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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临深喻暖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发布时间: 2023-03-22 04:41:08

1. 好看言情小说推荐

《恋爱圈心术》
咚咚咚!尺令米骗术学校正式开张了!专门教授如何骗吃骗喝骗床睡,更稀罕的是还有专业圈心术课哦!当然圈心术是非常非常难学的,一般人是学不会的!条件一,你必须找到一个比尺令米更奇怪的名字做假名;条件二,你必须长得像尺令米一样帅绝人寰;条件三,你还必须找到一个极端好骗的超级大好人作为你的攻心对象。做到以上几点,恭喜你基本上可以去圈心了。不过千万不要动真情哦,不然的话泪光就会染湿你的衣襟,心脏也会被圈心术重伤,所以……恋爱圈心术,开始!请珍重

《优柔王子之歌》
他是红得发紫的校园偶像巨星,歌声赛过天籁,但谁知道这歌声背后竟隐藏着惊天的秘密?!她是个集眼镜、牙套、肥胖和青春痘于一身的标准非美女,但谁知道有一天她的回头率竟会变成百分之两百?!他外表完美、成绩超棒、性格绝好,但谁知道他连吃一顿饭都必须靠抛硬币来做决定?!如果一道伤可以成全青春的美丽,如果错过便可以长大,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米米拉首度优柔之作,给你最新鲜的温柔与感动!

《当格格巫爱上蓝精灵》
哼哼哼!长得帅了不起么?你又不是蓝精灵?会装酷了不起么?你才不是蓝精灵?有一头飒到火星的蓝头发了不起哦?你以为你真的是蓝精灵?我,聪明有一点,美貌有一点,捣蛋有一点,勇敢有一点,全部加起来很多点的完美精灵格格巫,可……可是绝……绝对不

《花语,梦之恋人》
如果,我知道阳光会撕裂你的笑容, 我愿意变成丑陋的蝙蝠,只为了和你永远相守。 如果,我知道相逢会让你流下眼泪, 我宁愿化做夜阑的微风,只在你睡梦时轻拂。 以美好的花语为开端的梦幻故事, 录下的却是最深情的纠结和折磨。 这是一段被阳光抛弃, 属于三个愿意为爱牺牲自己的好人的绝恋。

《她和他和他和他》
谁是史上艳福最多的女生?我们的主角韩夕贝绝对当之无愧!一个个都是帅到惊天地泣鬼神无止无境无边无涯的超优质品种,却无一例外地尽在她这个一号大恐龙的平凡世界里游来荡去。谁是史上奇遇最多的女生?我们的主角韩夕贝绝对名副其实!暴寒的诡异心理测试,离奇巧合的ABRH阴性血,教堂强吻后的中毒晕倒,儿子已有7岁自己却年仅19的高中生老爸。

《吐着泡泡说爱你》
耶稣老大啊~!请赐我多金的帅哥吧!我会给你寄一百个烧饼去的!什么?!在我花了车费、信息费、餐费、乔装费……这么这么多后,你竟然告诉我——他是穷人?!他是个靠打斯洛克凑学费及生活费的彻底的穷人?!耶稣老大,难道你觉得一百个烧饼还太少吗?!可那是我一晚没睡才画出来的啊!阿门……我的金钱帅哥梦啊……玛利亚妈妈,能再赐我一个么?

《不听话的格蕾亚》
格蕾亚,一级贫户的粗线条少女,竟然以优异的成绩打败全国万人,成功成为天使与恶魔对立的镜城学院的特别优待免费生。可没想到的是,从开学的第一天起,不可思议的吸血游戏就缠绕着她…… 他,寂寞的吸血鬼,纯真又危险的眼神,怎么能容忍自己的领域突然闯入如此格格不入的一级贫户;他,喜欢凝望天空,凝望星空的阿波罗王子,竟然在开学的第一天就被这个一级贫户意外露出了卡通图案的可爱内裤;他,只想懒散混日子、偶尔当几次花花公子的嚣张男,正好找到了愚弄对象的生活调料剂;而他,拥有着作为女生微笑的另类美,竟然被一级贫户一直当成“她”…… 这一切的一切,发誓要成为一株永远也无法被猜扁的杂草的一级贫户,究竟能承受吗…… 游戏,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今世的吸血夜晚即将旋转上演……

《银币赐的婚礼》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童话王国吗?那里,有王子和公主吗?如果答案是是的话,你会相信吗?哇哇!只不过是想从家里逃出来,没想到居然被掉进了下水道里!呃即使这样也就算了,可是,为什么一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睡在城堡里面?!啊啊!那个王子一样的帅哥又是谁?!这个天使一样的帅哥又是谁?什么?银币?婚约?王妃?不是吧,她只不过是不小心跌到了下水道里面,不要这么夸张吧!到底谁才是银币为她选种Mr .right?OK!让我们一起来Game start!

《恋人未成年》
哇噻,才1米48那么点高耶!哇噻,才32公斤那么点重耶!哇噻,脸蛋好小身子好小什么都好小耶!这……这肯定是个小学生小屁孩啦! 错!大错特错!她已经16岁,是个名副其实的高中生啦! “呵呵,米关系,把偶误会成小学生米关系,但•是!”她笑脸一阴气鼓鼓地说,“但是怎么可以把偶当成一只非人类的宠物呢?而且还是一只宠物猴?偶真的就那么像一只宠物猴吗?” 把她当成宠物猴来饲养的,就是偶们帅绝人寰惊为天人的男主角啦!多金大帅哥和可爱“宠物猴”的特别恋情即将上演,爆笑无边,浪漫无极,感动无限!

《恋人拍卖行》
倒霉?不要紧,风水轮流转,人总会有翻身的时候。失恋?不要紧,恋人拍卖行里有各式各样的美少年供君挑选。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的,运气超级不好的女生小爱在考试失败、情场失意后,误入了恋人拍卖行,并在这里中了五千万大奖,买下一个绝色帅哥。本以为可以体验一把浪漫的爱情,谁知对方竟是一个根本不懂爱情的笨蛋,而且还是一个只会撒娇的智能型机器人?哈,这可愁死她了……两个生手要怎么拍拖啊?而且还是机器人?!

《恋人交换生》
女主角元初栀的入学通知书被双胞胎弟弟在入学的当天调包,而弟弟的目的竟然是想跟自己喜欢的女生同在一个学校!无奈做为姐姐的元初桅只能顶着弟弟元映羽的男生身份在贵族学校川野高中开始高中生活。从入学当天元初栀就开始经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遭遇:因为迷路遇到被人寻仇的学生会长;被迫加入快要解散的翼人社团;为救翼人社社长进入学校禁地西校区……这些事情似乎都有人刻意安排……翼人社长是否能够尽快重返学校?元初栀和翼人社员在西校区遭遇了什么?西校区被列入禁区的真实原因又是什么呢?而学校里的人为什么人人都故意接近她,他们究竟都是为了什么目的?快乐甜蜜,神秘而又疑问重重的校园爱情喜剧——米米拉“恋人”系列第三波喧闹上演。

《恋爱啪啪啪》
你相信吗?有一种爱情,拥有奇怪的声音--“啪啪啪”! 不管你相不相信,世界上都存在着这样一种爱情-- “啪”的第一声,她打伤了他,她拥有一个天下无敌的“男人一碰就打”的怪习惯; “啪”的第二声,她心花怒放,他心门打开,爱情花开得芳香浓郁但是遥不可及; “啪”的第三声,真爱之吻降临,它会带来什么呢? “啪啪啪”,你的爱情是否也拥有这样美妙动听的声音呢?

《呼吸爱的声音》
氧气因为无处不在, 所以你不会感受到它的珍贵, 不会知道是它每天的牺牲换取了你不经意间的微笑, 所以、、、、、、 直到他的离开,我才明白他才是我的呼吸。 为了让梦之男孩朝夕成为“非常男生”节目的冠军,少女吕朵屈服于魔王少年韩多,开始了她泪与笑的征程。 这是一个在不公平和黑暗中,属于爱与梦想的传说。

《超完美飓风男友》
三流高中的绝伦殿下,是恶与美的化身,是力量与身高的极致!他的存在就是为了发号施令,他的人生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找到命中的主人! 请问,这样的男友,为什么会降临到转学生月宝宝的头上。还请问,转学生月宝宝之所以会转学,其实是为了那个暗恋了九年叫池棠的钢琴王子吧。 被一千个“不准XXX!”的命令填塞的囧美爱情路,月宝宝的狗型初恋美味上演。

《超白痴甜心男友》
摸你的头是因为你的智商跟隔壁的小黑很像,让我产生了异种生物的联想,请不要误会我喜欢你,好吧?——智商230还善于长跑的万能眼镜妹麦大娜,异种生物?联想?是什么意思啊?你就不能说人话吗?——智商88体育无能但闭月羞花的野蛮男英甜心,什么?他们两个是一对,还要上演顶级浪漫的童话爱情故事?光用脚趾想就已经吐血十公升的极品囧故事,发誓要用浪漫燃烧你的心脏。

《超妖孽纸箱男友》
在16岁生日前如果还摆不平完美王子杉缪一,第500次告白失败的武林世家林源堂之大小姐,林春雨大人就要被迫嫁给保镖超小白的松平大哥了。 时间紧迫,热力十足的追男行动大开展。 不过前方妖云密布呢?用笑容骗饭吃的南竹悠大人横空出世,闪电一声,空降到林春雨原本就灾难连连的人生里。而且他还住在天台!纸箱!报纸! 怎么办?是顺应天意,还是绝地抗争? 悍女林春雨极囧恋爱路,正式开始。

《复活吧,女王陛下》
哦耶!万岁!万岁! 考上了考上了!全世界最野蛮最嚣张最行侠仗义的小妮子雷妮诺终于考上那所传说中的女王学院圣菲利亚高中了!哇噻!那可是例届都会选举学院女王陛下的学校耶! 可是…… 虾米?!要开始学习家族皇室礼仪以便将来出嫁?! KAO!上帝爷爷,有米有搞错?! 哼哼哼!即使如此,她也不会轻易妥协的!就算撞到意想不到的“冷面冰山”也在所不惜! SO,就让我们一起进入圣德学院成为女王陛下驯服那些嚣张跋扈的“贱男”们吧! Let’s game start!Go Go Go~~!!!

《214度恶龙王子》
雪花纷飞的浪漫情人节夜晚,灰姑娘等待着王子归来,可为什么12点钟声敲响时,魔法中浮现的不是王子的脸——没长相、没身材、没智商、没家世的正版标准“四没女”池晓央对自己的情人节遭遇彻底无语——初恋王子圣天元到哪里去了?那个戴着“加菲猫”面具私闯民宅的家伙金阳旭到底是什么人?居然第一次见面就对她“一见钟情”,继而深情告白、攻势不断……虽然老实说,他长得真的好可爱,就像精灵国里最得宠的小王子……可•是——他为什么老是要对着她的左耳朵说话呢?他这种喜欢人的方式还真是独一无二耶!最最可气,最最让人咬牙切齿的是那个双子座大魔王成子太,虽然他有长相、有身材、有智商、有家世、有身手、有性格……她没有的一切他都有,可是他、他……他怎么可以那样做?!!!就算他是“宇宙钻石级少女杀手”也不行!214度恶龙王子,究竟是谁、谁、谁???!!!“初恋天使”圣天元?“可爱精灵”金阳旭?“假面恶魔”成子太?浪漫爱情之中暗藏着怎样的玄机?翻开《214度恶龙王子》,谜底将第一时间在你面前闪亮揭开!

