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养媳妇小说
㈠ 儿子为了美若天仙的媳妇,挖出母亲的心,谢谢。 故事请叙述,写作文,辛苦了
是在一个森林里,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妖,城堡里的王子爱慕她,一天女妖得了重病,告诉王子说必须要你母亲的心才可以救我 王子犹豫了,女妖就拿出一瓶药,告诉他 把这个给你母亲喝下去就好了,王子回到城堡 母亲正在睡着 他就把药放到母亲的杯子里,让母亲喝了下去 (其实他的母亲当时并没有睡着,她知道怎么回事,但一切只因为她是母亲,她心甘情愿)王子挖了心之后就立刻跑回森林,在路上王子就摔倒了 心也摔到了地上 但这时心说话了 说“孩子,你没摔疼吧” 是这个吧?
㈡ 媳妇,我能行的,作文儿20个字儿
我能行 我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孩,最喜欢的一项体育运动,是游泳,说起游泳,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不过,我还是学会了它。 爸爸妈妈在一天晚上,带我去游泳池学游泳,教游泳的邵老师,首先教我闷水——就是把头伸进水里,双目紧闭,屏住呼吸。开始时,我十分害怕,怎么说也不敢将头伸入水中,妈妈告诉我,要想学游泳,首先要学会闷水,度过了这一难关才可以进行下一环节。 我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害怕,但我还是顺从的将头伸入水中,可是,刚下去我便呛了一口水,十分难受,即便这样我依然坚持下来继续学习,后来又喝了几口“雪碧”,最终我以坚定的毅力,学会了闷水。 下面邵老师开始教我用手和脚分别划水,这项任务看上去十分简单,可是我的手脚好像不怎么听我的使唤,老是不协调 ,配合不当,划了手,就忘了脚,动了脚,却不知道手又干什么去了,我上岸休息了一会儿,想想到底是怎么回事,突然我明白了,主要还是害怕,我给自己打气,我又下水了,不断地给自己说,镇定镇定,哎,你别不相信,我情绪稳定了,慢慢的我的手脚很协调了。 我终于学会了游泳,我对自己说:“ 我能行!
㈢ 以新媳妇为第一人称改写百合花的作文
摘要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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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芊芊出嫁 01
作者有话要说:嘎嘎嘎嘎~·新文来了~~彦三娘的系列文~~~~~~~~~~~姚斐主角~~嘿嘿~~~~~
这个这个~~我就喜欢甜蜜轻松的~所以喜欢看虐的会失望~~
这个这个~~我喜欢温柔的男人~~想把姚斐写的更加更加温柔~~~绝版好男人~
这个这个~何芊芊和苏青青不同……比苏青青倒霉~~没苏青青那么厉害~~~就是一个没成年的弱女子~~~~不过以后会写到她稍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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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读者梅子的提醒,我发现文章好多BUG。要改就太多太繁琐了。
首先这一章里面的婚礼,女主是东汉人。那时候婚礼时昏礼,
‘蓝本型’的周礼婚制——庄重典雅
主条目:士昏礼
周制婚礼,承启上古至夏商,集成于礼乐开国的西周,发扬于君子风范的春秋战国,稳定于华夏诸族最终形成汉民族的时候,在漫漫三千年里始终为华夏婚礼之蓝本,最终蔚成灿烂的云霞。
那时候的婚礼还叫做昏礼。没有奢侈的聘礼,没有铺张的排场,也没有喧闹的筵席。昏礼重的是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可以……
㈤ 选红楼梦里的一个女的做媳妇作文怎么写啊
可以选择林黛玉呀,作文首先就是先写出自己的选择,然后就是,写原因,可以把林黛玉的性格,还有就是林黛玉的才华,他的诗句,还有就是经典桥段写下来,证明你对她的喜欢,最后结尾就是,总结点题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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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说讲述了重生古代,明昭觉得自己职责重大!开国大将军正求娶她的长姐,年轻俊朗的神医在追求二姐,新科状元郎是三姐的忠心竹马,明昭恶狠狠——姐夫们不是那么好当的,先过小姨子这一关~姐夫们忧心忡忡,这么刁钻的小姨子,将来谁人敢娶?某男得意洋洋,“养媳妇要从小做起,富养、贵养、娇养、精心养,眼界养的高高的,天下男子,便唯吾一人能入她眼。”明昭:你小时候哑巴……某男:……嘘。
㈦ 作文:媳妇和丈夫的事四百字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你我牵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从此,我的生命中有了你。你成为了我的丈夫,我成为了你的妻子,我们心手相映,不再分离。
老人说:夫妻由老天注定。我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但我相信,你我肯定前世缘分不浅,肯定一起修行几千年,要不然我们不会初见就那么相熟,性格又那么相似,行动又那么默契,彼此会留存下那么多的回忆?甚至一见钟情!
