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恐怖小说读后感400
❶ 恐怖小说读后感500字
恐怖小说的读后感想
最近喜欢上了恐怖小说,比如“盗墓笔记”、“鬼吹灯”等。感觉那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想象自己也身在其中。
但说到为什么会喜欢,可能是觉得自己的人生太平凡,每天两点一线。用我老公的话说,这叫作息正常。可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太悲惨了,等我老后回想自己的一身,竟然毫无值得骄傲的事,留下的只有索然无味的感觉。
可能是自己还年轻吧,总想着过点不一样的生活,就像“善意的谎言”中女主角的心情一样。可生活毕竟不是电影,老人都会说,平平安安就是福,所以我也只好在小说中找点刺激吧。可能有人会说,那为什么一定要是小说呢,电影就不行吗?那是因为小说更有想象的空间嘛。
感叹好人生,还是说说恐怖小说吧。先不说那些讲鬼怪的小说,就盗墓小说来讲,他的真实性到底有多少呢?看看作者写的是那么的真,好像都是会发生的,但是看看科学记录片,考古学家挖出了那么多的古墓,也没听说有人在里面碰到过“粽子”啊,要嘛就是碰到的人都死了。
都说现在是讲究科学的社会了,我们不能封建迷信,但是有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也的确不是用科学能够解释的呀。不知道我这么说,会不会被认为是在散播迷信思想。呵呵,我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我是不相信这世上有鬼的,“粽子”嘛到要考虑考虑了,南洋一带的降头我是绝对相信的。
最后,我要总结一下,恐怖小说之所以那么恐怖,那是因为他给了我们很多想象的空间,直接进入到我们的大脑,给予了一定的心理暗示,所以建议那些喜欢看恐怖小说的读者,要劳逸结合啊,有空也看看轻松点的小说,调节一下心情。
❷ 鬼吹灯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鬼吹灯读后感范文(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鬼吹灯读后感1
杜甫有诗云:“山鬼吹灯灭,厨人语夜阑”。一看到盗墓、僵尸之类的词,我的第一反映就是《聊斋》里的“尸变”、《咒怨》里的诅咒和鬼魂。其实早在一年前就注意到了《鬼吹灯》这部网络小说,但因其名字自带的恐怖感让我望而却步。时隔一年,对这部书的好评仍不绝于耳,听说内容还涉及《大唐西域记》,心想那一定有相当的水平吧。
现在书已读过一半,感触颇深,书中描述了几位当代的“摸金校尉”(盗墓贼)利用分金定穴之术摸金倒斗(盗墓)的故事,他们在超越了一个个极限与想像力的挑战之后,逐渐揭开了一层层远古的神秘面纱。《鬼吹灯》带给人们神奇和悬疑的同时也将一些哲理展示给众人,着实耐人寻味。结合我所处的期货市场,我把一些感悟写下来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对期货投资有所启迪。
灯灭不倒斗,鸡鸣不掘金
摸金行当有很多潜规则,比如这一条:在盗墓的时候,要在墓室东南角点上一支蜡烛,如果蜡烛熄灭就必须退出墓室,且不能拿走任何古董;同样,当鸡叫以后,黑夜过去,此时不管盗墓工作进行到何种关键时刻,都必须立刻停止。
这就像期货投资中的止损:蜡烛熄灭说明墓室中缺氧,所以必须离开,投资亏损到一定程度,说明你的判断存在问题,止损是保证投资延续的唯一正确选择;而白天来临,整个形势将发生重大变化,也就像是期货市场的转势标志,因此成熟的投资者一定会在时间上设定一个强行退出的标志,不管当时的盈亏状况如何,也不管当时市场行情是怎样咄咄逼人。纪律是管住行为的东西,而减少失误的最佳方法就是严格执行止损纪律,无论是倒斗还是投资。
每个古墓进入后只能取1、2件古董
《鬼吹灯》中提到,每个古墓进入后只能取1-2件古董,并且要将棺木盖好,不得破坏墓室,以防激怒墓主,这就好比期货交易中的风险控制。很多期货投资者或许有这样的体会,刚开始做的时候,赚钱的几率很高,但是时间一长,往往亏钱的人就会多起来。这是为什么呢?有人说新手运气好,其实不然,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的贪婪。
一波行情完成后,特别是在行情的后期阶段更是拼命想赚取市场最后的一份利润,应有的利润最终被贪婪所吞没。随着小赚次数的不断增多,贪欲也随之膨胀,开始时的谨慎态度没有了,放松了对资金的风险控制,结果一旦判断有误,就会深深被套牢,风险不断放大,最后gameover被迫出局。不要试图以自己的微薄力量去影响市场,行情不是任何人可以凭空造出来的,所以一个成熟的投资者,应该能够将自身的人性弱点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盈利适可而止,追求的念头同样适可而止。
常用工具不可或缺
在《鬼吹灯》里令我印象颇深的要数那种类繁多却又是入墓探险必备的道具了。常用的工具不外乎用在冥殿里试空气质量的活物(如大白鹅)、有神奇避邪效果的黑驴蹄子、野外必备的物品工兵铲以及防毒面具等等。
在期货交易中,合理运用工具同样十分重要。对于初入市场的投资者来说,从小单量起步就好比用“活物”先试探市场情况,选择价格波动较为稳定的品种入手,掌握规律、积累经验以后再增加交易规模。在交易中,投资喜好各有不同,所用方法也种类繁多。有人善用技术分析工具,有人喜看基本面做单,有人则通过量、价、时、空之间的配合来把握市场。
不管你用一种或多种工具来辅助交易,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工具让你不再“想当然”地凭自己的感觉来操作。即使有时候你觉得你已经完全抛弃了它们,其实你也只是抛弃了它们的具体形式,你或许正在体验“无招胜有招”的意境,或者已经上升到用理念来判断市场了。在期货市场不要去打没有准备的仗,“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让你事半功倍,加速成功。
寻找有价值的古墓
并非每座古墓都有值得“掘金校尉”去挖掘的价值,但一座不起眼的小墓却也可以将你葬身其中,因此真正有经验的“掘金校尉”不会频繁地在小墓中挖掘,选择有价值的古墓,一箭中的才是他们的最佳选择。
期货投资也是同样的道理,频繁交易往往是因为自己对行情的把握不够,一直处在患得患失的状态中。而且途中或许会有很多想像不到的突发行情,同时几乎每一处也都有可能潜伏着巨大的危险,“冲动是魔鬼”,谨慎则应该是期货投资者不能缺少的一条底线。
期货投资应当是一门艺术,而不仅仅是一种赚取金钱的赌博游戏。投资大师巴菲特曾讲过:“钱在这里从活跃的投资者流向有耐心的投资者。许多';精力旺盛';的有进取心的投资人,财富渐渐消失。”也就是说聪明的投资者会在成功后,尤其是连续成功,感觉如鱼得水的时候,开始逐渐减少交易频率和资金的投入比例,或者干脆休息一段时间再进入市场,坐山观虎斗,总揽全局,让自己的思路变得更加清晰,等自己的精力充沛了,再寻找大的投资机会入市作战。
怕鬼不倒斗,倒斗不怕鬼
人类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恐慌是人群中传播最快的病毒。但是只要大多数人保持冷静,也就等于建立了一道阻隔恐慌蔓延的防火墙。“怕鬼不倒斗,倒斗不怕鬼”,过分的恐慌只会影响自己的判断力,更容易自己吓自己。
很难设想,一个投资者在心态极不稳定,将理性化的客观分析让位于希望和恐惧时,怎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期货投资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投资技巧,但是与其说是学识论成败,倒不如说是性格与心态决定收益。恐惧其实就是对风险过度的恐慌,有些投资者往往太看重价格,忽视市场的趋势而造成亏损,久而久之就会“谈期色变”,这种心态终将导致悲观保守,最后坐失良机。
在瞬息万变的期货市场中,成败往往在短时间内反复经历,恐惧只会削弱我们的力量,面对失败,如果我们先行接纳,并且尝试克服恐惧,新的力量将在我们身上萌生,每战胜一次恐惧,我们也将锤炼得更加坚韧。
鲜花下面是坟墓,坟墓下面是黄金
期货投资同其他行业一样,都需要多一分勤奋,勤奋是成功的秘诀,每个人都不能离开它。古往今来,诸多功成名就之士的人生经历都是一部奋斗史。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人都想成功,想名利双收,想尽快实现自己的价值,但是有几人能够如愿以偿?在“一夜暴富”的美丽传奇渲染下,有多少人趋之若鹜,然而一部分人永远“牺牲”在了这片“沃土”,但仍有一些人艰难地“活”下来,他们经历了痛苦和磨难以后最终挖到了真金。
我想,当一个人身处困境的时候,虽然忧郁、痛苦,但是这是一种磨砺,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座炼狱啊,多一份磨砺,多一份成熟,达到的境界也不同。当事过境迁,你会发现,以前那些奋斗的日子、艰难的环境竟成了你的资本,这笔财富是属于你的,是你奋斗的结晶。
无论是掘金倒斗还是期货投资,掘到宝藏的总是少数,获得大宝藏的更是少之又少。金藏于沙,泉隐于土,要想收获至宝、获取甘泉,就要躬身挖掘。但我们并不提倡蛮干,也不提倡投机取巧,有些“捷径”并不能让人们顺利地实现理想,却往往会让人迷失方向、误入歧途、跌进深渊。“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掘金不光靠幸运,更要靠智慧,而清醒的头脑、丰富的经验、完美的技术、精良的装备、充分的准备,这些都是展示智慧的必要条件。做一个智慧的挖掘者吧,既可笑看风云起,又可安享好收益,岂不两全?