《仲夏夜之恋》
学校里最不起眼的她竟然被邀请加入大名鼎鼎的戏剧社,就连一直和戏剧社竞争的新闻部都向她发出了“动听”的召唤。杨夏至一夜之间成了学校的名人。一切开始与众不同,生活开始五光十色,爱情在嘻哈欢笑中一步步靠近,努力在为她换来一个个小小的成就感……围绕在夏至和藤原夜身上的仲夏夜魔咒也一点点的被真爱和勇气解开了

《如果微笑》
女主角乐白微遗失了从小珍藏的那片“四叶草乐园的钥匙”,于是开始经历一次又一次不可思议的遭遇:两个帅的发光的男生,竟然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她的家里;一直相互依靠的弟弟,忽然被告知从来没有存在过;而那个在她记忆中完全找不到影像的如同月光一般迷人的男生,竟然口口声声说是她的男朋友!!!臆想症?失忆?还是所有的一切,其实根本就是一场阴谋……

《骑士萝莉塔》
温柔的公主诺兰在镜中看到了另一个自己。阳光般的白骑士柯利尔其实是个外星迷,冷冷的黑骑士柯斯丁忘记了保护公主的骑士规定。07年秋,最萌的奇幻之旅,公主变骑士的逆转故事《骑士萝莉塔》小说版盛装来袭!!小妮子独特视角锁定Sol.Bianca同名漫画,携全新人物设定,绝妙新鲜剧情,誓打造比漫画更加酣畅淋漓的视觉high境界!

《来自天国的交换日记》
根据读者“交换日记”真实故事改编,小妮子如诗般讲述发生在你身边的故事。也可以确定,你已经翻开了我的心……读完了我的心……并将它永远地珍藏在你的生命深处。风靡全亚洲时尚载体——“交换日记” ,开启图书行业“子母书” 全新概念演绎更多的情感隐线,精彩内容,两本书的内容份量在“交换日记”中重磅呈现。 对于这本书,我其实什么都不想说。因为我认为懂爱的孩子们都会明白我的心吧。当初我拿到这本日记的时候,迟迟都不敢翻开,因为那是爱,是承载着被喻为这个世界最厚重礼物的爱啊。 眼泪还是这么不争气的落下来了,哭泣的抽搐让我瞬时间无法呼吸。是的,我承认我软弱,我承认我是彻底的被感动了。当快递员递给我这本日记的时候,我以为又是我亲爱的你们给我寄来了可爱的礼品。在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之后,却发现是一本普通的日记本。轻轻打开展现出来的隽秀字体,在那里静默的记叙着一个看似普通的爱情故事。一个一直爱着却得不到回应,一个一直爱着却一直不敢表述的爱情;一个在生命终端才敢爱,一个在沉寂之后才明了的爱情。我感动了,是真心的感动。因为在今年的诸多事情之后,我不知道是我的心变得脆弱,还是根本就是这爱深入在我的心里。如藤蔓缠绕,勒出道道血痕…… 在联系了那个给我日记本的女孩子之后,我们达成了这个共识。我为他们的爱情写一本书。从那天起我没日没夜的写,我怕我慢了,爱情会流走,我怕我慢了,幸福会搁浅。虽然我知道,接受这爱的人已经不在,但是延续它,是我此刻唯一的心愿。 我做了一个决定,这本书,我要寻找懂爱的人。而我知道很多所谓懂爱的人,其实并不了解爱。因为现在的世界,爱,早已泛滥。而我需要寻找真正爱过,真正懂爱的人,那是不管何时想起爱,心口还会温热的人。 叶子说我不应该这样做这本书,说我会得罪喜欢我的读者。可是我的确这么固执,就算是还愿吧。限量版的目的,我希望大家都能明白。 如果当你看过了这个故事,我希望你和我一样,想起,胸口依然温热!

旋风少女系列
旋风少女1(新版名为旋风少女——光之初) 当今青少年中最酷、最眩的跆拳道运动闪亮登场了! 如雪的道袍在风中轻摆,蓝天白云下的清新爱情,在阳光下流淌的青春汗水啊,让我们在热血沸腾中彻底燃烧吧。明晓溪称这是自己有史以来写得最酣畅淋漓的一部书,“经常激动得坐立不安,有时又在夜间伤心得写不下去”。在这一部里,跆拳道女孩戚百草小荷才露尖尖角,但已掩饰不住她的浑身光芒,胜利的女神在向她招手,少女的心在运动与甜蜜的爱情中悸动不已。 旋风少女2(旋风少女——心之萌) 14岁的百草已经长成17岁的大姑娘,最帅的白色运动跆拳道与最晶莹刻骨的爱情组合出场了。故事讲述跆拳道女孩戚百草要和高高在上的婷宜对决,而就在出战的前一晚,师兄初原在练功房里用一枚草莓发绳,挽起了如她性格般倔强的头发。在那一刻,少男少女的朦胧爱情和暗生的情愫开始萌动起来。言情天旋风少女2封面后的温情笔尖,缓缓地在人的心头划出柔软的爱之痕。 虽然在比赛中被婷宜打败,但所有人都看到了她的潜力。可是三年后,百草的光芒依然被笼罩在婷宜的阴影下。在队内的比赛中,百草展示了自己的实力。也让婷宜感觉到了来自百草的巨大威胁。就在这时跆拳道世界锦标赛队员选拔即将开始,百草要和婷宜对决争取比赛名额,但教练说百草必须击败韩国天才选手的实力才有可能。在去韩国道馆交流时,听到他的师傅被侮辱,被激怒的百草大放光芒,向世界顶级高手发起挑战。 而在这个时刻,初原对百草“你是不是喜欢若白”的质问让暗涌的情愫碰撞成激烈的火花。若白和初原,两个优秀的光芒四射的少年,哪个才是百草最爱?自信英俊的廷皓,对百草的真诚呵护又会有怎样的结局? 独属于少年时代的梦想与爱恋,有忐忑,有悸动,有错过,有误解……当然一切都是以爱之名,因心之萌,美好而又珍贵。 《旋风少女3虹之绽》 百草的光芒越来越强 和初原 若白的爱情,也在纠结进行中。

《午后薰衣茶 》
原名:小魔女的必杀技)她可是橘子周刊当红八卦记者火焰小魔女呢!在江湖上行走,N项独门绝技让她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炙手可热的偶像巨星?!从不接受独家专访?!冷漠的眼神、冰冷的态度让人不寒而栗?书图~~! 笑话!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才越能令万人崇拜!邪恶的小魔女1号计划、2号计划静静行动起来……她得意地笑! 只是——为什么望著他纯洁如小雏菊般的双眼,她会忽然有种罪恶感呢? 难道说……看着他受伤害的神情……看着他孤独离去的背影……她的心为什么会痛得想死掉呢?! 一切无法挽回了吗?哈哈!她可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小魔女啊!只要她的必杀绝技…… 薰和小园,一个是外表冷酷内心柔软的天皇巨星,因为童年的阴影而对娱记躲避三舍、恶语相向;一个是外表纯真内心坚强的天才娱记,为了挖掘绯闻丑闻可以不折手段。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本来绝不会有深入交往的两人居然成为了好朋友,只是薰天真地以为小园没有认出自己的明星身份,而小园却将计就计别有居心地跟薰“好朋友”下去……但随着越来越深入得交往,小园开始动摇了……她忘了一点。这么久的时间,这么亲密的相处,可以让一个倔强而防备心颇重的少年深深爱上她。那么那个做戏对他示好的人,又会怎样?最好的谎言,是把谎言当真实来实现。而身处这样的谎言中,通常都无法再分清哪是谎言,哪,是真心……当真相大白而薰伤心欲绝转身离去后,小园将如何争取即将溜走的幸福?

《烈火如歌》
火焰般纯真活泼的如歌是烈火山庄的继承人,十九年前的尘封往事将她卷入漩涡之中。如歌的生命中注定会出现三个男人,幽蓝孤傲的枫、宁静温柔的玉和风华绝代的雪……一幕幕纠缠入骨的爱与恨开始惊心动魄地上演……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小米(米爱)因为死去男友的心脏移植给了另外一个男孩 而转学来到了他所在的学校, 这个男孩——尹堂曜同明晓溪所有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高大英俊,家境优越,帅且酷…… 小米用尽一切办法去接近尹堂曜,替他写作业、跑10000米……终于,尹堂曜接受了小米并开始同她交往, 但有一天,小米突然发现,他死去男友的心脏其实并没有移植到尹堂曜的身上…… 而尹堂曜也发现了小米接近他的真实目的,但小米和尹堂曜发现他们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对方,终于,尹堂曜的心脏病治好了,他们又在一起了。 最终的结局是让大家都很欣慰的,虽然能够猜到,但满足了我们对美好爱情的向往。

12星座系列
《奇妙的N次相遇》
每一个女孩都是一个下凡的天使,都有一颗纯洁透明而热情的玻璃心。她们可以为自己心爱的梦想而不懈努力追求,直到当有一天当你遇上和自己一样拥有着同样梦想的男孩。你是否会更加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呢?只要你对生活充满激情以及憧憬向梦想的方向进发,最后是会让你嫁给心爱的梦想和心仪的男孩直到生命老去…… 直到天荒地老……

《非凡优等生》
一个粗心大意的女孩,一个冷漠傲慢的学校领袖,是从小约定,还是意外相逢?…错宗复杂的经历使两人确定心中的彼此…可是突如其来的病症,打破了两人间的宁静…离开,还是继续相爱?男主角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

《神秘恶龙天堂》
四月美丽的春天,路边的法国梧桐偶尔飘落下青翠的叶片,清晨的雾含着湿气弥散在空气里。道路上开始零星的出现各式背着书包的学生,这时一辆拥挤的旅游一号线停靠在湘海市美丽的梧桐路上,陆陆续续下来了很多的外省游客,司机疲惫的喝掉剩下的半杯咖啡,晃了眼后视镜。

《恋爱单程预告》
像我,原本就没想过要恋爱,可是却因为一颗篮球得到了众家美男子的青睐,也得到了他们的爱慕者的敌视,其中反应最大的应该是萧也萧大帅哥的爱慕者,这其中的原因嘛,哈哈,总有一天你们会知道的……

《超高温恶男组》
号称罗密欧学园的优纪学园是一所三高文明的贵族学校。通常情况下,学园的一切事务在罗密欧组六个执行长的管理下都是有条不絮的。不过这个学期看来有点不一样,优纪学园里最优雅最高贵的紫组执行长林竹村在开学的第一天就和这个神秘的丫头杠上了,可怜的王子殿下和这尾恶魔鱼变成了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拍档,日积月累,在王子的与这对古怪的组合之间,更萌生了一种超越革命阶级友谊的小小暧昧可惜好景不长,许多来搅局的非人士纷纷登场。呜呼!看来要抱得恶魔鱼归,王子还需劈荆棘突破重围才行。于是乎,大幕缓缓拉开,在名为优纪学园的华丽舞台上,一场轰轰烈烈的王子追鱼记正式上演。

《逆时针航海线》
佛曰:“眼睛未看到的地方,一定有奇迹发生。”感激上天让你与我相遇,这是上天创造的一首诗。我不是因为你而来到这个世界,却是因为你而更加眷恋这个世界,我的画板上满是你留下的记………

《22条精英校规》
很久以后,当我站在教堂里,看着她披着洁白的婚纱向我缓缓走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看着龙扬,他的眼中闪烁着泪光,看到荒意将手中的新娘捧花扔向了他,我微微的笑了。�我最亲爱的朋友,我一定努力让她幸福,请你,也一定要找到自己的幸福。

《冷酷杀手进化论》
在夏天的夜晚,在南方的天空上,可看见一列横跨银河的巨大星座,那就是天蝎座,以毒针来表示出它的象征。天蝎座的守护星为冥王星,守护神为统治地狱的阎罗王。天蝎座的男生永远都充满着魅力、迷人、刺激。恩驰学院管理系三班韩哲民带着应军和成泰两个家伙目空一切地走在校园里。 恩驰学院的日子从来都是那么的波澜不经,平淡又带着无聊。

《1200cc光速风暴》 忘情的香吻中,周围的花儿羞赧地垂下了颈项,漫天的爱心翩翩飞舞,玫瑰花瓣如雨飘落。天边的浮云,衬托着一群悠闲的飞雁,铺成这个繁华都市最优美的背景。在这种诗情画意里,黎永炫和雪菲儿怎样发展?

《魔法师的幸福岛》
这是属于摩羯和水瓶的幸福约定;一个因痛苦而逃避的清新少女,和她早已忘却的冷酷调酒师,摩擦出一段承诺的坚;你是水瓶,我是绿茶,纵然是天王星的距离,也不能分开我们。一对青梅竹马,迷糊小魔女加上下雅的富家才子,碰撞出十年的无私暗恋;我要的王子,只是你关上名贵宾孜车门毫不犹豫奔出来的风。她们都是水瓶的星。他们都是包围水瓶的摩蝎。终有一天......

