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经典小说读后感
1. 著名小说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著名小说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著名小说读后感1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著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著读著,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著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著鸭子从身前游过,颁著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著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著名小说读后感2
这是一个苦难大于幸福的真实故事,但悲伤过后带给我的是一种生命的力量——一种直戳心底的感动,它是镶在黑暗里的珍珠,闪闪发亮。《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告诉我们“朋友”两个字的含义——做朋友是沉重的承诺!
故事发生在美国,但其实哪里都一样,人性相通。你将被里面的信念、坚持、真诚、无条件的大爱所感动。这世界如此残酷,谢谢你陪我一起穿越黑暗。我为本书由衷地潸然泪下。
黛博拉——这个美丽善良的女人,她是贯穿整个故事的灵魂人物。我想她应该是第一个出现在我的读后感里的人物,因为我花了太多的泪在她身上。她像天使般美丽,但似乎好远好远。
她在联合福音帮游民做的那些善事,比如:“美容院之夜”、“电影之夜”、“生日之夜”,让他们当中很多人看到了希望,打开了心扉,生产了好感和信任。她更是朗·霍尔的爱妻,她还是丹佛·摩尔的引路人。没有黛博拉,主人公百万富翁——朗·霍尔和黑人游民——丹佛·摩尔不可能建立那么深刻的友谊。在那个种族歧视的世界里,她把这两个有着天与地距离的人拧成了一股强大的绳,彼此坚固。她像是上帝派来的使者,来感召原本善良的人们,燃起了社会底层人民的希望之火。后来她的使命完成,上帝把她带去了一叫个天堂的地方——用了最惨忍的.方式。我将在下文关于朗·霍尔的部分再次说到这个让我至今不能从脑子里删除的女人。
本书叙述方式很有特色,以双作者叙述,由他们的童年到老年直至故事收尾。当看到第19回的时候,我被小激动了一把——两人终于以真诚的方式第一次正式开口说话,危险易怒的丹佛终于主动试着与朗交谈,我想那出自于他们原本就美丽的心。之前他们各自从小到大的经历到了p96页就像两条不同方向的小溪终于汇入同一条大河一样。然而,这个时候的黛博拉,死神已悄悄向她招手。而丹佛似乎已接到了上帝打来的电话——你需要和你的朋友做好准备。
丹佛·摩尔,他们这类人自打出生似乎就是为了给主子采棉花,没有应该和不应该,容个身即是活着。卑贱、贫穷、无知、不幸的他是怎样的掉到时间的裂缝而被牢牢卡住!
其实丹佛当然会有自己的快乐,就是享受和爱的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他的大妈妈养育她、信任他;他的艾莎阿姨喂他吃良药苦口的“牛立茶”;以及他儿时的白人朋友,那个白人小孩帮他从主子仓库里偷来棉花重新装到他的布袋里以此增加他当天的称重量……
其实,哪怕是贫穷和卑微。但上帝不断带走了他挚爱的亲人,他过着牲畜一般的生活,逐渐由善良变成恐怖。所有造成他不幸的原因,只因为他是黑人!——他因为好心帮白人小姐修车差点被人打死;他因为是黑人,惨遭毒手,大妈妈的房子因此被人纵火并且亲眼看到她被活活烧死;他的詹姆斯叔叔得病去世;以及他的华华莫明其妙地死亡……他的遭遇和那些痛苦的往事,已经几乎没有人可以与他有亲近的可能。他看似令人生畏的外表下实质是一个很怕受伤的可怜人,他只能用他自己的待人之道来驾驭自己的生活。长久下来,他不敢轻意释放本性,开拓出另一种生活,只有保持狮子的孤傲才能活的更长久。
著名小说读后感3
前不久,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觉得鲁滨逊是个勇敢、顽强、有智慧、生存能力特强的人。
鲁滨逊很想去航海,但他还不了解航海知识,于是他邀请朋友们一起去,许多人都拒绝了他。一个不相识的人愿意同他一起去航海。他们到了海上,被海盗抓住了,当了海盗的仆人。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机会和一个男孩逃了出来,一群好心人帮助他们,想把他们送回家,可是半路船翻了,只有鲁滨逊幸存下来。他在大海里乘独木舟到了三个小岛,最后终于选择了一个最合适的小岛住了下来,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在一次与食人族作战的时候,他救出了一个即将被吃掉的野人。后来,野人成为鲁滨逊的仆人,鲁滨逊给他起名叫“星期五”。再后来,鲁滨逊救出被船员抛弃的船长、大副和旅客,同他们一起制服了背叛的船员,夺回了船,一起回到了故乡。
鲁滨逊敢于不惜一切代价去探索自己未知的世界,他能够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下顽强地生存,他身处绝境却不顾生命危险去救别人,这些都是让我特别感动的地方。我们当中的一些人一遇到困难就放弃,或等待别人的帮助,自己从不努力去争取,更不用说去帮助别人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一直在想,如果身处绝境的是我,我会怎么做?如果困在海里或岛上的是我,我会怎么做?哇哇大哭?躺下睡觉?还是发个求救信号等别人来救?我能去救另外一个人吗?我还能回到家吗……这些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中盘旋,虽然我知道我不一定能像鲁滨逊那样勇敢、聪明,但我会努力学习成为像他那样顽强和勇敢的人,要有志气,有毅力,能吃苦,这样我们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成为强者,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做到自保自救。
2. 求一篇2000字左右的现代中国文学作品的读后感
