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說男人纏足豐乳
Ⅰ 古代男人裹腳嗎
裹腳
裹腳也叫纏足,始於五代末。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後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緬於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後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後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於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築金蓮台,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台中設置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於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後,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後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
女人裹腳不是從清代開始的,一直上推,大約產生於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興盛於明清。
宋朝時只有高貴女人才裹腳,普通婦女是不裹的。而且當時對裹腳的要求只是纖直,還不至於到後世傷筋動骨那麼厲害。
據說,古代女人裹腳是因為南唐後主李煜喜歡觀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於金制的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白綢裹起來致腳彎曲立在上面,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本來是一種舞蹈裝束,後來慢慢地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在以後,民間女子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對女子來說,美是重要的。是獲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徑,至於能不能走路,誰在乎呢?
為什麼中國會流行裹腳呢?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賞和贊美。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乾隆皇帝酷愛書法,所有推動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關於裹腳的起源,還有幾個說法,有說是起於南朝齊廢帝妃潘玉奴,有說是起於唐末,有說是起與隋煬帝等等,但是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發生了關系,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除了統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准。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贊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贊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准: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Ⅱ 女尊 男人穿裙纏足生子
其實都是一樣,男人女人各有分工,沒必要羨慕對方!接受不可改變的,祝你快樂生活每一天
Ⅲ 古代男人都喜歡的三寸金蓮,到底是什麼
裹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中國古代從小就要裹腳。當我們看到裹腳的照片後會好奇,三寸金蓮到底是個什麼?為何古代的男人都喜歡?今天為大家揭秘恐怖的三寸金蓮。
裹腳也叫纏足,纏足的女孩在自己很小的時候,被灌輸這種思想。女孩的母親或者其他人,會對其殘忍的纏足。一般情況下,母親會拿著一條白布,除了大拇指不裹,其他四根腳趾都會被裹住。