《暴龙方程式》
暑假终于过去了,忆涵那家伙跑去奶奶家过暑假,害得这一个月都没人陪我玩,真是无聊透了。哎,苦难的生活啊!幸好今天就开学了,忆涵说她在学校门口等我,然后我们一起去报到。哦,忘记告诉大家,我和忆涵都是新生,今年刚考上了恩驰学院......

《降D调禁区》
“我郁闷啊,这么热的天,让人怎么过啊!”无奈地拿手中的通知单扇扇凉风,一名长相甜美的瓷娃娃一般的俏丽小佳人,不满的嘟着嘴,虽然是处于快要发疯的状态下,但是那微蹙的眉头仍是引人心疼,真想上前关心的询问一通,最起码,这是隔壁正排起长队报名的经济系色狼们的共同心声。怎么还不完呢!

《爱我请发声》
爱上世界上最完美的人,究竟是天使的礼物还是恶魔的馈赠? 为了YS学院最完美的夜光神,灵异少女神久音可以忍受毒舌、冷漠和暴力,但是当曾经的青梅竹马突然出现,世界却完全颠倒。突然出现的白衣王子和无与伦比的夜光神,究竟谁才是用心最多的那个痴情人?意外连连的故事里又隐藏着怎样的泣血往事? 最终的结局究竟会怎样? 如夜光神的宣言“我相信我对你的爱会战胜一切”,最真挚的爱情故事即将上演。

2. 好看的总裁类言情小说

《你好,少将大人》 寒武记 著 搜自于

******心阅*小*程**序********

顾念之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那个铁血冷峻的军官大人爱上自己。眉目森严的军官大人一本正经:“……来撩我啊,撩到就是你的。”顾念之:“!!!”

《恰似寒光遇骄阳》 囧囧有妖 著

“这家伙,口味是有多重,这都下得去口?”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与他发生关系后对他恨之入骨。重生后,她瞄了眼床上的美色,严肃思考,这事后留下阴影的,貌似应该是他?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总裁老公,太撩人!》 艾维斯迪恩 著

【正文完,番外中】他是富可敌国财大气粗的帝国总裁,有多大?他说,试过才知道!某日,保镖来报:“少爷,少夫人去追未婚夫了!”“弹药备足,给我炸了他的庄园!”“少爷,少夫人全球直播表白了!”“把照片和名字切换成我的!”“少爷,少夫人去医院要把孩子打了!”俊美衿贵的男人,怒不可遏,“把少夫人给我抓回来,好生伺候!站住,我亲自去抓!”【婚后】苏芙怒视占有欲超强的老公:“离婚吧,这日子没法过了!”上官凌冷冽一笑:“不过就不过,谁不离谁是孙子!财产给你,小包子给你,我也给你!你去哪里我也去哪里!”(暖宠)

《甜心嫁一送一:总裁,请签收!》 水卿卿 著

【甜宠~】代姐出嫁,她从孤女一夜成为了T市第一豪门的少奶奶。新婚夜,他高冷凉薄,“就算你耍手段嫁进了穆家,在我眼里也什么都不是!”她淡定无情,“穆少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你的人和你的钱,我都看不上!”婚后——穆大少白天挥金如土,晚上辛勤耕耘,“你说你看不上我哪点,嗯?”洛晨曦不堪骚扰,愤而甩出离婚协议书,“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下一秒,小公主提着hello kitty行李箱跑了过来,兴奋地抱住大腿,“麻麻,我们又要玩离家出走的游戏了咩?”

《总裁大人,限量宠!》 江雁声 著

“乖乖躺好不准动!”一场联姻,江雁声上位成为宛城数千万女人羡艳的霍太太,从此以后,白天,她见到叫那个霍修默的男人,身子软。晚上,见到关灯睡觉的霍修默,腿软……婚前,他是性情冷漠,权势遮天的霍大总裁。婚后,老公大人化身为妻奴,花样百出,将她捧在心尖宠爱。“老婆求亲亲!”“老婆求抱抱!”“老婆……”【1V1甜文!节奏爽!男主强势宠妻!女主心黑面善!】

《总裁大哥独宠妻》 鸢溯 著

上官陌陌,重案组高级警司,破案无数,但是,自家大哥爱慕自己,而且“证据”是如此的明显,她竟然完全看不到????!!!!上官辰睿,商界修罗,面瘫男一枚。内心深处他早已情陷家里领养的小妹,但却没有自知,直至情敌出现,上官家老妈逼迫,终于,修罗意识到了自己内心的情感,开始行动。于是,面瘫修罗展开了一场追妻之路,情敌挡路,爱慕者设计陷害,日本世家的插足,这一切,在修罗眼里,都是浮云,只求追得自家陌陌,三十六计,且看面瘫大哥如何追得娇妻入怀中

❤️推

3. 书荒 求小说

《末日宅男》文 / 欧阳一萧

活了29年,代乐混成个宅男+剩男。

天上掉馅饼的事儿,谁不想谁不盼?但是要是自己成了馅饼,咔嚓一下从天上掉了出来,是不是也够无奈和好玩?

代乐就这么的成为了从天而降的馅饼,在2012年12月21日之前,他背负证明那个预言是否是真、一旦证明是真又必须拯救人类的重任,对于一个没有救世主经验的人来说,这事是不是相当的难?

从一文不名到一世英雄,有时候,也很简单。复杂的,却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有一种男人,在N多美女中左右逢源,有一种男人,连一个美女都搞不掂。但代乐偏偏都不是。

《异界无上道尊》文 / 吹雪剑神
风流倜傥的龙腾风,是后世古武世家的庶出子弟,天赋惊人,却屡受打压,在执行一个国家级的神秘任务时,被家族出卖并所害,穿越到异世大陆,因其穿越时身怀最后任务的神秘至宝,得到最强大的道武技法及未知神秘魔宠,于是历史上最帅、最有魅力、最风流的道、武、法三修尊者出现了。。。。。。

《太阳末世录》文 / 翘二郎腿的猫

他们两人站在山顶,眺望刚从地平线探出的朝阳。光芒特别刺眼。

“因为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所以你想守护的,也就是我要去守护的;你所憎恨的,就是我憎恨的。但是,在我说可以之前,你都不能死去。”

“那我想毁灭的,你会替我毁灭吗?”

“会。”

“如果是那伟大的太阳呢?”少女说着眯起眼望向东升的旭日。

“那我就毁灭掉太阳的存在。”

《天玄城主》文 / ei6666

又是梨花飘零的季节,辽阔无垠的梨园中,花飞如雨,香浴似海。刹那间,已是满地铺白。

天玄城是没有四季之分的,因而长年梨花漫天飞舞。她是一座隐匿于凡尘背后的雅致古城。她是神秘的,藏匿了千百年的历史和野心。她又是绝美的,有着让人不可抗拒的致命又或。她像是沉睡千年的狮子,还没来得及采取任何大行动之前,就被外界视为不可不防的祸患和灾难。多年来,天玄城作为恐怖和隐患的标志,在每一个江湖人心里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器道之魂》文 / 殇言莨语

享誉天下的大剑豪饶恕为抗击魑魅军而英勇阵亡,临终前预言在未来的十五年里世界最强之鬼将会从数千年的封印里被释放出来,并断言只有“强大的器”和“强大的器者”方能与之抗衡。这个预言被称为鬼器预言。从此唯器时代到来。被母亲禁止习剑但却热爱刀剑的凄苦在遇到鬼一般的男人秋景之后,开始接触剑道,并和秋景结伴冒险,一路遭遇各种奇事和艰险,结识了更多的同伴,不断成长,不断攻关,终于数人组成器道团“雨衣旅团”,进行了不可思议的正义斗争。传闻“五帝之气”可以解除最强之鬼的封印,为了阻止最强之鬼被释放,凄苦等人介入了抢夺“五帝之气”的激斗中……本书以漫画和小说结合的文字风格诠释热血与信念,在虚构中暗讽,于行文间隐喻。原本此书书名为《器魂》,由于此名已被注册,只能易名为《器道之魂》。
《暴君,本宫来自现代!》文 / 丫小圈

一朝穿越,竟成了活脱脱的古代版灰姑娘,是大房姐妹两欺凌的待宰羔羊。
笑话!她是谁!怎么可能任人宰割?应该是她宰人才对嘛。
打她?行!哪只手打她,她就废了你那只手!
让她嫁人?行,只要能离开这个家!

《契约·蛇王的吻痕(完结)》文 / 小十二
“赫莲野——你王八蛋!”
“我就是王八蛋,你也得给本太子生出十个八个小蛋!”
某女仰天长叹:“你滚蛋——”
她不过是解剖系的新生、有名的“整蛊顾问”。为人龟毛了点、贪财了点,可不至于画幅画,也招来个狂暴坏蛇吧?

《凤凰乱:不嫁妖孽王爷(大结局)》文 / 清茗微漾
一场为谋皇位的权势之争,为夺红颜的朝野之战。
她为保护家人,设计卖出名画《飞天》,此举无意间帮助姐姐通过了二皇子的测试,却和姐姐反目;她救人一命,得到的回报是一纸赐婚的圣旨,嫁给三皇子——世人皆知的痴儿。
她用聪慧化解了乌真过使者对夫君的侮辱,引来乌真国王子的侧目;她用机敏帮助姐姐稳固了王妃的地位,二皇子因此知道了其实当初通过测试的人是她;她用纯真一步步化解了武状元心中隐藏的阴郁,他重绽纯净笑颜的同时,有什么也进了心里……

《人鱼王子:鲛人魅(全本+番外)》文 / miss_苏
“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膏脂燃灯,万年不灭;所织鲛绡,轻若鸿羽;其鳞,可治百病,延年益寿。其死后,化为云雨,升腾于天,落降于海。”
杜绾绾生于海边渔村。海啸频仍,渔村常为海水所患。绾绾被选为人祭。
阴云密布之中,重重海浪里有清美男子邪魅而来。饶过了绾绾的性命……
楼兰,西域佛国,东西丝绸之路之交汇之所,却频起“海市蜃楼”,无数过往客商性命被害。

《兽医王妃:四王一后(全本)》文 / 丫小圈
不就是喝了点小酒,这……这,至于让她穿到妖兽王朝吗?
他,露出两颗尖尖的牙齿,邪魅地说道:“你忘了那芙蓉帐暖的春宵一刻。”
他,笑得如沐春风,却眼带冷光地说道:“你忘了那夜是谁在我身下气喘娇吟。”
他,阴冷似蛇蝎,眼光锐利地说道:“你忘了那一整晚的春宵凉夜。”
他,双颊泛红,却目带霸道地说道:“你忘了那夜下的悱恻缠绵。”
王小瓜无言以对,她不过是爱美男而已,有必要一个个跑来对她质问吗?
她,笑得善良无辜:“我没忘……”
他们,说:“选一个。”
她,眨眨眼,“我全部要。”
绝倒之声从后传来……

1《倦寻芳:不做你的爱妃》 文 / 寂月皎皎
他是北朝皇位年轻继承人,她是他皇兄意图染指的南朝公主。
视她如珠似宝的南朝皇室,在兵临城下时,将她当作了和亲的祭品。少年时那场青山翠竹间的纯真恋曲,竟是一段无可挽回的情错。
当她惨遭他的皇兄蹂躏时,当她被迫成为北朝宫妃时,曾经的海誓山盟,换来他轻蔑一笑,袖手旁观。
她指天立誓:她受的所有折辱,将要他十倍偿还!
爱你,但绝不做你的爱妃!
2《魔宠:魅惑王心》 文 / 柒耀炫
【一部另类女主小说】

♂他,异时空最年轻的神,亦是魔的他赤发赤眸妖诡邪魅、冷血无情。在他的世界里他喜欢的是男人而女人根本就是宠物,高贵的他又怎会将她们放在眼里。

可是为何第一次遇见她,便将她绑在身边百般刁难,甚至用最残忍的方式XX了她……

♀她,21世纪学院混混首领,因双重性格而喜怒无常。一次诡异的穿越将她带到异时空死亡森林,本该必死无疑却因无意间吞下的石头而重生,从此她的世界便不再太平。殊不知那颗正是神500年前丢失的圣珠。

明明喜欢的是男人却又对自己那样,面对他一次次残暴无情的掠夺她该何去何从,是选择死亡从此远离还是魅惑他爱上自己……

3《穿越之调皮小王妃》 文 / 薇诺妮卡
她本是一个淘气可爱的高中生,却在一次车祸中无意穿越到古代。穿越也就罢了,为什么那个冷酷俊美的璟王爷和她那青梅竹马的朋友阿安长得一模一样?老天哪,即使这里到处都是帅哥,她也不想留在信息闭塞的古代,更何况这里是个历史书上从未提到过的国家!她要回家,但是一位高人却告诉她一定要在这古代了结一段缘。她俏皮,天天和璟王爷斗嘴,简直一对欢喜冤家。她任性,却被表哥宇文皓无限包容宠溺。她聪明,一眼被邪魅无比的烈焰王弟看中,要她做她的王妃。可是,这三个英俊的男人,到底谁才是她的缘呢?