初见你,是在我进大学的第二天。你来到我宿舍,身体有点瘦弱,穿着一身灰白西装,有点老气不是很精神,但眼神很坚定,自我介绍是大二老乡,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没有,说话语速较慢但吐字清楚思路很明晰。我没有初见陌生人的胆怯和腼腆,情愿和你说话。后来,听说你是学校文学社的编辑,同时又是班级干部,对你便刮目相看了。有事没事的,愿意和你谈生活、谈文学、谈家庭。晚饭后,和你一起漫步滨河路,侃大山、聊理想、说故事;星期天,约上三五个老乡参观风景胜地、或爬山欣赏大好河山、或骑车游览城市风光。大学时期,远离了父母的羁绊和牢骚,生活自我,不再为学习绞尽脑汁,不再为前途茫然,是人生最难忘怀最挥洒自如的美好时光。
青春的时光很短暂,充满诗意和快乐。转眼你要毕业了,我有种说不出的留恋和不安。你看出来了,劝我不要担心,说你会回来看我的。我不信,那么远的路,又刚上班,哪有时间和钱?可一个月后,你真的出现在了我的宿舍门前,为我带来了家乡的小吃和一大箱水果,说是我妈让你送过来的。那一刻,我真的被感动了,甚至眼里涌满了泪水,是高兴、亦或是思念?我不清楚。虽然风尘仆仆,只呆了两个小时,就连夜赶回去了,但我却窃喜:这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后来的一年时间里,你总共到学校四趟,差不多隔两个月一趟。我一次又一次被感动。结婚后,你说为了这几次看我,为攒足路费,为挤出时间,你差不多一天只吃一顿饭,基本上没有休息过星期天。听此话时,我心疼的,痛哭流涕。
最难忘记的一件事,是你的最后一个假期,我们约好一起返校。可那一天,我因心里有事故意没有去,心想你等不到我会一个人走。没想到,第二天,当我步入售票大厅时,一眼看见你坐在角落里的凳子上,脸上灰蒙蒙的,眼睛很迷离,整个人耷拉在角落里,很落魄很无助很痛苦的样子。我初惊呆了,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天大的错误:不能捉弄一个这样守信执着的人!我后悔极了,跑到跟前道歉。你没有太大表情,只是淡淡的说来了,我们走吧。后来,你原谅了我,我也不再任性,不再自我,开始变得体贴、温柔,开始学着关心人,为别人着想了。可以说,这件事极大的教育了我、震动了我,也决定了我的人生轨迹:老天注定的你拗也拗不过,何况有这样的人陪伴你的人生,爱你如己,还有什么苛求?还有什么不满足?从此,我开始全心全意和你交往,心甘情愿做你的女朋友。
结婚了,没有华美婚纱,没有高雅礼堂,没有亲朋满座,没有歌声祝福声,甚至连一件像样的新衣服都没有,只有几个朋友和亲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饭,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简单的不能再简单。虽然父母因为太过于寒酸偷偷摸眼泪,但我们还是傻傻的微笑,满心的欢喜,将幸福表露无遗。因为我们相信:只要相爱,一切会好的,面包总会有的!
一间单位分给的低矮旧房支上一个木床就成了家。过日子离不开油盐酱醋,可我们的工资少得可冷,两个人加起来不足150元,还要孝敬双方父母,只能是粗茶淡饭,有时候连菜钱都不够,更不用说水果营养品什么的了。怀孕时,有经验的老者提醒,多吃苹果孩子皮肤白,多吃核桃孩子头发黑。我只是说声明白了,谢谢,一笑而过。那段时间,虽然清苦,但我们还是过得很幸福,下班一起做饭,一起说笑,有事你商我谅,常常是分吃一个苹果,抢喝一碗面汤;有时为将一个香蕉留给对方而放烂,看着不能吃的香蕉,指着对方的鼻子,可惜的责骂“怪你、怪你,就怪你,”但幸福还是藏不住的挂在脸上。我想:或许,古人在造“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这两个词语时一定是这么做的!
