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合同霸王条款
㈠ 网络小说签约协议,法律与写手看看
这条件很一般呀,租房也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租赁权。
又不是让你一定要卖给他,只不过在同等条件下给他一个月优先期。你把价格抬高了不就得了。他一个月内告诉你拒绝,或者一个月后凑不够钱,自然就丧失优先权。
补充:
那个参考的是一个格式条款,就跟买房子差不多,人家就这么一份合同。理论上是可以就具体内容再调整的,但是一般调整太多对方就不签了。
并不是所有网站都如此,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的行业协会或法律法规统一规定。而像买房协议,有些地区就有由官方主导编订的统一格式合同。
你签协议时,看好版权归谁就好了。优先权这东西其实你不吃亏,因为优先权一般都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你只要执意抬高价格或严苛付款手段(比如一次性现金付清就比分期付款严苛),一般都能逼退优先权所有人。
你最好还是把自己要签的那份拿上来。
㈡ 关于合同法内的霸王条款问题。
你可以说这个是霸王条款,但是基本上没什么用,因为目前我国对于虚拟物品包括网络游戏的交易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事实上也不可能有。此类条款常见于各种运营商,如所有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总之,目前来说是没有什么好办法的,具体的情况你没有说明白,总之根据往年的例子,即使你诉诸于法庭,也因为很难界定而导致一拖再拖。
㈢ 格式条款与霸王条款的区别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只对单方有利,而对对方不利
如严格按民法通则的话,格式条款的内容有二种或以上解释的,应采用对格式方不利的解释
㈣ 为什么稍微大点的网络小说门户网站都给的是霸王条款
哥们,你是在某个网站受到什么不公等的待遇!呵呵……其实大家都一样,看开点,心放宽些,便一切都好起来了!
㈤ 起点小说签约的合同会是霸王条款吗那些网站的不是霸王条款
没出名的网络作家只能被压榨,等你出名了才能改观,与其在这里埋怨,不如把自己炒出名。
㈥ 合同中有霸王条款,是该条款无效还是整个合同无效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条款系合同一方单方拟定,并存在免除对方责任,排除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条款无效;若影响其它条款效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㈦ 我想问一下关于小说网站的霸王合同的事情 比如起点的全版权归网站
可以说这基本是投诉无门吧,因为合同签了。
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不跟有不能忍受的霸王条款的网站签约了。
但不签约又没办法,就找个相对还算能忍受的网站签约吧。
正规途径就是请律师,打官司,不过估计打不起,也拖不起。
㈧ 如果签了霸王条款的合同法律有效吗,如果那个合同上写
您好!您可以问得更详尽一些。您可以从反面排除无效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㈨ 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
“霸王条款”是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