《宫心计:如烟皇后 (全+出版)》文 / 五月梅儿

一个从奴婢到王妃到皇后的铁腕女人,
二段悲苦而缠绵的皇家爱情,
三个聪明绝顶的女人之间的皇权争夺,
爱情与权利,孰轻孰重,江山与美人,如何选择?
绝世公主为了与养子之间的爱恋竟然放弃生命,
西楚国皇宫女人的泪水演绎人间不老的爱情神话

《陪嫁丫鬟——紫嫣》文 / 黛咪咪

紫嫣王府的丫鬟,陪嫁契丹。她绝美的风姿,傲然地骨气,迷住了南苑大王耶律清。
“你真是个冥顽不灵的丫头。要是你那么喜欢做奴,就安心做着你的奴。我不介意多等你几年。”忽然他松手放开了她,眼中竟然多了几分的温柔。
丫鬟1今天结束,明天开始发大理之苦恋。请亲们继续关注咪咪的文章。
丫鬟2已经各大书市有售了

《契丹王妃③:锦倾寒(完结)》文 / 薇络
《契丹王妃》第三部:锦倾寒已经更新!
简介:他想过无数种于她重逢的情景,却没想到上天安排了最残忍的一种。
谁知再见已是生死无话?
她是大宋公主,他是契丹大王,纷繁战争中,他们凭一句劝慰、一块玉佩结缘,然而无法逾越的家国深仇、暗已萌生的少女情愫、阴霾悲切的命运轮回,注定此段外族之恋受尽爱与恨的烈焰煎熬。也许是诅咒,他们之间总是波折重重……

《异时空情恋清水漪澜(完结)》文 / 苍痕鸢陌
她是叱咤江湖的美丽女侠飞仙恋雪,她是驰骋商界的神秘巨贾暮云陵少,她是游戏皇宫的快乐精灵添翎公主,为什么却总是要为情忧为情苦为情伤?
宇印沉轩,气宇轩昂,风度翩然;
津平佩笙,玉树临风,卓然风采;
荆野冥河,邪魅俊美,冷傲孤绝;

《代嫁王妃(完结)》文 / 罗莎夜罗

绝恋:一个关于大宋公主的传说!
绝恋:一个讲述契丹男子和大宋女孩轰轰烈烈爱情的传奇!
奴儿,一个命运坎坷的大宋公主,一个以奴婢身份长大,性格冷傲的武林高手,命里注定了她要为大宋牺牲她的一切,为了宋辽不再战火四起,她代替建平公主来到了大辽的南院,成为了南院大王的替身王妃!
耶律楚,深爱着亡妻的性情男子,对他的大宋新娘一见钟情,爱上了他的替身王妃!

《妃常穿越:邪王的囚妃》作者:雪芽

《妃常穿越:冷王的孽妃》

她被误伤致死,穿越到了正在洗澡的王爷的浴桶里,那该死的男人居然二话不说就强占了她……

《妃常穿越:暴君的宠姬》

她上了阎王的当穿越到一个陌生王朝,醒来就欣赏一幕激情戏,还要被作为贡品献给残暴的王…

灵鹫宫:涅盘灰

灵鹫宫洁雪封尘,无谓凡间群芳炫色,只期伴雪听风赏月,静书一婉婉凄美醉人的生死相恋,笑看一对对眷侣静踏旖旎千年的眷恋……

言情大赛总冠军作品《逃婚俏伴娘》

简介:恋上那袭洁白的婚纱,只因为期待生生世世的诺言和宠爱,会让你感觉幸福的一本完美爱情偶像剧,虽然,你眼角会带泪……

《穿PRADA的皇妃》

他,为救她不惜一夜白头,望着她的眼,轻抚过她的清澈,便甘愿为她沦陷千年!天意又如何,命运又怎样,他,要定了她,生生世世

《钓上落水总裁》
暑假回渔村度假的甄依研无意出海打捞上濒临绝境的绝酷黑帮少主,对方不思报答反将恩人绑回古堡逼做幼齿宠物妻,本文权属爆笑斗智斗勇教科书

广寒宫:莲赋妩

广寒宫一日千年,我已记不清自己多少岁,负了多少人,转身又拾了多少爱,花开花落,不过是你来我往间清冷一笑……

言情大赛年度亚军《凰宫:滟歌行》

简介:命运多舛,谁言道她活不过三载?不过是一场厮杀一堆白骨,她誓要走出凰宫。我踏一地残红,许下一世情缘,奈何生死两重天……

《凤宫:鸾倾阙》

长夜当歌,蔓生愁绪,鳯宫一如从前肃杀,君前欢颜,吟诗泼墨,挥就一幅弦断花凋的胭脂泪。既便活得卑微,可至少还活着。她要让他后悔

《王咒锁颜:难宠王妃》
他在她身上倾注的爱就如一剂毒药般强烈,让喝下的人没有退路可走。他用这种共同毁灭的方式将她锁在身边。可有一天,皇上突然在喧她进宫当妃子时

水晶宫:拓跋瑞瑞

水晶宫仰望天际,我吟唱几世纪的链歌,圈锁住过往的船只。浩淼的不是水波,是我的心,如我笔下深渺的他……

我在红袖添香网上看到过的,看有你需要的么 或许没有你想看的,参 考下了

4.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

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高亮拿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键毁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一戚搭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4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7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8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9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就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习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好书,希望大家有时间去阅读,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1

《荒野的呼唤》是以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为主人公的故事,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创作的小说。阅读了这部小说,我的内心深受触动。

《荒野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叫巴克的狗被别人偷去并拐卖到了荒野中当雪橇狗。从此,巴克就从一个被豢养的环境中走进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为了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巴克慢慢地复苏了野性,并在不断地磨练中成长。后来,巴克被一个叫做约翰·桑顿的人从残暴的哈尔手中解救了出来,所以巴克决定一辈子对约翰·桑顿忠诚。但是,约翰·桑顿却被别人害死了。巴克对人类最后一点眷恋也随着约翰·桑顿的遇害而消失殆尽。最终,巴克在野性的呼唤下,走进了荒野中,回归到大自然。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丰满世界,也可以感受到在荒野生存的不易。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巴克并没有被厄运所打倒,而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巴克也变得越来越强大,最终成为了胜利者。巴克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适者生存的规则,谁更加坚强,更加强大,那么谁就能够在大自然中存活,谁就是大自然的王者。

其实,我们的现实社会也跟大自然一样,我们若想要在社会上生存,谋求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够在诸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若是我们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就退缩,就逃避,那么我们就永远都无法取得胜利的果实,迎接我们的就只有失败。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一定要像《荒野的呼唤》中的巴克一样克服困难,强大自身,牢牢记住“适者生存”这个法则,在残酷的竞争中坚持到底,取得胜利。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2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3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4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

