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打針好看小說書名
⑴ 青春校園女主怕打針吃葯,男主很寵女主的小說
亂村佳人
作者:
豬公子
簡介:
我半躺在炕上,看著一群人鬧洞房,可是新娘子卻不是我喜歡的薇兒,是一個糟蹋了好名字的紫羅。可怕的是,從一刻起,這個女人將要糟蹋我的一生。
⑵ 有沒有有打針情節的小說
阿次打針記〜瀟湘溪苑!超贊
⑶ 恐怖短篇小說,不要書名,
《此時花開,彼時荼蘼》--
初春的暖風從窗簾外鑽進來,試圖把躺在秦磊蕾眼角的淚蒸發掉。她伸了個懶腰,在床邊摸了摸,空的。寇子君的頭發還遺留在白色枕頭上,松針似的筆直。
十點二十分了,他沒來,他不會再來了。上周六兩個人還窩在沙發上看《雙食記》,秦磊蕾揉著寇子君的頭發,撒嬌道:「我們結婚以後你也一定會去找其他女朋友的,是不是?」
寇子君心裡罵著那導演,怎麼拍得這么真實,沒有秘密的男人還可愛嗎?他不耐煩了:「不是說好了不結婚?你很煩,知道嗎?」這句話說出口,秦磊蕾的心痛到痙攣,哪個女人不想跟自己所愛的男人共度一生,朝夕相對?何況他那麼英俊,五官如雕刻一樣完美,收入豐厚,又對自己體貼又溫和,唯一遺憾的是他是單身主義者,並不輕易交出自己的自由。
經常夢見跟他去試婚紗,一件一件地試,他就在旁邊笑眯眯地看著。忽然,秦磊蕾腹部一陣劇痛,婚紗被血染紅了。
「我煩?那分手吧。」秦磊蕾最煩有人說她煩,雖然她有時候的確很煩人。
「別這樣親愛的,再給我一點時間。」寇子君的電話響了,他到陽台上去接。接完了電話,他照例在 秦磊蕾的額頭上親了一下,然後抱歉地說:「寶貝,我回公司了。」說完,拿上外套「砰」的一聲關了門。
「我錯了嗎?」秦磊蕾用左手拿著電話,言語中滿是溫柔的哀怨。
聽筒里有個尖銳的聲音:「你是個徹底的傻瓜,他根本就不是真心愛你。」
「那我應該怎麼辦?」
「再找機會。」那聲音更尖銳了。
「哦,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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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寇子君的周末無所事事。自從上周冷戰後,打他電話總是關機,七天了,只收到一個簡訊息:我出差了,回來找你。
出差個屁!誰不知道你去陪你未婚妻了。秦磊蕾心裡罵道。回的信息卻是:好的,我等你。
十一點了,肚子咕嚕咕嚕響得厲害,沒有早餐可以吃中餐。秦磊蕾光著腳,咬著青蘋果,磨磨蹭蹭到了電腦桌前。QQ上很多人,卻沒人說話。大家都很忙,男人四處出擊,女人忙著被泡。秦磊蕾改了簽名:只要鋤頭磨得好,沒有牆腳挖不倒!
陽光照得房間每個角落的灰塵都在靜靜飄揚,門鈴響,樓下的燒鵝飯送來了。
吃盒飯,打CS,聽歌看碟,不跟閨蜜聯絡不逛街,可那個他到底在哪兒?
下午兩點,表哥秦晨鳴來電話:「下午醫院放假,不如一起喝茶?」
「老地方見。」秦磊蕾依依不捨地關了筆記本。
其實小時候秦磊蕾是喜歡表哥的,長大了才知道自己不能和青梅竹馬,有著白皙修長手指身上散發消毒水味道的秦晨鳴在一起。後來表哥結婚了,但還是一如既往地關心自己。
牛仔褲和白色塗鴉T恤,還有必備的蒼蠅墨鏡,這樣可以遮蓋浮腫的眼睛。再塗上粉粉的腮紅,秦磊蕾就這樣匆匆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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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咖啡廳坐落在江邊的角落裡,點心和咖啡都是地道的義大利風味。秦晨鳴還沒到,這個遲到狂,說馬上到至少要讓人等一個小時。
秦磊蕾叫了杯檸檬汁,無聊地看窗外的路人。
咖啡廳里情侶不少,偶有女孩的笑聲和男人的低語。環顧四周,秦磊蕾發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寇子君跟一個長發披肩的女孩坐在自己背面,有說有笑。
哈,玩失蹤說自己出差,原來在這里約會!秦磊蕾氣得發抖,慢慢走了過去。
寇子君看見,馬上反應過來起立道:「磊蕾,你也在啊!醫生男朋友沒陪你嗎?給你介紹下,我未婚妻,松蓉。」
松蓉微微笑著,小外套配天藍色絲巾,鎖骨上露出一條粉紅珍珠項鏈,溫柔到無以復加:「你好!好幾回聽子君提起你,想不到你本人如此漂亮。」
寇子君在心裡罵了好幾句,你居然有種扯到秦晨鳴身上,上次你媽膽結石還是我表哥開的刀,你現在竟然說他是我男朋友?罵人的話沒法說出口,只得尷尬回應道:「他遲到了……不打攪你們了。」
回到座位上,秦磊蕾眼角泛著淚光。為什麼自己這么沒出息,偏偏找了個有女友的男人?還是不要在一起了,賭輸了自己就什麼都沒有了,不如不賭了,輸不起呀!
