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名字叫叫阵
❶ 求问一个短篇小说的名字。 大意讲的是一个女知青(存疑)被村子里的人排挤,只有一个小男孩和她要好,然
是不是《诛仙》,村子叫草庙村,主人公叫张小凡?是玄幻修仙的。
❷ 拜托帮忙找一篇短篇小说1000字左右,不要电视剧的,要有寓意的。 加上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
原来爱情这么伤
听说,这就是爱情
不顾严寒,我独自一人来到他的身边,
可他却早有佳人在怀,
在我陷入失恋的悲痛之时,
所以的人却说我幸福。
生命中,我遇上了两个男人,
一个我深爱着,却命在旦夕,
一个我伤害着,却依旧相守。
——
第一节苦涩的青春(1)
听说,这就是爱情,微微的甜,浓浓地苦,看着屋里相依在一起的两人,眼睛一热,我竟流下了由生以来的第一滴泪。
转身,回头,我把手中沉甸甸地礼物放到他家门口,不知道他是否还能像过去那样期待里边装得是什么呢?或许不会了吧。
记得前天我对他说我会喜欢他一辈子,而他亦说会喜欢我一辈子,然而此刻他让别的女人入驻他的心,原来爱情也会伤人,我的心门正被一刀一刀切割着……
曾经我想过我们再次相遇的许多可能画面,有他依然在不顾严寒地等待我乘坐的火车,有他给我递来温暖的热水袋,有他对着我送的礼物千般珍惜的样子,可是我就没有想到,想要给他来一个惊喜时,却让自己受到无比惊吓。
他叫米凯轩,一次无意度假,让我认识他,一个让我视为生命般疼爱的男人,一次无意的邂逅,我们许诺今生,为了他,我可以不顾寒假寒风刺骨,坐上火车,只为能陪他一起度过假期。
誓言变离言,我们终转身,相背而去。
我知道米凯轩犹如我的指汁沙,我稍有放松,他便随风而去,也终离我远去,他是一个花一样的男人,拥着神赐的佳容,我知道他是神话中的白马,而并非能与白马匹配的灰姑娘,只是如今,想到他的离去,我的心却疼痛不已。
痛止不住,泪流不停,我最终没有回头,因为伤口已经扯开了,我不想在上面撒盐。
两年的感情,走到了最后一步,我没有听到他说分手二句,而我却在上面加上了句号。
拎着小小的行李箱我在寒风中站了足足一个小时,我不知道该去哪里,难道我该回家吗?然后把我的遭遇告知那些所谓的朋友,然后等代着她们来嘲笑我吗?
我不要!
在此我举目无亲,却又无颜回家,看来现在摆在眼睛的只有一条路了。
仅有的路,是我从米凯轩那里认识的唯一一个人,可我与他命格相冲,每次见面都会闹得不欢而散,然而他现在是我唯一的希望了,哼,原来我也有走到穷途末路之时啊。
正在我想着见到他时该有的开场白时,然而他却出现在我的眼前,而且似乎知道我的目的般,一来便拿起我的行李往他的家走去。
“莫言海,你都知道了?”我好奇地问他。
难道他知道米凯轩有了新欢吧,不然怎么会知道我无处可去吧。
可是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转身的时候轻轻地说了句话,虽然很小声,但我却听到了,他说我真幸福。
幸福?我冷笑,今天我失恋了,然而有人却说我幸福。
第二节苦涩的青春(2)
因为春节尚未到来,所以莫言海的家里只有他与他的妹妹莫言朵在家里,莫言朵看到我,眼神里有着浓浓的羡慕。
我苦笑,难道我的遭遇在别人的眼里是这么值得欢喜的事情吗?
我还以为来到这里,我可以向莫言朵诉苦的,只是没有想到她会如此羡慕着我失去米凯轩的遭遇,叹了口气,我进了房里,这一刻我坚强的脸皮终于撕破,倒在床上大哭起来。
一段感情,还以为可以爱到天荒地老,现在才知道,爱情也不过是一根嫩芽,是那般的脆弱,风一吹,便夭折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等我走出房间的时候,莫言海与莫言朵已经不在那里了,听到阳台上传来声响,我慢慢地移步,看到莫言海正在接电话。
我知道偷听别人讲电话是很不好的,但看到莫言海神秘的样子,我把耳朵贴在墙上,听到她莫言海刻意压底的声音,我几乎可以肯定有问题。
“她现在还在房里哭呢。”莫言海对着电话说着。
我在想,他口中的她是我吗?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莫言海回了一句:她真幸福。
这个她又是我吗?为何他会认为我幸福呢?电话的另一边又是谁呢?为何如此的关心我?
不管是谁,都不重要了,现在我好累,好累,不想再想谁关心谁,谁又伤害了谁,我敲了一下门,莫言海回过头,看到我,慌乱地挂断电话,我告诉他,我出去转转。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天气很冷,但没有人流减少,我让泪轻弹,身边人群来来往往,没有人回头看我一眼,仿佛就只是一粒尘埃,让所有的人忽略了我的存在。
清楚地记得我和米凯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情况,那时的我就像迷失了方向的人,不断地用渴求的目光看着过路人,在无数次回头后,我终于发现了他,是他把我带到了他家。
可如今,他伊人在怀,又怎么会想到我的存在呢?不管我多少次回头,依然见不到他的身影。
无意地经过一家精品店,看着上面的招牌,那是我和米凯轩常光顾的店,轻轻地走了进去,依然还是以前的老板,这里的货品依然是最时尚的,然而唯一不一样的是这次我的身边就没有米凯轩。
老板见到我,马上停下手边的工作,热情地对我打招呼,我笑笑,问他有什么新产品,我随意地挑了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买了下来。
在我结账离开的时候,老板却突然叫住了我,把一个水晶球放到我的手里,我看了看水晶球,很精致,上面还有我爱你三个字闪闪发光,我以为那是老板向我推介的产品,摇动摇头,我退还给他。
我告诉他,那水晶球很贵,我买不起,这也是我的实话。
然而他却告诉我,这是有人给我订做的,说是送给心爱的女人。
我依然没有拿,我想应该是米凯轩订的吧,这个水晶球是送给那天的那个女人的吧,那水晶球真美,可我却没有资格拥有它。
在我走出精品店大门时候,我听到了老板发出羡慕的声音:真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第三节苦涩的青春(3)
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在路上我看到了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而她的身边陪着一个男人,但那不是米凯轩,看到我,他们两人放开彼此。
看到他们的动作,我很好奇,照理他们是不认识我的,那为何看到我后,他们会如此的慌张呢?他们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会是什么呢?与我有关吗?
