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版税和作家收入区别
1. 为什么国外作家的最高版税收入是国内作家的六倍
首先先说一下什么叫做版税,比如说你写了一本书定价二十元,出版社给你印了十万本粗前喊,你和出版社谈的版税为百分之十五。20×100000×10%=300000。这三十万就是到手的钱。定价×本数×版税=收入。
而且一本书销量超过一二十万册就算是比较畅销的了,销量抬不上去,就会影响中国作家书的版税。相比而言,西方畅销书一本都是上百万册,甚至上千万册的销量。收入低现状已经对中国作家的创作产生了影响。杂志稿费偏低、版税起征点不合理等问题成为了困扰中国岩野作家成长的问题。
2. 网络小说作者版权收入如何缴税
网络小说作者的版权收入需要按照稿酬所得这一计税项目啦缴税。缴税的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应税额则是版权收入减除百分之七十的费用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 小说出版版税和收入的问题
版税是与图书销售量挂钩的,并不通用
出版社出版与否与连载与否无关。
版税,又称版权使用费,是知识产权的原创人或版权持有人对其他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人所收取的金钱利益。使用拥有版权、特许权、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税。一般而言,为了能够取得复制或演出作品的权利,即会支付给作品发明者或创作者款项作为版税。
图书单价乘一定百分比再乘图书销售量或印刷量。这个一定的百分比称作版税率,它的大小反映版税标准的高低。无论是在大多数国家还是在国际上,版税率均无统一标准。版税率的确定,一般要考虑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的种类、质量和印数,潜在的市场需求以及所授权利的专有程度等因素,由作者、版权所有者或其代理人与作品的使用者通过谈判达成协议。
4. 版税收入是作家个人的实际收入吗
不是,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
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等作品,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4)网络小说版税和作家收入区别扩展阅读
版税的标准和支付办法需要由作品版权的所有者与使用者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确定下来。如果是图书,在一般情况下,出版者须在作品正式出版前将版税的一部分支付给作者,这部分版税称预付版税。预付版税可在合同签订后、作品交稿后或样书印出后支付。
预付版税一般不少于预计版税总额的50%。大多数国家都对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版税收入征收所得税。中国自20世纪初建立版权制度以后也实行了版税制,但过去所说版税往往还包括为租版印书而付给原版型所有人的凭版钱(租型费)。1960年中国停止实行版税制,代之以稿酬制。
5. 网络作家的版税收入,就是读者订阅挣得钱吗
不全是。
网络作家的版税收入,一般是指网络作家授权某机构(平台)拥有其某件作品版权的使用权,平台根据该作品取得的收入按照约定的标准(一般是比率)给网络作家支付费用。该作品版税收入,既包含网络平台订阅取得的收入支付给网络作家的部分,也包括其他因授权使用版权而取得的收入,比如授权改编成影视作品、游戏甚至广告等取得的收入。
6. 网络小说作者缴税算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
我国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等同于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在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上调了两次:2006年由800元提为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到2000元。
税率则从5%开始,采用九级累进制。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即为14%。
网络小说作者的收入按版税来计算,版税收入纳税为其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版税收入纳税是指对作者和其他版权所有人所得的版税或税酬征收的税。英美等西方国家对个人收入(包括版税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另开版税税目。
(6)网络小说版税和作家收入区别扩展阅读:
百万稿酬要多纳税近40万!网文作家们的好日子快到头了
根据阅文方面对外透露的数字,2016年其发放稿费超过10亿元,其中稿费年收入达到百亿元级别的超过100人,在2017年最新的数据中,年报中明确表示包含稿费在内的内容成本高达12.8亿元,相比于2016年的增长更为强劲。
这说明作者稿费的收入也进一步增长,相应的纳税额度也增加。
掌阅文学联合创始人王良也在一次活动中明确表示“我们2017年全平台发放稿费有3亿,通过数字阅读分成使年收入达到100万的作者超过40位,截止2017年为止我们掌阅文学,文学板块累计签约作品超过7万本。累计的签约作者超过5.5万人。”
这只是两个上市公司层面公布出来的数据,年收入过百万的作家人数已经接近150人,如果算上网络纵横文学、阿里文学、还有数量众多的严肃文学作家,数量不可小觑。
这次个税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这句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作者的工资、稿费、作品授权改编费用等统一计算起来征税。
这是一项更大规模的纳税数字。
虽然今日之作家已非传统观念中穷酸的写字人,每年高达百万元的稿费在普通人看来羡慕不已,但是与日益高涨的IP授权费用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一些头部的网文,仅仅电影、电视剧、游戏等授权费加在一起,就号称过亿。
根据作家榜APP发布的第11届作家榜之网络作家榜显示,排名第一的网络“大神”唐家三少以1.22亿元的年度版税收入荣登榜首,这个数字不仅刷新了他去年1.1亿元的纪录,而且高于第二名天蚕土豆(6000万元)与第三名我吃西红柿(5000万元)的总和。
同时在这份榜单上,入围门槛是年收入1000万元,TOP20都达到了这个数字,可见如今的头部作者已经是腰缠万贯的文化商人,他们的挣钱能力堪比一线流量明星。
以前对他们的纳税监管十分松懈,享受着巨额的税收优惠,但如今他们的收入越来越受人关注,国家也开始有意地进行“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