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抄襲事件新聞評論
『壹』 網路小說頻現抄襲事件,這股不好的風氣該怎麼去扭轉
郭敬明和於正混得挺好的呀!
『貳』 你怎麼樣評價網路小說瘋狂抄襲的現狀
我覺得就是現在的一個大眾的趨勢,因為自己寫不出東西,所以就只能抄襲了。
『叄』 如何看待唐家三少等作者小說的抄襲事件
現在的小說除了創新的小說除外,其餘的多少會有重復的東西,畢竟寫作是靠作者自身的文化積累,而這文化卻是大致一致的,不能說是抄襲吧,我經常在掌閱上看不同類型的小說,同類型的小說多少是會有東西重復的,不要太過苛責作者
『肆』 抄襲的事件,尤其是網路小說,對此有何看法
我認為原創是文學作品唯一基礎價值!是作者付出長時間學習、總結、思考、實踐成本得出的勞動成果!本質是以素材為基礎所產生新的,前所未有的建樹;與創作所使用素材區別之處所具有的實用、思想、藝術意義大小能決定作品價值高低!
直接抄襲或以掩飾抄襲為目二次編輯,實際上都是不付出或付出極少成本,不經允許地轉移、瓜分、掠奪原作者勞動成本;抄襲品相對於作為素材的原作,沒有或只有很少意義和價值,卻直接掠奪原作全部或大部分價值,所以抄襲應該是徹底無可爭議的盜竊行徑!
農作物,工業材料等實物是傳統勞動成果,很容易保管,只要保護好實物,他人無法憑借簡單復制使之失去價值,只能通過同樣付出成本去生產,以求在市場環境里與之競爭,稀釋對方價值。
通過上述可總結為知識產權不容易保護,需要更多法律和道德約束。
與科技發明一樣,文學也是創造,是人類智慧結晶,能直接轉化為效率或積極影響,在整個人類文明發展中也會發揮承前啟後作用。要想使之發揮作用,就必須使之擴散,所以法律只給原創人有限的保護,力求既保證原創人能通過勞動成果獲益,又能保證創造成果惠擴散,最終惠及全社會。
抄襲不一定只限於發生當下作品被抄襲,古書舊作,版權過期作品被抄也有發生過,抄襲者罪在冒名原創,實為不尊重歷史;使用免費資源冒充新書,實為欺騙消費者。
對於原創作者來說,不僅法定利益屬於他,作品影響力也歸屬於他,這是理所當然的,這也絲毫不影響別人實際使用他的勞動成果,不存在沒有孔夫子授權就不許學論語這種事。所以沽名釣譽之輩純屬心術不正,萬般狡辯也毫無意義。
所以引用原文要註明出處,借花獻佛不要佛前撒謊說花是自己種得;致敬要有時有晌有態度;模仿有時不可避免,但模仿要本著厚道,不能過分侵害作者利益。
二次編輯是國內最常見的抄襲方式,打擦邊球最無恥,一方面能騙過對抄襲難以辨識、對抄襲害處沒有認識的人,另一方面則更可怕!國人有很多願意就結果論是非,他們內心相信兔子真的跑不贏王八,抄襲者得意讓他們以為證實了陰謀獲勝法才是王道,籍此獲得認同感和喜悅!
原文責任編輯:李誌喜
『伍』 關於網路小說抄襲的事件,作為讀者該怎麼看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會抄不會抄。
上了調色板,就很危險了嗎?
據說,有部作品上了調色板,這部書的讀者不還是很喜歡讀。
不要說是網路小說了,論文抄襲,電視劇抄襲不比比皆是。
這對於讀者又有什麼意思?
假如讀者沒有同時讀到這兩本書,讀者怎麼知道抄襲?
讀者心裡也許會有質疑,也許會有鄙視吧,僅此之外,又能如何呢?