像金蓮這樣美好的詞語,不應該出現在裹腳上面。當時的老百姓信奉佛教,在佛教中救世的菩薩,都是光著腳,站在蓮花上。女子的腳,生來小巧就像菩薩。
邊上的瓣瓣蓮花,用金來修飾,因為當時的人們普遍認為,金是所有美好事物的總稱。所以稱為“金蓮”。
現在我們國家已經完全廢除這種陋習,當我們回顧歷史的時候,看著一張張裹著小腳女子的照片,盡管她們面帶笑容,但是內心一定也有說不出的苦衷。裹腳一定不是美麗的,但是能夠容忍的古代女子,卻是堅強的。
Ⅳ 求一本小說名
《鏡花緣》主人公唐敖對仕途感到灰心喪氣,便隨妻兄林之洋出海經商、游歷。 他們路經30多個國家,見識了各種奇人異事、奇風異俗。
《鏡花緣》清代百回長篇小說,是一部與《西遊記》、《封神榜》、《聊齋志異》同輝璀璨、帶有濃厚神話色彩、浪漫幻想迷離的中國古典長篇小說。作者清代著名小說家李汝珍以其神幻詼諧的創作手法數經據典,奇妙地勾畫出一幅絢麗斑斕的天輪彩圖。
在王母娘娘壽宴時,百花仙子得罪了嫦娥仙子,並對其立誓,若百花在不應齊放時違令齊放,自願墜入凡塵,受一世磨難。後心月狐奉玉帝詔下凡,臨行時,嫦娥告訴她,當令百花齊放,以顯威名。於是,心月狐下界,轉世成為武家女兒,後被唐太宗召入宮中,封才人。武則天廢唐改周時,一日,天降大雪,她因醉下詔百花盛開,不巧百花仙子出遊,眾花神無從請示,又不敢違旨不尊,只得開花,因此違犯天條,被劾為「逞艷於非時之候,獻媚於世主之前,致令時序顛倒」。於是玉帝就把百花仙子貶到人間。
百花仙子托生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唐敖赴京趕考,中得探花。此時徐敬業起兵討伐武則天,有奸人陷害唐敖說他與徐敬業有結拜之交,被革去功名,降為秀才。唐敖對仕途感到灰心喪氣,便隨妻兄林之洋出海經商、游歷。
他們路經30多個國家,見識了各種奇人異事、奇風異俗,並結識由十二名花仙轉世的女子,後唐敖入小蓬萊山求仙不返。在「君子國」商人收低價討好貨,國王嚴令禁止臣民獻珠寶,否則燒毀珠寶並治罪;「大人國」的腳下有雲彩,好人腳下是彩雲,壞人腳下是黑雲,大官因腳下的雲見不得人而以紅綾遮住;「女兒國」里林之洋被選為女王的「王妃」,他被迫像當地男人一般穿耳纏足;在「兩面國」里的人前後都長著臉,每個人都有兩個面孔,前面一張笑臉,後面浩然巾里藏著一張惡臉,這些人都虛偽狡詐;「無腸國」里的人都沒有心肝膽肺,他們都貪婪刻薄;「豕喙國」中的人都撒謊成性,只要一張嘴,就都是假話,沒有一句是真的;「跂踵國」的人僵化刻板。
他的女兒唐小山思念父親心切,逼林之洋帶她出海尋父,游歷各處仙境,來到小蓬萊,從樵夫那得到父親的信,讓她改名「閨臣」,去赴才女考試,考中後父女再相聚。唐小山改名唐閨臣回國應試,武則天開科考試才女,錄取百人,一如泣紅亭石碑名序。才女們相聚「紅文宴」,各顯其才,琴棋書畫,醫卜音算,燈謎酒令,人人論學說藝,盡歡而散。
唐入小蓬萊山尋父不返。此時徐敬業、駱賓王等人的後代又起兵反周,攻破長安城外武家軍的酒、色、財、氣四關,擁立中宗復位,武則天仍被尊為「大聖皇帝」,她又下詔,明年仍開女科,並命前科百名才女重赴「紅文宴」。
Ⅳ 談虎色變的婦女裹腳,古代男人喜歡的「三寸金蓮」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舊時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女子以布帛緊束雙足,使足骨變形,腳形尖小成弓狀,以此為美。相傳 南唐 李後主 令宮嬪 窅娘 以帛繞腳,令纖小作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一說始於 南朝 齊 東昏侯 時。
太平天囯 曾禁止纏足。辛亥革命後,纏足陋習始逐漸廢絕。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八·雙行纏》:「自《墨庄漫錄》以纏足始 五代 ,諸小說所見皆同,余舊頗疑之。」嚴復 《原強》:「至於纏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樂為也,拘於習俗,而無敢畔其范圍而已。」夏衍 《<教子篇>補》:「她今年六歲,在過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著纏足的年紀了。」參閱 宋 張邦基 《墨庄漫錄》、 明 陶宗儀 《輟耕錄·纏足》等。
Ⅵ 纏足那麼丑,為什麼古人要纏足,古人的審美觀是不是變態啊
1、文化因素
纏足尤其是折骨纏的產生,有許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贊美女性腳美的名詞。而四寸之內被稱為「銀蓮」,大於四寸者則稱為「鐵蓮」,可見崇尚小腳的程度。
