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刑小說
❶ 古代犯人行刑為何要選在午時三刻
你好
古代一晝夜劃為十二個時辰,又劃為一百刻(「刻」原來指的就是計時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晝夜滴完一桶,劃分為一百刻)。「時」和「刻」實際上是兩套計時系統單位,換算比較麻煩,平均每個時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時」一般約合今天的中午十一點至十三點之間,午時三刻是將近正午十二點,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
中國古代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話說「午時三刻」——中國古典文學中的法文化
小時候看《水滸傳》,覺得最精彩、最激動人心的情節,就是「劫法場」: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漢劫法場白龍廟英雄小聚義」里,宋江、戴宗被押到法場,「報道一聲:『午時三刻!』監斬官便道:『斬訖報來!』」正在此時,梁山好漢一齊發作,「十字路口茶坊樓上一個虎形黑大漢,脫得赤條條的,兩只手握兩把板斧,大吼一聲,卻似半天起個霹靂,從半空中跳將下來」。又如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場石秀跳樓」,盧俊義要被處斬,也是在十字街頭法場上,也是「午時三刻到了」一聲喊,劊子手就要動手。等在酒樓上的石秀吼一聲「梁山泊好漢全伙在此!」拔刀跳下去,拖起盧俊義就走。
其他的古典小說里也常常會有「午時三刻」行刑的情節。比如《古今小說》第三十九卷「任孝子烈性為神」,講任甌慌辛璩俅λ潰押赴刑場,「只等午時三刻」。
那麼,是不是古代法律規定在「午時三刻」行刑的呢?並非如此。比如唐宋時的法律規定,每年從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齋戒日,二十四節氣日,每個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殺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執行死刑。而且還規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況下也不得執行死刑。
有人計算後認為,按如此規定唐朝一年裡能夠執行死刑的日子不到八十天。在行刑的時刻上,唐代的法律明確規定,只能在未時到申時這段時間內(大約合今下午一時到五時之間)行刑。並不是「午時三刻」。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規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對於行刑的時刻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實際上在清朝的小說里,這種「午時三刻」行刑的描寫就不太多。比如《醒名花》第七回里說:「當時秋盡冬初天氣,凡各府州縣監牢內,有那十惡不赦的重囚,例於此時處決。是日雙流縣知縣高捷,接得聖旨到來,開讀過了,即把處決有名的幾個斬犯,到了五更時分,綁到十字街坊行刑。」這說的就是在大清早行刑。
相反也有黃昏行刑的。清人筆記《夢廠雜著》里記載了梅州的一樁奇案。當地一個強奸殺人犯蔡阿三被判死刑。釘封文書(死刑執行令)到達時,恰好知州公出,州里只有一個吏目(管治安和監獄的小官),無法監斬。吏目找來當地駐軍的游擊(軍官)商量,那游擊說:「文武一體,我為什麼不能監斬?如果按制度請鄰州的知州來監斬,至少要三天,會延誤期限。」吏目就拆了封,下令提取死囚。兩人商議停當已是下午,拖拖拉拉到行刑時已近黃昏,來到城外刑場,天下起雨來,天色更暗。那挑來臨時充當劊子手的營兵從來沒有殺過人,行刑前一杯連一杯地灌酒壯膽,持刀上場人已大醉,聽到一聲「斬」,揮刀一砍,見死囚倒地就報 「斬訖」。吏目和游擊都躲得遠遠的,不敢上前驗看,派一個千總(軍官)驗看。那千總上前馬馬虎虎瞄了一眼,就說:「身首分離一丈多遠,還活得成嗎?」於是草草收場。可第二天收屍,卻找不到屍首。游擊和吏目驚惶失措,在刑場附近懸賞搜尋,總算在一個茅坑邊上找到了蔡阿三。原來昨晚那一刀砍在了肩膀上,他半夜醒來掙扎逃走,無奈傷重走不遠。吏目叫來劊子手再補幾刀,才算完事。這事被上司發覺後,兩廣總督親自審訊,定劊子手和千總是「得賄賣放」,判絞立決;吏目決囚漫不經心,處絞監候;知州和游擊都為玩忽職守,判充軍。
既然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明清小說里「午時三刻」行刑的說法就應該只是當時官府的慣例,或者是說書人、寫書人的普遍看法。那麼下一個問題就是這「午時三刻」究竟有什麼奧妙?
