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抄网络小说
⑴ 关于网络小说抄袭,剽窃的问题
首先,事实上即使你抄袭的话也是没人管的,最多招人骂但是你个人基本上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那么严格的要求原创,只要最主干的内容是自己写的就没问题,不需要太过局限。
只要你自己创作的东西光芒万丈,就会掩盖你借鉴(严酷点说抄袭)其他作品的瑕疵,一本书最核心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自己原创的东西,如果你的初衷是把各大经典作品窜烧一遍,即使你衔接的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局限于是否抄袭还是你对自己没有信心,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就是猫腻写的《间客》(恕我看的小说还不够多,加起来TXT格式的也就250M左右),看一下他在《间客》最后写的后记
以下摘自猫腻的后记:
一:间客是一本个人英雄主义武侠小说。
两年前的那一天,开始写间客的时候,我就向大家说明,这会是一个无数旧酒瓶灌着新酒的故事,情节会老套。
我确实就这样写的:许乐逃离东林,在图书馆里遇邰家太子爷,不明身份相识,吃喝玩乐,是鹿鼎记。一个帝国人成为联邦英雄,然后身份被揭穿,是天龙八部。这个故事还有很多我们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里常用的桥段。
不是懒得想新桥段,而是因为间客这个故事是要写与一般人不同的东林石头许乐,那么我想让他在这种经典或者说被无数人用滥了的局面面前做也不一样的选择,从而更加清晰一些。
韦小宝遇康熙后,无论那份少年情谊还在不在,但总之是一主一奴才了,因为康熙是值得抱的大腿,利用、依靠、重视,很多故事里的类似互动,往往都是如此,男主角起先会借势,然后起势再以势压人,冲天而成一龙。
许乐却不会这么干,邰之源是什么样的身份,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小西瓜是什么来历,同样不会影响到他,对他来说,这两个只是瘦弱幼小需要被他保护的朋友,从未想过刻意去抱大腿或细腿,不仰视也不俯视,管你丫是谁,咱们就是朋友,那么便一直就是朋友下去,关系异常简单而直接。
家国冲突那个桥段也是如此,英雄好汉大丈夫如乔峰在变成萧峰之后的那段rì子里还是会惘然无助无措悲愤苦恼直到最后摔破罐子般的狠厉完成自我身份认知,却最终夹在两团yīn云之间不知如何自持折了羽箭戳入壮阔胸膛碧血洗了潜意识里的原罪。
许乐不会这么干,也没有这么干。
如老鼠般穿行于首都街巷间,被人人皆曰可杀时,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爽到哪里去,但面临指责时他却极少会愤怒,悲愤情绪也少有,所以很难走进悲剧英雄那条末路,因为他很坚定且清晰地知道,这些事情和他没有关系。
他以前是联邦人,那么就杀帝国人,后来变成帝国人,那自然要多考虑帝国人的利益,立场的转变不是他所能控制,而是他人安排,那么他凭什么因此而背负上道德上的负罪感?
