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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傳小說閱讀

發布時間: 2021-07-23 12:20:34

『壹』 阿甘正傳結局

最後阿甘和他以前的上司一起開了個魚蝦公司,這時候的阿甘已經是百萬富翁了,後來阿甘的前女友回來和阿甘生了個小孩,但是這時的珍妮已經得了一種不治之症。阿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鄉,一起度過了一段幸福的時光,後來珍妮過世了。

電影最後的結尾就是他們的兒子也已到了上學的年齡,阿甘送小孩去上學。阿甘送兒子上了校車,坐在公共汽車站的長椅上,回憶起了他一生的經歷。一陣輕風吹起,一片羽毛緩緩的飄向天空。

阿甘退伍前獲得的是中士軍銜。

(1)阿甘正傳小說閱讀擴展閱讀:

《阿甘正傳》是由羅伯特·澤米吉斯執導的電影,由湯姆·漢克斯、羅賓·懷特等人主演,於1994年7月6日在美國上映。

電影改編自美國作家溫斯頓·格盧姆於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說,描繪了先天智障的小鎮男孩福瑞斯特·甘自強不息,最終「傻人有傻福」地得到上天眷顧,在多個領域創造奇跡的勵志故事 。電影上映後,於1995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獎、最佳男主角獎、最佳導演獎等6項大獎 。

2014年9月5日,在該片上映20周年之際,《阿甘正傳》IMAX版本開始在全美上映。

『貳』 阿甘正傳小說創作背景

阿甘正傳小說創作背景:20世紀90年代,美國社會的反智情緒高漲,好萊塢於是推出了一批貶低現代文明、崇尚低智商和回歸原始的影片,美國媒體稱之為「反智電影」。《阿甘正傳》就是這一時期反智電影的代表作,它根據美國作家溫斯頓·格盧姆的同名暢銷小說改編,通過對一個智商為75的智障者生活的描述反映了美國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以獨特的角度對美國幾十年來社會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做了展現。它使美國人重新審視國家和個人的過去,重新反省美國人的本質。

『叄』 求阿甘正傳的原著,

中文版還是英文版

『肆』 求阿甘正傳小說版的劇情簡介

基於小說阿甘正傳的電影,都是圍繞主角阿甘而展開的故事,但電影更側重於小說的開始11章,改變了成立阿布·阿甘養蝦公司、最後成為流浪街頭的大富翁的結局。更沒有提到中間阿甘當太空人,落到食人部落中生活,跟猩猩成為好友,成為國際象棋以及摔跤明星的過程。而阿甘的女友珍也沒有因絕症(AIDS)而死去,而是在懷孕後當上了護士,在阿甘流浪街頭的時候還見到了他智商超群的兒子小阿甘。阿甘在中國的經歷也被大大簡化,完全沒有幽默的劇情。
然而電影卻增加了一些劇情,例如給他的腿裝了支架以及後來跑遍全美國的事情。
阿甘的核心特徵和性格也在電影中被改變,小說中阿甘總不能如己所願卻有出人意料的福氣,而且大智若愚才華橫溢,視財富為糞土,崇尚自由主義;而電影中的阿甘更顯得有堅持不懈精神,終獲成功,甚至頗有組織能力。有報道稱原作者溫斯頓·葛魯姆曾為此改變而表示厭煩。

『伍』 誰有《阿甘正傳》小說中文譯本

這個我有呢!收藏的東西~
先給個示範~然後聯系~
阿甘正傳
作者:溫斯頓·格盧姆[美]

