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萍网络穿越小说概论
① 《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2【李玉萍】
[《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2【李玉萍】]
其实,最后害死安娜的,不是别人,是安娜自己,《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2【李玉萍】。她走上了条极端的路,没有自制力其实是种可怕的东西。嘴上说着,我可以压抑一切的感情,可是心中却不这么想。是安娜的心口不一害了自己。明明是来促成渥伦斯基与吉蒂的婚事,却将自己搭了进去。表面上,压抑着,那真实,又是什么?因为自己成为了导火索,所以引发了后来的一切。渥伦斯基的逐渐冷淡和抛弃,卡列宁的渐渐折磨、后来的卡尔塔索夫夫人的公开羞辱以及文章最后她的卧轨自杀。一切的前因后果,都在于此,都在于她的不安于本分,心中的自制力不高。这是一场悲剧,由她亲手导演,演员最后全部走光之后,又由她自己,最后终结。
这部以死亡而收场的戏剧性悲剧,却成就了安娜·卡列宁娜的形象。这种对自己婚姻不贞,背叛家庭,抛弃自己的儿子,又担心被自己的儿子看不起的女人,是被世人所厌恶和不耻的。私通在上流社会并不少见,可是少见的是,安娜·卡列宁娜的勇于承认,虽然最后得到的结果是被上流社会抛弃。但是,在这种列夫·托尔斯泰近乎苛刻的描写下,安娜·卡列宁娜的缺点,也正是她的闪光点所在,读后感《《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2【李玉萍】》。这突出了一个叛逆的女人,和敢于与现实社会对抗的形象。这句话有褒有贬吧,可是谁又去管她呢?在婚姻中,上流社会对待不贞夫妻的惩罚是不同的,而丈夫近乎变态的宽恕,对安娜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无形的压抑感。安娜在别人眼里是怯懦的,但是,她的真正的形象,却是光辉的,作为一个对比人物,她最后的往铁轨上的一卧,成就了她的勇敢,反叛的精神女性。也许正如现在的人所说:自杀的人,是勇敢的,因为,很少有人有勇气去自杀。
“真不愧是个卑贱的女人,连选择的死法都是那么卑贱。”公爵夫人鄙视的说。其实我认为不然,她并没有权利去评判,真正的评论权,是掌握在当事人的手中。
安娜·卡列宁娜,总体来说,是一个怯弱而又勇敢的人。可以说,最后的卧轨,不是她的本意,她想要站起来,却无能为力。
选择一个人背负所有,她看淡了世俗。她的丈夫卡列宁,要的只不过是脸面和名誉,渥伦斯基喜欢追求新鲜等等甚至更多。一个人承担下因为背叛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带着绝望的那颗心,那可反叛的种子,是否,就是在这个时候,留在了这里?
〔《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2【李玉萍】〕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②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李玉萍】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李玉萍】]人的一生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去追求的东西:真理,知识,声望,名誉等等等等,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充其量就是一堆纸和一堆钢块罢了,可是就是有许多人以一生的代价去追求它,本书就无情地抨击了这种"拜金主义",《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李玉萍】。《欧也妮·葛朗台》以吝啬鬼葛朗台的家庭生活和剥削活动为主线,以欧也妮的爱情和婚姻悲剧为中心,层层剖析了葛朗台的罪恶发家史和泯灭人性的"拜金主义",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的金钱关系。葛朗台这个外省的箍桶匠,在大革命的动荡年代中混入了资产阶级共和党,通过各种机敏狡诈的手段,搜刮了大量的钱财。他贿赂产业拍卖标价监督官,低价买进了逃亡贵族的葡萄园、修道院和几块田地,在土地上捞钱;用尽心计地放高利贷,在银钱上获息;大搞商品投机,牟取暴利;他蓄意藏酒,哄抬酒价,肆意抛售黄金,金价贬值,在别人濒临破产之时,大捞一笔。他哈通过娶木板富商的女儿为妻,从而得到大宗配嫁,同时又通过拒绝一切向女儿求婚的小伙子们来防止家产外流,为了惩罚女儿将私房钱送给自己的堂弟兼情人的忤逆行为,竟发展到取消女儿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地步,将女儿软禁起来,从而造成了女儿的爱情悲剧,当女儿被迫放弃了对葛朗台财产的继承权时,他既是"感恩",又是"开导"地说:"孩子,你给了我生路,我有命啦!不过这是你把欠我的还了我,我们两讫了。这才叫做公平交易。人生就是一场交易。"在他即将停止呼吸时,还不让人把油灯点得太亮,叫人把金子摆在他的面前,让他好好看看,并给女儿留下遗言:"好好照料这一切,将来在冥世里再向我交代吧。"吝啬是葛朗台的绝对情欲,贪婪是他血淋淋的本质,金元哲学是他们人生的准则。书中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下定决心,做了一件好像是件要他的命,扒他的批,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给拿侬一只旧表。虽然是一只旧表,但是拿侬还是很感动,说明了除葛朗台老头从没有过对她如此的"恩赐"除此之外,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还一个劲地说吧钱都给女儿;""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读后感《《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李玉萍】》。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继承权,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葛朗台老头正是十八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典型形象。为了钱,可以不要亲情,为了钱可以没有信仰,活着的每一分钟都是为了"把别人口袋里的钱想方设法弄到自己的仓库里来"。死后也交待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作者的文才构思,让人拍案称绝。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但是欧也妮这一天真纯朴的少女成为资本家聚财富的工具。她纵有万贯家私,却无法拥有真正的幸福:最爱自己的母亲因一次金钱病故;自己所爱的人贪恋富贵娶了一位"永远不会爱上"的丑太太;自己的丈夫整日窥伺着她的财富,巴不得欧也妮"快些死才好"。但就是这样一个丈夫,也不能长久地在欧也妮身边,终先于她死去了。作者语言诙谐,注重写景及细节描写。那小花园中野生的草莓与远处高大的菩提树贯穿了全文,多次衬托了欧也妮的情感。欧也妮从被压迫到爱情初萌到离别的无奈,被抛弃的绝望与坚决,这些富有浓郁感情色彩的句子大多是通过异国的景物描写向读者传递的,感染力极强。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李玉萍】〕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③ 怎么看“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李玉萍
