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抄網路小說
⑴ 關於網路小說抄襲,剽竊的問題
首先,事實上即使你抄襲的話也是沒人管的,最多招人罵但是你個人基本上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其次,不需要那麼嚴格的要求原創,只要最主幹的內容是自己寫的就沒問題,不需要太過局限。
只要你自己創作的東西光芒萬丈,就會掩蓋你借鑒(嚴酷點說抄襲)其他作品的瑕疵,一本書最核心最重要的東西就是你自己原創的東西,如果你的初衷是把各大經典作品竄燒一遍,即使你銜接的再好也是沒有意義的。局限於是否抄襲還是你對自己沒有信心,
比較好的一個例子就是貓膩寫的《間客》(恕我看的小說還不夠多,加起來TXT格式的也就250M左右),看一下他在《間客》最後寫的後記
以下摘自貓膩的後記:
一:間客是一本個人英雄主義武俠小說。
兩年前的那一天,開始寫間客的時候,我就向大家說明,這會是一個無數舊酒瓶灌著新酒的故事,情節會老套。
我確實就這樣寫的:許樂逃離東林,在圖書館里遇邰家太子爺,不明身份相識,吃喝玩樂,是鹿鼎記。一個帝國人成為聯邦英雄,然後身份被揭穿,是天龍八部。這個故事還有很多我們曾經看過的武俠小說里常用的橋段。
不是懶得想新橋段,而是因為間客這個故事是要寫與一般人不同的東林石頭許樂,那麼我想讓他在這種經典或者說被無數人用濫了的局面面前做也不一樣的選擇,從而更加清晰一些。
韋小寶遇康熙後,無論那份少年情誼還在不在,但總之是一主一奴才了,因為康熙是值得抱的大腿,利用、依靠、重視,很多故事裡的類似互動,往往都是如此,男主角起先會借勢,然後起勢再以勢壓人,沖天而成一龍。
許樂卻不會這么干,邰之源是什麼樣的身份,和他一點關系都沒有,小西瓜是什麼來歷,同樣不會影響到他,對他來說,這兩個只是瘦弱幼小需要被他保護的朋友,從未想過刻意去抱大腿或細腿,不仰視也不俯視,管你丫是誰,咱們就是朋友,那麼便一直就是朋友下去,關系異常簡單而直接。
家國沖突那個橋段也是如此,英雄好漢大丈夫如喬峰在變成蕭峰之後的那段rì子里還是會惘然無助無措悲憤苦惱直到最後摔破罐子般的狠厲完成自我身份認知,卻最終夾在兩團yīn雲之間不知如何自持折了羽箭戳入壯闊胸膛碧血洗了潛意識里的原罪。
許樂不會這么干,也沒有這么干。
如老鼠般穿行於首都街巷間,被人人皆曰可殺時,他的心情自然也不會爽到哪裡去,但面臨指責時他卻極少會憤怒,悲憤情緒也少有,所以很難走進悲劇英雄那條末路,因為他很堅定且清晰地知道,這些事情和他沒有關系。
他以前是聯邦人,那麼就殺帝國人,後來變成帝國人,那自然要多考慮帝國人的利益,立場的轉變不是他所能控制,而是他人安排,那麼他憑什麼因此而背負上道德上的負罪感?