没有任何的交谈,我们在人海中擦肩而过,而这是我听到的那女人对男人说我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又是一个说我幸福的人,这一刻我多想冲过去对她说,是啊,曾经我是最幸福的人,然而我的幸福都被你抢走了,如今幸福来对我来说,也不过是片刻云烟,随风而散了。
原本是要回莫言海那里的,然而双脚却走进了公园,坐在冰冷的石板凳上面,我看着没有星星的天空,仿佛看到了绝望,想靠着石板凳而眠,这时我看到了木柱上一行深红色的大字,我好奇,是因为上面有我的名字。
“苏可歌,我爱你一生一世。”这知道这不是米凯轩写的,因为我认得出他的字迹,那这会是谁写的,在这里我还认识谁?刚才和莫言海通电话,关心我的人又是谁?
“原来你在这啊,天冷,回去吧。”在我沉思的当头,耳边传来莫言海的声音。
很低沉,却很温柔,以前他不曾这般对待我,我知道他变了,他不再对我冷若冰霜,可这是为什么呢?
我问他,刚才的电话里是谁,他说是我不想提起的人。
我没有再问,转身要离去,却看到他看着那块刻着我名字的木柱,目光是那么的温柔。
第四节苦涩的青春(4)
米凯轩的生日到了,我和莫言海都去了,见到米凯轩的时候,我控制不住地抱紧了他,当他看到莫言海的时候,却轻轻地把我推开,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生日晚会的气氛很古怪,在场每个人都怪怪的,我坐在那里,看到米凯轩和那个女人坐在那里,他没有给我介绍她是谁,也没有提到我们的事情,似乎我们的过去,只是我的一个梦。
来到顶楼,看到莫言海在那里抽烟,他看到我,把烟蒂丢进垃圾桶里,走到我的身边,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前,他说想哭就哭出来。
“为什么他到了最后,也不说他不爱我之类的话,为何他的怀抱变得如此冰冷。”
莫言海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我说。
“为何你们变得那么的陌生,你以前是不会对我那么好的,你以前看到我这样你会嘲笑我的。”抬头,用泪眼看着莫言海,感觉得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楚,我很好奇,他在想些什么。
“我从来就没有变,依然还是那个人。”莫言海这般回答着我的话。
莫言海的手机响了,是一条信息,正要打开的时候,看到我在身边,他把手机放进裤袋里,我很想知道那信息是什么,为何他不愿让我看到。
手快速地伸进他的裤袋,把手机拿出来,翻开刚才那条信息,是莫言朵发来的,她说:你的心一定很痛吧。看着莫言海,我问他会心痛什么,他却没有说话,把手机收好。
深夜,我们都留在米凯轩的家里,在我睡得正香时,一阵的的咳嗽传进我的耳朵,我听得出是由米凯轩的房里传出来的,我下了床,向他的房里走去。
走进米凯轩的房间,我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手不断地按着胸口,眼神中充满了痛苦,我把他扶到床上,拿起柜台上的一瓶药,药瓶底下压着一张纸条,条纸上写着:切记,每次只能吃两颗。
那字迹,和那木柱上的是一样的,我问米凯轩,那字条是谁留的,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用着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他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
随后我看着他就要入睡了,我只好离开。
第五节苦涩的青春(5)
第二天正要回莫言海那里的时候,却没有看到米凯轩送我们,我的心里有些伤感,难道两年的感情对他来说是这般的不值一谈吗?就连最后的送别也这般牵强吗?
米凯轩可以放下,但我不能,我在那里等,直到中午,依然没有见到他下楼,我等不及了,冲到他的房里,却看到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苍白的脸色,活像一具尸体,不,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米凯轩死了,在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苏可歌,他爱你。
我根本就理不清是为什么,我不知道他口中的他是谁,我只知道我不想他离开,我抱着他,泪轻弹。
莫言海随后进来,看到已经死去的米凯轩,叹了口气,深深地说:“还以为他可以活过今年。”
我回过头,看着莫言海问着:“你都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他会死。”
那天莫言海告诉我,米凯轩自八岁的时候成了孤儿,他的父母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他米凯轩的父亲有遗传性心脏病,到了晚期的时候,他母亲殉情而死,也就在那个时候,米凯轩得知自己也有心脏病。
“那么说,他不是移情别恋,他只是不想我和他的妈妈一样,选择自杀陪他下葬是吗?他是爱我的,是不是。”我大声的喊着。
莫言海把我的头压到他的胸前,不断地抚摸着我的乱发,而我却不停地哭。
“米凯轩说,有个人比他更爱我,你知道他是谁吗?”我问。
“知道,但你恨他。”
最终他并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米凯轩死了,我已经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我提出了回家。
莫言朵把我叫到了她的房间,她说:“你真的记不起来了吗?”
我疑惑地看着她,不懂她的意思,或许是不明白她为何会知道,没错,两年前,我失过忆,并不是完全的忘记,只是忘记了某些记忆罢了,可这个莫言朵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的反应,莫言朵苦笑,她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爱你,我真想一刀杀死你。”那表情很真,而我也看到她的眼睛露出对我的恨意。
“他是谁?”我问。
“他是谁?你恨他,可你知道吗,最可恨的人是你。”
不管我怎么问,她始终没有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我唯一知道的是那个人比米凯轩更爱我,而我却恨他。
在我陷入沉默的时候,莫言朵告诉我,我怀过孕,我再一次愣然,是的,妈妈说我在两年前怀过孕,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孩子没了,那年我18岁。
“孩子是莫言海的。”这是我听到最不敢相信的话。
第六节记忆有点伤(1)
离开之前,我去了一趟精品店,我问老板,那水晶球是不是还在,老板说刚才被取走了,我奇怪的问他,这不是米凯轩订的吗,可米凯轩已经死了,又怎么会来拿呢?老板告诉我不是米凯轩订的,当他看到我的手链时,他说是订这条手链的人订的。
可我明明记得这手链是米凯轩送我的。
离开那天,是莫言海送我去车站,那天我很想问他,是不是曾经我怀过他的孩子,可最终我没有说过口,提着小小的行李箱,手里握着莫言海写给我的信,走上了大巴。
大巴开走的那一刻,我看向窗外,竟然看到莫言海的眼睛闪烁的泪光,而他的手里却捧着一个水晶球。
我拆开他给我的信,内容不多,只要几个字:记得要快乐。只是那字迹让我发抖,因为和木柱刻的一模一样。
我突然明白米凯轩口中的人是谁了,原来是莫言海。
可我依然理不清我和莫言海有什么往事,为何我曾经怀过的小孩会是他的,我与他的相识不是通过米凯轩吗?还是说我和莫言海早已认识,可为何莫言朵又说我恨莫言海呢?
