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园母狗小说阅读
1. 狗的事梁霄阅读答案
狗的事
梁霄
我曾有过三条狗。人这一生,过得实在鄙陋,现在想来总归是我抛弃了它们。黑夜里我时常害怕,感到自己是个无用的人,那次梦见夏天的长巷,树影低回,我的狗从远处走来,漆黑而潮湿的眼睛,是从河流的尽头游来的宝贝。醒来以后难过地想,啊,我再也不能看到这样的眼睛了。
关于第一条狗,我们家留有它的相片。那时我还又小又瘦,简直像颗褪了红糖皮的花生米。而我的狗却很大,爸爸一向喜欢大狗,长而柔软,做我们的守护神。那时我们的家太穷了,午饭我记得一直是凉拌豆角,爸爸和妈妈只买一块钱的馒头,再给我冲一杯奶粉喝。而我全然不记得它吃的都是些什么,但肯定不好,否则为什么会瘦成那样呢。相片里的它,尖尖的脸,毛发灰黑,也没有光泽,真的丑陋极了。而我喜欢这样一只丑陋的土狗,甚至想要和它一起住在狗棚里。
有一次,因为在饭桌上不珍惜粮食,爸爸对我发了脾气,勒令我去外面罚站。正午
的天空十分阴沉,是要下大雨了,爸爸“砰”的一声摔上了门,只留下我一个人杵在庭院里。后来真的下起滂沱大雨,我哭得简直要看不清窗户,“爸爸,让我进去吧。”但是没有人理我,爸爸那么凶,妈妈仿佛如临大敌,似乎管一管我就要挨打。只有狗从狗棚里钻出来,陪我站在雨地里。它已经变成很大一只了,会吓坏来到家里的客人,爸爸于是不得不不用铁链子将它拴住。它的全身被雨淋湿,扯着脖子想要挣脱铁链,冲到我身边来。它听见我的哭声,开始低低地呜咽,焦急地原地打转。真不知那时,我和它有多幸福,多狼狈。二十岁的我,现在才意识到,在狗的陪伴下,我终于学会了委屈和哭泣。而能与一只动物那样要好,大抵只有年幼的我才可以,受到一丁点伤害,便会疼得叹息,爱得扼腕,将这样的情感交付给一条狗,是值得的。
后来它就要死了,我没能完整地记住它的死,只知道那是在秋天里,凉凉的夜,生命显得很薄。我们的家是在郊区,房子的对面有一片荒草地,爸爸拿铁锹挖了一个坑,将它葬在了那里。原本以为那会是一个很大的坑,但其实只有那么小。我的狗枯萎掉了。爸爸说:“这是条好狗,肯陪我们吃苦。”
关于第二条狗的记忆,真是悲凉。它来到我家时,爸爸和妈妈因为经营饭店的缘故,已经变得很忙了,而我也被父母送到了奶奶家住。因此,这条狗是用来看家的。狗的品种很好,是牧羊犬和藏獒杂交生的,叔叔从西藏回来,把它送给了爸爸。我仍记得它刚来我们家时的那一天,一个乌黑发亮的小家伙,兴奋地在院子里窜来窜去,我们纷纷伸出手给它挠挠痒,它于是就牢牢地记住了我们。那是唯一一次,我们一家人和它在一起。1998年,抑或是1999年的春夏之交,真是最后一个还算明亮的季节,从此往后的时光,则显得格外浮躁,爸爸妈妈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竟然雇了一个人喂狗,而我,几乎再也没有见过它。中间听闻拴狗的链子松动了,狗逃了出来,咬坏了查水表的人。爸爸垫付了很多医药费。妈妈生气极了,要把它送人,可爸爸因为喜欢它的忠诚,对它还是一如既往地好,隔三岔五就给它吃牛肉。于是它一下子就长得很大,跳跃起来像个真的勇士,电影里的藏犬,也许就是像它这样吧。
那一天,喂狗的人跑来对爸爸说狗快要不行了,吃了坏的东西,他们于是急忙赶回去,看见狗横卧在地上。庭院里的桃树因为常年无人照料,长得非常畸形,有一大株从花坛里伸出来,遮住了狗鹏。花瓣不停地落在狗庞大的身体上,它痛苦地颤抖着、呻吟着,两只前足做出告饶的姿态。爸爸目睹了这幅场景,心酸极了,仿佛看见了狗从前的影子。它是那么孤独。这天晚上爸爸回到饭店里,喝酒的客人那么多,有些醉鬼冲出厅门,扶着大树呼朋引伴,站在一块愉快地小便。爸爸顿时觉得世界很糟糕,人不如狗,再也没有别的事,能让自己如此失望了。他对于狗,我们对于狗,都怀有深深的歉疚。这么多年,我们从来不肯轻易地怀念它,因为感到重重的羞耻,简直要失去成为人的资格。有时我想象人的灵魂,它美得不堪一击,就像天边的晚霞,你晓得晚霞么,易燃易散,会被风任意摆布,阳光决定它的热度,最后随着白昼一起消逝。我们人哪,灵魂这样美而哀婉,却依然那么自私。