5. 短篇小说|深夜电影院

1

当我再一次遇到她的时候,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最初的姓名,包括她看我的眼神,是陌生的。一开始,我以为她是装的,就来到她的身边,经过一番试探,我才知道,她真的已经不认识我,包括我曾跟她提及的梦,她满脸迷惑,目光中透着戒备。
每当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鲸酒馆就会渐渐热闹起来。有些面孔很熟悉,有些面孔像是第一次见到(也许是最后一次见到)。我把灯光调暗,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抿了一口,头脑里,一些注定无疾而终的想法开始接连冒出,又很快地褪去,比如刚才,我脑子里闪过了《金刚经》草草的断句,昆汀电影《杀死比尔》里的一段热舞,红色的街灯笼罩中乃迎雾气氤氲的眼睛,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举着酒杯从我眼前慢吞吞移过(后来我意识到是我的主观意识迟钝了),暮色横斜,我又想起了李贺《苏小小墓》里的诗句“草如茵,松如盖,风为裳,水为佩。油壁车,夕相待,冷翠竹,劳光彩,西陵下,风吹雨。”
有人在黄昏中拉了个长长的音,像飞机飞过天空,拉开一道狭长的云线。
2
乃迎曾经对我说,鲸酒馆幽闭的空间像是鲸鱼的腹,什么深海的喧嚣、光线、聒噪的尘寰,厌倦了争吵的生物来到这里,还有人无意中闯入了这里,有人慕名而来,鲸酒馆容纳了我们零碎的、不完整的人生,隔离了尘世的烟火。
你把酒馆比喻成鲸鱼?
乃迎眼睛盯着窗外某个滚动着服装促销广告的荧光牌,忽然叹了口气,自言自语,落寞的人才会这么想。
我眯起了眼,注视着杯中的酒问乃迎,为什么不开心?
有什么事是开心丛配的?
乃迎眼神中生长着无限的疲惫,黄昏晕开在天际,酒馆的窗边,绯红的光线染红了老木桌上铺开的信纸,乃迎坐在木桌边,干燥的、凉凉的风吹了进来,她点了一根细细的烟,望着远方升落的鸟群和起伏的山峦,我感到信纸上的字迹开始迷离起来。
我漫不经心地想一些事情,比如霞光夕照,生老病死,风花雪月,比如明日的跌宕,离别的苦闷,郁郁的理想,比如乃迎和鱼,比如——我辗转反侧、日夜寻觅的林颖。
不知到为什么,我觉得能够和她重逢,也不知道为什桐誉么,这个重逢显得那么重要,我知道,这个重逢对我的意义要大于对她的意义,在鲸酒馆写信的这一刻,也许是黄昏的作用,我十分强烈地思念着她。
当黄昏行将熄灭的时候,我转身走到书架,抽出最近阅读的一本书,向一处角落的位置走去。
这是什么书?乃迎向我走来,目光注视渗轮指着金丝镶面的扉页,好像有些潦草的字迹。
《夜归两忘记》,我说。
写聊斋那个人写的?乃迎问。
当然不是,我说,这个作者就像《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那样,存在争议,一般认为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朱咏珍。
3
二零一九年的某个冬日的夜晚,林颖来到S城找我玩,我似乎是跨越了重重的梦魇,每一步都像踏在雾里。当时,我还在一个国企上班,从那时算来,我和林颖重逢,已经接近两年,两年之间,在我们两个人身上都发生了不算少的事情,所幸我们都还算无恙。
我记得,我们在咖啡馆坐了很久,聊了很多彼此都感兴趣的事,偶尔沉默,我乐于沉默,耽在那静谧的氛围中,感受时间悄悄的涟漪。有那么一会儿,我的意识短暂飘到了我第一次在画室遇见她的场景,那次会面我的神态不太自然(紧张所致),话语也脱离有效的交流,但我得以长时间地观察她——她的侧脸在灯光下不真实的轮廓,好像一句轻轻的问候就会让类似玻璃质地的梦境破碎。事实上,我也确曾有过类似的梦。
许多个平凡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就像我那个时期的小说那样,平静无波,往返于图书馆、寝室、阶梯教室,相对而言,去图书馆读书是我唯一乐此不疲并郑重以待的事情,而去教室听文学课则更像一种不必要的任务(后来终于翘课成习)。某天(我记得是个秋日的雨天),我穿着针织衫、牛仔裤,泡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站在落地窗前,读博尔赫斯的《恶棍列传》,窗外的树叶微微渗出黄色的蜷曲的边沿,湿漉漉的广角镜头下,许多人在湿哒哒地赶路,虽然关着窗户,但还是有风的凉意渗透进来,细小的雨丝陡峭地被风刮在窗玻璃上。我抿了口咖啡,略苦的香让味觉沉溺,也让我产生笃定的安全感。
咖啡引发的味觉是钥匙,它带我穿越时间,回到那些和温暖有关联的地点,比如鲸酒馆,比如晚祷大街,比如华兰大道,比如画室,我深切地进入到了某张画里,画里的时间是主观的心理时间,露珠的滴落有致而清晰,趋于永恒。
4
我想起了我在人间驿馆等待她的场景,那天,天黑得很晚,黄昏特别地长,我知道,她一定会出现。
但是我最终没有等到她的出现,在我决定离开的时候,我却看到了乃迎。
她牵着一匹精瘦的马从远方的黄昏里走来,白色的袖袍没有沾染风尘,只有她自己一个人,没有同伴,那一世的乃迎,是个风尘仆仆的行脚僧,我们仅有一面之缘,刚开始,我们什么也没多说,只是决定坐下来,喝碗酒,聊聊天。
你还在等她吗?
我沉默地皱了皱眉头。
不是等她,是等一个结局。
乃迎说,成住坏空的世界,在乎什么结局。
我说,我没有世界的概念,我只想等到这个人。
乃迎说,某些时间,我也和你一样,在乎这个,在乎那个,现在的我不在乎了。
这一世我们应该只相遇这一次。
相遇这一次挺好的,我皱眉端详着碗里明晃晃的酒,感叹,就像这酒,喝成了习惯,味儿就变了。
乃迎和我碰了碰碗,仰头喝了大半碗的酒。说,还是在古代好,你看现在,没有通讯工具,我们想见一个人全凭一双脚。
你今世遇到了老鱼吗?我问。
乃迎摇了摇头,说,我们的缘分不在这一世,我们的缘分在来世,或者来世的来世。
我苦笑,说道,也不知道我和她的缘分在哪一世,什么来世,我现在就需要去找到她。
乃迎说,你处在一个过渡状态中,或许她对你来说只是一个过程。
我摇了摇头,说,乃迎,不要顾忌这个,你知道,以前的你从来不管什么过程还是结局的。
什么?乃问。
我心中升起了憧憬,说,马上就是三月,河谷村的樱花要开了,阳光明媚,春风万里,我想骑上一匹温驯的烈马和她一起趁着花期赏樱。
乃迎怔怔在那里,面上闪过一片思索。
今天的黄昏好长啊。
我饮干了酒,摔了碗,整理了心绪,踏着欠思量的步子步向前走去,烟尘滚滚,我大笑着冲乃迎说,来日方长。
5
暮色降临了鲸酒馆,乃迎牵着鱼的手,坐在靠窗的位置,喝着一瓶味道古怪的渡相思,不一会儿就进入了微醺的状态。
乃迎说,你寻找的怎么样啦。
我想回答她,可是身体每个细胞都软绵绵的,像被浸泡了酒精,话语的因子散落在每个细胞里,拧不到一处。
今天这哥们儿说话怎么语无伦次的,来,喝点这个解解酒,鱼递给我一包酸奶。
刚刚把林颖送走,我说,很镇定地把她送走,那份强烈的寂寥感又袭来了,我着实高估了我自己。
在她走之前的一个晚上,我们分离后,我回到家,躺在床上却辗转难眠,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想她,我努力把这种念头压抑下去,但是我失败了,它加倍袭来,那一刻,我产生了悲伤的自责感。
“悲伤的自责感?”乃迎不解地问。
“是的,”我说,“长久以来,我一直不知所措,或许你不相信,从我又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陷入了六神无主的状态,失神的感觉包围了我,我从来没想过能再遇到她,这份幸福来得太过突然。后来,我的状态渐渐平伏下去,但我却渐渐对她有了那种感觉。”
“那种感觉?恋人吗。”
“我也说不好,在这方面我的经验比较少,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未对一个人产生过这样的感觉。看她就开心,有她存在便是一种幸福,什么都不需要做,没有追求恋人的那种侵略心和企图心,因为单单是她存在于我的记忆,我在她记忆里存在,对我而言便已经包含了全部的幸福。”
鱼思考了一番,问:“但这会不会是一种想当然的幸福?你如果真的爱她,我还是建议你去追她,寻求在一起的可能,就像乃迎和我一样。”
我回头看了看鱼,他的目光清澈而真诚,很显然,他想问题比我要干脆和简单的多,这是他的品质,也是我的短板,但是,我也曾有过固定的长时间的伴侣,那时的我却全然不是这样,我主动也任性,会像正常的年轻恋人们那样吵架、赌气、互相猜忌,我认为传统意义上的爱除了强弱程度的不同,应该基本都是这样的吧——直至林颖的出现,一切都不同了,我内心对爱的定义被碾碎,我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身处的境遇,忘记了烦恼的因由,但同时某个侧面——我对自身的存在却又更加笃定,对于自身之外的东西,觉得需要舍弃的,就毫不犹豫舍弃,换句话说,我做事的力量好像增强了。
“就像蛇的蜕皮。”鱼说。
我惊讶地向鱼看去,他似乎通晓我此刻内心的想法,那样隐秘的想法。

冷光影中,有位女子在唱一首音质破旧的歌。

我的日子是你的名字
每分钟 在安静的时候
当夜晚在我的忧伤里不眠
梦变成你的名字

我的身体是你的名字
动作里 总带着你的样子
人们在大街上慌忙逃窜
我在这 念着你的名字

我握着通往你的船票
有一次我甚至这样唱道
在困倦时 旅途中
每一朵岛屿都是你的名字

6
咖啡馆快要打烊的时候,我提议去看《绿皮书》这个电影,深夜场。
电影院里人非常少,显得空旷而萧条,我们坐在庞大的黑暗之中,我感觉到异常的疲惫。
空气软塌塌让人有种往下沉的欲望。
后来我分不清我是睡着了还是没睡,我怀疑是一种半寐半醒的状态,耳边林颖偶尔发出的笑忽近忽远,银幕上的影像渐渐和我产生了轻微的位移,最后,我发觉自己置身在一个宽大的院子里。
应该是清晨,太阳将要升起还没升起的时候,我站在院子里伸懒腰,视线迷蒙,透过似乎是用铅笔涂抹出的毛糙的枝桠望着日阳渐远的轮廓,时不时有窃窃私语声传来(后来我发觉是影院里人们压低了嗓子的议论声),座椅深深往下陷落,我把盖在肚子上的衣服往上身遮了遮,甚至有几刻我睁开了眼睛,视线渐渐清晰起来,意识也被拉回此刻的影院,我眯起有点近视的眼睛盯着已然被跳过太多的情节,可怜巴巴地茫然四顾,悄悄向身边的林颖看去,看到她正津津有味分外投入地看着荧幕,我心存侥幸地希望她没发现我刚刚大睡一场。有一点让我印象深刻,银幕上闪动的光影照亮了林颖的侧脸,那种光芒是淡淡的纱,像是古老的月亮的光,冷色系的,微微带着一些恰到好处的温度,在这样的光中,林颖距离我非常远,也非常近,只是她那么完整,她的神态,她的变化的心情,她的谈吐,这份确凿无比的发现被我当成了一个证据,我好想哭一场。我移开了目光,努力回到《绿皮书》的主线情节上,但不一会儿意识又渐渐昏沉了(身体不自觉地下坠),我知道我再次睡着了,并且我会做一场很长很长的梦,在林颖身边做梦是一种幸福。
我相信在某一刻,我隐约望见了中世纪的黄昏,古堡和小路是黄昏的一部分,古堡在小路遥远的西侧,小路在连绵的枯萎的金色中延伸至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不知是否象征一种希望),我从未心系远古,对中世纪的历史和景观更是毫无概念,但是我知道这是一种心境的投射——一个完全与当下的环境割裂的时间,一个颇有意味的不被打扰的时空(我在梦呓中确是这么分析的),我和林颖像平常一样散着步,林颖说,看完《绿皮书》,是否准备好一场去往晚祷大街的旅行,一个熟悉的名字,何为晚祷大街?黄昏永恒之地,林颖说。从这个时刻开始,梦里的我已经发觉自己是在做梦了(至少是部分地察觉), 然后原本无意识的状态里开始蒸腾起伤感的情结——强烈而赤裸的伤感,我担心会伤及林颖,它毕竟如针芒,在几乎要流泪的梦境里,我整个人陷入了疯狂的失控当中,我哭着向林颖跪了下来,却毫无疼痛,好像整个大地在支持我跪下,告诉她,我好想你,我知道我在做梦呢,所以我哭着跪了下来,我因为想你,再不会顾及什么,请你原谅我的梦境吧——歇斯底里,让我震惊,梦境中另外一个我,那个上帝视角的我,我可恶的潜意识,一直潜心观察这一切,现在他跳出来,开始充当主宰者,出来捣乱了。他说,你这样的情绪会刺伤她,你到底明白不明白,你这样紊乱而露骨的表现是一种严重的无礼,你会伤害她,她会识破你,嫌弃你,再远离你,但这都是你咎由自取,应得的惩罚!他的面目冷峻而严肃,镇定的威严象征一直不可撼动。但我双目开始冒火,我不能容忍梦境中竟还有君子来规训我。他竟然开始出来捣乱了,我怒气冲冲地向身后踹去,我踹倒了他,同时疑问道,难道他早就等在这里让我泄愤吗?谁让他惹恼我!这个可恶的家伙。我拍了拍手里的土,为了不让林颖发现他,我将他踢进了路边的沟渠里,麻烦和危机解除了,我长舒了一口气,林颖快乐地挽起了我的手——梦里的林颖和现实的林颖是那么不同,同时却又那么相同,我们从未像现在这般靠近过,严密无暇的温暖中,我感到那个持反对意见的被我踢进沟渠的我也渐渐随着黄昏回到了我的身上,我望向天际(远方的天际),我和我合二为一的,那流泪的时刻,所有的我都在回家。
7
“你是否还记得那家露天的酒吧?”
“叫什么名字?”
“我忘了,我们坐到下午五点,然后你去杭州,不久之后你再次遇到鱼,然后你们再次恋爱。”
“我记得那天下着雪,你点了一杯蓝色的玛格丽特,我惊讶地发现,那天下午如此不同,就像一个启动开关,从那个时候开始,许多东西运行轨迹发生改变。”
“不是月球引发海水的潮汐,鱼儿越上浪尖,凌晨飞舞着月光,不是昨日的重复,当下的沉溺,甜美的乌有乡,是季节的最后一次歌唱,我们去往没有季节的人生。”
“人生也是有四季的。”
“这以后,我应该会爱上写信,写给远方的人,写给自己,写给美好的比喻。”
“我和鱼在一起,我们好像都比之前更包容,更能理解对方了。”
“真好。”
“你们经过了风浪,也有过各自远扬,你们在独行的路上,大部分时间或许会忘记对方,但事实上,你们从来都没有遗忘,当你们再次偶然相遇,就再没什么能够将你们分开了。”
“我们跋涉在时间的泥沼中,因为体认到万事艰辛,才明白初恋的意味,当然,很多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即使内心萌动,也无机缘在一起了。比如一方已经结婚,或者地理位置相距过于遥远,人海两茫茫。”
“最近在看《断舍离》,其实就是做减法,减去那些多余的冗杂,让自己能够更为专一地做事。”
“至道无难,唯嫌拣择。但莫憎爱,洞然明白。我喜欢你现在的状态,更喜欢你置身的城市,杭州的三月,是人间天堂。”
“还记得前世我们的那次会面吗?”
“不记得了。”
“在人间驿馆,一个漫长的黄昏。我在等人,你也在等人,你从远方走来,我在门前烂醉,那一世你是个行脚僧,我们得幸有一面之缘。”
“后来我们都等到要等的人了吗?”
“等待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有时候,要相信,我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在须臾,在未来。”
“梦是不是一种真实?”
“梦是属于自己的甜蜜。”

“下雨了。”
“回吧。”

“再会,乃迎。”
“好的,卡卡。”

