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利大於弊的辯論詞
『壹』 關於辯題網路對文學發展利大於弊二辯陳詞
第一,對文學創造者來說,網路不僅使他們可以十分方便地查閱資料、寄送文稿、與編輯讀者溝通交流,更給他們提供了相對自由和平等的作品發表平台和評論平台,激發了他們的創作熱情。當然,他們中的許多人還太過於稚嫩,但即使稚嫩如《小學生作文選》,不也曾是多少大文學家們的成長搖籃嗎?為文學的進步做出過不可磨滅的貢獻嗎?
第二,對文學作品來說,網路的自由性和兼容性使其從高高在上逐漸回歸民間,平民化、大眾化、人性化趨勢明顯。不過,它的這些特點也帶來了垃圾文學一定程度上的擴張,但這不更說明網路制度化、規范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嗎?
第三,對文學傳播渠道來說,網路的優勢主要表現在超鏈接、多媒體等帶來的渠道的多樣化,即時通訊、快速傳播帶來的傳播快捷化,超越地域限制帶來的影響廣泛化,電子傳輸帶來的價格低廉化,可謂是多快好省。
第四,對文學受眾來說,即能足不出戶 閱讀到海量信息,亦可迅速從中摘選出有用的,還可與志同道合者交流感想,或者直接將自己的想法反饋給作者,甚至加入到創作的行列中去。
第五,對文學傳播效果來說,從最初的BBS到現在的博客,從斷斷續續不成篇章到揮灑自如自成體系,我們已驚奇地發現網路在朝著更適應文學創作規律地方向發展,其傳播效果日漸彰顯。
『貳』 網路對文學發展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 反方辯詞
尊敬的各位評委、對方辯友、朋友們:
大家好!我是反方二辯。感謝對方辯友帶來的精彩陳詞!
開題初,我方首先明確一點,網路對文學的發展有利有弊,這是一個有比較性的辯題,可在對方辯友的文里,我們只看到對方辯友下重筆墨描寫網路對文學發展有利的地方,對弊卻絕口不提,難道網路對文學的發展只有利而沒有弊?竊以為我們該從利弊同時著手,來論證其孰種孰輕!而我方的觀點是網路對文學的發展弊大於利!
權威的專業教材《文學理論教程》裡面給文學下了一個這樣的定義:文學是有審美意義的作品,它包含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文學審美、文學的社會責任四個方面。包括作者、讀者、作品、創作源頭四個要素。如果我們要判斷網路對文學的發展是弊大還是利大,我們必須從文學的四個方面著眼,分析它是否更有利於文學充分真實的反應客觀現實,是否有利於文學的創作的工具,即語言文字的發揚光大,以及是否更有利於文學發揮其真善美的導向作用。
我方並不否認,隨著網路的發展,一種以電腦為載體、網民為讀者的新型文學油然而生,該類型的文學以三種形式存在:一是已經存在的文學作品,二是直接發表在網路的作品,三是接龍小說。現在國內著名的網站如「新浪」「網易」等都開辟了專門的文學頻道,建立網路文學代表作品的鏈接,提供專門空間供網民點評網路文學作家及作品,這都給文學的傳播提供了便利的速度,但並不說明它一點弊病都沒有,現在我方將從三個方面來分析網路對文學的發展是弊大於利!
1、在網路上,由於其匿名性和隨意性,導致作品良莠不齊及點評失控!
