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风晴雪完结小说
㈠ 古剑奇谭风晴雪结局
屠苏死后魂魄在玉横里,晴雪求女娲延长寿命,死不转世。9百年一直在寻找重生之术,想让屠苏复活。
㈡ 风晴雪不信重生,为什么最后又要重生百里屠苏呢
因为爱,爱情是世界上最甜蜜的东西,晴雪虽不信,但为了心爱之人她愿意试一试,她愿意不在轮回,化为荒魂,成为灵女,就是为了一个情字,皇天不负有情人,晴雪终于在极北的寒冷之地找到了真正的重生之法,就像她说过的'我愿意成为他的眼睛,看尽山川风景'。只是因为爱,她不傻,如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
㈢ 谁有晴雪900年后找到屠苏的小说发给我感激不尽
小说没有,有也是小白文,不好看的。给你接下的剧情吧:晴雪历经九百年的追寻,机缘巧合得到一块“辟邪之骨”,此骨可塑造躯体,承载所有魂魄,包括荒魂。她寻求女娲用牵引之术将屠苏的荒魂载于辟邪之骨上,让屠苏得以重生。重生的屠苏可以像正常人一样长大,虽失去了过往的记忆,但仍喜欢上了晴雪。由于焚寂的召唤,正在渐渐的恢复以前记忆。最后和晴雪在改名桃花乡的桃花谷相守最后的一世。
幻梦桃花或似真
方外蓬莱冲天直上的劫火依稀在目,昆仑天墉那场静谧大雪恍如昨日,而时间却如白驹过隙,转瞬间又一轮寒暑匆匆而去。可还记得晴雪许下的诺言?她 誓愿踏遍万水千山,寻找和屠苏一起重返桃花谷的机缘。年复一年,桃花开而复败,碧草生而后凋,山陵改变了形状,江海亦化为桑田。在这枯荣轮转的人世间,何曾真的有过“永恒”?然而哪怕河山凋换,犹有一念未灭。茫茫世间,也许当真存在动摇宿命的契机,只待有心人细细推敲,便能一窥苍茫命运的真容……
时光荏苒、人事皆非,唯有桃花谷芳菲如旧。风晴雪寻觅的脚步已坚持了九百年,她是否还未寻到重生之法,或是寻到了却仍不想以害人为代价,又或者,她终于以某种形式与百里屠苏重逢,两人回到桃花谷,再不曾分开。那曾令我们潸然落泪的二人终将重新站在我们面前,讲述他们的又一段情缘。
有些坚持也许从未言明,却也不曾放弃。
春去秋来
同你在这个人世
已经流浪了九百年啊.....
有时候
我会变得茫然无措
不是因为
曾经经历过的种种艰辛挫折
只为我已不知道这样的执着
究竟是对是错
但是......
能够看到你的笑脸
又觉得所有一切全都值得
我不后悔,也没有遗憾......
[屠苏]:因为,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屠苏]:是晴雪
[屠苏]:就算他们都不在了,晴雪也不许离开。
[屠苏]:最重要的是,晴雪一直在身边,最好永远都不要变。
风晴雪:......一定不会变的。
[屠苏]:晴雪,我们回家吧。
风晴雪:好。
复制一个网友的评论给你(有删减):九百年来,她一人独自生活。外表虽未曾改变,然而内心的天真与少女情愫却已被时光磨灭。活蹦乱跳的精灵走远了,换来了一个成熟睿智的深情女子。虽然她依旧健康貌美,但我心中却为之惋惜,昔日我所爱的那位可爱的捉跳跳的佳人恐怕已经走远了,不会再回来了。
如果说九百年前晴雪对屠苏的爱只是简单而炽烈的少女之情。那么我认为,九百年后,她爱的方式已经改变了,不再是炽热的爱恋了,更多的是一种关怀,一种淡淡的、朴实的感情,然而这种感情却是一种升华,一种爱到骨子里,已经不在乎儿女情长地博爱。”他已经不记得从前的事了,把我当成一个长辈、一个朋友也好。以后他想和谁在一起,喜欢上谁,只要他开心,我就安心了。”当我听到晴雪淡然地说出这句话时,我哭了。我虽然知道这种得到升华的爱才是最高的境界。但我毕竟还是个孩子,我还是希望他们如初般炽烈的爱,那种心怀悸动的爱。可叹,九百年过后,再也不会有了。
他醒了,却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和玩伴一起时的热闹与晴雪的孤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又怎知面前的女子心中无边的寂寞与苦楚。这一切,他都不知道。我想,人最痛苦的事不是不能相聚,而是那个人明明站在你面前,你却什么都忘却了。然而这种伤痛,却也由晴雪一人承担,因为他什么都忘了。
