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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分卷閱讀】 第一章
活在明朝最新章節TXT----- 冷。刺骨的冷。寒風呼嘯著刮在臉上,刀割一般地疼。放眼望去,一片銀裝素裹的白色世界。朱一刀雙眼無神地望著天,內心充滿了無語。他不過是一個醫學專業的學生,在畢業聚會時喝的多了點,睡在了大馬路上,誰知道一覺醒來怎麼回跑到這荒山野嶺的來?
想什麼都是扯淡,現在得趕緊找戶人家,不然死在這荒山野嶺。這輩子恐怕都不能活著見到爸媽了。不過話說回來,這到底是什麼鬼地方?萬一再出現幾頭狼……
裹緊身上單薄的衣服,朱一刀蹣跚地一步一步往前漫無目標地走著,期望能有人看見他,或者聽見他。但是很明顯,誰會在這大雪紛飛的惡劣環境跑到這莫名其妙的大山上來???
不知道走了多長時間,朱一刀又冷又餓,實在是塊受不了了。在他失去意識前,隱隱約約聽見有狗的叫聲,或者是狼的叫聲?完了,出現幻覺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爸媽。當年自己辛辛苦苦地考上軍醫學院,遠離故鄉與親人,爸媽那憔悴的面容和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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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網上有電子書
張居正——茅盾文學獎獲獎的歷史長篇小說
萬曆十五年——外國人寫的,非常著名
其它的你就先別看了,都不怎麼樣
⑶ 怎麼評價柯山夢的小說《晚明》
晚明的文筆以及結合歷史脈絡的手法來說,是明末穿越題材裡面最好的。(目前來說)
還有就是寫各種人物的描寫都跟傳神很出彩。
至於對農民軍勢力,柯大其實並沒有顯出什麼傾向,一開始陳劉二人(當然以陳為主)以及到後來的登州鎮的民族主義姿勢,也沒有塗抹怎樣的狗血。那些人物,像朱國斌,陳瑛,陳廷棟,張東,馬濤等等等等,對建奴的仇恨,有悲壯有慷慨有堅毅有熱血,但拿《宋時歸》《篡清》《竊明》這些做個對比,《晚明》更實在一些,空洞而宏大的口號要少,更多的是登州鎮勢力在明末歷史大勢中多個角度的表現。
《晚明》寫農民軍勢力,或許是蝴蝶效應導致了農民軍起義勢力爆發的比真實歷史上更早更大,登州鎮甚至提前與後金決戰,為的是登州鎮通過屯堡的初級工業體系(紡織品)對江南大地主手中的財富進行掠奪,小說後期,登州只用糧食貿易就可以扼制遼鎮,而通過棉花等產品傾銷江南,進而占據明之最富庶的江南大片地區,再行王朝嬗代的態勢非常明顯(四海商社的擴張屬性甚至真正卷有四海)。而農民起義軍先期的流寇性質,會摧毀所經過富庶地區的一切現有生產資料生產關系,這是登州鎮和農民軍的最主要矛盾。這個矛盾的處理在徹底覆滅後金之後,應該是用屯堡模式對流民進行吸收改造,但柯大應該是無意再去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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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再造大明
穿越之大明盛宴
穿越大明指南錄
大明天工
木匠皇帝朱由校是他的學生
徐光啟、宋應星、茅元儀、徐霞客視他為知己
《農政全書》、《天工開物》、《武備志》都是他的著作
還有那王修微、楊宛如、林天素、李貞麗等秦淮前八艷紅袖添香
二十一世紀的青年來到十七世紀,為了生存和生活種地、打鐵、寫書……
他喜好美食,種植新作物,開發新吃法,解決糧食問題;
他懶惰成性,總想著要用機械代替人力,開創機器時代;
他好為人師,不斷提出匪夷所思的理論,科學的黃金歲月從此開始!
鐵血大明
一個現代社*會的流氓穿越到了明末的崇禎十四年八月,成了大同總兵王朴,正好趕上了松山之戰,王朴該怎麼辦?
像歷史上一樣逃跑,然後被崇禎凌遲處死?
還是不跑,跟著洪承疇死守松山,然後被建奴殺死?
