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入她的腿间言情小说
A. 求言情小说,10章左右,
璃的作品不错,文笔很好
《月光女郎》
Lucky!想不到她竟然会碰上难得一见的极品——
一个不抽烟,爱写书法、弹钢琴的绝色男人,
这种好货不A来自己用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当然,她得先想办法“搞定”他的女朋友;
然后再混进他的公司来个“近水楼台”;
最后再放出风声说她是他的未婚妻……
呵呵呵,这计画真是太完美了!
只是,男主角好像不太愿意配合,
不但一开始就怀疑她接近他的动机,
还每每明示、暗示她他们之间有多不适合。
可就在她终于死心决定放弃他时,他却又……
《将爱到底》
就当是搓米麻糬,就当是搓米麻糬,
未来的另一半请原谅她……
没办法,为了十万元,她替朋友代班帮人精油按摩;
结果力道不够、穴位不对不说,
还揉著揉著把客人给揉出“反应”了!
为了自保,她狠狠赏了他一脚,然后赶紧落跑先。
可没想到他不但是某企管顾问公司的专案经理,
还是她公司本周请来讲课的讲师!
完了,这下她死定了……
《缘来此时》
哇哇,这下糗大了啦!
为了帮助堂妹走出情伤的阴影,
她特地介绍他——一个非常优质,甚至比堂妹前男友好上十倍的男子
给她。谁知……
他告诉她,他喜欢的是她;堂妹告诉她,她是不可能喜欢自己的情敌的……
这、这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他是……
唉唉,他到底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她那时而迷糊、时而坚强的可爱个性,
教他愈相处愈喜欢,可她却……
先是想撮合他和她堂妹不成,又以为他喜欢的是男人,
因而躲、他不愿接受他。
看来,他得要拿出最大的“诚意”,好好向她证明一下自己的性向才行……
《红色恋人》
她,遗失了过去。
但她喜欢现在的生活,有个疼爱她的老公、两个可爱的小孩。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直到他出现——
一个唐突又无礼的男人!
他那双似曾相识的眼睛,不时窥探着她的一举一动;而他身上熟悉又危险的气息,竟让她有种怀念的错觉……
什么?他说她是他的女人,还是他的……未婚妻?
这……这怎么可能?她早就已经结婚了不是吗?
难道是她失忆前……
罢了!对于过往,她全都不记得了,连他一并忘了。只是他不肯罢休,坚持要她想起他。 但他万万没想到,她想起的竟是……
《非爱不可》
对她来说,他不但是个瘟神,
更是一个可怕的恶梦……
五岁时,他差点烧光她的头发;
国中时,他害她和死党翻脸,
至今都未再说过一句话。
大学毕业后,
原以为终于可以脱离他的魔掌,
谁知他的某任女友竟莫名其妙呼了她一巴掌,
害她嘴里的食物全飞了出来!
她对他根本是避之唯恐不及,能闪多远就闪多远。
但一纸契约,竟让她成了他的妻子,
不但得在人前陪他演出“恩爱夫妻”的戏码,
更要在私底下替他掩盖和女朋友约会的事。
只是当她发现自己对他动了真心时,
他却说要终止这个契约……
《爱在他方》
厚,早知道她就不回来参加这场饭局了!
说什么家人要聚一聚,结果根本是变相的相亲宴嘛!
看看那男的,又高又魁梧,隐约有股邪气,却又笑脸迎人,
活像发胖的约翰屈伏塔,怎么看都觉得很危险。
决定了,她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谁知她才刚闪人,他随后就追来;
且还用“势力”让她生父、生母帮忙把她弄进他公司,
好方便他近水楼台和她培养感情。
她原以为他有黑道背景,家世大得能左右她生父的选举结果;
没想到他只是几间养生餐厅的老板,根本不认得任何黑道。
这下糗大了,原来她一直都误会他了,
他之所以会追求她,真的真的只是因为——一见钟情!
作者:小言
《极品恶男》
男人中的极品!?
唔——那俊逸绝伦的模样的确令人目不转睛
加上万贯家财、成就非凡,无疑是个‘钻石级’抢手货
可是……她还是觉得他比较像个没血没泪的恶魔
大声斥喝、目光如冰,凌人气势嚣张跋扈得过分
让她万般可怜地语不成句、手脚虚软
这个不知收敛的超级恶男根本不让她过好日子!
对她这初来乍到的‘干妹妹’处处刁难、恶意挑衅
看吧:一天到晚赏她卫生眼、用毒舌凌迟她的耳朵
还狂妄霸道地赖在她床上说她是‘好料’
手摸脚蹭、堵住她的嘴又扒开她的浴巾
狂野强悍的挑逗撩得她浑身酥麻、无力反抗
啊——什么她的清新雅致引起他的‘兴趣’?
可……可她根本不想用这种‘高档货’的嘛……
《老大的甜心》
战绩辉煌的校园老大有什麽了不起?
在她眼里不过是凶狠的恶煞罢了!
怎知这会儿「身经百战」的他竟将目标转到她身上
害得她冷静尽失、投诉无门
执意抗拒的结果反而变成他阎家买下的新娘
向他投降?也许是个好方法!
瞧他英雄气短、爱妻如命的模样
一路醉在她楚楚可怜的娇笑里
既然如此,她何不甘心当个秀色甜心赖着他?
可是,太幸福果真容易招天妒
天晓得她怎会倒楣到要「抛夫弃家」?
硬着头皮逃到国外,一躲就是六年
哪知连午夜梦回的影像都那麽真实
上摸、下捏、左搓、右拈┅┅燎得她欲火高张
伸手一抓,喝!这男人不就是她亲爱的老公?┅┅
《蚕食嫩妻》
嫁给任少怀,绝对是所有女人的恶梦!
更何?一入侯门深似海,她可还没这么笨。
偏偏每个人都认为丰采俊朗的他
是个能力卓越的工作狂
什么若能嫁给雷风集团的总裁
肯定日后幸福一辈子?
因此伊藤家上上下下皆对他这个贵客百般礼遇
--就只有她!