古代一晝夜劃為十二個時辰,又劃為一百刻(「刻」原來指的就是計時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晝夜滴完一桶,劃分為一百刻)。「時」和「刻」實際上是兩套計時系統單位,換算比較麻煩,平均每個時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時」一般約合今天的中午十一點至十三點之間,午時三刻是將近正午十二點,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中國古代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幾乎全世界所有的古代國家在執行死刑時都是要求在白天進行。比如二十世紀以前歐洲國家普遍都是在「日出之時」處刑。這里的共同考慮因素顯然有防範上的理由,也有威懾民眾的理由。不過像中國那樣考慮鬼魂陰氣因素的卻很少。
中國傳統文化強調「報應」,得到「福報」是善事積累的結果,得到「惡報」則是惡事積累的結果。對於強調「香火傳承」、恐懼「斷子絕孫」的中國人來說,「報應」是影響人們行為的最重要的因素。佛教傳入後,因果輪回的說教和傳統的「報應」觀念相結合,更在民間根深蒂固。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的俗諺就是最典型的表述。
按照清代長隨的教科書《公門要略》的說法,當時的法官在死刑執行令上簽字時,是由刑房書吏將死囚的犯由牌(也稱姓名標子)倒呈長官,長官提氡剩刑房書吏就勢往上一拖,讓死囚姓名上勾到紅筆痕,這就算是那支氡是┓⒌乃佬討蔥辛睿法官不直接對此負責。那支氡示痛伺灼,再也不用。而監斬官為了辟邪,出發監斬時總要穿上全套公服,罩一件大紅斗篷來避邪。行刑結束後,總要繞道城隍廟去燒香,讓城隍老爺管住可能跟在身後的鬼魂。回衙門後還要大放爆竹,官轎再進大門。全體衙役出動,在大堂院落排列整齊,揮動棍棒「排衙」,驅趕鬼魂祟氣。
《水游傳》第一百十回講處死王慶,「劊子手叫起『惡殺都來』,恰好午時三刻」。所謂「惡殺(煞)都來」,是讓死者記住是惡煞神取了他的性命,不要來纏劊子手。而行刑結束後,就如第四十四回病關索楊雄在市心裡行刑後,就有一批幫閑朋友上來給他披紅掛彩,弄點鼓樂吹吹打打,到城中熱鬧的酒店喝酒,以趕走可能跟隨而來的鬼魂陰氣。
說起來中國文化的宗教色彩不濃,可是實際上鬼魂因素卻總是在民眾乃至於官府的日常活動中表現出來,文學作品中「午時三刻」殺人時辰,就是這種鬼魂因素起作用的例證之一
❷ 尋找一本古代小說,開頭女主在獄中受刑並救下一名死囚,接著被押上刑場,男主很捨不得,接著沒看求書名
後來那女的是不是快行刑結果被男主角救了……然後這書是不是言情?如果是的話…應該是<<再生緣:我的溫柔暴君>>。
❸ 求幾部古代小說,虐身虐心
風槿如畫 (這是我強烈推薦給你的一本說,很符合你的要求,很虐心。我記得我當初看的時候就流過眼淚。但是很長,希望你有耐心看完,真的是很經典耐看的小說。)
這是個異常曲折靈動的故事。作者善於刻畫沖突和矛盾,文筆巧妙優美,情節極富力,人物性格鮮明生動。有虐,有溫馨, 有笑語,有幽默,還有淚水。
血殤的 《囚禁舞姬:替身棄妃》我個人認為在這一類小說中,這篇無論是情節
安排,人物性格,文筆等諸多方面都是很不錯的,所以看過幾年,至今仍有
印象,是虐身虐心文中的經典文,當初看時還沒完結,我追了好長時間,一直
放不下,直到看完,很不錯的一篇文章,就推薦給你啦
為了心愛的男子,她代替他的妹妹,遠嫁契丹;新婚之夜,她的良人當
面與其他
女子輾轉纏綿,隨意的她只是淡笑轉身而去;因著處子之身的遠離,她被貶為
奴,成為他萬千士兵的軍妓;卻因夜間春風一度,成為他專帳的禁臠,夜裡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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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臠,忘卻了一個侍寢奴隸最不能失去的便是僅有的那顆心;當她奢望的試探
時,得來的不過是他殘忍冷漠的恥笑。
<<除了我你還能愛誰>>
