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小說好看嗎
『壹』 如何評價<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掌者也。」是為了闡述「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這一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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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魚我所欲也作者是孔子還是老子
但它好像是孟子的吧
《魚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捨生取義。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孟子(約公元前372年—約公元前289年),名軻,字子輿(待考,一說字子車或子居)。漢族,東周鄒國(今山東省鄒城市)人,東周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學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張法先王、行仁政;在學說上推崇孔子,反對楊朱、墨翟。被後世尊稱為亞聖,其弟子將孟子的言行記錄成《孟子》一書。
『叄』 魚我所欲也作者嗎
魚我所欲也作者:
孟子 (一說為其弟子所記錄)
孟子(約公元前372年—約公元前289年),名軻,字子輿,華夏族,鄒(今山東鄒城市)人。孟子是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與孔子並稱「孔孟」
『肆』 關於魚我所欲也這篇文章的問題
也許有一方錯了吧,語文這東西,本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所謂的標准答案的.我覺得對於這種似是而非的題目,尤其是文科性質的題目,不必鑽牛角尖.想來
語文本是個好東西,可惜被各種各樣的題廢了,幸好現在大學了,不用這么心煩了
『伍』 魚我所欲也的作品鑒賞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於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捨生取義。
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孟子·告子上》)又說:「義,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萬章下》)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捨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捨生取義的意義。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這幾句論證說: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正義),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願躲避。這是從正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捨生取義。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這幾句論證說: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麼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麼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不是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嗎?這是從反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該捨生取義。其三,「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這幾句論證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願意採用;通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的辦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願意去干。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捨生取義。通過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為了使這種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事例來說明。「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簞」是古代盛飯的圓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著,「蹴爾」是用腳踢著。這幾句說:只要得到一小筐飯、一小碗湯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餓死,如果是輕蔑地呼喝著叫別人吃,哪怕是飢餓的過路人都不願接受,如果是用腳踢著給別人吃,那就連乞丐都不屑要了。《禮記·檀弓》有一段故事與此相類似:「齊大飢,黔敖為食於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人厭惡,所以寧願餓死也不願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捨。連無人認識的路人和貧困低賤的乞丐都能這樣做,常人更不用說了。這一事例生動地說明了人們把義看得比生更為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就會捨生取義。
在孟子看來,「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捨生取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並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捨,而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中卻見利忘義。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鍾俸祿呢,萬鍾俸祿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呢。「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初寧肯餓死也不願受侮,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為這種人原來也有捨生取義之心,後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應該罷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附權勢。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經在齊國任客卿,後來因為與齊王的意見不合,便決定辭去齊卿回家,齊王託人挽留孟子,條件是准備在首都的中心地區建一座房子給孟子住,並送給孟子萬鍾糧食作為弟子們的生活費用,結果遭到孟子的嚴辭拒絕。(《公孫丑下》)可見,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的,表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孟子在本篇中對捨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後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捨生取義」奉為行為的准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范,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現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捨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捨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朱熹:「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於斯焉。」(《四書章句集注》)