早将他用心掩藏的?狼样瞧得一清二楚
废话!亲身体验的第一手资料还假得了吗?
《天翼偷月》
云羡月,威临集团总裁的独生女
美丽绝伦、天真烂漫
甫学成归国,爱好「拈花惹草」。
「云苑」园子里有上千朵的花
偏她种植的「惊艳」惨遭摧残
采花贼不但嚣张至极还对淑女「人身攻击」
她恨不得将他剁碎埋在土里当肥料
才不要嫁给只会欺负她的大恶人
可是,亲爱的爹地有难
又开口跟她做了「战况分析」
更有随时可以取消婚约的承诺她似乎不吃亏嘛......
《诱妻》
看她那副比孔雀还高傲的态度
八成是不晓得眼前帅气过人的他是何许人也
身为全球十大企业总裁又是头号大帅哥
潇洒、风流、花心、高傲……唉,十足十的坏人男人代表!
无奈他的魅力在“冰心佳人”面前毫无施展之处
第一次见面她就和他针锋相对上演世纪大辩论
让他平白无故多了种马、自恋狂的头衔
才终于逼得她以嘴吻住他喋喋不休的“祸口”
难道何氏千金果真人如其名──
迟迟,面对他无远弗届的魅力反应也迟迟?
嗯!生平头一遭遇上如此“顽强”的对手
且看百战情场的雷大公子
如何用计引诱他的“黑市娇妻”……
作者:楼雨晴
《别说再见》
童话故事说,最后,王子找到了灰姑娘,两人从此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
他是真正的王子,而她也是货真价实的灰姑娘,容貌没他出色,头脑没他聪明,
个性也不如他那样坚强;跟他相比,她太安静、太单纯,也太平凡无奇……
她知道他为她这个女友伤透脑筋,也费尽心思,所以更想问他──为何会爱上她?
他们的爱情步调,始终是他在掌控,而她被动跟随,他把两个人的一切都计划得完美无缺,
何时恋爱、何时订婚、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连她读的科系都照他的意思选择;
但是,她要的其实不是他告诉她该怎么做,只是希望他温柔地问她一句:“你要什么?”
《将错就错》
他对她的第一印象,其实不是很好,应该说差到极致。有求于人,却迟到一个小时,穿著不当,言行轻浮,神态满不在乎,好像官司缠身的是他而不是她;看著他的时候,眼神总是含嗔带媚,似有若无地挑逗,别有深意、暧暧昧昧地说:“我欣赏你这种成熟稳重、聪明有内涵的帅哥……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她不是不在乎,也非真的任性;她爱人的方式很独特、隐微,却轰轰烈烈,教人难忘;也是很久很久以后,他才明白,他们的相遇其实是一连串的错误,错误的时机、错误的相遇、错误的形式……错误注定他们无法相爱,但命运又安排他们要一再相遇,既然如此,注定要错到底,那就一生将错就错──
《非你莫属》
他一向不爱与人往来,更正确地说,是能不往来就不往来,
包括自家对面那位刚搬来的新邻居;
但是遇上了这个常常让他忍不住想管闲事的女人,
他才知道,爱一个人是如何地奇妙──
因为她,他开始懂了心中有一个人的温暖和感动,
那些曾经无所谓的相亲饭局,现在渐渐令他不耐;
不想结婚的念头、不想为谁改变生活方式的坚持,
也被共同度过无数个宁静午后的想望所取代……
他问她爱情是什么?她说,爱情是一个人变成两个人,
为他笑、为他哭,为他甜蜜感动、也为他伤心;
只要想起他,心就会很暖、很暖,只想一辈子在一起。
他想,如果这就是爱情的话,那么他要对她说:
这一生,若不爱你要爱谁……
《情窦初开》
何必生知道自己看起来不像是个善类;
他的样貌太粗犷,眉眼不驯、气质太野,
就像会跟善良老百姓收保护费的那一种,
但是在别人面前说话很大声、拳头很够力,
遇上了范如琤这朵小花,他就彻彻底底完了──
因为认识不到五分钟,才被清纯剔透的她瞧一眼,
他就心跳失速,紧张得像个纯情处男,
因为跟她说话,他会不自觉地放轻音量,以免吓到她;
孤家寡人浪荡了那么久,从未如此谨慎呵护过一个女孩,
他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她,多想跟她在一起,
唉,男子汉也是要谈恋爱的,不过,活到三十岁了,
他才体会到情窦初开的滋味,会不会太晚了一点?
要怎么追,才能让这朵小花在他手中绽放?
席绢的书很多都不错《枕边的男人》《这次来真的》《爱我不必太痴心》《就爱耍心机》
裘梦的《肃王千岁》《相爷请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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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能的《公主恋人》
C. 【高分求小说】现代言情短篇小说(内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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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求古代言情小说 十章完结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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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我在有看书社看过的一些比较好的都市言情小说,楼主觉得好可以去这个公众号找找,求采纳
E. 一本言情小说,不记得名字了,男主年少的时光因为当时的女朋友坐了牢,但是女朋友在他进去以后就和男主的
名称:朝花夕拾txt下载
小说分类:其它小说
小说作者:万小葵
小说进度:完结
版权来源:
小说大小:98KB
小说格式:TXT小说
F. 求一部言情小说名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还有些后人~
主角 九尾白狐狐帝之女上神白浅 , 龙族天帝之皇太孙夜华之间三生三世坎坷情途,虐心虐人但终成正果 !文笔朴实新颖,是不可多得的一篇好文!
《岁月是朵两生花》
和你擦肩而过的遗忘,成了我一生的惊涛骇浪!这是一个关于遗忘、守护与重逢的故事。这世上有种植物,每年会开两次花,一次盛开在萧瑟的深秋,一次盛开在葱笼的初夏。很多年之后,颜宋想,她的岁月,花期太短还是太长?
都市太喧哗,红尘太嘈杂,我们有一万种可能在霓虹灯下与爱情擦肩。
颜宋是谁,她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她勇敢,她乐观,她是个青春年岁里仿若活了两个永远的女人,幸或不幸?
