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快递名字偷盗的恐怖小说
㈠ 求一本恐怖悬疑类的小说名字。
亲可以试试看其他小说,挺不错的。
如这两本内容丰富多彩:
《安得渔心》迎客灯
一觉醒来,发现穿越了,别墅变茅草屋,身边还跟着一、二、三、四个大大小小的拖油瓶。安真觉得老天在玩她呢,现代都拥有的金钱,权势通通归零了。好吧穿越不可怕,渔女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渡过现在的暴风雨。 安真的性情大变,不在柔弱可欺,强势归来,镇压住这群牛鬼蛇神,地狱般的魔鬼存在。 可是那俊美谪仙的美男却不怕她,还处处和她作对,就因为你是这一方知县就这么嘚瑟? 安真怒:“早晚有一天我要将你狠狠的踩在脚下。” 赵明安笑:“早晚有一天我会将你狠狠的压在身下。”
《鬼香怪谈》玉不琢
我天生眼盲,看不见任何东西,十岁以前的世界是一片纯黑。 直到那日,我站在房梁下,摸到一双湿漉漉的绣花鞋。 他们都说是外婆老糊涂,才会吊上那三尺麻绳。 可我摸到的那双鞋分明在往下滴着水。 她是淹死的。 就在那一天,我被父亲接到城里。 同时隐瞒下一个连父亲也不知道的秘密—— 我被换了一双猫眼。 拥有一双猫眼的超灵异体质女主+ 细思极恐的乡野传闻+ 都市怪谈网络全书 = 《鬼香怪谈》
㈡ 求多本恐怖悬疑的作案类的小说名字!!要实体书的!!类似恐怖推理小说!!!
推理类的书籍推荐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小说,我看过几本都挺不错,大部分也被改编成电影。推荐你《幻夜》 《白夜行》《嫌疑犯x的献身》《恶意》,这些都是很有剧情的,每本书的风格也都不一样,恐怖谈不上,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恐怖的推理我看过一部,叫《必须犯规的游戏》讲的是一群推理小说作家被关在密室,每天轮到一个人讲推理故事,故事不能与前面一个人写的重复,罪犯可能就在这群人中间,推理作家不断有人死去,死法和故事中的内容确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部也可以看看,还算可以)
㈢ 求一个灵异小说的名字
1.《苗疆蛊事》: 南无袈裟理科佛
章章精彩,情节紧凑跌宕起伏难以预料,没有俗套的剧情没有无敌的主角光环,很真实很自然,会让人忘了这只是本小说,这个世界有我们太多不了解的东西,你不了解,并不代表不存在,无知所以无畏,人在这个世界是非常渺小的。
网友热评:这么来评价这本书,我觉得是很直接,书里作者对于苗疆蛊事的内容层层铺垫,剧情精彩,全程高能。这种感觉就像当年看鬼吹灯,细节处见真学问,文笔也有点功夫,称得上一本必看神书
2.《超级惊悚直播》:宇文长弓
此书的恐怖气氛真的是绝了,里面的每一个任务都有很强的艺术功底,说实话,如果作者不是看了大量的恐怖电影,小说,根本写不出来。作者营造恐怖气氛受欧美那一块比较大,招魂,无人废弃的医院等等。一环扣一环,刚看前面还真有点冒冷汗的感觉。
网友热评:这本书大概就是恐怖文里的精品了吧,没有像其他恐怖文里越写越离谱啦。
3.《活人禁忌》: 盗门九当家
作者没有把主角还有其他配角的人物塑造的很好,但是安如霜确是真的打动人心,贞观二十年如霜被武则天克死,从阴间跑了出来,就像很多很多的故事那样,遇见了一个名震江湖的高手。她便爱上了他,而这一份爱转眼便是千年。当一个老人带着一个九岁的少年来到坟地,她一眼便如梦中相见。
网友热评:一本好书,从段子里看到的,没看到结局差点想给作者寄刀片,幸好安如霜没死,我和室友共同的感觉,他老婆真好,真心好书
4.《茅山后裔》:大力金刚掌
作者作为中国当代玄学题材小说的奠基人,开创了以传统玄学与宗教神秘学为核心的全新文学题材,这本书是与盗墓同年发布更新的,虽然人气没有盗墓和鬼吹灯红火,作者的文笔也不够醇厚,但对于剧情,人设,背景之类的,没有盲目跟风,思维逻辑清晰,剧情悬念迭起,格局更是贴合历史,内容的精彩程度绝不输于前者。
网友热评:茅山不是盗墓小说,他无时无刻不在传递正能量,以身殉国的云凌子、马思甲、沈芳卓等爱国人士,为爱做到极致的戴真云、知恩图报的黄仙等等等等,看得人荡气回肠又倍感失落。
㈣ 求一本恐怖小说的名字
、《阴间商人》阴间商人乃是道门老九在火星小说签约创建的一本灵异小说,其中讲述诸多灵异故事,解刨人性,阐述真情……《阴间商人》中充满历史感的灵异故事和民间传说,更是极大地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读来犹如身临其境。
4、《阴婚》这本书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对于故事人物性格的刻画。会在脑海中慢慢的勾勒出一个个任务的样子,或奸诈或正气或老成或阴险,每一个故事中的任务都会在脑海中有一个对应的面孔出现,仿佛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止是在看一本书。
5、《最后一个赶尸人》为黑岩阅读网签约作者"龙飞有妖气"原创作品。很多年前,一支神秘消失在太行山的日军部队,牵引出关于赶尸的秘密。剥皮庙,山神灵,诡异马车,千尸离坟,太行山石嘴沟赶尸世家最后一个老赶尸人,为你讲述那段发生在许多年前的神秘往事。
㈤ 恐吓造成犯罪吗寄一些恐怖的东西吓他人!
属于违法行为,有没有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节而定,可以报警,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对方的违法情节进行对应处罚。寄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没有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5)借快递名字偷盗的恐怖小说扩展阅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㈥ 帮忙找一部恐怖小说,不记得名字了,大概的内容我还记得一点
囧,这小说我看过。LZ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可惟独不记得名字= =||||
好像那个女人是被放煤气杀死的…= =||
㈦ 以前看过一个恐怖小说忘记叫什么名字了,讲的是几个写恐怖小说的作家被抓到一个牢里面,每人每天要讲一个
宁航一的《必须犯规的游戏》
㈧ 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恐怖小说 记不起来名字了 只记得其中一个剧情
恐怖小说太血腥,影响情绪,不看
㈨ 我以前看到过的一本小说,是恐怖小说,我记得最开始的大概情节,不记得名字了,现在想找找看
古墓密咒
㈩ 以前看过一本两个字的恐怖悬疑小说,忘记名字了,我想知道叫什么名字。
这个桥段在很多恐怖小说里都用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