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冰心武侠小说
Ⅰ 名著主要人物及事迹简介
一《水浒传》 作者: 元末明初 施耐庵
口号“替天行道”
人物: 一百单八将
主要人物及事迹:
1、智取生辰纲: 晁盖 吴用 刘唐 阮小二 阮小五 阮小七
卖酒的人是 白胜 负责送生辰纲的是 青面兽杨志
2、豹子头林冲:
带刀误入白虎堂 充军发配沧州 风雪山神庙 火并王伦
3、鲁智深:
拳打镇关西 大闹五台山 倒拔垂杨柳 大闹野猪林
4、李逵 :黑旋风
李鬼遇到李逵 (比喻假货遇到真货) 怒杀老虎
5、宋江: 及时雨
怒杀阎婆惜
6、武松:行者
景阳岗打虎 醉打蒋门神 血溅狮子楼 怒杀西门庆 大闹飞云浦 擒方腊
7、其他人: 玉麒麟卢俊义 鼓上蚤时迁 母夜叉孙二娘 一丈青扈三娘 母大虫顾大嫂 小李广花荣 等很多人
《三国演义》作者 元末明初 罗贯中
魏国 吴国 蜀国
著名人物:
刘备: 三顾茅庐
张飞: 长坂坡怒吼 张飞审瓜
赵云: 舍身救后主
曹操: 挟天子以令诸侯
诸葛亮: 空城计 巧借东风 三气周瑜
《西游记》:作者 吴承恩
孙悟空 沙僧 (沙悟净) 猪八戒 (猪悟能)唐僧(唐玄奘)
三打白骨精 高老庄抢亲 火焰山 大闹天宫 等等
Ⅱ 《好逑传》作者是谁
《好逑传》作者:名教中人
好逑传
简介
在十八世纪、十九世纪的欧洲,如果你问一位学者或作家,他所了解的中国最优秀的小说是哪一部,那么,他一定会告诉你,是《好逑传》。《好逑传》,清代长篇小说,又名《侠义风月传》,题“名教中人编次”,坊本亦名《第二才子好逑传》,4卷18回。《好逑传》的书名取自《诗经》第一篇《国风·关雎》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全书十八回讲述的是铁中玉和水冰心的爱情故事。二个在患难相助之中,互通情愫,却又谨守礼义大防,最终御赐婚姻,终成“好逑”。清刊本题为“名教中人编次﹐游方外客批评”。著者批者俱不详。 此书18世纪传入欧洲﹐有英﹑法﹑德文译本﹐曾得到德国作家歌德的赞赏﹐目前外文译本已达15种以上。
创作考证
据康熙、乾隆间人夏二铭《野叟曝言》载:《好逑传》“版清纸白,前首绣像十分工致”,可知该书早在清初已刊行于世。是书创作时间当更早,学者多认为作于明代。夏二铭所见本久已失传。今天见者,有独处轩藏版大字本、萃芳楼藏版本、凌云阁梓本、三让堂刊小字本、焕文堂刊本等。
故事梗概
《好逑传》叙述御史铁英之子铁中玉“既美且才﹐美而又侠”﹐曾为援救韩愿妻女﹐只身打入大夬侯养闲堂。又有兵部侍郎水居一之女水冰心美貌聪慧﹐多次智胜过学士之子﹐恶霸过其祖仗势逼婚﹐后为铁中玉路遇所救﹐而铁因此遭害致疾﹐冰心则不避嫌疑﹐迎至家中护视﹐彼此相敬。几经曲折后﹐铁中玉得中翰林﹐与冰心成婚。其中水冰心抗婚一段颇为曲折﹐显示了她“临事作为﹐却又有才有胆﹐赛过须眉男子”的性格特色﹐在明清之际诸多才子佳人小说中属于上乘。全书大旨在宣扬“守经从权”之说﹐将纲常名教与青年男女正当交往调合起来﹐使“名教生辉”﹐“以彰风化”﹐因此夹有大段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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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才子佳人小说的艺术特征
三段式的公式化结构
才子佳人小说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模式,成为这一小说流派的显著特征。其结构模式大致将情节分为明显的三段。第一阶段是一见钟情,吟咏唱和。才子佳人会面方式也有多种,或是邂逅相遇,如金重踏青的时候在刘淡仙墓遇到翠翘、翠云姊妹(《金云翘传》),或是慕名拜见,多是才子主动。如燕白颔专程进京与山黛考较诗才(《平山冷燕》),或是久居生情。如廉清长住幸府,结识昭华(《麟儿报》)等。或是英雄救美,如铁中玉营救水冰心(《好逑传》)。不论以何种方式见面,必是一见倾心,如有联系角色,多为婢女,有时是媒婆或朋友,约会地点一般在后花园。第二阶段是姻缘阻隔,矢志不移。姻缘阻隔的情形也不尽相同。最常见者是设一二俗子拨乱其间。如《定情人》中的赫炎等。有的则是佳人父母囿于礼法或嫌贫爱富而横生枝节。如《炎凉岸》中冯国士因为嫌贫爱富而毁婚。有的是世事纷争,造化弄人。《金云翘传》中险恶的世态与浇薄的人情,使王翠翘落入火坑,这部分是小说的中心情节。第三阶段是金榜题名,终得团圆。小说煞尾,多要交代才子官运亨通,佳人育子繁多,家业兴旺,子孙科甲不绝。 才貌双全的概念化形象