離去前,寇子君還特意過來打招呼:「我們先走了,有空常常聯系。」
松蓉挽著他的胳膊,帶些幸福的炫耀:「我們要去試婚紗了,不陪你了。」
秦磊蕾想沖上去掐她的脖子,然後猛搖著大聲咆哮說:「這個男人上星期還跟我睡在一張床上,你得意個屁!!!」
二人走了許久,秦晨鳴才匆匆趕來:「對不起啊,臨時有個手術!喝什麼我請客。」
秦磊蕾早已經哽咽得說不出話來。
「不就是遲到了嘛,別哭了,多大點事!天氣預告沒說有雷陣雨啊。」秦晨鳴遞給一大疊紙。
「呵呵——」秦磊蕾笑起來,「給我那麼多紙干什麼,又不是上廁所。」
來龍去脈一說,秦晨鳴氣得直拍桌子:「什麼垃圾!敢騙我表妹,整死他!」
秦磊蕾搖搖頭:「算了,我還是退出吧。他根本就不想跟我結婚。」
「我要你開開心心的,親愛的!」秦晨鳴捧著她的臉,「發個信息,叫他晚上六點來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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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醫院出來,秦磊蕾叮囑計程車司機避開了婚紗一條街,怕刺眼。
她一路發呆,下車買了一支巨大的草莓冰淇淋慢慢舔著,直到到家還沒吃完。
寇子君六點整准時趕到,他不停道歉,說陪松蓉試婚紗只是她一廂情願,他不想跟任何人結婚,父母喜歡松蓉是父母的事情。
秦磊蕾一邊哭一邊打,寇子君被塗了滿臉的冰淇淋,依舊緊緊抱住秦磊蕾不放。
「瞧你,臉上臟死了。」秦磊蕾好氣又好笑。
寇子君拿了毛巾往臉上一擦,哄著:「別生氣了,我發誓,我只愛你。」
秦磊蕾忽然笑了:「隨便你。對不起,我現在要回父母那兒,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寇子君趕緊說:「剛好有個客戶要見,要不我順便送你?」
秦磊蕾點點頭。
那天他看起來很可愛,散發甜美的草莓香氣。
秦磊蕾凌晨的時候在洗手間接電話,聲音尖銳無比:「松蓉是什麼東西,跟我搶男人?」
另一個溫和的聲音充斥整個房間:「何苦!」
她總是跟自己打電話,一個天使,一個魔鬼;一個理智,一個沖動;一個靈魂,一個肉體;一個知足,一個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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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子君連續消失三天後終於打來了電話,叫秦磊蕾來醫院探望他。秦晨鳴正在給他打針:「沒事,只要你配合我們治療,還是有治癒希望的。」
松蓉之前來過一次,看了看病歷說:「咱們以後還是好朋友。」
寇子君,男,面部蝶形紅斑伴發熱,無明顯誘因,面頰、顴部起小片狀紅斑,體溫37.6℃左右,雙手指、肘膝關節疼痛……
他的女朋友中,只有秦磊蕾每天都來送飯送湯。寇子君的父母感動了,多好的孩子啊,連紅斑狼瘡都不介意,只是抱著要照顧他一輩子的念頭。
結婚了,秦磊蕾終於如願以償。寇子君頂著一些些紅斑,婚禮之後還得繼續住院觀察,所以沒有弄得太隆重,只請了幾個至親。松蓉叫人送了一個紅包和一封信,信是給秦磊蕾的:
我知道你的存在,愛情里也有先來後到,我退出才輪到你。不過我很佩服你,這種病一輩子都難以治好,你自己考慮清楚!
任何事情都要靠手段,穿著婚紗的秦磊蕾仰天大笑。秦晨鳴調制的糖皮質激素提取液放在毛巾和冰淇淋上果然有效,還好自己提前吃了抗過敏葯,否則臉上大塊的斑點還真的難看。秦晨鳴說:「雖然我有點違背道德,但我說了,我要你快樂,如果跟他結婚能讓你快樂,我願意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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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晨鳴對即將出院的寇子君認真地說:「這兩個月多虧磊蕾認真幫你調理,你已經沒有什麼大事了,但以後要注意飲食和私生活,尤其是不能濫交,明白嗎?」
寇子君溫柔地摟著秦磊蕾:「謝謝你的照顧,我想送你一個禮物。」
「我想去補度蜜月呢!」秦磊蕾摸著肚子,已有生命孕育其中,「我想去靈山拜觀音。」
「依你!」寇子君覺得一生再也無所求。
山很高,秦磊蕾坐在轎子上,手裡拿一把檀香扇,對坐在旁邊轎子的寇子君道:「老公,快點啊!」
這一聲喊得寇子君的心十分溫暖,還微微痙攣了一下。
他先到了山頂,等到天黑,秦磊蕾還沒上來。
報警,回家等,也沒有消息。
搜山,依舊一無所獲。
有山民說,抬轎的兩個人都面生,怕是劫匪。
懸崖下的山花開得荼蘼,沒有人發現亂石掩埋下的那隻拿著檀香扇的血手。
(完)
馬甲》
這個噩夢到底要做到什麼時候才會醒?我一邊在洗手池拚命地洗著手上的血跡一邊望著鏡中蒼白的自己。我很想知道這一切是真的,還只是一個噩夢?
我總是做噩夢,當然這和我的職業有關。我是一個賊。在夢里我總感覺背後有一雙眼睛在死死盯著我,彷彿它的主人隨時都會從背後將我撲倒,把我的雙手緊緊銬住。不過我的夢里從來沒有鮮血,我偷東西,但不傷人。我放在包里的刀不過是一個虛張聲勢的幌子,我只是一個賊,不是強盜更不是殺人犯,可為什麼我會滿手鮮血站在這里?
不是誇口,我做賊很有一套,不光有職業道德,也有我自己的原則。不偷首飾、不偷存摺和信用卡,數量再少也只拿現金。偷的東西越少留下的線索也越少,本來我是不會失手的。
每次作案前我都會有詳細的計劃,這一次也不例外:我化裝成報紙派送員進入小區,然後查看住戶的信箱,最終選擇了一戶信箱里塞滿過去三四天信件的人家作為下手對象。那些信幾乎都是化妝品和時裝的購物廣告,不看名字我也能斷定這家主人是一個年輕女性。這對於我來說不亞於一個雙保險。
一切都十分順利,一如我想像。一個單身的年輕女性的家,且女主人應該幾天沒回來了,客廳花瓶里的鮮花都開始敗落了,這讓房間里彌漫著一絲帶著腐朽味道的甜香。出差或是旅遊了吧?我奔向女人的卧室,在床頭櫃的第一個抽屜里發現了零零散散的幾千塊錢和無數張的購物卡和信用卡。這是個漂亮但又有點粗心的女人,一如她放在床頭櫃上的照片。照片里她摟抱著一個男人,露出甜蜜的笑容。可是這些與我無關,為什麼後來變得不可收拾?