狗就像一只火球,往往会灼烫到脆弱的、自私的我们,真是悲伤,我恨自己不是另一只火球。 我的最后一条狗,我记得它的名字,叫豆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和弟弟坐在奶奶家的院子里给它捉狗虱、洗澡。狗很小,能被整条放在自行车的前筐,尾巴则从缝隙里露出来,时不时扫着我的大腿,柔柔地,像是才学会了呢喃。我们出门的时候,便带着它玩。那应该是我与弟弟感情最好的一段时间,因为有了狗,才学会信任,分享,相互的爱。我相信那是在五月,我热恋着五月,几乎要记起那时的云,那时的夜色,一条寂静的红砖道,洒了水以后空气中灰尘扑扑的气味,草木如织,是的,我就要记起来了,弟弟牵着狗,在回忆中奔跑着。狗的鼻子湿漉漉,发出那一下子奶油味的、使人心碎的鼻息。风中有树叶撞击树叶的响动,弟弟流过汗以后结满盐渍的脸颊,我想要凑上前去舔一口。我再也不能铭刻更多了,如果把这种相伴算作是爱的话。终于,我不知道豆豆有没有死,爷爷嫌弃它脏,把它送去了乡下。那时城里人开始吃狗肉火锅,有次上学的路上,我看见一车被捆住送往饭店的狗,当下便想起我的豆豆,而且愈加有种预感,豆豆肯定是死了。那车狗非常安静,只见几个厨子从后门出来,遮住狗的眼睛,把它们打晕,再接连丢进笼子里。它们没有叫。我哭了,牙齿咯咯地对打,两条腿颤抖个不停,迎着烈日一路跑回了家。后来,我再也不喜欢狗了。我觉得从此我变成了残疾人。
写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的心很疼,总是写写停停,躲到窗前抽一支烟。我记得高中毕业那年的夏天,我学会了喝酒,有次聚会喝醉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一个垃圾堆。这时我听见了细细的呜咽,转过头,看见一条白色的小狗卧在垃圾上。它的下半身被毛巾包裹着,血流如注,不一会儿便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它一定是出了车祸,被主人抛弃了。我失魂落魄,走路极不稳,不知怎么就踩到小石块摔了一跤,竟然摔进了垃圾堆。垃圾堆又黏又臭,苍蝇嗡嗡作响,有玻璃碴子划破了我的胳膊。这是小狗就要死去的地方。小狗还在虚弱地呜咽着,呜咽着,它凝视着我。那次,我真是哭到了全身抽筋。 有时候我想,就这样无情吧,如果不这样做,我怎么能够活下去。年轻总是伤感的,为了一条狗的死而悲痛欲绝;但世界上会有很多人安慰你,那只不过是条狗。穿过我们人类瘦骨嶙峋的日子,有谁肯说,我们都是平等的。 在懂了这些之后,我总算是生活得更加平和了。看见往常的太阳升起来,绿色的草坪上奔跑过去一条美丽的狗,也稍稍压抑住自己内心的激动。而对于生命,其实一直以来,我并没有什么概念,只是在天气寒冷的清晨,轻轻喘一口气,才突然明白了怎样才是活下去。那时雪差不多已经下过两三场,地面一层薄冰,我注意到藏在车底的狗,母狗和小狗,它们发觉外面的响动后探出头来,那哀愁的样子真是触目惊心。我总在写小说,却没有哪个场景,比这更像是小说。
2012年的夏天,我去了外婆家的小镇,镇子旁边是笔直的国道,一条土黄色的狗在这里被大卡车的轮胎碾压,人们以为它就要死了,可是它活了下来,以后拖着扁平的下半身走路。它走得那样艰难,我的确是与别人不一样,做到十足的无情了,才敢看它。如果有一天,我能闻见生命的气味,那一定是这条老狗的气味。而我忘记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世界变得灰蒙蒙,说起伤痛和快乐,林林总总,谁过得不像是个神经病呢。只是有年春天桃花开得很旺、很疼,我想起曾经的狗,悲伤缓缓袭来,真不想让我的狗知道,如今的我是什么模样。 长日将尽,我终于把一切都坦白了。
【答案】
16.折射出了“我”对于第一条狗的喜爱。
17.①想要挣脱铁链,和“我”一起挨罚;②告诉人们“我”与第一只小狗的情谊至深。
18.因为爸爸喜欢它的忠诚。
19.为下文“我”再也不喜欢狗而做出铺垫。
20.①丑陋但却无比真诚 ;②出身好但死的悲凉;③小巧而又可爱。
2. 有部小说 高中校园 女主脚是 米可 男主角有个叫朱劲松的
是校园枭熊吗?