一個男人玩笑般的拒婚能讓一個女人傷得多深?國舅的女兒田惜日,因襲郡王索閣眾目睽睽之下當面拒婚,從此成為全京城笑柄,被父親「發配」到蘇州。一場大雨讓惜日和龍茗結下了梁子,二人鬥智斗勇卻又漸漸被對方所吸引。不料這時,皇上又把惜日賜婚給了風流郡王明路。於是,她開始女扮男裝、歷經百般磨難,只為毀掉這段世人眼中的大好婚姻、甩掉那個金龜婿!可是面對著幾個男人的深情厚愛,糾纏在縷縷情絲中的她,到底該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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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這真的是一部很好的小說,不要以為以為有神什麼的就不喜歡,我開始也是那樣想的,真的請你不要錯過這本書)
遠古眾神凋零,現今只存了龍族、鳳族、九尾白狐一族還留了些後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個兒子一個女兒。這唯一的一個女兒長得頗好,卻是個炮灰命。活到十四萬歲的高齡,籠統不過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礙於異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處於萌芽期,便被該桃花的爹娘終結了。
一朵誤以為她是個男兒身,糾結於這段斷袖情,待出現個跟她長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著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親自做主給她定的親,待到他們家走一趟,卻看上了她的婢女,兩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戀她暗戀了萬兒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氣來表白時,她前未婚夫的爹娘為了補償她,又與她重新結了一門親。
前頭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爛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卻又是個才打骨苞兒的。
這五朵桃花中的最後一朵,是她命中註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華。恩怨糾葛如浮雲過,她遺憾沒在最好的年華里遇上他。
強烈推薦晉江新文,《誰袖盈華年》 很好看,也曾高居排行榜。雖然不是穿越的,但是情節真的很好看,我記得看的時候我是流過眼淚的,真的虐心,不過是好結局。因為我都看完了,所以有發言權。好文就是要大家一起分享,你看過不會後悔
的
簡介 相戀三年的他忽然成了新郎,新娘不是她。
一轉身海闊天空,卻陰差陽錯卷進他與她的糾葛。
重重風雨之間,他們的命運環環相繞。
這是一個愛與傷與暖與笑與苦與甜的故事
❹ 古代女子押往刑場的情景描寫小說
一段刻骨銘心的民族仇恨,兩個義薄雲天的血性男兒,經歷一場生與死的考驗後,他們的壯舉為國人所贊譽,他們的情義為天地所頌揚。影片以抗戰結束後的中國局勢為背景,通過講述一個押解戰犯的驚險故事,表達了中國人民不忘國恥、銘記歷史、崇尚和平、珍惜榮譽的民族精神。影片的主演徐洪浩已經不是觀眾陌生的演員,如今演技日益精湛的他已經在26集長篇電視劇《追日》、22集電視連續劇《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和20集電視連續劇《家變》中,為觀眾塑造了不少真實、率真的形象。
❺ 古代行刑有多少種
中國古代刑罰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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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小說中描寫鞭打(受刑)的情節。穿越
浸過鹽水的皮鞭如雨點般落在了他的身上,鮮紅的血一滴滴落在了地上,新傷覆蓋著舊傷,撕心裂肺的疼痛壓的他喘不過氣來,終是昏了,一陣冰涼刺痛了他的神經,醒來,又是一頓毒鞭。 他硬是咬著牙,牙齦一片青色,不肯求饒,他也不知是第幾次了,但是,他只知道他不能死,他們還在外面,等著他,等著他回來
❼ 求幾本特別虐心的古代言情小說
《夜妖嬈》
作者:莫言殤
內容簡介:徹底的給予,換來她的武功散盡...