小说中的才子和佳人形象也有固定模式,一言以蔽之,即才貌双全。才子相貌基本雷同,都是面如敷粉,目似朗星,如临风玉树,风度翩翩,故令佳人心旌摇荡,一见倾心。许多才子能男扮女装而不为人识破,如《吴江雪》中的江潮,《两交婚》中的甘颐等,他们的文才是小说表现的重点,多通过诗赋和功名予以表现。相貌和诗才是双方一见钟情的基础,在小说发展过程中,才子形象也有一些变化,或以武艺见长,或以军功入仕,如《快心编》中的柳俊,《画图缘》中的花天荷等。佳人品貌都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她们同样以诗才见长,这是令才子心折而钟情的重要因素。有些佳人,不仅貌美,且有胆识。才子佳人尚有一共同特征,体现在籍贯和家世上,籍贯绝大部分为南方,其中尤其以江浙两省居多。究其原因,一是作者多是江浙人,二是江浙在明清的确多才士,由此可见小说形象模式的形成与社会现实不无关系。 曲折奇巧的故事情节
作者擅长编织奇巧的故事,作品具有篇幅短、可读性强的特点。这是作家颇为自觉的艺术追求。为了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作者有意翻空出奇,极力在情节的奇与巧上下功夫。烟水散人《赛花铃题辞》里说:“予谓稗家小史,非奇不传。然所谓奇者,不奇于凭虚驾幻,谈天说鬼,而奇于笔端变化,跌宕波澜。”小说的奇与巧主要表现在非常注重情节的戏剧性效果,善于灵活运用巧合、误会、意外、计谋等手法展开情节,增强故事的吸引力。这也是才子佳人小说对古代小说艺术的有益贡献。 才子佳人小说风格清丽典雅,文人色彩较浓重,体现出“花娇月媚”的美学风貌。
Ⅳ 找一部很老的武侠小说
先擦擦汗。。这问题答滴这个累哇。。。
是柳残阳的《断肠花》
话说,一看楼主这介绍就觉得是柳残阳的写作风格,因为柳残阳笔下的主角绝大多数是开本就啸傲江湖的重量级人物。马上就去硬盘上的柳残阳全集去找。
先从书名上找了《伤情箭》,主角被兄弟谋财霸妻,这个差不多吧。可大概的浏览了下内容,发现里面没有叔叔没打过镖,而妻也不是未婚是已婚的。又找了《阎王梭》,这个有叔叔了而且也打镖了。嗯,嗯,是这个了。可又不放心,又草草的浏览下内容,得,这回没宝藏没妻了。而且主角起始是个小菜。
看来光靠书名靠不住哇,挨本看下吧。找到《生死锤》时不小心瞄着一眼:“卫浪云和水冰心曾在这里化怨解隙,由仇恨而升华为情愫,由冤家而结成亲家,现在,卫浪云是否能以仍在这里找到那样无可争议的运气”。哎,这本有戏嘿。有大叔二叔,有曾经沧海难为水。可咋看咋觉这书开头部分不象是开本,好象之前还有一部分没写出来。猛想起来好象某本柳残阳的书结尾时说过,有后传。。。呃。。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后传??唉。。。接着找吧。。。终于在《雷之魄》结尾处把《生死锤》的开篇给连上了。走马观花的看了下内容,哈,主角让水冰心虐滴那叫一个惨哇。咩吓吓。。是这个了,爱之深恨之切嘛,变心的女人是这么狠的。可看了眼最后结局又觉得不太对劲。因为最后卫浪云和水冰心走到一起了。要是被未婚妻出卖,然后报仇不应该最后走到一起啊。优柔寡断,藕断丝连那是陈青云陈氏风格啊。柳残阳的风格有仇必报,血债血偿啊。
没办法了,只好一本一本的翻,终于找到《断肠花》这里,男主角开本够猛,有武功有势力。被好友伙同未婚妻及亲生妹妹谋图其势力合谋陷害,而后被押去开启藏宝,被看守藏宝的师叔所救,获救后召集好友吞并时不肯就范的旧部展开一系列的复仇行动。所有的条件都对上了,可。。。没看着主角往哪射镖哇。(怨念啊,哪怕砍人之前往人家窗户先扔一块砖头也好啊。这样条件就全了。)
话太多了哈,说起来俺这怨念还真是没释放完的说,找着书了,好事哈。刚想上来告诉楼主。咦喂,这才发现找书找的太入迷了,听的歌咋没声了呢。切换过去一看,哦。。。未响应。关了吧。一点歌曲页面上的关闭。。唰,所有网页没了。呃。。。非法操作??嘿,嘿,嘿嘿。。。俺当时那个心啊。。。为了不让两个多小时白费,俺又爬上来接个问题滴找楼主这问题。终于在“待解决”的第54页找着了。
这年头。。。做点事咋就这么难啊。。我,我,我,我容易吗我??