第一部 贵族高中 第一章 这打扮太犀利了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
青光楚辞
书名:
校园枭雄
PS:楚辞精心打造的校园异能小说,百万字完本保证,大家放心收藏阅读。
“终于到了……”走出火车站,凌沧环顾了一圈周围的景色,用力的吸了一口气:“这就是大城市,果然不一样啊。”
凌沧在人生过去的十几年当中,连人口超过二十万的地方都没去过,来到明海这种超大型城市更是第一次。
看着周围如织的人潮、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密集的车龙,凌沧感到眼花缭乱。只可惜,大城市的空气就不是那么好了,比起山里的清新和略带一点甜味,很是呛人。饶是凌沧烟瘾很重,也咳嗽好几下,才多少适应了。
又欣赏了一番眼前的繁华,凌沧找到一个路人,很客气的问道:“你好,请问明海一中怎么走?”
对方是一个中年胖男人,留着地方支援中央的发型,用一双母狗眼上下打量了一番凌沧后把手一伸:“五块钱好啦,给我五块钱好啦。”
“什么五块钱?”
“你看你,第一次到大城市来吧?不明白大城市的规矩吧?”中年男人狡黠的笑了笑:“在我们大城市,问路是要给钱地。”
“哦……”凌沧尴尬的笑了笑:“大城市还有这规矩呢……”
“当然的啦,一看你就是小地方来地,什么都不了解。我好心才告诉你,要是换做别人,理都不理你地。”
“哦,好吧……”凌沧摸遍了身上好几个口袋,总算才找出一张皱皱巴巴的钞票:“刚好五块钱,给你。”
对方毫不客气地把钱接过来,随后冲着街对面一指:“到那里去坐五路,到一中那一站下车就可以了。”
“谢谢你。”凌沧说罢便快步过马路了,那个矮胖子看着凌沧的背影,不屑地笑了笑:“山炮……”随后他低头看了看那五块钱,正在为自己敏锐的经济头脑而自豪,却发觉有些不对:“哎?这钱是假滴啊…….我CAO,假滴还不算,这他MA是画滴!喂,你给我回来,你这人太缺德了!”
凌沧画技不错,这钱是在火车上消磨时间的作品,乍一看还真能乱真。当然,仔细看肯定会露馅,要是能把钱画得和真的一样,凌沧何必出这么远的门求学,天天坐在家里画钞票就行了。
说起来,却也难怪对方把凌沧当做山炮,一条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件黑色衬衫,外面套着一件蓝色的夹克,脚上一双眼看就要磨出洞来的板鞋。背后背着一个绿色军用包,一角已经破了一个洞,隐约露出一个似乎是产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搪瓷缸子。
这些就是凌沧的全部行头,在偏远一些的小地方,这种装扮还算常见,但在明海这种国际化大都市就显得太犀利了。再加上这位犀利哥戴着平添了几分木讷的一副黑框眼镜,头发看起来还有些乱,很难不让贼人起贼心。
这也就只是问路,如果凌沧好奇数一下那些摩天大楼有多少层,那位矮胖子也会过来告诉说,在大城市数楼层是犯法的,数一层罚十块。
也不知道为什么,初到大城市竟然这么幸运,花一块钱坐车到了一中后,凌沧又碰到了贼人。
几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小青年聚在离校门不远的花坛前,远远一看就像鹦鹉开会。他们一边抽着烟,一边低头四下寻摸着,一见到凌沧,其中一个马上打了下响指:“喂,那小子,过来!”