8
车厢内,我望着窗外,略有些困意,针针点点的光一闪而逝,在百无聊赖里,我追忆着许多碎成纸屑的往昔,桌布上还有半杯没喝完的咖啡,升腾中,对面的人脸模糊起来。我有点分不清置身何时,记忆里似乎有许多场景似曾相识,比如我乘坐火车去往华兰大道的深夜,我从华兰大道去往武汉的清晨,我和前女友一起去南京的夏天,我和朋友一起去石家庄的下午,我们为了振奋精神在车厢里忘乎所以地唱起了木马《美丽的南方》,我们置身于众人目光的中心,而不管那讶异是如此强烈。记忆里夺目的阳光化作独有的寒刃,撕裂了我们一切虚妄的言谈。而现在,这里只剩下我自己了,剥离了一切和外界的联系,我不知道是去旅行还是逃离,是杜撰还是现实,只是在这片刻,我可以任由自己落寞,我有点想念林颖犯困的眼睛,黑夜中闪着热气,无精打采的眼睛。
我来到车厢尾部,点了跟烟,哐当哐当的零件撞击声像是野蛮人发明的打击乐。在我对面,一位相貌温婉的妙龄少女背靠着扶手,望着我。
我朝她微笑。
她出神,像是没有望着我,也笑了起来。
出于礼貌,我将烟蒂按灭,向虚无的空气吐了一口冷清的浊气。
去哪里?女子开口问。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为了表示我认真对待她的问话而不是故意不配合,我说,想好了告诉你,好吗?
那是你的事。她用漠不关心的语气说,但是告诉我也无妨,她对我笑。
我搓了搓手,气氛尴尬下去,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
借一支烟可好?
我从烟盒里掏出一支,替她点燃。
谢谢,她长长吸了一口,然后整个神情呈现出一种松弛的状态。
还有多久到站?我问。
快了。她说。
我举了举手机,说,到站之前,听首歌可好?
她奇怪地望着我。
我掏出耳机,一支塞到她的耳朵里,一支塞到我的耳朵里。

这是什么歌?
听起来什么感觉?
下雨的感觉。

很好。

陌生人,还有什么话讲?
我说,没有了,陌生人。

忽然,我们没入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了。
火车驶入冗长的涵洞,有种万木低垂,永逝降临之感——在这黑暗中,陌生人紧紧地抱住了我。

6. 求最新言情小说

楼主没注明类型噢。
嘿嘿。我在红袖添香看的类型也多,就都介绍一点吧。

总裁:
《天才宝宝:总裁,放过我》文 / 小秦子
小小胖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忙活着,宝宝似突然想到什么,回头来问许平凡:“妈咪,我听说爹地曾经也是金融界的天才啊?”
剪着指甲,许平凡头也不抬,“现在也是。”
粉嫩嘴唇勾起一抹诡异的笑意,宝宝下一刻又问:“听说,外公外婆当初就是被爹地害死的对不对?”
许平凡剪指甲的动作停了——
“妈咪其实一点也不喜欢我。妈咪其实根本不想生下我。妈咪,我是个孽种对不对?哦,对了,妈咪是被爹地强|奸的——”
“闭嘴!爱干嘛干嘛去!股票跌了唯你是问!”
“嗯。好。不过我问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
“我爹地,叫陆宸对不对?”
……
“怎么了?”
“嗯,他放下话了,”宝宝轻抚下巴,若有所思,“他说……”
电视上,面对大众媒体的俊美男子信誓旦旦的宣布:“许平凡,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放开你!”
宝宝盯着电视微眯起眼,意味深长的笑了。那邪魅的笑容,与电视里的男子,简直一模一样……

《全能秘书:错上花心总裁》文 / 讨厌冬天
初次见面,她不小心看到他跟美女的“激烈运动”
自此之后,他们就结下梁子!
大学毕业,一时心软,被骗进他的公司做牛做马。
她从没见过这么花心滥情的人,换女人换得比衣服还勤快,根本就是种猪!
而身为这种猪的机要秘书,除了日常工作需要外,三不五时被他送上门来的女伴,甩几个耳光,还要代替他,把他花名册上的女友生日喜好,倒背如流!
甚至,帮他准备保险/套,收拾他丢下的所有烂摊子。
还要在大半夜接到他的电话时,毫无怨言地赶到酒店,帮他处理他的晴富。
放眼整个秘书圈,有哪个秘书,能像她那么万能?
受够了!
这一次,她一定要跟他say-goodbye
他是环球影视的总裁,花心滥情,对美女来者不拒。
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都会轻易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
可是,他的魅力却也有例外的时候,这个冷面秘书,简直是生来克他的。
一场赌注,让他有了追她的理由!
这根他觊觎已久的窝边草,他是啃定了!

《魅爱:霸情首领俏小秘(完+番外)》文 / 艾雪依
她是色女,名符其实的色女,看见帅哥就移不开眼睛,就想上前摸摸人家的胸膛宽不宽,胸肌结不结实,更有甚者,要是帅得无法无天的话,她那可爱的小鼻子,还会不争气的流出鼻血来!
唉呀,实在太丢人了!
因此,为了丢掉色女这个称号,年仅十六岁的她听从了好友的建议,跑到到某知名夜店去来个以毒攻毒,哪知道那毒还没有攻到,自己到先被一个陌生人吃干抹净了。
唉!自认倒霉吧!
两年后,十八岁的她以高分结束了她的大学之旅,为了不重蹈以前的复辙,她在各用人单位以分发了自己的简历,上面个人要求只有一点——不要帅哥老总!
耶!人家都巴不得要找多金又帅气的顶头上司,时下还竟然有这种不要帅哥的女生!这该不是她的欲擒故纵吧?
不过,那张清丽秀美的脸蛋和记忆中的那张脸可是很相似哦!
对了,就是她!看他还会不会把她放走?

古代:
《凤孽:龙迷潮汐(完本免费)》文 / 倦隐斋
他是身世成迷的浪荡皇子,她是身世复杂的私生女。
偶然的相遇促成一生一世的纠缠,在权力的漩涡中两人的命运也随之跌宕起伏。
刑场中她泪眼迷蒙,生父与养父择谁而舍谁?
山寺前他凝眸伫立,前世与今生能否成就锦绣良缘?
皇族里他们同室操戈,阴谋与血腥排山倒海!
后宫中她们尔虞我诈,生与死往往一念之间!难道她果然应了出生时的宿命?
爱恨循环周而复始,犹如潮汐……
得天下者得此女!

《后宫孽杀:落尽梨花春又了(全本)》文 / 水凝烟
露堤平,烟墅杳。乱碧萋萋,雨后江天晓。独有庾郎年最少。窣地春袍,嫩色宜相照。
接长亭,迷远道。堪怨王孙,不记归期早。落尽梨花春又了。满地残阳,翠色和烟老。
【前话】
我写这部后宫篇,并不是为了跟这阵宫廷风,因此,也就写得非常发慢。
小时候,经常有算命的先生去村里给人算命讨米,常说的吉利话就是,祝主家生个儿子考状元,生个女儿当娘娘,我不明白娘娘是什么,问奶奶,奶奶憋着没牙的嘴说,娘娘啊,那可是天下最有福气的女人,她们都住在好看的大房子里,有很多人伺候着,吃的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穿的是天下最好看的衣服,而且,她们什么活都不用干。
我依旧不明白,问,为什么啊?
奶奶答,因为,她们是皇帝的老婆!
于是,我开始对旧时在宫廷里生活的女子有了一种好奇和向往,但在我渐渐长大,逐渐明白娘娘和皇帝到底是怎么回事后,却不明白她们怎么就能在那个金碧辉煌的牢笼里,安心的过完一生。
看过许多的历史,野史以及电视,小说,杂志后,我终于明了,原来这些女子,并不是如世人所羡慕的,那么的万时随心,在表面的风光无限下,多少血泪辛酸,媚丽红颜转眼空头白发,为情为权,暗里血雨腥风,更甚于男人于战场肃杀。
动笔写这部后宫前,我感叹于那些命运不能自己做主的可怜女子,在不能避免的明争暗斗中,多少原本单纯善良的娇憨少女转变成心狠手辣的冷血罗刹。
于是动笔,并用第一人称“我”来写,将自己想象成在那个琉璃牢笼里,由无奈,无心,转折自无情的女子。
【简介】
这部小说,沈凝霜是第一主角,皇帝英宏虽然是男主,却也只是配角,他因为沈凝霜的独特而钟情于她,然凝霜心中所想却是自小给与她诸多照顾的表哥,皇帝待她虽好,她也只是感激罢了。
她一心只想安然度日,宫里争宠夺爱她向来都是淡淡的,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在宫里众妃对她诸多**后。她终于明白,进了宫,原来,真的就由不得自己了。
因为恨,她才发现自己的手段一样狠辣,几年来,她因着皇帝的爱而宠冠六宫,却始终都敌不过太后的弹指一挥,一杯鹤顶红在手,她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空,只有梨花树下,那个温雅的男人,才是最重要的!

《凤求凰:失宠弃妻》文 / 清越幽声
谁说皇帝女儿不愁嫁?她这个先皇丑女都快二十了还没有招到驸马。眼看就要成了宫中老女。
一道圣旨,丑公主殷初云如愿嫁给了骁勇善战的骠骑将军李慕风。抱着出嫁从夫的母妃遗训,她对他关怀备至,殷勤照料,决心做一个虽丑但是却贤惠的好妻子!
怎奈他却对她实行三不原则:不闻,不问,不碰!原来他已经有了貌美如花的表妹搂在怀。
想纳妾,好,随他!天涯何处无绿草?为何偏偏吊死在他这一棵歪脖树上!
可是当她和风度翩翩的宰相公子谈笑时,当她倒在豪气干云的草原王子的怀抱时,怎么他的眼光完全变了?
××
“我要纳妾了!”新婚两月后,他闯进新房通知她。
“恭喜!”她艰难的说出这两个字。
“恭喜不必!你不要暗中破坏就好。”说完,他拂袖而去。
对着菱花镜,她的眼泪流淌过眼角暗红的胎记。
××
“喊啊!”黑暗中,他压着嗓子道。
“怎……怎么喊?”她不知所措的问。
“尖叫会不会?”他蹙眉。
“嗯!”她重重的点头。
“快喊!”他催促着。
“啊!啊!啊!”她只好拿出吃奶的劲拼命喊着。
“呵呵……圆房了!圆房了!”站在窗外的两名妇人相互满意的点着头。
××
“初云,我要册立你为后!”他眼光如炬。
“不可!”她惊慌的拒绝。
“就因为你是前朝公主?”他眉宇紧蹙。
“你不能这么做!”她一脸的坚决。
他仰天长叹。“既然如此,那就让后位永远虚悬吧!”

《垂帘听政:24岁皇太后》文 / 恍若晨曦
大婚前日,为了那个自己无力抗拒的男人,她用计把恩师迷晕,把自己的清白身子毁掉。
大婚当日,凤冠霞披,一入宫门,皇帝便弃她而去,只留下一个8岁的皇子和那有名无实的皇权。
而她,也成了宫中无人不敢谈之的笑柄。
为了自保,为了幼小的皇帝,她周.旋在几个不同的男人中间。
一夜,贴身宫女绿墨问,太后,今夜您将招谁侍寝?
……
妖异的太傅霸道一指:娘娘的寝宫,以后也便是我卧榻之地。
寒若冰霜的太尉倨傲俾睨:冷吟风,在你怀里的,是我的女人。
飘逸若仙的师父站在冲天火光前浅浅淡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凉儿,这些敌国将领的尸体,是我给你的礼物。
她挥袍断袖,对着那张绝望的脸:从此我们断情绝义,便如此袖,从此天人两隔,永不相见

《狼的花嫁:老公是灰太狼》文 / 小七妹妹
她从各国求亲王子中,独挑了智力低下、害羞且常被欺负的初云国十七皇子!世人不解,她笑,刁滑奸诈——灰太狼老公,请多指教咯!
将玩弄人心、享受贪婪、啜饮欲望的本性掩藏在憨实外表下的他,没有想到那似精灵般灵动的女子会从一大堆青年才俊中挑中他!众人不解,他笑,憨态可掬——美丽的皇妃,请多赐教!
老婆,我……;老婆,我我……;老婆,我我我……
“可恶,竟敢欺负我老公!”(只有我才可以欺负我老公!)