不行,都不行,王朴得走另外一條路,一條活路,他既不想死,也不想給大明朝,給崇禎皇帝當烈士,他得從死路中闖出一條生路。
以後還要蹂躪滿清韃子,剿滅李自成和張獻忠,把大漢奸吳三桂剝皮抽筋塞草做人皮燈籠,再把秦淮八艷,紅娘子,大小玉兒,還有長平公主統統娶回家。
等天下太平的時候,每天在家裡開幾桌麻將,看著漂亮老婆們爭奇斗妍,那日子才叫安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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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的兒子? 只聽過他侄子李過 還有就是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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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是在明朝末年年,我出生貧寒,再加上種種原因,我牙一咬,好死不如賴活著,出門去做乞丐了。其實那年頭兵荒馬亂的,乞丐很正常,並不丟人,我還為自己這個高尚的職業津津樂道呢。我一不偷二不搶,見人走過伸個碗,魚肉雖沒有,殘飯總是夠!我每次美 孜孜的吃完那些骨頭剩飯的,心裡總升起一股莫大的自豪!
這天,我在郊野的路上走著,突然看到一個老乞丐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我心地比較善良,於是從懷里拿出個饅頭,遞給他。他吃完了,也不謝我,丟給我一本書,突然就不見了。我還以為遇到鬼了呢,嚇的直哆嗦。過了好一陣子,才把書打開了,就看到封皮上寫著「從不要臉」四個黑字,翻開來,連個P也沒有。我想,靠,一個饅頭就換了這本破書,剛准備扔了,想想又放到了懷里,心想可以做草紙擦屁股嘛。
晚上,我沒事做,研究起那本書來,細細體味那四個字,還真有點感覺了。當乞丐嘛,要啥臉?!我發誓從此以後再也不要臉了!見便宜就占!
我突然看到一個老頭吃完飯從飯館走了出來,估計受了風寒,在路邊吐。吐的白花花的一片,估計雞鴨魚肉都給他吐出來了。然後晃著身子走了。我一看,嘿,好呀,正巧我晚飯還沒吃呢,去匆匆的跑了過去,從他吐出來的食物里揀了些沒消化完的雞肉吃了起來。味道還不錯,就是淡了點。我吃了些雞肉,覺得真省事,連嚼都不要嚼了,直接就能咽下去,多麼方便呀。我忽然吃的口渴了,一彎腰便趴了下來,把他吐的湯湯水水全喝了。真TM好吃,大飯館就是大飯館呀! 我正吃的帶勁,一個小男孩牽著他媽媽的手從我旁邊走過。那個小男孩不解的問他媽媽:「娘,那個人在干嗎呀?」他媽媽轉臉一見我這大吃大喝的模樣,突然哇的一下子吐了出來,濺了我一身子的!忍著惡心拉著孩子跑了。我看看她的背影,憤憤的想,你有錢作遭啊!好好的東西吐出來干嗎。不過不錯,便宜我了,我當時就埋頭大吃那女的吐物,吃了幾跺稀爛的魚,又翻了翻,居然發現個沒消化完的葡萄,嘿,運氣真好了哈,還有水果吃,我往嘴裡一丟,酸酸甜甜的還真不錯呢~我吃得口水都流下來了。
我就這樣混了半年,整天不愁吃不愁喝的,日子過的倒是快活。
但是之後發生了一件事,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
我終於有出頭之日啦!!
那天我在路上閑逛,揀了兩個人家點心店扔掉的餿饅頭吃了個飽,忽然就看見一群乞丐都向北門的小廟跑去。我生性愛湊熱鬧,也跟著人家跑了去,跑到小廟,就見一群群乞丐,或大或小,或老或少,一個個都坐著討論什麼問題。我也湊過去坐下,一個年紀大點的乞丐跟我比較熟,我們經常一起討飯,他低聲告訴我,馬上就要進行丐幫幫主大選了,真令人振奮啊!我看他激動的兩手直搓,暗自好笑!
就見幾個大乞丐頭目走到前去,向大家宣布乞丐幫主大選現在開始!接著放屁聲,口哨聲,各種音樂響起了,又跑上來一群乞丐MM跳起了「賞吧舞」,我見那幾個乞丐MM衣服破破爛爛的,肉都露出來了,正看的帶勁。突然有個老頭擺擺手,音樂停了,舞也散了,大選正式開始啦!
俗話說的好,揀運不如撞運,我還真撞上了好運氣!