Ⅳ 三毛的《逃学为读书》 全文!
逃学为读书
三毛
两年多以前的夏天,我回国去看望久别的父母,虽然只在家里居住了短短的两个月,可是该见的亲友却也差不多见到了。
在跟随父母拜访长一辈的的父执时,总有人会忍不住说出这样的话来:“想不到那个当年最不爱念书的问题孩子,今天也一个人在外安稳下来了,怎不令人欣慰呢!”
这种话多听了几遍之后,我方才惊觉,过去的我,在亲戚朋友之间,竟然留下了那么一个错误的印象,听着听着,便不由得在心里独自暗笑起来。
要再离家之前,父亲与我挤在闷热的贮藏室里,将一大盒一大箱的书籍翻了出来,这都是我初出国时,特意请父亲替我小心保存的旧书,这一次选择了一些仍是心爱的,预备寄到遥远的加纳利群岛去。
整理了一下午,父亲累得不堪,当时幽默的说:“都说你最不爱读书,却不知烦死父母的就是一天一地的旧书,倒不如统统丢掉,应了人家的话才好。”
说完父女两人相视而笑,好似在分享一个美好的秘密,乐得不堪。
算起我看书的历史来,还得回到抗战胜利复员后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全家由重庆搬到南京,居住在鼓楼,地址叫“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
我们是浙江人,伯父及父亲虽然不替政府机关做事,战后虽然回乡去看望过祖父,可是,家仍然定居在南京。
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有的堂兄姐念中大,有的念金陵中学,连大我三岁的亲姐姐也进了学校,只有我,因为上幼稚园的年纪还不够,便跟着一个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在家里玩耍。那时候,大弟弟还是一个小婴儿,在我的记忆里,他好似到了台湾才存在似的。
带我的兰瑛本是个逃荒来的女人,我们家原先并不需要再多的人帮忙,可是因为她跟家里的老仆人,管大门的那位老太太是亲戚,因此收留了她,也收留了她的一个小男孩,名叫马蹄子。
白天,只要姐姐一上学,兰瑛就把我领到后院去,叫马蹄子跟我玩。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着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在我们那时候的大宅子里,除了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被哥哥姐姐称做图书馆的房间,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个大窗,对着窗外的梧桐树,房间内,全是书。
大人的书,放在上层,小孩的书,都在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板边上。
我因为知道马蹄子从来不爱跟我进这间房间,所以一个人就总往那儿跑,我可以静静的躲到兰瑛或妈妈找来骂了去吃饭才出来。
当时,我三岁吧!