鬼吹灯读后感2
那天阿水借了一本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感受很深,虽然我看不懂讲的是什么,反正我就是喜欢里面那些鬼故事,昨天我还讲给我同桌丽丽听了,吓得她直发抖,还气呼呼的不停的chui(捶)我,其实我蛮喜欢她chui(捶)我的,我觉得蛮舒服而且又不痛。还有就是主人翁不畏艰险,勇敢执着勇于挑战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我立志长大后我也要像主人翁一样做一个勇敢的摸金校卫(蔚)。
平时总是在网上找一些各式各样的小说看着,各种题材的都有,可是很多都是每天在等更新,有的时候我连着看几本小说,每天都只有三四章节,让人等着有点闹心,于是我总会找一些比较写完全的书柳州卡菲团购网看,前几天刚把一本书看完,于是就琢磨着重新找一本,最后在书海中挑来挑去就挑到了《鬼吹灯》,一直都有听说这本书比较好看,而且连游戏都有出了,但是一直以来我的潜意识就告诉我关于这类宛如鬼片之类的小说我还不如去看电影来得实在,但是就在我仔细的开始读这本书之后,我发现我以前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这不是我想象中的就如聊斋之类那般小说纯属写鬼怪之类的题材,虽然我只是看到了第一卷,但是确实这本书让我震撼,全书构思新颖,而且所富含的知识面之广阔让我对作者之敬佩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所囊括的层面让我大为惊叹,里面所提到的人文,自然,地理,历史,考古,文物,枪械,宗教,周易八卦等等方面都是我从未涉及过或许了解过的,更别说一些地域文化更是闻所未闻,或许我曾知道过楼兰,但是我免费算命绝不曾知道还有精绝,还有西夜古城,还有黑沙漠,特别是关于我国富有很强烈神秘色彩的风水相术这方面更是引起我强烈的好奇,为此我还曾在网络上仔细的搜寻一番,而这更让我对作者如此博大精深的知识面打心里佩服。此书还有就是文笔幽默,或许谈不上幽默,但是很多地方有点搞怪的意味在里面,特别是偶尔还会弄一些毛主席语录,或者是一些俗话之类,使得本书看起来韵味十足。
很偶然间的机会,路过一个小书摊,看到这本书,因为平时老是身边有人念叨着这本书如何如何的精辟,于是我顺手就买了下来,回到宿舍,一打开,我就完全甩不掉了,仿佛有种魔力在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不停的读下去,主人翁(胡八一)彪悍的人生经历一次次的碰撞着我的心门,我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包罗万象的知识面,囊括了关于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真可谓无所不有,无所不谈,这让我的知识层面猛然间就来了一个质的飞跃,太强悍了,终于发觉自己的知识面跟作者之比较真乃十万八千里啊,于是我觉得明天开始我每天泡在图书馆,需要把握每天的每分每秒充实自己。
那天老水借了本《鬼吹灯》给我看,我一下就迷上了,上课看,下课也看,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在看,看的我废寝忘食,看的我上厕所忘了带厕纸,书中所写囊括万象,涉及众多层面,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文字组织紧凑自然,是本难得的好书,而且里面太多的冒险经历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我决定以后多了解关于一些考古,文化,人文还有地理,历史,医学之类的知识,为毕业以后独自冒险做好充分的准备。
前面我也提到了,我也只是刚刚开始看这本书,而且还是看到第一卷而已,很多地方的想法不够成熟,对此书的认识还是很片面,或者我此时此刻根本就没有发言权,所以我也不敢写太多,或许等我确确实实的仔细研读之后,或者我的感受会比此时更加深邃些。
鬼吹灯读后感3
《鬼吹灯》是一部悬疑、恐怖惊悚的盗墓历险的小说,作者在整部书当中时时处处设置悬念的写作手法,使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且其架构比较宏大,想象非常丰富,描写十分生动,剧情也很曲折。《鬼吹灯》不仅充斥着惊悚,神秘,探险,盗墓等元素,还讲述了70年代的中国,以文革为大背景,可谓是反应了一代民风。
书中并没有向读者叙述那种老套路的鬼故事,可以说书中基本就没出现过鬼魂,当然除了胡八一祖父胡国华遇到的那个女鬼之外,而大多是古灵精怪的描写,作者天下霸唱的文笔很是让人欣赏,他把气氛渲染得很诡异,让人觉得只不过是些怪物在作祟没什么新奇的。
全书以三位当代“摸金校尉”(盗墓贼)——“胡八一”和“胖子”还有那个“Shirley杨”为主角,人物个性生动鲜明,描写了他们利用胡八一家祖传的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那些失落在大地上的一处处龙楼宝殿的离奇经历。
作者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实在是让人折服,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塔,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这些种种绝难见到的离奇事物,在书中主角足迹遍布沙漠、雪山、森林、峡谷、急流、草原等等时一一呈现了出来。因此,可以说,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
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可想而知作者的知识面,阅读面得有多么广,也算是作者文化背景的一种显示吧。这倒是可以作为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的一种激励,想想只有知识面广才能或者说有可能“吹得起来”,亦或者说为“吹”提供一种可能性。
鬼吹灯读后感4
依稀还记得当时买到鬼吹灯第一部精绝古城的时候,翻开书页读完第一章,作者的口气让人有种想笑、想一直看下去的冲动,新奇加点儿逗趣,又满足我的猎奇心理,附页的地图也是我一开始超爱这本书的原因。接下去,一个恐怖离奇、充满死亡、暴力、血腥的世界展现在我的面前,各种从未听说过的古怪工具和术语,玄学易经种种神秘的理念,还有摸金校尉的各种规矩对我来说都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力。三个主角胡八一、胖子和shirley杨的对话,动作,像是电影画面般的在我脑海浮现,陪着他们看精绝古城的独眼雕塑,精绝女王棺墓,爬秦岭神树,斗诡异面具虫,在虫谷盗献王墓,去龙陵迷窟历险,上大雪山闯鬼门关…他们失去战友的悲伤、找到财宝的喜悦,仿佛都能感受得到,他们的激情永远让我佩服。鬼吹灯I写完后我爱上了鬼吹灯,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灯迷。
其实我看的玄幻小说并不少,但是头一次这么喜欢一个系列的故事,喜欢盗墓主题的书。之后,我还觉得不过瘾,看了盗墓之王,看了盗墓笔记,但是总觉得和鬼吹灯有点儿差距、随着盗墓笔记越写越多,渐渐被吴邪和小哥这两位主角吸引,小哥的身世之迷直到最后都没有揭晓,感觉写的太大有点儿收不住的感觉。不拿盗墓笔记与鬼吹灯做比较,都很喜欢。
随后,看了鬼吹灯II第一本黄皮子坟、倒退到之前,感觉好幼稚,而且探险也远没有昆仑神宫那么惊险,只是处处透着诡异,停滞了好长一段时间。其实II感觉写的有点儿不像之前的风格,让我颇为失望。不过本着看完的信念,看了南海归墟和怒晴湘西,感觉还是不错的。巫峡棺山是胡八一探险的最后一部,真有点儿舍不得看下去,待看完了再来写个结尾。
鬼吹灯终于是看完了,这本书对我来说有太多的记忆,一直舍不得读完。所有八本读的跨度大概要从2007年到至今了八年了吧。各种惊悚恐怖的探险,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还有因为这本书认识的人,真的很感谢上天让我遇到这本书,感谢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让我体会到也许是我这辈子都感受不到的世界。
到底是因为我爱探险冒险的内心让我这么爱这本书,还是因为这本书而让我喜欢探险类的'各种影视资料,无论是书、电影、电视剧等,到现在都有点儿分不清了。记得在这本书之前是非常爱看玄幻的小说,但是大都是各个作者幻想出的异世,这么有年代感的现实题材小说,那个时候的读完的感觉大概用惊为天人来形容都不为过。
鬼吹灯2最后一部巫峡棺山是点睛之作,比前三部写的都要精彩。印象特别深的包括过燕子桥、神笔画门,棺材山移山和尸仙出世的场面尤为让人印象深刻,还有一路同行的孙教授和老猿也让人觉得诡异异常。结尾还是一贯鬼吹灯的风格,总要有人死才罢休。最后胡八一刀山火海闯过后和miss杨海外逍遥还是很HE的。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鬼吹灯读后感5
今天看完了鬼吹灯的第一部,第二部就不想看了。
精绝古城和云南虫谷写的是最好的,其中云南虫谷的最后阶段最为恐怖,印象最为深刻。
龙岭迷窟感觉着实有点胡扯,昆仑神宫太过压抑,只有其中的恶罗海城写的可以,其余就很一般了
其实看完后也觉得大部分东西都有东拼西凑以及胡扯的成分,毕竟这也只是一个人玩玩才写的。
加上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气韵,使得整体还是相当不错的。
人物性格的塑造还算可以,Shirley杨算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完美女人了,几乎没有看出什么缺点,这一点和 金庸传统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有一段差距。
看后想起来,小说中有相当程度的重复程度,有些东西还有照搬其他文段的嫌疑,在情节设置上。
总是在莫名奇妙的时刻出现一个人影,或者一个像人一样的东西来吓人,通过一段段的分析才弄明白不是人。
算是把读者糊弄了,如果纯粹是消遣的话也是无所谓了,但多了未免有点腻。
小说中有大量的封建迷信的成分,但是如果不把它当真的话也是无所谓,其中的有关风水的内容看得就相当的少
基本略过,也无暇看,当然也是看不懂,所以作者扯了一堆基本也就忘记了。
本以为本书的作者天下霸唱起码也有个4-5十岁的人,并且可能还真有一点这方面的经历,跟着胡八一还真有点恐怖,
但一看作者的本人,才那么28岁。记者采访时还躲躲藏藏,语中含糊,问到关键时要么说忘了,要么说是自己编的。
我觉得这中间肯定有问题,至少不会是那么简单。
艾宝良的音频版的确不错,如果在晚上听的话,真的会很吓人。云南虫谷中有一段都让人睡不着觉了。还好没做噩梦
鬼吹灯读后感6
刚刚看过了《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对这部书的两部作品做了经典点评,指出了写作中的缺点和优点,突然感觉鬼吹灯最终的结局《巫峡棺山》结束以后,好像生活中缺少了探险的冲动,很是失落,却并不惋惜没有作品了,只是却又重新用新的人物去打造他们的惊险世界。
《鬼吹灯》第一部有四本,分为:《鬼吹灯之精绝古城》,《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云南虫谷》,《鬼吹灯之昆仑神宫》。
从去年的时候偶然看到电子书里面点击率最高的《鬼吹灯》,那时候作者还没有写第二部,而是连载的方式,开始看《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时候,感觉很好奇,仿佛作者已经两鬓斑白的笔锋创作了历史背景,深知如作者是80后的话,可能真的是位奇人吧,结果确实80后一代。越看越深入人心,了解了从未知道的风水知识,或许那些都是捏造的,但是却让人深信不疑,有种很想去一起探险的冲动。
每次看过一篇以后,就会期待下面故事的延续,几篇看下来,从历史书中不想去记忆的历史,这里却历历在目,关东军,日寇在东北的地下军.火库,日军用中国人体做试验等等,一切心痛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并正面的去剖析,挖掘,打破传统观念,用故事中的正面人物克服一切困难捣毁读者心中的痛。而且在文章中经常出现一些像“龟”这样的生僻字,却让我狠长了一次识字的能力和历史知识,这个“龟”是读作“QIU”,在文中有个古城域名为此。
文章的内容让我觉得很真的不仅是这些历史遗迹,而且在刻画人物上,也是生动与新鲜的,在鬼吹灯第二部也为四本,分为:《鬼吹灯之一黄皮子坟》,《鬼吹灯之二南海归墟》,《鬼吹灯之三怒晴湘西》,《鬼吹灯之四巫峡棺山》中,感受到科幻大片的力量,如果我是导演,制片,会冲动去用电影的方式刻画,塑造人物,让大家看到中国也有这样的科幻片,甚至比那些机器人还要神秘诡异,因为我们,有历史,有文化,有古墓,有亡灵。文中“僵尸”与“行尸”区别也做了详细说明,很多不知的知识,让我们懂得了世界上并非有鬼魂,却有很多科学难以理解的事情,但是那些却可以用大自然的语言来进行剖析得出结论。例如“诈尸”确实很容易出现的事情,那是因为遇到自然界空气进入或是遇到人体阳气,使得尸体皮肤收紧,阴气减弱,弹跳的作用。
非常喜欢《鬼吹灯》全集的作品,每本书都各有千秋,希望大家去看看,真的是很棒的惊悚小说。
我现在还在继续看着《鬼吹灯2之三怒晴湘西》(有的却叫做湘西尸王),与刻画着的摸金校尉一起探险各大陵墓亡穴的惊险旅程。
鬼吹灯读后感7
在西单图书大厦买了一套四本〈鬼吹灯〉这几日都在手不释卷的研读,每天都到凌晨两三点,今日总算读完。有如下感想,不吐不快。
首先,对作者表示敬意,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真可谓上下五千年,纵横几万里!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随便那方面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我真是对作者的知识面表示由衷的钦佩!!!
