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版騎木驢的小說
『壹』 騎木驢
騎木驢是一種酷刑。古代專門用於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
據傳說,漢代有個與人通姦害死本夫的黃愛玉就是「騎木驢」而死的。還有人說,第一次在婦女犯罪時使用木驢,時間大約在兩宋之間。
按照這些說法,在宋、元期間,通用的木驢原型,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並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余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徵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刑具"木驢"。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在驗明正身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陰戶對准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示眾程序便告一段落。
根據部分民間說法,宋,元期間,在女犯騎木驢遊街時,隊伍的前導按照慣例會安排衙役和兵丁敲著破舊的鑼鼓開道,並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鑼的原因,是為了要和高官仕紳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
另外,在遊街的過程中,河北、山東等部分地區會使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錄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後背,強迫其高喊:"淫婦某氏,於某月某日犯淫,於此木驢遊街示眾,警示眾人,莫如妾身之下場!",其餘大部分地區則會在遊街時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但是,這些繪聲繪色的描述,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現有網上流傳的圖片,多為現代人的創作。難以取信。
相反根據現有史料,倒是有明確證據表明,所謂木驢並不是特別針對女性的所謂刑罰,相反僅僅是用來釘住犯人手腳的刑車,男性犯人同樣可以享受這種待遇。
比如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會編》卷114中記載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趙野棄城而逃,被密州軍卒杜彥、李逵、吳順抓回之後,受到的處罰就是騎木驢,具體情況是「野不能應,彥令取木驢來,釘其手足,野大驚,乃呼,眾已撮野跨木驢,釘其手足矣」
『貳』 編一個騎木驢的故事
宋代史料《三朝北盟會編》卷114中記載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趙野棄城而逃,被密州軍卒杜彥、李逵、吳順抓回之後,受到的處罰就是騎木驢,具體情況是
「野不能應,彥令取木驢來,釘其手足,野大驚,乃呼曰『……』,眾已撮野跨木驢,釘其手足矣」
『叄』 手工耿自製的木驢和《極樂寶鑒》里的木驢,哪個的還原度更高
兩者相比較的話,《極樂寶鑒》里的木驢還原度比較高。
最後: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一種酷刑,在很多小說中多被用來懲罰女性的刑具。其實木驢在古代並非是女性專用刑具,用來侮辱和評判女性,其男性也被使用過。
如《西遊記》里當年玷污唐僧母親的那個李彪也受過騎木驢的極刑,在宋代史料中《三朝北盟會編》記載一軍卒逃跑就被處罰騎木驢。
『肆』 十大酷刑的騎木驢
木驢是一種刑具,用木頭做成驢的形狀,在驢背上有尖銳的長釘(有竹子、木頭、鐵等材質)犯人坐到上面,釘子從下體刺入的一種刑罰。(多用於女性)
『伍』 誰說騎木驢只是針對女性了,歷史上唯一騎過木驢的男性
眾所周知,木驢是明清時期懲戒女性犯淫罪的一種刑具。而最初,木驢是一種攻城工具,又叫尖頭木驢或尖頂木驢,後來成為一種刑具,最早見於《續資治通鑒長編》,使用者多為男性。具體用法是,將男犯抬上木驢,用鐵釘將犯人四肢固定在木驢的四條腿上,防止其逃脫或滑落,然後押送刑場,凌遲處死。很不幸,胡則成為史料中第一個受木驢之刑的男人。此情此景,讓人扼腕。
『陸』 求女主被騎木驢的小說
流氓天尊
少看點 別忘了採納我
『柒』 有沒有關於騎木驢的小說片段
一、騎木驢簡介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但這種說法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
小說《二十四史演義》,明末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下體,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從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二、相關小說片段
《水滸傳》里關於武松怒殺潘金蓮、西門慶之後,有一段: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捌』 我想騎木驢
為裝有輪軸的木架,載犯人示眾並處死。 宋陸游《南唐書·胡則傳》:「即舁置木驢上,將磔之,俄死,腰斬其屍以狥。」 元 關漢卿 《竇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古今小說·沉小官一鳥害七命》:「一日文書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將三人押赴木驢上,滿城號令三日,律例凌遲分屍,梟首示眾。」騎木驢,中國古代的一種女性刑罰,出自小說等文學作品以及口耳相傳之成果,缺乏實際刑案檔案證實,較有誇大恫嚇之意義。
你確定要騎?
『玖』 古代因為受到騎木驢之刑的女人都有誰
但是,這些繪聲繪色的描述,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現有網上流傳的圖片,多為現代人的創作。難以取信。
相反根據現有史料,倒是有明確證據表明,所謂木驢並不是特別針對女性的所謂刑罰,相反僅僅是用來釘住犯人手腳的刑車,男性犯人同樣可以享受這種待遇。
比如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會編》卷114中記載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趙野棄城而逃,被密州軍卒杜彥、李逵、吳順抓回之後,受到的處罰就是騎木驢,具體情況是「野不能應,彥令取木驢來,釘其手足,野大驚,乃呼,眾已撮野跨木驢,釘其手足矣」水滸傳里關於武松怒殺潘金蓮西門慶之後,還有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