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的影視改編權
1. 小說的影視劇改編權值多少錢
不叫稿費,叫改編權授權費,也可以叫成版權費。如跳舞老師所說,這玩意兒不存在平均價,不同作者、不同作品的價格差距極大,而且這幾年授權費的上漲也非常驚人。2014年題主問這個題目的時候,一般的作者能賣到幾十萬就算不錯了;再早一些的時候,類似三體賣出白菜價這種事也是有的。而兩年後的現在,一個IP上千萬都不罕見了,還有游戲分成。某一些野心比較大敢於冒險的作者還會選擇少拿現金、增添全項目分成,如果影視游戲做得好,一票的收入就會非常驚人——當然做不好就賠了。
2. 小說改編成電視劇,作者出售的是版權嗎
小說改編成電視劇,作者出售的是版權嗎?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版權「的定義。
我國《著作權法》中規定,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也就是說版權就是著作權,著作權就是版權。
所以即便作者出售的是版權,但是並不意味著出售以後小說作者對作品就不可控了,只要在協議裡面做好限定條件,出售版權以後,也可以擁有一些話語權。
3. 網路小說的影視改編權歸作者還是網站
有完全歸作者的可能,需要看你跟網站簽訂的條約。可以考慮委託給網站,畢竟他們資源更多,議價能力更強些
4. 將小說拍成電影,著作權歸誰
著作權還是在作者的,
因為只要是改拍的,電影不管改沒改名字,都會註明原作:《XXX》 原作者:XXX
如果沒有註明而電影又有明顯的情節與小說相似(10%以下的臨摹不算抄襲,10%-30%需要雙方辯護了,30%以上相似是絕對的抄襲),那麼小說作者就可以告電影侵權了。
5. 小說翻拍成電視劇算侵犯著作權嗎
小說翻拍成電視劇算侵犯著作權嗎?小說改編成電視劇本已經成為影視圈中的一種火熱趨勢,根據熱門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往往收視,口碑不俗。那麼在改編過程中,小說翻拍成電視劇算侵犯著作權嗎?接下來我們一起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侵犯著作權小說翻拍成電視劇算侵犯著作權嗎改編權,是指改編作品的權利,即改變原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由小說改編成的電視劇,主要涉及的著作權是改編權、署名權、攝制權,以及網路傳播需要取得授權。改編者對改編作品享有著作權,但是其行使著作權時不得損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權。劇本和之後攝制的影視劇不僅需要為編劇署名,還需要為小說原作者署名,否則就侵犯了相關方的署名權,可能要承擔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的責任。署名權包括署名或不署名的決定權、署名方式決定權、署名排列方式決定權、署名指示權。因此,小說翻拍成電視劇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未經原作者同意的,屬於侵權。小說翻拍成電視劇算侵犯著作權嗎?這個疑問以上內容進行相關簡要解答,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6. 網路小說版權分為幾種
首先不知道你和網站是一個什麼關系,就是說要看看,你們是不是有隸屬關系,有沒有可能是職務作品.如果沒有隸屬關系,那麼先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應該著作權歸創作者.
對於網路上的小說,證明作者的這個東西,比較難證明.恐怕涉及到信息確認,我想是不是和網路技術有關,這點,我不太了解,說的對與不對,不能保證,比如,是不是上傳你的小說,有沒有相關的可以確定如IP地址相關的信息,而這個IP只單獨對應你自己,或者你本身在注冊的時候,身份也比較明確.
我想恐怕得用到公證.
網路小說屬於文字作品的一種衍生方式,其版權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屬於作者,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關鍵在於如何界定「盜用」的性質,根據性質不同所侵犯的法律關系是不一樣的。
a.如果是未經作者的授權擅自修改文章的實質性內容則構成對作者修改權甚至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犯。這要視改動的內容性質和程度而定,看有否惡意歪曲。其保護期限不受時間限制
b.如果是將已經發表在網站或論壇上的文章轉載於其他的網路平台,這種行為是行駛「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一種外在形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信息網路傳播權由作者或作者授權的人來行使。但在這種情況下,將他人已經發表在媒體上的作品轉載到其他媒體上的行為屬於法定許可的情形,即允許轉載人不經作者同意轉載作品但需向作者支付一定的費用且必須註明作者的名稱。信息網路傳播權的保護期限從作品首次發表到作者死亡後50年。
c.如果是將別人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再發表在論壇或網站上,在這種情況下,「盜用者」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作為人身權的署名權期保護期限也不受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