您好!李玉萍原文如下:
刑事诉讼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最容易发生激烈碰撞与冲突的领域,其中公权力的行使直接影响到包括自由、财产、生命等在内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利益,因此旨在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刑事诉讼法一直有“小宪法”之称,被视为“行动中的宪法”,是一国法治文明与人权保障的试金石。2004年“尊重与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由此开启了我国法制史上关于人权保障问题的先河。2012年“尊重与保障人权”被写入刑事诉讼法,这是自“人权”入宪以来首次被写入国家基本法中,不仅具有宣示意义,更具有普世价值和规范意义,保障公民能够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生活得更有尊严感和安全感。这也昭示着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正在不断地朝着更加人性和理性的方向发展,意味着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的又一次飞跃。
怎么看
“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的宣示意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96年修改后16年来的再一次大修。其间我国的社会形势和民主法制建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依法治国”、“尊重与保障人权”被写进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有了极大提高。对于此次修法,社会各界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整个修法过程也受到社会的广泛、高度关注。其中,“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成为此次修法的一个最大亮点,被视为是继2004年“尊重与保障人权”入宪后,我国刑事司法文明与民主通过法律修订释放出来的一个积极信号,是刑事法制捍卫宪法原则、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次飞跃。
刑事诉讼是国家行使刑罚权的活动,国家权力的动用不仅具有主动性、普遍性,而且具有强制性,作为被追诉一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始终处于被动、防御、受制的诉讼地位,其自由权、健康权、财产权乃至生命权随时面临被公权力限制甚至剥夺的危险,其人格、尊严、名誉等也容易受到不利影响。“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意味着国家在强调追究犯罪、惩罚犯罪功能的同时,要求规范侦查权、起诉权和审判权等国家权力的运用,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其他正当权益,而不再将他们仅仅视为协助国家机关办案的主体甚至是国家机关办案的工具或手段。这同时也表明,追究犯罪、打击犯罪不再是刑事诉讼唯一重要的目的和任务,那种“不择手段”、“不计代价”、“不问是非”的追诉犯罪理念和做法已经或者将要成为历史。可以想见的是,在“尊重与保障人权”理念的指引下,刑事诉讼与刑事司法将超越打击犯罪的纯粹工具价值,逐步发挥其在维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利益,促进诉讼公正和司法公正,实现从制度文明到司法文明等诸多方面的价值和作用。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史可以发现,无论是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还是1996年第一次修法以及2012年第二次修法,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就是要规范公权力的行使,避免滥捕、滥诉等侵犯公民权利现象的发生,使公民真正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此次“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充分反映出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继续朝着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我国的刑事诉讼和刑事司法也将更加人性化、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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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的现实意义
从表面上看,“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后最直接的受益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但实际上,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和诉讼原则,“尊重与保障人权”所要保护的是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一位公民——无论其身份地位高低,也无论其贫富贵贱的权利和利益,因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弥足珍贵。