其次,情节组织紧凑,虽然书中内容庞杂但作者还是能有条不紊的一一展开,就象带着读者打一个电脑游戏一样层层过关,引人入胜!
但我认为本书也有一些不足,在此提出也是希望看到作者更精彩的作品。
一、主题模糊:全书给我最大的印象是各种惊险情节,各种古怪生物和一些墓穴风水知识,但所有这一切过后的深刻精神主题稍若,这样显得小说思想深度不够,是网络流行小说的通病。
二、缺少重点:书里的内容实在太多太杂,全书分四部其实是四个不同的探险故事,但这四个故事构成基本雷同(只是地点,生物,任务不同)有些重复的感觉,也许去掉些东西可能更精炼。
三、人物描写不够:这是我对全书的最大抱怨,小说太注重惊险的情节过程,但人物之间的关系,感情过于苍白,我认为这真的是另外一条重要线索,侠骨柔情是我们永恒的主题呀!
❸ 8000字玄幻小说读后感
所谓玄幻小说,就是建立在玄想基础上的幻想小说。通常以冒险、战争为主题,与科幻、奇幻、武侠等幻想性质的小说关系密切。
说起玄幻小说,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宜学生读。的确如此,正如开头我所摘抄的我们《品德与社会》书上的一个事例。有许多同学本来学习成绩很好,就因为接触了玄幻小说,从而染上了“瘾”,学习成绩迅速地退步。因此,很多家长们认为,玄幻小说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对于“我们是否该读玄幻小说”,下了反面的观点。
的确,这种玄幻小说很吸引人,尤其是男生们。每一本玄幻小说都有自己的主题,而且,作者总会使用“环环相扣”的写法,吸引我们往下看。这样,就会不断地将我们拉入虎口。通常,看玄幻小说会使我们废寝忘食,甚至达到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境界。
虽然,有很多玄幻小说会影响到我们的学习。但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英国女作家J·K·罗琳执笔的《哈利·波特》也被归为“玄幻小说”一类,但是,仍然有很多家长支持我们看它。玄幻书籍有很多都涉及到了暴力以及很多少儿不宜的不法内容,而且这些书的内容非常荒唐,不切实际。但我们不能说这类书都是荒诞、暴力的。但如何分清我们什么能看,什么不能看呢?我们需要学会抉择。
平时,我们需要花上大量的时间来选择书籍。因为我们不但要选择自己喜欢的,还要选择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读的书。而有的同学,不加抉择就开始翻看,结果便无法收手、陷入其中、无法自拔。等到时候再去阻止,就太难了。也许那时,他们已经染上了瘾,看起玄幻书来更是没完没了。
那么,要如何抉择呢?我们可以在网上多了解一些书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看一看网友们的书评。或者可以问一问身边的亲戚朋友,这些书是否值得一看。再者,可以让老师推荐一些书目,一般老师推荐的书目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总而言之,玄幻书籍不一定全是少儿不宜的,但也不是我们全都能读的。因此,我们需要做出适当的抉择,选择最适合自己读的书。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成为我们的精神财富。
❹ 写 5 篇读后感 400字/篇 (急求)
爱玛:作者:(英)简·奥斯汀。类型:青春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
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小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小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
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小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
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小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嘉莉妹妹:作者:(美)德莱赛。类型:言情哲理。本文作者:愿咸与恒。情节上并没有什么动人心弦,跌宕起伏之处。西方小说中的淡化情节,注重心理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十八岁的嘉莉从乡下来到城市,当过女工,后来跟一位记者同居,再后来又跟一位经理赫斯渥私奔,嘉莉因为偶然的机会登台演出,发掘出了自己表演上的天赋,到结尾时,她已经成为了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过着名利双收的生活。赫斯渥却一步步的沉沦,最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那句赫斯渥的遗言“有什么用呢”,是啊,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没有意义,一切都已失去。如果他没有遇到嘉莉,一切就会改变吗?恐怕未必吧。人生的悲剧往往就在于本身性格上的弱点,而不是命运的安排。
这本书的情节进展很慢,最大的亮点并不是情节本身,而是作者随情节发展穿插进的那些类似警句的箴言,每一句都是意味深长。尽管这可能会让那些爱看情节的读者感到厌烦。此外,对种种世故人情的描写,也非常贴近实际,非常现实,对世态炎凉的描写极其到位,成功的写出了一个乡村女子渴望获得地位的心理。也因此成就了这部伟大的作品不同于其他纯粹描写情爱的作品。
因为涉及到了同居的题材,所以这本书在删节之后才得以出版,甚至还要求书名改成《灵与肉》(真狗血),因为作者的坚持才得以保留原名,但在作者死后的二十多年后,完整版才得以重见天日。
歌剧院幽灵:作者:(法)加斯通·勒鲁。本文作者:愿咸与恒。这是一本恐怖小说,也是一本侦探小说(够长的)。一个长得跟幽灵一样恐怖的男人埃利安,因为相貌始终过着与世隔绝、暗无天日的生活。如果他只是一个像《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的单纯的天真的人倒也罢了。偏偏他又是一个天才,无所不通,他是巴黎歌剧院的总设计师,并在其中留了暗道和密室,他隐居在其中,时而像幽灵一样出现在歌剧院的某个角落……
他爱上了一位在歌剧演出的女星,但是,她早已心有所属(就算不心有所属,她能接受埃利安这样的人吗)。最终埃利安要她作出选择,是和他在一起,还是同归于尽(包括所有歌剧院里的人)。就在所有的读者以为埃利安,这个心理扭曲的人不可能会放过无辜的人的时候,出人意料地,最终埃立安还是放过了她,让她和自己心爱的人长相厮守,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没有人知道这个人的痛苦与无奈。甚至从来就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
相貌丑陋的人就不配拥有爱情,甚至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吗?尽管他绑架了克里斯蒂娜,尽管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害死了克里斯蒂娜的恋人的哥哥,但当他的泪水从面具之下留下来的时候,谁会不动容呢?如果人们多一些同情和理解,这样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呢?即便埃利安拥有天才一样的大脑,他也不过是苏丹的一个工具罢了。每天睡在棺材里面,用鲜血书写乐谱,冷眼旁观一幕幕人间的悲喜剧,也许他的心,早已没有生的希望了吧。
我希望,一个人的很多条件是无法选择的,既然不能改变,社会就不要再有歧视了。
提起埃利安,难免会让人想起同样丑陋的《悲惨世界》中的卡西莫多。然而我认为,他比卡西莫多更为不幸,因为卡西莫多的智力很低下,很多事情他都不懂得,因而也就少了很多伤害。而埃利安呢,他的痛苦就是因为他是天才,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懂得这世上的一切欢乐与痛苦,巴黎歌剧院每天都在上演悲喜剧。而埃利安呢,而参与的权利都没有,因为相貌的问题,他被这个世界遗弃。他最大的渴望不过是像一个正常的人一样,可以拥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幸福而已。
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反正,经典的影片,还有世界四大著名歌剧之一,已经足以说明了一切。
少年维特的烦恼:作者:(德)歌德。类型:像诗一样的言情小说。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哪个少年不钟情?
哪位少女不怀春?