《王的丑妃(全本)》/ 丹青梦
上部:
悦夕,美丽聪慧,年仅九岁,身为郡主却必须背负国家的命运出塞和亲。她知道她将来的丈夫是敌国被她父亲打成植物人的王,她也知道这将是她悲惨命运的开始。
丑丫头,一心爱着王。但是面貌丑陋身份卑贱的她有什么资格站在王的身边呢?
拓达,在他沉睡的九年里,只有他的王妃在他身边。在他醒来之后,他的王妃却失踪了。他的心里已经被王妃占据了,是否还容得下一个丑丫头呢?
拓恒,他见证了悦夕悲惨的命运,却无能为力。在丑丫头出现在王身边的时候,他认为这就是命运的安排。但是他是痛苦的,他似乎一直爱着那个王妃,他的嫂子。
命运的作弄,对爱情的执着是这个故事的主线;爱情、誓言、责任和恨是这个故事的主题。
一起来看丑丫头在滚滚大漠上演绎的爱情悲歌。
下部:
战争再起,你认为的好人也许才是最残忍的人。部族遇到了前所未有地危机。是谁在后面操纵着这一切。
这个城池只留下了一群妇孺,丑丫头如何带领她们保卫家乡?在听到拓达受重伤的时候,丑丫头丢开了人民、责任,跑到他的身边。失去王城的保护,她又将迎来痛苦的人生。
一个用自己的血和泪为拓达王奠定了王朝的女人,为什么历史上没有关于她的记载呢?
花开花落,只留下空中淡淡的悲。

穿越:
《女扮男装:袖珍小狂后(大结局)》文 / 汐溪
宁凰!(司徒宁凰)
大魏国宁国公府邸一脉单传的宁小公爷。
俊逸秀美、气质如玉,如此神仙般的人物,却是京都平阳城内家喻户晓不求上进、纨绔不仁的脓包恶霸少爷。
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调戏美人,男女通吃,外加鱼肉乡民……
世人又有谁知,在他们眼中此等脓包废物的小公爷,却是个奇谋妙略、惊才艳绝、文武双全、狂傲不可一世的……奇女子!
又有谁知,她竟然就是那个惹来世人无数猜测,仙宗无极天尊门下,最为宠爱的神秘关门弟子。
直到危机来临,巨变发生时,众人眼中的脓包小公爷竟陡然化身为天神般的人物,挺身挡在所有人面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纵横颠覆,跌破所有人眼镜。
凝眸一笑,辗转风华天下!
试问,世间又有哪个男子能够抵挡她眉宇间一抹淡淡的缱绻、浅浅的情谊……
本文女主腹黑强大,狂傲护短,意志力坚定。人称小神人,对所保护、所爱之人必全心全意付出,对憎厌仇人,决不心慈手软前面二十章失忆中,等待强大的复苏。。
宁凰:现在。虽然我们实力很弱小,仅仅只有十一人,可是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十年后!我们将会成为世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势力都会感到害怕的帮派社团!我们将会成为圣光大陆最顶尖最上层的势力,任何人必须仰视我们,任何人不能够左右我们、**我们的亲人我们的朋友!我们会团结一致,义无反顾的向前……
术国质子术离殿下:自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清楚的知悉,命运会将我们紧紧捆绑在一起,至死不休!时间,曾经久久地凝滞在那一天的午后。那个干净清爽的春日,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摩肩擦踵的人群里,我曾经,是那样卑微地仰望着你……
魏国太子魏清璇:等我!凰儿!我一定会努力变强,尽快回来保护凰儿,即便是父亲,我都不会让他动你一根头发!到那时候,等我真正的变强了,足以为你撑起一整片天空,那么……凰儿你想怎么样捣蛋都可以。

《妃不自在:妖孽殿下请自重》文 / 陌上桑P
飞花乱舞的庭院,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
梨花飘落,落于少年的肩头。
少年美的如此不真切,琉璃般的眼眸微微眯起,风吹乱了他的黑发。
为了他的计划,他送她去了千年以前的千家堂。
那座巨大的皇宫,透着阴谋的气息。
...
莫名奇妙地穿越,她却落入大牢,身受鞭笞。
据说,当朝太子狠辣果决,性子阴晴不定。
“千若雪,记着你的身份”他邪肆的开口。
她,冷漠如雪,绝情又不似无情。
“皇甫烈焰,我凭什么替你卖命?”
对于他的为难,刻意的刁难,她不屑一顾。
青楼、皇宫、她照样玩弄于鼓掌之间。
...
为了生计,她不得已去酒楼当刷碗工,却碰见了青楼的宿敌、
“千若雪,想不到你也有今天”耳边是她极尽嘲弄的口吻。
回宫后,被善妒红颜种下苗疆情蛊。只有挚爱之人的血液方能完全解毒!
当她以为他们可以天长地久,雾国的公主却指名要做他的妃!
勾心斗角的宫斗她游刃有余。
...
彼时的他却出现了。囚了她在怀中,还是温润如玉的嗓音,琉璃般的眼眸犹如璀璨的星辰。
他在她耳边呢喃:“小雪儿,我爱你!你听到了么、我说,我爱你、”
怀中女子挺着微隆的肚子,淡笑:“蓝钥臣,今生今世我们注定错过。”

如果你清楚,通往幸福的旅途该往哪里停住,我会用一辈子去追逐。

《血中莲:休掉妖孽王爷》文 / 东方镜
一朝穿越,她成了风暖国的钦定太子妃,太傅之女,国色天香,拥有风暖国第一美人之称。
醒来自己凤冠霞帔残破不全,却第一眼看到的不是自己的夫君,而是新婚夜如同天兵突降的篡位王爷——夏侯谨。
传说他温文尔雅,世袭王位居于北齐之地,勤政爱民,将原本贫脊的北齐打理得繁荣昌盛,一度令当朝皇帝赞赏有嘉。
可是那一夜,他却强制她与身畔,邪恶得如同地狱修罗,沉声下令斩杀太子府中数百生灵,并将她掳至北齐,极尽羞辱。
原来爱至极至,那便不再是爱。恨至极至,那也不再是恨。
生死相伤,灵魂相缠,其实放不下的,只是彼此一颗渴望爱却又不敢去爱的心。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
挥手间,沧海桑田;再回眸,万劫不复!
当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她却一支长剑直剌他的心口:“你说过,除非你死,否则我永远无法逃离你的掌心!”。
而他,好看的笑容迷醉了她的眼睛,温柔的声音似回到当年那片洁白的梨花林:“羽然,这一剑之后,留下来,别再离开我,可好?。”。

《爱在大清后宫:苏墨儿传奇(完)》文 / 花蕊随风飘
一个最简单的女人,却是康熙大帝的最爱;从区区女官到一代皇妃,她的地位一样尊贵;
一个最善良的女人,却给几个优秀男子留下最痛苦的遗憾;先是裕亲王福全,再是八贤王胤禩和大将军王胤祯;怎样的魅力竟让兄弟父子如此眷恋?
胤礽,胤禛,胤祥,又和她有着怎样的渊源?让她流泪流血也甘愿?

青春:
《凉城》/ 梦殇魂断
他们的爱情,在燃烧最炽烈的瞬间停止,心,凉成一座空城。
七年为期,楚凉城,如果七年之后,你不再恨羽蓝,请记得,春天的时候,来找我。
七岁开始的十年时光河,他和她牵手趟过。
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七年青春各自远飏。
他恨她入骨,她思他成殇,记忆中的凉城,早已败荒。
七年后,她从开满樱花的国度姗姗归来,而失信七年之约的人,却是他。

《你曾许我地老天荒》/ 莫梓言
那年陈熙18岁,林淼20岁,她与他第一次相遇,他对她一见钟情,而她却对他的好友情有独钟。她卑微地隐藏着那段不敢开口的暗恋,而他则默默守候着她。
她以为自己真的没救了,为了那段永远不能开口表白的感情,透支掉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的生日愿望只是想看到你笑,发自内心的笑。”
她哭了,泪水浸湿了脸颊,也融化了她心底的坚冰。
她开始相信有这样一个人会许给她地老天荒。
她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他对她说:“你笑起来的样子才好看。”
陈熙20岁那年,他突然就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了。
她再次哭了,她以为他再也找不到他。
两年后,他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说:“我花了10秒钟爱上你,花了1年让你爱上我,可是我不知道我要花多久才可以忘记你。也许,那需要一辈子。”
她说:“一辈子太长,我希望你只花10秒钟,就像你爱上我那样短。”

《我爱你,与你无关!》/ 原忘忧
两年前那场车祸发生后,她把他种在了心底。
再相遇时,他已遗忘了她。
明知爱他只是一场华丽的奢求,她也坚持一直站在他身边。
她说:我爱你,与你无关!
然,当历遍一场华丽的奢求以后,心疼何以比心酸更加触动她?
———
他狂傲,冷酷,唯独钟情于她。
他用心守护着眼睛里永远看不见自己的她。
他想的东西,只是希望她幸福快乐地微笑着生活!
他们,无意间被牵扯上了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说:我的爱,与你何关?
———
权力,阴谋,斗争,他们都想展现自己能力。
他们是天之骄子,他们一直自以为是。
从信誓旦旦到最终放弃一切,轻易打乱他们所有平衡的那个女子叫宁逸初。
他们都在此起彼落间成长着。

7.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十岁那年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1

“越是弱小就越要证明自己成为强大。”这是《十岁那年》中主人公金河的心声。

我喜欢这本书。

刚拿到这本书是我就被它精美的封面吸引了,一个小女孩扶着大树,望向远方,她在想什么呢?我好好奇,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

不出我所料,故事像一个磁铁,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真羡慕故事的主人公金河,她多快乐呀,有爱她的家人、有趣的同学、亲密无间的朋友,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但是,战争爆发了,一切一切都成为了过去,金河一家被迫逃到美国,成为难民,从ABC学起,我真为金河难过,怕她伤心,对这个世界失去信心。但是,我想错了,金河从痛苦中站了起来。面对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从没有退缩过,而是更加努力向上,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像金河那样,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相信自己、战胜自己。

当金河在船上啃着又臭又硬的冷饭团时,我在西餐厅中大快朵颐;当金河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我在温暖的书房里静静地读书。

没有战争的年代多么美好!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日子,没有战争,不用像金河那样四处逃亡。面对困难,也要相信自己,相信天空总会挂上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金河,她面对困难,勇敢、坚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2

《十岁那年》是我十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此,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儿童作家赖清河。里面主要人物有:河,顷饥一个性格古灵精怪,喜欢木瓜的小女孩;魁哥哥喜欢养小鸡,跟河的感情最要好;武哥哥喜欢武打,非常崇拜李小龙;光哥哥梦想是当一名飞行家。还有他们的妈妈,他们的爸爸已经死了。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河的家乡因为要打仗,所以河一家被迫搬到美国南部。他们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好心的牛仔。奇怪的是那个牛仔从来不会骑牛。好心的牛仔帮河一家找到了住处,再帮河的哥哥们和河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和学校。开始他们还有些不适应那里的环境、语言、朋友和邻居。甚至开始有些河的新同学还嘲笑河,还不时的刁难河。不过还好,河乐观的面对了这一切,现在,不管是河还是河的哥哥们都适应了身边的一切。跟同学、同事都很融洽!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坚强、乐观的河。也让我学习到了遇到困难时,要勇敢,要迎难而上,不能知难而退!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3

这本书向我们一一道来了主人公河因为战急而与家人被迫逃离家乡至美国的故事,作者用简单纯净的文字,把主人公“河”描写刻化的淋漓尽致,坚强,执着,乐观,可爱。放下书本,不禁使我引起了沉思,小小的女孩,小小的梦想,她只希望自己能快乐地与家人生活,那么淳朴的期望,却被破灭,谁是罪魁祸首?那就是战争,能使家庭家破人亡,能使街道尺横遍野,更能使国家五分六裂,而那些发动战争的人呢?只为了利益,土地,黄金,可全然不顾百姓的安危,这是多么可耻的行为!