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方絢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又有「香蓮四忌」說,「行忌翹趾,立忌企踵,坐忌盪裙,卧忌顫足」。辜鴻銘對小腳有嗜癖,酷嗜嗅女人小腳。
戀足、性感帶:據說,由於纏足後行走困難,恰恰鍛煉了陰道周圍的肌肉,防止陰道鬆弛,甚至保持處女陰道般的收緊狀態。而女性平時絕不裸足,對男性而言可窺見其私密之處,亦有類似戀足興趣。
清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發表,裹腳的最高目的就為了滿足性慾。由於小腳「香艷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玩弄方法達48種之多,包括:聞、吸、舔、咬、搔、捏及推等。
在中國古代,腳為女人除了陰部及乳房外,第三「性器官」。在明代小說《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墳時破土的鍬鋤」之說法,甚至乎,穿在小腳上的綉鞋也被賦予了性內涵。
2、社會因素
纏足,是一種摧殘肢體正常發育的行為。纏足的女子要從幼年開始裹束自己的腳,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纏足後的一雙小腳,不僅在實際生活中有種種不便,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近千年。
最初的纏足應該沒有後世那麼殘忍,也不會強制要求。但隨著時間的發展,男權社會中對女性小腳的形成了一種認同,因而成了一種帶有強制性的習慣。
南唐李後主李煜的對小腳的喜愛與推廣值得濃墨重書,他寵愛一名叫做窅娘的宮女,窅娘本人就纖細善舞,李後主吩咐她「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作新月狀」,這段文字開創了女性纏足的直接描寫的先河,繼而開啟了古代婦女纏足的風氣。
南宋以後,纏足逐漸演變成了一項女性必須遵守的道德律令,使得社會中的女性不得不屈從。在這一過程中,由於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纏足,又促使這一行為的影響力更大。最終,纏足成為了女性之「美」。到了清朝中期,北方女子纏足風氣最盛,南方女子普通百姓也並不纏足,到了清朝後期,纏足之風最熾。
女性人身地位到了清朝,也是到了最危險的邊緣,已被視同為男性財產的一部分,男性需要把女性禁錮在家庭中的方寸之地,這樣除了顯示自己家庭條件的優渥,還最大限度防止女性背叛自己,逃離家庭。
Ⅶ 男子纏足,穿紅妝扮寡婦,男兒身隱10年為哪般
古時女子纏足是普遍現象,但你知道嗎,男子也有纏足的。男子為什麼纏足,也受封建禮教影響嗎?當然不是。男子纏足的目的各不同,嚮往女性之美也好,取悅於別人也好,都是自己的事。但有人居然以纏足為手段,為非作歹。明朝就有一個男子纏足,秀金蓮扮寡婦,讓182個女子遭了秧。我們先來看男子纏足的幾種情況,都是出於什麼目的?
明陸粲《庚巳編 卷第九 人 妖公案》記載:““或住三朝五日,恐人識出,又行那移別處求奸。似此得計十年,奸通良家女子一百八十二人,一向不曾事發”。
膽大包天的桑沖在最後一次作案時,遭遇了一個比他還“狼”的的人。這天,桑沖以被丈夫打罵出來無處落腳為由,來到晉州聶村生員高宣家請求投宿。他本來是想打高家小姐的主意,但他沒想到的是“她的美色”也被一個色狼盯上了,這人就是高宣的女婿趙文舉。
趙文舉三更半夜溜進桑沖房間尋歡,桑沖嚇得“”花容失色”,拚命抗拒,跟高宣女婿廝打在一起。高家女婿最終發現這個“女子”竟然是個男兒身,也嚇得夠嗆。身份敗露之後,桑沖被高家扭送到官府。
審訊後,桑沖這個大淫棍招供了其所犯罪行,他的“事跡”甚至驚動了明憲宗朱見深,皇帝下令嚴懲這個採花大盜。桑沖被施以零刀碎割的“凌遲”酷刑,被割一千多刀而死,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
以上就是古時男性纏足的六種情況,各有其不同的目的。男子纏足對自己健康也非常有害,但自己折騰自己,別人很難管,也管不著。但如果將纏足的痛苦或利用纏足掩護,將傷害強加於別人就是嚴重罪過了。如桑沖這種禍害女性的人就犯下了十惡不赦的罪行,雖然得手一時,但伸手必被誅,最後等待他的只有正義的審判和懲罰。
Ⅷ 一本挺老的武俠小說,是實體書,故事的前一部分是一個戲班子的的老闆因為一個女演員和男人私奔,把這個女
我也在找這本小說,不記得名字了
Ⅸ 剛才看了一張女人的裹腳照片,那腳實在是太丑太恐怖了,為什麼古代的男人看了不但不覺得惡心
過去女人裹腳後是不會讓任何人看的,再說你看的也都是沒有保養的,不裹腳就視為異類,大環境下,也是不得以而為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