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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微型小说1000

发布时间: 2022-11-26 17:05:13

1. 求一篇小小说1000字 中学生校园生活内容 非言情

戴旧布帽的老人

从家里到单位,我多半是骑自行车去的。每天路过新城的时候,总要下来推车走一段长长的上坡路。而这段路的附近建有城里最繁华的商业区。路旁摆摊设点,吆喝叫卖的颇多,虽说是坡路,生意很红火。
在这里,我常常看见一位戴着旧布帽的老人,黎黑的脸上总是灰蒙蒙的,而且有几块疤痕。说是老农么,可骨子里透出一种让你肃然起敬的贵气;说是商人么,又怎么也找不出一点市侩味。听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看样子身体不大好。他身边常常放着两个篮子,不是装着狗脚、麻花,就是装着水果、瓜子,向路人叫卖。他待顾客相当和气,东西也不错。我从他手里买的香蕉、桔子,总能得到老婆的夸奖。
今天早晨,我习惯性地朝他常呆的地方一瞄,却不见他的踪影。再放眼望去,原来他背靠在不远处的水泥电线杆上。这时,那位常挨他身边作生意的中年妇女走上前,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似乎跟老人说着什么。老人吃力地朝她挥挥手,又吐出一口带红的东西,然后把头埋进怀里。有人问他的话,也许是问鸡蛋价钱罢,他才吃力地抬头看一眼,接着又把头埋进怀里……
下班时,我特意路过老人呆过的地方。路上如平日一样熙熙攘攘,但老人不见了。我下车驻足,疑虑地望着四周。
“小兄弟,你是冲着卖鸡蛋老人来的吧?”早晨那位好心的农村模样妇女走过来问,我点了点头。
“他不会来了……”泪水在她的嵌着血丝的略显疲乏的眼眶里打着转儿。
“是吗?”我知道事情不妙,但很奇怪为何心底会浮起如失亲人般的伤痛?这老人又究竟是谁?为何孤苦伶仃的,又要受这般苦?!
她放下手中的活儿,回答我的一连串不解:“实际上,我也不很清楚,他来的时间不长。平时少言寡语的,卖东西时讲究货真价实,像不缺钱花,只要赚头勉强顾个嘴巴就行。有次来了个中年气派的男子,我听他喊老人‘爸--’,并责备老人不在家歇着。要过江来作践自己。我看,是江对面的吧。儿子说着,把东西往路旁的小车里拣。老人很生气,说:‘是不是给你们丢了脸?我到H市来作点事,活动活动筋骨,你们赶这儿来添什么烦!……你们能有今天,还不是我们跟着毛主席长征,打天下换来的?他儿子乖乖地站在一旁,不做声。老人又说,人活到老,要学到老,奋斗到老,奉献到老。怎能贪图安逸,坐享其成?’儿子喏喏,摆摆头由老人自便。儿子离去后,老人叹气不止,说,‘现在生活是好了,可人心好多像坏了的鸡蛋啊……’”
也是的。这老头爱拿老古董来压我们,现在是什么年代!谁还像您那样无私呀,奉献啦,自食其力的……,如今哪一个不晓得将公家的钱财往自己怀里抢,哪一个不晓得把自己的后代安排得好好的,什么为人民服务,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我们才不听您那一套,我们才不信他们那一套呢。我又想,老人果真是红军。党和政府应该给他个一官半职,并且荫及子孙。当然也许曾是这样。现在更应把他当活菩萨贡着,那么您何必到集市来凑热闹?亲爱的读者,如果您们不信,我还真能向您们讲述一件亲身经历的事情呢——前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到一家医院看病,因为上班要打卡,慌忙插了一个老头的队。他暴跳如雷。我走为上,以为事情算了结。可后来才知道他曾任副专员,老红军。为此事,他找到组织部、市委有关领导、我单位的领导大发脾气,说:“不给这小子处分,没完!什么东西,老子打天下时,他老子不知在哪?……”。我倒没什么,可我的上司惊吓不小。因为他正牵头负责单位工作,稳定对他而言,压倒一切。要我上门道歉,否则开除我的工作籍。为了每个月几百块钱的工资养家糊口,我只好折腰……
那中年妇女见我没说话,又唠叨起来:“今天要不是他儿子路过,他死后还无人收尸哩。”
我说,不会吧。如果我遇上,定会对待亲人一样为之送终。虽然对这个老头并不熟悉,他也让人琢磨!说着,心不由得抖动了一下,老人的身影再一次浮现眼前。安息吧,可敬的亡灵!