有人可能认为,自己这一辈子都不会犯罪,也不会跟公安司法机关打交道,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规定“尊重与保障人权”与否与自己关系不大。持这种观点的人无疑是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刑事诉讼相对于刑事犯罪而言,往往具有滞后性,在国家机关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前甚至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之前,任何公民都可能成为国家机关怀疑的对象,都可能被作为嫌疑人、被告人并因此受到追诉,进而被裹挟到刑事诉讼中来,即所谓“你可以保证自己永远不犯罪,但你永远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受到公安司法机关的追究”,而一旦作为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受到国家机关的追究,没有人会愿意自己在拘捕、侦查、起诉或者审判过程中,尊严或者人格被践踏,健康、自由、财产乃至生命被无端剥夺。实际上,无辜者被追究责任甚至被判刑入狱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刑事司法界的一个无解难题。因此,尊重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实际上也就是尊重与保障作为普通公民的所有人的人权。同样,“尊重与保障人权”对被害人也适用,因为作为普通公民,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犯罪的受害者,即所谓“你可以保证自己永远不害人,但永远不能保证自己不被人害”,因而在刑事诉讼中强调尊重与保障被害人的人权,实际上也就是保护所有普通公民的人权。同理,“尊重与保障人权”也适用于证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为没有人能够保障自己一辈子不充当证人或者不需要证人的帮助;即使不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也没有人能够肯定自己一辈子不需要律师的帮助,由此可见,尊重与保护证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从一定意义上讲,也就是保护所有普通公民的人权。
也有人可能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因为实施了犯罪、做了坏事才受到国家追究的,对这些人没有必要保障他们的权利和利益。这种观点实际上也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刑事诉讼和刑事司法活动存在的一个误区。其错误之处在于:首先,古今中外的刑事司法史一再警示我们,无论司法人员多么专业和敬业,也无论司法过程多么精密,冤假错案都只能减少而不可能杜绝,被我们“依法严惩”的很可能是与我们一样善良、正直而无辜的人。其次,现代法治国家要求,只有在确定有罪后才能惩罚犯罪人,在被依法确定有罪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惩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谓“人人得而诛之”的做法早已成为历史。再次,即使是有罪的人,也必须由司法机关对其判处刑罚并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其施以刑罚,更不能法外施刑。侦查机关和控诉机关在侦查和起诉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诸如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仅仅是为了防止其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或者审判,因而仅具有预防性质,而非惩罚措施。最后,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有罪的人,他们也只需要对其犯罪行为负责,依法接受国家判处的刑罚即可。这种刑罚对犯罪人而言即所谓的“罪有应得”,对社会和普通民众而言是“罚当其罪”。除此之外,国家和任何人都不能一方面惩罚犯罪人所实施的“恶害”,另一方面对犯罪人施以“恶害”,采用不当手段侵害其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如对其实施刑讯逼供等。
怎么看
“尊重与保障人权”的规范意义
在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尊重与保障人权”除了被作为原则写入总则部分外,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诉讼制度或程序规则的修改中也都得到体现,因而具有较强的规范意义。
其一,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力度。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反驳指控、进行辩解,维护自身权益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获得律师的辩护,并扩大了指派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人。同时,为了保障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辩护,此次修法还完善了律师会见程序,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律师的“阅卷难”、“会见难”、“取证难”问题,解除了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的后顾之忧,明确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其二,在发现事实真相与尊重和保障人权之间进行平衡。发现事实真相历来被视为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使命,并常常与人权保障问题产生冲突。此次修法在二者之间进行平衡,突出了人权保障的重要性,首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设置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以杜绝刑讯逼供和采用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现象。此外,立法在明确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具体情形的同时,加大了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保护力度,避免因作证行为导致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同时,为了维护家庭和谐与稳定,尊重人性,关照人伦,此次修法中还首次规定“不得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