關鍵在於創作者,而不是讀者。
『陸』 你如何看待網路文學的抄襲現象
網文抄襲泛濫已經是個老話題了,首先表明態度,抄襲行為是非常可恥的。寫文的過程中,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自己的孩子,被抄襲的心情,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抱走一般,難以容忍,特別是抄襲者還因此獲得至高榮譽的時候,更是意難平。
網文抄襲泛濫的原因很多,然而我一直認為缺少對原創的敬畏之心、以及社會對抄襲的縱容是導致如今抄襲成風最為主要的原因。
腦殘粉的縱容讓抄襲者有恃無恐
實際上,除了原作者以外,真正關心是不是原創的人少之又少,大家在看網文的時候關注的是故事好看不好看,至於是否抄襲,根本就不care。還有很大一部分腦殘粉認為抄就抄了,不是全盤照抄的就行,畢竟千金難買我喜歡,或者認為自己大大的書根本不存在抄襲,只是借鑒而已,甚至覺得是原作者眼紅等等,諸如此類的言論在郭敬明、唐七公子、安意如等人的粉絲中經常可以看到。腦殘粉的縱容,讓一些抄襲者更加有恃無恐。
網文類網站的「鼓勵」
很多網站為了獲得流量,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也會鼓勵一些寫手「借鑒」他人作品,甚至直接將其他網站的橋段照搬過來,更換主人公名字、地點、以及書名之後重新上架。這類型的抄襲現象在一些小網站尤為突出。
另外,網文被抄襲的時候,一般是自己收集資料,做好調色板,然後上傳給網站編輯判斷是否抄襲,如果認定抄襲的話,嚴重的會將抄襲者的書下架。這兒就存在一個問題,網站編輯在判斷是否抄襲的時候未必客觀,可能會比較主觀的進行認定,或者單純根據詞語、句子的重合度進行判斷,而不是看整體的構思、背景等。一旦網站編輯判斷失誤,就會打擊原創者積極性,助長抄襲者的囂張氣焰。
『柒』 網路小說抄襲被發現了會怎麼樣
在著作權法中,抄襲、剽竊,是同一個概念,都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一般理解為以或多或少變化的形式,將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為本人的作品來出示或展示的行為。1990年的《著作權法》第46條第1項將「抄襲、剽竊他人作品」並列為一項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現行《著作權法》則僅使用「剽竊」這一個概念。 這里我們統.一採用「抄襲」一詞。
構成抄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二是予以公開使用。抄襲是一種比較嚴重的侵權行為,它未經作者同意而使用他人的作品,侵犯了作者的財產權。同時,它又是一種將他人作品據為己有的行為,抄襲者是用自己的名義進行使用,從而導致讀者對作品的創作者身份產生誤解,誤以為所使用的作品為其創作,因此侵犯了作者的人身權。抄襲行為還欺.騙社.會公.眾。
根據《著作權法》第47條的規定,著作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捌』 如何看待網路小說抄襲現象
當紅網路小說種類套路固定,種田文、重生文等等,極易模仿抄襲,大量雷同的類型小說都是這樣「創作」出來的,當這種文學已經形成一種體系,可用的環節、元素,情節套路都已經基本固定。網文編輯們也會傾向於選擇上架熱銷網文的「同款」,粉絲基礎會保證他們的盈利。
『玖』 有關於郭敬明抄襲事件的時評
這個浮躁的時代,郭敬明這樣的,你以為他不抄嗎,就是一個娛樂作家,說作家是抬舉他了,就是個搞錢的,就跟歌手唱一些垃圾歌,腦殘去買,一樣,我不是黑郭敬明,只是看過他的書,完全就是搞笑,太膚淺,還有那麼多人買,他背後一幫子團隊幫他一起寫,你以為是他自己想的嗎,這時代早就了無數這樣的人賺大錢,真正的作家,有底蘊和有內涵的文人墨客卻窮困潦倒,,,不僅僅是中國,美國也一樣,真正的科學家都是窮人,不過人家有的方面比中國好很多,人家可以不考慮錢專心研究文學或者別的,中國你不為錢,你就沒飯吃,國家不管你,當然這是另一碼子事,希望我已經表達清楚我的point了。
『拾』 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認定網路小說抄襲的標準是什麼
如今熱門網路小說改編電視劇的情況越來越多,網路小說涉及抄襲的現象也層出不窮,那麼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認定網路小說抄襲的標準是什麼?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如何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在著作權法中,抄襲、剽竊,是同一個概念,都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一般理解為以或多或少變化的形式,將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的作為本人的作品來出示或展示的行為。那麼,抄襲認定應該具備什麼條件?構成抄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二是予以公開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創作者或者小說讀者會把被抄襲的內容詳細對比圖發布出來,認定對方已經構成抄襲,實踐中判斷是否抄襲應注意哪些方面?網路小說,這類作品多為虛構,獨創性強。司法實踐中,當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時候,對於是否構成抄襲的認定是比較容易的。但當抄襲是高級抄襲,改頭換面的抄襲,或者被指控抄襲作品僅涉及作品的構思、語言風格、人物特徵及關系、主要情節、個別語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個部分、文字等最終表述不盡相同時,對是否構成抄襲的認定就要復雜得多。一般而言,網路小說案件抄襲的判斷應注意一下幾個方面:第一,對被控侵權的情節和語句是否構成抄襲,應進行整體認定和綜合判斷。對於一些不是明顯相似或者來源於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別獨立進行對比,很難直接得出准確結論,但將這些情節和語句作為整體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體抄襲的體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抄襲可以相互之間得到印證。第二,在具體作品中,哪些部分屬於思想,哪些屬於表達,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第三,對於網路小說而言,即使是以同一時代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題材、事件為創作對象,不同的作者創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第四,不能簡單地將人物特徵、人物關系以及與之相應的故事情節割裂開來,人物和敘事應為有機融合的整體,在判斷抄襲時應綜合進行考察。一部具有獨創性的網路小說作品,以其相應的故事情節及語句,賦予人物以獨特的內涵,則這些人物及故事情節和語句一起成為了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