翻譯 : 李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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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是個智商只有75的低能兒。在學校里為了躲避別的孩子的欺侮,聽從一個朋友珍妮的話而開始「跑」。他跑著躲避別人的捉弄。在中學時,他為了躲避別人而跑進了一所學校的橄欖球場,就這樣跑進了大學。阿甘被破格錄取,並成了橄欖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總統的接見。
在大學畢業後,阿甘又應征入伍去了越南。在那裡,他有了兩個朋友:熱衷捕蝦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長官鄧.泰勒上尉。這時,珍妮參加了美國國內如火如荼的反越戰活動。甘一直愛著珍妮,但珍妮卻不愛他。在戰爭結束後,甘作為英雄受到了約翰遜總統的接見。在一次和平集會上,甘又遇見了珍妮,兩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說到就要做到」這一信條的指引下,甘最終闖出了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在他的生活中,他結識了許多美國的名人。他告發了水門事件的竊聽者,作為美國乒乓球隊的一員到了中國,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勞。貓王和約翰.列儂這兩位音樂巨星也是通過與他的交往而創作了許多風靡一時的歌曲。最後,甘通過捕蝦成了一名企業家。為了紀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並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給了布巴的母親,自己去做一名園丁。甘經歷了世界風雲變幻的各個歷史時期,但無論何時,無論何處,無論和誰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純朴而善良。
在隱居生活中,他時常思念珍妮。而這時的珍妮早已誤入歧途,陷於絕望之中。終於有一天,珍妮回來了。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懷抱,之後又在黎明悄然離去。醒來的甘木然坐在門前的長椅上,然後突然開始奔跑。他跑步橫越了美國,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許久之後,甘停了下來,開始回自己的故鄉。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他又一次見到了珍妮,還有一個小男孩,那是他的兒子。這時的珍妮已經得了一種不治之症。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鄉,一起度過了一段幸福的時光。
珍妮過世了,他們的兒子也已到了上學的年齡。甘送兒子上了校車,坐在公共汽車站的長椅上,回憶起了他一生的經歷。

『陸』 阿甘正傳小說劇情

導演:羅伯特·澤梅基斯 Zemeckis·Robert
主演:湯姆·漢克斯 Hanks·Tom
加里·西尼斯 Sinise·Gary
羅賓·懷特 Wright·Robim
薩莉·菲爾德 Field·Sally

獲1995年第67屆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
佳導演、最佳劇本改編、最佳剪輯、最佳視覺效果六項
大獎。

阿甘是個智商只有75的低能兒。在學校里為了躲避
別的孩子的欺侮,聽從一個朋友珍妮的話而開始「跑」。
他跑著躲避別人的捉弄。在中學時,他為了躲避別人而
跑進了一所學校的橄欖球場,就這樣跑進了大學。阿甘
被破格錄取,並成了橄欖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總統的
接見。
在大學畢業後,阿甘又應征入伍去了越南。在那裡,
他有了兩個朋友:熱衷捕蝦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長官鄧
·泰勒上尉。
這時,珍妮已經墮落,過著放盪的生活。甘一直愛
著珍妮,但珍妮卻不愛他。在戰爭結束後,甘作為英雄
受到了約翰遜總統的接見。在一次和平集會上,甘又遇
見了珍妮,兩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在「說到就要做
到」這一信條的指引下,甘最終闖出了一片屬於自己的
天空。在他的生活中,他結識了許多美國的名人。他告
發了水門事件的竊聽者,作為美國乒乓球隊的一員到了
中國,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勞。貓王和約翰·列儂這兩
位音樂巨星也是通過與他的交往而創作了許多風靡一時
的歌曲。最後,甘通過捕蝦成了一名企業家。為了紀念
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並把公司的一半
股份給了布巴的母親,自己去做一名園丁。甘經歷了世
界風雲變幻的各個歷史時期,但無論何時,無論何處,
無論和誰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純朴而善良。
在隱居生活中,他時常思念珍妮。而這時的珍妮早
已誤入歧途, 陷於絕望之中。 終於有一天,珍妮回來
了。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
入了阿甘的懷抱,之後又在黎明悄然離去。醒來的甘木
然坐在門前的長椅上,然後突然開始奔跑。他跑步橫越
了美國,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許久之後,甘停了下來,開始回自己的故
鄉。在途中, 他收到了珍妮的信。 他又一次見到了珍
妮,還有一個小男孩,那是他的兒子。這時的珍妮已經
得了一種不治之症。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鄉,一
起度過了一段幸福的時光。
珍妮過世了,他們的兒子也已到了上學的年齡。甘
送兒子上了校車,坐在公共汽車站的長椅上,回憶起了
他一生的遭遇。