然而晴雪默默接受了一切,就像她所说的”并无后悔”。我哭了,如此佳人,夫复何求!只希望自己所爱的人幸福快乐,这种境界是我们达不到却不得不佩服。
有一句诗说:情到浓时方转薄。
也有另一句诗说:淡极始知花更艳。
这两句诗暗合900后晴雪的感情,
正因为那是近千年的执着,所以更容易沉淀,也正是因为这种沉淀,才能让我们体会到它的浓烈,如酒如茶,愈久弥香。
晴雪寻到辟邪之骨要多辛苦,虽然没有明说,但从第二结局的字里行间我们尽可以体会到。然而这种辛苦只为求已失去记忆的小屠苏快乐无忧的笑容,这种感情……我们也可见一斑。
看到焚寂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不是大屠苏,而是想到900年间,焚寂应该见证了晴雪的一切沧桑,心里就莫名地心酸起来。
㈣ 百里屠苏和风晴雪九百年后的生活小说
生了一群孩子
㈤ 十指轻过风晴雪的作者自序
最令我昼思夜想、寤寐思之、魂牵梦萦的,是在常州路小学里面,那个我神秘的初恋。
这个女孩子叫做荆琳媛,山东人。她长得妍姿艳质、出尘脱俗,见一眼,只让人想到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娇美的鹅蛋脸,眼睛不大,却晶莹而有灵气并时常充满着动人的光彩。在众多女孩子当中她的身材修长,性情活泼而温和、端庄而高贵,可谓是最最可爱的小女生。她的功课也很好,尤其写一手好字,娟秀的字迹让我至今依旧记忆犹新。
最初我感到她的存在,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全家刚刚从吉林省迁居到山东省,对于我,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来说,一切都是新奇而陌生的,山东省的教学质量很高,我被迫留了一级——从五年级降到了四年级,在吉林省的时候,我的成绩是全班第九名,来到山东省之后的第一次语文考试,记得当时班里面有六十八个学生,我考了第一名,倒数的那种,还是和倒数第三名相差很多很多的那种,自己的不适应自是不言而喻,外加又被班主任——语文老师惩戒,心情更是糟糕到了极处,在给卷子改错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不会写的“缓”字,于是就请教正在打扫卫生的同班同学,同学们都很是热情的,然而也不知为何,她们都被我搞糊涂了,本来会写的字,也变得不确定自己写得是对的还是错的,于是她们就推荐了她们的组长——荆琳媛,记得她当时穿着一件红色吊带裙,可爱无比,牛人出场,“缓”字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谢过她之后,也不知为何,我这个从不给人起外号的孺子,居然当时就给这位刚刚帮助过我的小女生,一连起了近十个外号,还让她在里面挑选一个最精彩的以后就那么叫她。五年级的时候,她和我较熟起来,放学回家,偶尔也走在一起,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星期五的放学后,我在挚友的家里拨通了她家的电话,颤抖的手紧紧握着听筒,激动不已的启齿向她要了一张照片,她,答应了,这令我感到一种莫可名状的快乐,精彩的不在这里,好戏发生在下个星期一,上午第二节课后,除了打扫卫生的同学之外大家都是要下去做广播体操的,也不知这个最最可爱的小女生哪里来的勇气,老师刚刚走出门,她就直冲上讲台,在全班同学还在发愣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她就大声的宣布,除了刘彦究以外,大家都要下去做广播体操,如果说,这辈子我的脸红过,像红彤彤的苹果那种,涨红涨红的,就一定是在那时那刻了,打扫完卫生,她把照片夹在了书里,送给了我,那天的她无所畏惧、燕语莺声、袅袅娉娉,令我心动。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音乐课课后,她和几位女同学在讲台上摆弄着钢琴,我也不知当时自己哪里来的“邪劲”,居然当众跑到讲台上面,颇重的拍打了她屁股三下,然后跑到远处,她抬起头,要找到“凶手”,第一眼就看到正在“坏笑”的我,登时楚楚可怜的嗔道:刘彦究,我给你告老师!她装得很疼的样子,给我的快感,令我毕生难忘,顺便说一句,老师们至今还不知道这件事情。
