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收入收稅
㈠ 我想問,寫小說賺的錢是算個人偶然所得稅還是個人所的稅,如果要交稅,那是怎麼算呢
在個人所得稅中,專門有「稿酬所得」一項,寫小說所得應按此稅目交納個人所得稅。這個是按每次收入交納的。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時: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稿酬收入-800)*20%*(1-30%)
(即稅率為20%,減征30%,下同)
2、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時: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稿酬收入*(1-20%)*20%*(1-30%)
也就是說,收入不足4000的,扣除800元費用;超過4000的,扣除20%的費用。以余額為計稅依據。
㈡ 請問是不是每個小說網站,發稿費時都收稅的
稿費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收入。
我國的稅法規定,對於稿費或版稅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其稅率規定為: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繳稅額減征30%。稿費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的計算方法如下:
每次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繳稅所得額×20%×(1-30%)
1、每次稿費收入等於小於4000元時,應繳稅所得額=每次收入-800
2、每次稿費收入大於4000元時,應繳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稿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繳稅所得額。
望採納,謝謝。
㈢ 網路小說作家的稿費是怎麼收稅的以稅法的哪條作為標准以廣州為例!
代繳 那都算商業秘密,不同網站不同的。
㈣ 在起點寫小說獲利後交稅是怎麼交的啊
起點的小說訂閱,處級vip每千字三分,高級vip沒千字兩分。不過作者都是得每千字一分。
至於繳稅超過800元就有,不過不用你交,起點會幫你付的。等你成了vip書以後,起點也會跟你說關於報酬的事,現在不用考慮
㈤ 請問寫小說所得的稿費要不要交稅怎麼交稅要交多少次稅
如果是出版社發給你的話肯定已經是稅後的了,另外出版社給的那5萬塊錢不一定全是稿費,其中可能還包括出版報酬之類的其他錢,所以不能完全按照稿稅來算,具體內容最好直接咨詢出版社。
㈥ 網路小說取得的收入應該算稿酬還是勞務
(1)在個稅的相關法規中,稿酬的定義規定得非常清楚:「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所以,就字面來看,只有圖書、報刊的形式才叫報酬,網路的沒有包括在裡面。
反觀勞務報酬的定義:「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這就很寬了,包括了「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所以,沒辦法,現行的稅法沒有跟上時代的步伐,滯後了,按這樣法條,我認為只能按勞務報酬來計算。希望以後,稅法會在這方面作修訂。
(2)按稿酬計比較劃算,一般來說是:(報酬-扣除費用)*20%*70%,其中扣除費用是指4000元以下,扣800,4000元以上,扣20%,稅率是20%,還有個優惠,打七折收稅。
(3)按勞務報酬就比較高了,一般來說是:(報酬-扣除費用)*適用稅率,其中扣除費用是指4000元以下,扣800,4000元以上,扣20%,適用稅率有幾檔,一般20%,所得超20000就30%,所得超50000就40%,大致是這樣,幾句話很難完全講清的(要上堂課才行,呵呵)。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㈦ 網文小說的稅收問題
應該是20%吧,但是我也覺的挺高的,
建議你問下和你簽約的網站相關人員,估計別的網站作者是網站幫交了稅錢。
㈧ 我在網上寫小說賺了稿費一千需不需要交稅
你的稿費收入一千元,沒有達到個稅繳納的起征點,所以不用繳納個稅。
㈨ 作家的收入如何納稅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稅率為14%,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規定確定:
I、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後再付稿酬,均應合並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兩處或兩處以上)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II、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並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後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後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III、作者去世後,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例:某人因一篇小說出版,獲稿費20000元,後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費10000元。
第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元)
(即:「加印」為一次所得,「改版」為多次所得)
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除稅率有所差別外,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和勞務所得的計稅方法基本一致。
第一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稿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應
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 - 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 - 20%)
第二步:明確稅率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即實際稅率是14%,實際繳納稅額是應納稅額的70%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在計算稿酬所得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確定每次收入是一個難點,所謂「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發表作品取得的收入為一次,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種多樣的,比較復雜。為了便於合理確定不同形式、不同情況、不同條件下稿酬的稅收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另有具體規定。
(1)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後再付稿酬,均應合並為一次征稅。
(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則可以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稅。
(3)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並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得為一次。連載之後又出書取得稿酬的,或先出書後連載取得稿酬的,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稅。
(4)作者去世後,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