我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他,是照片里和女人相擁的男人。
原來殺人一點都不難。我以為我會害怕,可是當我將手中的刀用力插入他的胸口,卻絲毫沒有遲疑。我用身體死死地壓住他,我們的臉那樣接近,我能清楚地聽到他的喘息,我看著他的臉一點點失去血色和生氣。一個生命就這樣消失在我面前,我卻早已經忘記了害怕。
我把屍體放在浴缸中,然後小心地用毛巾擦去了地板上的每一滴血,還將屋內的一切盡量還原成我進來前的樣子,只是那張床,我還是沒有勇氣接近。從始至終我都遠遠地避開它,那個讓我恐懼的根源。
就在兩個小時前,我把抽屜里的錢裝入口袋的瞬間,突然感覺到一股寒氣,就像在噩夢中誰在背後盯著我一樣,全身的毛孔一下子炸開。我猛地轉過頭,卧室里的除了那張大床什麼也沒有。可當我想轉身離開時,那種背後發麻的感覺卻始終沒有消去。我抽出刀慢慢靠近床,我的心裡一直在大喊:「別傻了,這里不會有人。」可是手還是慢慢揭開了鋪在床上的被子。被子里什麼也沒有,我坐在床上狠狠吐了口氣,滿身都已汗濕。
一切都是註定的,如果沒有耽誤那短短的幾分鍾,就沒有後來的一切。
他拿著箱子打開門走進來,我來不及想便躲到了床下。我透過床單和地板的縫隙看著他的雙腿來回徘徊,清晰地聽到他沉重的喘息,還有他抓頭發的沙沙聲。他大聲咒罵著一個女人的名字,似乎陷入地獄一般絕望。可是這些都沒辦法讓我集中精神,因為我感覺到了比面前更大的恐懼。
一如我剛才所說,我感覺背後始終有人在注視著我。那種目光爬過身體讓人發麻的感覺越來越強,可是我根本不敢轉過身,這矮床也不容我有轉身的餘地。我的肩膀已然頂到了厚重的床板,為了不被人發現,我盡量把雙腿蜷起,身體彎曲,後背盡量地往後靠。可是來自背後的可怕感覺卻越來越強烈。我能感覺到背上有力量在向我壓來,那不是真實力量卻沉重無比,我能感覺出我的呼吸比床對面的男人更亂,我強烈抑制著想從床下沖出去的沖動,不知什麼時候我將刀緊緊地握在手中……
到底是他先向床底走來,還是我先從床底沖出去?我不再去想這些,畢竟無論怎樣都只會是一樣的結果。不過,看到他死去的樣子我突然覺得解脫,剛才一直壓在後背上壓力也消失了。
我殺了人,卻如釋重負。鏡子里我的臉色如常,身上依然整潔。我面對鏡子拉了拉身上印著「報紙派送」的馬甲,做了一個練習以久的職業笑容。
在我離開的時候,我發現了那個男人帶來的大皮箱是空的,很奇怪。
我腳步平穩地走在小區里,向朝我走來的保安露出微笑。可就在我要走出小區大門的時候。有人從背後將我撲倒,把我的雙手緊緊綁住。
那天一直到了公安局,我才看到自己的馬甲背後有什麼。藍色的馬甲上印著一雙清晰的血手印,說不出的恐怖。我的身體不住地發抖汗,因為我終於明白,當我躺在床下的時候,到底是什麼在注視著我,在輕撫著我的後背。
(完)
《謊言 》
老莊是個計程車司機。前一陣,他撞人了。
那天深夜,老莊拉了一個去西郊的大活。雖然西郊地處偏僻,但是一路上人少車稀,活拉得很順利。回城時,已是深夜三點,他的眼皮開始打架。就在雙眼一閉一睜的瞬間,他感覺到車燈前晃過一個人影,接著便聽見「嘭」的一聲。老莊一腳踩下剎車,整個人驚呆了,第一反應是——自己撞人了。他抖抖索索地下了車。四周無人,馬路邊是一片漆黑的樹林,根本看不見那個被撞飛了的人。老莊咽了口唾沫,竄上車,不顧一切地疾馳而去。
撞人之後,老莊一直在惶恐中度日。他車也不出了,每天憋在家裡。交通肇事逃逸是要被判刑的,他真害怕哪天警察突然造訪,給他帶上一對鐵鐲子。老莊的一反常態,讓老婆覺得很奇怪。幾經逼問,老莊總算說出來了實情,老婆也慌了。兩人琢磨來琢磨去,決定索性編造了一個不在現場證明。老婆偷偷託人給老莊辦了個假病歷,如果真有警察來盤問,就說那天老莊病了,沒出車。
兩個人忐忑不安地等著警察到來。奇怪的是,半個多月過去了,別說警察了,連電視上都沒有相關的追查肇事車輛的報道。老莊想,也許他撞的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乞丐,或者,那具屍體已經腐爛在樹林的深處了?他開始胡思亂想,夜裡還經常做夢。
夢里,他撞人的事情被發現了。他蹲在狹窄的審訊室里,對面是兩個面目模糊的警察。
一個警察問:「那天你出車沒有?」
他搖了搖頭。
另一個警察問:「那天你干什麼去了?」
他便把編好的謊話說了出來。
這時,兩個警察都不說話了。在令人倍感煎熬的沉默過後,他們猛地站起來,指著老莊說:「你看看你的鼻子。」
老莊垂眼一瞧,自己的鼻子正在飛快地生長著。這時,他的鼻子突然陰森森地笑了,一字一頓地說:「你在撒謊!」
這個夢讓老莊想起一個叫皮諾曹的童話人物。那個小木偶每說一次謊,鼻子便會長長一點。這個夢成了他心中的疙瘩,每次醒來,他都下意識地摸摸自己的鼻子,看看是不長長了。但無論如何,一切都還算正常。老婆開始催促老莊出車掙錢了,幾天後,老莊無奈地重新坐上了駕駛座。
當晚,老莊照常在老地方等客,很快就有人上了車。這個人穿著一件有帽子的衣服,帽子套在腦袋上,看不清臉。他問客人去哪,這人緩慢地吐出兩個字:「西郊。」老莊硬著頭皮開動了車子。
相似的夜晚,寂靜的公路,漆黑的空氣,老莊覺得身子在抖,但還是強裝鎮靜。
這時,客人突然說話了:「聽說了嗎,前一陣這里撞死個人。」
老莊愣了一下,僵硬地點了點頭。
這人又說:「知道是誰撞得嗎?」
老莊忙搖了搖頭。
這時,這人突然說:「停車,我到了。」
老莊忙踩了剎車,他望瞭望四周,腦袋一下大了,這里正是他上次撞人的地方。這個客人已經下車了,他站在老莊的左前輪胎前,陰沉沉地說:「這里就是我人生的終點。你,一直在說謊。」說完,眨眼即消失在深邃的樹林中。
老莊的頭都大了,一腳踩下油門,車子斜著就沖了出去。瞬間就栽進了路邊的溝里。
老莊死了。幾天後,他老婆改嫁了。她嫁的,就是兩次乘老莊的車去西郊的乘客。
(完)
《鍾》
你見過老式的鍾嗎?