林乔是谁,是那青葱年华下,宛如白雪翠竹的少年郎。五年前,他的爱如斯残忍,五年后,他的爱如许安静。面对他的时候,怎会忘记永远。
秦漠又是谁,曾是她在遥远岁月里最初却最懵懂的爱。八年前,她饮下一口忘川,从此忘了他是谁。然而世上有忘川,也有记川。想起他的时候,便想到了永远。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五年前不堪的过往,还是五年后相顾的无言?
如何才是我爱你,是八年前残存的记忆,还是八年后剪不断的牵绊?
岁月是朵两生花,涉江而过,花开千朵,惊回眸如何才是我爱你?
这俩本书是同一作者,唐七公子的,他还有不胜连和华胥引没写完。
现代:《十年一品温如言》
多年以后,冬日火炉前,孙子们的小脑袋围成一团,要听老奶奶讲故事。 温衡笑眯眯,那就讲个十年的故事好了,先说好,宝宝们,这只是个故事。 第一年,她从江南小镇的乌鸦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撞到一男一女接吻,此男长得甚是可口,心喜。 第二年,他生了怪病,她趁乱,鸠占鹊巢,赖在他家。 第三年,他的奸夫从维也纳飞回,她,鸡飞蛋打,灰溜溜逃窜。 第四年,她奉父命,当了别人家的童养媳,他几乎忘了她。 第五年,准未婚夫瞧不上她,跟别的女人跑了,他幸灾乐祸。 第六年,没印象。 第七年,一对奸夫淫夫,奶奶的,继续没印象! 第八年,她出国留学,他为了别的男人跟家中彻底决裂。 第九年,他被逼无奈,和她结婚生子。 第十年,孩子出生,他干了囧事,一家三口,被驱逐出境。 言希泪,颤巍巍地指,媳妇儿,你撒谎,故事明明是酱紫的。 第一年,她做排骨很好吃呀很好吃。 第二年,生病,没有印象。 第三年,他出国度假,她被赶出温家。 第四年,她失踪整整一年,他生她的气,不去找就是不去找。 第五年,他躲在墙角,跟踪了她整整一年。 第六年,她一生中最在意的那个男人出现。 第七年,没印象。 第八年,他出了车祸,她出了国。 第九年,他追到法国,她背着他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冬季。 第十年,情敌一号出生,回国。 媳妇儿,这才是完整真实的故事。宝宝们,知道了吗? 这是他们的故事,一种爱,两个轻转流年,吹散的,只有孙儿手中的小风车...... 谁是谁非,不过,呵呵一笑,十年含烟,梦醒时,揉揉眼睛,少年此间,哪个曾经温如言。
《染指你纯属意外》轻松搞笑不小白,《微微一笑很倾城》《何以笙箫默》(顾漫的,众人皆知的太熟了就不介绍了),
《史上第一混乱》古代的人到现代,超级搞笑,但不小白。
古代:《九宫舞》系列,九个不同型男的故事,大爱圣香,古代的。
《凤求凰》里面的男主迷死一群人。
《且试天下》游戏人间的白风夕不得不回到她另一个身份——才名满天下的风国惜云公主,随即继位为王。面对丧父之痛,与昔日朋友兵戎相见之无奈,和夫君彼此猜疑之孤苦,她能否在家国大业与爱恨情仇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天下,最终将落入谁人之手?一块白玉,一袭白衣,一种凤啸九天的武功,这个率性女子,在江湖和家国之间摇摆;一块黑玉,一袭黑衣,一颗处处算计的心,这个儒雅男子,在天下和爱人间徘徊,他们将如何下完这盘命里的残局
《兰因璧月》古代武侠,很不错。
《无方少年游》女主很厉害,是从古代到古代哈
《双阙》 :西周,诗歌传颂中的年代,异世的灵魂降生于此,成为一隅小国的公女。带着前生的无奈,新生的憧憬,在情感与现实的矛盾交错中寻找未来。作者古文功底很好,男主外号孔雀哈《食霸天下》里面好多好吃的啊,问很不错。
《胭脂大宋》女主不漂亮男主长的不好看但很老厉害,文很好看。
《长生》虽然没完,不过很不错,书闲庭的。
《逃之夭夭》午睡时,她和安陵墨第一次华丽丽地相遇,被人家的绝世容颜吓得落荒而逃;
宴席上,她在追赶肉丸子的时候和吕叶阳埋下 “锦绣良缘”,从此一追一赶,练就她超人的轻功;
深山中,第一眼见到梁硕,误认为是天使下凡,其实魔鬼从来都是化作天使的面容为祸人间的;
卢子言,就一好吃懒做,今天俯卧明天撑的人,吃,是人生第一目标,享受是活着的最大动力,
她最信仰东方不败的那两句话:葵花在手,江山我有,她不求那么多,money在手,美男她有
《月上重火》《无心插柳》
《月沉吟》这个很好看。卿妃的文笔很好。
里面大部分诗词都是她自己写的。有才很。
是我最喜欢的穿越文。
女主角和男主角很是专情。可惜我比较喜欢男2允之~唉~
不知道用啥言语来做内容归纳了。看了就知道了。
(我个人比较喜欢古代的哈)
仙侠文:《琉璃美人煞》
藏在褚璇玑庸懒外表下的,是一颗琉璃般清澈冰冷的心,前世种种因果,让她今世不懂情感。对修仙的人来说,有心者,凡间即天庭。那么,有心者,是不是可以琉璃亦血肉? 因为前世一场惊心动魄的阴谋,璇玑从阿修罗魔神转世成为凡人,懵懂中踏上了修仙之路。懒惰、散漫的她从小就不被人喜欢,在一次降妖路上与禹司凤相识,赢得了他的倾心相爱。在相处中,璇玑也不禁为他的深隋所感动,正要为之敞开胸怀,一场变故拆散了二人。璇玑面临着爱情与前世阴谋的双重压力。这一世能否学会做人?能否学会真正爱一个人?她陷入重重迷雾中……
《沉香如屑》这是一个关于一只名叫颜淡的千年狗腿莲花精的精彩故事。
依照男性角色的出场顺序:
山主大人温柔闷骚,骨子里透出一股脉脉温情,然而他却是害得颜淡被族人列为“女孩子不要学她学了就嫁不出”反面教材的罪魁祸;
天师同学年轻英俊有为毒舌,将颜淡抓来关进法器之后就进行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精神折磨,之后还继续在精神上进行打击;
神霄宫主博贯古今,风度翩翩,唯一拿不出手的便是喜欢顶着别人的脸过日子的怪癖。依照剧情需要,他扮相之猥琐的程度一直呈上升状;
然而怪癖归怪癖,毒舌归毒舌,闷骚归闷骚,却一个比一个更腹黑,莲同学为了避免夹在中间成为炮灰,积极挥其吃苦耐劳、善解人意却反其道而行之、伶牙俐齿、狗腿调皮的特点。所以说,噎死不怨,撑死不怪,这都是倒霉催的。而她千年蒙尘的红鸾星终于在重重打击下移了一下位置,其艰难程度不亚于铁树开花
《香蜜沉沉尽如霜》
一颗匪夷所思的葡萄美人,一只烧焦的凤凰男,一条闪亮的美男鱼。外加一粒领衔客串的绝情丹。
呃……其实,双修它是一门值得深入探讨的行为艺术。
花开了,窗亦开了,却为何看不见你
看得见你,听得见你,却不能说爱你
真的有来世吗?