安妮寶貝曾經說過這樣的一句話:「當你以一種完全絕望姿勢來閱讀我的文章時,我才會感到快樂!」這是何等扭曲病態的審美觀。竊以為文學審美該從民族角度出發,表現社會精神和民族氣節的。這正是《過零丁洋》、《滿江紅》、和《絞刑架下的報告》等名著得以流芳百世的原因,當看到安妮寶貝這句話是,文天祥、岳飛、伏契克在九泉之下也不會瞑目,這樣的作品難道對文學的發展有利?由於文學的性質,經由審美而得到的認識、教育或娛樂,只有超越了作品的現象層次,即不粘滯於作品所描繪的個別的、具體的內容,達到對其內在審美意蘊的領悟,理解那種「大於其本身」的意義,完成對美的認識,受到審美的教育,獲得具有美感性質的愉悅,才算真正實現了對文學作品的把握。最近網路上盛行一種詩體,名曰「趙氏詩體」,我們從中拿一首來「仰慕」一下,「毫無疑問我做的餡餅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把一句話分成幾截寫出來,就給它美其名曰新詩,此舉引起很多人的效仿,文學是由語言組成的。網路發展的快速使得不規范的語言泛濫,大量破壞漢語之美的語言通過網路的快速傳播必定會對文學之美必定會產生極為消極的影響,看到此情景,徐志摩也哭了。此外,還有很多惡搞世界名著的作品出現,什麼唐僧對茶花女一見鍾情、孫悟空投胎做祥林嫂的兒子,在拖壇我們就曾看到過《孫悟空為何要三打白骨精?》的文章,看到這樣的作品,我們該是拍案驚奇,還是扼腕嘆息呢?如此大話改編,使本來的名著面目全非,而一舉成名,如果一天你的作品被人這樣改編,你會作何感想?我想請問一下對方辯友,諸如此類的作品,在網路中已經屢見不鮮,難道這樣對文學的發展有利?
文學批評需要的是健康說理、鞭辟入裡的文藝批評。現在,網路上的批評的確很流行,很多網站都開了專門的頻道,但也僅此而已,由於網路的匿名性,任何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評論,這些評論多數在論壇上不經任何編輯地張貼,隨感式、謾罵式的批評較為常見,唯獨少了理性而一針見血的批評。一個人的創作就有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試想一下,如果作者在盲目的表揚聲中洋洋自得,不思創新,那麼以後的作品還會有讓人驚喜的地方嗎?網上很出名的作品如《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描寫了一個動人的網戀故事,在當初引起了極大的轟動,講述的這場"網路愛情"故事筆法細膩,情感真摯動人,被台灣媒體譽為「網路上的《泰坦尼克號》」。不僅國內許多媒體都有摘錄和報道,網上一些中文網站也頻繁加以張貼,更有好事者專門在網上設立了一個網站「痞子蔡的創作園地」。該作在台灣被改編為電影,在大陸成為暢銷書。所有人紛紛向痞子蔡豎起大拇指,但是沒人對他指出必要的批評,為此在他後面的作品中,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依然是第一次親密接觸的影子,依然是老一套的框架,一點新意都沒有,試問一下,這對文學的發展是否有利?如果作者在評論看到的是謾罵式的批評,必然會為自己感到失敗,那麼將失去創作的東西?這是否對文學的發展有利?
2、在網路上,文學作品的保護紕漏,文學作品的價值低廉。
在《中華文學三千年》里,編者對於自《詩經》而始的歷代民歌有著這樣的評價「它推動歷代文學家去關心國家命運和人民疾基,而不是單純把文學看成是閑情逸致的消遣。」正是社會把作家跟文學連在一起,在作家關心社會,自覺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才能筆下生花,才能有輝煌的文學作品。網路文學跟傳統的紙質文學不一樣,不需要通過嚴格的質量把關。快餐式的文化氛圍、大批量的生產勢必造成泥沙具下,為此產生許多迎合讀者低級趣味的作品,從安妮寶貝到木子美,再到竹影清瞳,一個比一個讓人瞪目。此類作品無一不表示出頹廢的思想和陰暗的世界觀、價值觀,完全顛覆了文學該有的社會責任,在網路中的流行,恰恰使文學背離了其向真、向善、向美的導向作用。此外,網路在最大程度上侵害了作者的知識產權,打擊廣大作者創作文學的積極性,當大多數人以網路為平台,閱讀他人的文字而不用支付任何費用時,當抄襲、轉載、炒作嚴重侵犯作者著作權,名譽權時,當作者寫的文學作品得不到應有得回報時,甚至無以維持生計時,試問他們還會寫下去嗎?1999年王蒙、畢淑敏等6位作家狀告「北京在線」網站侵權,引起文藝界和網路界廣泛關注,判決結果引起爭議。六位著名作家狀告"北京在線"網站未經許可將他們享有完全著作權的文學作品,法院判決六作家勝訴。法院判決指出,作品上網是作品傳播的一種新方式,作品的數字化行為本身並不具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作品載體形式和傳播方式的變化並不影響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雖然此案判決後,許多文學類站點不再隨意把傳統作家的代表作品放到網上,但依然還有不少小網站裡面還有此類文學作品的存在,這一切都給作家們造成了影響。這樣難道對文學的發展有利?