那老頭子向大家宣布,丐幫要有不怕苦不怕臟的精神,要經得去風浪,受得起挫折,受得起考驗,尤其是幫主,更需要有這樣的精神!他拿來了一個飯盆,大家湊過去一看,是一盆餿稀飯,上面還有許多爛菜爛肉,用泡臭豆腐的黑水泡著,隱隱約約的裡面還有死蒼蠅和亂七八糟的動物內臟。那老頭把拿盆子舉起來,讓大家看仔細了,然後放在地上,宣布誰能把這盆飯吃完誰就是新任幫主!
話音剛落,一個小個子的乞丐跑了過來,大概十八歲左右的樣子,頭發亂糟糟的。他對大家一抱拳,拿起筷子就吃。吃著吃著,才十秒鍾不到,看到了一團蒼蠅,哇的一聲全吐了,連他肚子里的老本都吐了出來,清水黃水的盛了一盆。他吐的不行了,灰溜溜的跑走了。
這時,又跑過來一個乞丐,看樣子三十歲年紀。也不拿筷子,操起手就抓著吃,他吃的很慢,幾乎是揀著吃。我見他先吃了幾片餿菜葉,忍住了惡心,又去拿一塊雞骨頭啃,啃完了繼續用手翻。這時好東西差不多都被他吃完了,他迫不得已,拿了條帶血的豬腸子往嘴裡送,剛到鼻子,又哇的一聲全吐光了。又是把老本都吐了,盆子里的東西沒見少,只見多。
就這樣,陸續上來了七、八個人,有的吃剛吃一口就吐了,有的是吃了一般不行了。到最後,沒一個能吃完的。那老年人仰天長嘆一聲:「丐幫後繼無人矣!」
我很不服氣,心想天將降大任於斯人,必先苦其心志,餓其體膚……才有所作為!況且現在又沒餓你,又沒打你,叫你吃點東西有什麼大不了的!
於是我二話不說,跑了過去,拿去那個飯盆。我見裡面的黑水和黃色的膽汁,吐沫都沉到了盆底,其他東西留在上面,高高的堆了近最初的三倍。我先把稀飯一股腦全喝了,味道還不錯,因為拌了許多其他的菜,挺香的。然後我挑起了一團死蒼蠅,嚼都不嚼,一口咽了下去,聽說這玩意兒蛋白質還很高呢,大補!我再翻,盆里露出了一團血糊糊的豬腸子,半生不熟的,隱隱的看見許多血沫粘在上面。我看還蠻新鮮的,把那腸子含在嘴裡,吮吸那鮮紅的血沫,然後一截截的嚼起來,脆脆的挺好吃。旁邊的人全看呆了,以為我是神,不然為什麼一動不動呢?我心裡美孜孜的。吃著吃著,盆里就剩下人家之前吐出來的吐沫、口水、膽汁和臭豆腐的黑水了,那味道呀,很雜,又臭有腥,說實話,蠻難聞的。我正好口渴了,煩不了,端起盆子一仰脖子,把那些個血水、黃水、吐沫的全喝了個精光。然後揮揮手向大家致意。 (能看到此處者已經很不容易了,繼續努力吧~) 我居然當上了丐幫幫主!!!!
我居然當上了丐幫幫主!!!!
我居然當上了丐幫幫主!!!!
……
……
我心情澎湃而激動,手足高興而亂舞。我難以抑制內心強烈的喜悅和興奮。眾乞丐一聲歡呼把我高高的拋起,又接住我,然後把我扔到地上,開始往我身上吐吐沫和口水。我笑語盈盈的坐著不動,任由他們吐,我知道這是丐幫對新幫主的禮節。一個老乞丐一口濃痰居然那麼的准確,吐到了我的嘴上。我不由的佩服他用嘴射暗器的精確,出於對他的滔滔崇拜與敬仰,我把那口綠油油的痰咽了下去,一股濃烈的腥臭味直沖我的口腔。我豎起大拇指,叫道,好痰!好痰!
我拿上了丐幫百年的鎮幫之寶「無敵打狗棒」,穿上了「破爛幫主袈裟」,手握幾十萬人的大權,好不快活!沒人再敢跟我搶地盤了,隨便哪個大飯館門口,我往那一蹲,其他乞丐遠遠的看見我的打狗棒就跑的更遠了。時間久了,人在缺乏競爭力的情況下很容易墮落,沒有和我爭搶反倒寂寞難堪,每天吃的伙食都差不多是新鮮的,這讓我很不適應,我苦苦思索著,怎麼才能激發我的鬥志呢?