那么,我愿为一只振翅而飞的蝶,一滴渗透宣纸的墨,一粒随风远去的沙……
上古时期,天元二十万年,霜降
花神梓芬产下一女后辞世,临死前给其女服下绝情丹一枚,吩咐手下保守其女身世秘密,并将她四万年之内囚禁在水镜中。其女名唤锦觅。
四千年后,天帝次子火神凤凰遭人陷害误入水镜,被懵懂的锦觅所救,百年多的相处中,火神对锦觅渐生情愫。
天帝的长子夜神与火神凤凰向来不和,他本欲利用锦觅胁迫火神,岂知亦被锦觅所吸引。
天界与魔界的交汇处,深不可测的忘川河边,火神和夜神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了。岂料他们最后的致命一击却没有击中对方,而双双击在了深爱着的锦觅身上……
锦觅终将魂飞魄散还是丝缕魂魄尚存?火神与夜神之间,她究竟深爱着谁?神仙、妖怪、凡人,哪一个才是她最终的身份?
民国时期:《夜上海》《逃嫁新娘》
先给你推荐这些吧,都是我看过的觉得好就存下来了,我喜欢那种文笔不白,轻松搞笑,偶尔虐下,结局好的哈,你先看看,如果觉得也喜欢这些,我再给你推哈。 修改回答
G. 找一本言情小说(只记得情节)
我也看过,也只记得情节.好象那时男主就已经喜欢女主了,不过为了面子没承认,后来那女住转学,几年后又相间了.呵呵,我看书一般只记得情节,很少记书名,不能帮忙了.
H. 好看的都市言情小说高干最新
好看的都市言情小说
长篇小说一般认为,长篇小说字数过少算为长篇那确实也不恰当。
长篇小说反映的事情很多,内容很丰富,字数过少很难成为长篇(除非少数内容极为丰富的)。而长篇小说字数最为不定,字数差距最大。
有十几万字的(这算是长篇小说字数的底线了),更有上百万字甚至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
如此长篇小说还可分为小长篇(一般的在十几万到三十万字间),中长篇(一般的是五六十万字),大长篇(一般要在八十万字以上),超长篇(一般的要达到一百五十万字)巨长篇(往往是几百万字数的,像二百多万字,三百多万字甚至过五百万字的)。
轻小说(ライトノベル,和制英语:LightNovel),盛行于日本的文学体裁,可以解释为“可轻松阅读的小说”。
轻小说是以特定故事描绘手法所包装的小说,其手法的特色在于提高故事传递给读者的效率。
以十多岁的中学、高中生的少男少女为主要读者群取向,通常使用动漫画风格作为插画的一种娱乐性文学作品。
其文体多使用读者惯常口语书写,比较轻浅易懂适合给少年少女可轻松阅读的风格,包含的题材也是包罗万象,有如青春、校园、恋爱、奇幻、科幻、神秘、恐怖、历史、推理等,其中也有部分作品是自电玩、动画、漫画改编,“故事题材多样,无法以单一风格来涵盖”。
I. 找一本名为《哥哥你就别想跑》的言情小说
小说简介
“哥哥,不要推开我,好吗?别的女人能做到的,为什么雅淑不可以?我爱你,比她们更爱你。不要再把我只当妹妹,好吗?”她在他口中喃喃道,眼底有着哀求的神色。
那是一个诱惑的泥潭。
她芳香的身体,在黑暗中更加显露出魅惑。他一把抱起了她,轻轻地把她放到了床上,自己随即也压了上去。
他的吻,落在她唇上,落在她颈间,落在她的浑圆上。
她的腿微敞着,身下也早已一丝不挂。
他重重地喘息着,啄了她的浑圆一口,放过那已经湿得透亮的小花蕾,来到她的腿间。
他的手缓缓探入她腿间的温暖……
她,是他的妹妹啊。
在这一刻,他能抵住自己内心那奔腾的欲望野兽吗?他真的能踏出对他们关系摧毁性的那一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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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求一部言情小说
宫绫《魔幻郎君》
第一章
“哇——”一阵婴儿的哭喊传来,肃静的深宫内院霎时热闹起来,众多太监宫女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川廊上穿梭,一切只因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苏妲儿又替他生了个麟儿。这喜讯马上就传到皇上耳里,只见他面露笑容,急急的走进凤仪宫来。
“妲儿,辛苦你了,你为朕一连生下两个壮丁,朕该好好感谢你。你说,要什么赏赐,朕全答应。”皇上抚着爱妃苍白憔悴却不减美丽的容颜,宠溺的笑着。
妲儿挣扎起身,接过产婆手中的婴儿,一双美眸突然涌进泪珠,伏跪在地上不肯抬头。“皇上,臣妾罪该万死,还请皇上恕罪,可怜这甫出生的小婴儿。”
皇上大惊,忙扶住她孱弱的身子。“你这是干什么?妲儿,你明知道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朕没有不答应的,何苦如此?”
