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做ip衍生和周边
A. 我想尝试IP衍生创作,投哪个平台比较好啊,有前辈指路吗
我曾经在克拉有读这个app上创作过类似的文章,这个平台汇集了很多类似于动漫、明星、游戏、影视等IP衍生创作,你可以在上面找找灵感,也期待早点在这里看到你的作品哟!
B. 现在由ip衍生的周边有哪些比较出名的
成人用品店
C. 动漫IP衍生的主要产品形式有哪些
有很多衍生物,比如说:
同款游戏,什么手游桌游;同人小说等一系列衍生小说和原版小说的网络文学和纸质书籍;生活日用品、服装、食品包装上的logo设计;手办;漫画;主题海报;音像制品;主题公园;游乐场;主题餐饮;漫画咖啡馆;玩具;cos行业。
D. 小牛互娱对于游戏IP周边的开发有相应的布局吗
各大游戏都在拥有一定市场基础后开始推出各种IP衍生品,将自己的产品做成小说、漫画、实体产品等等相关周边产业。小牛互娱提前便布局了这种游戏生态,通过论坛互动,增加用户粘性的同时,将《绯石之心》的周边产品作为礼物送出,同时也积极鼓励用户对人物进行形象或故事的二次创作。
E. 什么是IP 衍生品
简单的说是指利用IP中的形象,场景,道具开发制造出的一系列可供售卖的服务或产品。
比如影视小说、游戏、模型手办、服饰饰品、文具等等所有能想到的东西。除此之外,还可以以形象授权的方式衍生到更广泛的领域,比如:主题餐饮、漫画咖啡馆、主题公园等旅游产业及服务行业等等。
IP衍生品举例:
以迪士尼大热动画为例,《冰雪奇缘》电影中安娜和艾莎所穿的“公主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全美大卖300万条。单单是“艾莎裙”一项,迪士尼就获得了约4.5亿美元的惊人收入。
从直营店到迪士尼乐园,迪士尼的衍生品售卖渠道多样,传统的衍生品生意中,迪士尼会和很多授权商合作,例如优衣库、乐高等等,双方将一同设计开发一些商品。但是在乐园中,商品团队则是和乐园的设计师们一起合作,寻找商品如何能够出现在乐园中又不显得突兀。
F. 小说里IP文学和网络小说是什么意思
ip文学,其实是知识产权的英文缩写,简单来说,ip就是一部有价值的作品进行影视 游戏 动漫等形式的开发,相对质量比一般网络小说要高。说白了,你的小说在刚发表的时候,就只是一部普通的网络小说,如果成绩出众,质量不错,资方看重了,愿意开发,那就不一样了
G. 已有ip衍生原创制作算不算侵权
使用原ip作品进行再创作的,属于侵害原作品改编权的行为。
H. 游戏IP怎么做衍生品变现,(像阴阳师那样卖周边),怎么找第三方生产,有什么注意事项
做衍生品变现,先要拿到版权,就是要做IP备案,然后做IP授权,授权给别人帮你生产周边,不做备案,就会被山寨到死,维权也没人理你,也没人买你的授权。
IP备案,通常是游戏名和角色分开备案的,比如阴阳师,游戏名一个备案,一只式神一个备案,备案可以自己在国家版权局做,不过时间比较长;时间急,或者数量多,通常找代理,收加急费用,时间越短,费用越贵,一千到几百不等
也有些第三方的备案机构,例如原仓、DCI这些,我是听说incolor创始人张栋良也是在原仓做数字备案的,所以就跟着在原仓备案了,几个小时就出证,而且是国家司法机关和阿里也承认的,最最最最最重要是,万一被山寨,可以免费帮我打官司,哈哈哈哈哈哈
其他原创设计者也能在上面备案,例如原画师、插画家、服装设计师,都可以
IP授权的话,业内普遍是参加展会,等被授权商撩合作,IP方进行筛选,然后制定授权项目,手办玩具按照材质、高度(通常5cm一档)、受众年龄段、授权时间进行复合分类,还有衣服、文具、食品等等,大IP估计能分好几千个细分类目,
另外,记得提前做好IP授权管理,重复授权是要被告的,好一点的公司,应该会有自己的OA系统管理,要不就excel了,原仓好像也出了个做IP授权的工具,之前在他们公众号看过,但我没这方面的需求,没用过,也没了解过,你可以自己去网络一下
I. 为什么网络文学改编成影视IP后普遍口碑不佳

这个问题应该分成两个角度来分析:网文与影视;网文读者与影视观众。
网文与影视之间,最大的区别是成本。简单的说,网文作者在网文中就像上帝一样,他说“有光”就会“有光”(《圣经创世纪》),恣意想象无所不有、无所不能——完全靠作者敲击键盘来得到,如果不考虑网文作者的阅读积累与自由意志创作之类的成本(这就是只是知识产权的核心了),那么其成本不错就是网费、电费以及电脑硬件的损耗而已;然而,转变成影视作品却是每分每秒都是钱堆出来。具体其实可以参照前一段时间上映的吕克贝松的《千星之城》,12万元(人民币)/秒的特效成本——就是直接拿火来烧钱都不见得能打到这个速度。
网文与影视之间,最大的障碍是内容。虽然现阶段对于网文的审核趋向于严格,但是事实上如果对比套在影视作品上紧箍咒,网文的限制还不算什么——随便举几个网文改编作品就可以知道了,前几年非常热门IP《鬼吹灯》就改编出了两个兄弟:《九层妖塔》和《寻龙诀》,这两部作品孰优疏劣一目了然,但是抛开诸多主创的干扰因素,作为原作粉丝,我绝对相信:这么高热这么成熟这么大投资的作品,只要忠于原作拍摄票房和口碑绝对不会差到那里去,至少不会赔钱——然而,制片和导演没有这样做(哪怕《寻龙诀》都做了比较大的规避调整),这充分说明“有不可抗力”限制着“影视作品忠实于网文”——电影《老炮》中冰湖决斗前的举报信,就是艺术创作内容于现实中的妥协结果。
网文读者与影视观众之间更是有着巨大差别。
但是,从过往各类机构关于“网络阅读习惯”与“传统(纸质)阅读习惯”的普遍结论来看,我们能够知道,网络阅读存在着“碎片化”、“浅阅读”(思考不深入)、“泛读快读”等特点,这就表明网文读者大部分属于“直观型”、“视觉系”——这对CG技术、CG制作、道具化妆提出非常高的要求——这些都是钱啊,这些都是我国影视工业的短板啊,尤其对于演员的要求非常高——无实物表演能力——这是中国影视产业的通病:小鲜肉当道……这就使得人们网文IP转化成影视作品最终“票房扑街”的原因。
浩大的网文,转化成90分钟(娱乐片标准时长)的电影或者40集的电视剧,很难讨好并转化数量庞大点击阅读量变成为收视率或者观影票房——毕竟在内容上阉割、形式上受限投资成本与制作技术水平。综上所述,票房差是理所当然,票房好就要靠主创的实力了。
J. 网络小说作为IP改编成游戏,作者能拿到哪些收益
到论坛里问问有经验的,看什么公司收购,要是有实力的价钱肯定高一些!
由于类型也有一定因素,具体的要参考其他人合作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