2. 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小说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3. 有关校园的小小说1000字

《没有心脏的公主》虽不是校园,但也挺好的
可以到红袖书香里,那里的经典文学站有短篇小说

4. 帮我写一个青春校园小说,1000字以上,不要言情的

第一章:开学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宇文淘在老妈不停的喊声中极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来。
经过一番漫长的战斗,宇文淘终于穿好衣服来到了客厅。
但是老妈又开始啰嗦了:“今天第一天报道你就想迟到吗?这书你到是还想不想读了,别在学校给我瞎混。晚上都半夜了还不睡,早上太阳晒屁股了都不起来…”

听得宇文淘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强忍着他老妈的啰嗦,一口气把杯子中的牛奶喝了下去。

然后他走进自己的房间,来到镜子前整理一下发型,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
宇文淘习惯性的把手往一摸,却没有碰到钥匙和校牌,于是又习惯性地皱了皱眉头,对客厅喊到:“妈,我的钥匙和校牌呢。”
片刻客厅又传了老妈的唠叨,让他真后悔不该问老妈。“钥匙和校牌,唉,你这丢三落四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啊!你昨天不是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面了吗!你自己找找,我还要和别人聊QQ呢。”
对哦,好像是在口袋里。于是,他一只手整理发型,一只手去摸钥匙等物品,果然还真在口袋里面,幸亏老妈喜欢玩电脑,不然肯定会被她吵死。
过了大约一分钟以后他终于整理完毕。“恩,不错,就是这个。哦,对了现在几点钟了?”
于是他拿起心爱的帆船闹钟一看:“我靠,7:10,来不及了啊!赶紧跑哇。”
然后他随手把闹钟一扔,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跑到了门边,开锁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记起校服没拿,于是又赶紧跑回去拿。老天你在玩我吗?宇文淘抱怨的说道。
经过一分钟的磨蹭,他终于出了家门、下了楼梯、来到等候公交车的地方,车还没来,于是这位小少就靠在路边的大树上,一边玩着新买的预言球,一边听着歌。悠闲之至。
突然一只手搭了上来,吓得宇文淘出了一身冷汗,回头一看,原来是唐子俊这家伙。
唐子俊这货以前是和宇文淘他是一个学校的,曾经一部校车,也是他的死党之一,由于家离得比较近所以也比较熟。而且唐子俊这货没宇文淘高,哈哈,这也是宇文淘喜欢和唐子俊走在一起的原因。

只见唐子俊这货笑嘻嘻的,一拳打在宇文淘肩膀上说道:“哈哈哈,桃子,被我吓到了吧。哈哈,话说你平时不是很早的吗?怎么今天这么晚?”