这些人是混迹附近地区的痞子,经常跑到一中这里来抢学生的钱。学校有几个保安,经常也会出来驱赶他们,奈何这帮人打游击战,你来他退,你退他进。连当地派出所也无可奈何,遑论几个只为混饭吃的保安。
不过一中云集了许多权贵子弟,这些人倒不是谁都敢抢,下手也不敢太黑,所以一直以来没闹出太大的乱子。
此时正是上学时间,学生们三三两两的往校园里走去。凌沧左右看了看,正好有一个学生从自己身边经过,于是伸手拍拍肩膀说:“喂,他们叫你呢。”
这个学生个子高高的,身材很瘦弱,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听到凌沧的话,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向那些人走了过去。
痞子们一见有了新猎物,便不再理会凌沧,其中为首的一个亮出一把折叠刀,冲着这个学生一晃:“小子,哥们几个最近手头紧,能不能借点钱花?”
这个学生刚开始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很是奇怪这些人怎么会认识自己。听到这话,看到那明晃晃的刀子,他才明白遇到抢劫的了,登时连话都说不连贯:“啊?借钱?那…….那你们什么时候还?”
凌沧没再理会这些人,径直来到校门前,抬头看看高耸的大门,和上面“明海一中”四个烫金大字:“城里的学校就是气派啊,县政府都没有这样的门脸…….”
一路打听着,凌沧去了一年三班,此时老师和学生早都已经到齐。凌沧敲敲门走了进去,告诉老师:“你好,我是凌沧……”
一年三班的班任丁雪菡,可称明海一中教师之花,有着明日花绮罗的身材、武藤兰的性感、宫崎葵的皮肤,却偏偏又有着小野纱里奈的清纯。
今天她穿着一身灰色的职业套装,腿上套着一双亮晶晶的高筒丝袜,亭亭玉立的站在讲台那里,正给学生们布置着什么事情。看到凌沧,她马上走过来,露出了一抹美丽的笑容:“你就是凌沧吧,我已经从教导处得到消息了,知道你今天会来。”
在老师那张娇艳欲滴的脸蛋上狠狠扫视了几下,凌沧正色说道:“我刚下火车。”
“那一定很累,为什么不先休息一下呢?”
“不,一点都不累,所以就直接过来报道了。”
“那好吧,正好同学们都在,我给你介绍一下……”丁雪菡转过身来,告诉学生们:“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他叫凌沧,来自龙江省安北县,是我们学校今年特招的学生之一。”
教室里“哗”的一声炸开了,男生们不约而同喊了声:“我靠!”女生们则异口同声:“太犀利了!”
丁雪菡轻轻拍了拍讲台,把声音略微提高了一些:“今后大家就是同学了,希望能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说罢,丁雪菡告诉凌沧:“和同学们打个招呼吧。”
凌沧微微鞠了一躬,声音不高不低的说了句:“大家好。”
丁雪菡转过身来,继续介绍道:“凌沧同学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这一次中考取得了全县总分第一。尤其是语文,比第二名都要高出许多,作文更是得了满分。”
在大城市的学校里,来自遥远偏僻地方的孩子,多多少少会受些歧视,不过明海一中的情况比较复杂。
该校本属公立,前些年教育体制改革,引入私人资本变成民办,只是仍保留原来的名字。为了对得起这个“一”字,校方一直努力把学校打造成明海市,乃至整个北方地区最好的高中。
可以说,学校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成功的秘诀则在于两条腿走路。
一方面,学校打造出一流的教师队伍和硬件设施以吸引权贵子弟,然后用他们的高额学费支撑开销,并为校董事会赚取利润。
另一方面,学校在全国各地招收学习成绩优良的寒门学子,只酌情收取很少的学费,甚至干脆不收,凌沧就属于这种特招生。
这样一来,明海一中虽然是人尽皆知的贵族学校,但每年都培养出了大量成绩优异的学生,考入京城大学之类的一流学府。
外界普遍认为,如果有谁能纵横于明海一中的校园,将来就必定会纵横于社会。
同样因为如此,一中校园里可以见到祖国各地的学生,有些地方在地图上都找不到。凌沧还只能算很普通的,不过是打扮得犀利了一点,结果得了一个校园犀利哥的绰号。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步入高中是人生必经的一个阶段。除了生理上开始性成熟,对异性有了越来越强烈的兴趣之外,比起小学和初中似乎没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
但对凌沧来说,却总是隐隐的感到,高中将会是自己人生的转变,过去那种简单的生活将不复存在。或许自己在高中校园会踏上成雄之路,不过凌沧还有一种更强烈的预感,那就是自己跑这么远来求学,或许能发现些许有关自己身世的线索。
“凌沧,你可以直接上课,也可以去回去休息一下。另外,还有一些事需要你去办……”丁雪菡很耐心的告诉凌沧:“你得到教导处履行入学手续,然后去校医室做个体检,最后还找后勤处寝务科分配寝室。”
“我都已经到班里了,这些事下午做吧。”
“那也可以。”丁雪菡缓缓扫视了一下全班,随后说道:“你是新同学,给你一个优待吧,你看看想坐在哪里?”