我主觀意識上沒有犯錯,那麼我就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後果,這是一種極端自我,極端強大,可以說極端自私卻又非常令人驚嘆的jīng神強度,只有臭且硬的石頭才能為之。
間客就是本武俠小說,寫了太多的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如果沒有如此強悍的jīng神世界做為支撐,誰都不可能做到這些,施清海不行,杜少卿不行,許樂也不行。
所謂武俠就是以武道達成自己所認為的俠義之行,所謂英雄就是堅定認為自己所做是正確的,然後不顧面前有怎樣的艱難險阻,怎樣的鮮血淋漓,都會無比堅定地走下去。
洪七公敢在華山上吼那兩句,郭靖敢揮著大巴掌四處扇去,楚留香摸摸鼻子說自己不殺人,王小石把石頭扔向那頂轎子時,想必他們的腦海里都充滿了這種自信或自我陶醉。
……
PS:不知道這樣隨便摘錄貓膩大叔的話會不會惹他生氣,有一點點惶恐。。。
⑵ 如何去認定網路小說屬於抄襲
法律分析:構成抄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二是予以公開使用。判定抄襲有兩個標准: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⑶ 小說怎樣才算抄襲呢請給個標准,要確定答案。
判斷小說是否抄襲,主要看是否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將他人作品的整體或部分佔為己有。
抄襲他人網路作品時往往會有兩種抄襲手段,一種是抄襲作品的整體,這種被認為是最低劣的抄襲手段,屬於比較好辨認的一種侵權行為;另一種則是抄襲他人作品的一部分,然後加入個人思維,進行修改和刪除,這種是比較高級的抄襲方式,實踐中比較難以界定。
(2)以所有權的名義對外公布。
抄襲他人的網路小說是一種侵權行為,對於侵權行為的認定,我國規定需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即網路小說抄襲者必須在抄襲後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公布構成了侵權,對著作權人造成了影響。
網路小說,這類作品多為虛構,獨創性強。司法實踐中,當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時候,對於是否構成抄襲的認定是比較容易的。但當抄襲是高級抄襲,改頭換面的抄襲,或者被指控抄襲作品僅涉及作品的構思、語言風格、人物特徵及關系、主要情節、個別語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個部分、文字等最終表述不盡相同時,對是否構成抄襲的認定就要復雜得多。
如果你是長期寫小說的作者,那我建議還是和第三方版權服務平台合作,比如鯨版權、維權騎士等,維權騎士的原創檢測工具可以檢測文章原創度,比自己去一一對比作調色板,要方便的多。
⑷ 《錦綉未央》作者怎樣抄200多本小說原來這么簡單
最近,幾部熱播劇原著小說都被爆存在瘋狂抄襲問題,《錦綉未央》甚至被爆抄了200多本小說,令人瞠目結舌。一個人怎麼能抄那麼多書?怎麼抄到265萬字?不知道的肯定覺得很難,其實很輕松的,2分鍾就能學會,看到後面你就懂了。
我們先來看看抄襲有多瘋狂。最近楊冪和趙又廷主演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小說2年前就被爆抄襲《桃花債》,看網友製作的專門用於鑒定抄襲的調色盤,同顏色標出的就是涉嫌抄襲部分▼
調色盤還很長,這只是冰山一角。網友還羅列了《三生三世》涉嫌抄襲的近百個點,簡直就是照搬別人的小說▼
像《三生三世》這樣抄1本小說不難,大不了就多讀幾遍。而《錦綉未央》原著小說《庶女有毒》抄了200多本網路小說,後來還改名為《錦綉未央》正式出版▼
2013年3月,《庶女有毒》剛在網上發表就成了熱文,排名和打賞均名列前茅。立馬有網友爆料它涉嫌嚴重抄襲▼
目前為止,已經鑒定出該小說除第9章不是抄襲以外,其它章節基本靠搬運拼湊而成。
抄襲跟借鑒之間是很難界定的,周靜看了網友們各種舉證之後,發聲明承認自己「借鑒太多」,還打苦情牌說自己「寫到暈倒進醫院為止」▼
看來抄書也很辛苦的。
靠「抄書」成名的周靜後來轉行當編劇,拜於正為師。於正讓她寫《美人製造》後兩集的劇本,後來被發現又嚴重抄襲周浩暉的《邪惡催眠師》。周浩暉在微博說要告於正,周靜立馬聯系周浩暉求放過▼
周浩暉不為所動,第二天周靜立馬發微博不認賬,說根本沒看過《邪惡催眠師》,創作靈感來源於美劇。
周浩暉只好在微博公布了跟周靜溝通的電話錄音▼
遺憾的是,周浩暉告於正案,因種種原因最後敗訴了。
之前他的《宮鎖連城》上映後,就被網友質疑抄襲了。他卻完全無所謂,還很囂張地說:「什麼時候有人告於正抄襲了?從來沒有吧?」▼
不僅抄襲還這么囂張,圍觀群眾都看不下去了。後來,瓊瑤真告了於正並勝訴了,他被判停止傳播《宮鎖連城》,並賠償500萬▼
抄襲者確實賠了錢,但於正和小四至今都沒道歉過。
其實涉嫌抄襲的IP劇還很多,就不一一舉例了。
抄襲為什麼那麼泛濫呢?
