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昕和钟健的小说名字
1. 帮我想下这篇小说叫什么来
《感恩节的两位绅士》欧亨利
有一天是属于我们的。到了那一天,只要不是从石头里迸出来的美国人都回到自己的老家,吃苏打饼干,看着门口的旧抽水机,觉得它仿佛比以前更靠近门廊,不禁暗自纳闷。祝福那一天吧。罗斯福总统把它给了我。我们听到过一些有关清教徒的传说,可是记不清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了。不用说,假如他们再想登陆的话,我们准能把他们捧得落花流水。普利茅斯岩石吗?唔,这个名称听来倒有些耳熟。自从火鸡托拉斯垄断了市场以后,我们有许多人不得不降格以求,改吃母鸡了。不过华盛顿又有人走漏消息,把感恩节公告预先通知了他们。
[一六二零年,英国清教徒因不堪宗教压迫,首批乘坐“五月花号”船来到美洲普利茅斯,船员上有英格兰、苏格兰和茶兰夭移民一百零二人。移民定居后的次年,为庆祝第一次收获,感谢上帝的恩惠,制订了感恩节,后成为美国法定节日,由联邦总统或各州州长发表公告,一般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这里的罗斯福总统指西奥多·罗斯福(1858-1919)],在任期为一九零一年至一九零九年。]
[普利茅斯岩石在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港口,相传为首批清教徒登陆之处,其实登陆地点是普罗文斯敦的科德角。]
越桔沼泽地东面的那个大城市使感恩节成为法定节日。一年之中,唯有在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那个大城市才承认渡口以外的美国。唯有这一天才纯粹是美国的。是的,它是独一无二的美国的庆祝日。
[越桔沼泽地东面的那个大城市:指纽约市。]
现在有一个故事可以向你们证明:磊洋此岸的我们,也有一些日趋古老的传统,并且由于我们的奋发和进取精神,这些传统趋向古老的速度比在英国快得多。
斯塔弗·皮特坐在联合广场喷水泉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九年来,每逢感恩节,他总是不早不迟,在一点钟的时候坐在老地方。他每次这样一坐,总有一些意外的遭遇——查尔斯·狄更斯式的遭遇,使他的坎肩胀过心口,背后也是如此。
但是,斯塔弗·皮特停今天出现在一年一度的约会地点,似乎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出于一年一度的饥饿。据慈善家们的看法,穷苦人仿佛要隔那么长的时间才遭到饥饿的折磨。
当然啦,皮特一点儿也不饿。他来这儿之前刚刚大吃了一顿,如今只剩下呼吸和挪动的力气了。他的眼睛活象两颗淡色的醋栗,牢牢地嵌在一张浮肿的、油水淋漓的油灰面具上。他短促地、呼哧哧地喘着气;脖子上一圈参议员似的脂肪组织,使他翻上来的衣领失去了时髦的派头。一星期以前,救世军修女的仁慈的手指替他缝在衣服上的钮扣,象玉米花似地爆开来,在他身边撒了一地。他的衣服固然褴褛,衬衫前襟一直豁到心口,可是夹着雪花的十一月的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因为那顿特别丰富的饭菜所产生的热量,使得斯塔弗·皮特不胜负担。那顿饭以牡蛎开始,以葡萄干布丁结束,包括他所认为的全世界的烤火鸡、煮土豆、鸡肉色拉、南瓜馅饼和冰淇淋。因此,他肚子塞得饱饱地坐着,带着撑得慌的神情看着周围的一切。
那顿饭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他路过五马路起点附近的一幢红砖住宅,那里面住有两位家系古老,尊重传统的老太太。她们甚至不承认纽约的存在,并且认为感恩节中介为了华盛顿广场才制订的。她们的传统习惯之一,是派一个佣人等在侧门口,吩咐他在正午过后把第一个饥饿的过路人请进来,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斯塔弗·皮特去公园时,碰巧路过那里,给管家们请了进去,成全了城堡里的传统。
斯塔弗·皮特朝前面直瞪瞪地望了十分钟之后,觉得很想换换眼界。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慢慢把头扭向左面。这当儿,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他的呼吸停止了,他那穿着破皮鞋的短脚在砂砾地上簌簌地扭动着。
因为那位老先生正穿过四马路,朝他坐着的长凳方向走来。
九年来,每逢感恩节的时候,这位老先生总是来这儿寻找坐在长凳上的斯塔弗·皮特。老先生想把这件事形成一个传统。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他总是在这儿找到了斯塔弗,总是带他到一家饭馆里去,看他美餐一顿。这类事在英国是做得很自然的。然而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坚持九年已经算是不坏了。那位老先生是忠实的美国爱国者,并且自认为是创立美国传统的先驱之一。为了引起人们注意,我们必须长期坚持一件事情,一步也不放松。比如收集每周几毛钱的工人保险费啦,打扫街道啦,等等。
老先生庄严地朝着他所培植的制度笔直走去。不错,斯塔弗·皮特一年一度的感觉并不象英国的大宪章或者早餐的果酱那样具有国家性。不过它至少是向前迈了一步。它几乎有点封建意味。它至少证明了在纽——唔!——在美国树立一种习俗并不是不可能的。
老先生又高又瘦,年过花甲。他穿着一身黑衣服,鼻子上架着一副不稳当的老工眼镜。他的头发比去年白一点儿,稀一点儿,并且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
斯塔弗·皮特眼看他的老恩人走近,不禁呼吸短促,直打哆嗦,正如某位太太的过于肥胖的狮子狗看到一条野狗对它呲牙竖毛时那样。他很想跳起来逃跑,可是即使桑托斯—杜蒙施展出全部本领,也无法使他同长凳分开。那两位老太太的忠心的家仆办事情可着实彻底。
[桑托斯—杜蒙(1873-1932):巴西汽球驾驶员,一九零一年乘汽球从法国的圣克卢至埃菲尔铁塔往返飞行一次,一九零六和一九零九年又试飞过风筝式飞机和单翼飞机。]
“你好。”老先生说,“我很高兴见到,又一年的变千对你并没有什么影响,你仍旧很健旺地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逍遥自在。仅仅为了这一点幸福,今天这个感恩节对我们两人都有很大的意义。假如你愿意跟我一起来,朋友,我预备请你吃顿饭,让你的身心取得协调。”
老先生每次都说这番同样的自豪感。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都是这样。这些话本身几乎成了一个制度。除了《独立宣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同它相比了。以前在斯塔弗听来,它们象音乐一般美妙。现今他却愁眉苦脸,眼泪汪汪地抬头看着老先生的脸。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几乎咝咝发响。但是老先生却在微微打战,他掉转身子,背朝着风。
斯塔弗一向纳闷,老先生说这番话时的神情为什么相当悲哀。他不明白,因为老先生每次都在希望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他的事业。他希望自己去世后有一个儿子能来到这个地方——一个壮实自豪的儿子,站在以后的斯塔弗一类的人面前说:“为了纪念家父。”那一来就成为一个制度了。
然而老先生没有亲属。他在公园东面一条冷僻的街道的一座败落的褐石住宅里租了几间屋子。冬天,他在一个不比衣箱大多少的温室里种些倒挂金钟。春天,他参加复活节的。夏天,他在新泽西州山间的农舍里寄宿,坐在柳条扶手椅上,谈着他希望总有一天能找到的某种扑翼蝴蝶。秋天,他请斯塔弗吃顿饭。老先生干的事就是这些。
斯塔弗抬着头,瞅了他一会儿,自怨自艾,好不烦恼,要是又束手无策。老先生的眼睛里闪出为善最乐的光亮他脸上的皱纹一年比一年深,但他那小小的黑领结依然非常神气,他的衬衫又白又漂亮,他那两撇灰胡髭典雅地翘着。斯塔弗发出一种象是锅里煮豌豆的声音。他原想说些什么;这种声音老先生已经听过九次了,他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斯塔弗表示接受的老一套话。
“谢谢你,先生。非常感谢,我跟你一起去。我饿极啦,先生。”
饱胀引起的昏昏沉沉的感觉,并没有动摇斯塔弗脑子里的那个信念:他是某种制度的基石。他的感恩节的胃口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这位占有优先权的慈祥的老先生;因为即使不根据实际的起诉期限法,也得考虑到既定习俗的全部神圣权利。不错,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要是为了建立传统,总得有人充当循环小数呀。英雄们不一定非得使用钢铁和黄金不可。瞧,这儿就有一位英雄,光是挥弄着马马虎虎地镀了银的铁器和锡器。