像宇文淘这种完美主义的双子座的人,当然不允许自己平白无故的被打了一拳,于是他也不甘示弱的一拳打在唐子俊这货肩膀上,微笑的说道:“靠,别喊这个外号。听着烦,还有本少是男生。而且我昨天发现了一个好看的小说,然后看着看着就10点钟了,所以自然就起晚了。”
唐子俊这货超级喜欢看小说,所以也没有介意宇文淘打他,这时宇文淘无意扫了一眼他的眼睛,我去,居然在发光。估计他肯定要问宇文淘是什么小说了。
本来这时唐子俊这货应该是想问是什么小说的,可是这时,公交车来了,一堆人都去抢位置,当然,宇文淘是很悠闲的,他慢慢的走,奇迹的是宇文淘交了那张绿色的毛爷爷以后,居然还有一个座位,靠窗,还是单人座,宇文淘当然当仁不让的坐了上去。申明一下不是老弱病残孕妇专座。
可惜学宇文淘慢悠悠的走的唐子俊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当然他还是可以站的。哈哈。而且这货还离宇文淘很远。
【好了,我也该介绍一下主角了。主角叫宇文淘,外号桃子(宇文淘:“想哭啊!好歹我也是一名男生啊啊!”)初中生,现读蓝魅校园。宇文淘也是一位宅男,日后将由宇文淘为大家带来一系列的校园故事。】
“话说路边的风景真不错啊!好美啊!”宇文淘听着歌,透过玻璃看着窗外的风景,由衷的感叹道。 看了看表才7:17,呼,还好,7:30才开始早读。
这时唐子俊这家伙,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来到宇文淘身边,他挤过来以后说:“桃子,(又是这个外号,啊啊,烦呐!)是什么小说那么好看。?”
为了打发他,宇文淘叹了口气说道:“当然是《魔纹天帝》咯”
“恩恩,好了,我还要过去了,毕竟车门才是下车最快的地方”唐子俊这货满意的点了点头,就又在宇文淘看待外星人一般的注视中挤回了车门那边。
“无语了……”宇文淘过了一会儿说道。
转眼间公交车就来到了蓝魅学校,就停了下来,学生们不断的挤,就想着快点下去,而宇文淘是个例外,他却等人都差不多了下去才背上书包下车,下了车以后,宇文淘也没有理会唐子俊那货了。他自己一人走进学校了,向教学楼走去。
按照老班的说法,宇文淘他们班的位置在二楼,并且女厕所旁边,但是不要乱看,当然宇文淘才不是那种人呢,额,别怀疑他,他对这些没兴趣,并且在宇文淘他们班中都说宇文淘是个忧郁的人,不过好像也是哦。
宇文淘大步走在楼梯上,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宇文淘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了。
“恩哦”宇文淘突然发现前面没台阶了,于是抬起头来一看,原来到走廊上了啊。
宇文淘走在走廊上,突然教室里面不断传来尖叫声,他往教室里面一看,什么也没有发生。
“唔,不应该啊!没事他们叫什么,不对,肯定有鬼。”宇文淘打了一个响指,信心满满的说道
果不其然等宇文淘到教室门口时尖叫声更大了。这时,他抬头一看,刚好看见门与门上的窗之间放上了一块黑板擦。
“靠(⊙o⊙)想阴我,没门。”于是,宇文淘散打家附体,用腿一踹。
“嘭。啪”随着他的腿落下,他自己也被响亮的声音吓了一跳。
唉,没办法,宇文淘这一脚太用力了,门重重的撞在墙壁上,当然那个本来为宇文淘准备的黑板擦也掉在了地上。
然后走进教室,迎来的却是全班的人的疑惑的眼神,估计他们都不知道宇文淘是如何发现的,还有随之而来的各种议论声。
“我靠,桃子,你威武。”
“桃子,你寒假是不是修炼了什么绝招啊!”
“没事情啊,额,刚刚谁吵我,发出那么大声,算了,我继续睡觉。”
“居然没中弹,可惜了。”
“快点准备,有可能等一下又有人来了。”
嘿嘿,宇文淘可没管这些,继续尽直走到自己座位前面,拉出椅子,把书包随手往椅子上一挂,拿出昨天报名时领的新书,把它们整整齐齐的放进桌子里面,然后他正准备趴在他心爱的桌子上睡觉。
这时候,一件又有趣又恐怖的事情发生了。(敬请期待下一章)

5. 求10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小小说、微型小说。

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6. 求一篇小小说。(1000字左右) 题材尽量与校园生活相关。思想积极,叙述生动。 追求文学性和故事性。