几乎谁都听过这两句诗,但是大概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便是《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开篇词。这个我想是我看过的名著里最短的一部了,大概只有十万字左右。非常精致。一部书信体小说。每一篇,都是一首诗,或者一篇箴言。少年维特,爱上了一位姑娘绿蒂,备受爱情的甜蜜与折磨。在绿蒂另嫁他人(维特最好的朋友)之后,维特又觉得自己与当时虚伪封建的社会不容,最后觉得人生无望。就自杀了。我为维特的死感到惋惜,觉得他是如此的纯洁健康,有一颗无比善良的心。可他偏偏生不逢时,如果他活下去,只能屈服……爱情事业都是失意,于是就绝望了。
因为读者都不能接受维特之死,所以这本书之后出现了很多类似恶搞的作品,比如“少年维特之欢乐”,写维特是假自杀,借此感动了绿蒂,两个人白头偕老(什么玩意儿,一点主题都没有)。
我总觉得,维特并不是死在爱情之上的。维特的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性格,他心地纯良,像一滴水一样干净。这样的人,终究无法融入这个污浊的社会,或许这就是必然吧。
罗亭·贵族之家:作者:(俄)屠格涅夫。类型:言情哲理。本文作者:愿咸与恒。罗亭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青年(其实说青年有点儿装嫩,罗亭已经三十五岁了),本质上是一个好人,但可惜懦弱寡断。一直一事无成。娜塔丽娅是一个大家闺秀,罗亭偶然到她家做客,她对他一见钟情,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可能同意他们结婚,于是,坚强执着、为爱不顾一切的娜塔丽娅,决心要和罗亭私奔。
可是,尽管罗亭赞颂爱,担当一份如此热烈的爱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退缩了。他拒绝了娜塔丽娅,理由是他不能够给她幸福,私奔很简单,逃走就是了。但是,去哪里呢?罗亭没有一份安稳的工作,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与其私奔后抛弃,毁了娜塔丽娅的一生(从理性的角度说,我很赞同罗亭的想法,只有拒绝才是对娜塔丽娅负责,才是对她好),不如现在就放手对大家都好。娜塔丽娅伤心不已,她说罗亭并不爱她,只要他说带她走,她就会跟他走,不惜一切代价,无所畏惧(初恋啊)。连罗亭都不禁钦佩她的勇气,觉得自己配不上她(顺便说一下,娜塔丽娅只有十七岁,罗亭比她岁数的两倍还多)。
他们幽会的事最终还是被娜塔丽娅的母亲发现了,罗亭再也没有见到她。
多年以后,娜塔丽娅已嫁为人妇,过着幸福平静的生活。而罗亭,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宿,不管是事业还是爱情,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罗亭最大的缺点就是他的懦弱和迷茫。让人同情也让人觉得恨铁不成钢。
最终,罗亭找到了值得付出的事业,为了革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❺ 小学生查理九世浮空城读后感400字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篇1)
一看到“查理九世”这个书名,你千万别以为这是一个人的名字哦!“查理九世”可是爷爷送给墨多多的生日礼物。它是一只懂人话的小狗。只要它带上红色的领结,就会模仿出墨多多的声音讲话。这可真是一只奇异的小狗啊。我也好想拥有这么一只叫“查理九世”的狗。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破密的侦探类小说。作者是雷欧幻像。描述了墨多多,虎鲨,尧婷婷,扶幽四人和一只“查理九世”的小狗一起经历的惊心动魄的冒险系列丛书。虽然故事有些恐怖,但我的好奇心抵挡了这本书的恐怖,使我看了下去。
我觉得我应该学习书里面的扶幽,因为扶幽观察力敏锐,动手能力强,而墨多多呢,他对新事物有探索精神,我还应该向“查理”学习,因为它有较强的观察力,还有尧婷婷经常给大家提供一些理论依据。他们从不退缩,奋勇前进,克服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们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DODO”冒险队。“查理”还是冒险队的队长呢。
读到黑雾侏罗纪,我更是被深深吸引。大西洋船王亚瑟遭到了一支披着甲胄的神秘怪鱼的袭击。眼看危在旦夕,小伙伴们搭船潜艇深入大西洋寻找救命血清。却被卷入了黑魆魆的海洞之中。一阵眩晕之后,奇迹发生了!他们来到了”侏罗纪公园“。这真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读着这本既惊险又离奇的科幻书,我仿佛跟随着他们去探索秘境,破解谜题。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弃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篇2)
这个快乐的寒假,我阅读了查理九世这本书,平时,我总是觉得这类书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但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我是错的。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绅士狗”,而就是这条狗在一次又一次的斗智斗勇中,逐渐成为了其他三个孩子心中公认的老大。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破解了一个在大家心里笼罩了几百年的疑团……说起来,他们这只“小小飞虎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因为这本书,我每天都在看,就连睡觉都在想你要不要也看一看。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篇3)
我特别喜欢看一些探险小说,尤其是《查理九世》这本书。查理九世这本书内容虽然是虚构的,但是却有一种不同凡响的魅力,让我越看越想看。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其中一册的情节吧。
我最近看了一本叫《查理九世之鬼公主的嫁衣》,里面的主人公有亚瑟、虎鲨、扶幽、尧婷婷、查理九世、墨多多等。里面的主人公为了寻找密境珍宝而来到了唐人街44号,结果它是一个地下黑市,那里的人戴着各种各样的面具,让人感觉有一种阴森的感觉。主人公们终于破解了唐人街44号密码,进去之后,虎鲨和扶幽各买了一件金丝唐装后,衣服就不知不觉缠了上去,金丝把虎鲨缠得快要死了,正在这时两个戴着河马面具的人把虎鲨和扶幽都给抬走了,鬼公主殷灵又把尧婷婷和墨多多还有查理都给抓走了。幸亏唐晓翼出手相救,他们才平安无事。之后还救出了虎鲨和扶幽,并解开了金丝之迷。
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真正的勇者是绝对不会相信鬼神的传说!
❻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
查理九世读后感范文400字(精选14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查理九世读后感范文400字(精选1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1
最近我看了《查理九世》系列读本,同学都去书店抢购一本书,而我在利客来超市轻而易举的就买到了。后来,我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起来就爱不释手,真的很有感触。现在,就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读后感。
故事中讲的是DODO冒险队在纽克市唐人街44号地下“珍奇服装店”发生的奇遇,如:扶幽利用鱼线投石机机关给冒险队的队员留下他觉得可疑之处,婷婷利用课外书中学到的古罗马数字发现了商场的入口等等;通过书中的故事我发现了一个道理: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在遇到困难时,小伙伴们没有退缩,没有害怕,互相鼓励,所以完成了多次冒险任务。
团队的力量是无法想象的,只要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克服困难,达成目标。随手编了一首小诗,与大家分享一下:
查理九世真好看,读完心中有发现,
人人都有闪光点,团结一心就耀眼。
多多心中善思考,扶幽发明灵光现,
婷婷知识数第一;虎鲨豪爽讲义气。
我辈当学此书理,成长路上共勉励,
彰显个性夺第一,团队合作成功绩!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2
我读了不少的书,有些书一直在陪伴我成长,可我最喜欢书却不是一直陪伴我成长的书,是一本新书。
我的书可多了有《查理九世》、《赛尔号》……我最喜欢的是《查理九世》,买第一本的时候我可是想尽了办法,第一本我是在学校里一个学期一度的新华书店来学校买书的地方里和同学一起买的,第一次看《查理九世》我还是有些害怕的,可到了最后这本书还是“告诉”了我一些人生道理,让我明白了朋友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之后,只有是买书的时候,我会疯狂购买这本书,到现在我已经有了快十本《查理九世》有一些让我学会了坚强不屈,有一些让我明白了朋友的意义;《查理九世》这本书看起来像小孩子看的书,可是你仔细看这本书才会知道这本书里面的知识,看多了,这本书会成为你的朋友,这本书第一次看是很害怕,可看了结尾心里的石头才会放下,这本书人们说的一样恐怖,比如《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这本书是《查理九世》之中最不可怕的,相反还有一些可怜,这本书是让我了解的知识是最多的;朋友可以是你的宠物。
《查理九世》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的人生的道理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3
你一定会觉得,为什么题目上没有直接写明看什么。其实,你一定会觉得奇怪,看了什么,会让你害怕,就由我来告诉你,是一本十分恐怖的小说《查理九世》。
说真的,其实,一开始,我只是觉得这一本书一定也不可怕,可到了后来,我却一直不敢看了
那个的封面一定会吸引你去看它里面的内容,你可能会觉得,一本可怕的封面,会让你去知道,或了解。我也是。倒是,我觉得里面的内容读起来,就像是身临其境,那时,你会感到,你一定会去想看一些搞笑的画面,引开对那本书的注意,不过,我没有那么的去做,我只是慢慢的把这本书看完,这倒说出真相为止。
里面的人物有很多,有可爱有聪明的查理,一定会以为查理是一个人,正好相反,查理是一只狗,你会恍然大悟。呵呵!有强烈好奇心的墨多多,智慧美丽的尧婷婷,有超级留级生虎鲨,他可是非常勇敢的哦!
对哦,还有一个说话怪里怪气的扶幽,他长相也怪里怪气的,让人看起来很变扭。她(他)们几个,是全校所知道的DODO冒险队。他们在队伍里有担任的职务,这还要你自己去发现呢!
最后,我要告诉你,书里的内容很恐怖的哦!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4
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我相信大家都熟悉这个名字吧!对于dodo冒险队的经历,你们应该知道的八九不离十吧!
我悄悄地告诉你一些没看过查理九世的人说:“告诉你们,其实主角墨多多是最傻的,还不是依靠查理小狗来帮助他。说到查理,他是爷爷送给多多十岁的生日礼物,机智伶俐,听说还是有皇室血统!最让人惊奇的是,他能够通过爷爷发明的领结发声器模仿人说话!……”
讲了那么多,是不是很离奇呀?不离奇,没关系,还有更离奇的呢!
在黑贝街中,有一座城堡,半夜会发出婴儿的尖叫声;多多的新班主任,竟是带着面具的巫女;在死亡列车上,有早以死去的人坐在座位上,还可以说话;原先dodo冒险队在大海中航海,结果突然到达了侏罗纪世界……是不是很恐怖,如果你在半夜三更,想起dodo冒险队的探险经历,你会睡不着觉的。
但是,你看了多,你的胆子会大起来,但不会比查理九世的作者——雷欧幻想的想象力大的。
如果你敢在半夜翻动着查理九世,你会发现,一些图片如同惊悚片一般,都快吓的毛都竖起来了。一些读者深有体会吧!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查理九世就是两个字——恐怖。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5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査理九世,内容是:唐晓翼找到了死去的故友最后的密信,信中不仅透露了最后一件秘境珍宝的下落,还讲述了他离开人世前最后一段奇妙的经历,小伙伴们根据线索登上了海龟岛101号亡灵校车,校车上坐满了活死人的骷髅!好不容易逃脱了生命交换威胁,却又堕入更深的恐怖陷阱!
唐晓翼真挺挺地倒下了。被诱惑的人们脑后居然开出了红色的魔花,每隔五百年一次,当岛上海龟开始游动的时候,恶魔将会穿墙而入!岛上所有人都变成只有脑袋的活骷髅!古老的咒语似乎正在一步步被验证!死去的人们真的能回到这个世界吗?吸食人脑的尤加特拉希宇宙树,神奇的密尔智慧之泉,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我读完以后,就感觉自己向一只小鸟,在猎人的空间里,惊恐万分,害怕不已,接下来,我又打开到了人物表,我心情放下许多,看到了大富翁亚瑟,强壮的虎鲨,聪明的晓婷婷,发明家扶幽,绅士小狗查理九世,大侦探墨多多,神秘人物唐晓翼,他们一起冒险,一起向别人说出自己的事情,分享快乐。
我读懂团结友爱人人有,只要有伙伴,你就不会孤独,会高兴,只要你愿意分享自己的快乐,只要团结,就会高兴,不怕困难,因为有伙伴的友情在支持你!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6
暑假到了,为了丰富我的课外阅读,妈妈妈为我准备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有一套《查理九世》深深吸引了我。在《查理九世》这套书中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的研究痴迷的人。每一篇都是特别的精彩,让我痴迷!