对荆琳媛,我曾有机会表示出我对她的情爱,然而我却把机会给主动放弃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她是我昼思夜想、寤寐思之、魂牵梦萦的心底的情人,我一直把她视同为我的初恋情人,虽然这次初恋,实在没有太多的实绩可以追寻,但它和她一直在我的心底,充满了美丽的回忆。
我一生多姿多彩且幸福美满,所存美丽的回忆不胜枚举,然而关于荆琳媛的每一件,都是令我最感甜美,最感温馨、最感神往的。人生一世,能够有这样纯一朴素、纯正无邪、纯粹美好、纯洁真诚的回忆,而不掺杂任何的俗情与尘网,洵属罕见,而它和她却是罕见中的极品。
我一生中的许多经历,都不想重过,但是如果能时光倒流,少年可再,我魂梦所依,除此之外,无复他求——只为了她是我的第一个小女生,只为了她是我的永恒的小情人,只为了那一段少年时懵懂的真情,只为了那一场春梦中绽放的初恋,我愿在时光倒流中停止,在停止中死去,我并不希冀她做我的祝英台或是我的朱丽叶,但我若能与她化蝶双飞或是若能长眠在她的怀里,我就宁愿不活十五岁以后的我了。
2011年12月15日 1939年12月15日,奥斯卡最佳影片《乱世佳人》在《飘》的原著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故乡亚特兰大举行首映式。
七十二年后的同一天(2011年12月15日),我独自写下了一篇名为《初恋一 Number 000 自序》(现已更名为《十指轻过风晴雪000自序(原插图版)》)的文章,这几日因为《初恋》书名的变更,这篇文章也要随之重新命名,于是我开始逐个的把这个论坛,那个博客的这篇文章更名,不想到了天涯博客,发现了一件让我哭笑不得的事情。
先说好消息吧,不能高兴到不笑的是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居然超过了1500万次。
再说说想哭的:诚然,没有一个人留下评论。
不管怎样,应该是有不少人来看过了那篇文章的,既然大家如此这般地热心于我的“真情流露”,那么作为回馈,于是成就了今天的这篇文章。
爱情是真挚的,是浓烈的,是热血的,是不顾一切的,是无论死活的,是不可救药的,是可以让人耳朵变聋、眼睛变瞎、嘴巴变笨、智商回零的。
据说有一句法国的谚语被一位有智慧的中国人引用到了自己的作品里面:结婚就像是围城,城外的人拼命想攻进去,城里的人拼命想冲出来。
这位有智慧的人当然就是钱钟书,而这部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充满智慧的宏著无疑就是《围城》。
在过去的十六年当中,我无时无刻都在想,我要和我的“荆琳媛”在一起!好好的在一起!甜甜美美的在一起!永永远远的在一起!无论是城里,还是城外。
我真的真的,好爱荆琳媛。
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我甚至都觉得这辈子只要可以跟荆琳媛在一起,我就天下无敌了,不管我今后会考上哪一所大学,未来会从事哪一种工作,通通都没有关系,因为我已经跟我爱的女孩子在一起了,如若这般,我不仅对自己所有人生的际遇都无法抱怨,而且这一切简直就是我整个生命的全面胜利。
随记忆的指针拨回到小学五年级的期末考试,第一场,考语文,意外发生了,卷子发到我这里的时候就没有了,我是最后一个人,就我一个人没有考试卷子,考试的时间是有限的,打了报告,老师不紧不慢地想了一下,慢条斯理地吩咐让我自己到教导处去拿,见鬼的教导处,对于从不顽劣到要被叫到教导处去教导的我来说,这如同让一个连在地球上都找不到北的人到火星上去取一个东西回来一样的荒谬,我很急,因为是期末考试,这个暑假的开心与否和这次期末考试的成绩是有莫大关联的,考得又是语文,还要写那规定好题目的该死作文,我一急,站了起来,跑到讲台老师的面前,报告了我的“无知”,老师依旧慢慢腾腾地忘了我一眼,然后对着想必早就已经写好名字、卷子都答了好多的同学们不愠不火地询问:谁知道教导处在哪儿?带刘彦究同学去拿一下卷子!