它不需電能,不需光能,只需一根發條,輕輕扭轉上弦,就會滴答滴答地行走,那是時間的開始,也是生命的開端。
這種老式鍾的鍾面上有時針、分針,卻沒有秒針,只有一個鍾擺,懸在鍾面下,就像……一個弔死的人,被時間的風一吹,左右擺動,每擺一下,就是一秒。
馬歡生活在城市裡,他見過的最老的東西不過是十年前自己上小學時用的課本。
這次,他回了一趟老家,探望年邁的奶奶。
他突然發現,其實,奶奶比十年前的課本老多了,奶奶住的房子比她又老多了,而故鄉的一沙一石,都比這老房子老多了。
馬歡覺得,他的故鄉太老了,就像時間倒退了幾十年。
這里的天和幾十年前一樣藍,地和幾十年前一樣寬,人和幾十年前一樣純。
時間就像在某個點凝固了。
這天晚上,酒足飯飽後,馬歡陪奶奶看電視。
馬歡奶奶喜歡看大戲,馬歡硬是陪她看了一個晚上,沒有轉台。
電視里的人全是旗袍馬褂,插大旗,騎高馬,怪模怪樣,怪腔怪調。
一台戲看到一半,他突然冒出一個毛骨悚然的想法:這電視有其它頻道嗎?
後來,奶奶邊看邊打瞌睡了,馬歡就把電視關了,扶奶奶進房休息。
他出來的時候,本能地望了一眼電視,想打開它,繼續看會兒,卻又猛然想起什麼似的,一下把手縮了回來。
我知道他想什麼。
他怕……這電視真的只有一個頻道,無論他調到哪個台,都是沒完沒了的唱戲的聲音。想到這,他就沒有勇氣打開它。
他只好進房睡覺。
他的房間和奶奶只隔著一面牆,就在隔壁,這個房間以前住著他爺爺。
牆上有一枚燈泡,馬歡點亮它,燈光昏昏沉沉,照不滿一個房間,到處都是黑暗的死角。
還有一個鍾,我跟你提過的那種老式的鍾。
馬歡第一次見這種鍾,鍾擺不緊不慢地左右搖晃,時間安詳地走著。
他想,這鍾應該也很老了,到處是歲月的痕跡、烙印。也許,它比奶奶還老,比這個房子還老,比這個村子都老!
它還在行走,真是一個奇跡!也許,時間真的是永恆的!
馬歡把燈熄滅,在床上躺下來,世界一下變得無比安靜,就像一切都停止了。
不對,時間在走!它的聲音是這樣的,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馬歡做了一個夢,他坐在小學的課堂上,專心聆聽老師的聲音,老師說:「孝悌也者,其為人之本與。」
他沒聽明白,老師正要解釋,下課的鍾聲卻敲醒了,那聲音是這樣的,當!當!——
馬歡一下驚醒過來,牆上的鍾在敲,當!當!當!一共三下,那聲音就像很久沒有敲響過似的,嘶啞!干澀!
他拿起手機對了對時間,剛好三點。這鍾真准!
原來這鍾有整點報時的功能。
他閉上眼睛,靜靜地聽了一陣,隔壁沒有聲音,世界沒有聲音。
他的眼皮越來越重,意識越來越模糊,突然,他像想起了什麼,眼睛一下就睜圓了,身上的雞皮疙瘩像熱烈的掌聲一樣,一陣接一陣!
馬歡想起了什麼?其實我也不知道,但我可以猜測,你也可以。猜測只是想像,不一定是事實。
比如,他想起,他回到家一整天了,超過了24小時,他幾乎足不出戶,如果
這個老式的鍾真的正常的話,他應該聽見它敲響了不下10次,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在凌晨3點的時候才第一次聽它詭異地敲響。
我是這樣猜的,你呢?