『陸』 《魚我所欲也》本文在寫作上有什麼特點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捨生取義。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寫作特點如下:
1、邏輯嚴密,具有雄辯力量:
不管是分別來看各部分,還是縱觀全文,都會明顯地感受到這一點。例如文章的第一部分,開頭以「舍魚而取熊掌」為喻,提出「捨生取義」這一中心論點;然後先從正面說明,因為有比生更可貴的東西,有比死更可惡的東西,所以要捨生取義;接著用假設推理和事實證明,「義」比求生惡死更重要,所以應該捨生取義;最後歸結到人本來都有「捨生取義」的美德,不應喪失。一層緊扣一層,嚴密無間,兩大部分之間也是如此,在第一部分推理的基礎上,第二部分用事例進一步論證「義」重於生死,「義」重於利;並批判了重利輕義,見利忘義的行為;最後著重指出這種行為就是失掉了原來固有的「羞惡之心」。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補充和深入,前後相貫,密切呼應。
2、善用比喻和舉例論證的手法,頗富說服力:
文章一開始便以「魚」喻「生」,以「熊掌」喻「義」,自然引出文章的題旨:「捨生取義」,這種以一般的生活經驗作比喻進行論證的方法,能把抽象而深刻的道理說得十分淺顯明白,又十分形象生動,引人人勝。文中還以行人不受「呼爾」之食和乞人不受「蹴爾」之食為例,更加深入地論述了「捨生取義」是人共有的本心,使文章的題旨不斷深化。
3、正反論證,層次清晰:
文章的第一段在論述「生死」問題與「義」發生矛盾,應該捨生取義時,就先從正面論述了義重於生的道理,又從反面論述了不義重於死的道理,從而深刻地闡明了捨生取義是人之本性的道理。又如,作者在第二段以乞人不受不義之食為例,從正面論證了捨生取義是人之共性;又以「萬鍾」雖好也不能接受為例,從反面論證了捨生取利是喪失本心。論證極為嚴密,說理極為深刻,層次十分分明。
4、語句流暢,氣勢充沛:
孟子的文章具有雄辯的氣勢,表現在語言上是常使用排比句式。如第二段中連用三組排比句,對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行為加以批判,語言極為流暢,氣勢也很充沛。
『柒』 如何評價《魚我所欲也》的思想內容
你好:
以下兩種答案皆可
應如何評價《魚我所欲也》一文的思想內容?1
《魚我所欲也》的論點是「捨生取義」。孟子認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義更重要,就會做出各種不益的壞事來。
他表揚了那些重義輕生、捨生取義的人;斥責了那些苟且偷生、貪圖享樂,見利忘義的人。這種思想顯然有它的進步性。
當然,孟子在文中闡發了唯心主義的性善說,說什麼羞惡之心人皆有之,這是不合實際的。此類局限,予剔除。
如何評價《魚我所欲也》一文的思想內容? 2
明確:義的價值高於生命,人應該有捨身取義的精神,這一觀點在「上下交征利」的戰國時代有積極作用,對後世知識分子的精神修養也有極好的影響。如蘇武、岳飛、鄧世昌、朱自清、聞一多。但孟子「捨生取義」的觀點的根據是唯心主義的性善論,他的說理僅止於是否喪失「本心」,有明顯的局限性。
隨著時代的發展,「義」的內涵發生了變化。我們現在所說的「義」是指社會公義,「利」指一己之私利,即個人利益要服從於集體利益、國家利益以至民族利益。在當今社會,面對越來越多的誘惑,面對人生的各種考驗,我們應該作出正確的抉擇。
『捌』 魚我所欲也 你對這段文字有哪些個人看法
在今天這樣一個物質的社會,人更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
『玖』 如何評價「魚我所欲也」一文的思想內容
人才在困境之中造就,人處困境易激發鬥志,國無憂患易遭滅亡。
『拾』 對於《魚我所欲也》一文,一向有不同的觀點,你是怎樣看待的,談談自己的看法
孟》文本身的結構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孟》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
第一段包括兩層,從「魚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層。這一層的開頭兩句:「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為一個比喻,藉以說明「我」「捨生取義」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動形象,鮮明可感,富於氣勢的修辭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沒有使論點得以證明的論據作用。因為人能「舍魚而取熊掌」並不能證明人就能「捨生取義」。所以,如果把上述兩句換成「果敢地」三字放在「捨生取義」四字的前面作狀語,是不影響文章的思想內容和結構的。可見,這一層的重心全在後面的幾句話中。後面幾句中的「捨生取義」、「不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個意思,即不貪生怕死。這些都是作為事實論據的,分別放在第一個分論點我「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前後,進行回環論證,即從事實得出結論,再用事實證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這一層不是用「舍魚而取熊掌」為論據證明「捨生取義」。而是用「捨生取義」,(即「不避患」、「不苟得」)為論據證明:「我」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
從「如使人之所欲」到「賢者能勿喪耳」是第二層,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兩個假設反問句所蘊含的普遍事實,從反面證明第二個分論點:人們具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接著又用兩個肯定句:「由是則生而有不用」;「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從正面論證分論點。然後順承上文的事實論證,正反論證和酣暢的行文氣勢,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論點:「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體現了孟文的辯論色彩),可謂水到渠成,順當明快。
概括上面兩層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為作事實論據,通過推究原因論證了中心論點。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體的事實進一步論證中心論點,使論證更加嚴密有力。第二段(從「一簞食」到「乞人不屑也」)舉出「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實證明飢者照樣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第三段用反問排比句式,通過把「向為身死而不受」與「今為宮室之美而為之;……今為妻妾之奉而為之……今為所識窮乏者得(德)我而為之」作比較,深刻地提示了「萬鍾不辨禮義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為,從而證明了他們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經喪失罷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論點得以充分論證後提出的一句號召,增強了文章的現實批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