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繁体出版
1. 小说繁体版跟简体版有什么区别
简体和繁体,横版和竖版,便宜和贵点 。繁体版的都是香港或台湾地区的,而简体都是大陆的,不过市面上的繁体版大多是台湾地区,台湾日本物价高,自然书什么都贵。香港的书都比较贵。
关于繁体出版,其实以前已经有很多繁体社的编辑说过这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只是各家有各家的要求,大差不差,大同小异,相对于繁体出版而言,枫叶更擅长于运作简体出版,是以这方面也提不出很新颖的东西,只是既然今天要说原创小说的出版,那就顺便将繁体出版方面的一些东西重新整理一下,以便大家共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当然已经在这方面有所斩获,出版繁体跟吃饭一样简单的诸位大神们就不必看了,毕竟这部分内容是针对新入门的有志于在繁体出版上发展的作者朋友而写的。
2. 大陆能不能出版繁体版的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所以说在必须使用的时候是允许的,但不能全书都是繁体字.
3. 网络小说是如何出版成书的啊
首先找到出版社,愿意为你出书,最好是欣赏你的作品,这样就可以等到出版完后再付印刷费什么的,要是不管作品那种,自己要给钱就可以印啦.最佳答案你可以去网上看看现在的小说是什么样就知道自己的东西究竟适不适合在网上发表了,现在主要还是有三种形式,前两种是寄给出版社或者杂志,这个对你的东西的质量肯定要求要比网上的高不少;还有就是在网上发。具体做法网络一搜就知道了。究竟是网上发表还是现实生活中发表那就要看你想走的路了。你究竟是想写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现在人并不是全都能看得下去好东西啊。网上发表的话想出书人其实最重要的,其实还是要看你写的东西有多少人看,看的人多了,点击就高了,然后就能上推荐并且跟网站签约,这样就开始赚钱了。如果你的书实在是人气火爆,那出版社什么的自然会来找你。不过还没名就直接联系出版社么,不是好选择。新人的话还是不要幻想第一本就成神比较好,毕竟大神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好多事情还是得一步一步来。对自己的作品一定要平常心,虽然现在看着自己写的东西几乎无人可比,但是过半年再看看感觉就不一样了。网站么,17K、晋江、起点、红袖都不错,自己上去看看里面的文章吧,这样那个网站的风格你应该就了解的差不多了,一定要选好网站,与自己风格对路很重要。祝你好运。
4. 小说中的繁体出版到底是什么意思
繁体书在台湾发行。我们在网络上发的书要出版一般分简体出版(大陆出版发行)和繁体出版(台湾发行)
5. 我有总裁类的长篇言情小说,想投繁体出版,有人知道繁体出版过稿容易吗
我记得起点的话。。有繁体版。。就全是繁体。。可以那么看。。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
6. 起点中文中的小说的繁体版稿费如何算(请说的具体一点)
这个应该是和跟你签约的编辑商量,视稿子情况而定
7. 起点那些写手繁体出版是自己找的吗
有自己找的
但也有网站出面的,但很少就是了,起点的标准很高啊
8. 写网络小说的版权问题。。。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出版社找上来,得跟你谈,你也得跟你的责编说声。起点只给了你你写的VIP订阅得到的收入,又没把出钱买断你的作品,凭什么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书的话,起点会自己运作找出版社帮你出版,他中间得点利益。如果他没能力这样做的话,自己找来的出版社,他一般会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点书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书店里的正版的网络小说,它上面往往打有什么起点中文,幻剑书盟或者红袖晋江什么的标志。但可能它并不是起点给出版的。
后面附上起点的签约协议,很霸王呀。不过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作者的话,它也不会那么压榨你,当然你也没那么多剩余价值给它压榨。
甲方_______(著作权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楼西104室
作品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签约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笔名)
为了使原创文学能继续持续发展,是作者与读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创作环境和读书交流环境,为色促使更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所有版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成权以外的所有权力独家授权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
2: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除台湾地区外)
3: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外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4: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外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5: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6: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7:影视作品的改编播映权.
8:戏剧,戏曲的改编上演权.
9:报纸,杂志的刊载,转载权.
10:游戏作品的改编制作权
11:广播权
12:电子出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简体和繁体中文版本签约作品的网络连载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等形式.)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六年止.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转及外传和相关主角人物后续发展作品.