(完)
看你喜不喜歡,,,
⑷ 求小說 BG或BL都行 但是要男主或女主怕打針但老生病的小說
腦殘志不殘 其中小受有發燒打針
⑸ 這是張小嫻的什麼小說嗎求名字,或原文
(一)
前段時間。
我一直在想像。
想像你結婚以後。
穿著居家的睡衣。
一定是深藍色的。
格子紋的。
那種長袖長褲睡衣。
在客廳里走來走去。
你會從客廳里穿過。
手裡拿著一對情侶杯。
你的是綠色。
墨綠色。
那個幸福女人的一定是粉紅色。
兩個馬克杯里冒著煙。
你端到她面前。
吹一吹。
再告訴她。
小心燙。
你一定是寵愛地看著她喝下去。
然後再端起自己的。
慢慢嘬著。
她起床給你做飯。
你就扯過白色鋪蓋。
裹在自己身上。
盤腿駝背地坐在床上。
看著NBA。
中場休息的時候。
你會走到廚房。
從後面摟住她的腰。
一聲不吭地看著。
她是在給你熬粥或是別的什麼。
吃過早飯。
你拉著她坐在你懷里。
指著某個NBA球星。
自戀地說。
我比他打的好。
然後她會為你搭配好服裝。
一定是一套情侶運動衫。
你們牽著手。
去樓下散散步。
她走累了。
你就蹲下身子。
背著她繼續走。
你們會一起去菜市場買菜。
你什麼都不懂。
一直跟在她後面。
看著她為了一塊二毛跟別人吵得面紅耳赤。
你一定覺得好心疼。
然後上去給錢。
想罵老闆又不好發火。
強忍怒氣。
拉著她的手轉身就走。
然後說。
以後別貪小便宜啊。
我有錢。
我養你。
她調皮地笑著。
或許會說我願意你管我。
你會不會無奈又寵溺地笑了。
然後輕輕揉揉她的頭發。
又或者。
你心情很好。
想為她做飯。
就偷偷上網學了。
然後趁她還沒下班。
做了一桌她最愛的菜。
點上蠟燭。
倒好紅酒。
再掏出手機給她打電話。
親愛的你到哪兒了。
(二)
你拿到了獎金。
計劃了很久跟她去旅遊。
她一定嫌貴了。
說逛逛公園就好。
你嘴上答應的好好的。
其實還是悄悄訂好了機票。
我都彷彿能看到你得意地揚起嘴角。
你們旅遊回來。
你把照片洗出來。
掛滿了整個牆。
她赤著腳在客廳里歡欣雀躍地跳著。
拉著你轉圈。
你一定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你是不是在想。
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你的生日又到了。
她隻字不提。
你一定以為她忘了。
結果回到家發現她買了你最愛的卡西歐
(三)
冬天到了。
又是一個寒冬。
她會不會給你織好圍巾。
然後說你帶圍巾真好看。
我喜歡的灰色。
針織的。
毛線的。
羊絨的。
她所能想到的。
都為你准備好了。
你還冷嗎。
你還會不會。
時不時的胸口悶一下。
她擔心地看著你。
然後你脫下衣服給她看手術留下的痕跡。
她心疼地問你痛不痛。
你輕哼著。
得意地說。
早不痛了。
春天的周末一起去公園散步。
如果你們正好看見小學生春遊。
你會不會跟她講。
我小時候有多動症。
幼兒園老師就是不準我去。
她會不會笑得眼淚都流出來。
然後你會斜著眼睛用餘光瞟她。
一把拉起她的手。
佯裝生氣。
你們回到家。
打開電視。
你還是會調到湖南衛視。
如果還有天天向上。
汪涵的鬍子都白了。
你還是會說。
不要看快樂大本營。
天天向上是高端的節目。
還一本正經地綳著臉。
等到她當真了。
你才笑出來。
(四)
你身邊的朋友如果都比你早當上爸爸。
你會不會很嫉妒。
然後回家跟她說。
我們也生一個吧。
你會比較喜歡女兒還是兒子呢。
你應該會比較喜歡兒子叭。
女兒要是像你多醜啊。
她呢。
會不會跟我一樣想。
先生個哥哥。
再生個妹妹多好啊。
然後你就會嚴肅的說。
生吧。
我養你們。
又到春節了。
你接過爸爸媽媽。
還有你最愛的弟弟。
帶上她一起去旅遊。
你們一路照了很多照片。
每一張你都帶著墨鏡。
她笑你。
你卻說這樣帥氣。
她會不會轉過身小聲說。
怎麼樣都帥。
然後你又自戀了。
我。
想問問你。
能不能參加你的婚禮。
我多想看看那個她。
是一個多美好的女孩子。
我多想。
看你幸福的樣子。
我多想。
陪你走進婚姻的殿堂。
(五)
看到你。
突然覺得一切都照樣。
你在我心中再也不是無可取代了。
但是一樣很重要。
重要到今天晚上我哭的時候。
滿腦子都是你。
各種各樣的你。
我覺得這樣就夠了。
我們在各自的世界裡相安無事。
我還可以偷偷的想想你。
你說不要我的那些話。
我大腦已經自動刪除了。
但是我不會再說我等你。
我等死你。
因為現在我沒有那個勇氣。
青春太短了。
安放不下一個那麼高大的你
在一起一年、兩年、三年、四年……牽手走過了無數個春夏秋冬,體會了無數個喜怒哀樂,
經歷了無數個小災大難。最後和你牽手走過紅毯的人,竟然不是我。而我身邊站著的男人,也不是你。
站在他身邊淺淺微笑,望著你和你美麗的新娘,那一刻我竟然沒有悲傷。
我曾經對你說我們結婚,不要盛大的婚禮、漂亮的婚紗、厚厚的禮金、太多人的祝福,
只要手牽手到民政局領個紅色的本本,然後開始柴米油鹽的農夫與農婦的平淡婚姻---我便知足。
你還笑著問:「人家都是王子和公主,怎麼到咱倆這就成了農夫和農婦?」
很簡單,因為我早就不相信童話了。
那麼多年的路邊攤、地攤貨、為數不多的近郊旅遊,以及洗洗涮涮變得粗糙不堪的雙手,
讓我明白了什麼是平平淡淡,什麼是素年錦時。
平平淡淡就是無論去哪裡你都牽著我的手、吻著我的臉,讓我知道,
無論發生什麼都會陪在我身邊。素年錦時就是每個清晨醒來身邊的人是你,
我用指尖輕輕劃過你的額頭、眼眉、鼻翼,悄悄親吻你的臉頰。
後來的後來,我們常常為了一些瑣碎的事情發生爭吵。你總是說我變了,
我也開始怪你不夠體貼、溫柔。雖然流淚的時候,我想依靠的還是你的肩膀。
我對你說:沒有你,我哪兒也不想去。
我對你說:只要有你,我什麼都不怕。
我對你說:無論如何,請你不要放開我的手,不要丟下我一個人。
我對你說:如果我任性的讓你無法理喻,請給我一個擁抱,一個擁抱就可以好。
我對你說:你是我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想嫁的人。
我說過的太多太多,可你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
女人,總是在愛一個人的時候失去所有理智。無論在別人面前顯現得
如何驕傲,終究逃不過眼淚的劫難,卻在不斷的百般糾結、失望、尋死
覓活中不知不覺中淡然了。
於是開始練習一個人安穩的走路、吃飯、看書、寫字、睡覺。試著不再
期待那些小驚喜、不會為了一句話就弄得眼眶紅紅、不會為了一件小
禮物就歡天喜地好幾天、不會原諒一個人把相同的錯誤犯無數次、不
會在深夜瞪著手機等著誰晚歸的電話、不會把一時的敷衍當做一世
的承諾、不會不分時間地點傻傻哭了......