“不,皇上若不答应臣妾永不伤害这孩子,臣妾愿长跪在此,永不起身。”
妲儿坚决的说,直挺挺的跪在地上,手中仍不停的抚慰着那甫出生的婴孩。
“好好好,朕答应你就是了!唉,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朕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骨肉呢?”皇上亲自扶起仓皇无措的爱妃,温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珠泪。“好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失常,就直说吧!”
妲儿望了望周围的太监宫女,刚张开的芳唇又紧闭了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皇上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挥挥手便把他们斥退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事,竟严重到使你以为朕会伤害自己的亲骨肉?”
“皇上,您可曾听过狐狸变成人的传说?”妲儿怯生生的开了口。
“怎么没有?朕还听说狐狸变成的人大都是美女俊男。想当年朕把你从代州城郊带回宫时,你那惊为天人的美貌,掀起不少传言,还有人以为你是狐狸变的呢!”皇上那双犀利严肃的双眸因美好的回忆而迷蒙,双手依恋地将佳人搂进怀里。
妲儿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感受这温柔的拥抱后,终于下定决心将皇上推开。“皇上,那些传闻是真的,我就是商纣妲己的后代——狐仙洞第九十八代的掌门人。我母亲苏珍和凡人结合,生下只有一半狐仙血统的我,后来,我凡心大动,跑出狐仙洞游玩,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便是皇上。取得族人的谅解后,我与皇上在人世间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日子,可是我依然不满足,因为我想为我深爱的男人生养子嗣!我原以为侥幸生下正常的杰儿后,会一直受到老天爷的眷顾,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皇上听得满头雾水,“这怎么可能?爱妃,你是不是太累了,才会衍生出这种幻想?老天哪!你甚至没有狐狸尾巴。”
妲儿被他难得的幽默引得破涕一笑,但立刻又正色道:“当年皇上查不到我的来历,不就是最好的证明?若皇上不信,我还可以施起法术。”只见她纤手一指,一张桃花心木的大桌便凌空而起。
皇上蹙紧了眉头,“好了、好了,朕相信你就是了,快把它放下来,若是伤了你或孩子,那可怎么办?”
妲儿难以置信的望着神色如常的皇上,心想,一般人见到这怪异的景象不是夺门而出就是怒目相向,而他竟平静得一如往常,难道她的丈夫也异于常人?
她嗫嚅的开了口:“难道皇上不怕吗?不认为我们母子是妖怪?”
“妲儿,你是朕的爱妃,而杰儿和这婴儿都是朕的儿子,朕为什么要怕?难道你以为朕会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而停止爱你吗?小妲儿,你早把朕的心掳获住,管你是人也好、是狐也罢,总之,朕是缠上你了,你休想拿这理由来阻止朕爱你。”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庞,轻柔的细吻落在她脸上、颈间。那不甘被冷落的小婴儿在此时哭了起来,引起两人的注意。
“皇上,这就是臣妾要求您大发慈悲的地方,杰儿完全是个正常的人类,但这孩子却继承了我狐仙的血统。如今他年纪尚小,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恐会不自觉的变身,双瞳也会逐渐变成紫色,得等他年满十五岁之后,才能在人前隐藏狐的模样。”妲儿咬着惨白的下唇,苦思着如何对皇上说出心中的打算。
皇上岂有体会不出的道理?他抚着她汗湿的长发,“而你想保护他?”
“是的,我希望由我贴身侍女小翠带他回狐仙洞,远离人群,闭关修练,并继承狐仙洞第九十九代掌门之位,待他年满十五岁,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了,再接回宫中共享天伦。”妲儿心中自是不忍,但为了狐族,她不惜一切也要护住这一线血脉。
皇上接过孩子,慈爱的瞧着他,心中漾满了父爱,当下便做了决定。“不,也许我们可以成功地瞒住大家。不用把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就让他在僻静的崇庆殿成长吧!相信以朕的能力,绝对可以保护这个孩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后宫又因皇上这道命令而热闹了起来,崇庆殿马上就被重新布置,皇上赐名为“赵钰”的小皇子也被迎了进去。
妲儿本以为如此便可瞒过宫内的人,不料四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让这位皇子被送到遥远的代州——狐仙洞所在之处。
※ ※ ※
代州城郊比家庄一年一度的杀狐大会热热闹闹的展开了。比言——比家的族长依惯例主持今年的盛会。他曾在朝中任职,官拜左承相,虽然几年前被罢黜返回乡里,可这完全不影响他在族中的威望。因为他不仅是比家庄最聪明的人,也是商纣时有名的贤臣比甘的后代。
比家庄每年一到冬季,就会来上这么一回杀狐大会,于是,每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大伙便全员出动,在代州城郊猎捕美丽的狐狸。而且比言下令一律要生擒活捉,然后聚集在比家的祠堂里,血祭狐狸以告慰先祖的英灵。
这天,莫梓欣期待许久的热闹场面终于开始了,年仅八岁的她拢紧了身上的红棉袄,拉紧了脑袋上的小红帽,跌跌撞撞地从大人脚边挤进去,想占个好位置。
她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滴溜溜的四处张望着,幼小的心灵被这盛大的场面完全吸引住了。
“祭典正式开始——”司礼的比族长者中气十足、威仪地喊道,他正为担任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要职而兴奋无比,骄傲地昂起下巴不理会众人。
只见两名壮汉从广场右边的大铁笼里提出一只灰白色的大狐狸,它的身体足足有莫梓欣的两倍大。
“这么大的一只狐狸,听说一共派出二十个大汉才制住它,其中好几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看它这么大的身子,只怕已成了精吧……”
围观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莫梓欣的目光却被笼中的另一隅给吸引住了,她不暇思索的挤到铁笼旁边。
在大铁笼的角落站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高傲的伫立着,丝毫不畏惧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反而像尊贵的王者般怒瞪着主祭者比言,双眼闪着奇异的紫色光芒。这双紫眸在梓欣小小的心中投下了无比巨大的震撼,使她不由自主的震了一下。
她好奇地趴在铁笼边,想伸手进去抚摸它雪白美丽的手,那小狐狸却高傲地别过头去,不理会她友谊的手。
“喂,小母狐,你不要不理我嘛,我叫莫梓欣,我们做个好朋友,好吗?”