人说:家是酝酿爱与幸福的酒坊,是盛满温馨和感动等待品味的酒杯。我说:家是在外碰到挫折时的避难所;是快乐时的安乐屋;是烦恼时的出气筒;是饿了要吃渴了要喝困了能睡的地方。自从有了这个家,我便有了依靠:累了困了,你便拥我入怀,直至进入甜美梦乡;委屈了受气了,你便开导我安慰我,直至开怀大笑;收获了进步了高兴了,你便鼓励我鞭策我,和我一起笑得人仰马翻;生气了烦脑了,我会骂得你狗血喷头,而你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乖乖缩在哪儿不言不语。在这个家,我就是无上荣光、无所不能的小公主,而你就是低眉垂眼、言听计从的老嬷嬷。家,使我感受到,是世间人纠缠喧嚣之后,一个最温暖的去处。
后来,我们有了一百多平方的楼房,有了舒适的牛皮沙发,有了高档的摆设,双方父母也搬进了城,有了别人有的一切;更有幸的是,儿子聪明懂事,学习上进,善良自强,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是班干部;通过我们的努力,自身也得到了很大发展,都成了单位业务骨干,双双晋升领导岗位,比翼齐飞。可谓是苦尽甘来,甘之如饴。引得别人投来羡慕、嫉妒、不解的眼光。可我们明白,是爱带来幸福,是爱送给甘甜。
如今,我们已经都过不惑之年,对生活不再有那么多的憧憬,多前途不再有什么奢求,只希望过一段平平淡淡、健康快乐的生活。只希望,闲来坐在阳光明媚的窗下,泡一壶好茶,陪你聊天话古人,有兴趣时提笔挥毫,抒发胸中快意。只希望,有时间陪你多踏山山水水,多看壮美河山,过一段游山玩水的神仙日子。只希望,父母健健康康,多陪他们吃一顿饭,多陪他们聊一次天,多哄他们开心一次。只希望,儿子快快乐乐,干他想干的事,我们能帮他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待到老去的那一天,两鬓斑白、步履蹒跚时,我和你围在火炉边,在我们的皱纹与白发里,细数光阴的痕迹,笑谈岁月的无情。
今生你来,只为与我同行。感谢生命中有你!
㈧ 一篇媳妇的作文怎么写
她总喜欢穿着我最喜欢的粉红,每天在校门对外的那个阴角处等我. 无论刮风,下雨,不会有间断的,除非学校放假,那是例外,高三可以放假的确是例外.不,是意外.所以,每天放学她依然在那等我,不声不响的.静静的靠着墙.有时是晴天,阳光照着她,很眩,那粉红粉的让我心醉.有时阴天,点点的小雨沾湿了她的衣角,让我很是心疼.
她,从不带伞.
她已经跟我一年有多了,我从不会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她会跟着别人走了,我了解那是她不情愿的,可是,没有办法.始终她还是走了,也是不声不响的,走了! 走的那天依然是阴天,好像讽刺着为什么离别总是乌云密布而不是晴空万里.似乎嘲笑着我的心情也像天边那朵心碎的云.唉!依然是走了.要走的到底是要走的.
从此,我没有了她的等待.却习惯了放学时在她站过的那阴角处静静的回味.她不会回来的吧?或许她会来,会许她只是迟了…..每天,重复着安慰自己!然后,独自的走在来的路上.
走过KFC,想起一次下着大雨,没带伞,只好像落汤鸡的冲进店里,哆嗦的看着外面溅起的水花,溅在她身上.哦!对了,无论我去哪里,她总是习惯在外面等待,等待!直到天空放晴,她那身粉红已是泥迹斑斑.却毫无怨言.
正当我回想着这点滴,突然,步,猛地回头,发现她正在那呆呆的看着我.那身粉红比从前更加的炫目,更加的耀眼!是她吗?真的是她吗?我不由自主的向前迈开脚步,悄悄的来到她身边.多么熟悉的身影,多么熟悉的气味,是她!真的是她!突然的喜悦涌上心口,悲喜的眼泪溢出眼眸!我知道,我知道,她始终是不舍得我,她来找我了……
又是一个阴雨的下午,她依然又出现在了校门对外的那阴角,静静的等待,等待着接我回家! ;
我最爱的老婆是,我的自行车.一身熟悉的粉红撞进我的眼里!