傾心相付卻得來他一紙休書以及殘忍絕情的話語——
「這女人賞你們了,就在這兒辦吧!」
然後,垂眸藐視,冷眼相觀。
她眼睜睜望著半空中,飛揚的衣衫畫出哀傷的一筆......
心痛如絞,心死如灰。
是誰說:「今日起,就讓本王代替你,好好珍惜你自己!」
原來他,竟是這般珍惜她的呵......
「哈哈哈......」
黑夜中,是誰的笑聲穿透雲霄,無望而悲涼?帶著滿心的傷,在心碎絕望過後,她毅然挺立,淡然一笑:「我不恨你,因為無愛……便不會恨!從此,你我之間——再無牽連!即便有朝一日,你放下滿身的驕傲與尊嚴,伏跪在我面前,我如陌,也斷不會……再多看你一眼!」 望著她決然離去的背影,是誰仰天長嘯,聲震九霄?
而又是誰,無愛,無恨,自此天下,夜之妖嬈!
《白發皇妃》
作者:莫言殤
內容簡介:紅羅帳內,她被迫承歡,三千青絲在身上狂情男子眼中寸寸成雪。
紅羅帳外,始作俑者卻與美人對酌成歡,雙雙笑看一場真人春宮秀…
當紅光被撕裂,點點在風中落下
她艱難步出,那隨風飛舞的滿頭銀發,最終刺痛的,又是誰的心扉?
「怎麼…怎麼會是你?」一聲難以置信的驚呼,他,自詡冷硬無情,卻從此墜入無邊地獄,痛悔終生…
試看:三千發絲白如雪,回眸一顧,傾斷萬人腸!
當一個穿越千年的異世奇女子,被逼入絕境,她是低頭認命,還是絕地反擊,從此綻放一身耀世光芒......
《狐狸,給王生個崽》
開頭很小白
最後很虐心
❽ 虐心虐身古代小說
試試看 綰青絲
綰青絲,挽情思,任風雨飄搖,人生不懼。浮生一夢醉眼看,海如波,心如皓月,雪似天賜。你自妖嬈,我自伴。永不相棄!
葉海花,長得不夠美,身材不夠瘦,在感情上受過大大小小很多傷害。於是希望轉世做一隻米蟲,能夠找到真正疼惜自己的人。在小冥王的幫助下,葉海花搖身變成大奸臣的女兒蔚藍雪。孰料,剛一睜眼的藍雪就發現自己正在被一個絕色美男強暴,而自己的父親剛被人斬斷手腳裝在一個壇子里正在觀摩著這場好戲……原來,絕色美男與自己有不共戴天的滅門之仇,自己落在這樣的人手上,豈不是死路一條…… 前世半生,痴望無果,在痛徹心扉的絕望後,葉海花不甘心地穿越了。先是被人強暴,後又囚禁青樓,她成為了紅遍京城的卡門,但又決心做一個隱姓埋名的商人。
一切都好似命中註定。她與宇公子,註定不能坦誠相對,更何況夢魘的始作俑者楚殤。身居高位的強者不是遮蔽風雨的綠蔭,平凡可愛的書生也不是共御風雨的橡樹。誰是葉海花的良人?
❾ 小說中的古代刑法
1.<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2.<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3.<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5.<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7.<烹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8.<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9.<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11.<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12.<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13.<棍刑>
即木樁刑.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4.<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15.<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