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本网络小说发现盗版严重
『壹』 没有出实体书的小说,但有了盗版犯法吗
虽然没有出实体书的小说,但是在正规的阅读平台上,已经发表的情况下,盗版这本小说当然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贰』 网络小说盗版侵权,这是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如果有数额的区分的话,是多少
网络侵犯著作权,数额较大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997年,中国刑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它们与著作权法为保护著作权共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这次司法解释适当降低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标准,这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转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即将“在线盗版”行为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联合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以盈利为目的,为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以上两个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较之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缩减了一半,此前两司法机关规定的数量标准分别为“1000张(份)以上”和“5000张(份)以上”。此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罚金刑适用的幅度:“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处罚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
(3)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有两种刑罚:
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面详细介绍之: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一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该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五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编辑本段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
『叁』 网络文学盗版一年损失近60亿,网络小说如何保护版权
网络文学很多,就比如说现在就连各种各样的社交网站上都有很多的文学作品,什么小说啊,读本之类的都很多,但是盗版小说非常多。
然后就是可以建立盗版维权之类的部门,每天可以收集其他网站的内容,看看是否有重合的,因为盗版阅读网站非常多,所以也只能够选择部分比较大型的阅读网站查询,尽量从免费网站下手。
目前能做的实在是太少了,因为文字作品也不像其他,只能够从大方向进行保护,无法完全杜绝盗版。不过却可以从阅读体验上来巩固用户,尽量的减少用户阅读盗版小说。
『肆』 自己写的小说被盗版了
该笑。换作是你盗版小说,你肯定会选那些冷门且质量不错好看的小说,这反而证明了你小说很好看。
『伍』 网络文学频现抄袭现象 网络文学抄袭案例
盗版和抄袭是困扰网络文学发展的两大顽疾。相比较而言,抄袭的治理难度更大。在缺乏创作规范、创作压力巨大而商业前景日益被各界看好的网络文学界,抄袭事件的频繁出现越来越引起各方的重视。下文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网络文学频现抄袭现象 网络文学抄袭案例》,仅供参考!
网络文学频现抄袭现象如何维权
第一、原作者保留证据证明你是原著的作者,这是维权的关键所在。
第二、向网络平台等相关平台发律师函要求马上立刻下架侵权作品,并停止传播。
第三、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或未下架的相关平台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原作者要公开道歉。
现阶段,侵权成本比较低,并且原作者维权相对比较难,这也是网络文学作品抄袭屡见不鲜的原因之一。在知识产权时代,法律是公正、公平。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信息时代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免费的。
现如今,面对网络文学作品抄袭案件,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反对,这正是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与提高。让我们共同抵制和打击抄袭行为,并且相关部门监管到位,让抄袭人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原著作者的合法权利,这样,网络文学作品抄袭的现象一定会得到遏制。
网络文学抄袭案例
小说抄袭不是新鲜事,近年来,网络小说被指涉嫌抄袭的情况屡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从电视剧《花千骨》原著被指涉嫌抄袭4部网络小说,到著名作家金墉因为作家江南早期网络小说大量使用“乔峰、令狐冲”等人物而将其告上法庭,再到2014年琼瑶将于正告上法庭,其编剧的《宫锁连城》被诉雹配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还要数年度热播剧《锦绣未央》,该剧被认为与200多部小说的内容高度重合。百名热心网友花了3年时间对比,认定《锦绣未央》一共抄了209本书,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框架抄《长歌天下源仿指》;女主人设抄《身历六帝宠不衰》等;谋权宫斗模式抄《帝王业》《军师联盟》等。不少细节描写,也直接从别处“拿来”很多内容几乎一字不改。
为何网络文学频现抄袭现象
一是因大肢为自身原创能力不足,看到别人的故事情节、创意很好或者文字描写很美,就会拿过来“借用”,例如借鉴《红楼梦》(旧版 新版)、《金瓶梅》等,导致网文中不少作品似曾相识。
二是因为当红网络小说种类套路固定,种田文、重生文等等,极易模仿抄袭,大量雷同的类型小说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当这种文学已经形成一种体系,可用的环节、元素,情节套路都已经基本固定。网文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粉丝基础会保证他们的盈利。
『陆』 写的网络小说被别的网站盗版了,而且还被改动了!
汗,这样的盗版网站多了去了,被转载说明你的文章写得好。
像人家大神的文,网络一搜不都一大把的盗版。那些大神的损失可都比你大,人家都没抱怨啥的。
看开点吧。唐家三少在采访时不都说了嘛,要是不给人家看盗版,那写网文的不都赚疯了?
没啥好抱怨的,老老实实的写吧~
支持正版的童鞋也是不少的~
『柒』 怎么办!我的小说被盗版了!!!
习惯就行了,被盗版是好事,因为代表你的作品有知名度了,目前情况很难管住 版,因为都形成了产业链,17k,起点这些会员大多数是 版小说网站站长,你如果不希望被 版,只能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提起诉讼,不过诉讼成本太高,高兴的不是你自己,而是我们律师了,呵呵,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好好写小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