《阿甘正傳》評析:
在1995年的第六十七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的角
逐中,影片《阿甘正傳》一舉獲得了最佳影片、最佳男
主角、最佳導演、最佳改編劇本、最佳剪輯和最佳視覺
效果等六項大獎。影片通過對一個智障者生活的描述反
映了美國生活的方方面面,從一個獨特的角度對美國幾
十年來社會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作了展現。影片改編
自溫斯頓·格魯姆的同名小說。只不過原著是一本充滿
了諷刺意味的荒誕小說,而影片則對故事進行了修飾和
美化。摒棄了原著的荒誕和揭露諷刺意味,為影片增添
了一種溫情。這無疑使影片更合觀眾和評委的口味,但
卻犧牲了原著的叛逆斗爭精神,使影片成為了一種理想
化道德的象徵。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誠實、守信、
認真、勇敢而重視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純潔的
形象,而珍妮則成了墮落的象徵。這與原著有著極大的
出入。對於所敘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終都是以一種溫
情和善意的態度來表現的,甚至還加入了詩意化的成分,
這使得影片顯得柔和而無傷害性。影片對傳統道德觀念
的宣揚和體現。使影片變得易為人們所接受,導演高超
的編排技巧和電影語言的運用也使影片十分吸引人。影
片的內容為影片商業上的成功提供了保證,而導演藝術
上的處理也使得影片更加精彩,這就是影片成功的原因
所在。《阿甘正傳》成了美國當年最為賣座的電影之一。
湯姆·漢克斯在影片中的表演十分朴實自然。他以
在此片中的表現獲得了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桂冠。這已
是他連續獲得的第二個影帝金像。《阿甘正傳》的成功,
也使湯姆·漢克斯成了好萊塢最受歡迎的影星之一。對
湯姆·漢克斯來說,那兩年是他演藝生涯中最為幸運的
一段日子