首先,非常賺錢。比如像小四、周靜這樣的,不僅抄,而且還抄得比原著還好,作品也比原著暢銷。一部暢銷的小說,故事上肯定是十分吸引人的,而且有粉絲基礎,馬上就會有人來買版權,然後將它改編成電視劇、電影、游戲、漫畫等。
作家少則賺幾百萬,多則幾千萬。很多網路作家就是靠版權費登上作家富豪榜的▼
此外,作品刊登在網站、出版銷售都能賺不少錢。
其次,抄襲的門檻非常低。如今科技發達了,抄襲再也不用像小學生抄作業那麼辛苦,網上多的是現成的素材,「作家」只需要查找+復制+粘貼,然後稍微改一改就行。
《錦綉未央》是怎麼抄了200多本網路小說的余租呢?因為早就有神人開發出了寫(抄)小說神器,保你一夜就變小說家,言情、玄幻、科幻等類型樣樣精通。在某寶上就有賣,看介紹八先生真被嚇出了冷汗▼
這種軟體用起來也很簡單,想寫什麼,只要在素材庫里找一下,馬上就有幾百個「借鑒素材」可用,愛抄哪個抄哪個。這些素材分類非常系統科學,大分類如:打鬥技能、外貌、心理、場景;小分類細到鼻子、耳朵、頭發、睫毛……▼
也不用自己苦苦尋找,輸入關鍵詞就可以找到素材,知道為啥那些網路小說動不動就幾百萬字了吧?
有這樣的神器在手,簡直就可以把豎轎兆抄書速度提高上百倍。
這么厲害的工具,得很貴吧?並沒有!
不要999,不要99,只要12.80元。你沒有看錯,也沒有聽錯,真的只要12.80…▼
摳圖技術發達了,於是就有了《孤芳不自賞》;抄襲技術發達了,於是就有了《錦綉未央》,八先生不禁想起了路遙創作《平凡的世界》的經歷:
為了尋找素材,他去一個與世隔絕的礦山生活;
寫完第2部的時候, 他的身體幾乎完全倒下了帆運;
醫生告誡他再寫可能就活不長了,但他不想作品沒寫完就撒手人寰,於是更不敢懈怠;
整整6年, 路遙燃燒了自己的生命,鍛鑄了3部《平凡的世界》。
再看如今的影視圈。劇本對一部影視作品來說,是最核心的東西,直接決定了塑造的人物是否成功,作品是否好看。很多大導演、製片和演員都感慨過:好的劇本太少了。
然而,再怎麼缺,製片方也不應該買那些涉嫌抄襲的網路小說來改編(有些是明知道抄襲還買版權),否則就成了抄襲者的幫凶。
觀眾也不應覺得抄襲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們都很痛恨小偷吧?抄襲者跟小偷有多少區別呢?只不過他們剽竊的不是別人的財物,而是作品。
尊重原創,抵制抄襲,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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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網路小說如何才算作抄襲希望詳細的,事關重大啊!!!
對於抄襲(也稱剽竊,為簡略以下均稱抄襲)的認定標准,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關規定。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復
權司[1999]第6號
某某市版權局:
收到你局關於認定抄襲行為的函。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二、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以上意見,供參考。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⑹ 如何模仿別人的網路小說
你先看看搜沖彎田中芳樹的《判激銀河英雄傳說》,再看下羅森的《風姿物語》,最後去看江南的《九州縹緲錄》。你就能知道,模仿就是這么有水平。羅森模仿了田世悶中的人物塑造,江南模仿了羅森的額...好多...。
⑺ 網路小說查重,都是什麼方面,怎樣確定抄襲
網路小說查重都是查重復率的,根據重復率判斷是否構成抄襲。
構成抄襲,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據為己有;二是予以公開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創作者或者小說讀者會把被抄襲的內容詳細對比圖發布出來,認定對方已經構成抄襲。
小說查重的注意事項:
論文查重目前已經儼然變成一個產業了。據說某寶網上提供論文查重服務的某些店鋪,月營業額在畢業季數以萬元計是家常便飯的事。重復率和相識度情況(紅色、橙色、綠色)一目瞭然,與哪些文章重復等信息都有。另外還有一個詳細報告,重復最多的文獻是哪篇。
⑻ 網路小說可以自己抄到本子上嗎
可以抄,但沒有必要。浪費這時間,精力,金錢(本子和筆),好看的話可以復制粘貼段落到備忘錄里,抄的話,實在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