[起诉期限法:英美法律规定,不动产遭受侵害的起诉期限为二十年,动产为六年,犯法行为为二年;超过上述期限后原告不得提出诉讼。]
[镀了银的铁器和锡器:指吃饭用的刀叉盘碟。]
老先生带着他的一年一度的受惠者,朝南去到那家饭馆和那张年年举行盛宴的桌子。他们给认出来了。
“老家伙来啦,”一个侍者说,“他每年感恩节都请那个穷汉吃上一顿。”
老先生坐在桌子对面,朝着他的将要成为古老传统的基石,脸上发出象熏黑的珠子似的光芒。侍者在桌子上摆满了节日的食物——斯塔弗叹了口气(别人还以为这是饥饿的表示呢),举起了刀叉,替自己刻了一顶不朽的桂冠。
在敌军人马中杀开一条血路的英雄都没有他这样勇敢。火鸡、肉排、汤、蔬菜、馅饼,一端到他面前就不见了。他跨进饭馆的时候,肚子里已经塞得实实足足,食物的气味几乎使他丧失绅士的荣誉,但他却象一个真正的骑士,打起精神,坚持到底。他看到老先生脸上的行善的快乐——倒挂金钟和扑翼蝴蝶带来的快乐都不能与此相比——他实在不忍扫他老人家的兴。
一小时之后,斯塔弗往后一靠,这一仗已经打赢了。
“多谢你,先生,”他象一根漏气的蒸气管子那样呼哧呼哧地说,“多谢你赏了一顿称心的中饭。”
接着,他两眼发直,费劲地站起身来,向厨房走去。一个侍者把他象陀螺似地打了一个转,推他走向门口。老先生仔仔细细地数出一块三毛钱的小银币,另外给了侍者三枚镍币做小账。
他们象往年那样,在门口分了手,老先生往南,斯塔弗往北。
在第一个拐角上,斯塔弗转过身,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破旧衣服象猫头鹰的羽毛似地鼓了起来,他自己则象一匹中暑的马那样,倒在人行道上。
救护车开到,年轻的医师和司机低声咒骂他的笨重。既然没有威士忌的气息,也就没有理由把他移交给警察局的巡逻车,于是斯塔弗和他肚子里的双份饭就给带到医院里去了。他们把他抬到医院里的床上,开始检查他是不是得了某些怪病,希望有机会用尸体解剖来发现一些问题。
瞧呀!过了一小时,另一辆救护车把老先生送来了。他们把他放在另一张床上,谈论着阑尾炎,因为从外表看来,他是付得起钱的。
但是不多久,一个年轻的医师碰到一个眼睛讨他喜欢的年轻的护士,便停住脚步,跟她谈谈病人的情况。
“那个体面的老先生,”他说,“你怎么都猜不到,他几乎要饿死了。从前大概是名门世空,如今落魄了。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2. 求一部言情小说,具体名字忘记了,内容讲述的是大学时期恋爱,只记得里面有个女猪脚叫何诗诗
你好。应该是:
《写给年少回不去的爱》
文案简介:
青年苏扬最大的期望就是在大学毕业前遭遇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大四时他终于遇到了让自己心动的女孩何诗诗,只是他眼中单纯美丽的女孩却早已遭遇过他无法想象的情感磨难,她现实、物质,冷漠、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是爱已发生,他已无法全身而退,所以苏扬被何诗诗一次次伤害,最终成了“爱无力”,渴望爱又怕伤害。毕业后,苏扬在上海,遭遇到一个又一个物质又现实的女孩,苏扬和他们游戏情感,也被她们的坚硬和冷漠深深打击,直到最后遇见天使般的女孩李楚楚,女孩说要用生命唤醒他对爱的信心……苏扬究竟能否被拯救,女孩的命运又将如何?
故事的结局则充满了感动和正能量,启迪你如何拥有爱的好心态,学会爱的正确技巧,从而成为最幸福的那个人。
一起怀念我们年少回不去的爱吧,纪念美好单纯的成长和青春。
如果满意,
还望采纳为【满意答案】,
要是能给个【赞同】就更好啦!
--------团队【♂温州一家人♀】and【“摆渡”茶楼】 MinginLau
3. 求一部言情小说的名字
宫绫《魔幻郎君》
第一章
“哇——”一阵婴儿的哭喊传来,肃静的深宫内院霎时热闹起来,众多太监宫女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川廊上穿梭,一切只因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苏妲儿又替他生了个麟儿。这喜讯马上就传到皇上耳里,只见他面露笑容,急急的走进凤仪宫来。
“妲儿,辛苦你了,你为朕一连生下两个壮丁,朕该好好感谢你。你说,要什么赏赐,朕全答应。”皇上抚着爱妃苍白憔悴却不减美丽的容颜,宠溺的笑着。
妲儿挣扎起身,接过产婆手中的婴儿,一双美眸突然涌进泪珠,伏跪在地上不肯抬头。“皇上,臣妾罪该万死,还请皇上恕罪,可怜这甫出生的小婴儿。”
皇上大惊,忙扶住她孱弱的身子。“你这是干什么?妲儿,你明知道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朕没有不答应的,何苦如此?”
“不,皇上若不答应臣妾永不伤害这孩子,臣妾愿长跪在此,永不起身。”
妲儿坚决的说,直挺挺的跪在地上,手中仍不停的抚慰着那甫出生的婴孩。
“好好好,朕答应你就是了!唉,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朕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骨肉呢?”皇上亲自扶起仓皇无措的爱妃,温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珠泪。“好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失常,就直说吧!”
妲儿望了望周围的太监宫女,刚张开的芳唇又紧闭了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皇上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挥挥手便把他们斥退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事,竟严重到使你以为朕会伤害自己的亲骨肉?”
“皇上,您可曾听过狐狸变成人的传说?”妲儿怯生生的开了口。
“怎么没有?朕还听说狐狸变成的人大都是美女俊男。想当年朕把你从代州城郊带回宫时,你那惊为天人的美貌,掀起不少传言,还有人以为你是狐狸变的呢!”皇上那双犀利严肃的双眸因美好的回忆而迷蒙,双手依恋地将佳人搂进怀里。
妲儿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感受这温柔的拥抱后,终于下定决心将皇上推开。“皇上,那些传闻是真的,我就是商纣妲己的后代——狐仙洞第九十八代的掌门人。我母亲苏珍和凡人结合,生下只有一半狐仙血统的我,后来,我凡心大动,跑出狐仙洞游玩,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便是皇上。取得族人的谅解后,我与皇上在人世间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日子,可是我依然不满足,因为我想为我深爱的男人生养子嗣!我原以为侥幸生下正常的杰儿后,会一直受到老天爷的眷顾,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皇上听得满头雾水,“这怎么可能?爱妃,你是不是太累了,才会衍生出这种幻想?老天哪!你甚至没有狐狸尾巴。”
妲儿被他难得的幽默引得破涕一笑,但立刻又正色道:“当年皇上查不到我的来历,不就是最好的证明?若皇上不信,我还可以施起法术。”只见她纤手一指,一张桃花心木的大桌便凌空而起。
皇上蹙紧了眉头,“好了、好了,朕相信你就是了,快把它放下来,若是伤了你或孩子,那可怎么办?”
妲儿难以置信的望着神色如常的皇上,心想,一般人见到这怪异的景象不是夺门而出就是怒目相向,而他竟平静得一如往常,难道她的丈夫也异于常人?
她嗫嚅的开了口:“难道皇上不怕吗?不认为我们母子是妖怪?”
“妲儿,你是朕的爱妃,而杰儿和这婴儿都是朕的儿子,朕为什么要怕?难道你以为朕会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而停止爱你吗?小妲儿,你早把朕的心掳获住,管你是人也好、是狐也罢,总之,朕是缠上你了,你休想拿这理由来阻止朕爱你。”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庞,轻柔的细吻落在她脸上、颈间。那不甘被冷落的小婴儿在此时哭了起来,引起两人的注意。
“皇上,这就是臣妾要求您大发慈悲的地方,杰儿完全是个正常的人类,但这孩子却继承了我狐仙的血统。如今他年纪尚小,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恐会不自觉的变身,双瞳也会逐渐变成紫色,得等他年满十五岁之后,才能在人前隐藏狐的模样。”妲儿咬着惨白的下唇,苦思着如何对皇上说出心中的打算。
皇上岂有体会不出的道理?他抚着她汗湿的长发,“而你想保护他?”