可這些不會,卻都是我為你做過的。
我努力對身邊的人笑,努力成為太陽花般燦爛的女子。
你看,我終究還是長大了。不論以後會不會愛人、被愛我都不會那麼
沖動了。
當我穿著白色的婚紗,被爸爸挽起左手緩緩走入教堂,把我的手交付
到另一個男人的手上,神父問及彼此是否願意無論貧窮,災難或疾病
都相依相守到死,回答YES I DO後在彼此左手的無名指套上一抹絢
爛色彩的瞬間---我的眼淚默默爬滿面頰。
這是我第一次在那麼幸福的場景下哭泣,也是最後一次為你掉淚。
如同今天的你,站在聚光燈下的禮堂,挽著你的新娘,在眾人面前宣誓
---要與她相伴到老。
那似曾相識的誓言,忽遠忽近的漂浮在我的耳邊。
亦如數年前你初見我,溫柔臉龐映襯下的集萬千寵愛於我獨身的眼
神。
婚宴上,你前來敬酒,我平靜的說著祝福的話。
看你為他點煙,為我剝糖。然後牽著她的手悄然離開。
以前的你,知道我怕黑,怕蟲子,怕打針……怕很多。
卻始終不知道: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終沒有嫁給你
⑹ 郭威威小說 我們就這樣,錯過花開 全文
文/威威
我一直記得,在我最美好的時候,我那麼深刻地愛過你。最後的最後就讓我們彼此遺忘,讓這記憶在歲月中蒸發。我想起你的時候,我是微笑的。我覺得,幸福,如此臨近過。
1
2007年元旦鍾聲敲響的時候,廣場上所有的情侶都在擁抱歡呼。雪花紛紛揚揚地飄,在燈光下閃亮閃亮的。還真是浪漫。林耀楊抱著我說,惠米米,2006年的最後一秒我們一起度過。然後,我們分手吧。
我順腿踢過去,說,別鬧,別在2007年剛開始的時候掃本小姐的興。林耀楊躲開我的飛腿,說,我沒跟你鬧,米米,我們分手吧。我的腿踢空了,我松開他的手,說,你說真的?他很鄭重地點頭。我咬了咬嘴唇,突然就笑了,我說林耀楊你真行。林耀楊說,對不起,米米,我想,我不愛你了。
我忽然覺得胃很痛,這個發誓永遠愛我不變的男生告訴我他不愛我了。林耀楊來拉我,他說,你不要這樣惠米米,咱們分手了也還可以做朋友。我看著這個我深愛的男生說:滾!
2
其實滾的人是我,忘記了是怎麼樣爬上樓的,只記得沖了冷水澡,把自己埋進被窩,很冷,一直發抖。沒乾的頭發混合著眼淚弄濕了枕頭,然後沉沉睡去。
醒來的時候覺得眼皮很沉。習慣地拿起手機。沒有他的Morning call,似乎少了點什麼。我不相信真的分手了。我打電話給林耀楊,我說你昨天跟我說什麼來的?我忘了。林耀楊在電話那頭沉默,然後他一字一句地說:惠米米,你記住,我們分手了。然後他果斷地掛斷了電話。
這是我的林耀楊嗎?我的林耀楊是那麼的有耐心,從來不會掛斷我的電話,也不會躲我的飛腿。原來,愛與不愛的區別那麼明顯。分手,簡單的兩個字,那麼輕松,那麼殘忍,那麼決絕地蹦出來。
林七來的時候,我還坐在地上解決著我的鼻涕和眼淚。林七一把將我拉到鏡子前:你看看你這德行,你能不能有點志氣?你至於嗎你?走,咱們找他去!我說,算了七七,讓我靜靜。林七在我耳邊吼,惠米米,你能不能不那麼懦弱。
林七說的沒錯,我是個懦弱的人。因為我不像林七那樣是上天的寵兒,什麼都是最優。對於只會寫酸酸文字的惠米米來說,我的愛情就是我的世界我的天地。我愛他,很愛很愛。
3
林七和我是最好的朋友。初中到校的第一天。她就坐我旁邊,老師要調換座位,她死活不肯。後來老師只得把我倆一起調到前面去。大家都喜歡林七。她家境好,穿漂亮衣服,性格開朗,成績優異,找不到缺點。大家都說,我跟林七作朋友是高攀,是丑小鴨配天鵝的不自量力。每次林七要是聽到這樣的話,就會狠狠地反駁回去。林七說,米米,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我看著林七,這個和我一般瘦弱的女孩子,放心的把手交到林七手裡。我說是的林七,我們會相依為命。如果最後只剩下兩個人的不離不棄,那一定還是我們在手牽手。
林七果真就這樣陪著我,過了高中,到了大學。一直都沒分開過。我問過林七,為什麼和我這樣平凡的女孩子在一起。林七總是說,米米,你一點都不平凡。只是你還沒有發現自己的美麗。林七總是這樣,對我抱著極大的信心。她說,米米,你是善良的,你有自己的世界和文字。
有很多的人想接近林七。男生,女生。可是沒人能插進我們的友情之中。有人請林七吃飯,她也會說,沒有米米,我不去。我們約好了,要一起戀愛,一起結婚。可是遇見林耀楊的時候,我就知道,我淪陷了。我隱藏了這小小的心事。我忘記了和林七的約定。可是林耀楊,他真的是那麼讓人心動的男生。
我跟林七剛來這個大學,快樂得像兩只小鳥。那天開年級大會,請來學長們演講。其中就有林耀楊。他上場的時候我還在底下偷偷的和林七閑聊,我說七七,你看他長得帥不帥。像不像吳彥祖?林七看了一眼說,嗯,蠻像的啊,他是誰呢?這時前面的同學回頭說,汗了,小姐們,連他都不知道?!這可是咱們院的學生會主席、校刊主編。中文系的四大才子之一。我跟林七對視,一起吐了吐舌頭。原來這個傢伙還真有能力啊。
散場的時候他叫住我倆:同學,等一下。我倆回過頭,狐疑地問,學長有事嗎?他說,我叫林耀楊。剛才演講的時候看見你倆在下面笑得特別開心。是因為我們講得不好,還是別的事情呢?林七表情誇張地說,學長,你不會給我們告老師吧。他撲哧一下就笑了,很陽光,很燦爛,露出很白的牙齒。他的眼睛深深地望住林七說:沒沒,我只是找找我工作上的不足,順便跟美女搭搭話而已。這次我跟林七都笑了。他說兩個學妹,有事找我幫忙吧。我是大三中文的。我倆說好的好的。然後跑開了。跑了很遠,我回頭還能看見林耀楊的微笑,突然覺得,心中的某個部位,柔軟地動了一下。雖然我知道他指的美女是林七。但林耀楊在燈光下的笑臉,久久在心中,不隱去。我攥住林七的手,遠遠望著林耀楊,說,「林七,我這里動了。」現在,我已經想不起林七當時的表情了。
各個社團納新的時候,我特意報了文學社。因為我知道林耀楊是社長。林七本來也想跟我報同樣的社團的,但最後,她跑去報了攝影社。
5
文學社的活動很繁瑣,我總是盡全力做到最好。林七說,米米,咱不用那麼拚命吧,。我說七七,我不能讓他對我失望。七七不說話,盤腿靜靜坐在我床上看著我工作。我知道我最近太忽略她了。除了文學社的工作,還有一個我叫他苗苗哥的人,也搶占著林七的位置。
苗苗學長也是文學社的成員,是那種特別謙遜有禮貌的人,總是給人很溫暖的感覺。他很細心。在文學社工作的時候總是買很多的好吃的給我。記得我喜歡吃辣,喜歡奶茶多加珍珠。在我們的劇本演出成功的時候和我擊掌擁抱。他說米米,你的文字總是憂傷的。可是你的笑容總是燦爛的,哪個,才是真的你呢?