《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小说代表作之一。最初发表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鲁迅语)而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这篇小说受到俄国小说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的影响。 (天下教育网www.33jy.cn 欢迎您投稿) 这是一篇白话日记体小说,包括小序和正文两个部分。小序主要用文言介绍写作的背景和缘起;正文共有13则白话写就的“疯子”的日记。小说的主人公是日记的“作者”——狂人。 狂人,从作品的叙述来看他确实是个疯子,他有种种疯子的病症: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作品具体写出了他的狂态: 首先是反映他的变态心理。他把平常人的交往如探视、抚摩都看作是吃人行为的一部分。如“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将别人善意的“笑”理解为暗藏杀机的吃人者的表面文章,完全背离了正常生活的心理轨道。 然后是“狂人逻辑”。狂人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正常的逻辑必然会被打破,这就造成了逻辑的混乱。“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三十多年不见月光,从生活逻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是荒唐的。“他”与“赵家的狗”没有必然的联系,那狗看“我”两眼更是与“我”不相干,但狂人却将他和“那狗”与“我怕”与“月光”的不见都联系了起来,组成一个三段论。这种将部分前提省略的做法,造成了三段论的不成立。 再次是狂人的呓境。狂人即疯子,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二十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通过象征和暗示,从作品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信息中,我们可以发现,狂人实际上是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 这可以从他的思想和行动的种种表现看出来: “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表现了狂人怀疑传统,研究一切得启蒙者的思想特点;“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是狂人对“吃人者”本质的认识;狂人在“歪歪斜斜的每叶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的历史的“字缝里”,看出了“吃人”两个字,是他对封建礼教的实质所作的历史概括。作者中所提及的活生生的吃人的事实,则是这一历史和结论的旁证。虽然狂人把“把脉”理解为“揣一揣肥瘠”是混乱的臆想,但既然古代能够“易子而食”,现实中狼子村能够吃人,为什么自己的大哥不可能吃自己呢。荒诞的逻辑中自有逻辑的合理性;狂人“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是对于吃人社会的“经典”“戒律”的蔑视和斗争。通过“古久”和“陈年流水簿子”的形象暗示意义,将矛头直接指向了保守的传统文化;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对未来社会的幻想和规划;“我也未必没有吃过妹子的肉”。这是对自我的估价和反思,也是对自己前途的绝望。充满了自我忏悔的精神;“救救孩子”的呼喊是狂人为建立新的社会而进行的实践性探索。现实中的人,文化中的人,都是有罪的,只有孩子是纯洁的,没有受到吃人文化的污染,因此,要想有一个美妙的未来,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就只能赶紧救救孩子。 总之,作品通过狂人的形象,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小说在艺术方面非常具有特色,就是鲁迅所说的“格式的特别”。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在黑暗势力陈陈相因地压在人们头上的那个社会里,一切都已经习惯了,一切都视为当然。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是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 独特的心理描写。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等等狂人 心理的描写和刻画。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比喻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通过联想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得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除此之外,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正文前面的小序是用文言写成的,它简洁、明了而又清醒;而正文部分是用白话写成的,它抒情,具有很深的心理内涵。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充分显示了白话文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和混沌。
3. 中国近代文读后感600字
沈从文的边城不知道符不符合你要求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 、“船夫” 、“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鲁迅的药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 --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於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 "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 "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 "…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 (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