“是的,我希望由我贴身侍女小翠带他回狐仙洞,远离人群,闭关修练,并继承狐仙洞第九十九代掌门之位,待他年满十五岁,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了,再接回宫中共享天伦。”妲儿心中自是不忍,但为了狐族,她不惜一切也要护住这一线血脉。
皇上接过孩子,慈爱的瞧着他,心中漾满了父爱,当下便做了决定。“不,也许我们可以成功地瞒住大家。不用把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就让他在僻静的崇庆殿成长吧!相信以朕的能力,绝对可以保护这个孩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后宫又因皇上这道命令而热闹了起来,崇庆殿马上就被重新布置,皇上赐名为“赵钰”的小皇子也被迎了进去。
妲儿本以为如此便可瞒过宫内的人,不料四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让这位皇子被送到遥远的代州——狐仙洞所在之处。
※ ※ ※
代州城郊比家庄一年一度的杀狐大会热热闹闹的展开了。比言——比家的族长依惯例主持今年的盛会。他曾在朝中任职,官拜左承相,虽然几年前被罢黜返回乡里,可这完全不影响他在族中的威望。因为他不仅是比家庄最聪明的人,也是商纣时有名的贤臣比甘的后代。
比家庄每年一到冬季,就会来上这么一回杀狐大会,于是,每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大伙便全员出动,在代州城郊猎捕美丽的狐狸。而且比言下令一律要生擒活捉,然后聚集在比家的祠堂里,血祭狐狸以告慰先祖的英灵。
这天,莫梓欣期待许久的热闹场面终于开始了,年仅八岁的她拢紧了身上的红棉袄,拉紧了脑袋上的小红帽,跌跌撞撞地从大人脚边挤进去,想占个好位置。
她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滴溜溜的四处张望着,幼小的心灵被这盛大的场面完全吸引住了。
“祭典正式开始——”司礼的比族长者中气十足、威仪地喊道,他正为担任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要职而兴奋无比,骄傲地昂起下巴不理会众人。
只见两名壮汉从广场右边的大铁笼里提出一只灰白色的大狐狸,它的身体足足有莫梓欣的两倍大。
“这么大的一只狐狸,听说一共派出二十个大汉才制住它,其中好几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看它这么大的身子,只怕已成了精吧……”
围观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莫梓欣的目光却被笼中的另一隅给吸引住了,她不暇思索的挤到铁笼旁边。
在大铁笼的角落站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高傲的伫立着,丝毫不畏惧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反而像尊贵的王者般怒瞪着主祭者比言,双眼闪着奇异的紫色光芒。这双紫眸在梓欣小小的心中投下了无比巨大的震撼,使她不由自主的震了一下。
她好奇地趴在铁笼边,想伸手进去抚摸它雪白美丽的手,那小狐狸却高傲地别过头去,不理会她友谊的手。
“喂,小母狐,你不要不理我嘛,我叫莫梓欣,我们做个好朋友,好吗?”
梓欣以为只有女的才会有好看又美丽的外表,而这小狐狸长得那么漂亮,所以她小小的心灵便认定它是“女”的啦!
天哪,这个小白痴!小狐狸斜睨她一眼,不再理会她。
主祭者比言眯着一双邪气的丹凤眼,注意到这不寻常的小白狐了,而它特殊的紫眸更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示意手下将这小白狐也一同提过来祭祀。
族中有人为白狐请命,“还是再把它养大一些,留待明年祭典再杀也不迟。”
“不,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它那对紫色的眼睛是狐族之王才有的特征,趁它现在法力不强,我们要把握机会斩草除根,千万不要等它势力坐大了再来后悔。”比言捋着胡须笑着,眼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兴奋。
哼,瞧不出你这将入土之人还有这等见识,倒让我小觑了你!小白狐在心里不屑的想着。
“族长说得对,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过一个。观古鉴今,此类误国害民的例子太多了,大家可千万不要存有妇人之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众人讶异地循声望去,原来是年仅十岁的比桃在说着大道理。
比言的这个小女儿长得标致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比言花下大笔银两教导她礼仪规范、琴棋书画,为的就是待她及笄之后,送入宫去选太子妃,若雀屏中选,不但他回朝有望,还能掌揽权势。
为了支持女儿这番大道理,比言亲自动手打开铁笼,抓住白狐的尾巴倒提起来,几撮雪白的狐狸毛轻轻撒落在脑中一片混沌的梓欣身上。
这时,原已挣扎力尽、倒在祭坛上一动也不动的大灰狐,突然直起身子,用尖爪利牙不断地攻击左右家丁,小白狐更是不甘示弱地以利爪朝比言的脸上抓去,留下一道血痕。
“快去拿大鼎来,倒水生火,我要把它们全丢下去煮成狐狸汤。”比言把小白狐重重的摔在地上,愤怒的抹着脸上的血迹。
比桃不甘父亲在族人面前受辱,“唰”地一声,抽出随身软鞭朝小白狐一鞭鞭无情地挥打着,她年纪虽小,手劲倒颇大,雪白的狐狸毛纷纷落在地上,鲜血溅到比桃娇艳的脸上,更激起了她残暴的本性,手上的鞭挥得更起劲了。
小白狐紫色的眼眸中透出了一丝怨恨与愤怒,即使它已全身是血,仍是闷不吭声,不向比家人低头。
另一边,灰色的大狐狸不敌众家丁的拳脚,终于被丢入大鼎中,滚热的沸水顿时将它烫得皮开肉绽,鼎内也传来它凄厉的哀号。梓欣小小的心灵感到莫大的惊骇与不忍,她不由得望向小白狐,只见它已紧紧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紫色眼眸,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不停的喘息,而比桃绝艳的脸上仍带着一抹冷笑,不停的鞭打它。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救救它才行!梓欣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手中紧紧握住那几撮白狐毛,平常那些恶作剧的点子一一浮上心头。不一会儿,她拎起裙摆,往比家庄的主屋跑去。
梓欣边跑边掏出衣内的小荷包,把那漂亮的白狐毛小心的放进去,再掏出几天前爹爹从炼丹炉中取出的“生火石”。原本梓欣的父亲是期望炼出长生不老的金丹,谁知灵药没炼成,反倒炼出了生火用的火石,他只好万分失望将它送给女儿玩。
梓欣毫不费力就烧了比家庄最大、最漂亮的凌云园,火势顺风往后院继续燃烧,她则很努力地朝祠堂奔去。“凌云园失火啦!凌云园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呀!”手上还拎了个小水桶假装是在帮忙。
比言闻言心中一悸,也顾不得杀狐了,那凌云园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多少珍奇古玩都摆在厅前院内,若真付之一炬那还了得?他心急地催促族人回去救火,众人便七手八脚地四处奔窜,那只小白狐趁着众人慌乱之际,奋力捱到角落,全身乏力地倚在墙边。
梓欣早已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了,一见比家庄的人四散,她忙跑到它身边,解开小红袄便要把它搂在怀中;没想到它却全身戒备着,睁着那漂亮的紫眸抗拒她。
“拜托,你别在这紧要关头闹小姐脾气好不好?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要是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那我可就惨啦,你不要害我嘛!”
小白狐认出她了——那个把它当成母狐的笨小孩。它放松戒备地任她把自己搂进怀中,耳中尽是她细柔的声音,鼻中全是她干净清爽的气息,但它受的伤实在太重,不一会儿,便在这温暖的怀中晕了过去。
“怎么办?它好象快要死了。”抱着白狐越来越僵冷的身体,梓欣心里慌乱极了,而且它身上的伤口不停的涌出鲜血,好在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不仔细瞧还看不出来,她迈开小小的步伐,直奔城郊的莫家。
莫梓欣抱着小白狐急急地冲入一栋简单的房舍里,一进门,也不管老仆莫忠的问候,便直奔进炼丹房,人参、当归、麝香胡乱抓了一大堆,然后又拉开柜子的第三个暗格,拎走了爹爹从长白山上带回来的一株千年人参。
回到她那间小小的闺房,梓欣温柔地把那棵极像萝卜的东西塞进小白狐的口中。“吃下它吧,多吃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好起来,像以前一样啰!这很像萝卜对不对?可是它不是哦,它是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长生不死之功效,很贵的,爹爹说拿十个梓欣去换也不够呢!”
小白狐这时已醒了过来,它似笑非笑的回望着她,最后还是乖乖的吃下那人参。在它心里可是认为十株千年人参也比不上这救它一命的小姑娘,只是她也太笨了吧,它可是个“男”的o也!