『柒』 阿甘正傳原文

第一章

朋友:當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別人會嘲笑你,對你不耐煩,態度惡劣。吶,人家說,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訴你--事實不一定是這樣。話雖如此,我並不埋怨,因為我自認生活過得很有意思,可以這么說。
我生下來就是個白痴:我的智商將近七十,這個數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們是這么說的。不過,我可能比較接近智商三到七歲的低能兒,或甚至更好一點智商八到十二歲的智障;但是,我個人寧願把自己當作是個半智,或是什麼的--絕不是白痴--因為,別人一想到白痴,多半會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種兩個眼睛長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掛著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晤,我反應遲鈍--這一點我同意;不過我可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得多,因為我腦子里想的東西跟旁人眼睛看見的有天地之別。比方說,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試著把它說出來或是寫下來,它就變成果醬似的糊成一團。我舉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個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兒。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種,於是,他跟我說:「阿甘,你想不想嫌點錢?」我說:「嗯,想,」於是他派我去攢泥土。用獨輪手推車搬了十一、二車的泥土,大熱天里,推著車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錢。當時我應該為工資這么低大鬧一場,可是我卻收下了那一塊錢,嘴裡只說得出一句「謝謝」之類的蠢話,然後走上街,手裡拿著那張鈔票--摺上,打開,摺上,覺得自己真橡個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說真的,我對白痴略有所知。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學問,不過我真的讀過這方面的東西--從那個叫什麼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傢伙筆下的白痴,到李爾王的傻瓜,還有福克納的白痴,班吉,甚至《殺死後舌鳥》里頭的瑞德利--哦,他可是個嚴重的白痴。我最喜歡的是《人與鼠》里頭的連尼。那些寫文章的人多半說得對--因為他們寫的白痴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嘿,這一點 我同意,隨便哪個白痴都會同意。嘻嘻。
我出生後,我媽媽給我取名福雷斯特,因為內戰期間有個將軍名叫納森·貝福·福雷斯特。媽媽總說我們跟福雷斯特將軍有什麼親戚關系。而且他是個偉人,她說,不過內戰結束之後他創立了「三K黨」,連我奶奶都說他們是一幫壞蛋。這一點我倒是會同意,因為我們這兒有個自稱「尊貴的狗屁」還是什麼的傢伙,他在城裡開了一家店賣槍,有一次,當時我大概十二歲左右,我經過那家店,從窗予往裡望,他在店裡吊了一根絞刑用的那種大大的繩環。他瞧見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後把繩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還吐出舌頭等等來嚇我。我嚇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車場的車子後面,直到有人報警把我送回家交給我媽。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將軍有啥豐功偉績、創立那個三K黨的玩意可不是什麼好心腸--隨便哪個白痴都會這么告訴你。不管怎麼說,我的名字就這么來的。
我媽是個大好人。人人都這么說。我爸,他在我剛出生之後不久就死了,所以我從來不了解他。他在碼頭當裝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機從一艘「聯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網的香蕉,結果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斷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壓成煎餅。有一次我聽到一些人在談論那次意外--說當時情況慘不忍睹,半噸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爛,我個人不太喜歡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這個我倒是喜歡。
我媽從「聯合水果公司」領到了一點兒撫恤金,而且她還把我們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們的日子還過得去。我小時候,她總是把我關在屋裡,免得其他小孩子騷擾我。夏天下午,天氣熱壞了,她會把我安頓在客廳里,拉乞窗簾,讓房間略一點,涼快些,再給我弄杯檸檬汁。然後她就坐在那兒跟我聊天,就那麼一直說個不停,也沒什麼特別的話題,就好像一般人跟貓狗說話那樣,不過我也習慣了,而且滿喜歡,因為她的聲音讓我覺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長期間,一開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後來她發現他們是在捉弄我.有天他們在追我的時候,一個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傷痕。那以後,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開始試著跟女孩子玩,但情況也好不到哪兒去,因為她們都躲著我。
