名字被寫小說
1. 我最近在寫小說,可是發現自己的小說名在網路上也被別人用了。而且是個很有名的作家。
同一個網站好像不允許重名的,起點就不允許跟創世書坊的書重名。
不同網站之間應該是可以重名的。
原來起點也有本太監書《太古神王》,現在不就成了凈無痕專用了。
重名雖然沒什麼大不了,但是容易被人拿來比較,更容易被大神遮蓋。
改個書名應該也很簡單吧!
祝你成功!
2. 同學用我名字去網上寫小說!!
那要看她寫的好不好啊!呵呵!如果好的話,估計是因為你的名字太好聽了吧!要是不好,估計就是想找個替死鬼,這種人最可惡了,隨便想個名字也比用別人的強啊,現實生活中肯定是那樣小氣的人,最好罵她一頓,讓她滾得越遠越好!
3. 寫小說用真實名字算侵權嗎
同名同姓的有很多啊
反正LL你寫的故事又不是他們的
只要不是故事內容故意從身邊人取材 並讓別人感到受到了侵犯侵權就可以了
不過如果那個同學是你好朋友的話最好還是和TA說一下,以免發生不愉快嘛~
4. 用別人小說里的名字寫小說算侵權嗎
不會,傳統文學只涉及名字不涉及劇情就不算侵權。網文大多數就算涉及名字劇情也不會算侵權,總之只要作者不告就沒事。
5. 如果我寫本小說,裡面涉及現實中的人名,名稱,算不算侵權
這個問題我早已回答過了,如果只是姓名相同絕對不是侵權,現在那麼多的小說,書裡面人物的名字,現實中就沒有么?關鍵是名字可以用,但是你不能寫人家的事,比如,你寫張三,然後你還就寫現實中張三的事,這就構成侵權了。樓上的,你告訴我怎麼算侵權,我的真實的名字在海岩的小說里出現了,我就能去告海岩侵權么?那本書來著?忘了?
6. 別人用我的名字寫小說發到很多網上 我可以告他嗎
屬於侵權行為,當然可以起訴。但是需要你證明他用的名字確實是你的。
7. 名字被寫到小說里了,可以投訴作者嗎
如果沒有特定的描述確定,是不可以的,單單只有一個名字,重名的太多了,算不上侵權
8. 用他人的名字寫小說(改成了相同發音的字)算不算侵犯姓名權姓名權的定義是什麼
法律上的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姓名權屬於具體人格權,指自然人享有的決定、變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權利。姓名包括登記於戶口簿的正式姓名、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
再接著來看什麼屬於侵犯姓名權,有幾種情況: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說自己是B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說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結合本題,侵犯姓名權,主要看是否為有意冒用或盜用別人的姓名來進行非法活動。就題中的情況來看,確實存在盜用或冒用的動機,但由於對那名字已做修改,新名字就不再是原名了。因而我認為並不會被界定為侵權。
9. 把明星的名字寫進書里算侵犯個人權力嗎
應該不算的 像一些人同名也可以寫 小說里想取什麼名字 作者決定就好 這樣不算是侵犯個人權力 更不是違法
憲法中規定的基本人權大概是每個人最清楚意識到的基本權利,這包括: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言論出版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會結社自由,以及直接以權利為名之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請願訴願權、參政權、國民教育權等。憲法未曾以自由或權利形容,而解釋上經常被納入權利保障范圍者還包括社會福利保險、健康醫療、文化藝術發展、以及弱勢團體(如婦女、原住民、殘障者)之特別待遇。
現在也有很多小說都用明星的名字 都沒事
再說把名字一樣也沒什麼 有些人的名字在世界上都有幾十萬個呢。。。
希望我說的能對你有幫助
10. 寫小說用真人的名字算侵權嗎
如果用真名字,說別人不好的事情,當然會侵犯別人的名譽權.要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