我一回头,刚好瞧见荆琳媛一双望着我的眼睛,亮亮的,像天上的星——那颗能让我立刻找到“北”的北极星。
“带我去拿吧!”我叫焦急对她说。
荆琳媛的杏眼犹豫了一下,她微微咬了一下嘴唇,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嘭”地站了起来,带我朝教导处的方向奔去。
至于那个“蜗牛牌”的老师,直接被无视。
(这么说,对蜗牛们是不公平的,因为蜗牛行动缓慢是因为天生的生理结构和行动方式,对不起啊,尊敬的蜗牛们,谢谢你们来客串说明。)
当然教导处对于荆琳媛来说,应该是很熟悉的,因为它是数一数二的高材生嘛,好学生自然招老师喜欢,经常帮老师跑腿是常有的事,这儿拿点东西,那儿送点东西的。所以我的考卷很快就有了着落,教导处的领导不愧是领导,很快帮我找好卷子,还嘱咐我不要着急,安心考试……怪不得人家当领导。
荆琳媛并没有把我扔下,相反,她很乖地帮我跟教导处的老师说明情况,然后和我一起等待,直到老师把卷子递给我,然后同我一起回去,记得当时我还很傻很天真地提议看谁先跑回去,不过教导处离我们的考场真的有点远,赛起跑来,荆琳媛自然不是我的对手,在回三楼教室的二楼与三楼楼梯平台处,我心一暖,就地等她,谁想顷刻间,她的娇喘声飘过,只见她回头一笑,胜利者的可爱模样永远印在了我的心里,直到此刻,嫣然在目……
如今的我已经彻底不记得当日自己穿了什么样子的衣裤,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件印着好多好多小小茉莉花的白色连衣裙,如天使般拯救我于囹圄。那些印在我脑海里小小的茉莉花们,也在这十六年当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轻轻地对我吟唱着: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开,比也比不过它;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茉莉花开,雪也白不过它;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夸,
不让谁把心摘下,就等那个人爱呀,
茉莉花呀茉莉花,谁当我情人,茉莉花!
如亲密恋人般在对我耳语者它们的心(花)语:你,是我的生命……
如果让此时此刻的我回到十六年前,让一切都回到开始的地方——我还在追逐着那个刚刚帮我写会“缓”字的小女生,硬是要给她起个外号才肯罢休的教室,我已经知道了我们“遗憾美”的结果,我还已经知道了我们不能相濡以沫,我更已经知道了我们只能相忘于江湖,如果有人问我,还会让一切如同十六年前一样的开始吗?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她是我的佳人,她是我的天使,她是我的茉莉花,她是:荆琳媛。
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 男人和女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互相吸引了呢?按照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原理,我想来想去,得出的结论是:秘密应该就在那个“性”上,因为“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这八个字里面,有两个性字,占据了总字数的四分之一,充分证明了它的重要性(看,又有一个)。那这个“性”字又作何解呢?
是男生发现了自己其实是男人,女生发现了自己原来是女人?还是从我们一出生就立分男女的那一刻开始呢?