㈨ 找几本小说男主角在古代找了很多女人
极品家丁:男主穿古代,完结。后宫
㈩ 为媳妇写的一篇作文
我的乡愁有些象“邮票”,也有些象“年轮树”,但更象我的心事,她生在心头长在眉宇间。
记得初次离开家乡的时候,人早就象霜打的茄子——恹了。
离别的那天,妻子默默地跟在后面一直将我送出村口,没说句动感的话语,没做个激情的吻别,只是恋恋不舍地一直地跟着,还有,就是临行时一路上碰到乡亲那一句句关切的问好与祝福声,嘴上轻声的答着心里的泪却暗暗地流。
是啊,妻子那依依不舍和盈眶的热泪便是我恋家的源由,乡亲们一声声郑重的道别便是我思乡的理由。在异城他乡的每一个日日夜夜,都极度地想念我的家乡思念我的亲人,更有许多生活上的不习惯便平白无辜地增添了我许多思乡的情愁。
不习惯一个人在房间里承受着孤寂和冷寞。总是无聊地躺在床上,象是缺少了什么。哦,是身边少了妻子的温暖,耳旁少了儿女的欢笑,堂前少了母亲的唠叨,对面少了乡亲的问好。只能一个人孤独地躺在房间,傻傻地望着天花板,呆呆地想着妻子的好,痴痴地梦着儿女的笑,自言自语地与乡亲说笑,静静地淌着孤寂的泪水……
不习惯,不习惯他乡异地人情冷暖两重天的隔阂。
孤身在外,总感觉周围是那淡淡的人情薄凉的心。就不说同住一个小区同在一幢楼里住,就是同在一间办公室里工作,那五湖四海人笑脸的背后,你摸不透有几多善意?还有就是那般人走茶凉的淡薄,最让人心寒。所有的一切都是思乡时浅淡的忧伤,这般伤感的人世,更加激起我对家乡的怀念。因此眼前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重温着乡亲们一张张慈善的笑脸,耳边总是不断地回响着乡亲们一句句亲切的声音。心,便有几分暖意几分欣慰几分企盼乃至激动。
“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乡音是一种亲切,乡情是一份温暖。
还记得农忙时节,村里谁家有个事没忙完,便有乡亲主动上前问一声后便自觉地去帮助“双抢”(七月间抢收早稻抢插晚稻),更不能忘记乡亲邻里谁家有个灾有个难,全村的乡亲更是自发地送钱送关切送温暖。
思乡是一种心声,乡愁是一种心痛。
乡愁是无声息的思念与牵伴,乡愁是说不清道不明还难以割舍的情怀。
有时,站在高楼大厦下或聚集在灯红酒绿里,脸上的笑仍然掩饰不住思乡的愁怅。总恋着家乡的青山绿水无比真切,总舍不得家中的妻儿幼女倍受冷落,惭愧无力带在身边,不能与之分享。于是,思亲的情又一次涌上心头,和着恋乡的愁又重重地皱在眉头。
乡情是一杯陈年老酒越久味越浓,乡音是一首唱不完的曲越唱越动情。
一个长年漂泊在异乡的人,总是恋着家庭的好总是思着乡间情。嘴里吃着那淡淡的粤菜,怎么品尝都觉得不合口味,哦,原来是习惯妻子做的菜,一股浓浓家乡风味;街上看着露胸裸腿的女人,虽然也感觉美却总有些不顺眼,哦,原来她们没有家中的妻子端庄温顺体贴,没有家乡女人的厚实纯朴。这时,那浓浓的乡愁又凝重在心,那无限的思念又黏在眉心。
哦——,我终于明白了“独在异乡为异客”时别样的心思,原来这就是乡愁,就是怀念从小记在心里的乡亲,想念从小1暖在心里的乡情。
乡愁如烟,袅袅缭绕在心间,缠着家乡那山那水那人那情……
离开了生我养我的家乡,就失去了这份暖暖的亲情,真想能够常常回家亲一亲妻子,抱一抱儿女;真想常常回家的看一看儿时的伙伴,听一声父老乡亲关切的声音。
亲人是心,乡情是暖。游子的心里时刻惦着亲人,游子的心要乡情暖,游子的情由乡音出。那弯弯秋月最识乡音,那阵阵秋风最识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