“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识货的好狐狸。你吃了就快睡吧,我去帮你弄一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这可能会有一点痛,上次我不小心跌伤了膝盖,爹给我敷药时我痛得大叫,你现在伤得那么重,一定比我痛上千百倍,所以你还是快睡吧,睡了就不痛了。要是睡不着,我把你打昏好了。”她说做就做,四下搜寻着适当的棍子或厚重的书本。
小白狐一听,忙闭上双眼,这女孩不但迷糊、啰唆,还有些暴力倾向!天哪,它今天是走了什么运?不过奇怪的是,它内心深处竟然涌上了一丝喜悦…
…
梓欣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长短适中的木棒,回头一看,“啊,你睡着了?真是的,害我找了老半天。”
她抛去木棒,取出一堆已磨好的药粉,又加水和成糊状,再慢慢地敷在小白狐身上,用白布条密密的把伤口包起来。她的技术实在不太好,小白狐有好几次都被她弄得痛彻心肺,可它很有骨气,硬是强忍着不吭声,最后,它终于痛得昏厥了过去。
梓欣系上最后一个蝴蝶结,开心的笑了,“哈,大功告成!等你醒来一定会感谢我的,我把你绑得很好看o也!不过,没你原来的样子好看就是了。”
她换下那一身乱糟糟又染满血迹的衣服后,托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真糟糕,那株人参是爹花了大半年的积蓄向人买来的,说是要等到炼丹的那一天,放在炉中增强功效的,现在全喂给它吃了,爹知道不打死她才怪!
她左思右想,然后爬到床底下挖出她所有的宝贝……啊!有了,就是这两文钱,这两个铜板够买一根萝葡了吧!她兴匆匆的掩上房门,准备上街去。
※ ※ ※
梓欣把小白狐藏在她的卧房中,比家庄的人找翻了天,谁也没想到是这个小不点把它带走的。她爹莫刚则沉浸在他的“金丹长生不老篇”中,没空理会这古怪的女儿怎么三天没出门;再加上莫夫人已逝,莫家又没有几个仆人,所以都没有人发现梓欣的“朋友”。
这三天来,梓欣不眠不休地照顾着小白狐,每当它发烧嘶吼的时候,她便很有耐心、很温柔的把它搂在怀中,用冷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她也不知道向来好动、粗鲁的自己怎么会这么有耐心,但她就是不忍见这么美丽的动物就此死去,无论如何,她都要使它恢复健康。
终于,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小白狐的高烧已退,它缓缓张开那双晶莹美丽的紫色眼眸凝视梓欣。
“啊,你终于醒了,千万不要随便移动,免得伤口又裂开了。”她忙接住它扭动的身体,焦急的说着。
小白狐认命地躺在床上,只闭了一下眼表示明白了。
梓欣嘴角扬起一抹可爱的微笑,“这样才乖。哦,你一定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偷些吃的来。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她褪下腕上刻着“梓欣”两字的手炼,挂在小白狐的脚上,“做朋友要有信物,我已经把你的白狐毛收进我的随身小荷包了,所以我也必须给你一个信物。这是我娘去世前为我挂上的,现在转送给你,你不能把它弄丢哦!”她谆谆告诫着。
小白狐好奇又感动的凝望着脚上的手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梓欣的兴致却是高昂得很,“你收下它就表示要做我的朋友了,以后可不容你反悔哦!嗯,我得给你起个名字才行,但现在,先吃饭要紧。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她很快地跑出房间,又细心的把门掩上,以免有人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小秘密。
小白狐缓缓起身,闭目凝神地吐纳,自行疗起伤来。它正是当今的二皇子赵钰,现年十四岁的他尚未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法术,就禁不住红尘的引诱,带着随身老仆阿周偷溜出狐仙洞,没想到正好碰上比家的人大肆在山林里捕捉狐狸;他一时走避不及,还来不及变回人身就被逮着,若不是这小姑娘伸出援手,只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
他缓缓吐纳了许久,身体的疼痛逐渐减轻了些,但因伤势过重,还是无法运用法术通知狐族的同伴。他转念一想,待在这小女孩身边似乎也是个挺不错的主意;望着脚上的金炼,它温柔的爱抚那两个小字,“梓欣,好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
此时,梓欣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碗瘦肉粥进来。“咦,你已经可以起来了啊!正好,来吃点东西吧,这碗粥可是我哀求了好久,陈家婶子才肯在熄火之后又为我煮的,你一定要全部吃完才行。”
赵钰没有异议,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趁着她趋前喂他之时,他闪动着晶莹的紫眸细细打量她。她有一双灵活生动的大眼睛,可爱、微翘的小鼻子底下是张红艳的小嘴,她不算挺美,但就是有一股纯真善良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梓欣开心的笑了,赵钰心动的发现她的双眼眯成半月形,使那张俏脸更添几分柔媚。
“太好了,你全喝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怕会弄痛你,都不敢睡在床上o也,害得我腰酸背疼的,今天总算可以一起睡了!”
什么?!她要和他一起睡?虽然她只是个小女孩,但他总是个“男人”啊!
大宋礼法甚严,要是让人知道莫家小姐曾和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那她这辈子就休想嫁人了!赵钰不可思议的猛摇着头。
“喂,你很没有同情心o也,你忍心再让我睡桌上吗?这是我的床o也!而且我们都是女生,躺在床上说悄悄话不好吗?过去,过去,我要上来了啦!”不由分说地,她把它挪了进去。
赵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反正他这个母狐是当定了,只要她别后悔就好!
咦,她竟然在脱衣服?!这还了得?和她同床又见了她的身子,那他这辈子不都得和她绑在一起了吗?赵钰连忙闭上了双眼,虽然她只有八岁,可礼法不能不顾。
梓欣吹熄了烛火,高兴的搂着白狐温暖的身子,吓得赵钰连大气都不敢吐一下,只能紧闭着双眼任她搂抱。“太棒了,我有一个玩伴了!从小,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们都不愿意跟我玩,嫌我是个野丫头,现在可不同了,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伴。对了,我要给你起什么名字好呢?”
赵钰心中顿时扬起万千柔情,原来她是那么的寂寞,想来她也没上过学堂吧?他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会的全都教给她。
方才他已大略浏览过他这三天所住的房间,不禁为这里的简陋感到心疼。
这屋里只放些简单的家具,连梳妆台都没有,可见她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从小,他不是身处皇宫就是待在美得超凡的狐仙洞,哪里住过这种简陋的地方,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梓欣欣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它的思绪,“有了,既然你有一身雪白的毛,我们又是在下雪的季节遇到的,为了纪念,也为了让你名副其实,我就叫你雪梅好不好?雪梅,多好听的名字,佩服我的聪明吧!”
赵钰一听,差点从床上滚下来。雪梅?!亏她想得出来!唉,堂堂一个狐仙洞传人、当今的二皇子,竟被一个小女孩如此称呼,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幸好他法力尚未完全恢复,使不出传心术,要不然让族中的人寻来,见到这情景不笑死才怪!
莫刚甫从当铺回来,便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清脆的笑声,他颇感好奇,便循声而来一探究竟。
莫家的先祖莫邪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在战国时代,干将、莫邪两夫妻所铸的利剑削铁如泥,人人争相收购,他们的殉剑精神也一直为后人所传诵,后代子孙更是继承了祖先执着的特性,莫刚自然也不例外。他成天沉浸在炼丹取药、长生不老之说当中,为此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忠厚老实的莫刚虽不曾寄望女儿能如男子般功成名就、光耀门楣,但却十分笃信女儿三岁时,算命先生所说的话——
“这个小女孩一生的际遇非比寻常,她有当皇子妃的命,却也有血光之灾;婚姻会幸福美满,终至白首,但也是灾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她与狐有缘,这是天意。”
瞧,此刻被她抱在怀中的不正是一只白狐吗?他倏地推开了门。“欣儿,你……你手中抱的可是比家最近四处搜寻的小白狐?”
赵钰全身绷紧了,丝毫不敢放松的盯着莫刚。梓欣注意到白狐的不安,忙用小小的手臂护住它。“爹,您别这么大声嘛,都吓到雪梅了!”
“雪梅?!”莫刚一头雾水。
“就是它嘛,您瞧,它是不是很漂亮呢?雪梅是我的朋友,您不可以把它赶走,要不然我就不理爹了。”梓欣机灵地做着小小的威胁。
莫刚双眼一翻,把房门关上后才走进来。“欣儿,你知不知道比家的人不是好惹的啊!若是让他们知道你烧了凌云园,只怕我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就算有长生不老丹也无济于事。”
梓欣伸伸小舌头,扮了个鬼脸,引得父亲莞尔一笑。“您不说、我不说,雪梅更不会说,有谁会知道?爹,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朋友,您一定要帮帮女儿!”