我个人认为是后者。还记得曾经名动一时的韩国电影《那小子真帅》结尾的一幕,影片回到了韩千惠和智银圣小的时候,应该是发生在幼儿园(估计是大班)里的事情,老师带领小朋友们做亲嘴游戏(中国的幼师们,你们的挑战来了,估计敢于迎接挑战的老师们,无一幸免,皆会中枪,停职下岗),没有人敢去亲智银圣,因为他的爸爸是得艾滋病死掉的,于是小银圣就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就在这时,一个小女生,走上前来,撑起脚趾,翘起脚跟,轻轻的在小银圣的小嘴上亲吻了一下,那一吻,拯救了一个小男孩垂死的心,也注定了他们长大以后让爱情觉醒的奇迹一吻,同时更预定了彼此这辈子所有的吻。蹲在一旁的老师紧接着就称赞了这个小女生的好,还表扬式地询问她的名字,于是,重生的小银圣就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韩、千、惠!
难道说,小银圣痛彻心扉的哭泣对小千惠不是一种吸引吗?当然,小千惠对小银圣的吻,就更是赤裸裸无需废话的吸引了。
荆琳媛和我没有实质性的亲吻过,不过在我们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发生过一件跟“亲吻”有关的事情,这件趣事让我到此刻依旧记忆如新,时时回想起来,仍然能使我心旷神怡、化腐为奇。
因为此事过于美好的原因,具体我也记不清是在四年级,还是五年级,或是六年级发生的事情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乐事一定是发生过的——绝对不是在下意淫后的结果;可以肯定的是,这件好事笃定是发生在荆琳媛和我身上的——绝对不是发生在荆琳媛和别人身上或是别人和我身上或是别人和别人身上然后被我生搬硬套过来的;可以肯定的是,这件美事铁定是发生在我们读小学的时候的——绝对不是在我俩都“彻底”“长大”“懂事”后发生的。
那是一个当然超级热的盛夏,午后上学,然后上了两节使人加速升温的课。天气依旧不饶人,大地是暖的,向上蒸腾着热气——你说它闲着没事来瞎凑什么热闹嘛!知了在不停地鸣叫,那惨烈的叫声,难道是被太阳的火毒灼伤了大脑残留下来的后遗症?每次听到这永无休止的蝉鸣,我的脑中都会蹦出这样连自己都会觉得匪夷所思的想法。
这么热的天,学校竟然安排我们这些正在上体育课的同学到学校的外墙那里去清理荒草。唉,想想都命苦啊,我们可是祖国的花朵耶,你这明显有虐待“植物”的嫌疑呀。
天热地暖也就算了,更无语的是,那些杂草异常的顽固,拼了命的与我们对抗,打死也不肯牺牲性命成全我们的努力,拜托,你们是不会死的,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有着比蟑螂“小强”还坚韧的生命力吗?有诗为证啊: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况且,这已经是我们这个学期来拔的第N次草了。
慢慢地,我们的一双双小手就由人黄色变成了草绿色,更有不幸的同学还会带着点血红色,当然了,既然小草们如此的不通情理,我们就不和它们玩儿了,我们就自己玩儿了起来,小学生嘛,破坏蚂蚁回家的路线啦,在某个要好的同学脖子后面放一只小虫啦,看谁能找到又多又大稀奇古怪的碎石子啦,那个场面,可真叫一个童趣横生,就连最不会玩儿的小朋友,都在那里比试看谁能把石头踢得更远(太脑残了,也真够难为他们的),当然了,要是那些“监工”的老师们在聊天之余往我们这边瞅了一眼,我们就会马上变回很乖的奋力拔草状,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有些倒霉的同学终究还是被老师们那有意无意的一瞥瞧见了,开始的时候,老师们还会象征性地说几句,让我们好好拔草,拔完了草好回教室去上课,知道了拔完草要回去上课,那亲爱、敬爱、可爱的小草们,你们还是好好的活着吧,我们何必相互为难呢?有你们在,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美好了——我们就不用回去上课了,哈哈哈。到了后来,那些“监场”的老师们也疲了、乏了、倦了,于是也就任我们恣意妄为不管了,哈哈,这下子同学们的花样就开始更加的变本加厉起来,什么追逐打闹啦,相互丢碎草小石子啦,把蚯蚓分成几段啦,捉来螳螂让它们一决胜负然后把输掉的那只处死啦(这些都是反面教材,小朋友们,切勿模仿,否则晚上睡觉觉的时候会尿床的哟)……现在想一想,当时的我们是那样的开心和愉快,虽然开心、愉快的很肤浅,嘻嘻^_^。
这样毫无休止的瞎闹,在那样酷暑的天气里,肯定是要汗流浃背的,出了汗,自然就会口渴,别担心,本人是超级有先见之明的哟,因为是体育课,所以我带了一瓶农夫山泉(好像那时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刚刚成立耶),里面“有点甜”的泉水早在体育课上了还没几分钟的时候就被我一干而尽了,有的时候,好习惯真的很重要,因为我从来不乱丢垃圾,所以剩下的空瓶子也就没有胡乱丢掉,等到我玩累了、闹够了、疯完了超级需要补水的时候,哈哈,这个空瓶子要起作用了,我一溜烟儿的跑到学校的水龙头处,也没管这自来水凉不凉、干净不干净,当即灌了满瓶,举头狂饮,那个爽,让我的全身顿时充满了力量,正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让我更爽的声音——荆琳媛的声音。
“刘彦究!”