我主观意识上没有犯错,那么我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后果,这是一种极端自我,极端强大,可以说极端自私却又非常令人惊叹的jīng神强度,只有臭且硬的石头才能为之。
间客就是本武侠小说,写了太多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如果没有如此强悍的jīng神世界做为支撑,谁都不可能做到这些,施清海不行,杜少卿不行,许乐也不行。
所谓武侠就是以武道达成自己所认为的侠义之行,所谓英雄就是坚定认为自己所做是正确的,然后不顾面前有怎样的艰难险阻,怎样的鲜血淋漓,都会无比坚定地走下去。
洪七公敢在华山上吼那两句,郭靖敢挥着大巴掌四处扇去,楚留香摸摸鼻子说自己不杀人,王小石把石头扔向那顶轿子时,想必他们的脑海里都充满了这种自信或自我陶醉。
……
PS:不知道这样随便摘录猫腻大叔的话会不会惹他生气,有一点点惶恐。。。
⑵ 如何去认定网络小说属于抄袭
法律分析: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判定抄袭有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⑶ 小说怎样才算抄袭呢请给个标准,要确定答案。
判断小说是否抄袭,主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将他人作品的整体或部分占为己有。
抄袭他人网络作品时往往会有两种抄袭手段,一种是抄袭作品的整体,这种被认为是最低劣的抄袭手段,属于比较好辨认的一种侵权行为;另一种则是抄袭他人作品的一部分,然后加入个人思维,进行修改和删除,这种是比较高级的抄袭方式,实践中比较难以界定。
(2)以所有权的名义对外公布。
抄袭他人的网络小说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我国规定需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即网络小说抄袭者必须在抄袭后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公布构成了侵权,对著作权人造成了影响。
网络小说,这类作品多为虚构,独创性强。司法实践中,当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抄袭是高级抄袭,改头换面的抄袭,或者被指控抄袭作品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述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得多。
如果你是长期写小说的作者,那我建议还是和第三方版权服务平台合作,比如鲸版权、维权骑士等,维权骑士的原创检测工具可以检测文章原创度,比自己去一一对比作调色板,要方便的多。
⑷ 《锦绣未央》作者怎样抄200多本小说原来这么简单
最近,几部热播剧原著小说都被爆存在疯狂抄袭问题,《锦绣未央》甚至被爆抄了200多本小说,令人瞠目结舌。一个人怎么能抄那么多书?怎么抄到265万字?不知道的肯定觉得很难,其实很轻松的,2分钟就能学会,看到后面你就懂了。
我们先来看看抄袭有多疯狂。最近杨幂和赵又廷主演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小说2年前就被爆抄袭《桃花债》,看网友制作的专门用于鉴定抄袭的调色盘,同颜色标出的就是涉嫌抄袭部分▼
调色盘还很长,这只是冰山一角。网友还罗列了《三生三世》涉嫌抄袭的近百个点,简直就是照搬别人的小说▼
像《三生三世》这样抄1本小说不难,大不了就多读几遍。而《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庶女有毒》抄了200多本网络小说,后来还改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版▼
2013年3月,《庶女有毒》刚在网上发表就成了热文,排名和打赏均名列前茅。立马有网友爆料它涉嫌严重抄袭▼
目前为止,已经鉴定出该小说除第9章不是抄袭以外,其它章节基本靠搬运拼凑而成。
抄袭跟借鉴之间是很难界定的,周静看了网友们各种举证之后,发声明承认自己“借鉴太多”,还打苦情牌说自己“写到晕倒进医院为止”▼
看来抄书也很辛苦的。
靠“抄书”成名的周静后来转行当编剧,拜于正为师。于正让她写《美人制造》后两集的剧本,后来被发现又严重抄袭周浩晖的《邪恶催眠师》。周浩晖在微博说要告于正,周静立马联系周浩晖求放过▼
周浩晖不为所动,第二天周静立马发微博不认账,说根本没看过《邪恶催眠师》,创作灵感来源于美剧。
周浩晖只好在微博公布了跟周静沟通的电话录音▼
遗憾的是,周浩晖告于正案,因种种原因最后败诉了。
之前他的《宫锁连城》上映后,就被网友质疑抄袭了。他却完全无所谓,还很嚣张地说:“什么时候有人告于正抄袭了?从来没有吧?”▼
不仅抄袭还这么嚣张,围观群众都看不下去了。后来,琼瑶真告了于正并胜诉了,他被判停止传播《宫锁连城》,并赔偿500万▼
抄袭者确实赔了钱,但于正和小四至今都没道歉过。
其实涉嫌抄袭的IP剧还很多,就不一一举例了。
抄袭为什么那么泛滥呢?
