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路小說在越南賺版權
A. 網上上傳小說供大家看算是侵犯版權嗎
網路小說那要看人家有沒有拿到版權,如果拿到了版權,正式授權的話需要作者同意,如果你把一部已經出版的小說拿到網上(沒有經過出版商同意)那肯定違法……
那如果人家剛好沒有注冊版權,那算你賺了……
不過現在中國這方面管得不嚴,如果不是鬧得很大一般不會被告的……
一般你可以上傳到一個秘密的地址,然後在博客上讓別人下載,一般就不怎麼會被發現了……
B. 在網上寫小說,版權歸誰
自己發表的作品版權是屬於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簽約了就會有一部分分給出版商。
網路小說跟紙質印刷出來的小說從著作權法保護的角度來看沒有任何差別,只不過是創作者選擇發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產生是作品完成創作之日起就自動獲得保護,不像專利一樣去申請。法律對著作權的保護有兩方面:人身權與財產權。

(2)中國網路小說在越南賺版權擴展閱讀
小說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目前可以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和各省直轄市主管部門備案部門申請登記,數字作品形式的 網路小說作品也可以通過各種協會自辦的第三方登記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撐的能夠證明作品備案存證時間的機構,取得作品歸屬權初步證明,需要時,通過司法鑒定,增強證據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
C.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的問題
這個是合作平台,你在上面發表自動分享過去的。我不知道你是哪個小說網。反正我在的17k小說網就是可以分享到中國移動的手機閱讀網。不算是侵權。17k的簽約條款上面寫了可以分享。你再去看看你的簽約書吧。畢竟我不知道你哪個網站的
D. 網路文學盜版一年損失近60億,網路小說如何保護版權
網路文學很多,就比如說現在就連各種各樣的社交網站上都有很多的文學作品,什麼小說啊,讀本之類的都很多,但是盜版小說非常多。

然後就是可以建立盜版維權之類的部門,每天可以收集其他網站的內容,看看是否有重合的,因為盜版閱讀網站非常多,所以也只能夠選擇部分比較大型的閱讀網站查詢,盡量從免費網站下手。
目前能做的實在是太少了,因為文字作品也不像其他,只能夠從大方向進行保護,無法完全杜絕盜版。不過卻可以從閱讀體驗上來鞏固用戶,盡量的減少用戶閱讀盜版小說。
E. 中國網路小說在國外受歡迎嗎
首先中國網路小說是中文創作,讀者受眾確定為華人或者懂中文的外國人,當年新武俠小說崛起之時,風靡世界華人文化圈,金庸、古龍、梁羽生的小說一時洛陽紙貴,形成了一種文化氛圍,人人爭相拜讀,帶起了一股武俠小說的創作高潮,海外華人參與的也很多,是通俗武俠小說的黃金時期。現在的網路小說創作入門起點較低,自由性大,思想多元性,文字技法差別也很大,YY快餐小白文居多,當然也不能否認,有很多好的網路小說通過網路火到實體,一句話,品質決定成敗,雖然當前網路的傳播途徑方便快捷,還是要靠書的質量決定是否受歡迎的,網路小說的受眾太過分散,很難再現70、80、90年代那種盛況。
F. 為什麼越南人喜歡看中國的網路小說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
你怎麼知道?