大巴穿过隧道,撞上了一排护栏,顿时我陷入了黑暗之中。
我的头撕裂般疼痛,脑海里不断地闯进莫言海的身影,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和我长得很像,她微隆着腹部,手里拿着一把尖长的水果刀,她一步一步地走向莫言海,再把水果刀刺进莫言海的身体。
莫言海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她,眼里带着泪,声声地说着:“苏可歌,我爱你……”
在莫言海的晕迷的时候,她不断地向自己的腹部挥拳,直到小孩流产。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梦中那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原来我曾经想过我杀死莫言海。
在我的记忆中沉睡了两年的记忆,我终于知道了答案。
第七节记忆有点伤(2)
两年前
我和好友陈非非到城里买书,在书店里我认识了莫言海,他手里拿着一本我找了很久的书,我问过店长,这里只剩下一本了,而我知道来城里的机会不多。
我小心地拉拉莫言海的衣袖,问他能否把那书给我,他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拿着书到柜台结账走人了。
“这什么人啊。”我指着他,真想臭骂。
“算了吧,城里的人都比较骄傲,下次出来再买吧。”陈非非了拉我。
没办法,人都走了,我气也没用,只有随手挑了几本书便到柜台结账。
出了书店,我与陈非非两人想要去找一家店面吃点东西,这时却发现莫言海靠在石柱上,正有一瞬没一瞬地看着我。
“原来这书是言情的啊,看来我是用不上场了,反正你喜欢,那我送你吧。”说完后,他把书给放到我的手上,随后离开。
在我翻开书的时候,我看到书上留下了一个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就是这样,我认识了他,一个和我完全不同世界的男人。
更让人意料不到的是,我们居然相恋起来了,并很快地,我发现我怀孕了。
自我和莫言海相恋以后,陈非非变了,她对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每次见到就像见到敌人一样,也说不上为什么,自那以后,她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针对我。
一日,我妈妈来看我,面对妈妈的到来,我很好奇,也很害怕,因为我怕她知道我怀孕的事情,可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正是为了这事而来的。
“你这个不要脸的,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妈妈一见到我便大喊着。
“妈,我做错什么了。”我在掩饰着。
“这么小就怀孕了,这就对了吗?”妈妈骂着,一个耳光落到我的脸上。
妈妈是怎么知道我怀孕的?我没有告诉她啊,而且这事除了莫言海和陈非非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妈妈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着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妈妈气极败坏地回家了。
第八节记忆有点伤(3)
有一个晚上,很冷,陈非非来敲我的房门,我看到她衣服凌乱,吓个半死,连忙把她带进房间,不断地问着她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她却只是哭。
我天生不会安慰人,看到陈非非哭了,我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她哭完,她告诉我:“莫言海他不是人。”
她说莫言海不想我怀他的孩子,把消息告诉我妈妈,让我妈妈逼我打胎,可他没有想到我妈妈却没有这么做,然后他便威胁陈非非,叫她陪他睡觉,便让我生下这个小孩。
听了陈非非的话,我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站了起来,拿着水果刀,奔向莫言海的家里。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莫言海会这么对待我们的感情,既然做了就要认,为何还在如此的伤我?还要把我的朋友拖下水。
那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到要替陈非非讨回一个公道,更要替我的感情申冤。
看到我的出现,莫言海有点惊讶,却还算热情,看到我那微微隆起的腹部,他脸上露出了欢喜,可当时我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点。
“你爱我吗?”轻轻地我问了一句。
那时我没有等莫言海回答,便用刀捅进他的身边,他没有痛呼,只是深深地看着我,重复着一句话:“苏可歌,我爱你……”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小孩了,而那段记忆也没有了,唯一有的是那张火车票,我不知道在我的身上为何会有那张火车票,似乎为了找回些什么,我一个人再次来到城里,也就是这时我遇到了米凯轩。
第九节原来这叫爱情(1)
我终于知道我为何会怀上莫言海的孩子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何会说我恨他了,原来我真的很恨他,可为什么别人都说他爱我呢?
伤得不重,我申请了出院,等我走到车站的时候,我却买了返城的车票,或许我该去问个明白。
来到莫言海的家,感觉到他家的气氛不太好,他的眼眶红红的,而莫言朵旁边的垃圾桶里却装满了擦过眼泪的纸巾,看到我的出现,两人错愣地站起来。
我走到莫言海的身边,我问:“我是不是怀过你的孩子?”
“是。”莫言海虽然疑惑我的问题,却老实的回答。
“那我问你,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不是让你很生气?”
“不。”
我看着莫言海,把陈非非的话重复地告诉了他。
“陈非非,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哼,那天我刚回到家,我看到她脱光衣服求莫言海要她,现在倒好,居然说莫言海威胁她。”莫言朵冷笑着。
我看着莫言朵,再看看莫言海,他的眼中只有真情。
我终于明白了一串的事情,原来一切都是陈非非步的局,而我却走了进去。
笑了笑,我转身,想要离去,我知道这坐城市不再属于我了,曾经这里有一个深爱着我的男人,而我却往他的胸口桶上了一刀。