其三,在公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博弈中,加大了保障人权的力度。此次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进一步规范了包括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在内的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严格限制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当事人家属的例外情形,要求对于被逮捕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并将拘留后不通知家属的情形严格限制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两种,以避免公民“被失踪”现象的发生,保障其家属的知情权,并保障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能够及时获得帮助。同时,考虑到我国检察机关依法具有法律监督职责,因此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检察机关要加大对重要诉讼阶段和诉讼行为如侦查、拘捕、审判和执行等的监督力度,预防和及时纠正侵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四,确保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权。“由独立、中立的审判机关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是刑事被告人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是国家尊重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体现与要求。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从以下方面保障了被告人的此项权利:一是明确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范围,限制二审法院因事实不清问题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次数,确保被告人能够获得及时审判,并严格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禁止原审法院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时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是明确启动再审程序的理由,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时,应当指定原审法院以外的其他同级法院进行审理;三是规定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提讯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如果辩护律师提取要求的,还要听取律师的意见;四是针对特殊对象和特殊案件设置特别程序,如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设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明确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适用,并创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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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与保障人权”关键在落实
“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不仅昭示着我国立法朝着民主与法制方向前进了一大步,也指明了我国刑事司法发展的趋势和必然方向。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充分认识到,“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还远远不够,关键在于落实。只有将“尊重与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和诉讼原则以及各种相关制度和规定贯彻落实到办案过程中,才能真正促进刑事司法的文明与进步,实现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立法的进步意义也才能最终得以彰显。
考虑到我国有“重打击犯罪、轻保护人权”、“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历史遗留,虽然现今人们已经意识到正当程序对于实现司法公正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意识到尊重与保护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等在内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利益是衡量一国刑事司法文明与民主的一个重要标示,但是要真正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不仅需要广大司法人员转变诉讼观念和司法观念,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还需要在全社会培育并形成正确的法治理念和诉讼理念,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而这一切的实现都必须假以时日,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安司法人员以及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修改甚至摒弃之前的某些不符合司法规律和诉讼规律的做法,诸如“不问过程,只问结果”、“联合办案”等都属于这种情形,切实尊重司法规律和诉讼规律,并严格按规律办事,为“尊重与保障人权”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与社会环境。
实践样本
浙江
扩大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
2011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的通知。同年5月4日,又会同省司法厅出台“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该省各级法院除认真落实省高院规定的应扩大指定辩护的9种情形外,部分法院还将被告人开庭时已满65周岁、被告人系少数民族且不懂汉语、案件有涉外因素、共同犯罪中其他同案被告人均已聘请辩护人等也作为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该省法院还联合司法局共同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指定辩护流程。
(详见本报2011年5月28日一版)
荣昌
充分尊重当事人人身权利
给被告人准备相关法律条款和供其搁置文书的桌子,为公诉人、被告人与其辩护人三方提供同样的证据资料和矿泉水,休庭时让久未见家人的被告人当着法官的面与家人交谈,让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充分使用其话语权,充分尊重当事人人身权利。
2011年7月21日,这些在现行刑事审判模式中不常有的做法出现在了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一起涉嫌诈骗罪案件的庭审现场。
谢谢阅读!
