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網路小說作者的公務員
『壹』 當年明月:靠天賦寫作的公務員,3年7本書為何可以斬獲4100萬版稅
特別喜歡《明朝那些事兒》中的一句話,「明朝那些好玩的事兒課堂上學不到。」很多時候歷史是嚴肅冰冷的,課堂上的歷史是板正客觀的,很多有血有肉的東西只能等待我們自己去發現,去尋找。
《明朝那些事兒》之所以能爆紅一個時代,並不是證明他寫歷史有多優秀,而是表達了一種對於歷史的態度,那就是歷史可以幽默,可以詼諧,但最內核的東西是不能破壞的。就像這本書,風趣與幽默是他的骨血,但是書本的靈魂還是帶著歷史嚴肅的味道的。
『貳』 公務員可以寫網路小說掙錢嗎
公務員不可以寫網路小說掙錢。應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為人民服務。國家有規定,不允許公務人員從事經濟經營活動為自己謀福利。
『叄』 公務員下班上網寫小說,引來兩億讀者三年掙了四千多萬,後來怎樣
明朝是我國封建王朝中最後一個由漢人統治的王朝,這個朝代一共存在了276年,經歷了16個皇帝。明朝也是我國歷史上非常神秘的一個王朝,很多人都對這個朝代充滿了好奇,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個朝代的故事,可是很多歷史小說都不能完整地詮釋出這個朝代發生過的故事,直到網路上出現了一本書。
一般人能有如此成就必然是非常驕傲的,可是石悅卻沒有,他也沒有因此轉行寫歷史。因為在石悅看來,寫作只是自己的興趣愛好,公務員才是他的本職工作,所以之後他並沒有再繼續寫作,這並非是因為他已經江郎才盡,只是不願意自己的思想被束縛,也不想為名利而喪失了自己的本心而已。
『肆』 寫小說的公務員叫什麼
叫做文化編輯,一般就是文化崗位,只不過有編制的。
『伍』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違法嗎
可以。首先,寫作是個人行為,不是職務行為,屬於個人自由,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寫科幻小說。其次,針對公務員的特殊身份,公務員法只規定公務員不可以兼職,但是並不禁止寫作掙錢稿費,所以公務員的身份不是限制寫作的條件。綜上,目前法漏答律對公務員寫作沒有限制,只要所寫小說內容不違法就行了,單純的寫科幻小說是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1、泄寬侍露國慎搜吵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2、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3、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4、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5、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6、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8、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陸』 公務員可以在小說網站注冊寫小說嗎如果是實名注冊,注冊信息會被查到嗎
寫小說和稿橋公務員是不沖突的,你可以放心的寫,一般只要不是小網站,對作者的信息都是保密的,除非是政府要查你,否則鍵頃猛一乎肆般沒人查你,那些有能力的也沒必要花精力去查一個網文作者
『柒』 柳岸花又明是公務員嗎
不是。
柳暗花又明是一名寫手,曾經是一位理工男,但並不是公務員,高中時沒有選擇文科一直在後悔,因為一直有文學夢,就開始自己的寫作生涯。
柳岸花又明,網路小說作家。代表作品有《我真沒想重生啊》。代表作品:《我真沒想重生》、《我是一條龍》、《大時代1994》。
『捌』 公務員能在小說網站寫小說嗎能否簽約
額~~這個問題好奇怪啊盆友~~
首先,如果你是指在上班時間寫小說,那麼我想除非你所從事的就是寫作行業,否則沒聽說過世界上那個公司說:騷年,你可以在工作時間寫小說!
然後,如果你是指在工作之外寫小說,那麼只要不涉密,誰也沒權力干涉你的自由。
至於你說的簽約···我敢保證你的單位不會同意,妥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