媽媽認為念公立學校對我有益.因為也許這樣會幫助我變得跟其他人一樣,但是上了幾天學之後,校方告訴螞媽我不該跟大家一起上學。不過他們讓我念完了一年級。有時候.老師在講課,我坐在那兒,也不知道自己腦子里在想什麼,總之.我開始看窗子外頭的鳥、麻雀,還有在外頭那棵大橡樹上爬來爬去,一會兒又坐下的東西,老師就會走過來教訓我一頓。有的時候,我會被-種很奇怪的感覺沖昏了頭,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長板凳上。其他孩子從來不跟我玩耍什麼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這樣他們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蘭,起碼她不會躲著我.有時候放了學她還讓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們安排我念另一種學校,我告訴你,那學校真古怪。就好像他們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統統集攏在一道,有跟我一樣年紀的,有比我小的,還有大到十六、七歲的大男孩。他們都是各種程度的智障、瘋癇病患,還有甚至不會自己上廁所吃東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個胖胖的大塊頭,起碼有十四歲左右,他患了一種病,發作起來會全身發抖,就好像坐電椅什麼的。我們老師瑪格麗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廁所.免得他做出什麼怪舉動。不過,他還是照做不誤。我不知道要怎麼攔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鎖在一間廁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學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實那個學校並不太壞他們會讓我們用手指繪畫,做些小東西,不過多半時間,他們只教我們怎麼系鞋帶啦,怎麼做就不會把食物弄翻啦,不要發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處都是等等。他的沒教我們念書--除了認識路標記號,還有分辨男女廁所之類的。總之,學校里有那麼多嚴重的傻瓜,要想教點別的東西其實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認為這種學校的宗旨是免得我們惹別人煩。誰願意讓一群傻瓜在外頭亂跑?這個道理連我都懂。
快滿十三歲,我開始發生一些極不尋常的事。第一,我開始長高。半年之內我長了六寸,我媽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褲子放長。再就是,我開始橫著長。到了十六歲,我有二米二高.重兩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這個緣故他們才帶我去量體重。他們說簡直無法相信。
之後發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徹底改變。一天.我從傻瓜學校放學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輛汽車停在我旁邊。那傢伙叫我過去,問找叫什麼名字。我告訴他,他又問我念什麼學校,他從來都沒在附近見過我。我告訴他那間傻瓜學校之後,他就問我有沒有打過美式足球。我搖頭。其實我大可告訴他我見過別人玩,只是他們從不讓我玩。不過,我說過廣我不太擅長跟人長時間談話,所以我只點個頭。那大概是開學兩個星期的事。
過了三天左右,他們把我從那間傻瓜學校弄出來。我媽媽在場,還有那天開汽車的人和兩個打手型的人--我猜想這兩個人在場的原因是以防萬一我惹什麼事。他們把我拍屜里的東西統統取出來,放進一個褐色紙袋裡,然後叫我跟瑪格麗特小姐說再見;突然之間她哭了起來,又用力摟抱我。過後.我跟所有的傻瓜說再見,她們流口水、抽筋,還用拳頭敲桌子。然後我就走了。
媽媽跟那個傢伙坐前座我坐在後座兩名打手中間,就好像電影裡面警察帶犯人「進城」的情形。只不過我們並不是進城。我們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兒,他們帶我進校長辦公室,媽媽和那個男人陪我一起進去,那兩個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長是個頭發灰白的老頭子,領帶上有個污潰,褲子松垮垮的,看起來活像也是從傻瓜學校出來的。我們統統坐下,他開始解說一些事,又問我話,我只是點頭,不過他們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這個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來的。
原來,坐汽車那個傢伙是教練,名叫費拉斯。當天我沒進教室,也沒上課什麼的,那個費拉斯教練帶我到衣帽間,打手之一替我找來一套球衣,有墊肩啊那些玩意,還有一頂很棒的塑膠頭盔,頭盔前面有一塊東西可以防止我的臉被壓扁。唯一的問題是,他們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運動鞋,等他們訂到球鞋再換。
費拉斯教練和兩名打手幫我穿上球衣,然後又幫我脫下,再穿上,反復十幾二十次,直到我會自己穿脫為止。有一樣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護擋--因為我不覺得有什麼理由嬰穿它。晤,他們努力解釋給我聽,過後一名汀手對另一名說我是個「笨蛋」還是什麼的。我猜想他以為我不懂他說什麼,可是我懂,因為我特別留意這類「屁話」。倒不是因為這話會傷害我感情。嘿,別人曾經用過更惡劣的宇眼罵我。不過,我還是留意了。
過了一陣子,一群孩子陸續走進衣帽間,取出他們的球具穿上。之後,我們全部都到外面,費拉斯教練召集大家,然後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紹我。他說了一大堆屁話,我不太聽得懂,因為我嚇得半死,因為從來沒有人當著一群陌生人介紹我。不論,後來有些人過來跟我握手,說他們歡迎我等等。之後,費拉斯教練吹了一聲哨予,把我嚇得魂都飛了,不過大家開始跳來跳去練習。
接下來發生的事可以說是說來話長,不過,總而言之,我開始打美式足球。費拉斯教練和一名打手特別訓練我,因為我不懂怎麼打球,球隊有一招阻擋對手的戰術,他們盡力解說清楚,可是練習幾次之後,大家似乎都厭煩了,因為我記不得我該怎麼做了。
爾後,他們又練習另一種叫做防守的動作;他們安排三個傢伙擋在我前面,我應該突破他們,抓住帶球的那個傢伙。前半部分比較容易,因為我可以輕輕鬆鬆把那三個傢伙推倒,可是他們不喜歡我抓住帶球那傢伙的動作,最後,他們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樹十幾二十次--體會一下那種感覺吧,我猜。可是過了一陣子,他們猜想我從那棵橡樹身上已經學到一些東西之後,又叫我跟那三個傢伙和拿球的傢伙練習。他們發火了,因為我推開三名阻擋的人之後撲向拿球那傢伙的動作不夠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許多辱罵,可是練習完中之後我去見教練,告訴他我不願撲倒帶球那傢伙.因為我怕會傷到他。教練說,不會傷到他,因為他穿了球衣,有保護。其實,我並不是那麼怕傷到他,我怕的是他會生我的氣,要是找不好好對待每個人.他們又會來迫打我。長話短說,我花了好一陣子工夫才弄清楚決竅。
此外,我得上課。在傻瓜學校,我們其實沒上過什麼課,但是這所學校對課業認真多了。總之,不知怎麼弄的,他們設法安排我上三堂自習課,這種課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隨你愛做什麼都行;另外還有三堂課是一位女士教我識字。班上只有我們兩個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兩次對她動過邪念。她名叫韓德生小姐。