我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的声音,不过我还是回过头来,装的很酷的样子——小男生大概都会这个样子吧,在自己喜欢的小女生面前显得酷酷的,威风八面的样子。
“能不能把你的水借给我喝?”荆琳媛很小心地问道。
听罢,我当下就傻了,至于为什么会傻掉,我至今也想不出个究竟(希望各位看官给些卓见)。
我的大脑虽然当场直接傻掉,但是我的左手没有,他只“思考”了万分之一秒的时间,竟然条件反射般的把剩下的半瓶水递给了荆琳媛。
荆琳媛像是也渴坏了,毫不客气地把瓶口塞进自己的嘴里,一口一口地浇灌着自己干涸的身体……
直到荆琳媛把空掉的瓶子还给我,说了谢谢,转身离开,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的雕塑般石立在原地。
直到我又把瓶子装满了水,随着同学们爬楼梯返回教室的时候,我依旧没有彻底回过神来。
直到另外的一个声音在我耳边“邪恶”地响起。
“刘彦究,借我点水喝吧!”
我侧过头一看,是同班的一位男同学(为了防止被骂,就不透漏他那很有气势的名字了)。
“不行!”我的说话系统也失控了,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大脑,直接答复了他。
“为什么不行?你都借给荆琳媛了,为什么不能借给我呢?”他说得言辞凿凿。
“因为我也要喝!”怎么又不经大脑的乱讲话了呢?言罢,我的全身的所有系统也随之整体失控了,我的右手瞬间扭开瓶盖,左手近乎同时握紧瓶身像荆琳媛一样,把瓶口塞进自己的嘴里,只一口气,就喝完了满满的一瓶的凉水。
这个画面比较有震撼感(小心吓哭小孩子哟),至少震撼到了向我借水喝的那位男同学,他见我如此,一下子不知所措地盯着我,我呢,用鼻子恨恨地吸了一口气,得意洋洋地瞧着他,好像在宣布我的胜利一样,他又没好气地看了我一眼,愤愤然走开了……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面,亲嘴是会生小孩子的哟,可是,中间有一个瓶子,你用那个瓶子喝了水,我也用那个瓶子喝了水,我们就算是亲嘴了,应该是一件可以美到大鼻涕冒泡的妙事吧……天真无邪吧、可爱烂漫吧、想想好笑吧。
那时的我,不知道荆琳媛为什么不去借别人的水喝,而偏偏来要我的——还有好多其他的同学,智商也不低,同样带了水(其中不乏女同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宁愿被冷水撑破肚皮也不愿意将那个荆琳媛用过的瓶子稍稍让旁人摸一下。现在的我,当然不可能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还是继续假装假装不知道自顾自地问自己为什么的好。
当晚,回到家,那个见证了荆琳媛和我“亲吻”过的瓶子,被我至宝般的包裹、装箱、收藏了起来,打算在我离开人世的时候,同我一起埋藏……
男人和女人,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互相吸引的呢?