记得我生平第一本看的书,是没有字的,可是我知道它叫《三毛流浪记》,后来,又多了一本,叫《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
我非常喜欢这两本书,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可是我也可以从浅的地方去看它,有时笑,有时叹息,小小的年纪,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三毛”看过了。其他凡是书里有插图画的儿童书,我也拿来看看。记得当时家里有一套孩子书,是商务印书馆出的,编的人,是姐姐的校长,鼓楼小学的陈鹤琴先生,后来我进了鼓楼幼稚园,也做了他的学生。
我在那样的年纪,就“玩”过《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还有《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许多本童话书,这些事,后来长大了都问过父亲,向他求证,他不相信这是我的记忆,硬说是堂兄们后来在台湾告诉我的,其实我真没有说谎,那时候,看了图画、封面和字的形状,我就拿了去问哥哥姐姐们,这本书叫什么名字,这小孩为什么画他哭,书里说些什么事情,问来问去,便都记住了。
所以说,我是先看书,后认字的。
有一日,我还在南京家里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父亲回来了,突然拿了一大叠叫做金元券的东西给我玩,我当时知道它们是一种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手上也是一大叠,两人高兴得不得了,却发现家中老仆人在流泪,说我们要逃难到台湾去了。
逃难的记忆,就是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好似要死了一般的躺着。我心里非常害怕,想帮她好起来,可是她无止无境的吐着。
在台湾,我虽然年龄也不够大,可是母亲还是说动了老师,将我和姐姐送进国民学校去念书,那时候,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我们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书的时候,姐姐也爱看书,我不懂的字,她会教,王尔德的童话,就是那时候念来的。
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请母亲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我甚至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因为这么说,还给老师骂了一顿。
《学友》和《东方少年》好似一个月才出一次,实在不够看,我开始去翻堂哥们的书籍。
在二堂哥的书堆里,我找出一些名字没有听过的作家,叫做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这些字,那时候,才几岁嘛,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外国人,《学友》上介绍来的。
记得我当时看了一篇大概是鲁迅的文章,叫做《风筝》,看了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内容,后来又去看《骆驼祥子》,便不大看得懂,又看了冰心写给小读者的东西,总而言之,那时候国语日报不够看,一看便看完了。所以什么书拿到手来就给吞下去。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什么叫禁了,也不知道,去问母亲,她说:“有毒”,我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我还大大的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们住的地方,叫做朱厝仑的,开始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着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车,这条建国北路也慢慢热闹起来了,行行业业都开了市,这其中,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也挂上了牌子——建国书店。
那时候,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一些金饰都去换了金元券给流掉了,大人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形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我们做孩子的并不知觉而已。
当我发现“建国书店”是一家租书店的时候,一向很听话的我,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我无止无休的缠住母亲要零钱。她偶尔给我钱,我就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我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给我翻出一毛钱来,我就往外跑,拿它去换书。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不但不租低级小说,他还会介绍我和姐姐在他看来不错的书,当时,由赵唐理先生译的,劳拉·英格儿所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生活时的故事书——《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黄金时代》这些本无聊的故事简直看疯了我。
那时候,我看完了“建国书店”所有的儿童书,又开始向其他的书籍进攻,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再来看《基度山恩仇记》,又看《唐吉诃德》。后来看上了《飘》,再来看了《简爱》《琥珀》《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雷绮表姐》……我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春去秋来,我的日子跟着小说里的人打转,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惊觉,自己已是高小五年级的学生了。
父母亲从来没有阻止过我看书,只有父亲,他一再担心我那种看法,要看成大近视眼了。
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国译本后看中国文学的,我的中文长篇,第一本看的是《凤萧萧》,后来得了《红楼梦》已是五年下学期的事情了。
我的看书,在当时完全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得下去,有时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会产生一丝说不出的滋味来,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字原来叫做“感动”。
高小的课程原先是难不倒我的,可是算术加重了,鸡兔同笼也来了,这使得老师十分紧张,一再的要求我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自然是晚了,回家后的功课却是一日重于一日。
我很不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小说,可是当我发觉,除了这种方法可以抢时间之外,我几乎被课业迫得没有其他的办法看我喜欢的书。
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便是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写黑板,我就掀起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的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的坐着、痴痴的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的摇摇头,看着她,恍惚的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红楼梦》,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又过了一年,我们学唱《青青校树》,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我却没有,我想,这倒也好,我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我们,要我们拿回家去细心的填。
发到我,我跟她说:“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我哪里是没有信心,我只是不要这一套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她仍然将志愿单留在我桌上,转身走了。
我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当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的读表,由父亲一笔一划亲手慎重的填下了我的将来。
那天老师意外的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我早早的睡下了,仰躺在被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问都不问你一声。
那一个漫长的暑假里,我一点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为了得着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
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凡事不关心,除了这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之外,我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我甚而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出去玩。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么会进去的,只有天晓得。小学六年级那年,生活那么紧张,还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射雕英雄传》。
这看完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这种书看了,人要发呆个好多天醒不过来。
进了中学,看书的嗜好竟然停了下来,那时候我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四周的同学又是完全陌生的脸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新环境的惊愕,使我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的心怀意念和兴趣。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侠小说中射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坏书夹杂着,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用白棉线装订着,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着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份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娜》……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着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着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着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着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着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着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着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着想着,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着:“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着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着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着,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至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我看他拎着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着,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在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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