3、現實是文學創作的源頭,在於作家對生活的求索。離開了源頭,不能出現傳世的文學!
我們都清楚的知道,文學來自創作的靈感,而靈感來自於客觀的現實生活。李白孤舟而漂,方有「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的豪邁。柳永不貼近市井,哪來的「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的纏綿。賈島不經推敲,再加機緣巧合,何來「僧敲月下山」的千古傳唱。我想請問一下對方辯友,沒有千錘百煉,不經反復推敲,何來流放之作。根據《北京青年報》一項調查,學生上網主要用於聊天者54%,主要玩游戲者28%,看電影、電視劇者14%、查資料4%,從調查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有96%的大學生把網路運用於跟文學毫無關系的活動,從而減少了生活實踐,這樣何來流芳之句?這樣的文章怎麼能經的起歷史的考驗?沒錯,網上的便利給作者都提供了便利的途徑,通過隻字片言,就可以搜索出一句經典的話,從而應用到自己的文章里,這樣通過復制拼湊的文章,的確可以滿足部分讀者急求更新的心情,但如此的急於求成恰恰消解了文學的個性,減低了文學的品味,可以一讀,但不能長久的留存在記憶里。此外,由於網路的隨意自由的性質,現在發表在網路上的作品大多數是快餐式的作品,至今還沒出現過一部傳世之作!沒錯,還有接龍小說這一新鮮事物,很多人都嘗試著完整這樣的小說,在這里我先給大家看一個例子:美國著名作家約翰·厄普代克與另外44名作家一起在網上合作完成了題為"故事由謀殺開始"的小說。這次網路小說寫作活動由著名的網上書店亞馬遜公司主持。厄普代克通過電子郵件提供給亞馬遜公司一段293個單詞的故事的開場章節,介紹了故事的主人公塔索·波爾克小姐,她是書名提到的那家雜志的編輯。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波爾克小姐被暗喻和陳詞濫調苦惱著,同時她對圍繞她的一位老雇員馬里恩·海德·梅里維特自殺事件發生的一系列奇怪事件進行調查。整個作品完成後,雖然厄普代克認為這部作品"寫得相當好",但作品中充滿著大量的對厄普代克文風的拙劣模仿。厄普代克本人表示,他對再次進行網上文學實驗不感興趣。至於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情況?我們可以想像的出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邏輯思維,刻意的模仿會使自己的文字失去個性,而如果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寫進去,卻又會使小說內容情節和結構的不連貫,使這一故事的寫作不象是完成一篇小說,更象是在拼湊一場文字游戲,根本談不上文學。
綜上所述,雖然網路對文學作品的傳播有促進作用,但無論在創作源頭、批評、審美還是社會責任,都存在著很多弊病,所以我方認為:網路對文學的發展弊大於利!