我知道,我已无颜面对莫言海,我无法想象,这两年来,我当着他的面与米凯轩亲热时,他会怎么想,我不知道当我带着他托米凯轩转送的礼物向他炫耀那是米凯轩送我的礼物时,他的心会不会痛。
我明白他们所说的幸福是什么含意了。
米凯轩说我幸福是因为了他爱我,在他死后却有一个比他更爱我的人继续着爱我。
精品店老板说我幸福是因为有两个男孩在他的店里给同一个女孩买礼物。
那天和米凯轩在一起的女人说我幸福是因为了她知道米凯轩为了不让我为他的病而难过,找她演了一出戏。
……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见我要走,莫言海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看着他,眼泪夺眶而出,原来想要挣脱的,而我却冲进了他的怀抱。
第十节原来这叫爱情(2)
原来这叫爱情,有点刺痛,有点伤感,却依然幸福着。
春天来了,城市里显得非常的热闹,莫言海拉着我手,漫步在广场上,他说,晚上会有烟花,我说我喜欢看,然后他便坐在冰冷的石板上,再让我坐在他的腿上。
春暖会花开,只是今年的春天格外热闹,因为我成为了莫言海的新娘。
我想起了陈非非,打了个电话向朋友打探,朋友说陈非非坐牢了,是因为她看上了她的老板,她老板早已有妻在身,感情也不错,为了拆散他们,陈非非在老板娘的茶里下了药,随后老板娘和她家司机发生了关系。
医院检查出老板娘是受了药物的控制,才会情迷意乱,最后警方在陈非非的包里查到了剩余的药。
在莫言海的陪同下,我们到了当地的派出所,看到我和莫言海一同出现,我看到陈非非的眼里带着恨。
“朋友不是用来伤害的,如果朋友是建立在利用的立场上,我想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了。”轻轻地,我对陈非非说。
“你们为什么还在一起,为什么你们都可以得到幸福,而我却不能。”陈非非就像发了狂一样。
“幸福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你对待爱情,只付出心机,却不曾付出感情,又怎么会得到幸福呢?顺便再送你一句话吧,我和苏可歌已经结婚了。”
陈非非还要对我说什么,莫言海却在丢下话后,拉着我离去了。
爱是神圣的,不是真心的人是永远也不能走在一起的。
❸ 请教一部短篇小说的名字
哇!这个我看过~
翻箱倒柜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这一期杂志~哈哈
小说名字叫《转生的巨人》(作者:石不语);(《科幻世界2005年12期》)
当年《科幻世界》几乎每期都买~已经变成了一种惯性~
后来,等《三体》连载完了,就买的少了,哈哈
❹ 找一篇短篇小说的书名
我好像见到过,但是忘记了。
❺ 王宝国的《头牌》到底在讲什么
是一部短篇小说,讲戏院头牌金铃与她的徒弟银铃之间的勾心斗角。最初银铃因想学金铃的绕梁腔,拜金铃为师,后再暗地里害金铃再一次表演中无法唱歌,来为自己夺取机会出名,与金铃争夺头牌。最后金铃因癌症无法再唱,银铃遭天谴,因车祸去世。绕梁腔失传。这部小说很好看。
银铃是黄河口剧团的头牌,也是“绕梁腔”的唯一传人,能像磁石一样吸来爆棚的观众。每当听到“白娘子我上舟船更换衣衫”,观众便立时屏住气息,竖起两耳,将头后仰,仿佛看到一根锃亮的银丝从云端直贯而下。
⑵小甜瓜是戏校毕业的,唱念做打倒也不差,只是“绕梁腔”偷偷练了一年仍不得要领,到了高音区,嗓子便裂了似的垮下来。
⑶小甜瓜不敢再练了,发誓要拜银铃为师。每天天不亮早早候在银铃宿舍门口,等银铃起床,便抢着倒溺盆,打洗脸水,晚上又抢着给银铃倒好洗脚水。有一次,小甜瓜倒好洗脚水就顺势将银铃的两只白莲藕样的小脚捉住洗了起来。
⑷真想学?银铃问。
⑸小甜瓜说,想。 想学的话,你得答应一件事。
⑹行,只要师傅肯教“绕梁腔”,就是十件八件也成。
⑺你要起誓。行,我起誓。
⑻第二天,小甜瓜被带进了银杏林,每天周而复始练习吸气屏气,一练就是一年。原来学习“绕梁腔”的决窍全在一口丹田气。小甜瓜悟性好,又有基础,学得很快,不到三个月便唱得娴熟自如。
⑼不过,小甜瓜从没在人前唱过“绕梁腔”。演出前,总是仔细为师傅准备好戏装,沏好润嗓的菊花茶。
⑽人们第一次听小甜瓜唱“绕梁腔”,是在全区的汇报表演时。本来,还是银铃唱《水漫金山》,可是,临上场,银铃的嗓子突然哑了。眼看戏就要开演,团长急得直跺脚。剧务说,小甜瓜跟银铃学过,要不,让小甜瓜试试。那天晚上,小甜瓜虽是临时上阵,却将“绕梁腔”发挥到了极致,还将原来的“两个八度”改成了“三个八度”,那声音像一串金铃直冲云端,立时博得了满堂彩。
⑾观众赞道:真是个金铃铛。自此,金铃成了小甜瓜新的艺名。渐渐的,金铃上台的机会多了起来,也无暇侍候师傅了,剧团的头牌慢慢转成了金铃。
⑿银铃自然带了一口气:天下没有这样忘恩负义的。在剧团那幢二层小楼上,人们常听到金铃银铃比赛似的扯起嗓子唱“绕梁腔”。那声音尖利刻薄,像一把把锉刀锉得耳鼓难受。一次,叫阵刚罢,银铃嗓子急剧肿胀,到医院一查,竟然是甲状腺瘤,已经压迫到声带,若再延迟后果不堪设想。经此变故,银铃再也不能登台了,改做剧务工作,每天默默地准备戏装道具,直到退休。
⒀金铃一直没有带徒的意思,团长委婉地提过几次,金铃都说,还早呢。
⒁这年冬天,金铃外出演出,路上翻了车,送到医院已经奄奄一息。金铃急切地要见师傅一面。当银铃匆匆赶到医院,金铃已经说不出话,只是用手遗憾地指着天花板。
⒂后来,有人说,当年银铃和金铃是有过约定的,让银铃再唱五年,便把头牌的位子让给金铃,金铃不该那样着急抢了师傅的头牌。还有人说,那晚银铃突然哑嗓,是因为金铃在茶里做了手脚。
⒃银铃明白金铃的意思。她一个人悄悄去了银杏林,试着唱了一下,可嗓子像一面破锣,除了呜咽的嘶鸣再也留不住声音了。
⒄一晃几十年过去了。有一天,几个老太太跟银铃闲聊,说起了当年黄河口极富盛名的绕梁腔,说起了剧团的头牌。
⒅可惜,早失传了。一个老太太惋惜地说。
⒆银铃听了满眼泪水。她又记起了师傅玉白菜教她绕梁腔时说过的话:心要净,气要清,不争名,不冒功。
❻ 老舍 断魂抢 反映当时中国怎样的社会现实
老舍的《断魂枪》发表于一九三五年,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短篇小说之一。且不说它短短的篇幅中情节展开的起伏跌宕引人人胜,也不谈它人物塑造的血肉丰满栩栩如生。光是小说蕴涵的社会历史文化意义,就非常耐人寻味。