梓欣以为只有女的才会有好看又美丽的外表,而这小狐狸长得那么漂亮,所以她小小的心灵便认定它是“女”的啦!
天哪,这个小白痴!小狐狸斜睨她一眼,不再理会她。
主祭者比言眯着一双邪气的丹凤眼,注意到这不寻常的小白狐了,而它特殊的紫眸更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示意手下将这小白狐也一同提过来祭祀。
族中有人为白狐请命,“还是再把它养大一些,留待明年祭典再杀也不迟。”
“不,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它那对紫色的眼睛是狐族之王才有的特征,趁它现在法力不强,我们要把握机会斩草除根,千万不要等它势力坐大了再来后悔。”比言捋着胡须笑着,眼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兴奋。
哼,瞧不出你这将入土之人还有这等见识,倒让我小觑了你!小白狐在心里不屑的想着。
“族长说得对,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过一个。观古鉴今,此类误国害民的例子太多了,大家可千万不要存有妇人之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众人讶异地循声望去,原来是年仅十岁的比桃在说着大道理。
比言的这个小女儿长得标致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比言花下大笔银两教导她礼仪规范、琴棋书画,为的就是待她及笄之后,送入宫去选太子妃,若雀屏中选,不但他回朝有望,还能掌揽权势。
为了支持女儿这番大道理,比言亲自动手打开铁笼,抓住白狐的尾巴倒提起来,几撮雪白的狐狸毛轻轻撒落在脑中一片混沌的梓欣身上。
这时,原已挣扎力尽、倒在祭坛上一动也不动的大灰狐,突然直起身子,用尖爪利牙不断地攻击左右家丁,小白狐更是不甘示弱地以利爪朝比言的脸上抓去,留下一道血痕。
“快去拿大鼎来,倒水生火,我要把它们全丢下去煮成狐狸汤。”比言把小白狐重重的摔在地上,愤怒的抹着脸上的血迹。
比桃不甘父亲在族人面前受辱,“唰”地一声,抽出随身软鞭朝小白狐一鞭鞭无情地挥打着,她年纪虽小,手劲倒颇大,雪白的狐狸毛纷纷落在地上,鲜血溅到比桃娇艳的脸上,更激起了她残暴的本性,手上的鞭挥得更起劲了。
小白狐紫色的眼眸中透出了一丝怨恨与愤怒,即使它已全身是血,仍是闷不吭声,不向比家人低头。
另一边,灰色的大狐狸不敌众家丁的拳脚,终于被丢入大鼎中,滚热的沸水顿时将它烫得皮开肉绽,鼎内也传来它凄厉的哀号。梓欣小小的心灵感到莫大的惊骇与不忍,她不由得望向小白狐,只见它已紧紧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紫色眼眸,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不停的喘息,而比桃绝艳的脸上仍带着一抹冷笑,不停的鞭打它。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救救它才行!梓欣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手中紧紧握住那几撮白狐毛,平常那些恶作剧的点子一一浮上心头。不一会儿,她拎起裙摆,往比家庄的主屋跑去。
梓欣边跑边掏出衣内的小荷包,把那漂亮的白狐毛小心的放进去,再掏出几天前爹爹从炼丹炉中取出的“生火石”。原本梓欣的父亲是期望炼出长生不老的金丹,谁知灵药没炼成,反倒炼出了生火用的火石,他只好万分失望将它送给女儿玩。
梓欣毫不费力就烧了比家庄最大、最漂亮的凌云园,火势顺风往后院继续燃烧,她则很努力地朝祠堂奔去。“凌云园失火啦!凌云园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呀!”手上还拎了个小水桶假装是在帮忙。
比言闻言心中一悸,也顾不得杀狐了,那凌云园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多少珍奇古玩都摆在厅前院内,若真付之一炬那还了得?他心急地催促族人回去救火,众人便七手八脚地四处奔窜,那只小白狐趁着众人慌乱之际,奋力捱到角落,全身乏力地倚在墙边。
梓欣早已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了,一见比家庄的人四散,她忙跑到它身边,解开小红袄便要把它搂在怀中;没想到它却全身戒备着,睁着那漂亮的紫眸抗拒她。
“拜托,你别在这紧要关头闹小姐脾气好不好?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要是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那我可就惨啦,你不要害我嘛!”
小白狐认出她了——那个把它当成母狐的笨小孩。它放松戒备地任她把自己搂进怀中,耳中尽是她细柔的声音,鼻中全是她干净清爽的气息,但它受的伤实在太重,不一会儿,便在这温暖的怀中晕了过去。
“怎么办?它好象快要死了。”抱着白狐越来越僵冷的身体,梓欣心里慌乱极了,而且它身上的伤口不停的涌出鲜血,好在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不仔细瞧还看不出来,她迈开小小的步伐,直奔城郊的莫家。
莫梓欣抱着小白狐急急地冲入一栋简单的房舍里,一进门,也不管老仆莫忠的问候,便直奔进炼丹房,人参、当归、麝香胡乱抓了一大堆,然后又拉开柜子的第三个暗格,拎走了爹爹从长白山上带回来的一株千年人参。
回到她那间小小的闺房,梓欣温柔地把那棵极像萝卜的东西塞进小白狐的口中。“吃下它吧,多吃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好起来,像以前一样啰!这很像萝卜对不对?可是它不是哦,它是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长生不死之功效,很贵的,爹爹说拿十个梓欣去换也不够呢!”
小白狐这时已醒了过来,它似笑非笑的回望着她,最后还是乖乖的吃下那人参。在它心里可是认为十株千年人参也比不上这救它一命的小姑娘,只是她也太笨了吧,它可是个“男”的o也!