首先,非常赚钱。比如像小四、周静这样的,不仅抄,而且还抄得比原著还好,作品也比原著畅销。一部畅销的小说,故事上肯定是十分吸引人的,而且有粉丝基础,马上就会有人来买版权,然后将它改编成电视剧、电影、游戏、漫画等。
作家少则赚几百万,多则几千万。很多网络作家就是靠版权费登上作家富豪榜的▼
此外,作品刊登在网站、出版销售都能赚不少钱。
其次,抄袭的门槛非常低。如今科技发达了,抄袭再也不用像小学生抄作业那么辛苦,网上多的是现成的素材,“作家”只需要查找+复制+粘贴,然后稍微改一改就行。
《锦绣未央》是怎么抄了200多本网络小说的余租呢?因为早就有神人开发出了写(抄)小说神器,保你一夜就变小说家,言情、玄幻、科幻等类型样样精通。在某宝上就有卖,看介绍八先生真被吓出了冷汗▼
这种软件用起来也很简单,想写什么,只要在素材库里找一下,马上就有几百个“借鉴素材”可用,爱抄哪个抄哪个。这些素材分类非常系统科学,大分类如:打斗技能、外貌、心理、场景;小分类细到鼻子、耳朵、头发、睫毛……▼
也不用自己苦苦寻找,输入关键词就可以找到素材,知道为啥那些网络小说动不动就几百万字了吧?
有这样的神器在手,简直就可以把竖轿兆抄书速度提高上百倍。
这么厉害的工具,得很贵吧?并没有!
不要999,不要99,只要12.80元。你没有看错,也没有听错,真的只要12.80…▼
抠图技术发达了,于是就有了《孤芳不自赏》;抄袭技术发达了,于是就有了《锦绣未央》,八先生不禁想起了路遥创作《平凡的世界》的经历:
为了寻找素材,他去一个与世隔绝的矿山生活;
写完第2部的时候, 他的身体几乎完全倒下了帆运;
医生告诫他再写可能就活不长了,但他不想作品没写完就撒手人寰,于是更不敢懈怠;
整整6年, 路遥燃烧了自己的生命,锻铸了3部《平凡的世界》。
再看如今的影视圈。剧本对一部影视作品来说,是最核心的东西,直接决定了塑造的人物是否成功,作品是否好看。很多大导演、制片和演员都感慨过:好的剧本太少了。
然而,再怎么缺,制片方也不应该买那些涉嫌抄袭的网络小说来改编(有些是明知道抄袭还买版权),否则就成了抄袭者的帮凶。
观众也不应觉得抄袭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都很痛恨小偷吧?抄袭者跟小偷有多少区别呢?只不过他们剽窃的不是别人的财物,而是作品。
尊重原创,抵制抄袭,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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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网络小说如何才算作抄袭希望详细的,事关重大啊!!!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⑹ 如何模仿别人的网络小说
你先看看搜冲弯田中芳树的《判激银河英雄传说》,再看下罗森的《风姿物语》,最后去看江南的《九州缥缈录》。你就能知道,模仿就是这么有水平。罗森模仿了田世闷中的人物塑造,江南模仿了罗森的额...好多...。
⑺ 网络小说查重,都是什么方面,怎样确定抄袭
网络小说查重都是查重复率的,根据重复率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构成抄袭,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二是予以公开使用。微博上不少原创作者或者小说读者会把被抄袭的内容详细对比图发布出来,认定对方已经构成抄袭。
小说查重的注意事项:
论文查重目前已经俨然变成一个产业了。据说某宝网上提供论文查重服务的某些店铺,月营业额在毕业季数以万元计是家常便饭的事。重复率和相识度情况(红色、橙色、绿色)一目了然,与哪些文章重复等信息都有。另外还有一个详细报告,重复最多的文献是哪篇。
⑻ 网络小说可以自己抄到本子上吗
可以抄,但没有必要。浪费这时间,精力,金钱(本子和笔),好看的话可以复制粘贴段落到备忘录里,抄的话,实在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