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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網路小說算侵權嗎

發布時間: 2021-08-01 14:25:14

網路小說侵權問題

呵呵,你想太多了,你如果說出版了,得到了錢。書里裡面場景還驚人的相似,同名同姓還同情節,可能會可以告你侵權,不過哪個作家會那麼閑。再說你只是用了名字而已啊

② 寫網路小說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證明小說是你自己寫的,那麼版權自然就是你的,這個不需要證明。你愛怎樣怎樣。
但如果你跟書站簽了VIP協議的話,那個限制就多了。現在各個書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條約,沒辦法,網路寫手都是弱視群體,
一般書站的簽約有買斷簽約,有分成簽約。
買斷簽約是指書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買斷你的作品版權,你就只負責寫就是了。所有版權都歸起點,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燈》,他簽的就是這種約。雖然《鬼吹燈》又是改編漫畫,又是簡體繁體出版,又是要改編影視,都是起點唱主角,起點授權出版的,起點授權改編的。大頭利益都讓起點佔了,作者只有點提成。
再一個分成簽約,就是作品進了VIP,按照VIP的訂閱數獲得酬勞。根據那個協議,你的什麼什麼版權起點都有優先權,比如你的書想出版簡體,那麼你要先問起點,起點要給你這書介紹出版不,起點說不,那麼你才能自己跟別的出版社談。起點在這裡面起個中間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編影視什麼的,得先問起點,起點主要是要從裡面扣點油水,不然它憑著你簽了的霸王協議是可以把你事搞黃的。
出版社找上來,得跟你談,你也得跟你的責編說聲。起點只給了你你寫的VIP訂閱得到的收入,又沒把出錢買斷你的作品,憑什麼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書的話,起點會自己運作找出版社幫你出版,他中間得點利益。如果他沒能力這樣做的話,自己找來的出版社,他一般會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點書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書店裡的正版的網路小說,它上面往往打有什麼起點中文,幻劍書盟或者紅袖晉江什麼的標志。但可能它並不是起點給出版的。
後面附上起點的簽約協議,很霸王呀。不過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麼大紅大紫的作者的話,它也不會那麼壓榨你,當然你也沒那麼多剩餘價值給它壓榨。
甲方_______(著作權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碧波路690號樓西104室

作品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簽約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筆名)

為了使原創文學能繼續持續發展,是作者與讀者能夠得到更好的創作環境和讀書交流環境,為色促使更優秀的原創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所有版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范圍內除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以外的所有權力獨家授權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

2: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中文,簡,繁體文字的專有使用權(除台灣地區外)

3: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外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4: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外文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5: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6:以圖書形式在中國大陸以外地區發行修訂本,節選本,縮編本,縮印本,圖畫本的專有使用權.
7:影視作品的改編播映權.

8:戲劇,戲曲的改編上演權.

9:報紙,雜志的刊載,轉載權.

10:游戲作品的改編製作權

11:廣播權

12:電子出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中文版本簽約作品的網路連載發布,電子光碟,電子書下載,手機閱讀,多媒體數碼發布等形式.)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署之日起至簽約作品完成後六年止.本條中的『簽約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寫完,包括作品的正傳,前傳,後轉及外傳和相關主角人物後續發展作品.

第三條甲方保證,簽約作品系甲方獨立創作,不抄襲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獲第三人的著作權,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3)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器官,破壞民族團結;

5)泄露國家機密

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7)誤入或者誹謗他人

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簽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因此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條授予一方的權利,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果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緊急賠償並中止合同,一方有權將本協議或部分權力轉移給第三方
第條協議有效期內,協議中第一條授權標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時,若一方採取法律等行動維護一方或者雙方的權益,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對方
第八條協議有效期內,為宣傳,促銷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無償使用簽約作品的部分內容在媒體上進行宣傳,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費用
第九條甲方在協議有效期間使乙方專書作者,乙方對其除了簽約作品外以甲方為著作權人的作品擁有優先簽約權
1.甲方欲出版處簽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給乙方,給予一方一個月的優先簽約考慮時間(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個月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個月的時間內,以電子郵件或者電話統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決定結果,如果乙方決定為甲方出版作品,則以方保證按現有簽約協議與甲方進行簽約,此作品出版權即為乙方獨家擁有
3,一旦乙方一個月的有限出版權考慮時間一過,乙方決定不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對作品擁有有限出版權的六個月
4,甲方在此六個月期間有權與其它出版商簽訂出版協議,如果加方未能在六個月內完成該作品的出版協議簽訂,則該作品的有限出版權又回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協議有效期間,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標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圖書簡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5%(版稅率)X印數(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0冊。
2圖書繁體出版

版稅制:圖書定價X____%(版稅率)X印數(以千冊為單位)

保底1000冊

3電子出版

根據每篇文字數量按一方所屬起點中文網網站VIP會員訂閱次數獲得起點幣,每千字內容稿酬為1起點幣/篇/次(起點幣按1:1兌換人民幣,1起點幣相當於1分錢人民幣)千字以下的章節忽略不計

舉例說明:假設簽約作品的一個章節(5200字),乙方赴非會員訂閱次數共計3000次,則甲方該章節所獲得稿酬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滿千字忽略不計)

如簽約作品總字數為50萬字,並一直保持此訂閱數,則甲方所獲簽約作品的稿酬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權的第三,四,,八,十項改編權時,應支付給甲方因行使該權利獲得報酬20%金額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項,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權的其他方式使用簽約作品 第十一條(這條我不說了,將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個重要的說一下。)