公交车车奔向茌平的路上,透过窗外,一片绿油油的麦苗在微风中轻轻的摇来摇去。突然想起去年此时,珊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麦苗时一脸的兴奋与喜悦。生活在湖南的她,很少见到满眼的矮矮的一望无际的麦子,就像我从未见过起伏连绵的高山一样。
>>>>>>
>>>>>>麦子,是一种让人感觉到幸福的一种植物,平凡普通,又岁岁年年生长在这片麦田。每次回家看到麦子,看到这片土地,心里就踏实下来。母亲说,咱们这些老百姓,就靠这些麦田吃饭;虽不比城里的面包,但是嚼着这味儿地道。她从未走出过聊城的这方土地,见过的最大的世面也是从电视和别人的言语中获得。一辈子都在守望着麦田,由麦子到玉米再到麦子,由我和弟弟小不点到现在的马上成家立业,由黝黑的头发到现在的银丝双鬓,由1985到2011,以后还有更长。
>>>>>>
>>>>>>她不知道现在最流行什么,不知道美国谁是奥巴马,但是却知道麦子何时浇水,何时要除害虫。她会很骄傲地跟我说,那块麦田中,属咱家的麦子长得最好,最旺。小时候,父亲出去工作,母亲去麦田除草,高高的麦子,把母亲的身影淹没,我和弟弟在田边上等她。好大一会看不到她,我就喊一声:娘——她在地里那头站起来,看看我姐弟俩,随后又俯下腰,那一刻,麦子和她定格在我童年。
>>>>>>
>>>>>>
>>>>>>
>>>>>>2、
>>>>>>
>>>>>>我曾在麦田里见过一只漂亮的小狐狸,她小心翼翼的看着我,小爪子放在胸前。多年后我还清楚地记着她的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胆怯,自信,天真,忧郁,灵动,说不清楚。我认定她不是一只简单的小动物,在麦田的一个角落,我发现了她的家。
>>>>>>
>>>>>>以后每天晚上我都拿着手电筒来和她玩。她不敢靠人太近,一旦发现不可靠,就立刻消失了。她那超敏感的嗅觉,着实让我懊恼,有时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能让她忧郁惆怅。不过,我喜欢她的善良和真诚,也忍让了这点不足,尽管我得常常妥协去哄她开心。她一旦相信你了,就会死心塌地,无所顾忌。但是往往这样,才会被信任的人伤的最深,所以那天我看到她安静的立在夕阳中,想起深不可测的孤独。
>>>>>>
>>>>>>小狐狸说,她曾遇见过一只美丽的海豚,是一只既聪明又敏感的海豚。他跟她讲笑话,每每她都不笑,却被他的“你怎么不笑啊”逗笑了。她曾问他,你眼中小狐狸是什么模样。他没有千篇一律地回答,狡猾奸诈,而是说,机智、善良、又狐假虎威。她有点惺惺相惜。说到这一段时,我看到小狐狸眼中闪着快乐的光,只是随后转瞬即逝。
>>>>>>
>>>>>>我问小狐狸,有一天,你会不会也突然消失?她看着站在麦田里的稻草人,随心而欲。我问小狐狸,你会怀念海豚吗?她说,每每想到大海,都会想念。记得他跟我说起的海豚从水中跃起,再侧身砸回水中,每次的跌落是为了下次更高的跳跃。那小狐狸,有一天你会不会想念我呢?想起这片曾经熟悉的麦子味道,想起风吹麦浪的声音。
>>>>>>
>>>>>>我依然在守望麦田,寻不见了小狐狸。
>>>>>>
>>>>>>
>>>>>>
>>>>>>3、
>>>>>>
>>>>>>1890年7月27日,他像往常一样带着绘画工具钻进起伏不平的金黄色麦田。他面向太阳,并没有拿起画笔,而是举起手枪,向胸口扣动扳机。他留下“The sadness will last forever”的遗言,自杀时只有37岁。麦田,播种者,收割者,太阳,群鸦,在他的各幅画中以与生命有关的角色出现。
>>>>>>
>>>>>>油画《日出时有收割者的麦田》上方的天空呈现淡绿色,中间横贯的山脉把天空与下方金黄色的麦田分割开来,起伏波动的麦田与平静的山脉形成对比。侧身挥舞镰刀的收割者正在收割小麦。他在评论收割者时说到“那是一个轮廓模糊的人物,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魔鬼般地战斗在麦田的热浪中间。我在这收割者身上看到了死神的形象,人是他所要收割的麦子。”麦田给了梵高最真的梦。
>>>>>>
>>>>>>“麦地/别人看见你/觉得你温暖,美丽/我则站在你痛苦质问的中心/被你灼伤/我站在太阳痛苦的光芒”。他人以麦子为生存的必须,而他以麦子为痛苦。麦子在他人那里只满足于现世生活愿望的完满,而他的视野已逸出生理满足的范围,麦子是对他生命的质问,因而灵魂焦灼——“麦地啊,人类的痛苦”。
>>>>>>
>>>>>>“当我没有希望/坐在一束麦子上回家/请整理好我那零乱的骨头/放入那暗红色的小木柜。带回它/像带回你们富裕的嫁妆”。莫扎特在《安魂曲》中说,我们的灵魂何处安顿?“全世界的兄弟们/要在麦地里拥抱/东方,南方,北方和西方”《五月的麦地》给予了海子最终极的关怀。
>>>>>>
>>>>>>柴静说:人最大的痛苦就是心灵没有归属,不管你知不知觉,承不承认。风吹过麦田,田总要收割。谁在守望心中的麦田?
作者 麦子 我朋友的,好像发表过已经