莫刚闻言心生不忍,脸上原本严厉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算爹说不过你,你总有一大堆的至理……哦,天哪!你喂它吃什么?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好几两银子才买得到一钱哪!”他实在心疼极了,不由得瞪向那无辜的小白狐。
赵钰不屑地别过脸去,这种东西在他那里,成千上万地堆在仓库里没人要呢,而这男人竟那么小气,若不是看在他是梓欣父亲的份上,非教他吃点苦头不可。不过,由他不舍的神情看来,他们家可能真的很穷,在他伤势痊愈离去之前,应该可以帮帮他们。一想到伤好便得离去,他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拉扯着,让他痛苦莫名,而且这种感觉一天强似一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爹,您别光说我,您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次一炼丹,就花大把银子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是都没有成功,也都浪费掉了。”梓欣不服气的嘟着嘴,指责父亲的不是。
“哟,居然教训起我来了,也不想想是我当家还是你当家?!”莫刚揉乱女儿的秀发,她不依的钻进他的怀里撒娇。
“哎呀,我又不是在干什么坏事,我是在救我的好朋友雪梅啊!您不是老教我做人要有爱心,不可以见死不救的吗?我是在奉行爹爹的指示o也!”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闲了,才会想和狐狸做朋友,你不怕将来它会害了你吗?”莫刚摇了摇头,“我看还是派你去看守炼丹房好了,免得你整天嚷着太无聊。”
“不,不,我不要,去炼丹房会更无聊。”梓欣吓得花容失色,她爬下父亲的膝,走到白狐面前好正经的问:“雪梅,你会害我吗?你会害你的好朋友莫梓欣吗?”
赵钰被她纯真的语气震慑住了,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天哪,他觉得此刻的她好美!一向处在俊男美女不计其数的狐仙洞里,他根本不认为世上会有使他动心的人了,而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蓦然明白了是什么教他心动,是什么使他不急于恢复、不急于返回族人身边,一切都只因为她——莫梓欣,一个已掳获他心的八岁小女孩。
“爹,您瞧,雪梅说不会,它不会害我的。”她一把搂住了赵钰,丝毫没有察觉他心中奇异的情愫。“我好喜欢它,我要把它永远留在身边。”
莫刚叹了一口气,“好吧,谁教我只有你这个女儿呢?不过,你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让他出现在比家人的面前,尤其是比言,他现在脸上还挂着一道血痕呢,若让他看到了这只白狐,那谁也救不了它了。所以,没事给我好好待在家里看书,别到处乱跑。”
“是的,爹。但您要女儿看什么书呢?总不会是‘道家修养心性之法’吧!”
一听到不能出去玩,梓欣就完全提不起劲来,她没精打彩的随意一问。
“没错。”莫刚得意的笑了,他别的没有,这些书可是收集了一大堆,要多少就有多少。
“哦,我就知道。”梓欣撇了撇嘴,没好气的搂着小白狐倒向床里。
莫刚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跨出门槛,又细心地为“她”们合上门板。
只是,他觉得很奇怪,那白狐明明是公的,怎么会叫雪梅呢?难道梓欣搞错了?唉!都怪她母亲死得早,没人教她这些,不过,她年纪还小嘛,错了就错了!还有,那白狐的紫眸好漂亮啊,该不会是……他想了想,又甩开了这些念头,专心钻研他的长生不老之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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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找一本小说。好像是都市校园的
我推荐的都是happy ending,一对一结局,大部分轻松搞笑,腹黑,还有一些有些虐,但很好看,结局都是幸福的。
—————— 梦幻Provence
《岁月是朵两生花》:
文案: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
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
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抑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这本书是我一直笑着看完的,真的是太搞笑了,文字简直就是绝了,完完全全的搞笑不留痕迹,文字诙谐到让我忘记了情节。
不过宋宋真的很惨,她遇到的惨事世人这一辈子能遇到一件就已经是倒霉到家了。爱上大6岁的邻家哥哥、喝醉失身、爱人生死未卜、16岁怀孕、撞车失忆、母亲被捕…..还有一堆不可思议的事情,当人倒霉到不能再倒霉的时候好运就来了,秦漠出现了,他是那样的完美,连同情人都做的那么燕过无声,轻易就可以摆平宋宋的早熟儿子秦朗,别人对宋宋不守妇道的中伤,他也能化解于无形之中,语言技术之高超让我看的是目瞪口呆,他和宋宋认识不到两天,熟悉宋宋的喜好、从来不逼宋宋接受自己,却能让他们的感情之路按照他的计划走,温柔体贴的撒娇、关心就好像是多年的老夫老妻。也难怪别人会眼红,如天神般的秦漠为什么单单对这个一无是处的未婚妈妈情有独钟呢?因为这其中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里我严重想要批判的人就是林乔,我也和宋宋有着一样的疑问,为什么人人都说林乔爱宋宋,但就愣是没看出来。明知宋宋喜欢他,林乔还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还让宋宋在他们亲热时帮忙把风,利用宋宋刺激自己的女友,事成之后撇下宋宋和女友离去,说宋宋是不检点的女人…..虽说喜欢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的想欺负她,可也不带他这样侮辱人的呀。
很多小说中男女主角之所以情路坎坷,很多事因为男主角或者女主角会心软,看到深爱自己的男配与女配生病的时候就会义无反顾的结束感情陪在他们身边,宋宋也还是跳不出这样的怪圈,秦漠已经表示会等宋宋,宋宋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去照顾林乔,宋宋还是拒绝了。有的时候宋宋真的应该自私一点,可是这样的善良是不是也是吸引别人的原因呢?
该书还是延续了唐七公子一贯的风格,悬念迭起,不到最后不知鹿死谁手,可也虐的够呛,还好有冷幽默作补偿)
《杉杉来吃》:
内容简介 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老板,你刚刚不是说要送薛小姐回去的吗?”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微微一笑很倾城》:
内容简介
《微微一笑很倾城》感动千万读者的《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最新作品。如果你“惨”遭抛弃后,忽然有个很强很拽很不可一世的男人向你求婚,你怎么反应?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芊芊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人物简介】 贝微微:A大校花级人物,计算机系大二学生,购物的砍价高手,最喜欢玩的游戏是《梦游江湖》,职业为红衣女侠,是其服务器PK榜排行第六的玩家,为任务嫁给了“老公”真水无香(后成为小雨妖妖的男友),后与其"离婚"后又迅速嫁给了一笑奈何(肖奈)(为PK).
肖奈:A大校草级人物兼风云人物,计算机系大四学生,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是全方面的天才,入校三年多领队在ACM等国际编程大赛中为学校夺得诸多荣誉,还擅长古筝围棋,还曾作为游泳选手代表学校夺得金牌。(大神呐!)父母为A校历史系和考古系的教授。他初中时与人合伙开网吧,大学时自己在外组建了一个名为"致一科技"的公司,并与风腾公司联合开发《梦游江湖2》。抱着熟悉前身游戏的想法再度进入玩起来,职业为琴师,是其服务器PK榜排行第一,财富榜第一以及多项榜第一的玩家,纯属大神级人物,又因夫妻PK赛与刚刚"离婚"的芦苇微微结婚.
真水无香:芦苇微微的"前夫",以貌取人。与芦苇微微"离婚"后又"娶"了小雨妖妖,并与其发展到现实中.
小雨妖妖:在游戏公司举办了一次玩家真人秀评选活动获得了冠军,誉为“本服第一美女”。(没微微美)操作差劲,跑位差劲.
愚公爬山:真名于半珊,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
猴子酒:真名丘永侯,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
莫扎他:真名郝眉,因为名字谐音"好美",故绰号美人师兄,美眉师兄。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在程序部三大神手之一。(江湖人称眉哥)在新年番外《肖宝贝.....们》中已名“花”有主。
二喜:微微的室友.
晓玲:微微的室友
丝丝:微微的室友
孟逸然:因为"清纯"的原因,超越微微获得校园美女排行榜第一名,在好友博客上化名“C君”。
《人生若只初相见》
内容简介:
都市白领赵子默,长年的独自打拼加上少年失父的经历,让她养成了冷静自持的性格,宛如浮世尘嚣中一枝暗香浮动的寒梅,即使钓上了金龟,仍不敢抱任何幻想,或许就是这份淡泊明静,吸引了情场浪子江修仁。在这场明知道没有结果的纠缠中,江修仁怀疑自己的真心,子默也不做多想。门第的差异让他们一面热烈相恋,一面彼此冷视,可爱情总是来得那样猝不及防,子默耳鬓厮磨间的温暖,以及清冷里不经意的妩媚,教他一步步深陷,从此再也放不开。而江修仁蛮横态度下的温存,骄傲外表下的孩子气,也让子默的心一点点地融化,于是,他们清醒地看着自己一点点沦陷,都没有爱情至上的天真,偏偏算了自己的感情……
《温暖的弦》
【文案】
曾经的开始,曾经的结束
然后的重逢,然后的爱恨交织
他用尽了一切心机将她诱入一张网中
因为,他曾经指着她发誓
要让她自动自觉,自己回到他的身边
然而最终,她还是一而再令他失望了
他亲手把她推进了机场的关检口
求她走,求她从此以后放他一条生路
曾经的错误决定,曾经的悔恨无奈
然后的努力,然后的近情情怯
回来后她用尽了一切智慧去向他一点点靠近
因为,她盼望还可以爱赎回从前的幸福
然而他的强硬,他的淡冷,他的无情和决绝
让她想哭,一次次不能不爱得小心翼翼
终于,带着颗一生都伤了无药可治的心
她上了不知飞往哪里的飞机
温暖的弦,温暖与她的占南弦,在这融融日光里,悠悠琴音下,讲一个关于远去和天长地久的故事。
年少时稚嫩却深刻的爱情,没有因残忍的分手消亡,却让两个人在各自天涯的十年里,将那个禁忌的名字,养成了一道伤。即使身边已有另一个人的陪伴,仍无法平息内心深处的思念。谁比谁更熬不住相思?是终于归来的温暖,还是用了十年时间布阵设局,诱她归来的占南弦?男女之间的爱情,直似一场战争。不见硝烟弥漫,只需一记眼神、一抹微笑、一个亲吻、一句告白,便杀得她丢盔弃甲,举手投降。然而他却立刻宣布结婚,与别个女人。
这是爱吗?那个已然陌生的占南弦,让她一步步看清他掌控的局,却摆脱不了棋子的命运。是报复吧?