书中每一篇都配有彩绘图片谜题,地图复原等益智类游戏,使我更有兴趣去读下去。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的成为了一个冷静的男孩子。书中被称为问题多多的墨多多,爱搞发明的扶幽,勤奋机智的尧婷婷,还有一只拥有贵族血统而又会说话的小狗,——查理九世,他们组成了一只冒险队,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惊险之旅,他们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学习!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去的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今天我们看的只是一个故事,然而在将来我们经历了更多之后,一定会深有感悟!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7
这个快乐的寒假,我阅读了查理九世这本书,平时,我总是觉得这类书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但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我是错的。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绅士狗”,而就是这条狗在一次又一次的斗智斗勇中,逐渐成为了其他三个孩子心中公认的老大。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解开了一个在大家心里笼罩了几百年的疑团……
说起来,他们这只“小小飞虎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因为这本书,我每天都在看,就连睡觉都在想你要不要也看一看。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8
星期六,我在我家里看《查理九世》的第23册——香巴拉,世界的尽头。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查理和墨多多,还有扶幽和唬鲨....,查理是一只狗,它有一个能干的功能,按一下它的蝴蝶结,它就可以学人说话。这本书的主要讲了冒险队正在家里拼黄金地图的时候,突然一封称来自浮空城的信,使DoDo冒险队踏上了一次危险重重的旅途。
他们来到香巴拉后,被“树人”追袭,但是他们利用了光源,来到了穆风照片上的地方。但是一来到这里大家就不能行动了,幸好藏羚羊们把树叶盖在了小伙伴们身上,小伙伴们才能行动。
出于对藏羚羊的信任,小伙伴们来到了布满吃人植物的地方。他们惊奇的发现,原来这些藏羚羊是被克隆过的。
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神的领域,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这只是另一个和鬼影迷踪相关的阴谋的开始,不过,他们都成功的解出了迷题。
这本书告诉了他们,要勇敢,无所畏惧,就能成功。另外要珍惜好自己的生命,即使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都不要放弃,因为爱你的人正在不远处注视着你。
衡量人生值的并不是生命的长度,而是生命的宽度。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9
查理九世其实是一条狗的名字,一开始我是对这个书名感兴趣,所以才买了这本书,但是在读了第一本后,就相中了什么魔咒,一直想往下读,就这样一直读了下去。
《查理九世》每个系列的人物都会慢慢增加,每个人物都有着独特的特点,爱好。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小狗查理,它身上有着墨多多爷爷发明的领结,可以让他说话。他的知识比墨多多他们还要多的多。在书里,他说的话很少,但他一般都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就像我们说的:说的很少做得很好。每一个问题差不多都是他解答出来的。他帮了DODO冒险队很大的忙。让DODO冒险队成了公认的冒险小队。
书中的故事很离奇,有的完全是不会发生的,只是骗小孩的,不过这些骗小孩的故事在你不知道原因的时候确实很可怕的。每个故事都带有悬念,有时你会把好人当作坏蛋,而那些坏蛋你会把它当成好人。我读这本书总结了一个经验,凡是书中说那人是和蔼可亲的.都是坏蛋。比如说圣斯丁学校的新校长,平时总是和蔼可亲,但是到后来你才知道,他是个恐怖的科学家!
人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10
刚放暑假时,妈妈在网上给我订了一套《查理九世》。
文中的主人公:墨多多,虎鲨,娆婷婷,扶幽,查理四人一狗。讲述了:他们一起经历的惊心动魄的冒险。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而这一切的导火索是一只名叫查理九世的“绅士狗”,而就是这条狗在一次又一次的斗智斗勇中,逐渐成为了其他三个孩子心中公认的老大!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破解了一个在大家心里笼罩了几百年的疑团……说起来,他们这只“小小飞虎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吧!很好看哦!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11
在炎炎的夏日,我去朋友家玩,看到他家有本叫《查理九世》的书,我翻开书一看,就被书里的内容吸引了,朋友对我说这本书很好看,是本冒险小说,精彩极了。一回到家我就叫妈妈去买这套书。
过了几天书寄到了,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这套书共有八本,主要讲主人公墨多多是个好奇又贪玩的小孩,老师和同学眼中的“问题多多”,自从一只奇怪的戝狗“查理九世”来到墨多多家,事情就到对劲了,一系列令人惊叫不已的事件发生了:一本扔不掉的“亡灵日记”,一张画满眼睛的藏宝图,一首恐怖的童谣……在神秘事件的共同吸引下,四个各具才能的小伙伴组成秘密少年冒险队!他们克服困难,用自已的智慧化解了个个难关。
故事里面讲到许多恐怖的事情,比如:风雨交加的夜晚,听风声和雨声,还有尖叫声,窗户发出“吱吱吱”的声音,水从屋顶流下来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还有鬼怪、幽灵等。其实,这一些东西都是假的,都是自已想像的,因为风大所以窗户才会有声音,屋顶有声音是屋顶没修好造成的,那些鬼是人假装的。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什么妖魔鬼怪的,那全部都是假的,如果有的话一定是人假造的,所以这本书教育我们,大家要相信科学,不要相信迷信。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12
《查理九世》是一套很有趣的书,每一本书都描写得很精彩。
这套书的主要内容是:墨多多、查理、尧婷婷、虎鲨和扶幽组成的一个团队—DoDo冒险队,每一本书就讲他们的一次冒险经历,他们克服困难,坚持到底,从未失败过。
我喜欢这本书里的人物,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墨多多:被称为“问题多多”,每当遇到危险时,都会有些害怕,但在查理的帮助下总会克服困难。查理:是冒险队的队长,有很多的冒险经验,遇到困难时永不退缩,屈服。姚婷婷是育林小学四年级二班的班长,机智并且有良好的管理能力。虎鲨:原名胡沙,人称“育林小霸王”,战斗力强。扶幽:全家都是警察,有万能百宝箱,是我最喜欢的扶幽。
我也喜欢这套书的环境描写。比如在一个密室里,作者会描写的很逼真,宁静的密室里突然出现一个东西,让正在看这本书的人,吓得心脏砰砰地跳,可却更不想放下这本书了。这就是为什们越来越多的人被这套书吸引的原因吧!
《查理九世》这套书,是我读过最有趣的一套书。不论是人物、情节、主题、环境和语句都很精彩,同时也告诉了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不要退缩,冷静思考才会成功。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13
我特别喜欢看一些探险小说,尤其是《查理九世》这本书。查理九世这本书内容虽然是虚构的,但是却有一种不同凡响的魅力,让我越看越想看。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其中一册的情节吧和读后感。
我最近看了一本叫《查理九世之鬼公主的嫁衣》,里面的主人公有亚瑟、虎鲨、扶幽、尧婷婷、查理九世、墨多多等。里面的主人公为了寻找密境珍宝而来到了唐人街44号,结果它是一个地下黑市,那里的人戴着各种各样的面具,让人感觉有一种阴森的感觉。主人公们终于破解了唐人街44号密码,进去之后,虎鲨和扶幽各买了一件金丝唐装后,衣服就不知不觉缠了上去,金丝把虎鲨缠得快要死了,正在这时两个戴着河马面具的人把虎鲨和扶幽都给抬走了,鬼公主殷灵又把尧婷婷和墨多多还有查理都给抓走了。幸亏唐晓翼出手相救,他们才平安无事。之后还救出了虎鲨和扶幽,并解开了金丝之谜。
我感到勇气是每一个人的,你没了勇气你就战胜不了困难!人只要有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到意想不到的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我感觉里面也带着一种恐怖,越看上去越感到惊险,替他们担忧。
查理九世读后感400字14
这个快乐的寒假,我去席殊书屋让妈妈给我买《查理九世》这一类书,这本书是我同桌推荐给我的,开始我我是看封面很恐怖我才买的。
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乔婷婷,扶幽,虎鲨和查理九世是主角,前3集中墨多多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它的在后面成长成了全能的,他逐渐成为一个冷静的孩子。而他的三个最要好的小伙伴也是这样的,在一起患难与共组成了DODO冒险队,而查理九世则是其他三个孩子心中的公认的老大。多多是最后才认可查理九世的,但他还是叫查理是“外星狗”“疯狗太郎”。他们挖出了两个私自贩卖文物、动物的犯罪团伙,在乌鸦成解开了鸦神勇者之谜,抓住了木乃伊boss……说起来,他们这只dodo冒险队的“战功”还真不少呢!放眼现在,科学的进步加快着人们奔跑的脚步,我们以前古老的千古之谜。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❼ 玄幻小说3000字读后感
大学之后,尤其爱看玄幻小说,开始看鬼吹灯感觉真是一部不错的小说。这本小说紧扣主题 盗墓者的经历全文给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
看完鬼吹灯,产生一点自己的小想法,就写下来了,仅代表个人观点。
看过几部网络小说,包括诛》,鬼吹灯等等。不过说实话,个人不是很喜欢诛仙那种类型,诛仙的文笔确实很不错,对人物情节的刻画也很细腻,对小说整体的把握也很好。不过很关键的一点,诛仙是一个完全架空的世界,而我觉得一个好作品还要能够和现实或历史相结合,这才容易使人在虚实之间找到共鸣点,身临其境到小说中所架构的世界中。鬼吹灯在这点上就写的很不错,将背景放在文革到80年代的时期,对那个时期的人物特定的心理及社会意识形态描写的非常到位,同时将现实中的盗墓器具,方式等各方面与自己的想象相结合,营造出极具现实感的大环境。
其实举凡好的作品,在我印象中都是将作者自己的想象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洪流中。就中国来说,最出名的四大古典名著都是这样。西游记是建立在唐朝玄奘西行的历史事实上;水浒传是建立在宋朝农民起义的基础上;红楼梦虽没明确写出是什么年代,但从作者对书中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的文字描述中,也可以看出是以作者当时的现实社会为基础的;而三国演义就更不用说了。撇开古典文学不说,就现代而言,金庸的武侠小说在这方面也是其中的佼佼者,几乎每一部都能找到历史的大背景,并将想象中的故事与历史中的真实事件相结合,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金庸的封笔作《鹿鼎记》。其实不只是国内,国外的作品有不少在这方面都做的非常出色,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柯南·道尔的作品中所塑造的福尔摩斯就曾被当时的不少人认为是确有其人。
不过就我的感觉而言,现在的网络小说中能够做到文笔流畅,刻画深入的本就稀少,而同时又能现实和历史与想象相结合的更是寥寥无几。毕竟这样的作品需要作者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丰富的学识和生活经验的累积,而在网络环境中的大部分写手都是年轻的业余爱好者,而网络小说大部分属于玄幻一类的特质也决定了与其使作品极力符合历史远比不上自己创造一个世界历史观来的方便。
当然,其实网络小说中还有另外两类特殊的世界背景观的塑造方式能够引起别人的共鸣:
其一是将作者自身创造作品的世界背景观与人们所熟知的已有的出色作品联系起来,这就好比拍好莱坞大片的续集,可以使人很容易与原有的作品产生联想,从而深入到作者作品的世界中去。记得我看过的这种类型的网络小说做得最好的就是梦入神机大大的《佛本是道》,这部网络小说简直可以说是《西游记》和《封神演义》的续集,而且其中还夹杂了作者本身对这两部名著的一些理解,只是作者在对感情描写的处理以及一些细节的刻画上还不是很好。
而另外一种方式则是直接借用网络游戏的模式,这一类网络小说统一都叫做网游小说,运用的世界背景观也和网络游戏如出一辙,这类小说对玩过网络游戏,尤其是大型rpg网络游戏的读者来说是能够引起共鸣的,但同时它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是大部分网游的背景设定其实是很单薄的,这也注定了除了在玩网络游戏的行为模式上能和读者有一定的沟通共鸣点外,其余的方面难有建树,而且看多了这类小说就会发觉几乎每部网游小说的设定几乎都大同小异,缺乏新意,多了就会感到麻木;二是这类作品对那些没有玩过网络游戏的读者而言,吸引力就没那么明显了。
哎,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其实一部小说成功的因素有方方面面,以上只是我个人对小说背景塑造的一些想法而已,搏人一笑,娱人娱己......