7. 1000字的微型小说

科幻小说

8. 校园小小说1000字的,不要言情的

校园小小说 晨,候车站上,等着三个人:母亲,小孩,和他。
初夏,没有一丝风。车快到站了,他却感觉心中刮起了台风。 车到站了,他不慌不忙,最后一个走上车,投了币然后迫不及待地往车内一瞥,就盯紧了一个空的座位,他坐了下来,那么期待。他最前面是个空的座位,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紧盯着那个空座位,神色恍惚,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个屁股。他的心也是空的,无精打采地发着呆。那样子要是有人打他两拳,他也决不会还手的。
车到了校站,他依然是不慌不忙,慢慢地走下车。初夏学校的林荫道,树上的小鸟常常在打架,吵个不停,无论谁听了都会骂上几句;两旁的红花绿草,娇滴滴的,更是惹人怜爱,无论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他却微垂着头,但他那高大儒雅的身躯还是那样引人注目,一认便知。
“哈!你还没睡醒?”我在门口认准了他,上来就是给他两拳。“你这小子,昨晚哪里做贼去了,收获不小吧!”如果按照平时,他准是先还我两脚,然后再出一个“狂龙”。谁知这次他连半字都没吐,我吃了个闭口羹。好像当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认识,当我透明一样。我知道,我没有透明,但看见他的眼神,我立即闭嘴。
课室冷冷清清的,没几个人。他刚一坐下来就伏在了桌子上,两眼微合。我开始注视他。我不是神仙,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当然得提醒着点。课室里静得可怕,连呼吸声都丝丝可闻,因为大家都是睡觉的多。气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般沉闷。等待再等待。终于有事情发生了:伏在桌上不多久的他忽然要起身了,并向我这边走过来。我一看,心想:大事不妙。以为他这几天因发呆而搞坏了脑子,逼我还钱来了。若不是如此,他怎会在上课的时候连个ABC都读错?我越想越像,无奈身上衣正单,哪来的钱还债!一想至此,马上警觉,正欲退避三舍,“较脚”。——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来了,他又返回了座位,这次真的睡了。这天,我更加莫名其妙,还真为他担心起来。
上课时候,我不时地下意识看看他,发现了他木然的双眸背后好像在盼望着什么。
两个星期的时光,转眼即逝。他憔悴了不少。就在那个雨蒙蒙的日子——
那天下着雨,雨大如豆。我连声叹息,讨厌下雨。因为一下雨,就不得已要挤公共汽车上学。坐在车上,我悠然地望着车外雨的世界。在经过他家附近的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唯一一个。待看清楚时,我愕然了。如此雨天,他竟没有打伞,站在雨中,任雨无情地打湿他的头发,衣服——我再没多看,走到他身边拉住他,想拉他回家。但拉不动,他似乎不想离开。迷惘的双眼只是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天意弄人,雨越下越大。我站了那么久,喊了那么久,他都毫无反应,我更是毫无法子。渐渐地我的大半身都湿透了,于是我索性把伞也丢在一边,和他一起变“落汤鸡”。风雨无情,人有情。——默默地,我感到有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他的手。他闭起双眼,我看到两滴滚烫的雨水自他脸惬流下。许久,他才睁起蒙胧的双眼,双手抖动着撑起伞,拉着我慢慢地走了——
——————
他家里,我们双双喝完了药。
“多谢你!”他似乎恢复了原样,又可听到他轻柔爽朗的声音了。
“你多谢我什么?”我故作不以为然。
“多谢你这两天陪我喝苦茶。哈——”
“臭小子,竟学我调子,讨打?”“说实在的,这次你真把我给搞糊涂了!”
“幻花一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大家老友一场,就算了。”
“连我都不能说?”
“唉!一个月前,我在站里等车,遇到了她。那天也是下着雨,当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是她把伞伸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了我还想听第二次的声音:来,过来一点。她那嫣然一笑,当时,我就呆了。涌动的情海让我知道,此生我会永记她的微笑。自那以后,我们还在车上见了几次面,再后来,你也知道,不说了——”
看他说得那般动情,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两天以后,我再没见过她。那时我还以为可以等,盼——但现在,我想清楚了,只是萍水相逢,我又何必如此执著,差点累了自己,更累了朋友。所以我要谢谢你,谢谢你有意无意间为我解开了心结。”
听他叙说完这样一段经历,我差点把药喷了出来。
——————
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像天上的云彩,是那样的飘忽不定;一朵云彩飘去了,另一朵云彩就会飘来。