G. 一般來說小說的版權費是多少
「30元/1000字」那是買斷。買斷就是直接一次性買走所有版權。1000字等於30元的話,那麼一本一百萬字的小說就等於是3萬元。呵呵,好不值啊。別人小說授權影視版權至少一千萬元左右,價格一年比一年高,早些年,小說版權買賣就跟房地產一樣,誰賣的早誰就是傻。版權價格瘋漲。影視、游戲版權由幾萬到幾百萬元,再到幾千萬元,頂尖小說影視版權授權費都不低於一千萬元,普通的小說版權基本也要幾百萬。前提是,小說所有版權全在自己的手裡。如果你的小說是和小說平台簽約的,那基本就別想這些了,因為在簽合同的時候,合同里就已註明小說所有版權永久轉讓給小說平台,簽約作者就不用想版權買賣的事了,因為那基本和你無關了,你的收入就主要來源於小說閱讀的分成。
版權有電視劇版權、電影版權、游戲版權,紙質圖書版權、電紙書版權,有聲書版權等等,每個版權可單獨買賣。先科普一下版權買賣的種類:
買賣基本分為
買斷。買斷就是把版權直接一次性賣給別人,從此該作品與你再無關聯。
轉讓。轉讓有版權轉讓時間。例如影視版權轉讓六年,就是版權轉讓給別人六年,別人在這六年裡拍攝電視劇,六年後版權又回到你的手裡,你就又可以繼續賣版權了;又例如游戲版權永久轉讓,就是小說的游戲版權永久轉讓給游戲公司,這「永久轉讓」就是買斷。游戲公司把小說開發成游戲賺錢。這里說明下,很少有游戲公司只買斷游戲版權的,要買就全版權買斷,全版權買斷對於作者自己來說最虧。以前作者不懂自己小說的價值,直接把版權全賣了。現在大家都聰明了,不會被騙。
授權。授權就是你同意別人在他的商品或其他東西上使用你小說里的元素。例如,你授權漫畫工作室把你的小說改編成漫畫;或者授權給某食品公司,讓他們的飲料等零食包裝上使用你小說里的元素。
小說版權全在自己手裡的作者,除了電子版權握著不賣,其他的版權能賣就賣。為什麼電子版權不賣呢?因為電子版權很容易被人坑。還是自己留著自己一個人經營。如果有實力,你很有錢,你家裡家產上億元,那麼你的大部分版權還是自己開個工作室自己經營來的效率。例如一些作者自己成立影視公司自己拍攝網劇;還有一些作者,自己成立工作室自己賣實體書、周邊商品等。
H. 網路小說版權
一、網站轉載的文章是否擁有著作權
作品都享有著作權,而著作權的所有人為該作品的作者。那麼,何謂「作品」?網站轉載的文章屬於「作品」嗎?
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四)美術、攝影作品;(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2條的規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
所以,結論很清楚,網站上轉載的文章作為紙媒體文字作品的數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權的,著作權人仍為該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網站是否可以轉載已在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或者其他網站上發表的文章
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包括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等,《最高院解釋》也規定「將作品通過網路向公眾傳播,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權人享有以該種方式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根據《最高院解釋》的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的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
換句話說,在網站上轉載別人作品,在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時才是合法的:
1、著作權人或受著作權人委託的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沒有做不得轉載、摘編文章的聲明;
2、支付報酬、註明出處。
否則,就是是侵權行為。
另外,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屬於合理使用的范圍,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標明作者、出處等信息。現在的問題是:又有幾個網站是「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網站轉載的目的總是為了藉助其他網站的文章來豐富自己網站的內容,從而吸引更多人訪問,或多或少帶有商業目的。
三、網站轉載文章的稿費標准及發放問題
關於稿費標准問題,可參照國家版權局1999年4月發布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報刊刊載作品,未與著作權人約定付酬標準的,應按每千字不低於50元的付酬標准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至於稿費發放的問題,一般應由網站與著作權人聯系以匯寄稿費;無法聯繫上著作權人或者著作權人地址不明的,可參照《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將報酬寄送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代為收轉。到期不按規定寄送的,每遲付一月,加付應付報酬5%的滯付費。
四、網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網站轉載自己網站上發表的作品
見到很多網站在首頁上標注版權聲明:「版權所有,未經許可,嚴禁轉載」,這種聲明有效嗎?網 站 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網站轉載自己網站上發表的作品?
根據《最高院解釋》的規定,網站間相互有轉載、摘編的權利,對於網站內各篇文章的轉載權,仍歸原作者,只要轉載、摘編的網站註明文章出處、支付作者稿費,就合法獲得轉載權。
禁止網站轉載自己作品的權利在著作權人,因此,「版權所有,未經許可,嚴禁轉載」的告示一般來說是無效的,除非網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權委託。
I.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在中國登記了,在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受保護嗎
中國是國際知識產權成員國,在中國申請的軟體著作權在國際上受到保護。
請參考《世界版權公約》http://www.cright.com.cn/cms/ArticleServlet?articleID=3891
希望幫到您,望採納!
J. 怎樣看待越南人追捧中國網路小說的現象
謝謝,剛剛發現17K有很多類似的小說,都很不錯,可以直接在網站下載txt,親也可以去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