④ 李玉萍 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什么
姓名「李玉萍」的基本信息
李
7划(火)
玉
5划(木)
萍
14划(水)
得分:53
(半吉)
天格:8分(金)人格:12分(木)地格:19分(水)外格:15分(土)总格:26分(土)
「李玉萍」的“三才”解析
(金木水)暗示健康、生活是否顺利为:
成功运被压抑,不能伸张,易失败流转、病难。(凶)
1、总论:早年有不祥之兆,凭努力及耐力,中年可成功发展,但事业有盛衰起落之灵意,处事应多谨慎注意。天运五行属火之人,中年后财运甚丰。
2、性格:行事稳重可靠,注意实际与工作,肯为他人牺牲,是讲义气的类型,但有时对自己满怀信心,容易陷入一意孤行,应改进。
3、意志:意志坚定,靠自己的毅力突破万难,耐心亦佳,能忍受艰苦,是创业的人才。
4、事业:中年前事业阻挠很多,如能经得起考验,中年后有成就事业之象,但须忍耐导重行事。
5、家庭:父母无荫,亲友难助,夫妻缘薄,子女亦难靠。
6、婚姻:男娶克勤克俭之妻,婚后家内不安;女嫁好胜寡和之夫,婚后多争执。
7、子女:女孩多于男孩,性格较孤独,身体状况不佳。
8、社交:人缘及社交能力还不错,肯为人操劳,但主观较强,容易被人误会,须改进。
9、精神:表面似乎乐观,但理想太高,达成不易,精神烦闷不安。
10、财运:财运不稳定,时贫时富,财务问题应慎重处置。
11、健康:易患神经衰弱、肠胃、头痛、肾脏机能、妇人病等症。
12、老运:一生劳碌,晚景较安定,但家内欠温暖,精神烦闷不安。
⑤ 董凯和李玉萍的名字指数
姓名:董凯
笔画分别是:15(火) 12(木)
天格.人格.地格.总格.外格数分别:16(土) 27(金) 13(火) 27(金) 2(木)
总评数理得分:60 分 (半吉)
详细解说如下:
天格数理 16(土)[又称先格,是祖先留下来的,对人生影响不大],暗示:
(厚重)厚重载德,安富尊荣,财官双美,功成名就。 (吉)
人格数理 27(金)[又称主格,是姓名的中心点,主管人一生命运],暗示:
(增长)欲望无止,自我强烈,多受毁谤,尚可成功。 (半吉)
性格主观,好胜心强,喜欢强辩行事,忍耐力很强,斗志力旺盛。凡事喜欢自己决定,不愿受到他人干涉或牵制,适合自己创业及开发工作,但成功有限,大运或财运被伤则怀才不遇。
地格数理 13(火)[又称前运,是前半生的命运,会影响中年以前],暗示:
(春日牡丹)才艺多能,智谋奇略,忍柔当事,鸣奏大功。 (吉)
总格数理 27(金)[又称后运,是后半生的命运,影响中年到老年],暗示:
(增长)欲望无止,自我强烈,多受毁谤,尚可成功。 (半吉)
外格数理 2(木)[又称灵运,主管命运之灵力、社交能力和智慧],暗示:
(两仪之数)两仪之数,混沌未开,进退保守,志望难达。 (凶)
天、人、地三才 6 7 3(土金火)暗示健康、生活是否顺利为:
虽有先辈栽培可获成功,惟因境遇不安定而生肺疾、脑疾。(凶)
1、总论:理想太高,虽有忍耐性不怕失败,但总敌不过命运的安排,如中途而自暴自弃者,有陷入失败,财务困难、外伤、灾病之恶意。
2、性格:主观又好胜,竟争心也强,不能容许别人超过自己,这种个性虽容易突破困难而成功,但失败亦快,注意成长时期流于问题少年。
3、意志:意志不够坚定,思想易变,事事虽安定,但耐性尚佳,能忍耐艰苦。
4、事业:您虽有创业精神,但难关重重,又理想太高,恐难如愿,有误打误撞而成功者。
5、家庭:父母少荫,夫妻无法和睦,子女反抗心也甚强。
6、婚姻:男娶好胜好强之妻,婚后时有争吵;女嫁温厚固执之夫,婚后尚称圆满。
7、子女:子女皆活泼而顽固,增加不少麻烦,长大虽有成就,但独立心很强。