神墓给人的感觉就是大和乱,作者写空间和时间到最后让读者分不清过去现在和未来了,情节更显空洞没有活力,好多场面全是作者用直白的文字“喊口号”此中更显示作者词穷的一面。没有功底,反正不是一本好书,没有观赏性。
❽ 读无心法师有感400字
真是持久战啊, 无心法师看了我好长时间。。。。正因如此,我才有种陪着无心从民国初期走到了二十一世纪的感觉。。。整体觉得第一二部最恐怖,第三部最搞笑,第四部最温馨。无心真是讨女人喜欢啊,哪个时代都会有女人爱他,就连我也觉得他很让人怜惜。不过说到女人我看完前三部的时候忽然有种想法,这篇文虽然是BG吧,但是月牙啊赛维啊苏桃啊,不是死了就是分了,总觉得这叫“异性恋是不会有结果的”orz。。。看第一部的时候我看着看着就囧了,发现这是个BG文,然后就很纠结,要不要继续看下去。。。。后来安慰自己说就当灵异玄幻小说看好了,人家鬼吹灯啊盗墓笔记我也看得很欢脱嘛,人家也是BG嘛。。。等等,盗墓算BG吗XDDDD不能算啊~~~~看第一部,怎么说呢,月牙是个讨喜的女人,我虽然不喜BG和女角,但是不烦她,所以看到她死的时候心里小难过了一点,不敢相信她会真的死了,她可是女主啊!!!尼罗大人真的会让女主死吗!!后来我知道了,月牙虽然是女主但只是第一部的女主。。。。orz。。。然后在月牙死后,无心虽然也是拼了老命给她报了仇,但是总觉得无心确实有点冷漠无情的感觉,包括后来赛维去世的时候。。。我就在想,就算他有着无尽的生命,难道就没有一个女人、恋人,能让他在漫长的一辈子里都难以忘怀,并且心如止水,再也不跟新人好吗?当然,这样的话他很可怜。。。。他是不老不死的,如果漫长的永生都用来怀念和守身如玉的话的确挺糟心。。。何况他很喜欢和人亲近,喜欢和人在一起;何况他活了太久,已经不能像年轻人那样痴情万丈了。。。。看完第三部很有点想法,觉得苏桃太不值了。如果我是苏桃,一定不辜负无心的期望,活得红红火火幸幸福福的,照着无心所希望的路子走下去,而不是用一生和他赌气。无心是真心很爱她,而对她放手的时候也是真心很痛苦。。。。要是他知道他心爱的小姑娘苏桃孤单寂寞地过了一生,他会不会难过。。。忽然又想到了顾大人,月牙死了,可顾大人还在,顾大人也是真心把无心当兄弟的,但是无心就那么舍得,那么忍心,远远抛下顾大人走掉了。。。。我知道无心也是很难过但是不得不如此,他难过但是能忍住,他知道长痛不如短痛啊。。。第三部结尾小虐,第四部后面挺虐的,岳绮罗这个渣渣,瞧把我们无心祸害成什么样了。。。。。每次无心被别人不当人看的时候,我都很难过。。。比如马英豪,比如史丹凤,史丹凤就没把无心当人看过,虽然知道她没有恶意,但还是为无心难受。。。他真的是个人,不仅是人,而且还是个英俊善良有才的男人,他只是不老不死,没有呼吸心跳而已。。。然而别人梦寐以求的不老不死却成了他的负担,成了他受苦受罪的由头,可怜的无心啊。无心是个值得爱的好人,所以看他后来被岳绮罗虐得失去人性,被兽性吞噬的时候,就觉得悲哀得不得了。。。。岳绮罗真的差点就毁了他。本来看史高飞是个精神病,我还有点瞧不上他,但是后来觉得,或许在人人都成了精的,严苛残酷的,明察秋毫的二十一世纪,只有在史高飞这种人手里才有无心好过。。。只有史高飞会把无心再度抚养成人,从来不对他提出质疑,从来不怀疑他。史高飞作为无心的爸爸,真是倾注了毫无杂念的父爱,尤其是在最后他找到无心,抱着无心,就算被无心咬也不松手,用自己的人的体温去温暖无心,让他恢复人性,哎呀感动死了~~~~无心还是幸运的,能有史高飞史丹凤这样无私关爱着他的人,被他们带着,重返温暖的人间。。。。。另外我要说一下白琉璃,白琉璃真心太帅了啊啊啊啊啊!!!在第二部白琉璃初登场的时候,脏兮兮毫不起眼,我以为他就是个反派配角,然而他后来跟无心故人相认,哀怨地指责无心“骗子,你这个大骗子”的时候,还挺可爱的~包括番外里他和无心过日子,还有第三部的时候很多呆萌的惊人妙语。无心能有他这样的朋友真是很幸福,尤其是看到白琉璃最后去救无心,给无心报仇的时候,又帅又让人感动啊!!
截取一段原文:
仰起脸面向了前方拐角处的石壁,他静静的望着悬浮于半空中的白色鬼魂。他是水淋淋的,那鬼魂也是水淋淋的,带着生机勃勃的邪气。闭着眼睛抱住了肩膀,他在刺骨的寒意打了个冷战。 那鬼魂很美,像是一轮温柔的明月化成了人形。可是他已经看不出美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只想逃只想躲。 宛如堕入了饿鬼道,他如今最清晰的感觉便是饥渴与恐慌。在水中无声的退却了,闭上眼睛的时候,他倒是感觉对方的气息仿佛存有几丝亲切和熟悉。瘦削的脊梁骨划开水面,他向后一直退到了暗河一边的石壁上。 他想离开,想要沉入水中,鱼一样的迅速溜走,钻进更深更远更黑暗的地方去。可是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留恋让他留在了原地。肩胛骨轻轻磕打磨蹭着粗糙的石头,他怕到了浑身颤抖的地步。鼻尖掠过隐隐的阴风,是那鬼魂向下靠近了他。 他再次睁开了眼睛,看到鬼魂盘腿降落到了水面。将右胳膊肘架在了膝盖上,鬼魂倾斜身体歪着脑袋,从凌乱披散的潮湿长发中向他一笑,然后抬起左手,作势摸他:“无心,你的脸怎么了?你被人扒了皮吗?” 无心姿态僵硬的微微一扭头,仿佛是想要避开对方的触碰。于是那鬼魂又说话了:“无心,你还在记恨我?” 话音落下,他收回右手一拍膝盖,毫无预兆的笑出了声音:“扎西贡布在天亮之前告诉我你在洞里,我从凌晨找到现在,终于找到了你。不要生气啦,无心,你当然比猫头鹰重要。真是有趣,你竟然和一只鸟赌气。哈哈。” 无心终于开了口,声音很轻很哑:“我忘记了你是谁。” 鬼魂收敛了笑容,用蓝眼睛很认真的看了他半晌,末了答道:“我是白琉璃,我来救你,我还会给你报仇。” 无心垂下眼帘,偏过脸面对着墨汁一样漆黑深沉的水面,口中轻声自语:“白琉璃……” 白琉璃又对他伸出了手,他抖得厉害,仿佛是在害冷。白琉璃想给他一点温暖,可惜自己也没有热度,只是一团阴冷的鬼影。苍白的手徒劳的穿过了无心的头脸,他无能为力的叹了口气:“再过几个月,或者几年,等我有了身体,就抱你一下,再吃顿重庆火锅。” 无心定定的看着他,不是很信他,也不是很怕他。身体缓缓沉入水下,他不置可否的藏在了一道石缝之中。 白琉璃很孤独的悬在水上,声音很低的自言自语:“龟儿子,竟然不理老子。”======真是幸好有白琉璃这样的朋友还惦着无心,锲而不舍地找他,为他报仇。。。。。我还想过白琉璃会不会为了无心而跟岳绮罗同归于尽。。。还好最后他没死,还是继续跟着无心鬼混,这样就足够了~~~~~~~我还担忧过怕无心被岳绮罗伤害得从此再也回不去人间,也还好有史家姐弟带他回去了。。。。他还幸福地结了婚。。。。再过几十年好日子吧,无心,忘了以前所受的苦痛,向前看吧。。。。今后活在缤纷多彩的二十一世纪,远离那些黑暗阴冷与血腥,再也不要受苦受伤了。。。对了,在我心里的官配是白琉璃X无心。。。。异性恋就是浮云啊。。。。。
❾ 《幻想大王奇遇记》读后感400字「」
《幻想大王奇遇记》读后感400字「13篇」
导读:读完了《幻想大王奇遇记》——同桌是妖精,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学习或生活上碰到难题时,我们要勇敢面对,并开动脑筋去解决它。以下是由我J.L为您整理推荐的《幻想大王奇遇记》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幻想大王奇遇记》读后感
你做过梦吗?你有过幻想吗?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有趣的书,叫《幻想大王奇遇记》。
看了书名你就会浮想联翩了吧 !那就让你们的大脑跟着我开始运转吧。让这本书带着你们进入你们的内心世界,开始玩转世界一起让梦飞翔吧!
主人公叫"孙小空"外号"幻想大王"。因为他的想象力超级丰富,总是天马行空,喜欢恶作剧,无限发挥他的幻想,所以,同学们喜欢叫他幻想大王。
他还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分别是白谷静和朱聪明。白谷静是一个超爱学习,超遵守学校纪律(个别时候除外),学过武术,是一个机智聪慧的小女孩。朱聪明是一个圆头圆脑的小胖子,戴着深度近视镜,智商高达二百五十。
还有一名同学叫皮挺外号"皮大王",因为他经常做恶作剧,也很调皮。他是引出后面全文的关键人物。
孙小空听同学说城里新开了一家5D魔幻电影院,他偷偷躲过妈 妈的监视,利用课外课时间去电影院,电影院有一百多层楼,几千个屋子,每一间都是相同的布置,只有门牌号不一样。神奇的是每一间播放的是同一部电影,每个观影者看到的却都不一样,有人看到的是喜剧片,有人看到的是恐怖片,还有人看到的是动画片。那就要看你脑袋里想的是什么,如果是善良的就是美好的,如果是邪恶的就是恐怖的。
孙小空在一个房间里看见了皮挺,忽然之间他被吸进电影院的屏幕里,随后所有同学都忘记了皮大王的存在。魔幻电影院也不在魔幻,变成可怕的存在。孙小空不想让更多的人被吸进去,于是,他下定决心要解开这个谜团。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也进入书中,进入我自己的梦境,随着我的幻想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接着被外星人追赶,这真是一本好书。我相信你也会深陷其中的,快来看吧!