第三条甲方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抄袭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获第三人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器官,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误入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条授予一方的权利,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果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紧急赔偿并中止合同,一方有权将本协议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
第条协议有效期内,协议中第一条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一方或者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内,为宣传,促销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签约作品的部分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费用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间使乙方专书作者,乙方对其除了签约作品外以甲方为著作权人的作品拥有优先签约权
1.甲方欲出版处签约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给乙方,给予一方一个月的优先签约考虑时间(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个月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个月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统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决定结果,如果乙方决定为甲方出版作品,则以方保证按现有签约协议与甲方进行签约,此作品出版权即为乙方独家拥有
3,一旦乙方一个月的有限出版权考虑时间一过,乙方决定不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对作品拥有有限出版权的六个月
4,甲方在此六个月期间有权与其它出版商签订出版协议,如果加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该作品的出版协议签订,则该作品的有限出版权又回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图书简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5%(版税率)X印数(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0册。
2图书繁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____%(版税率)X印数(以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册
3电子出版
根据每篇文字数量按一方所属起点中文网网站VIP会员订阅次数获得起点币,每千字内容稿酬为1起点币/篇/次(起点币按1:1兑换人民币,1起点币相当于1分钱人民币)千字以下的章节忽略不计
举例说明:假设签约作品的一个章节(5200字),乙方赴非会员订阅次数共计3000次,则甲方该章节所获得稿酬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满千字忽略不计)
如签约作品总字数为50万字,并一直保持此订阅数,则甲方所获签约作品的稿酬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权的第三,四,,八,十项改编权时,应支付给甲方因行使该权利获得报酬20%金额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签约作品 第十一条(这条我不说了,将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个重要的说一下。)
3)电子出版
签约作品发布后,在下一个月5日以方进行签约作品上月的销售订阅数结算,统计出汇款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条款,还是捡最重要的跟大家说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让对方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双方同意印本协议涉讼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 网络小说实体书出版情况
军事类作品
军事类作品可以说是“长销书”,几乎是永远稳定的购买者市场决定了军事类作品的出版前景长线飘红。军事题材小说的单本字数在25-30万之间,这个数字仅供立志写军文并出版的作者参考一下,最好全本的字数可以满足这个要求。
另:不涉及政治,不涉及国家军事秘密这是基本要求。
因此,特种部队、雇佣军、城市猎人这类的题材是最受欢迎的,如同美国对待退役军人的态度:“只会打仗?那么加入雇佣军去外国打!”
军事题材作品中难免也会有情感戏,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作品主角一般来说都是中国人,所以左拥右抱纵意花丛三宫六院等等在网络上其他作品中平常随处可见的桥段也成了军文的一大忌讳,“损害国家军人形象”这顶帽子出版商是绝对戴不起的,英雄救美没有问题,但千万记住以身相许的美女一次只能有一个。