谈到小说蕴涵的社会历史文化意义,有人引用作者的话说:“‘一个文化的生存,必赖它有自我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充实自己,以老牌号自夸自傲,固执地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由于个人的自私保守,祖国有多少宝贵的遗产都被埋葬掉了。’老舍痛感这种‘把生命闹着玩’的国民劣根性已经构成了我们民族潜在的危机的基因,故而借沙子龙断魂枪的泯灭,发出呼啸,以期唤醒那些仍倘佯在‘东方的大梦’中的国民的灵魂。”此种看法虽有作者的话作注脚,但笔者仍然不能赞同。依据这种思路,有人认为沙子龙纯粹是个负面人物形象,说他“在时代的狂涛巨浪面前驻足不前,抱残守缺,自甘沦落……(这种性格心态)像一贴精神的腐蚀剂,使沙子龙昔日的智慧机敏,蜕换为愚钝麻木,江湖上的豪侠义气演化为狭隘自私,传世的绝技,无端地变成了时代的殉葬品”(冉忆桥)。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极不公允的。但这种看法又是极其流行的。
自前苏联模式的文学理论传人当代中国以来,完全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历程的角度分析评价文学、文学中的人物与事件,已成定式;并美其名曰:历史唯物主义。其实,不管从一九三五年老舍写《断魂枪》时的初衷,还是从这篇小说客观蕴涵的社会历史文化意义来看,都远不同于鲁迅与他的《阿Q正传》。而分析文学,也并不是惟有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这一个角度可行。笔者打算从人文精神这一角度切人作品的分析。
同样的事物,从不同角度去看,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从社会物质功利角度看,国术不如洋枪;从人文精神角度看,洋枪远不如国术;从科技含量角度看,国术不如洋枪;从文化含量角度看,洋枪远不如国术。中国武术是几千年东方传统文化精神结出的硕果。国术不仅有外在的功夫,更有内在的精神境界。
国术到底有什么内在的精神境界呢?借助两联古诗,或许可以让我们揣摸到国术的内在精神境界。
“万一砉然禅关破,美人如五剑如虹!”(龚自珍)
这一联诗本是描述参禅悟道的境界,说是参禅者一旦彻悟真谛,便觉石破天惊,但见美人如玉,雪刃如虹。这是一种参禅悟道的境界,也可说是一种中国武术的境界。因为中国的各种道术是相通的。古人云,诗道如禅道。其实剑道亦如禅道,达到出神人化之妙境时,其内在精神一般无二,其外在性相亦极为相似。
此诗以美人喻禅,以剑道喻禅。所谓“美人如玉”,意指其润若凝脂,柔若无骨,圆融熟化,了无隔碍;虽然柔润之极,却又至坚至刚。喻示禅理真谛,无所不包,无柔无刚,无坚无润,一切的一切,尽在其中。所谓“剑如虹”,意指其锋刃雪亮如幻彩之光,剑气逼人如贯天之虹,异彩纷呈,变幻莫测。貌若虚幻之光,实则锋利之极;看似浮光掠影,实则剑锋无所不在,杀人无痕。喻示禅理真谛,看似虚幻无物,实则真实无比,无坚不摧,无往不胜。
仔细体味之,与其说是在谈禅道,不如说是在谈剑道,在谈国术的内在精神境界:至坚至刚,却以至柔至润之性相出之;至真至实,却以至虚至幻之性相显之。
“两头俱截断,一剑倚天寒!”(明极禅师)
此联本是禅僧偈子,可以说是以禅喻剑,亦可以说是以剑喻禅。禅道剑道本来无别。
所谓“两头俱截断”,意谓断绝世俗分别智,将成败得失生死荣辱一概置之度外;由此便回归了物我两忘浑然归一的原初本真状态,这也就是“一剑倚天寒”的境界,也就是人与天同运,与道合一的彻悟真谛的境界。
这是禅道的境界,也是剑道的境界。剑道达至化境,剑客必然将成败得失生死荣辱一并超越,由此物我两忘,人与剑与天浑然合一:剑气化为净天之光,人体化为混元之气,顺天而动,与道同运,剑光冥明,与天俱寒!漫天寒光,似虚还实,无处不是刀光剑影;变幻莫测,似幻还真,寒光闪处物无一存。静而圣,无物能伤其皮毛;动而王,攻敌而无往不胜。
《断魂枪》中似没有细写什么国术的精神境界,但却写了三个人——王三胜、孙老者和沙子龙——不同的武术表现。其实这也就是绝不相同的三种武术境界。
王三胜靠着两只牛眼,一身横肉,几把死力气,只能以力胜人,唬唬外行,全无内功,更无内在的精神涵养。
孙老者有绝佳内功,脑门亮,眼眶深,眸子黑得像两口深井,森森地闪着黑光。与王三胜比武,紧盯着王的枪尖儿,神威内蕴,眼珠子似乎要把枪尖儿吸进去。兵刃未接,王三胜心里先就虚了。交起手来,孙老者小试手段,便将王三胜打得落花流水。
但比起沙子龙来,孙老者只能是望尘莫及。
其实,小说并无一处实写沙子龙展露武功。只是开头写了一句:平生创出“神枪沙子龙”五个宇,在西北走镖,二十年没遇着对手;结尾处写了一句“沙子龙关好了院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也就是说,作者对沙子龙的武术功夫,几乎全是虚写。其实,这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所谓“真人不露相”,所谓“大象无形,大音希声”;中国道术(包括武术),达到至高绝佳的境界,是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
但沙子龙的武术确实是达到了至高绝佳之境界的。
中国的几千年不断的传统人文精神血脉,无外乎儒道两家(禅学是儒道释合流的产物)。东方至高的道术境界,其精神内涵,无外乎儒道互补。外儒内道,达到圆融浑一完美统一的境界,道术也就修成了正果。沙子龙可以说是修成了正果的高人。
过去二十年,沙子龙可以说是“达则叱咤风云,兼济天下”;如今,沙子龙可以说是“穷则敛气守节,独善其身”。沙子龙是有信仰有崇尚的。国术不仅是他的武艺,国术内在的人文精神更是他的灵魂信仰、精神支柱。时运不济时,他怎忍任它沦为街头杂耍,他怎能丧失气节,与污浊同流!
细察沙子龙其人,白昼黑夜,判若两人。白日里其所作所为如道隐之士,随缘任运,和光同尘,自然无为,与世无争。夜深人静的时候,则关起门来,回想当年纵横天下的威风,演练他的五虎断魂枪。这分明是个铁骨铮铮的武士,有一种不屈抗争的儒家精神。这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境界,恰如前述古诗所示的国术至高境界:至坚至刚,却以至柔至润之性相出之;至真至实,却以至虚至幻之性相显之;似虚还实,无处不是刀光剑影;似幻还真,寒光闪处物无一存;静而圣,无物能伤其皮毛;动而王,攻敌而无往不胜。
谈到他的不传枪法,论者多有贬抑,众口一词说他自私保守,抱残守缺。你让他传给谁?传给王三胜,任他至尊至爱的国术绝技,沦为王三胜之流唬人混世的玩意儿?传给孙老者又如何?这个不识时务的倔老头儿便是得了这枪法,哪里又经得起洋枪一个弹丸儿?败在洋枪之下不也是亵渎了国术绝招?所以沙子龙叹一口气说:“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入棺材,一齐人棺材!”字里行间听得到楚霸王项羽的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哪里放得下他的至爱虞姬?沙子龙哪里放得下他的至爱五虎断魂枪?时运不济啊,时运不济奈若何!