“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识货的好狐狸。你吃了就快睡吧,我去帮你弄一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这可能会有一点痛,上次我不小心跌伤了膝盖,爹给我敷药时我痛得大叫,你现在伤得那么重,一定比我痛上千百倍,所以你还是快睡吧,睡了就不痛了。要是睡不着,我把你打昏好了。”她说做就做,四下搜寻着适当的棍子或厚重的书本。
小白狐一听,忙闭上双眼,这女孩不但迷糊、啰唆,还有些暴力倾向!天哪,它今天是走了什么运?不过奇怪的是,它内心深处竟然涌上了一丝喜悦…
…
梓欣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长短适中的木棒,回头一看,“啊,你睡着了?真是的,害我找了老半天。”
她抛去木棒,取出一堆已磨好的药粉,又加水和成糊状,再慢慢地敷在小白狐身上,用白布条密密的把伤口包起来。她的技术实在不太好,小白狐有好几次都被她弄得痛彻心肺,可它很有骨气,硬是强忍着不吭声,最后,它终于痛得昏厥了过去。
梓欣系上最后一个蝴蝶结,开心的笑了,“哈,大功告成!等你醒来一定会感谢我的,我把你绑得很好看o也!不过,没你原来的样子好看就是了。”
她换下那一身乱糟糟又染满血迹的衣服后,托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真糟糕,那株人参是爹花了大半年的积蓄向人买来的,说是要等到炼丹的那一天,放在炉中增强功效的,现在全喂给它吃了,爹知道不打死她才怪!
她左思右想,然后爬到床底下挖出她所有的宝贝……啊!有了,就是这两文钱,这两个铜板够买一根萝葡了吧!她兴匆匆的掩上房门,准备上街去。
※ ※ ※
梓欣把小白狐藏在她的卧房中,比家庄的人找翻了天,谁也没想到是这个小不点把它带走的。她爹莫刚则沉浸在他的“金丹长生不老篇”中,没空理会这古怪的女儿怎么三天没出门;再加上莫夫人已逝,莫家又没有几个仆人,所以都没有人发现梓欣的“朋友”。
这三天来,梓欣不眠不休地照顾着小白狐,每当它发烧嘶吼的时候,她便很有耐心、很温柔的把它搂在怀中,用冷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她也不知道向来好动、粗鲁的自己怎么会这么有耐心,但她就是不忍见这么美丽的动物就此死去,无论如何,她都要使它恢复健康。
终于,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小白狐的高烧已退,它缓缓张开那双晶莹美丽的紫色眼眸凝视梓欣。
“啊,你终于醒了,千万不要随便移动,免得伤口又裂开了。”她忙接住它扭动的身体,焦急的说着。
小白狐认命地躺在床上,只闭了一下眼表示明白了。
梓欣嘴角扬起一抹可爱的微笑,“这样才乖。哦,你一定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偷些吃的来。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她褪下腕上刻着“梓欣”两字的手炼,挂在小白狐的脚上,“做朋友要有信物,我已经把你的白狐毛收进我的随身小荷包了,所以我也必须给你一个信物。这是我娘去世前为我挂上的,现在转送给你,你不能把它弄丢哦!”她谆谆告诫着。
小白狐好奇又感动的凝望着脚上的手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梓欣的兴致却是高昂得很,“你收下它就表示要做我的朋友了,以后可不容你反悔哦!嗯,我得给你起个名字才行,但现在,先吃饭要紧。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她很快地跑出房间,又细心的把门掩上,以免有人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小秘密。
小白狐缓缓起身,闭目凝神地吐纳,自行疗起伤来。它正是当今的二皇子赵钰,现年十四岁的他尚未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法术,就禁不住红尘的引诱,带着随身老仆阿周偷溜出狐仙洞,没想到正好碰上比家的人大肆在山林里捕捉狐狸;他一时走避不及,还来不及变回人身就被逮着,若不是这小姑娘伸出援手,只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
他缓缓吐纳了许久,身体的疼痛逐渐减轻了些,但因伤势过重,还是无法运用法术通知狐族的同伴。他转念一想,待在这小女孩身边似乎也是个挺不错的主意;望着脚上的金炼,它温柔的爱抚那两个小字,“梓欣,好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
此时,梓欣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碗瘦肉粥进来。“咦,你已经可以起来了啊!正好,来吃点东西吧,这碗粥可是我哀求了好久,陈家婶子才肯在熄火之后又为我煮的,你一定要全部吃完才行。”
赵钰没有异议,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趁着她趋前喂他之时,他闪动着晶莹的紫眸细细打量她。她有一双灵活生动的大眼睛,可爱、微翘的小鼻子底下是张红艳的小嘴,她不算挺美,但就是有一股纯真善良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梓欣开心的笑了,赵钰心动的发现她的双眼眯成半月形,使那张俏脸更添几分柔媚。
“太好了,你全喝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怕会弄痛你,都不敢睡在床上o也,害得我腰酸背疼的,今天总算可以一起睡了!”
什么?!她要和他一起睡?虽然她只是个小女孩,但他总是个“男人”啊!
大宋礼法甚严,要是让人知道莫家小姐曾和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那她这辈子就休想嫁人了!赵钰不可思议的猛摇着头。
“喂,你很没有同情心o也,你忍心再让我睡桌上吗?这是我的床o也!而且我们都是女生,躺在床上说悄悄话不好吗?过去,过去,我要上来了啦!”不由分说地,她把它挪了进去。
赵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反正他这个母狐是当定了,只要她别后悔就好!
咦,她竟然在脱衣服?!这还了得?和她同床又见了她的身子,那他这辈子不都得和她绑在一起了吗?赵钰连忙闭上了双眼,虽然她只有八岁,可礼法不能不顾。
梓欣吹熄了烛火,高兴的搂着白狐温暖的身子,吓得赵钰连大气都不敢吐一下,只能紧闭着双眼任她搂抱。“太棒了,我有一个玩伴了!从小,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们都不愿意跟我玩,嫌我是个野丫头,现在可不同了,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伴。对了,我要给你起什么名字好呢?”