『叄』 辯論賽,網路閱讀弊大於利,跪求辯詞
關鍵是你的論點、論證、論據的和諧;比如:網路閱讀傷害眼睛(可以找一下相關調查數據、專家的評論等)、很多中小學生不具備上網條件(現狀對比)、網路本身就是一個不安全環境(學生可能會不正當上網,而不是閱讀)、紙質版閱讀的好處(容易靜下心、不那麼傷眼、方便細讀精讀)等等;
『肆』 跪求 網路小說利弊的辯論賽資料 辯論:網路小說弊大於利
網路小說弊大於利
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說:
1 網路小說多以情節取勝,用詞不符合語言規范,有的甚至通篇怪字元,亂用標點符號。對青少年學習漢語有很嚴重的干擾。比如用三個感嘆號就表示很強烈的感情了,在網路小說里,一個嘆字甚至可以重復十幾次。
2網路小說追求閱讀快感,吸引讀者群的小說一般寫手不願意結尾,三五百萬字是常事。學生在閱讀小說過程中,會不自覺地受其影響。小說情節緊張刺激、脫離現實、想像的空間很大尤其是以玄幻小說為主。大量閱讀這樣的作品,不利於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這里還只說的是完本的小說。
3更為大量的網路小說有頭無尾,被網友戲稱為太監小說。青少年對這些現象沒有足夠的分辨能力,認為做事就可以有頭無尾,工作後也會不負責任,有始無終。而年青人還認為自己能看清形勢,勇於放下,激流勇退……
4網路小說隨意可發,任何人都可以注冊作者帳號。作品思想內容很可能不適合青少年看。而網路的監管機制落後,等到發現問題,有可能讀過此文者已有數萬人,即使刪除其影響也會餘波不斷。
5網路小說可讀的作品鳳毛鱗角,即使是起點這樣專業的小說網站,其推薦的作品也往往受諸多因素影響。月票、鮮花等等隨處可買,不排除作者自己炒作的行為使小說進入排行榜。種種世態人情,顯露於此,不得不令人嘆挽。
6網路小說寫手目前的稿酬好象到了千字千元,給了出名的寫手以養活槍手的空間。一天更新二至六萬的速度,試想幾人可以達到?而網路小說了成了名實相符的快餐文化。對廣大讀者來說,這其實是一種欺騙,看多了灌水文,不但自己的水平降低,還會影響到周圍的人。而對於諸多的槍手來說,只不過是一口飯,他會本著文責自責的精神來寫嗎?只不過追求字多罷了。
7網路小說擦邊球居多,對於正在生長發育的學生來說,很容易引起其性幻想。對性知識的不正確認識,會在以後相當長的時期內誤導其的行為。會以錯為對,長此以往,不堪設想。至於什麼標題黨之流的害處倒在其次了。
8網路小說的發展與利益誘惑著新一代的寫手,他們大多正在求學階段。因為其低門檻的原因,加入寫手大軍。他們 並不知道這里的辛苦,以為只要堅持就是勝利。大量的課余時間用來碼字。注意這里說的是碼字,而不是寫作。最大的認同是模仿,你是認同了,可是君不見在前方,只有幾位給大家作廣告的頭牌,大多數的寫手中,能用碼字養活自己的廖廖無幾。
9網路小說正用其自身的影響無時無刻地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成年人追求的是減壓,看看作為消遣,少年追求的是什麼呢?多半是刺激!以騰訊女頻為例:據官方調查統計,在騰訊原創看書最多是十三四歲的小女生,所以騰訊的女頻發達。而再看騰訊的女頻都是些什麼書呢?以愛情為主調,什麼《特工皇妃》、《代嫁丫鬟》,其內容或是宮廷斗爭,或是灰姑娘與高富帥的愛情故事。先不說那些是否真實存在著,小女生們沉浸其中會有什麼後果呢?是得到了對愛情的正確解釋,還是知道了戀愛的小手段?她們長大了,走向社會時,會帶著這些觀念進入她們的人生旅程。而這些真能帶給她們幸福嗎?
……
綜上所述,網路小說弊大於利。
僅供參考,希望可以拋磚引玉,開闊你的思維。順祝辯論順利。
『伍』 網路對文學的發展利大於弊一辯稿
網路可以提供的場所是以前那個時代所無法給予的,這一點相信大家都會認同,其好處有非常之多,在這里基於時間的考量無法一一列舉,大致有以下幾點。
1. 文學大都枯燥無味,不過在INTERNET互聯網盛行的今天,你可以找到以各種方式出現的文學作品,學習起來不但不會枯燥,且愈來愈會刺激你的腦細胞,因為它的多樣性。
2. 速度,給你提供何止方便,為你節省的時間有何止幾分鍾,節約下來的時間可以給你多睡幾個小時(彌補睡眠不足帶來的困撓),或者利用時間來健身(這樣你不會只是個文弱書生)。
3. 內容多到,應有盡有,世界如此大,網路一下,讓你轉變整個地球,你要的文學,它都能提供,你無須再煩惱那些找不到的書籍。
4. 省錢,太多免費而且實用的東西,在網路世界無償的為你提供,文學自然少不了。
所謂弊,大多隻是表面的膚淺看法,因為網路時代的盛行,當然自由跟民主來到你的身邊,最忌諱的政治又再次浮出檯面,這個政府當局所不想看到的事情,不過文學終歸是文學,既然如此,又有何影響呢。學習文學的大都只是文人,文人跟政治根本畫不上等號。
還有何弊端了,不過就是那些色情而已,不過這些跟文學更扯不上關系,只需對未成年加以督導便是。再說15年前,沒有網路的中國就沒有色情嗎?還不是一樣,愈壓抑發差亦愈大,對於成年人更不是問題了,反之還減輕了犯罪率。
網路是文學無國界,其益處多多,今日的論壇,還有網路知道等等不勝枚舉,在坐各位也都是受益者,不是嗎?