⑺ 搜本明朝小說,主角穿越到—個傻子身上,父親是舉人死了。他有二個叔叔,二叔是族長想吞並主角50畝水
是不是來自遠方的《清和》?
下面是第一章節選,覺得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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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清和撥拉幾下手指,託了托鼻樑上不存在的鏡架,職業習慣使然,做任何事,他都喜歡提前做好規劃。
當下,政府公務員屬於高危職業。官位越高,腦袋和脖子搬家的可能性越大。洪武帝滅了丞相,又差點滅了六部。永樂帝更是創下滅人十族的記錄。建文帝比較和善,他只打算向叔叔下手,結果武力值不夠高,被叔叔奪了江山,死忠於他的一干官員沒幾個有好下場。
可見,科舉做官之路,不通。
經商也不是好出路,具體可參考樂於助人,卻被洪武帝發配雲南體驗軍中生活的巨賈沈萬三。
做一個合格的貧下中農無疑是相對安全的,前提是不要碰到災年,也不要碰到背景太硬的土豪劣紳。
除此以外,還有另一條路,從軍。
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此事還需從長計議。
身後又傳來一陣聲響,孟清和回頭看了一眼桌案上的老貓,嘴角一咧,呲出一口白牙。
披頭散發,眼中似帶著綠光,清瘦的面容分外猙獰。
喵!
老貓炸毛,瞬間從桌案竄上房梁。
孟清和很是風-騷的一甩頭,完勝
勝利的快感維持不到兩秒便被憂傷代替,望向在房樑上追逐老鼠的老貓,無盡傷感,做只貓都比他幸福。
至少貓能吃上肉,而他不能。
「十二郎。」正憂傷著,門外傳來一聲沙啞的輕喚。
孟清和沒出聲,過了一會,又是一聲輕喚,夾雜著幾聲咳嗽。孟清和再鐵石心腸也不能繼續裝作沒聽見。
站起身,抖抖手腳,不抖不成,凍僵了。
拉開門銷,門外站著三位身著麻衣面容憔悴的女子。中間被扶著的是孟清和的母親,其餘兩人是他的嫂子。
「娘,嫂子。」
孟清和依著腦子里的記憶躬身行禮,將三人讓進屋內。他穿過來的時候,這個同樣叫孟清和的少年已身染重病,一命嗚呼。奇怪的是,前身的記憶卻留在了孟清和的腦子里。
「十二郎,你大堂伯是誠心不讓咱們孤兒寡母活啊!」
孟王氏說句話就要咳嗽兩聲,孟許氏和孟張氏站在她的兩邊,一個幫著撫背順氣,一個忙著勸慰,臉色蒼白中帶著怒氣,怒氣中又夾雜著無奈。
爹不在了,當家的也不在了,小叔才十四歲,又能有什麼好辦法?
聽完孟王氏的哭訴,孟清和也是皺眉。
「說的好聽,幫扶?圖的不過是這點家當!」孟王氏拉著孟清和的手,聲音沙啞,「為了置辦你爹和你兩個兄長的身後事,咱家早不剩什麼,如今連這也要惦記……」
說著,孟王氏流下了眼淚,「你爹和你兩個兄長在世時,族裡但凡有事,咱家從沒有一個不字。這人剛一走就翻臉不認,往死里逼迫咱們!咱家賣出去的田如今在誰手裡?咱家的耕牛又是誰牽走的?學里的先生又為何要將你趕回?都是姓孟的,怎麼就能做下這等事,也不怕天打雷劈!」
孟王氏越說越激動,蒼白的臉上泛起了潮紅,咳嗽得更加劇烈。
話音未落,門外突兀的響起一聲咳嗽,孟清和抬眼望去,矮壯的身子,土灰色的盤領棉襖,面容憨厚,雙眼中卻帶著一絲精明,正是他的大堂伯孟廣孝。
「大堂伯。」
沒等孟廣孝開口,孟清和先向孟廣孝行了禮,請孟廣孝進屋。孟王氏見了禮便坐在一旁不出聲,孟清和的兩個嫂子站在孟王氏身後,略低著頭,也沒出聲。
孟廣孝示意孟清和不必多禮,語氣和藹,當真像是一個溫厚的長者。
「你爹和兩個兄長都沒了,你娘和你嫂子都是婦道人家,你還年幼,堂伯能幫的絕不推辭。」
孟清和立刻長揖到地,「謝大堂伯。」
古人的禮儀,他做起來仍有些別扭,好在交流起來大多是白話,不是張口之乎閉口者也,否則換誰都要頭大。
「不過,」孟廣孝話音一轉,「今年的年景,侄子你也看到了。幾場大雪下來,春耕怕是要耽誤了。」
孟清和沒接話,孟廣孝也不在意,自顧自的接著往下說,話說得不難聽,意思卻很明白,年景不好,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你家困難,別人也不富裕,前些日子借的錢糧該還了吧?