我用我的文字在校刊上給林耀楊寫情書。主人公的名字當然是匿名。但我堅信他知道那是我寫給他的。有一天我正在文學社當苦力整理大堆的書籍的時候,林耀楊把我從書堆里拉起來,很認真地看著我說,惠米米,我想保護你,好嗎?我看著他的眼睛裡滿是溫柔,瞬間我的世界溫暖了起來。我的春天來了。
我微笑著跑去找林七,我要把這個消息第一時間告訴她。林七說,米米,你真的要跟他戀愛嗎?我說是的,林七。我是這樣想要我的幸福。
我跟林耀楊就這么的戀愛了。因為我沒有等待和林七的約定,所以我狠狠地幸福,最後狠狠地痛苦學文學的林耀楊浪漫得無法理喻,很多小說里的情節統統發生到我身上。天台的禮物,凜冽寒風中的情書,愛米米的口號,只給米米的溫暖擁抱。我每天都從眼底彌漫起燦爛的笑。林七總是微笑地看著我,說米米,看到你這樣的快樂。真好。米米,你要一直幸福下去。
林耀楊喜歡買各種各樣可愛糖糖給我,大大小小的罐子擺了滿架子。他說過,米米,我要讓你的生活和糖糖一樣甜蜜。我看著林耀楊的微笑,就好像觸摸到了天堂。林耀楊給我的幸福很張揚。他牽著我就像牽著一個笨笨的孩子。我們會在節假日的時候一起旅遊,一起寫文字,靠得很近很近,聞得到他身上的嬰兒香。我總是這樣輕易地就覺得幸福,覺得滿足。苗苗學長仍然幫我打飯。可我總是被林耀楊買的零食填的很飽。他就這樣寵壞了我的嘴和我的脾氣。
冬天來的時候,地面累積了厚厚的雪。我們就穿得像粽子似的在冬天特有的陽光下微笑,走路的時候會伸出腿來絆對方。得逞的時候哈哈大笑。心血來潮的時候大半夜手拉手在滿是雪的天橋上奔跑。冬天的空氣總是很好聞。就那麼覺得,年輕真好。林耀楊給了我最最年輕的,最美好,最活力的愛情。每當這個時候,林七都微笑地看著我們,不說話。
我就想呢,能在全校那麼多人面前取悅我的林耀楊怎麼說不愛就愛了呢?變心也沒這么快的吧?
我終於相信那句話,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有多快樂,分開的時候就會有多痛苦。到現在我仍然不敢完整地回憶起我們的過去。
林耀楊離開我之後我開始拚命的吃糖。每想他的時候就吃一顆,看著滿地滿地的糖紙,就那麼的笑了,然後又哭了。終於吃到牙齒痛了,雖然不是大傷。但是疼起來一樣的一樣的刻骨銘心。糖的甜蜜一點點腐蝕著堅固的牙齒,享受著甜蜜的時候卻沒有發現危機。就像這愛情。
7
米米不傻。我知道林耀楊陪林七逛街,林七的新裙子就是林耀楊選的。我知道林耀楊陪林七去參加辯論會,林七的辯論稿子就是他給改的。我知道林耀楊陪林七組裝電腦,我現在噼里啪啦打字用的就是林七的最新款。我知道林耀楊給林七買很多的巧克力,我現在拚命吃的就是這個。我知道林耀楊陪林七去看了最新的電影,贈了最新的情侶手套。我什麼都沒說,我也微笑著看林七臉上的表情,就像我幸福的時候一模一樣。我想,林七,你能幸福也是好的。因為你知道,我一樣地愛你們兩個。林七,你也是早就喜歡林耀楊的吧?
米米不傻。我知道苗苗哥一直在我身邊陪我。在凜冽的寒風中滿足我任性的要求,天寒天凍地陪我放風箏。我知道苗苗哥一直心疼我,在我想林耀楊徹夜失眠哭泣的時候一直打電話跟我聊天。我知道苗苗哥對我好,在我滿面微笑拚命吃東西拚命喝可樂的時候,他比誰都心疼。我知道苗苗哥照顧我,我的社團里的工作都是他幫我承擔的。我知道苗苗哥保護我,在大家對我和林耀楊議論紛紛的時候站出來維護我。苗苗哥,我知道你喜歡我。可是,我發現我的心丟了。我都沒有把握它會不會再回來。
我的文字越來越哀傷了,我的表情越來越簡單了,我的話越來越少了,我喜歡的顏色越來越淺淡了。我想,我就這么的在一場風花雪月的愛情中成長了。我時常摸摸我的左胸口,那裡還是一樣的冷冷清清。
林七總是買很多小禮物給我。我都是淡淡的拒絕。我知道林七是在向我表示歉意。其實沒必要的,真的。我不怪林七。從來都不怪。我知道林七對我的維護。從小到大,說真的,我從來都沒嫉妒過林七,連羨慕都沒有過。就像她對我一樣,我也單純地希望她好。我知道我們比誰都心疼彼此,又怎麼會因為一個林耀楊鬧掰呢?