8、社交:外缘虽佳,但人际关系欠圆满,容易与人发生吵嘴或斗殴之事而受伤,慎防卷入财务或法律纠纷。
9、精神:内外难和睦,内心常在苦闷中,精神生活不安定。
10、财运:纵有财运也难保,多防意外、拖累或损失,以求老运安祥。
11、健康:易患痔疮、肝炎、肺部、腰酸、脚痛,妇人病等。
12、老运:晚景似乎孤独,心情苦闷难安,事业陷入困境。
人格与外格(七二)搭配,暗示人际关系、社交能力、事业等信息为:
慷慨侠义,但易受煽动而劫财,于合作事业不利,往往劳而无获,反受人诽谤。易患皮肤病、外伤、近视等。 (凶)
更多信息:
人格数理 27 暗示性格为:
意志坚定,大都攻击性强,果敢决断,但缺乏同化力。吃苦耐劳,好争辩,遇事不会融通,多为强雄气派,追逐权势,自我意识强烈。
人格与天格搭配(七六)暗示成功运:
受长辈上级的恩惠深重,身心健康,能努力向上,可成功发展。 (上)
人格与地格搭配(七三)暗示基础运:
严重不安定,易失去本性,思想变化无常,易患呼吸器官或脑部疾病。 (下)
人格或地格中有3、13、16、21、23、31、33、41等首领诱导之数(智仁勇德全备,能领导众人)。
地格数有 5、6、11、13、15、16、24、32、35,如果是女性,则德行优良,助夫爱子。
姓名:李玉萍
笔画分别是:7(火) 5(木) 14(水)
天格.人格.地格.总格.外格数分别:8(金) 12(木) 19(水) 26(土) 15(土)
总评数理得分:53 分 (吉)
详细解说如下:
天格数理 8(金)[又称先格,是祖先留下来的,对人生影响不大],暗示:
(八卦之数)八卦之数,乾坎艮震,巽离坤兑,无穷无尽。 (半吉)
人格数理 12(木)[又称主格,是姓名的中心点,主管人一生命运],暗示:
(掘井无泉)无理之数,发展薄弱,虽生不足,难酬志向。 (凶)
为人太重面子,具有为他人服务、好管闲事的本性,个性倔强而稍有固执感,善于言辩,外表看似乐观,内心常有空虚烦闷的倾向。
地格数理 19(水)[又称前运,是前半生的命运,会影响中年以前],暗示:
(多难)风云蔽日,辛苦重来,虽有智谋,万事挫折。 (凶)
总格数理 26(土)[又称后运,是后半生的命运,影响中年到老年],暗示:
(变怪)变怪之谜,英雄豪杰,波澜重叠,而奏大功。 (半吉)
外格数理 15(土)[又称灵运,主管命运之灵力、社交能力和智慧],暗示:
(福寿)福寿圆满,富贵荣誉,涵养雅量,德高望重。 (吉)
天、人、地三才 8 2 9(金木水)暗示健康、生活是否顺利为:
成功运被压抑,不能伸张,易失败流转、病难。(凶)
1、总论:早年有不祥之兆,凭努力及耐力,中年可成功发展,但事业有盛衰起落之灵意,处事应多谨慎注意。天运五行属火之人,中年后财运甚丰。
2、性格:行事稳重可靠,注意实际与工作,肯为他人牺牲,是讲义气的类型,但有时对自己满怀信心,容易陷入一意孤行,应改进。
3、意志:意志坚定,靠自己的毅力突破万难,耐心亦佳,能忍受艰苦,是创业的人才。
4、事业:中年前事业阻挠很多,如能经得起考验,中年后有成就事业之象,但须忍耐导重行事。
5、家庭:父母无荫,亲友难助,夫妻缘薄,子女亦难靠。
6、婚姻:男娶克勤克俭之妻,婚后家内不安;女嫁好胜寡和之夫,婚后多争执。
7、子女:女孩多于男孩,性格较孤独,身体状况不佳。
8、社交:人缘及社交能力还不错,肯为人操劳,但主观较强,容易被人误会,须改进。
9、精神:表面似乎乐观,但理想太高,达成不易,精神烦闷不安。
10、财运:财运不稳定,时贫时富,财务问题应慎重处置。
11、健康:易患神经衰弱、肠胃、头痛、肾脏机能、妇人病等症。
12、老运:一生劳碌,晚景较安定,但家内欠温暖,精神烦闷不安。
人格与外格(二五)搭配,暗示人际关系、社交能力、事业等信息为:
外表柔和,内心刚毅,爱好名声,重理而不轻易服人;性格易变,有猜疑嫉妒心;少劳多得。勤勉者可成功,但有胃疾。 (半吉)
更多信息:
人格数理 12 暗示性格为:
性情隐忍不动,意志坚定,善耐困难,表面温和,内含怒气,也有固执倾向变怪者。较好异性,猜疑心重,嫉妒心特别强,故易损害健康,切切警戒。
人格与天格搭配(二八)暗示成功运:
命运被压抑,导致不良结果,易患脑部疾病和神经衰弱等。 (下)
人格与地格搭配(二九)暗示基础运:
基础安泰,能得他人帮助,其雄心常在。 (上)
人格或地格中有2、4、9、10、12、14、19、20、22、26、36等败财运诱导之数(凶险病弱,家族缘薄)。
人格或地格中有4、9、10、14、19、20、28、34、44等损寿运诱导之数理(若天、地、人三格中两格有此数,一定要注意)。
人格或地格中有4、10、12、14、22、28、34等孤独运诱导之数(妻凌夫或夫克妻)。
⑥ 湖南澧县中武乡中武村李玉萍嫁到哪里去了
嫁到她老公那去了
⑦ 《四世同堂》读后感【李玉萍】
[《四世同堂》读后感【李玉萍】]这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辅以小羊圈中各色人物的荣辱沉浮,读后,一个陷落的城市深深的刻画在脑海中,它揭示了日本侵略者残酷的暴行,表现了安于现状的人们心灵的震撼起伏和普通民众通过反抗传达出来的浓浓的爱国之情.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四世同堂》读后感【李玉萍】,读后感《《四世同堂》读后感【李玉萍】》。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奸"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读《四世同堂》,我被中国文化和中国文人所震撼、所感染。北平沦陷,这朵民族之花就会变成木头,为了让这株文化古树长青,它的枝枝叶叶、它的每一条根,哪怕只是细细的一小条,都拼命的抗争,虽然这株古树历尽摧残,但是终于没有枯萎,多少炎黄子孙用生命之血浇灌它,留住了文化之根。
〔《四世同堂》读后感【李玉萍】〕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⑧ 关于网络穿越小说研究的外文文献
看了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 近六年
在我看来
网络穿越小说应该就国内文学反响最为强烈吧
如果硬要去找些 外文文献翻译
那还不如找些 相关的哲学理论作为支撑
像 社会需求 人性欲望 事物存在价值作为佐证
再者国内网络小说可不止穿越红火
像起点的男主玄幻、官场文
晋江、红袖的总裁、职场、小白文
潇湘的女尊、女强以及虐心文
等等
网络文学本身流行是相通的
在整个网络文学面前穿越实际太单薄
对于长年看网络小说的我来说
穿越只能算网络文学的小入门
⑨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李玉萍)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李玉萍)]河水永恒的呜咽,清风无休止的叹息,悲剧曾留的记录,在不经意中打开--爱斯美拉达、卡西莫多、克洛德·孚罗洛,他们,他们不正是雨果《巴黎圣母院》的主要人物吗?说起《巴黎圣母院》我还记得他的大概内容:1842年,巴黎,愚人节,《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李玉萍)。