这个优待其实和没有一样,因为前面几排全都占满了,如果凌沧想坐过去,别人就要让地方。凌沧可不想刚到第一天,就让同学对自己有意见。
就在凌沧打算坐到最后面的时候,一个坐在第三排的女生举起了手:“老师,就让他坐我这里吧。”
这个女生长得很漂亮,中等身材,瓜子脸上挂着晶莹扇动的双眸,皮肤好得如同剥过壳的鸡蛋。她穿着一件蓝色条纹T恤,下面是一条同色的短裙,很文静的坐在那里。
奇怪的是,整个班级只有她是一个人占着一张书桌,没有同桌。
丁雪菡点点头:“那好吧,你过去吧。”
凌沧大大方方的走过去,屁股刚挨到椅子,教室就响起一阵古怪的低语声。
后来凌沧才知道,这个女生叫沈凡蕾,既是班长,也是班花。
似乎在很多班级都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担任班长的必定是学习好、长相好、家庭好的三好学生,沈凡蕾就属此列。因此她是全班乃至全学年许多男性禽兽的追求对象,所以刚上学第一天就有很多学生主动找到丁雪菡,要求分配和她同桌。
不过沈凡蕾对他们一个都不待见,所以丁雪菡索性让座位空着,直到今天凌沧报道。
坐在班花旁边是一件很幸运的事,但凌沧却觉得浑身不自在,一会感慨城里的女学生太漂亮了,一会奇怪城里的女学生怎么这么敢穿,裙子坐下之后差一点就要露大腿了…….结果一节课下来,凌沧光顾着感叹,一句话都没和沈凡蕾说,也根本没注意到这节课的内容是什么。
等到下课铃刚刚打响,一个身材高大的学生走过来,牛B无限的打了个响指:“喂,那个……凌沧是吧,和你商量个事。”
“什么?”
“咱俩换下座。”
凌沧没说话,觉得不需要由自己来回绝。果然,沈凡蕾说话了:“尤宇生,不是给你分配座位了吗,你为什么要换?”
“老师原先说,你这里暂时不安排同学!现在既然有人坐了,我换一下不行吗?”
“我不同意!”
“我没和你说……”尤宇生嘿嘿笑了几声,转而问凌沧:“怎么样?答应不?”
刚和城里的女生坐了一节课,屁股下的椅子还没热乎就要被人撵走,凌沧当然不乐意。而且这个尤宇生说话的态度,也让凌沧感到非常讨厌:“不答应!”
“你个土包子他MA是不是欠揍啊……”尤宇生说着就开始挽袖子,看架势像要大打出手。
凌沧只是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你敢打我,我就告诉老师。”
“臭小子……”尤宇生看来有点敬畏那位美女教师,当时便有点怂了:“你他MA给我小心点!”
看着尤宇生离开,沈凡蕾轻声说了一句:“他要是欺负你,就告诉我!”
“谢谢你!”凌沧耸耸肩膀,接着说道:“不过我不习惯让女人保护自己!”
“什么叫女人啊,我还只是女生。”沈凡蕾笑了,很美,就如同名字一样,像绽放在凡间的花蕾。
3. 求一本男主把女主当母1狗养的小说
皇朝密史
冀女
作者:夜冷狐
简介:每一个城市里,都会有一只最高贵的母狗。我要借着那些臭男人爬到王座上,做最高贵的母狗!看着那些贱狗臣服在我的脚下……可这真的是我想要的吗?冀北一个贫穷落后的村子里,但是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也很疼我。我以为,永远都会是幸福的。可是直到我十二岁的那年,爸爸偷偷带我去了医院,我记得护士姐姐用针挑破了我手指上雪白的皮肤后,爸爸整个人就变了!他开始变的很阴郁,也不爱出门................
5. 求小说最好是主角很牛B很能大的都市类的,但是不要内容是一直发情公狗和一群母狗的故事 没意思
《极品公子》没说的。。。NO.1
《绝世强者》。。。也不错。。。不过连载中。。。
《一代宗师都市重生》。。。部分情节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