十年前她的不告而别,让他痛苦经年,所以他是要用她再度奉上的爱情,祭奠曾经坍塌的世界?所谓天长地久的爱情,也许真的敌不过时间培养出的恨意。而他与她之间,亦只剩了爱与恨的孰轻孰重,和落幕前的最后一次取舍。
良辰讵可待》:
【内容简介】 苏良辰,她携有情郎即将择日待嫁。凌亦风,他成为传媒大亨衣锦荣归。五年前校内一对人见人羡的爱侣,五年后再见却处处感觉命运的讽刺与挑弄。原以为一切早是定局。只是当两人再度一次次偶遇时,记忆的翻涌无力可挡。也许只是命运的捉弄,他们分离,他们相逢,他们再次相爱。还有那掩盖在幸福下的——生与死的堑沟……
《何以琛萧默》:
【内容简介】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这是一个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
《默言娘子先》:
某男人说,梁梓纤,要不要做我老婆,你只有一次机会。
某女人说,她不知道委曲求全有没有用,在失去他8小时后,她就再也不愿意放手
某男人皱眉,放手?想都别想。
某作者偷笑,所以要悄悄说,默言,娘子先。
简单版文案:流氓女侠和腹黑王子的爱情三十六计,很江湖很暴动
通俗版文案:一男人暗恋人家小姑娘却让人家去追他
(这本我超喜欢,整个故事以女主开篇,如果不是文案上说“一男的暗恋人家小姑娘”,会让人以为是一般的校园相遇,然而那样就大错特错了,看到最后就会发现男主其实早就等待在未来,一直在等着和女主的再次相遇,贝殿下太黑了!可是我不可自拔的爱上了!我以为他刚刚出现,其实他已经守侯多年。
我以为他风轻云淡,他却冲冠一怒为红颜。
我以为他穷困潦倒,他却似帝王将相,富甲一方.
我以为他幽雅乖巧,他却腹黑狡诈.
痴情,深情,大神,实至名归。
更重要的是,感觉不同于一般的小白女和腹黑大神,总觉得贝梁这一对很般配。
《嗨、我的男人》
一个是一次恋爱都没有的菜鸟,一个是恋爱史成迷的阴险小白脸。两人最终情归何路?
我对秦科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小心我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科平静地说,你长得不漂亮,头脑不灵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你确定,你出墙后,墙的那边有人?
我恍然大悟,是哦。
他微笑着说,我喜欢你,可是不会还有人跟我一样品味怪异,所以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知道吗?
我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第一个分句,于是开心的点点头。
片刻后才意识到,我来找他谈判的初衷和结果已经背道而驰了。
《妃子笑》
《跨过千年来爱你》
《景年知几时》
《灯火阑珊》
《玉锁姻缘》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5. 求一本小说的名字
虽然我们只能被诞生一次,但在其后,却可能有更多的生,那就是所谓“重生”。当我们大难大病不死,恍如隔世,形同再造时,谓之重生。当我们彻悔彻悟,觉今是而昨非,决定从头做人时,谓之重生。因为前者使我们体会了生命的价值,后者使我们了解了生命的意义,所以都给了我们更大的感动与兴奋;而说实在的,也唯有当我们知道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之后,才能真正获得生的愉悦。
生命就是一种追逐、继续,生命就是无止接力赛,仅管我们后一刻跑得不如前一刻,我们还是得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跑完全程,将棒子交出去。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必为怕后一刻的失去,而怯于此——刻的攫取了;我们就不当因为长久成功之后的失败,而黯然神伤了;我们就不必因为自己不再年轻,而感慨叹息了,因为我们毕竟年轻过、胜利过,我们毕竟曾经占有历史当中的一刻啊!
在人生的旅程上,吸引我们。令我们眷恋的东西实在大多了,我们经常因为炫于眼前的繁华,而停驻奋斗的脚步;贪图一时的享受,却丧失更大的成果,这好比看到树上有花就去攀折,但没想到折下一时娇艳的花朵,却失去了未来丰盛的果实。少壮努力,不是及时行乐,而应是把握光阴、开创未来,所以我要说:“花开堪折切勿折,莫待无果空折技。”
能飞长程的鸟,都善于滑翔,他们多半有着宽大的翅膀和轻盈的身体,能够在奋力振翅之后,舒展双翼,慢慢地滑向远方,所以在他们迁徙的过程中,看似不断地振翅翱翔,实际许多时间都是利用空气的浮力前进,一方面消除紧张,一方面养精蓄锐,以备另一次的振翅。
能成大事业的人,都善于舒散心情,他们多半有着豁达的胸怀和开朗的性格,能够在繁忙激动之后,放松自己,享受宁静,静观外界的发展;筹算未来的进度,并恢复元气和冲力。
人生像一场戏,这个世界是一个不落幕的舞台,我们则是穿梭其间的演员;有的人演配角,有的人演主角,台上不可能老是我们在演;有时我们可以走到后台,喝点茶,或是检讨一下自己的演出,到我们该出场的时候,就又回到舞台上;不论我们是主角、是配角,这场戏总不能少了我们;不论我们是在前台、在后台,就是为了演好这场戏。
人生就像是一场戏,落幕之后,我们重新走到舞台上,虽然台下的观众已经离开,台上的灯光也不再辉煌,但是当我们回想演出的一刻,曾经获得满场观众的掌声与赞叹,在剧终人散的凄凉中,总夹杂着一分满足的欣喜。人生就是如此,没有几人会在掌声如雷的巅峰时代,骤然而逝,但是能在沉寂的老年,回忆光彩的过去,何尝没有一分苦涩的美感。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
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怨言是上天得至人类最大的供物,也是人类祷告中最真诚的部分。
智慧的代价是矛盾。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的玩笑。
世上的姑娘总以为自己是骄傲的公主(除了少数极丑和少数极聪明的姑娘例外)
如果敌人让你生气,那说明你还没有胜他的把握
如果朋友让你生气,那说明你仍然在意他的友情
我不知道我现在做的哪些是对的,那些是错的,而当我终于老死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些
。所以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等待着老死。
也许有些人很可恶,有些人很卑鄙。而当我设身为他想象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比
我还可怜。所以请原谅所有你见过的人,好人或者坏人
鱼对水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
我心里。
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如果雨后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还是忧伤
.请让我们从容面对这离别之后的离别。 微笑地去寻找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你!
死亡教会人一切,如同考试之后公布的结果——虽然恍然大悟,但为时晚矣~!
你出生的时候,你哭着,周围的人笑着;你逝去的时候,你笑着,而周围的人在哭
!一切都是轮回!!!! 我们都在轮回中!!!!