吉卜赛少女爱斯美拉达和山羊在街头卖艺,吸引了一个虔诚于宗教,回避世俗与享受,以禁欲制约自己生活,有着学者风度的教会头面人物--克洛德·孚罗洛,他怀着"不是占有她,就是杀死她"的邪念,指使畸形养儿卡西莫多从街头劫持她,她被弓箭队队长腓比斯救出,卡西莫多的被捉。从此她爱上了腓比斯。后来又以妻子的身份救出彼埃尔·格兰古瓦,在卡西莫多当众受刑,乞求喝水的时候,她把水送到卡西莫多的嘴边,卡西莫多生来第一次被感动的流下了泪。对于可怜又可爱的爱斯美拉达,克洛德不能占有,只好杀死她,他刺杀腓比斯,把此事嫁祸于爱斯美拉达,而爱斯美拉达却屈打成招,被判死刑。在绞架"边沿"卡西莫多把爱斯美拉达救出,放置在圣母院的顶楼,防范一切对她有害的事物,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她(虽然他无貌,但他有心)。在再次被捕的混乱中,克洛德利用格兰古瓦把她劫出圣母院,她拒绝克洛德的淫欲之后,便把他交给了官兵,爱斯美拉达死了。卡西莫多把养父推下楼顶,活活摔死,然后自己自尽在爱斯美拉达身边,奇形怪状的卡西莫多也"结婚"了。这是雨果第一部具有思想力量和艺术魅力的现实主义作品,充满了人道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小说以15世纪路易十一王朝统治下的马黎为背景,以不同寻常的紧张情节,夸张的人物形象,描写了善良的无辜者在中世纪封建专制制度下,遭受摧残和迫害的悲剧,读后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李玉萍)》。在这样一部悲剧到底的小说中,也给了我们这些读者感到她的傻乎乎地好笑。例如,在审理卡西莫多时,预审官弗洛里昂老爷和被指控的卡西莫多都是聋子,预审官问了卡西莫多"叫什么""几岁""为什么进来",但是卡西莫多却一言不发,预审官还以为他什么都回答了,于是说"很好",当府伊大人来时,却问了一些不是经常问的问题,而卡西莫多却答非所问,报上了姓名、年龄和进来的原因,因为他的答非所问,使卡西莫多罪加一等…在这里还使我看到了美丽的爱斯美拉达那美丽善良的心,她救出了格兰古瓦是以妻子的身份,她送水到卡西莫多的嘴边,是以仇人的姿态。对于一切,她毫不在意,她在意的只是她良心的呼喊。而克洛德却无良心的杀死了她。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例如:卡西莫多抽泣着从心底发出一声呼号:"啊!我所爱过的一切!"时心里的那种矛盾、悔恨、自责都一统表现出来。我猜:他的矛盾因为他轻松地把养父给"杀死了",毕竟这是养父--恩父,但是为了他所爱的爱斯美拉达,他只能情不自禁的做了这一切;他的悔恨因为他认识并爱上了爱斯美拉达,至使他杀了救命之恩的养父;他的自责是因为他没能救出爱斯美拉达,只能眼睁睁看她被绞死,他没能尽举手之劳,救出养父,只能眼睁睁看他活活被万丈深渊吞噬。对于三个主要人物,概括而言:纯洁、善良、坚贞不屈、极富同情心、舍己救人的爱斯美拉达;阴险、狠毒、虚伪、没有人性的克洛德和善良、高尚、疾恶如仇的卡西莫多。千言万语,还是那句朴素的话--《巴黎圣母院》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佼佼者,雨果不愧为19世纪浪漫主义文学的领袖。MSN()〔《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李玉萍)〕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