都说他的不传枪法是由于心灰意懒,我想读者应该从“不传,不传”的叹息中听出弦外之音:“要传!要传!”只待时来运转,国术重登大雅之堂,为光大中华传统文化精神大显身手的时机来临时,沙子龙必然会传,当然要传!否则他一夜夜演练那五虎断魂枪干什么?
说老舍写《断魂枪》与鲁迅写《阿Q正传》那样,是为了批判国民的劣根性;说老舍对沙子龙与鲁迅对阿Q一样,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根本是牛头不对马嘴。鲁迅对阿Q,是嬉笑怒骂,极尽讽刺鄙薄之能事。老舍对沙子龙,却是极为同情,尊崇赞赏有加。比之王三胜、孙老者,谁都看得出,作者的至爱在沙子龙。老舍同情沙子龙的生不逢时,满腔热情地将他写成了一个时代悲剧的英雄角色。他尊崇他的恪守气节,不与污浊同流;赞赏他的静待时机和不屈的抗争精神。
阿Q身上体现的纯属传统文化的负面性,沙子龙身上体现的基本上属于传统文化的正面性。阿Q是个负面形象,沙子龙基本上属于正面形象。
科技是全人类公用共有的武器,是每个民族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都应该学习和掌握的。而各民族传统文化中不绝的人文精神,是民族的个性所在,是民族的灵魂依托。不能将科技和人文精神放在一个社会物质功利平面上作比较。更不能把民族传统文化之精华与国民劣根性混为一谈。
老舍写作《断魂枪》的初衷,肯定不是批判沙子龙身上的所谓国民劣根性。但前面所引话语确为老舍所言,却不是一九三五年写作《断魂枪》时所言,而是后来在某种意识形态压力下对作品主题意蕴的追认。
附
断魂枪
老 舍
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
东方的大梦没法子不醒了。炮声压下去马来与印度野林中的虎啸。半醒的人们,揉着眼,祷告着祖先与神灵;不大会儿,失去了国土、自由与主权。门外立着不同面色的人,枪口还热着。他们的长矛毒弩,花蛇斑彩的厚盾,都有什么用呢?连祖先与祖先所信的神明全不灵了啊!龙旗的中国也不再神秘,有了火车呀,穿坟过墓破坏着风水。枣红色多穗的镖旗,绿鲨皮鞘的钢刀,响着串铃的口马,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义气与声名,连沙子龙,他的武艺、事业,都梦似的变成昨夜的。今天是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听说,有人还要杀下皇帝的头呢!
这是走镖已没有饭吃,而国术还没被革命党与教育家提倡起来的时候。
谁不晓得沙子龙是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像霜夜的大星?可是,现在他身上放了肉。镖局改了客栈,他自己在后小院占着三间北房,大枪立在墙角,院子里有几只楼鸽。只是在夜间,他把小院的门关好,熟习熟习他的“五虎断魂枪”。这条枪与这套枪,二十年的工夫,在西北一带,给他创出来“神枪沙子龙”五个字,没遇见过敌手。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增光显胜了;只是摸摸这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使他心中少难过一些而已。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己还是“神枪沙”。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
在他手下创练起来的少年们还时常来找他。他们大多数是没落子弟,都有点武艺,可是没地方去用。有的在庙会上去卖艺:踢两趟腿,练套家伙,翻几个跟头,附带着卖点大力丸,混个三吊两吊的。有的实在闲不起了,去弄筐果子,或挑些毛豆角,赶早儿在街上论斤吆喝出去。那时候,米贱肉贱,肯卖膀子力气本来可以混个肚儿圆;他们可是不成:肚量既大,而且得吃口管事儿的;干饽饽辣饼子咽不下去。况且他们还时常去走会:五虎棍,开路,太狮少狮……虽然算不了什么——比起走镖来——可是到底有个机会活动活动,露露脸。是的,走会捧场是买脸的事,他们打扮得像个样儿,至少得有条青洋绉裤子,新漂白细市布的小褂,和一双鱼踏实鳞鞋——顶好是青缎子抓地虎靴子。他们是神枪沙子龙的徒弟——虽然沙子龙并不承认——得到处露脸,走会得赔上俩钱,说不定还得打场架。没钱,上沙老师那里去求。沙老师不含糊,多少不拘,不让他们空着手儿走。可是,为打架或献技去讨教一个招数,或是请给说个“对子”——什么空手夺刀,或虎头钩进枪——沙老师有时说句笑话,马虎过去“教什么?拿开水浇吧!”有时直接把他们赶出去。他们不大明白沙老师是
怎么了,心中也有点不乐意。
可是,他们到处为沙老师吹腾,一来是愿意使人知道他们的武艺有真传授,受过高人的指教;二来是为激动沙老师:万一有人不服气而找上老师来,老师难道还不露一两手真的吗?所以,沙老师一拳就砸倒了个牛!沙老师一脚把人踢到房上去,并没使多大的劲!他们谁也没见过这种事,但是说着说着,他们相信这是真的了,有年月,有地方,千真万确,敢起誓!
王三胜——沙子龙的大伙计——在土地庙拉开了场子,摆好了家伙。抹了一鼻子茶叶末色的鼻烟,他抡了几下竹节钢鞭,把场子打大一些。放下鞭,没向四围作揖,叉着腰念了两句: “脚踢天下好汉,拳打五路英雄!”向四围扫了一眼:“乡亲们,王三胜不是卖艺的;玩艺儿会几套,西北路上走过镖,会过绿林中的朋友。现在闲着没事,拉个场子陪诸位玩玩。有爱练的尽管下来,王三胜以武会友,有赏脸的,我陪着。神枪沙子龙是我的师傅;玩艺地道!诸位,有愿下来的没有?”他看着,准知道没人敢下来,他的话硬,可是那条钢鞭更硬,十八斤重。
王三胜,大个子,一脸横肉,努着对大黑眼珠,看着四周。大家不出声。他脱了小褂,紧了紧深月白色的“腰里硬”,把肚子杀进去。给手心一口唾沫,抄起大刀来:“诸位,王三胜先练趟瞧瞧。不白练,练完了,带着的扔几个;没钱,给喊个好,助助威。这儿没生意口。好,上眼!”