男人在结婚前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少,结婚后觉得适合自己的女人很多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
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只是很容易:被习惯所掩盖,被时间所迷离,被惰性所消磨
人生短短几十年,不要给自己留下了什么遗憾,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该爱的时候
就去爱,无谓压抑自己
《和平年代》里的话:当幻想和现实面对时,总是很痛苦的。要么你被痛苦击倒,
要么你把痛苦踩在脚下
真正的爱情是不讲究热闹不讲究排场不讲究繁华更不讲究嚎头的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 生
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
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
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
,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
后悔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世界会向那些有目标和远见的人让路(冯两努——香港著名推销商)
造物之前,必先造人。
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制你发挥的藩篱。
赚钱之道很多,但是找不到赚钱的种子,便成不了事业家。
蚁穴虽小,溃之千里。
最有效的资本是我们的信誉,它24小时不停为我们工作。
绊脚石乃是进身之阶。
销售世界上第一号的产品——不是汽车,而是自己。在你成功地把自己推销给别人
之前,你必须百分之百的把自己推销给自己。
即使爬到最高的山上,一次也只能脚踏实地地迈一步。
积极思考造成积极人生,消极思考造成消极人生。
人之所以有一张嘴,而有两只耳朵,原因是听的要比说的多一倍。
别想一下造出大海,必须先由小河川开始。
有事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归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
越甲可吞吴。
你的脸是为了呈现上帝赐给人类最贵重的礼物——微笑,一定要成为你工作最大的
资产。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世上并没有用来鼓励工作努力的赏赐,所有的赏赐都只是被用来奖励工作成果的。
即使是不成熟的尝试,也胜于胎死腹中的策略。
积极的人在每一次忧患中都看到一个机会,而消极的人则在每个机会都看到某种忧
患。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旁观者的姓名永远爬不到比赛的计分板上。
上帝助自助者。
怠惰是贫穷的制造厂。
莫找借口失败,只找理由成功。(不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
如果我们想要更多的玫瑰花,就必须种植更多的玫瑰树。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
自己的目标。
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回避现实的人,未来将更不理想。
先知三日,富贵十年。
当你感到悲哀痛苦时,最好是去学些什么东西。学习会使你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伟人所达到并保持着的高处,并不是一飞就到的,而是他们在同伴们都睡着的时候
,一步步艰辛地向上攀爬的。
世界上那些最容易的事情中,拖延时间最不费力。
坚韧是成功的一大要素,只要在门上敲得够久、够大声,终会把人唤醒的。
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没有口水与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
一个有信念者所开发出的力量,大于99个只有兴趣者。
忍耐力较诸脑力,尤胜一筹。
环境不会改变,解决之道在于改变自己。
两粒种子,一片森林。
每一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
如果你希望成功,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小心为兄弟,以希望为哨兵。
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
未曾失败的人恐怕也未曾成功过。
人生伟业的建立 ,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挫折其实就是迈向成功所应缴的学费。
任何的限制,都是从自己的内心开始的。
忘掉失败,不过要牢记失败中的教训。
不是境况造就人,而是人造就境况。
含泪播种的人一定能含笑收获。
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靠自己永远不倒。
欲望以提升热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
一滴蜂蜜比一加仑胆汁能够捕到更多的苍蝇。
真心的对别人产生点兴趣,是推销员最重要的品格。
自古成功在尝试。
一个能从别人的观念来看事情,能了解别人心灵活动的人,永远不必为自己的前途
担心。
当一个人先从自己的内心开始奋斗,他就是个有价值的人。
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
推销产品要针对顾客的心,不要针对顾客的头。
没有人富有得可以不要别人的帮助,也没有人穷得不能在某方面给他人帮助。
凡真心尝试助人者,没有不帮到自己的。
积极者相信只有推动自己才能推动世界,只要推动自己就能推动世界。
每一日你所付出的代价都比前一日高,因为你的生命又消短了一天,所以每一日你
都要更积极。今天太宝贵,不应该为酸苦的忧虑和辛涩的悔恨所销蚀,抬起下巴,抓住
今天,它不再回来。
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绝望,最大的资产是希望。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环境永远不会十全十美,消极的人受环境控制,积极的人却控制环境。
事实上,成功仅代表了你工作的1%,成功是99%失败的结果。
不要等待机会,而要创造机会。
成功的法则极为简单,但简单并不代表容易。
如果寒暄只是打个招呼就了事的话,那与猴子的呼叫声有什么不同呢?事实上,正
确的寒暄必须在短短一句话中明显地表露出你他的关怀。
昨晚多几分钟的准备,今天少几小时的麻烦。
拿望远镜看别人,拿放大镜看自己。
使用双手的是劳工,使用双手和头脑的舵手,使用双手、头脑与心灵的是艺术家,
只有合作双手、头脑、心灵再加上双脚的才是推销员。
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
“人”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众”人的事业需要每个人的参与。
竞争颇似打网球,与球艺胜过你的对手比赛,可以提高你的水平。(戏从对手来。
)
只有不断找寻机会的人才会及时把握机会。
你可以选择这样的“三心二意”:信心、恒心、决心;创意、乐意。
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
如同磁铁吸引四周的铁粉,热情也能吸引周围的人,改变周围的情况。
网络事业创造了富裕,又延续了平等。
好的想法是十分钱一打,真正无价的是能够实现这些想法的人。
人格的完善是本,财富的确立是末。
高峰只对攀登它而不是仰望它的人来说才有真正意义。
贫穷是不需要计划的,致富才需要一个周密的计划——并去实践它。
智者一切求自己,愚者一切求他人。
有一种不通过蔑视、忍受和奋斗就可以征服的命运。
苦想没盼头,苦干有奔头。
当一个小小的心念变成成为行为时,便能成了习惯;从而形成性格,而性格就决定
你一生的成败。
穷不一定思变,应该是思富思变。
自己打败自己的远远多于比别人打败的。
如果我们做与不做都会有人笑,如果做不好与做得好还会有人笑,那么我们索性就
做得更好,来给人笑吧!
这个世界并不是掌握在那些嘲笑者的手中,而恰恰掌握在能够经受得住嘲笑与批评
忍不断往前走的人手中。
成功需要成本,时间也是一种成本,对时间的珍惜就是对成本的节约。
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
投资知识是明智的,投资网络中的知识就更加明智。
没有天生的信心,只有不断培养的信心。
顾客后还有顾客,服务的开始才是销售的开始。
忍别人所不能忍的痛,吃别人所别人所不能吃的苦,是为了收获得不到的收获。
销售是从被别人拒绝开始的。
好咖啡要和朋友一起品尝,好机会也要和朋友一起分享。
生命之灯因热情而点燃,生命之舟因拼搏而前行。
拥有梦想只是一种智力,实现梦想才是一种能力。
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
路。
人的才华就如海绵的水,没有外力的挤压,它是绝对流不出来的。流出来后,海绵
才能吸收新的源泉。
每天早上醒来,你荷包里的最大资产是24个小时——你生命宇宙中尚未制造的材料
。
如果要挖井,就要挖到水出为止。
成功决不喜欢会见懒汉,而是唤醒懒汉。
未遭拒绝的成功决不会长久。
外在压力增加时,就应增强内在的动力。
股票有涨有落,然而打着信心标志的股票将使你永涨无落。
只要我们能梦想的,我们就能实现。
凡事要三思,但比三思更重要的是三思而行。
做的技艺来自做的过程。
成功的信念在人脑中的作用就如闹钟,会在你需要时将你唤醒。
伟大的事业不是靠力气、速度和身体的敏捷完成的,而是靠性格、意志和知识的力
量完成的。
只有千锤百炼,才能成为好钢。
肉体是精神居住的花园,意志则是这个花园的园丁。意志既能使肉体“贫瘠”下去
,又能用勤劳使它“肥沃”起来。
对于最有能力的领航人风浪总是格外的汹涌。
知识给人重量,成就给人光彩,大多数人只是看到了光彩,而不去称量重量。
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去看远方模糊的,而要做手边清楚的事。
为明天做准备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中你所有智慧,所有的热忱,把今天的工作做得尽
善尽美,这就是你能应付未来的唯一方法。
人性最可怜的就是:我们总是梦想着天边的一座奇妙的玫瑰园,而不去欣赏今天就
开在我们窗口的玫瑰。
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
的经验。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
行动不一定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如果我们都去做自己能力做得到的事,我们真会叫自己大吃一惊。
失去金钱的人损失甚少,失去健康的人损失极多,失去勇气的人损失一切。
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
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
此而有收益。
相信就是强大,怀疑只会抑制能力,而信仰就是力量。
那些尝试去做某事却失败的人,比那些什么也不尝试做却成功的人不知要好上多少
。
恐惧自己受苦的人,已经因为自己的恐惧在受苦。
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
要冒一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去做、愿意去冒险的人
。
“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
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量源泉之一,也是成功的利器之一。没有它,天才
也会在矛盾无定的迷径中徒劳无功。
在世界的历史中,每一伟大而高贵的时刻都是某种热忱的胜利。
没有热忱,世间便无进步。
没有什么事情有象热忱这般具有传染性,它能感动顽石,它是真诚的精髓。
一个人几乎可以在任何他怀有无限热忱的事情上成功。
强烈的信仰会赢取坚强的人,然后又使他们更坚强。
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
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
如果不想做点事情,就甭想到达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地方。
没有哪种教育能及得上逆境。
一个人除非自己有信心,否则带给别人信心。
障碍与失败,是通往成功最稳靠的踏脚石,肯研究、利用它们,便能从失败中培养
出成功。
让我们将事前的忧虑,换为事前的思考和计划吧!