可以說,我只喜歡午餐這堂課,不過我想這不能算是課。念傻瓜學校時,我媽都會給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餅乾和一個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會帶到學校。可是這所學校有間餐廳,有九、十樣東西可吃,我老是難以決定要吃什麼。我想一定有人說過什麼,因為過了一星期左右,費拉斯教練叫我想吃什麼盡管吃,說一切都「打點了」。太棒了,
猜猜誰到我的自習教室?珍妮·可蘭。她在走廊上過來跟我說,她記得小學一年級跟我同學。她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一頭亮麗烏黑的頭發,腿長長的,和一張漂亮的臉蛋,還有別的,我不敢講。
費拉斯教練並不滿意球隊的情況。他好像經常很不高興,總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們想方設法讓我站在原地不動,只要阻止對方抓住我方帶球的傢伙,但是除非他們把球傳到中線,否則這法子不管用。教練對我擒抱帶球員的動作也不滿意,我告訴你,我可花了不少時間在那棵橡樹上。可是我怎麼也沒法子照他們要求的動作抱倒帶球員。我心裡有顧忌。
過後,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把這一切也都改變了。當時我在餐廳里剛取了飯菜,走過去坐在珍妮·可蘭旁邊。我真不願意說,不過她可以算是學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覺真好。她大半時間不注意我,都跟別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員們坐一起,可是他們的態度好像我是隱形人什麼的。起碼珍妮·可蘭當作有我這么個人。但是過了一陣子,我開始留意到另外一個傢伙也常出現,而且他開始拿我耍嘴皮子,說什麼「笨蛋好嗎?」之類的屁話。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兩星期,我始終沒吭聲,但是後來我終於說了--到現在我還沒法相信我說了那句話--我說:「我不是笨蛋,」那傢伙一個勁兒瞪著我,然後哈哈大笑。珍妮·可蘭就叫那傢伙閉嘴,可是他拿了一紙瓶鮮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來鮑出去,因為我嚇壞了。
過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傢伙在走廊上攔住我,說他會「逮到」我。我整天心驚膽顫,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體育館,但是他走過來動手推我肩膀,叫我「獃子」等等,然後他揍我肚子。那一拳並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來,轉身就跑,我聽到他跟在後面,還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體育館,越過足球練習場,突然我看見費拉斯教練坐在看台上,望著我。迫我的那些傢伙停下來,掉頭走了。費拉斯教練表情真奇異,他叫我立刻換球衣。過了一會兒,他走進衣帽間,手裡拿著一張紙,紙上面了三種戰術--三種,--叫我盡可能記牢。
那天下午練球的時候,他把所有球員分成兩隊。突然間四分衛把球傳給我,我應該沿著線的右端外側奔向球門柱。他們統統開始追我,我立刻拚命跑--我閃過了七、八個人,他們才撲倒我。費拉斯教練開心極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們以前跑過不少次,測驗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時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個白痴不會?
總之,那以後我受歡迎多了,球員們開始對我比較好些。第一次賽球我嚇壞了,可是他們把球傳給我,我就拚命跑,兩、三次達陣,大家對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確實扭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歡帶球跑,不過他們多半叫我繞著邊線跑,因為我還是沒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牆,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說我是全世界塊頭最大的高中二分衛。我不認為他這是在誇獎我。
除此而外,我跟韓德生小姐學習閱讀進步不少。她給了我《湯姆歷險記》和另外兩本書,我記不得書名。我把它們帶回家,統統讀過,可是,接著她給我做了個測驗,我的成績不怎麼樣。不過我的確喜歡那幾本書。
過了一陣子,在餐廳用餐時又坐到珍妮·可蘭旁邊,好一段時間沒再發生狀況,可是後來有一天,是春天裡,我放學回家,那個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後又迫我的傢伙又出現了。他弄了一根棍子,還罵我「傻瓜」、「笨蛋」之類的話。
有些人在旁觀,珍妮·可蘭也在,當時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沒有那麼做。那傢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個兒說,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隻手卯他的腦門,就這么一下就解決了問題,可以這么說。
那天晚上我媽接到那傢伙父母打來的電話,說我要是再碰他們兒子,他們就要報警把我「關起來」。我盡力跟媽媽解釋,她說她了解,不過我看得出她擔心。她告訴我,因為我現在塊頭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為我可能會傷到別人。我點頭保證絕不會傷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聽到她在她房間獨個兒哭。
不過,卯那傢伙腦袋的事,使我對打球的看法完全改變。第二天,我要求費拉斯教練讓我直接帶球鮑,他說好.結果我一口氣撞倒了四、五個傢伙,沖破重圍,他們又再爬起來追我。那一年我入選「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隊」。我簡直無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媽送給我兩雙襪子和一件新襯衫。她的確存了些錢,給我買了一套新西裝,要我穿著它去領取「全州美式足球獎」;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裝。媽媽替我打上領帶,我就這樣出發了。