[等车]
“咦!小道,你怎么会在这里?阿瞬大步跨过马路走过来。
“我家好像是在附近。”
“我知道哇!”
“知道还问,真是的。”
“我知道你家在附近,但不代表我知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哈!”
“等人。”
“哦!我来了,那走吧。”
“我不是等你,别表错情。”
“啊!”
——————
公车上,人很少。
“小道,你到我后面坐可否?”
“为什么?”我出奇地问。
“我习惯了前面是空座位。”
“好。瞬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了,自我认识你开始到现在一共四个。当然,我也欠你的债。”
“人情,欠了,再欠多几个亦无妨。对,小道你还没有说你等的是谁呢?”
“一个女孩。”
“哦!为什么呢?”
“我想看看她,就这么简单。哈!”
“你想看就看?”
“我想等就等。”
“小道,你等吧!我不跟你争。”
“喂!阿瞬,我有跟你争过东西吗?”
“没有。”
——————
校园,林荫道。
“喂!阿瞬。今天早上我的单车和钱都给了那几个可怜的白粉仔。今天的早餐又要靠你照顾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无所谓,净粉一碗。”
“啊!你今天怎么这么小气?”
“小道,你知道的,我爸现在只是副局长,不能贪!我就剩下这一块钱了,你拿去吃了早餐,放学后我们还要走路回家呢!”
“惨!早知少给白粉仔两元。”
“为什么?”
“早餐就能吃饱些。”
“吃饱些又怎么样?”
“行路至少不会饿晕在街头。”
——————
学校食店。
“小道,快吃。第一节是地理课。”
“地理课又怎样?”
“听说换了个刚大学毕业的女老师,很靓的。”
“你怎么不早说哗?快!五十米冲刺。”
[三]地理课不上地理
“哗——”
班里哄起来了。
不奇怪,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一定是有美女走过事件发生。
我急忙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师走进了教室。
(插句话:如果写到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是介绍老师的外貌之类的文章。呵,以现代的眼光看,外貌无非是身材和脸蛋,这个就不必介绍了,没意思。看完后你们自己想像吧!哈!)
“哗”声刚止,我当然没有跟着喊,我不是那种人,阿瞬也不是。
接着是马屁声:“老师,我热烈欢迎您来我们班教地理。在您的培养下,我们班的地理成绩一定会比以前更上一层楼的。”
老师耳朵先是一侧,然后朱唇轻启,樱桃小嘴露出两排白白的牙。
“这位同学的发言很响亮,大家给点掌声鼓励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呀?”
“他叫小道。”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竟出卖我。
“哈——哈——”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晕!我赶紧笑笑,马上闭嘴。
过了一会儿,但见老师的笑容有点奇怪,她用粉笔在黑板写了三个字:XXX。
“好,现在同学们都认识我了,也轮到我认识你们了。嘻嘻!。你们有谁愿意让老师认识一下,就自告奋勇站起来作自我介绍,或者说说你的名字给老师听都可以。”
顿时,鸦雀无声。谁都不想第一个出丑,被臭。
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头,把目光四处搜索,最后停在我的身上。
“小道,你给同学们作个榜样,就由你开始吧。OK?”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晕!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不是不愿意,只是——
“应该这样说:我叫小道,是个——”
“小道的偶像是樱木花道,道明寺,都是漫画名人耶!”
小强没事干老给我抬杠,真根号他。
老师呵呵一笑:“这么说,小道的理想是做一名篮球健将或者是大富翁了。”
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小强又插话了:“老师你不知道哇,小道打球特厉害,打篮球经常带球出界;踢足球射门是对准波音777——射飞机呗!”