篇二: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我喜欢看书,更喜欢看科幻类图书,今年的寒假必读书目里正好有这本叫做《幻想大王奇遇记》的书,我这个幻想大王怎能错过和书中的"幻想大王"切磋的机会呢?我一头扎进了这本书里,和书中的主人公们神游去了......
这本书里的"幻想大王"叫孙小空,他平时就爱胡思乱想,这不,一连串的不可思议的事情都让他碰上了。上学途中,他乘坐的公交车忽然飞了起来;操场上出现了怪兽的脚印;他的好朋友朱聪明在卫生间撞见了个小绿人;上音乐课的时候,教室里还闹起了鬼......更奇怪的是这一切只有孙小空自己能看到,因此他的老师、同学甚至爸爸妈 妈都把他当成了怪物,认为这孩子肯定着魔了。
还好,孙小空有两个死党——朱聪明和白谷静,他们决定去学校的没人敢去钟楼把一切弄个水落石出。果然,孙小空发现了被聪明看到过的那个小绿人,原来他是守护"超时空密保"的守护神,被叛变的同伴袭击后,丢失了"超时空密保",只有具有超能力的孙小空能帮助他找回密保。
当然,最终孙小空和同伴们不负众望,找回了"密保",拯救了地球。他们回到了现实世界,那一切不平凡的经历让他们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的真是引人入胜,我这个"幻想大王"也自叹不如啊!跟随着惊险刺激的情节,我一会替孙小空紧张地屏住呼吸,一会又替孙小空伤心难过,最后在孙小空取得胜利时,我兴奋地一跃而起......我和孙小空一起在这没有声音的幻想世界里完成了奇妙之旅。真希望作者杨鹏叔叔给我们这些"小鹏友"多带来些好的作品,让我们插上想象的翅膀,飞向梦想的天空!
篇三:读《颠倒的世界》有感
《颠倒的世界》是铅笔头和小铁皮历险记系列之一,它是一部科幻小说,是俄国作家瓦列金·波斯特尼科夫写的。它的内容非常非常精彩,我爱不释手。
它讲述了铅笔头一队人乘坐“雷霆号”太空飞船到了火星,被吸到火星内部的城市去了。这里和地球一样,只是所有的东西都是颠倒的:跑步最慢的破世界纪录;废石头是雕像;考试0分是优秀学生;清洁工不是扫垃圾,而是扔垃圾在路面上;灭绝的恐龙竟然在火星上……多么奇怪啊!!!多么令我们惊奇呀!!!真好玩呀!
读了这篇文章,我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如果真的有这样奇怪的世界,那我一定要去看看。但是,我会有点儿病怏怏的(因为他们以死昆虫为食)。
哈哈哈!哈哈哈!如果我有飞船,我一定要把中国学习最差的学生们送过去,让他们在“颠倒的世界”当“优秀学生”;把科学家们送到火星上,观察恐龙;把想不劳而获的“懒人”们送到火星去,让他们直接在睡觉中获得第一吧,呵呵……
《颠倒的世界》真的很好看!我推荐《颠倒的世界》!有空你们可以去读读哦!
篇四: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幻想大王奇遇记》是一本科幻小说,主要讲了星梦、孙小空、白谷静、朱聪明等人的冒险故事。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教室的黑板变成了大屏幕,课桌椅变成了各种操作台,整个教室化作一艘高科技宇宙战舰,驶向茫茫太空,在宇宙遨游,同外星侵略者作战……孙小空的新同桌居然是被毁灭的星球的幸存者,是她将教室秘密改为了宇宙战舰,并训练孙小空和他的同学们,最后打败了侵略者,保卫了地球。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孙小空聪明机灵,活泼调皮,喜欢恶作剧,想像力丰富,富有正义感,被大家称为“幻想大王”。经常碰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而且他还有很强的指挥能力,是他指挥同学们打败了外星侵略者的。
这里人物的名称和西游记里的人物名称非常相近,这也是吸引我看这本书最重要的原因。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像孙小空这样的人,我们班就有一个,他叫作李萱,也是一个活泼、聪明而又调皮的小男孩儿,他可是我们班的数学天才。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做一道题,不一会儿,李萱就做完了,而且答案连老师也没想到,怎么样?是不是非常的聪明呢?
这本书科幻、有趣,我以后还想读!
篇五: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关于幻想类的小说啦,这不,今天我正好看了看《幻想大王奇遇记》这本书,心想:“我这个幻想大王怎能错过与小说中的”幻想大王“切磋切磋的机会呢!”于是,我翻开书,一头扎进书中,和书中的主人公们一起冒险去了!
这本书的“幻想大王”叫孙小空,聪明机灵、活泼好动,想象力丰富,还富有正义感。这不,一连串的不可思议的事情都让他碰上了:班上来了个插班生,面容精致得如同美丽天使,还精通三十多个国家的语言,会弹钢琴、书法、美术……简直就是天才中的天才,可她害怕太阳光,上物理课看到被解剖的青蛙居然兴奋地长出了两颗长牙。经过一番调查后,孙小空发现她住在一个废气的“鬼屋”里,后来,才知道她是吸血鬼,最后,孙小空将她变回了人类。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这篇小说有着一双隐形的翅膀,主人公孙小空的机智善良和正义感令我难以忘怀,他让我知道了一定要大公无私的帮助他人,还要机智的击败邪恶的人。
篇六: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在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无意中看到了这本书,很喜欢,就叫爸爸妈妈买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坚强又勇敢的白小精;一个是想象力丰富又聪明的孙小空。在书中,孙小空用丰富的想象力和聪明才智和勇敢坚强的白小精一起,战胜了邪恶的九头魔龙和哇塞魔王。
读完了《幻想大王奇遇记》——同桌是妖精,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学习或生活上碰到难题时,我们要勇敢面对,并开动脑筋去解决它。
我发现我有两个缺点:就是不敢自己一个人睡觉,和动不动就哭鼻子。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对爸爸妈妈说:“从今天起我自己一个人睡觉,改掉动不动就哭鼻子的毛病。
做一个像孙小空和白小精一样聪明勇敢的孩子”。爸爸妈妈直说这本书买的真值。妈妈说她相信我一定能成为一个勇敢坚强的好孩子。我开心极了,爸爸妈妈就看我的行动吧!
篇七: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电视上天天放着暑假必放剧《幻想大王奇遇记》,我都看过好多次了。妈妈拿了一本《同桌是妖精》的书给我,真是让我眼前一亮,哈哈,学校里难不成也有白骨精嘛!我兴致勃勃的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普通的上课日,各方面不突出,唯独想像力特别丰富的孙小空同学与新来的女同学白小精成为了同桌。但没高兴多久,奇怪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比如白骨精变成了骷髅,死人的骨头突然复活等等。在孙小空的万般怀疑下,白小精终于承认自已是白骨精家族的公主,并与孙小空借助想像力一起打败了统治白骨家族的哇噻大魔王。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要有想像力,生活才会处处充满生气和乐趣。我们要充满勇气,在困难面前不被吓倒,冷静、积极的想出办法解决它。
智慧是通过阅读和学习产生的',认真的学习和听讲,是捅有智慧最捷径的一条路。有一颗善良的心,你的世界才会变的更美,花儿会更香,朋友会更可爱,所有的事情会更美好。
篇八: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这本书非常好,让人看完还想看,像是在做梦一样。
我很喜欢里面人物和情景,人物有聪明机灵、活泼调皮的孙小空,超爱学习的小美女白谷静,圆头圆脑的小胖子朱聪明,不知是敌是友的神秘姑娘绿儿和正义,善良有责任感的怪马博士。
书中的大概是这样的,城里新开了家电影院。神奇的是,明明播放的是同一部电影,每一个观影者看到的都不一样,有人看到的是喜剧片,有人看到的是恐怖片……孙小空好奇地跑去电影院一探究竟,却眼睁睁看着同学“皮大王”被吸进了影院屏幕里。
随后,孙小空发现所有同学都忘了皮大王的存在,魔幻电影也不再魔幻,于是孙小空下决心要解开这个诡异的谜团。
多么好的一本书呀!如果,再往下看你会对下面的事情,又好奇、又紧张、又害怕。快买一本吧!可以继续往下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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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幻想大王奇遇记》魔幻电影院。里面的故事真是让我回味无穷。
故事里的主人叫:孙小空,孙小空无意当中听说有5D电影,但是他只知道有3D,4D电影,却听说过5D电影,所以他非常好奇,想去看看。第二天,孙小空逃课来客来到电影院看5D电影,他进去后不一会屏幕变成一个黑洞要把他吸进去,吓得她不知所措,正在这危急的时刻,有一个小女孩抓住她的手,孙小空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大叫起来,忽然小女孩又变成绿皮怪,拼命地把孙小空救了出来,然后小女孩还送给他了一个精致的小手镯。
回到家孙小空和爸爸讲了这个故事,爸爸说他别瞎想,可孙小空不死心,把小女孩送给他的手镯让爸爸看看。爸爸却说那是地摊货,小时候买过一堆呢!孙小空无语了,回到房间上网查资料想找到答案。结果5D电影根本没有被吸进去,网上给的都是好评。孙小空躺在床上想的都是这件事,一会就睡着了,梦见很多绿皮怪追着他,他跑到山上一不小心就掉了下去……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里始终不能平静,这本书的作者:幻想大王杨鹏。头脑太丰富了,我看过他的很多书,比如《千千向》《救援三剑客》等,他写一本书,不但有幻想而且故事里都有舍己为人的精神,这本书里的小女孩就是一个大胆,勇敢,遇事一点也不退缩的精神。他们这些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要多看看这类的书,也能使我的大脑更发达更丰富。
篇十: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阳光温暖的下午,我翻开了《幻想大王奇遇记——教室宇宙战舰》这本书,这是我一直向往的书籍,带着对整本书的好奇,我进入了一个书中的世界——
孙小空、朱聪明、白谷静和神秘转学生星梦是学校中不平常的四个学生。出于对星梦的好奇,经过跟踪星梦,继而发现一些奇怪的事情,孙小空三人知道了星梦是外星人,也得知她的星球被邪恶的潘多拉加德隆破坏,仅凭她一个人的力量,怎能与邪恶的潘多拉加德隆抵抗?于是决心要帮星梦复仇的故事。
经过辛苦的训练,孙小空三人终于能驾驶星梦用笔变成的教室宇宙战舰了。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孙小空了解了敌人的弱点是在翻多拉加德隆的眉心的脑硅晶体。于是星梦把全校的所有教室全部变为宇宙战舰,并且全校师生以打败敌人。为了保卫自己的星球,在一次次的与敌人的较量中,星梦与朋友们勇猛作战,有大部分敌人相继战败。
为了彻底的结束战斗,斩草除根,星梦不怕灰飞烟灭的危险,驾驶一架宇宙战舰与最后的敌人一起冲向太阳……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得心中产生一股崇拜之情,星梦为了正义,为了保卫家园,不惜一切代价与敌人顽强斗争,奋勇抵抗,牺牲自己实在是令人敬佩。敢于与困难与邪恶势力周旋,遇到挫折和失败,也会坚强地站起来继续战斗直到胜利曙光的光临。困难,并不可怕,可怕是害怕困难,只要有勇气战胜困难,成功就指日可待!