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脸上绷紧,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一跺脚,刀横起,大红缨子在肩前摆动。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缨铃轻叫。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踩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持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稀稀的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外层的人偷偷散去。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地说,可是大家全听见了。
“有功夫!”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老头儿答了话。
“啊?”王三胜好似没听明白。
“我说,你——有——功——夫!”老头子的语气很不得人心。
放下大刀,王三胜随着大家的头往西北看。谁也没看重这个老人:小干巴个儿,披着件粗蓝布大衫,脸上窝窝瘪瘪,眼陷进去很深,嘴上几根细黄胡,肩上扛着条小黄草辫子,有筷子那么细,而绝对不像筷子那么直顺。王三胜可是看出这老家伙有功夫,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得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王三胜不怕:他看得出别人有功夫没有,可更相信自己的本事,他是沙子龙子下的大将。
“下来玩玩,大叔!”王三胜说得很得体。
点点头,老头儿往里走。这一走,四处全笑了。他的胳臂不大动;左脚往前迈,右脚随着拉上来,一步步地往前拉扯,身子整着,像是患过瘫痪病。蹭到场中,把大衫扔在地上,一点没理会四围怎样笑他。
“神枪沙子龙的徒弟,你说?好,让你使枪吧,我呢?”老头子非常的干脆,很像久想动手。
人们全回来了,邻场耍狗熊的无论怎么敲锣也不中用了。
“三截棍进枪吧?”王三胜要看老头子一手,三截棍不是随便就拿得起来的家伙。
老头子又点点头,拾起家伙来。王三胜努着眼,抖着枪,脸上十分难看。
老头子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两个香火头,随着面前的枪尖儿转,王三胜忽然觉得不舒服,那俩黑眼珠似乎要把枪尖吸进去!四处已围得风雨不透,大家都觉出老头子确是有威。为躲那对眼睛,王三胜耍了个枪花。老头子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子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场外叫了好。王三胜连脸带胸口全紫了,抄起枪来;一个花子,连枪带人滚了过来,枪尖奔了老人的中部。老头子的眼亮得发着黑光;腿轻轻一屈,下把掩裆,上把打着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场外又是一片彩声。王三胜流了汗,不再去拾枪,努着眼,木在那里。老头子扔下家伙,拾起大衫,还是拉拉着腿,可是走得很快了,大衫搭在臂上,他过来拍了王三胜一下:“还得练哪,伙计!”
“别走!”王三胜擦着汗:“你不离,姓王的服了!可有一样,你敢会会沙老师?”
“就是为会他才来的!”老头子的干巴脸上皱起点来,似乎是笑呢。“走?收了吧,晚饭我请!”
王三胜把兵器拢在一处,寄放在变戏法二麻子那里,陪着老头子往庙外走。后面跟着不少人,他把他们骂散了。
“你老贵姓?”他问。
“姓孙哪,”老头子的话与人一样,都那么干巴。“爱练;久想会会沙子龙。”
沙子龙不把你打扁了!王三胜心里说。他脚底下加了劲,可是没把孙老头落下。他看出来,老头子的腿是老走着查拳门中的连跳步;交起手来,必定很快。但是,无论他怎么快,沙子龙是没对手的。准知道孙老头要吃亏,他心中痛快了些,放慢了些脚步。
“孙大叔贵处?”
“河间的,小地方。”孙老者也和气了些:“真的,你那两手就不坏!”
王三胜头上的汗又回来了,没言语。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不容易见功夫!”
到了客栈,他心中直跳,惟恐沙老师不在家,他急于报仇。他知道老师不爱管这种事,师弟们已碰过不少回钉子,可是他相信这回必定行,他是大伙计,不比那些毛孩子;再说,人家在庙会上点名叫阵,沙老师还能丢这个脸吗?
“三胜,”沙子龙正在床上看着本《封神榜》,“有事吗?”
三胜的脸又紫了,嘴唇动着,说不出话来。
沙子龙坐起来,“怎么了,三胜?”
“栽了跟头!”
只打了个不甚长的哈欠,沙老师没别的表示。
王三胜心中不平,但是不敢发作;他得激动老师: “姓孙的一个老头儿,门外等着老师呢;把我的枪,枪,打掉了两次!”他知道“枪”字在老师心中有多大分量。没等吩咐,他慌忙跑出去。
客人进来,沙子龙在外间屋等着呢。彼此拱手坐下,他叫三胜去泡茶。三胜希望两个老人立刻交了手,可是不能不沏茶去。孙老者没话讲,用深藏着的眼睛打量沙子龙。
沙子龙很客气:“要是三胜得罪了你,不用理他,年纪还轻。”
孙老者有些失望,可也看出沙子龙的精明。他不知怎样好了,不能拿一个人的精明断定他的武艺。“我来领教领教枪法!”他不由地说出来。
沙子龙没接碴儿。王三胜提着茶壶走进来——急于看二人动手,他没管水开了没有,就沏在壶中。
“三胜,”沙子龙拿起个茶碗来,“去找小顺们去,天汇见,陪孙老者吃饭。”
“什么!”,王三胜的眼珠几乎掉出来。看了看沙老师的脸,他敢怒而不敢言地说了声:“是啦!”走出去,噘着大嘴。
“教徒弟不易!”孙老者说。
“我没收过徒弟。走吧,这个水不开!茶馆去喝,喝饿了就吃。”沙予龙从桌子上拿起缎子褡裢,一头装着鼻烟壶,一头装着点钱,挂在腰带上。
“不,我还不饿!”孙老者很坚决,两个“不”字把小辫从肩上抡到后边去。
“说会子话儿。”
“我来为领教领教枪法。”
“功夫早搁下了,”沙子龙指着身上,“已经放了肉!”
“这么办也行,”孙老者深深地看了沙老师一眼:“不比武,教给我那趟五虎断魂枪。”
“五虎断魂枪?”沙子龙笑了:“早忘干净了!早忘干净了!告诉你,在我这儿住几天,咱们各处逛逛,临走,多少送点盘缠。”
“我不逛,也用不着钱,我来学艺!”孙老者立起来,“我练趟给你看看,看够得上学艺不够!”一屈腰已到了院中,把楼鸽都吓飞起去。拉开架子,他打了趟查拳:腿快,手飘洒,一个飞脚起去,小辫儿飘在空中,像从天上落下来一个风筝;快之中,每个架子都摆得稳、准,利落;来回六趟,把院子满都打到。走得圆,接得紧,身子在一处,而精神贯串到四面八方。抱拳收势,身儿缩紧,好似满院乱飞的燕子忽然归了巢。
“好!好!”沙子龙在台阶上点着头喊。
“教给我那趟枪!”孙老者抱了抱拳。
沙子龙下了台阶,也抱着拳:“孙老者,说真的吧;那条枪和那套枪都跟我入棺材,一齐入棺材!”
“不传?”
“不传!”
孙老者的胡子嘴动了半天,没说出什么来。到屋里抄起蓝布大衫,拉拉着腿:“打搅了,再会!”