“哈——哈——”
“呵呵”我当然是喜怒不形于色了,只在一边赔笑。看见老师的脸上挂满了笑容,也觉得没什么。心里却在不停的大骂:小强你们这班“喂狗”老臭我,下次将你们入樽另加猛虎射球。
——————
“我叫阿瞬,老师多关照。没了!”
“嗯!阿瞬同学,真是人如其名,快言快语,老师记住了。”
呵呵,老师此话一出,就是我瞎嚷的机会了:“阿瞬是一辉的DD,老师你不知道吗?”
“嘻嘻!老师当然知道,我小的时候呀也和你们一样爱看《圣斗士星矢》。不知小道对漫画有什么高见没有?”
不是鲁班我哪敢弄斧,心里直嘀咕:这就神了,老师对我们好像很了解似的。
但还是忍不住要臭阿瞬:“阿瞬呀!他做事特慢,不过做出的事来回吓你一跳。比如他一定会是三十多岁才结婚,不过新娘子的美貌程度应该不会比老师差。呵呵!”
我说完这话,就预知有飞行物体向我接近,我两根手指头就这样轻轻一夹,就夹住了一块橡皮,不愧是在梦中跟小凤叔叔练过灵犀一指的,轻易就接住了。
[四]地理课上地理
看到那位美女老师在台上讲话,你就知道又是上地理课了。
今天老师化了个淡妆:飘逸的长发撒在两肩,一定是用“飘影”洗过;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定是用了“采诗”化妆品;没涂口红,因为我看不见。我也没听说过有隐形的口红,所以我知道一定有这种口红。
好了,别再介绍广告了,免得教坏“细佬仔”。
“同学们呀!”老师说。
“干什么?”同学问。
“今天老师要考考你们对世界的认识。”
“好哇!”
晕!
这次竟然只有小道一个人回答,小道就是我。
“嗯!还是小道积极,大家鼓掌欢迎!”
噼里啪啦!各种各样的掌声随即而起。
“当今世界上都有哪些强大的国家,你们知道吗?”
“这有何难!当然是有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还有——”
“美国,霉国,是不是叫倒霉的国家呀?这美和霉可是同音字,要说好哦!”
大家都应该非常熟悉了,在我说话的时候常常抬杠的当然是一个叫小强的家伙。
“喂!小强,小心美国MED你哦!”
“恐布主义耶!我是拉登我怕谁。全世界都有恐布主义,唯拉登没有。”(注意布字)
哗!小强这番来劲了,绝!
老师好像很悠闲地听着,没作声。
我见到这种情况,哪肯认输。
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好的反攻机会,只好强词夺理:“美国此举的任务是维护国际正常的安全秩序,需要买什么人的帐?”
“混帐。”
“老师,小强骂人。”我随即告状。
“少告状,小道。你问我美国买什么人的帐,我回答混帐。混帐既可代表人,也可代表帐,怎么着都行,这回答没问题吧?你吹呀!”
“好好好——”
“我还没说完呢,人家阿富汗得罪美国了吗?还是那些无辜的阿富汗人民得罪了美国人民?只会***的混帐东西,这笔帐要真和美国一起算就真成了混帐。”
“小强,你研究过国际关系的,对这方面比较有兴趣,我不如你,认输罢了。那你再说说我们中国,看你还有什么高论。”
“小道,你这台阶还下得不错。我们中国嘛,发展中国家。”
“晕!小孩子都会说,那你怎么不说是中立国家,中规中矩的国家,这些都有中字的。”
“哗!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想这样说的。小道,你真是我的知己呀!”
“你有没有觉得肚子疼?”
“为什么?”
“我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在咬你的五花肠子呢!真是的,能再说说德国吗?”
“德国啊?怎一个德字了得。你看过《足球小将》吧,里面有个叫施耐德的,会闪光射门。所以呀,德国的足球特得,今年世界杯还得了个亚军呢!”
“得了吧你,再说法国,这回你没法了吧。”
“怎么个法国没法,单是名字就有个法字。唉!小道,我劝你还是再读读历史吧:资本主义世界重要的法典可都是法国人公布的,什么《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都有。”
“看你还能胡诌到哪里去!来吧,英国难道是婴儿国家?”
“错!英字作英俊解不行啊?君不见英俊的贝克汉姆虏去了千万少女的心吗?所以小强我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惨!”
此话一出,下课铃就响了。