篇十一: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同学们,你们喜欢幻想吗?想象力丰富吗?如果你还要增长想象力的话,那就快去读读杨鹏写的《幻想大王奇遇记》吧!
近期我也读了一本《幻想大王奇遇记》是第三册超时空大战,在这里我想说一下,《幻想大王奇遇记》的主人公名字叫做孙小空,是个幻想大王,还有两个死党:朱聪明和白谷静。介绍完了人物,我该讲讲主要内容了:
上学途中,孙小空乘坐的公交车忽然飞了起来,UFO浮现在天空中。接下来的这一天怪事不断:操场上出现一个巨大的脚印,朱聪明在卫生间里撞见小绿人,音乐教室闹鬼……孙小空在神秘声音的召唤下,和白谷静,朱聪明这两个死党进入学校钟楼,揭开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并获知外星人即将进攻地球。
主要内容介绍完了,下面我就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是心惊胆战的,因为有时候战斗太激烈,我怕他们三个小学生应付不了死亡。但最后我一颗吊着的心是放下来了,因为孙小空他们最后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渡过了难关,他们的生命也保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还有一个感受,就是杨鹏叔叔写得书太好看,太真实,太生动了。我看了仿佛身临其境,不过这种感受也不是太好,因为杨鹏叔叔写得故事,实在是太吓人了。
篇十二: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暑假的星期六,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幻想大王奇遇记——同桌是妖精》的书,我看了就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新转来的美女同学,非常漂亮、性格古灵精怪、是个天才的白小精和聪明机灵、活泼调皮、喜欢恶作剧、想象力丰富的孙小空这两个重要人物。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都被他们克服了,我读过了这本书其中一篇《想象力的力量》,书中描写了,白小精说:“精灵世界曾经是个美丽的世界天蓝的像水晶,有许多动物在跑着飞翔。自从哇塞魔王来了以后,我们的世界就没有阳光、水。”
后来,孙小空通过想象力把哇塞魔王收到了镇妖塔,再后来又被骷髅人追杀,也被克服了,最后,白小精不能送孙小空回地球,让孙小空想象有一双翅膀飞到红月亮的缝隙里,从而孙小空回到了地球。孙小空回到了地球后觉得白小精是他永远的朋友,又想起了以前古怪的事,觉得是梦还是幻觉。展开独特的幻想写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看起来十分惊险有趣。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遇到问题要自己来克服和解决。
篇十三:读《幻想大王奇遇记》有感
这本书写的真是十分好,因为书里让我看到了一些不可能做到的事,真是太棒了!看完了这么有意思的书,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人公吧!
作者就是幻想大王杨鹏,杨鹏就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的作家,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中国作协会员,北京作协理事,出版作品有100多部计1000 多万字。主要作品有系列童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校园三剑客》等,影视作品有《新黑猫警长》、《快乐星球》等,动画片《少年狄仁杰》、《千千问》等。曾获得中宣部“五一工程”奖,国家国书奖、中国图书奖等。
这本书的主人是孙晓空,他聪明机灵,活泼调皮,喜欢严作剧想象力丰富,富有正义感,被大家称为“幻想大王”经常碰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影儿是只有孙晓空能看见的少女,他是外太空的具有高度文明的梵特西星球具有探听思维科技在他眼中都是小儿科。
我要是这样的人多好啊!都不用上学,写作业了,但考试还能考高分,那可太好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惜这是现实做不到的,哎!要是有这样的人,我不会像孙晓空那样对待他的。
❿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范文10篇
小说《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那阅读了《雾都孤儿》这一本书之后你会有什么感想呢?那么关于《雾都孤儿》 读后感 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 范文 10篇_读《雾都孤儿》有感4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一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 文章 。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二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
奥利弗是这个 故事 的主人公,他是一名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长大,有一次,因为要多吃一点,被干事们认为这孩子以后要上绞刑架,驱出了济贫院。给一个棺材店当学徒,后来因为忍受不住压迫,来到了雾都伦敦。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小偷,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他第一次知道他们是小偷时,两个小偷跑走了,奥利弗也就被认为是小偷,幸好,后来有人作证,才躲过一劫。他被一位老绅士收养下来,后来他去送书路上,又被贼找上来。又后来在一次盗窃中,遇到了他的亲姨妈,他也终于安定下来,可女扒手南希,却道出了奥利弗的身世。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奥利弗善有善报,而恶人们也有恶报。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他们的心都是善良的的。南希的心中始终保持了一片纯洁的天地。在奥利弗第二次进贼窝时她向费金请求不要让奥利弗成为盗贼。而自己将奥利弗的身世告诉了罗斯小姐。他们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也不能使他们堕落,显示出他们出淤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例如,奥利弗第二次入贼窝时,坚持要把书送到书店去。
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心,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三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著——《雾都孤儿》。
这本名著讲得是: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当我读到小奥立弗刚生下来就没了父母成了孤儿时,我非常同情奥立弗,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爸爸的疼爱,有妈妈的关心,但有时我总觉得不满足。现在想想我是幸运、幸福的。
当我读到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整天吃不饱穿不暖,忍受着非人的待遇,我的眼睛湿润了,奥立弗真是太可怜了!哪像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小公主”“小皇帝”一样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下,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四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他有着和雾都孤儿费利奥·特维斯特一样的生活、一样的困难、一样的艰苦。
故事讲的是一个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从出生到离开生活了9年之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使奥利佛忍受不住煎熬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他虽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同行”发现又被迫回到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佛,不顾费根的监视,向布莱罗报信。但可惜的是南茜最终还是被比尔杀害。最终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奥利佛是个勇敢的孩子,他在困难面不但前没有低头,反而更坚强了更勇敢了,从小受苦的他,当了棺材店的助手(没吃过一顿饱饭,一顿饱覚)、小偷(进过警察局)……虽然在中途被好心人收养,但还是在送书的时候被“同行”发现,虽经过这些困难,但奥利佛从没放弃过,一直努力着,不象困难低头,自个走自个的路,他曾经挨过饿、讨过饭、做过小偷,但这都是他坚强的表现、勇敢的象征,他虽不是武侠、超人或明星,但却给人一种崇拜的感觉,让我忘不了他。
他勇敢到我们无法想象,但只要一幸福就能幸福的五体投地,他经历了我们想也想不到的苦和幸福,他是个“英雄”!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五
小说《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生在济贫院里,是个不知有父的非婚生子。他出生后他的母亲便去世了。奥利弗在济贫院里长大,从9岁开始,就从事劳动,并且终日忍受结的煎熬。后来并遣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在那里,奥利弗又被老板娘、仆人、年长的学徒欺凌,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选择逃亡到伦敦,还未到达伦敦街区,就被盗窃集团头儿费金教唆行窃。两次偷窃中,失主分别是他父亲的好友及一马,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一次次被抓回去。最后,奥利弗被第一次偷得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奥利弗,因为他虽然生活在平穷艰难的生活中,时常被人欺负、迫害,但他从不向命运低头,勇敢地面对生活,勇敢面对苦难,想尽办法逃离棺材铺,用计谋躲避了恐怖的贼窝,用自己的勇敢、智慧,联合老绅士一起把费金送上绞刑台,拿回那份属于自己的财产。
于奥利弗相比,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美满,我们一出生就被父母宠爱着,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我们还常常抱怨,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缺少意志力。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遇到困难不要惧怕,勇敢地面对,敢于与恶势力对抗。做人要有爱心,乐于助人,宽容待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六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_ 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七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_ ,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_ 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应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八
初次接触到《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书中主人公多舛的命运及那些居心叵测的人、那个丑恶的社会,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他一出生,母亲就撒手人寰,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历尽无数辛酸,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在善良的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奥利弗的精神所感动、所钦佩。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在贼窟的那段经历。可怜的奥利弗本来就已经承受着没有亲人的痛苦,瘦小的他却有着一颗坚强的心。他被迫被训练偷窃,却坚持不偷窃他人的财物。他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一个仅10岁的孩童,拥有正义、勇敢、坚毅!他宁愿在街头流落,受尽旁人的冷眼去乞讨,也不愿去失窃他人的劳动果实。虽然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但内心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不得不为奥利弗坚强不屈的精神肃然起敬。
与奥利弗那时的生活的困苦相比,现在的我过的是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如今,奥利弗的动荡、困苦的年代已不复存在。可我们知道,世界上还依然有很多的孩子在经受着战乱的伤害,饱受着饥荒的痛苦,怎能漠视这一切?我们应该尽已所能的去帮助那些生活悲苦的人们。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九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故事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小说《雾都孤儿》。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 教育 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有几次被故事情节深深的感动,这不仅是因为奥立弗的悲惨遭遇牵动了我的心,更是因为他拥有善良的本性,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他虽然在黑暗的社会里饱尝了人世间的艰苦,但是这些并没有给自己美好的心灵蒙上半点尘埃。
这本小说热情讴歌人们的正直、善良,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一些阴暗和丑陋的一面。整本小说充满了爱的力量。
与奥立弗相比,我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与疼爱,衣食无忧。有慈爱的老师和亲密的伙伴。但有时还不满足,遇到困难就退缩。读了奥立弗的故事,使我懂得了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刻苦努力地学习,长大以后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十
这次的 作文 是写外国名著的读后感,我刚好看了雾都孤儿,对于里面的事情,我真的很感动。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叫奥利弗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于济贫院,刚出生不久,_ 妈就去世了,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他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_ ,他被当作一个物品似的,被人抛来抛去的,送来送去,但是他并没有想_ ,而是坚强的,勇敢的活了下来,有一次,他误入了强盗公司,小偷们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他不愿意作小偷,就逃了出来,这集的他才10岁,他宁愿逃出,也不愿意做一名小偷,他是一个多么正义的孩子呀,面对生死关头,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正义,他的正义和勇敢,恐怕我们谁也比不上他,他一个人经历着这么多的折磨,这么多的这么巨大的痛苦,但他还是坚持的追求美好的生活,他的生活那么苦,那么我们这些生活在蜜罐里的人抐?我们总是不满足,总是在抱怨,可是他没有来抱怨,我们有父母在,有健健康康的父母,但是我还一天跟我的爸妈吵架,有些失去双亲的人,就连跟自己的爸妈说一句话的机会还没有,我想我应该好好反省下自己…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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