赵钰心中顿时扬起万千柔情,原来她是那么的寂寞,想来她也没上过学堂吧?他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会的全都教给她。
方才他已大略浏览过他这三天所住的房间,不禁为这里的简陋感到心疼。
这屋里只放些简单的家具,连梳妆台都没有,可见她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从小,他不是身处皇宫就是待在美得超凡的狐仙洞,哪里住过这种简陋的地方,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梓欣欣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它的思绪,“有了,既然你有一身雪白的毛,我们又是在下雪的季节遇到的,为了纪念,也为了让你名副其实,我就叫你雪梅好不好?雪梅,多好听的名字,佩服我的聪明吧!”
赵钰一听,差点从床上滚下来。雪梅?!亏她想得出来!唉,堂堂一个狐仙洞传人、当今的二皇子,竟被一个小女孩如此称呼,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幸好他法力尚未完全恢复,使不出传心术,要不然让族中的人寻来,见到这情景不笑死才怪!
莫刚甫从当铺回来,便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清脆的笑声,他颇感好奇,便循声而来一探究竟。
莫家的先祖莫邪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在战国时代,干将、莫邪两夫妻所铸的利剑削铁如泥,人人争相收购,他们的殉剑精神也一直为后人所传诵,后代子孙更是继承了祖先执着的特性,莫刚自然也不例外。他成天沉浸在炼丹取药、长生不老之说当中,为此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忠厚老实的莫刚虽不曾寄望女儿能如男子般功成名就、光耀门楣,但却十分笃信女儿三岁时,算命先生所说的话——
“这个小女孩一生的际遇非比寻常,她有当皇子妃的命,却也有血光之灾;婚姻会幸福美满,终至白首,但也是灾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她与狐有缘,这是天意。”
瞧,此刻被她抱在怀中的不正是一只白狐吗?他倏地推开了门。“欣儿,你……你手中抱的可是比家最近四处搜寻的小白狐?”
赵钰全身绷紧了,丝毫不敢放松的盯着莫刚。梓欣注意到白狐的不安,忙用小小的手臂护住它。“爹,您别这么大声嘛,都吓到雪梅了!”
“雪梅?!”莫刚一头雾水。
“就是它嘛,您瞧,它是不是很漂亮呢?雪梅是我的朋友,您不可以把它赶走,要不然我就不理爹了。”梓欣机灵地做着小小的威胁。
莫刚双眼一翻,把房门关上后才走进来。“欣儿,你知不知道比家的人不是好惹的啊!若是让他们知道你烧了凌云园,只怕我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就算有长生不老丹也无济于事。”
梓欣伸伸小舌头,扮了个鬼脸,引得父亲莞尔一笑。“您不说、我不说,雪梅更不会说,有谁会知道?爹,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朋友,您一定要帮帮女儿!”
莫刚闻言心生不忍,脸上原本严厉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算爹说不过你,你总有一大堆的至理……哦,天哪!你喂它吃什么?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好几两银子才买得到一钱哪!”他实在心疼极了,不由得瞪向那无辜的小白狐。
赵钰不屑地别过脸去,这种东西在他那里,成千上万地堆在仓库里没人要呢,而这男人竟那么小气,若不是看在他是梓欣父亲的份上,非教他吃点苦头不可。不过,由他不舍的神情看来,他们家可能真的很穷,在他伤势痊愈离去之前,应该可以帮帮他们。一想到伤好便得离去,他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拉扯着,让他痛苦莫名,而且这种感觉一天强似一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爹,您别光说我,您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次一炼丹,就花大把银子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是都没有成功,也都浪费掉了。”梓欣不服气的嘟着嘴,指责父亲的不是。
“哟,居然教训起我来了,也不想想是我当家还是你当家?!”莫刚揉乱女儿的秀发,她不依的钻进他的怀里撒娇。
“哎呀,我又不是在干什么坏事,我是在救我的好朋友雪梅啊!您不是老教我做人要有爱心,不可以见死不救的吗?我是在奉行爹爹的指示o也!”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闲了,才会想和狐狸做朋友,你不怕将来它会害了你吗?”莫刚摇了摇头,“我看还是派你去看守炼丹房好了,免得你整天嚷着太无聊。”
“不,不,我不要,去炼丹房会更无聊。”梓欣吓得花容失色,她爬下父亲的膝,走到白狐面前好正经的问:“雪梅,你会害我吗?你会害你的好朋友莫梓欣吗?”
赵钰被她纯真的语气震慑住了,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天哪,他觉得此刻的她好美!一向处在俊男美女不计其数的狐仙洞里,他根本不认为世上会有使他动心的人了,而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蓦然明白了是什么教他心动,是什么使他不急于恢复、不急于返回族人身边,一切都只因为她——莫梓欣,一个已掳获他心的八岁小女孩。
“爹,您瞧,雪梅说不会,它不会害我的。”她一把搂住了赵钰,丝毫没有察觉他心中奇异的情愫。“我好喜欢它,我要把它永远留在身边。”
莫刚叹了一口气,“好吧,谁教我只有你这个女儿呢?不过,你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让他出现在比家人的面前,尤其是比言,他现在脸上还挂着一道血痕呢,若让他看到了这只白狐,那谁也救不了它了。所以,没事给我好好待在家里看书,别到处乱跑。”
“是的,爹。但您要女儿看什么书呢?总不会是‘道家修养心性之法’吧!”
一听到不能出去玩,梓欣就完全提不起劲来,她没精打彩的随意一问。
“没错。”莫刚得意的笑了,他别的没有,这些书可是收集了一大堆,要多少就有多少。
“哦,我就知道。”梓欣撇了撇嘴,没好气的搂着小白狐倒向床里。
莫刚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跨出门槛,又细心地为“她”们合上门板。
只是,他觉得很奇怪,那白狐明明是公的,怎么会叫雪梅呢?难道梓欣搞错了?唉!都怪她母亲死得早,没人教她这些,不过,她年纪还小嘛,错了就错了!还有,那白狐的紫眸好漂亮啊,该不会是……他想了想,又甩开了这些念头,专心钻研他的长生不老之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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