由于引进大片的影响,孤胆英雄类的作品比兵团作战类的作品更受欢迎,普通作者很难写好大场面战争固然是原因之一,对读者来说,像007一样的潇洒特工远比罗马兵团中的步兵甲更容易产生代入感。
再次强调,作者不要企图去开拓新的市场,那是出版商的工作。
都市类作品
都市类作品是一个很庞大的分类,包括了青春言情、都市生活、都市商战等等许多不同的种类,总之,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在都市现实生活中的作品统统都可以归进这一类中。
都市类作品出版第一忌讳是写社会阴暗面的题材。借用某位国家领导对一部国产电影的评价:“作为艺术表达,这样的故事可以宽容;但作为中国人,我们不应该容许这个电影对时代有侮辱性描写。”写这类题材一炮而红的先例不是没有,对一个新人作者可以说是莫大的诱惑了,但是只要算一笔帐就可以清楚,这个几率比坐飞机掉下来砸出石油矿井的几率大不了多少。
都市类作品出版第二忌讳就是男性作者写超长篇校园言情,某位出版商曾对我说:“校园言情因泛滥而廉价。”在起点作者中,80%以上都有写数十万乃至百万字作品的能力,而一部纯粹的校园言情一般字数为12-15万,超出这个字数的作品非常难被出版商看中。或许有作者会说,作品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出版商如何炒作……那么,请至少展示出你的作品有值得炒作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讲,一个超级美女作者与一个患了绝症的作者在出版商的眼中都是相同的。
在此,仅希望每一位都市类作者都能了解一点:现在出版商编辑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稿件中,至少有70%是都市类的作品。
历史类作品
历史架空穿越重生等等都可以归于这个分类之下,注意!与都市类作品相同,穿越重生之后有了非人类能力的不归于本类。
随着《明朝那些事儿》的火热,在07年掀起了历史类作品的出版风潮。以目前市场来看,历史类作品有三种风格比较受出版商欢迎。
1、浪漫型的女性向历史作品
这类作品感情戏分较多,历史交待并不占据过多笔墨,完全可以看作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言情作品。(包括男男恋、男女恋……)由于受众群以女性读者占多数,女性作者的作品比较符合市场需要。
2、典故严谨,文字周密的考据型作品
这类作品对作者的知识要求比较高,创作难度相对较大,购买者群体数量不大但相对稳固。有几家出版商比较看好这一类作品,因此出版并不难,却很少创造热卖。
3、轻松幽默,搞笑型作品
这一类作品创作难度甚至比考据型还要高一些,幽默一控制不好就会变成恶俗不说,搞笑桥段不比历史典故可以反复在不同作品中引用,当作者“江郎才尽”而不得不引用前人相同段子的时候,也代表着这本书走入下坡路。
给历史类作者的建议是,创作前考虑清楚自己的读者群,不要勉强去写不适合自己的文字。
东方玄幻类
顾名思义,一切以东方神话作为基础设定的作品,都可以归进这一类。一般来说,这里的东方神话基本上指的就是中国各宗教的系统了。写日本的神道教一类的不是完全不可以,只是切记我们的主角一般来说是中国人……不怕被读者骂死的倒是可以尝试一下。只不过那种另类作品在国内的出版难度无异盘古开天,在这里就不做讨论了。
东方玄幻的第一大类毫无疑问是正统的古典仙侠。目前来说,纯粹的古典仙侠在06年经由《诛仙》带起的热潮在07年稍有回落,同时,这一类别对文字功底的要求也是格外高。或者如佛本是道般气势恢弘纵横开阖,或者如仙路烟尘般细腻飘逸,如果说达到这样的高度难了些,那么至少不要让仙人驾驭法宝的时候爆出些国骂来……
都市修真类的作品,上手相对简单一些,因此作品数量远远压过了正统古典仙侠,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修真者冒出一两句外来语也不会对读者的阅读产生什么影响。但是由于这类作品兴起时间不长,传统的出版公司还是很难接受一个酗酒打架的修真者人物形象,忘记在那位作者书中看到一句很经典的话“看到一个修真者站在飞剑上对着手机吼叫,就不由得想起了周星驰的电影”。
都市异能类由于涵盖面实在太大,出版商做这个选题的几率往往很小。具体原因也非常简单:“什么样的文字算是都市异能?”从字面上理解,故事发生在都市中,角色有非现实的能力就可以算是都市异能类作品。那么在都市里的修真者算不算?魔法师算不算?那位内裤外穿的superman算不算?有非凡的运气算不算……这样计算下来,大多数作品在出版商编辑的眼中就变成了无一特色的大杂烩,同时,我们做出版推荐选题的时候也不得不稍稍回避这一题材,因为“这本书写的是一群有各种各样超能力的人……”这种简介开头实在太没有新意了。
综上所述,人物塑造以及文字功底是东方玄幻类作品的两大重点因素,另外,都市异能类一定要写出自己独有的特色才有可能成功出版简体。
西方奇幻类
剑与魔法,骑士与魔法师,龙与地下城的地精……在魔戒系列大片引进之后,着实掀起了一股阅读西方奇幻的风潮。可惜,随着翻译版作品大量进入市场,国内的西方奇幻作品出版市场逐渐呈现没落的趋势。个人以为,这一点与国内作者的文化背景以及创作速度问题有着深密的联系。国外西方奇幻的故事设定,无论是DND系列、万智牌系列、甚至是辐射系列等等,都有着非常严谨周密的系统架构。连大名鼎鼎的甘道夫大人为了遵守法师记忆魔法数量有限这一基本规则都不得不客串了一回精通双巧手的战士(开个玩笑,回归正题)。庞大的故事背景结构,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作者撰写故事设定的时间往往是以年来计算的。而国内读者市场决定了很少有人会去看长篇累牍的历史年表……这一切构成了国内西方奇幻创作的一个死循环:先入为主的引进翻译作品——读者喜欢上严谨周密的故事背景却又没看过作品设定集一类的东西——国内作者没有时间去写大段设定,写了也没有读者喜欢看——直接照搬国外设定或者干脆忽略掉——越来越不像读者们心目中的西方奇幻——国产西方奇幻作品市场没落——更多的引进作品进入市场。
现在一般小说是繁体出版,简体出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