最后一次校运会

秋冬季节,记得每当举行校运会的日子总是小道会高兴的日子。
毕竟,校运会就意味着放假,其实不是的。如此看来,对于那些没什么运动细胞和不争取什么名次的学生来说,确实无聊。
每年校运会,各级各班总为那每分一元的钱财争得焦头烂额,死去活来,看起来还真不是滋味。就算运动热情再高涨,到后来免不了来个鱼死网破,听过还跑死过学生呢!真是骇人听闻,而校方的回答总是恰到好处:“也不过如此,当今社会上学校这样的事情还多着,也不只我们这一家。”
晕,就算是最有水平的人也不会说出这话。
“看来我们这次是最后一次参加校运会了。太好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根号你。”
能说出这么绝的话一定是小道和阿瞬。
只见他俩慢吞吞来到操场,运动会已经开幕了。

9. 关于校园生活的小小说,1000字左右

长篇小说《很纯很暧昧》

10. 励志,青春,激情的微小说,少于1000字,怎么写洛,大一学生

绿茶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绿茶的香气四处弥漫,为这个夏天平添了一丝清爽。但是,空气中仍旧氤氲着奇怪的气息……
建刚就要在这个夏日的尾声步入初中的大门。他家境贫寒,父亲脑血栓重病卧床,母亲找了份扫大街的工作,平时顺带着拾点破烂儿,加上政府发放的280元低保金,一家三口一个月的花销用度就这样挤了出来,勉强的艰难度日。
还好,建刚是个争气的孩子,考上了省里重点初中,还得了一等奖学金,免除一半的学费不说,最重要的是给这个家带来了无比的喜悦和巨大的希望。
九月,还是热气未消的时节,孩子们也纷纷步入学堂……
来到新的环境,建刚兴奋不已。坐在第二排,前面就是班长的位子。同学都很热情,这样优越的环境,学习起来一定更加轻松了。建刚美美的想着……
知了的叫声突然淡了,炎热还没有完全驱散。家长体谅孩子们学习的劳累,多数都会给孩子准备现成的绿茶,成瓶的,既能消除孩子的暑气,又能提神健脑。班长家条件优越,父母买了成箱的绿茶放在家,给孩子一天带一瓶。
这一天,建刚上体育课,完后,同学们满头大汗,回到教室。
“嗯?我的绿茶刚才还放在桌上,怎么现在不见了?真是的,正口渴得要命……”班长在位子上翻来覆去得找水瓶子,一阵子功夫下来,只是徒劳无获。班长正身一倚,后面的桌子倾了一下——“啪”的一生引起了学多同学的注意。
“咦?这不是我的绿茶?”班长低头大喝。
班里顿时一片哗然。
“对对对,体育课上课之前是建刚最后锁的门……”不知哪个同学随声附和道。
班长有些急躁,“你,”他建起水瓶,指着建刚说,“你为什么拿我的绿茶?自己没有水喝吗?”
“他那里喝得起?哼……”有人小声议论。
“有困难,给我说就是。何必作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班长轻蔑的说道。
同学的议论声由小变大,“哎呀,原来他是这种人。”“就是就是,真想不到……”“也难怪,听说她妈妈是捡垃圾的呢……”“哼,这样的人学习好又有什么出息呢?”
“我没有!没有偷!
…………
一直坐在位子上一声不吭的建刚忍无可忍,他一把夺过班长手中的瓶子,拧开瓶盖,重重的水在桌子上,扭身冲出了教室。
同学们都瞪得了眼睛,盯住了那瓶绿茶。这时,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苦苦的,涩涩的。
班长拿了瓶子闻了闻,眉头顿时紧锁。
坐在旁边的同学接过绿茶尝了尝,“这……这是什么水?不是绿茶!”
终于,课间结束了,班里早已鸦雀无声。
建刚跑到操场上,强忍着的泪水夺眶而出。他回想着:母亲给自己拣来了绿茶的瓶子,又连夜去南山坡下挖了野苦菜,很晚很晚回到家后,洗净苦菜,放到锅里熬成水。一股难闻的气味在20平米的屋子里扩散开来。母亲说,别看它难喝,对身体好着哩!脑海浮现着母亲满头的大汗,再想想今天,他懊悔极了。为什么一开始向母亲要那三四块钱一瓶的绿茶?为什么非想尝尝那绿茶的甜味?为什么如此不懂事,要用自己一天的饭钱换那无味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母亲也不会操劳,今天的事也不会发生……要不是因为虚荣心,刚才他就应该澄清,自己瓶子里的不是绿茶,而是没有人会喝的苦菜水……
就这样,建刚坐在操场边,直到夕阳落下。
“建刚,”远处传来班长的声音,“对不起,”他气喘吁吁,“刚刚同学做值日时,在讲台下面找到了我的绿茶。大概是谁不小心碰掉了……”说着,他低下了头。
建刚拍拍他的肩胖,什么也没说。
班长红着脸,递过一个瓶子,“来,跟你换,你这‘苦丁茶’可比这绿茶有价值多了!”
夕阳西下,炎炎的烈日躲远了,绿茶的香气依旧弥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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