「別人暫且不說,你二堂伯家中剛添了丁口,他不好開口,只能我來做這個惡人。」孟廣孝頓了頓,「堂伯也是沒辦法。」
「大堂伯說的是。」孟清和答應得很痛快,就像是當真不明白孟廣孝在打什麼主意。片刻之後,臉上又現出幾許赧然,貌似才想起家中正揭不開鍋,「現下小侄家中著實困難,能否請堂伯寬限幾日?」
「哦?」
「三五日後,小侄必想辦法湊些錢糧,絕不讓大堂伯為難。」
孟廣孝懷疑的看著孟清和,他知道這一家子的底細,孟清和自幼讀書都讀傻了,孟廣智和兩個兒子死了,家中再沒主事人。三場喪事,家當差不多敗落精光,留下一門孤兒寡婦守著一棟大屋和幾畝田產。若不是惦記著那三畝上田和這棟房子,孟廣孝也不會三天兩頭登門,平白添一身晦氣。
孟氏父子出殯未過二十七日,孟廣孝按理應為堂弟服小功,最不濟也該服緦麻。嘴上說得再好聽,一身灰布棉襖上門,也是沒把這一門寡婦幼子放在眼裡。
常言道,寧欺白須公,莫欺少年窮。
可以鄙視敵人,卻絕不能輕視對手。
這兩樣孟廣孝都犯了,說句不好聽的,活該他要在孟清和手裡栽跟頭。
「大堂伯,小侄家中尚有幾畝薄田,一棟土屋,待尋得中人作價出售,應能還上些許。」
斟字酌句說得牙酸,差點沒咬著舌頭。想挖坑給人跳總要「表現」得更具說服力,這樣的事,他在行。
孟廣孝勉強壓下翹起來的嘴角,眼中的輕蔑卻無法掩飾。大郎之前的顧慮實屬多餘,說什麼十二郎大智若愚,莫要逼迫,傷了兩家和氣今後不好見面。如今看來,這就是一個傻子。
不過傻子好,傻子好啊!
送走了孟廣孝,一直沒出聲的孟王氏拉著孟清和的衣擺,聲音發顫,「兒啊,你這是怎麼了?怎麼就……」
孟王氏真正想說的是,兒子啊,你是糊塗了?明知道別人貪圖咱家東西,還一根筋的自己往坑裡踩?再者說,孟廣孝和孟廣順幾人借給他們的那點寶鈔,早就在幫家裡賣田時成倍收了回去,在置辦喪禮時更是諸多剋扣,如今竟還藉此逼迫!
孟許氏和孟張氏神色中也帶著不解和埋怨,房子和田產都賣了,他們一家人吃什麼,住哪裡?
「娘,不用擔心。」孟清和卻是一派輕松,扶著孟王氏起身,語氣堅定的說道,「您放心,兒子自有計較。」
要他家的地,他給!
還要他家的房子?他也給!
笑他傻?就當他是傻子好了。
傻子好,傻子做事出格些,也沒人能挑出理來吧?
孟清和彎了一下嘴角,孟王氏不覺,孟張氏和孟許氏對望一眼,神情中都帶著同樣的疑惑,小叔剛才在笑?還笑得相當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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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孟廣智有個寬厚的名聲又如何?置辦下偌大的家業又怎樣?人走茶涼,他一蹬腿,有誰出來為他家說話?他生前留下的田產和大屋,到頭不還是落在自己手裡?
想起當初孟廣智成了甲首,硬生生壓他一頭,結果率領甲戶應役的路上遇見了韃子,和兩個兒子一起死在北疆,孟廣孝就覺得出了一口惡氣。
當真是該著!