3)電子出版

簽約作品發布後,在下一個月5日以方進行簽約作品上月的銷售訂閱數結算,統計出匯款具體稿酬金額,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網站上查詢,乙方網站提供查詢銷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條款,還是撿最重要的跟大家說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機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用該商業秘密和信息。因為對方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八條雙方中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因此讓對方權益受損時,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賠償金額不低於一萬元人民幣
第十九條雙方同意印本協議涉訟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③ 我寫了幾本書,結果發現和別人網路小說的書名雷同了,這樣算是侵權么

最好改一下吧,以防萬一。

④ 關於網路小說版權問題……

可以去新浪微博上發小說,只要實名認證成為大V(黃顏色V的那種)就可以申請粉絲包月付費看內容的功能。開通後,你可以把小說設置成包月,價格自己定,可以包月,也可以包季,也能包年。你的微博粉絲就能付費包月看你的付費文章了。當然,小說版權全歸你自己所有。記住,選擇認證大V,認證自媒體也是可以的。但是,為了小說版權的安全起見,不建議與新浪簽約成為簽約自媒體。
還有,新浪自媒體還能開通付費文章單個收費和打包收費的功能,例如,你4000字的小說章節,別人想看就要付費,文章一篇一篇單個賣的,價格自己定。也能把一本小說的所有章節打包後一次性出售。總之,文章付費功能有三種:包月(包季、包年)、單篇收費(一篇章節多少多少錢)、打包收費(幾百篇章節打包後多少多少錢)。
單個收費和打包收費中,粉絲付費所得的錢是要分給渠道商和新浪網的,剩下的錢才是自己真正到手的。包月收費是否也這樣就不知道了。簽約的好處是,新浪幫你推你的文章,增加小說曝光率,新浪網和渠道商和你按分成來分配收入。簽約的話,至少比那些小說平台要良心的多。不簽約的話,小說的宣傳就要靠你自己了。只要你的小說好看,日更小說,微博上也會有人看的。其他人覺得你的小說寫的好,基本都會免費幫你宣傳的。你不用擔心。
還有,如果你實在申請不了大V,那你也可以在新浪微博上免費發布小說。收入的話,基本就靠微博自帶的打賞功能了。打賞的好處是,別人打賞給你的錢,全部歸你所有。例如別人打賞你十元,那你就能獲得十元。錢是直接自動轉到與你微博綁定的支付寶帳號里的。
你在起點等小說平台發布小說時,那兒有「獨家」、「首發」、「駐站」三選項,選擇「駐站」就基本不會有版權糾紛。選擇「駐站」後,在那兒發布小說,只要不簽約,版權全是你的。建議小說前面20萬字的內容在各大小說平台上免費發布吸引人氣,然後把讀者引導到你的微博上,你再在微博上把小說後面的章節設置成包月付費,讓你的讀者付費看。

⑤ 網路小說里使用讀者的設定算侵權嗎

不算侵權,但是有可能會被廣大網友罵得狗血淋頭,最好別用用別人小說的人物姓名,讀者看到這個熟悉的名字,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這個人物在那本小說中的性格,所以極有可能會影響到你塑造的人物的形象

⑥ 在貼吧上轉載網路小說是否侵權

無論在哪兒轉載,只要未經著作權人同意,都屬於侵權,法律依據就是著作權法

⑦ 網路文學是侵權嗎

如何認定網路文學侵權行為?
1、根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權人及其權利。著作權包括十七項人身權和財產權。而且還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2、什麼是網路文學侵權的行為?-----結合相關法律規定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⑧ 解讀別人小說算侵權嗎

剪輯影視如果按照法律條款的話的確侵犯了版權

但是,這要看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剪輯了。

首先,可以說95%的自媒體都會涉嫌一點版權的糾紛。不論是圖片或者是動態圖,以及視頻都存在版權問題。

因為這也是很正常的,雖然在法律上說這是侵權,但是一般情況下版權方是不會控訴的。當然,這只是在國內有效,像美國的話就不行了,直接會在法庭上見。

為什麼版權方不會控訴?就是因為有太多的媒體和個人存在版權方面的問題,而且這種現象尤其是在大公司里非常常見。

打個比方,A公司和B公司,A公司在某一個作品上存在涉嫌B公司的一點版權。然後B公司向A公司訴說,而A公司卻說這是屬於版權范圍之外的。B公司只好去法院控訴A公司,但是在去法院之前,B公司會有一個專門在法律事項上的部門,然後這個部門會通過版權的問題認真的審查,到底控訴勝算大不大。

一般情況下,公司與公司,個人與媒體存在版權的話,如果是那麼一點的話,就會通過當面提示或電話、以及郵箱的方式提醒對方版權的問題。

為什麼不直接控訴對方?因為版權方知道,如果在版權方面存在一點涉嫌問題,那麼法院是不會受理的。畢竟法院有那麼多事情要處理,芝麻大小的事情,一般版權方自己就能解決。

所以,一般情況下版權方是不會控訴侵權者的,當然如果侵權者涉嫌的利益大,或者高於版權方,那麼版權方就會直接到法院控訴侵權者。

這也就合理了,為什麼那麼多的公司明明是版權方,可為什麼不去控訴呢?

因為版權方知道就算控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所以很多公司就早已保持沉默,然後學會了侵權別的公司的作品。

這樣下來的話,那麼A公司涉嫌B公司的版權,而B公司又涉嫌A的版權,這樣的情況下,就沒有辦法控訴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⑨ 在荔枝電台和喜馬拉雅電台,朗讀別人的小說算不算侵權

第一、未經許可在荔枝電台和喜馬拉雅電台朗讀別人的小說,屬於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報酬的行為,也屬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廣播、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侵權行為。並且也不屬於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行為。
第二、《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⑩ 列印網路小說算不算侵權

列印網路小說自己看,不侵權,但你列印很多,出售那就侵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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