這本書我有,不過有26章,寫不下。

『捌』 《阿甘正傳》小說的主要內容

你好:
《阿甘正傳》劇情介紹


天空中,一根羽毛隨風飄舞,飄過樹梢,飛向青天……最後,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腳下,阿甘坐在亞拉巴馬州的一個長椅上,滔滔不絕地訴說著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於二戰結束後不久出生在美國南方亞拉巴馬州一個閉塞的小鎮,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媽媽是一個性格堅強的女性,她要讓兒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樣生活,她常常鼓勵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強不息。而上帝也並沒有遺棄阿甘,他不僅賜予阿甘一雙疾步如飛的「飛毛腿」,還賜給了他一個單純正直、不存半點邪念的頭腦。在學校里,阿甘與金發女孩珍妮相遇,從此,在媽媽和珍妮的愛護下,阿甘開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學時,阿甘為了躲避同學的追打而跑進了一所學校的橄欖球場,就這樣跑進了大學。在大學里,他被破格錄取,並成了橄欖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總統的接見。

大學畢業後,在一名新兵的鼓動下,阿甘應征參加了越戰。在一次戰斗中,他所在的部隊中了埋伏,一聲撤退令下,阿甘記起了珍妮的囑咐,撒腿就跑,他的飛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戰中,阿甘交了兩個好朋友:熱衷捕蝦的巴布和令人敬畏的鄧·泰勒上尉。

戰爭結束後,阿甘作為英雄受到了約翰遜總統的接見。在一次和平集會上,阿甘又遇見了珍妮,而珍妮已經墮落,過著放盪的生活。阿甘一直愛著珍妮,但珍妮卻不愛他。兩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還到中國參加過乒乓球比賽,並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說到就要做到」這一信條的指引下,阿甘最終闖出了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他教「貓王」埃爾維斯·普萊斯里學跳舞;幫約翰·列農創作歌曲;在風起雲涌的民權運動中,他瓦解了一場一觸即發的大規模種族沖突;他甚至在無意中迫使潛入水門大廈的竊賊落入法網,最終導致尼克松總統的垮台。

因為「傻人有傻福」,阿甘還陰差陽錯地發了大財,成了億萬富翁。而阿甘不願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園丁。阿甘時常思念珍妮,而這時的珍妮早已誤入歧途,陷於絕望之中。終於有一天,珍妮回來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懷抱,之後又在黎明悄然離去。3年以後,阿甘又一次見到了珍妮,還有一個小男孩,那是他的兒子。這時的珍妮已經得了一種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兒子一起回到了家鄉,度過了一段幸福的時光。

珍妮過世了,他們的兒子也到了上學的年齡。一天,阿甘送兒子上了校車,這時,從兒子的書中落下了一根羽毛,一陣風吹來,它又開始迎風飄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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