孟劉氏從灶房端出燙好的酒和兩碟小菜,推門就見孟廣孝翹腿靠坐在椅子上,手指在桌面上一下一下敲著,搖頭晃腦,也不知道嘴裡在嘀咕些什麼。
「當家的,」孟劉氏將酒菜放到桌上,手在圍裙上擦了擦,神色間有些猶豫,卻還是開口說道,「十二郎那邊的事還是算了吧。前些日子賣田的時候就勸過你一回,都是親戚,這樣總是不好。撕扯開了以後怎麼走動?你又是族長,被人傳了閑話可不好聽。再說他們也不容易……」
砰!
酒杯一下砸在桌上,孟廣孝臉色陰沉,孟劉氏再不敢多言,說再多也改不了孟廣孝的心思,反倒帶累了自己。到頭來只能嘆氣,家裡也不差那一座大屋幾畝地,當家的卻像是鑽進了牛角尖,怎麼勸也不聽。都是姓孟的,六堂弟和兩個侄子出殯時就引來不少閑話,孟劉氏當時恨不能找條地縫鑽進去。如今又是這樣,真把十二郎一家逼上了絕路,自己一家就能得著好嗎?
這樣的事,孟廣順,孟廣明都能做,就是當家的不能做!旁的不說,大郎還在學中讀書,長輩刻薄親戚的名聲傳出去怎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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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
魯迅生平
魯迅(1881-1936),浙江紹興人。中國現代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魯迅原名周樹人,字樟壽,號豫才;「魯迅」是其投身五四五四運動後使用的一個筆名,因為影響日甚,所以人們習慣稱之為魯迅。
魯迅,1882年9月25日出生於紹興都昌坊口一個封建士大夫家庭,7歲啟蒙,12歲就讀於三味書屋,勤學好問,博聞強記,課余喜讀野史筆記及民間文學書籍,對繪畫藝術產生濃厚興趣,自此打下堅實的文化基礎。他不囿於四書五經,多方尋求課外讀物,努力掌握歷史文化知識。紹興的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特別是眾多越中先賢的道德文章,給魯迅的思想以很大的熏陶和影響。魯迅少年時代,祖父因科場案下獄,父親病故,家道從此中落。魯迅由一個封建士大夫大家庭的長房長孫,變成了一個破落戶子弟。家庭所遭受的一系列重大變故,使少年魯迅飽受人間冷暖,世態炎涼,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認識到封建社會的腐朽和沒落。魯迅母親魯瑞,農民的女兒,品格高尚,對魯迅影響很大。
1898年春,魯迅離開故鄉,滿懷人生新的希望,考入了南京江南水師學堂,翌年,因不滿學堂的「烏煙瘴氣」,改入江南陸師學堂附設的礦務鐵路學堂。他廣泛接觸西方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閱《時務報》,看《天演論》,深受維新思潮和進化論學說的影響,初步形成「將來必勝於過去,青年必勝於老人」的社會發
⑼ 找一篇小說主角死幾年活一次經歷過明朝在國外還有勢力有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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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滅無敵之軀,古今最囂張狂人■
一個經歷多次生生死死的狂人,迎來了他的又一次重生,到了21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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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晚明到清前短篇小說發生了哪些變化
短篇小說方面,從晚明到清前期有一些明顯的變化。晚明異常活躍的白話短篇小說到清初就開始衰退,同時文言短篇小說更受一般文人的重視。白話與文言短篇小說之間不只是語體上的差異,白話小說那種鮮活的氣氛與文言小說的雅緻筆調,在對讀者的情感的作用上是有區別的,後者較為「隔」,也較為平靜。但文言小說對前一時期的白話小說不是沒有繼承關系,以最著名的《聊齋志異》來看,作者所描繪的許多主動追求愛情幸福的女性形象,同「三言」、「二拍」中的女性有很多相似之處,但由於作者賦予她們以狐仙花精之類非人世的身份,這些形象因而與尖銳的現實矛盾構成一定距離,成為詩意的、幻想性的存在。而《聊齋志異》中凡是具有現實社會身份的女性,大抵賢惠溫良而合於傳統道德。以上兩種特點,正是晚明文學精神在退化中又曲折地得到延續的表現。到了清中期,以紀昀的《閱微草堂筆記》為代表,反對《聊齋志異》中的虛構情節與細致的描繪,而以平實的筆記體為中國小說的正宗,這又更向古雅的傳統靠近了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