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能把在面前行走的机会抓住的人,十有八九都会成功。
金钱损失了还能挽回,一旦失去信誉就很难挽回。
在你不害怕的时间去斗牛,这不算什么;在你害怕时不去斗牛,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只有在你害怕时还去斗牛才是真正了不起。
再长的路,一步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
有志者自有千计万计,无志者只感千难万难。
不大可能的事也许今天实现,根本不可能的事也许明天会实现。
我成功因为我志在成功!
再冷的石头,坐上三年也会暖。
任何业绩的质变都来自于量变的积累。
平凡的脚步也可以走完伟大的行程。
嘲讽是一种力量,消极的力量。赞扬也是一种力量,但却是积极的力量。
诚心诚意,“诚”字的另一半就是成功。
领导的速度决定团队的效率。
成功呈概率分布,关键是你能不能坚持到成功开始呈现的那一刻。
成功与不成功之间有时距离很短——只要后者再向前几步。
空想会想出很多绝妙的主意,但却办不成任何事情。
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
你可以这样理解 impossible(不可能)——I'm possible (我是可能的)。
为别人鼓掌的人也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加油。
用行动祈祷比用言语更能够使上帝了解。
成功的人是跟别人学习经验,失败的人只跟自己学习经验。
很多事先天注定,那是“命”;但你可以可以决定怎么面对,那是“运”!
不要问别人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别人做了什么。
成功不是将来才有的,而是从决定去做的那一刻起,持续累积而成。
你一天的爱心可能带来别人一生的感谢。
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海不辞水,故能成其深!
又到草黄时节。遍野的绿色斑驳着消失,只有那干枯的浅黄渐次布满了人的视线,是生命终结时最柔韧的余唱。
喜欢看落叶掉到枯草上的情景,红的叶片,黄的草茎,很鲜明的美丽,看着它们,会想起夕阳一轮西下,缓缓下坠时那种有些凄凉的辉煌,会想起石阶上风烛残年的白发老人携手而行,从容安然的那一抹温馨,那一些些的感动。
寒冬的第一场风雪后,它们会在地面消失,重新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安息。等待,漫长的等待之后,第一声春风轻柔的呼唤,就会将它们的子孙全部叫醒。
喜欢看草绿江南岸的亮丽,萧索的冬季在它们的浅笑声中逃遁,是怎样柔嫩的一茎茎新绿哦,在石缝里,泥土上,勇敢地挺直它们的细腰,在乍暖还寒的冷风凄雨里,一寸寸地成长,一点点把堤坡,大地湮染,蓝天轻风下编织出让人振奋的春衣。
萋萋芳草,踏之何忍,用手去轻轻地触摸吧,仿佛婴儿皮肤般细腻,一丝丝在手掌心滑过,若干纤小的生命韵律从手传递到心,不由人不在心中感叹:如此细弱的植物竟然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硬生生率先回应春风,引来了桃红柳绿,蜂飞蝶舞,春光明媚。
喜欢看盛夏里的草长莺飞,小草在炽热的阳光爱抚下,将生命里所有的美丽一起释放,无边无际的绿色原野,把各色怒放的花朵衬托得鲜艳欲滴,蓝天在视野里也变低了,似乎弯了腰屈尊来与小草亲近。
这个时间里的小草是最硕大最柔软的新床,诱惑着我们把自己的身躯无比舒坦地交给她们,没有了焦虑,没有了烦恼,在青草的簇拥下,做一个最轻松的美梦。
闭了双目,阳光下喧腾的青草芳香就包围了我们的嗅觉。是怎么样温馨而又好闻的一种清香啊,没有各色花香的浓烈,没有名牌香水的清雅,就是稻子成熟时的那种香味,是牛羊奶里的那个香气,是大自然的原香,是大地的味道,是自家母亲怀抱的味道。
是啊,小草,你原就是牛马羊们的主要食物,通过它们,你变身为洁白的乳汁,鲜美的肉食,温暖的毛皮,奔腾的力量,托起了一个个民族和国家。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时光苍茫处,仿佛见一代雄主成吉思汗,扬鞭策马统领万千铁骑,横扫欧亚大陆,所向披靡。小草,造就了前无古人的马背英豪。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柔韧的小草,你究竟是什么呢?是我们无数卑微弱小的生命吧?我们是平凡的草民,却也可以描绘春天,为大地梳妆,弱小的生命联合起来,还可以改变环境,创造世界。
那首熟悉的歌曲在我的心里,婉转悠扬地响起: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参考资料:榕树下
*寂寞的严冬里,到处是单调的枯黄色.四处一片萧瑟,连往日明净的小河也失去了光彩,黯然无神地躲在冰面下恹恹欲睡。有母女俩,在散发着丝丝暖意的阳光.下,母亲在为女儿梳头。她温和的把头发理顺.又轻柔的一缕缕编织着麻花辫。她脸上写满笑意,似乎满心的慈爱永远装不下,溢到嘴边.流到眼角,纺织进长长的.麻花辫。阳光亲吻着长发,像散上了金粉,闪着飘忽的光辉。女儿乖巧地依偎在母亲怀里,不停地说着什么,不时把母亲逗出会心的微笑,甜美的亲情融化了冬的寒冷,使萧索的冬景旋转出春天的美丽。
*傍晚下起了雪,然后一夜未停。雪花轻柔,落在一只只黑漆斑驳的蜂箱上。蜜蜂正沉睡。在精致的六角的蜂巢内,像被蜡封的秘函。又像提炼完毕的纯金颗粒,被一位丰富的君王所珍藏。其实比金子更贵重,因为蜜蜂是活物,有生命。天底下,它们的梦境最甜美,南方的紫云英、油菜花,北方的槐花、枣花、山荆柯,一层谢了一层又开。却不知今夜繁华的梦乡,是否能出现雪的踪影。如果有一只可爱的蜜蜂在雪的拍打声中悄然醒来,会闻到一缕来自苍穹的清香,圣洁而神奇。可惜没有谁能幸运地复苏,尘世的花朵,已经把它们累坏了。
*贫困的岁月里,人也能感受到某些深刻的幸福,像我常记得添一碗热腾腾的白饭.浇一匙猪油、一匙酱油,坐在“户定”(厅门的石阶)前细细品味猪油拌饭的芳香,那每一粒米都充满了幸福的香气。
生命的幸福原来不在于人的环境、人的地位、人所能享受的物质,而在于人的心灵如何与生活对应。因此,幸福不是由外在事物决定的,贫困者有贫困者的幸福,富有者有其幸福,位尊权贵者有其幸福,身份卑微者也自有其幸福。在生命里,人人都是有笑有泪;在生活中,人人都有幸福与忧恼,这是人间世界真实的相貌。
*当爱像明媚的阳光一样照彻寒冷的心房时,我们会发现,爱的本身就是一波震颤的弦音,一种花香的弥散,持久,热烈,而又延己及人.从一双手到另一双手,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这是从施爱者灵魂深处飘散出来的温暖,它苏醒着精神世界中一行疲惫的足迹、一颗受了冷漠的心灵,然后,得了爱的人会在自己的心田擦亮火柴般地用一份温暖.去照耀另一颗心,尽管有时是那么微弱。
*你如果只是一滴水珠,但你折射出了太阳七彩的光芒,让弦子们见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对于孩子们来说,你是何等重要。
不管你是何等渺小、卑微.你同样可以在属于你的天地里,谱写生活的童话,创造生命的奇迹。也许。正是因为有了你,世界才增添了一份色彩,你要勇敢地时自己说:“我很重要,我就是一道风景。”
生活的无奈,有时并不源于自我,别人无心的筑就,那是一种阴差阳错。生活本就是矛盾的,白天与黑夜间的距离,春夏秋冬之间的轮回,于是有了挑剔的喜爱,让无奈加上了喜悦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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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终年》 作者:墨宝非宝 内容简介: 这是个师生恋的故事,但不仅限于师生恋。 如果你遇到一个老师,曾经是个外科医生。13岁那年,她和你的母亲在同一间医院被抢救,但却意外地,在 六七年后,听不见声音,上不了手术台,拿起书,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大学教师。 如果,他和你一样,有个遗弃你的母亲,不能说出口的父亲。 如果,他是因为一场举国的救死扶伤,损失了该有的健康。 如果,他爱你。 你会舍得不爱他吗? “得顾平生,平生已无憾。” 从此以后,再没有过去,我只看得见你给的未来。 这是个简单的故事,就是两个比较可怜的娃,互相温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