苗苗總是帶我出去兜風,給我講很多的笑話。我突然覺得自己老了,我不會再那樣張狂的放聲大笑了,不會再像以前那樣蹦蹦跳跳了。在失去了林耀楊之後,我也失去了我的活力。那些只為他盛開的嬌艷的青春啊。就這么的,這么的,遠去
校運動會,體育委員竟然給我報了1500米賽跑。就我這小體格,肯定累吐血。體育委員特挑釁地問我,怎麼惠米米,你不行嗎?為班級做這么點貢獻都不行?我咬咬牙。我知道他在欺負我。要是林耀楊在的話,那小子就廢了。該死,我怎麼又想起林耀楊了?我揚起頭,我說好的,幹嘛瞧不起人啊,我上就我上。
後來真正跑的時候我才知道牛吹大了是什麼後果。看台上擠滿了人,看得我暈暈乎乎的。400米一圈到第三圈的時候我就要崩潰了。天旋地轉的。到終點的時候我終於趴下了。只見有個人沖過來一把抱住我。我聞到了,熟悉的香。林,是你嗎?就那麼信任依賴的倒在了他的懷里,那麼的溫暖。
幹嘛啊,就你這小體格還逞能,想死嗎?我又聽見林耀楊熟悉的聲音吼我了,真好,他身上的味道一點都沒變。還是和我一樣的那個阿迪的香水。我睜開眼睛,我說,喲,這不是林帥哥嗎?哪門子風把你吹來的啊?然後我又看見他的眼睛彌漫起的無奈,或者還有點點的哀傷。於是我又沒出息地心軟了。倒下的那一刻我分明看到了林耀楊眼裡的焦急和擔憂,難道,是我的錯覺嗎?他說,好了米米,你有精力貧了,那就沒事了。我先走了,好好照顧自己。然後他松開我起身。
我看著他的背影問,林耀楊,你愛過我嗎?你從來都沒有親口告訴我你愛我,你愛過我嗎?我清晰地感到自己聲音的顫抖。林耀楊緩緩嘆了口氣,說,惠米米,我愛過那個寫文時習慣眉頭緊皺的那個女孩;我愛過害怕打針,用糖果一哄就好的那個女孩;我愛過那個堅持自己夢想,永遠不放棄的那個執著的女孩;我愛過那個很認真地告訴我牽牽手就到了天堂的那個女孩;我愛過那個有自信微笑,總覺得世界上自己最牛的那個小瘋丫頭;我愛過那個不聽報告會,在下面唧唧喳喳笑得燦爛的那個女孩;我愛過!
林耀楊一點一點說著,我的眼淚一點一點的掉著。他始終沒有回過頭,但是我知道,他說的時候是微笑著的。林,你也忘記不了我們那些美好的記憶是嗎?最後他說,米米,我們不可能再在一起了。然後,他就走了,再沒回頭。我記得我們那時候每次約會都要一再一再依依不捨的告別的。可是林,這是你第一次走,沒有回頭。我終於軟軟的倒在了地上。最後看見的是在遠處站了半天,拿著水沖過來的苗苗哥。
9
我說苗苗哥,愛真是個脆弱的東西。你說是不是因為我不夠漂亮,所以林不愛我了呢。苗苗哥刮我的鼻子說,沒啊。米米最漂亮最可愛了。那時侯春天已經來了。冰雪都開始融化了。
林和苗苗都面臨著畢業。時間總是跑得這樣干凈利落,轉眼間,就要這樣各奔東西。苗苗陪我走過了寒冷的冬天,迎來了分別的初夏。我開始依賴苗苗的微笑,大男孩的純凈還有塌實。
我們經常一起逛校園,粉嫩粉嫩的花都開了,很好看。到分別的時候,才覺得時間的可貴。聽林七說,林耀楊要去澳大利亞讀研究生。我說真好,他還是那麼棒,心裡卻酸了。林,以後連見面都很難了嗎?自從那次我跟林就形同陌路。在校園里遇見也當對方透明。連眼神的交匯都不曾有,可是提及他的時候,心還是莫名地疼痛。
苗苗問我,你希望我留在這個城市工作嗎?我說不要了。你應該去更好的地方拼搏。這里太小,會埋沒你的。你要像林耀楊一樣出色啊。然後,我們一起沉默。
信的最後,他寫道:「米米,對不起。我終於沒能留下來陪你。我想我走了,你才能更好地放下記憶,好好地開始新的生活。米米,其實林七比誰都要愛你。珍惜你們的友情。米米。請你記得我。米米,我會想念你。米米,如果遇見一個好人,請你好好地愛。在那個陌生的城市,我始終會記得你給我的溫暖。米米,再見。」
眼淚被風干,在年少的愛情里,又有誰對不起誰呢?在我們年輕的時候,我們還無力承擔未來,我們狠狠地愛,再狠狠地分開。要怪就怪我們都無法掌控這生活。我們總是這樣,在傷害中成長,慢慢地學會堅強。我一直記得,我愛過,在我最美好的時刻。
我們就這樣,在青春的歲月中,錯過了彼此的花期。
⑺ 我害怕打針怎麼辦
對於這種情況,問題可大可小,關鍵是你自己的心理取向,如果你一直把你的注意力集在中打針時的疼痛上,那麼結果就是你現在的這個樣子,你越想就越疼,越疼越想,於是就產生了惡性循環。所以我建議你首先要在心裡認為打針是不疼的,就是認為它是不疼的,認為它只是一隻紙老虎;然後你在每次打針的時候不要把你的注意力集中在打針上,你要做些其他的事情來分散你的注意力,例如可以想一下你最美好的回憶、看一本你超級感興趣的書或是聽一下你最喜歡的音樂等等一切可以將你的注意力轉移的事情。這樣過一段時間你就可以逐漸減少對打針的恐懼了。
⑻ 女主叫張漓(好像是),古代重生小說,前世被男主殺死,很害怕男主,求書名
《穿越不夠,重生來湊》
文案:
穿越兩年就死於非命,張璃一直覺得自己是自己作死的。
重來一回後她發現,自己上輩子果然是作死的。
這輩子她好像什麼都沒做,好運就來了,嗯,那她只負責不要靠近蕭夙就好啦^O^
蕭夙內心:那我就負責靠近你就好啦(づ ̄3 ̄)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