“吃过饭走!”沙子龙说。
孙老者没言语。
沙子龙把客人送到小门,然后回到屋中,对着墙角立着的大枪点了点头。
他独自上了天汇,怕是王三胜们在那里等着。他们都没有去。
王三胜和小顺们都不敢再到土地庙去卖艺,大家谁也不再为沙子龙吹腾;反之,他们说沙子龙栽了跟头,不敢和个老头儿动手;那个老头子一脚能踢死个牛。不要说王三胜输给他,沙子龙也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呢,王三胜到底和老头子见了个高低,而沙子龙连句话也没敢说。“神枪沙子龙”慢慢似乎被人们忘了。
夜静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野店荒林的威风。叹一口气,用手指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又微微一笑:“不传!不传!”
0回答者: 980343662 - 二级 2010-1-6 19:46
我来评论>> 相关内容
• 老舍写《断魂枪》想反应什么? 3 2009-11-3
• 关于老舍的《断魂枪》 2 2007-11-3
• 老舍的<<断魂枪>> 2 2007-8-3
• 求老舍的《断魂枪》! 2006-10-9
• 求老舍的《断魂枪》全文 6 2006-7-29
更多相关问题>>
查看同主题问题: 《断魂枪》 读后感 真感情 老舍
其他回答 共 3 条
1.老舍先生爱打拳,他的代表作之一《断魂枪》,就是写的拳师。其中有一个人物叫沙子龙,一身的好功夫,就是不传。老舍先生批判这种爱的错位,他很爱这些文化的精致发达,但他又批判你爱的错位。他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文化,都是应该继承的,应该保留的,但是你爱的不是时候,不是地方。这是老舍先生的高明之处。(舒乙)
2.小说真切而精致地写出了一个蜕变时代旧风气的衰微,精湛的构思包含着浓郁而复杂的感情,既灌注着国道不振而国术没落的感慨,也流露了与昨天告别时的留恋和悲凉。小说充满着一种古老文化兴衰嬗变的历史悲凉感。(杨义)
3.写到这里,我只写了两个字:“不传”,就结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说,让读者去想。想什么呢?就让他们想想小说的“底”——许多好技术,就因个人的保守,而失传了。 (老舍《小说,语言及其他》)
4.老舍本人在1959年自评这篇小说的主旨是:“许多好技术,就因个人的保守而失传了”,新加坡学者王润华认为特定的时代气候使老舍言不由衷,他揭示出“断魂枪”和“沙子龙”的悖论性的含义,“它原本是使人断魂的枪,现在却是自己是断了魂的枪”、“沙子龙固然令人想起他是西北沙漠的龙头,也寓意着是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的首领”,这篇小说是一个寄意宏远的“民族寓言”。
5.全文五千余字,据作家的自述,是从一个足以写成十万字的武侠小说《二拳师》的生活素材中,选取精彩的片段写成的。作家对这番熔裁颇为满意:“拿这么一件小小的事,联系上三个人,所以全篇是从从容容的,不多不少整合式。这样,材料受了损失,而艺术占了便宜;五千字也许比十万字更好。”
回答者: 蓝色的伊兹密尔 - 二级 2010-1-6 21:59
老舍擅写长篇小说,但短篇也写得精致,《断魂枪》无疑可以进入现代短篇小说的精品行列。《断魂枪》说的是三个拳师的故事,重点写沙子龙在近代社会急剧变化中的复杂心态。老舍善于把个人命运的小故事和时代变迁的历史大背景结合起来,在短小的篇幅里营造出了大格局。“沙子龙的镖局已改成客栈”,这本来可以是平淡无奇的叙述,但放在西方列强的枪炮惊破“东方大梦”的大背景下,内涵和寓意就大不同了。沙子龙的职业更换,他震动江湖的武艺和名声,他行走于荒林野店里的豪放事业,之所以如梦幻般一去不返,与西方列强东侵后引发的中国社会变动密切相关,是历史大变局的反映。
沙子龙显然不是和时代变动正面对抗的人物,他似乎颇识时务,能够与时俱进。既然祖先信奉的神灵都不再灵验,既然“走镖已没有饭吃”,他也就不再留恋保镖的旧业,他不仅及时把镖局改成了客栈,连他的武艺,包括他自创的绝技“五虎断魂枪”,也弃之一旁,甚至旧日镖局里的徒弟前来求教,他也不肯指点传授。
《断魂枪》的核心情节,是号称沙子龙大徒弟的王三胜卖艺场上受辱而沙子龙无动于衷。打败王三胜的孙老者随后登门向沙子龙讨教绝技,沙子龙却绝口不提武艺和枪法。从此昔日神枪沙子龙的威名一落千丈,连以他为荣耀的徒弟们也不再理睬他,但他无半点愠怒。其实他的内心如灼热岩浆。小说两次写到沙子龙在夜静人稀时面对天上的群星一气刺出六十四枪的场面,第一次是简要叙述,是铺垫性的,第二次则进行了有声有色的描写,且放置在结尾,把沙子龙的 无奈和悲愤表现得淋漓尽致,也使小说的结构产生了一种张力,可谓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如果《断魂枪》仅仅写沙子龙这一条情节线索,这篇小说最终难免成为一曲为中国传统的技艺和精神悼亡的挽歌。但《断魂枪》里还出现了一位孙长者。就他在卖艺场上显露的身手,以及他给沙子龙的表演,明显是位武林名家。他那深藏不露的性格和沙子龙颇为接近。但他和沙子龙大为不同,他乐观、坚韧,为学习传统的武林绝技而风尘仆仆地奔走江湖。在老舍的艺术构思中,孙老者也许只是作为沙子龙的一个陪衬或推动小说情节发展的一个因素,但孙老者的出现,却在《断魂枪》悲伤的氛围里增添了悲壮的情绪,使沙子龙的形象得到补充,受到诘问,也使这篇小说由“单声部”叙述变成了“复调”叙述。这种叙事特征,应该不是老舍有意经营的,而是从他的心灵中自然生长出来的。
❼ 老舍先生的《断魂枪》中塑造了怎样的角色形象
《断魂枪》的主人公——沙子龙
号称神枪沙 原本是镖局的总镖师 后来改开客栈了
按照老舍当时写作的背景来看
其人武艺精湛 富有远见 识得大体 懂得社会文明的进步必然需要落后事物在道路上的让步
因此 他宁可让绝世武功荒废 无后人可传 也不愿阻碍时代的发展
小说中的沙子龙 性格略显双重 一方面在徒弟和外人面前坚定不移 不再提及他的武功和事迹 一方面却独自一人在夜里重温他的武艺 证明他的选择的确经历了复杂的思考和挣扎 但他最终选择了与社会同步的姿态
但我们要是以今天的观点来看 这种武术绝学的失传 是时代的不幸 我们在前进的同时 不能忘了那些传统的东西 它们在新时代未必没有一席之地
❽ 最近抖音上唐朝的小说主角叫李叫阵什么
摘要 穿越唐代,男主姓李的小说:《我家后院是唐朝》,主角李愔.《书唐》,主角李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