2012年10月11日星期四
㈥ 古剑奇谭结局风晴雪独白
风晴雪独白:曾经有人告诉过我,对生死之事毫无执念的人,只是因为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绝望的别离。我喜欢的人,就这样离我而去。今年的第一场春雨,兰生和孙小姐有了他们的小女儿;襄玲即将前往青丘之国;红玉姐再也没有离开过昆仑山。我走过许多许多地方,没能找到重生之术,但是帮助了很多遇到困难的人。
已经不记得过去多久。时光的流逝渐渐变得模糊,远方再没有故人的消息传来。听说,在遥远的极北之地,隐约有关于亡者重生的传说,我将要启程去到那里。无论如何,在这一世走到尽头之前,我都会继续寻找下去。一直,一直……总有一天,我会和苏苏回到桃花谷,我们,再也不分开。
风晴雪是古装电视剧《古剑奇谭》中的第一女主角。,也是整个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的见证者。来自幽暗无边的地界,心却明媚如旭日暖阳。一生为爱执着,可以说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活、为爱而寻寻觅觅一生。幼时巧遇韩云溪,陷入了焚寂的宿命纠葛。后与男主角百里屠苏相知相爱。
风晴雪之名源于古中皇山盛景中皇晴雪,意即在下雪的天气里也依然能够看到柔和温暖的太阳。晴雪是个善良活泼的女孩,她的笑容温暖着周围的亲朋好友的心,正如那飘雪的天空中,丝丝缕缕落下的阳光,让人不禁就温暖起来。
风晴雪爽朗大方,热情而又善良,对人间的了解最初只是通过一些书册和传闻得知,所以经常显得一知半解,语出惊人。长大以后的晴雪去往人界寻找兄长踪迹,才有了结识百里屠苏的因缘。虽只是短暂数月相处,两人命运却已紧紧相连,相知相惜。晴雪为屠苏放弃灵女之愿,决心天涯相伴,至死不悔。
㈦ 古剑小说穿越成风晴雪 小说
常混起点晋江的表示,穿天气娘的同人极其罕见
一篇是群穿的,很久以前的文了,穿天气娘的是群穿的其中之一,一般般吧 《(古剑同人)恭觞,恭兰还是恭苏?这是个问题》
还有一篇是很久以前见过一篇穿风晴雪的玛丽苏嫖文,名字没记住,内容很雷人很雷人,完全无法直视
目前我暂时没见过第三篇
㈧ 主角穿越的小说中,第一个世界是古剑奇谭,并拜紫胤真人为师
那本书太监了,更一百多章的时候,上面还有一人之下,秦时明月,等世界!可惜了!
㈨ 一篇写风晴雪百里屠苏的文章
风晴雪百里屠苏的文章:
曾经有人告诉过我,对生死之事毫无执念的人,是因为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绝望的别离
场景跳转
我喜欢的人,就这样离我而去,在他那么短暂的一生,有很多美好的事情还都来不及经历
场景跳转
幽都的古卷上说,如果两个人真正相爱,爱到能感动天地,那么一个人的记忆,就将在这个世上的某个地方徘徊,等待着他爱的人寻来
场景跳转
感谢女娲大神,赐予灵女长久的生命,让我能一直寻找,在这个世上,有没有真正的重生之术,不用以害人为代价,我只希望,有一天,我的爱人能够重新活过来。
场景跳转
我寻找了好久,还是没能找到重生之法,也找不到苏苏留在世间的记忆,一位隐世高人告诉我,就算找到了他,或许也会因为是个残缺的仙灵,而永远都忘记了我
场景跳转
然而,我走过了许多许多的地方,帮助了很多遇到困难的人,如果苏苏还活着,应该也会因这样而开心吧
场景跳转
我愿意代替他的双眼,看尽繁花似锦,云卷云舒,我愿意成为他的双脚,踏遍天涯海角,山川万里
场景跳转
一年又一年,已经不记得过去了多久,时光的流逝,渐渐变得模糊,远方,已再也没有故人的消息传来
场景跳转
听说在遥远的极北之地,隐约有着关于亡者重生的传说,我将要启程去哪里,无论如何,再这一世走到尽头之前,我都会继续寻找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和苏苏回到桃花谷,这里有我们种下的桃花,还有,我们在流星下许的承诺,总有一天,我们再也不分开
最后一个场景跳转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