『陸』 辯論賽 網路小說對文學發展有害 求辯詞
1,網路小說的門檻低,造成作品水準參差不齊。
2,網路小說因為連載而且為了針對VIP客戶的所謂訂閱,必須投其所好,所以大量的小白文,拳頭加枕頭,過度意淫的小說大行其道,因為連載的關系,傳統文學的精雕細啄肯定是不可能的,精品有,但只比你非常的少,簡單的說就是過度商業化。
3,網路小說的盜貼橫行,作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證,最終也會損害文學的利益。
4,正文如果在辨認的時候可能會提到網路對文學的傳播營銷作用,這里注意反駁傳統的文學類書籍在網上連載幾乎都是免費的,而且幾乎沒有得到關注,還會影響實體書的銷售。
『柒』 中小學生看網路小說利大於弊﹨弊大於利,我是利大於弊,明天就要用到了,急求霸氣的辯論稿!
看網路小說弊大於利?這真是可笑的邏輯,沉迷於網路小說而影響到現實生活的行為分明是人們的意志不堅定所造成的,有一個人因為對財富的渴望變得心理扭曲、為了獲得財富不擇手段,人們是應該指責他還是應該指責金錢?有一個人因為喜愛鄰居家中的寶物而殺了鄰居奪取寶物,人們是應該指責他還是指責寶物?網路小說並不是毒品,只有自身意志不堅定的人才會沉迷其中。
每一本網路小說都為我們構建了一個全新的世界,以上帝視角來觀察著這個世界中的悲歡離合、生離死別,這難道不是一種增加人生閱歷和感悟的方法嗎?誠然,有很多網路小說缺乏思想深度,看起來除了打怪升級之外似乎沒有其他的內容,可是只要你仔細的去觀察,就會發現每一本網路小說中總會有幾個讓人產生共鳴的情節,或是愛人之間至死不渝的愛情,或是父子之間濃厚如山的親情,或是兄弟之間生死與共的友情,或是對世界上種種不公的控訴,或是對追求夢想的肯定。從《陳二狗的妖孽人生》中我看到了陳二狗為了未來奮發圖強,陳二狗是一個從農村裡走出來的孩子,他沒有上過大學,沒文化,長得也不帥,他唯一的本錢就是他的雙手和他的腦子,為了成為人上人,他沒日沒夜的學習著各種知識,金融管理、數學積分、英語口語、為人處世,他靠著自己學來的知識奮斗拼搏,一步一步的走入了社會頂層,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發表評論說自己想要奮斗拼搏,想要充實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虛度光陰,這種積極向上的精神拿到不值得學習嗎?
差不多了 你自己再改改
『捌』 上網看小說是弊大於利還是利大於弊的正方辯論稿
壞處有:很浪費資源,不夠環保。。。1.長久對電腦,手機看書,會使眼睛疲勞。。。形成近視,而且對頸椎也不好。。。你可以找下眼睛會受到的傷害具體有哪些。。。2.而且在網上看書很浪費網路的資源,流量的形成會影響其他種種網路造成不好的現象!3.有時候手機或電腦會停電,這樣就不能隨時看!4.如果是用書本的話,看過的內容,翻找起來也方便!而且又容易攜帶,環保!正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