难道能让世界和平太平是世人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吗?世界呀,国家呀,醒醒吧!战火是会灼伤战士们的眼睛的,唯有和平之光,能照亮地球前进的路,让世界的民众和协相处。安康生活!曾有人这样比罩磨喻:和平犹如地球前进发展的力量,没有和平,一切皆为空虚。也有人这样说:只要心中和,有平,坚定,执着,那迟早一天会安宁。而我却这样比喻:和平,没有虚伪,没有战争,因为它就像一剂良药,能让地球火热的心冷却下来,远离炽热,留下平静。

《十岁那年》是一本能让读者慢读而得悟的书,书中充满了不可错过的体会——愉快的和忧伤的。读完后的我深有感触。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4

和很多名著放在一起,也许《十岁那年》就像海洋里的一朵小浪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它却以小孩的眼睛看待战争,让我加倍珍惜今天幸福的生活。

当我们捧起《十岁那年》的时候,第一感觉是简洁而平易,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可以与书中细细流淌的文字交谈。它不像诗文一样,有隽永诗意的语言。也不像普通的小说用篇幅来牵引细节。它的语言简洁而又不难懂,短短的句子,一行一行的文字,一段一段的故事,一章一章的波澜物乎斗,就那样被作者简单而又纯净的叙述出来。读这本书,就像在听一个一个小女孩在讲自己的故事,她以最简单干净的语言,叙述着一个心灵成长的故事。

书中的那个小女孩金河以她的视角来讲述她的高兴和痛苦。比如战争之前家乡的美丽,战争来临时逃难时人们恐慌逃难过程中家人的忧虑,逃难后寄人离下的凄凉,学会一门新语言的高兴,认识的新朋友的喜悦……这些故事展现在我们眼前时,美丽的更加美丽,忧伤的更加忧伤……孩子不会去渲染痛苦,然而字里行间却让读者感受到战争的无情,战争给孩子带来的伤害。

当大战临头的时候,孩子们关心的是已经到来的新年和他们种下的水果和花草。没有战争的祖国如此美丽。当孩逐渐意识到战争到来的时候,战争已几乎摧毁了一切。孩子失去父亲,母亲每天担惊受怕,年长的哥哥各做打算,女孩心中充满了迷惑。离乡背井的惶恐侵蚀孩子的心灵。寄人篱下的日子,让女孩学会了看陌生人的脸色。在学校里受不欺负,小女孩原本活泼开朗的个性受到极大的破坏。直到最后,孩子才家人和朋友帮助下振作起来,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我庆幸生于一个和平的年代。感谢我的祖国,给我一片慰蓝平和的天空;感谢老师和同学,让我在知识点海洋里尽情翱翔;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陪我一起健康快乐成长。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5

在汤老师的引荐下,我接触了《十岁那年》这本书,也真切地走进了赖清河阿姨笔下十岁的河,十岁那年读后感。初一眼触及那清新淡雅的封面,我就很喜欢。再看那题目,我的心中升腾出无数个问号:是谁的十岁那年?十岁那年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整本书以诗歌的形式,简短而又明了地讲述了一个叫河的女孩在十岁那年的故事。首先这个名字让我很好奇,书中述说金河出生时又红又胖,像只小河马,因此哥哥顺应给她取了这么个让河生厌的名字——河马。但妈妈告诉她,取金河这个名字是因为那条金色的小河,那里留下了爸爸和妈妈的美好回忆。

十岁的河无意中种了一棵木瓜树,每天清晨饶有趣味地去看它开花结果,她发誓要把第一个木瓜送给妈妈,因为在她十岁的成长历程中,只有妈妈的爱最浓烈。至于爸爸呢,河的记忆很模糊,只有通过爸爸的肖像,看到他年轻的模样。还有从妈妈口中知道爸爸奇怪的喜恶习惯。“加速”是爸爸的口头禅,她也时常跟着说,但不会当着妈妈的面,因为她不想让妈妈闻言思人,心里难过。

十岁的河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妈妈很信任她,总让她到早市买东西,可她时常“偷奸耍滑”,缺斤少两地去给自己开开小灶,满足一下贪吃的味蕾。她还一直为自己的“聪明”暗暗叫好。

十岁的河也和我们一样喜欢过生日,但她的生日愿望很特别,也让人感动:希望太阳把她晒黑,希望做男孩子能做的事,希望有个妹妹和她一起玩,希望把头发变长,希望把圆脸瘦下来,更希望爸爸能回家,让妈妈开心。

战争的号角已经吹响,学校要停课了,美丽的家园也将不复存在了,河一家被迫要迁移到陌生的城市。来到了美国,开始了新生活,但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和谐,那么美好:吃不惯食物,语言不通,被人嘲笑,被人欺负攻击……这一切对于十岁的河来说,简直是来到了地狱。河一时之间,五脏六腑翻腾着各种痛苦的感觉:怒火,心酸,愤怒,孤独,耻辱。小小年纪的她心中有恨,但她又是懂事的,在外经受的苦难,回到家只字不提,一切为了不让家人伤心。金河也是勇敢的,在她朋友和家人的开导安慰下,努力学习英语,尽快适应新环境。面对嘲笑欺负她的人也做出了反击。就是因为她的可爱,她的自信,她的乐观,使她交到了新朋友。

看完了这本书,回想我的十岁,真的不及河的十岁,那不只是一个年龄的概念,更是一个女孩自信乐观勇敢的述说。合上书,我也想和河一样,闭上眼睛,让自己飞起来,那种只属于十岁孩子的美妙历程。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6

暑期里第一眼看到《十岁那年》,我就被它的名字深深吸引。我今年刚好十岁,我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非常爱我,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弟弟。这本书的主人公也是十岁,十岁那年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走进了这本书。

《十岁那年》是越裔美国作家赖清河写的。故事的主任翁是河,她是一位十岁的小女孩,她生活的家乡有各种传统习俗,她有热情的朋友,还有那棵木瓜树。

河十岁那年,家乡发生了战争。河的爸爸是海军,他在战争中失踪了,随后,河的一家跟随爸爸的朋友宋叔叔来到关岛,多亏了河的哥哥,河一家才有了个担保人,全家来到了阿拉巴马。但是在这里的生活并不是很顺利,河在学校经常被别人欺负,还好有哥哥保护着她。通过她自己不懈的努力,河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新邻居慢慢接收了她,她的可爱和阳光使得她在学校里也交到了好朋友。

不幸的是,突然有一天,河的妈妈得到了噩耗:河的爸爸去世了,妈妈伤心不已。妈妈因为不想孩子们有效的心灵收到打击,她选择独自承担这份痛苦,但河还是知道了爸爸的事情,她祈祷爸爸在新的地方开开心心的生活,希望妈妈能有更多的笑容。

作者用简单纯净的文字,把主人公“河”描写刻化的淋漓尽致,坚强,执着,乐观,可爱。放下书本,不禁使我引起了沉思,小小的女孩,小小的梦想,她只希望自己能快乐地与家人生活,那么淳朴的期望,却被破灭,谁是罪魁祸首?那就是战争。战争,能使家庭家破人亡,能使街道尺横遍野,更能使国家五分六裂,而那些发动战争的人呢?只为了利益,土地,黄金,可全然不顾百姓的安危,这是多么可耻的行为!

难道能让世界和平太平是世人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吗?世界呀,国家呀,醒醒吧!战火是会灼伤战士们的眼睛的,唯有和平之光,能照亮地球前进的路,让世界的.民众和协相处。安康生活!曾有人这样比喻:和平犹如地球前进发展的力量,没有和平,一切皆为空虚。也有人这样说:只要心中和,有平,坚定,执着,那迟早一天会安宁。而我却这样比喻:和平,没有虚伪,没有战争,因为它就像一剂良药,能让地球火热的心冷却下来,远离炽热,留下平静。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战争太残忍了,一场战争的发生会夺去无数鲜活的生命,会摧毁美丽的家园,会破坏人们幸福的生活,我更加感动于河的家人之间相互理解与支持。河是让我敬佩的,经历了那么大的波折,她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坚强地面对一切,重新找回了自信。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挫折,河就是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榜样!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7

这个暑期,我读了越裔美国作家赖清河写的《十岁那年》这本书。

故事的内容讲述了一个叫河的小姑娘。家乡有她所熟悉的生活和传统。她热情的朋友、还有那些木瓜树。但是这一年,一场意料之外的旅行却让她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河和家人被迫离开了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南部。然而,适应新环境是那么难,新的环境、新的事物、新的生活、新的邻居、一个全新的世界,河经历了许多挫折和困难。最终,河经过了自己的努力和亲朋好友的鼓励帮助下,融入了这个全新的世界。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浮想联翩。战争太残忍了,它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摧毁了我们的家园。河这一年的经历让我感到心酸。一个十岁的女孩经历了战乱、漂流、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遭受了邻居和同学们的排斥,连饭都躲在厕所里吃。但河非常懂事,这些经历她只字不提,不让家人为她担心。河是勇敢的,面对困难她没有退缩,她努力学习英语,面对同学的嘲笑她做出了反击。同时河又是阳光的,她的可爱阳光使他交到了新的朋友。

河对生活的态度让我很敬佩,经历了那么多波折,她没有放弃,坚强的面对一切,重新找回了自我。我想说:“现在的我们,好像生活在蜜罐中,让父母遮风挡雨。可河呢?她那么早就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难道生活在蜜罐中的我们,不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吗?”。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十岁那年》。这本书里写了什么?别急,请听我慢慢道来。

这本书采用了诗歌的体裁,是由一名越裔美国人——thanhha lai写出来的。她出生在越南,后与家人移民至美国。书中的河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家乡有她熟悉的生活和各种传统,她的热情的朋友,还有那些木瓜树。但是这一年,一场意料之外的旅行却让她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河和家人被迫离开了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南部。然而,适应新环境是那么难,新的食物、新的邻居、新的同学,一个全新的城市......

合上这本书,我心中感慨万千。河在美国体验了一次被歧视的感觉:粉红男孩经常针对她,说她是“烤饼脸”、挑衅她,说她是“婆萨女”......这些,她都忍了。唯独“烤饼脸”事件,她愤怒了,她向武哥哥学习了自卫术,然后一天放学后,她先设法激怒粉红男孩,随后将他打倒在地。

河的社会适应力很强,仅仅用了本个月的时间,就几乎完全适应了美国的生活,尽管邻居一开始大多歧视他们,但河和她的家人依然坚持他们的立场。

我觉得河很坚强、自尊心强烈、聪明、和善良。她得知父亲去世后,依然不折不扣地生活;粉红男孩挑衅她,她的心中就会升起一股怒火......

去阅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感慨万千,会让你体会到一个世界在一个十岁的孩子眼中是怎样的......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9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十岁那年》,那场特殊的旅行,那美丽而坚强的成长蜕变让我难忘。

《十岁那年》是越裔美国作家赖清河所写的一本诗歌体裁的小说。

书中讲述了一个十岁的越南女孩金河,在家乡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她有着一棵大大的能接满果实的木瓜树和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蒂蒂,英俊的爸爸,坚强的妈妈,乐观聪明的哥哥,无忧无虑的她却在十岁那年被战争改变了命运。失去了父亲,母亲变得每天担惊受怕,她被迫离开了热爱的家乡,一路逃难搬到了美国,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初到美国的金河有着种种的不适应,对英语一窍不通她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看陌生人的脸色,在学校里受尽欺负。好在最后她克服了自己内心的惶恐,在家人的帮助下战胜了自己,同时也再次收获了友谊。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又变回了那个活泼开朗的金河……

书里的每一首诗都不长,但每首都写得很美,很真实。仿佛透过这一首首小诗,我能看到金河的内心,那些不舍、那些彷徨、那些悲痛、那些坚持、那些勇气和那些快乐还有那颗期盼着和平的心。

看着金河记录下来的字字句句,我也同时感受到了战争的恐怖,它给多少无辜的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让原本快乐幸福的人们失去了亲人朋友,失去了昔日的家园。不论大人还是孩子,每一个经历过战争的人心里都会蒙上一层巨大的阴影。看着金河的痛苦和迷惑我认识到和平是多么的重要,没有了家园,没有了安全感,还谈什么快乐,谈什么理想,原来生活在和平年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又被金河的坚强与勇气所打动,十岁的她教会了十岁的我,当你身处一个陌生的新环境时,要学会坚强地去适应它,而不是去选择封闭自我逃避它,只有用一颗坚持并快乐着的心去蜕变自己,才能拥有更加精彩和完美的未来!

谢谢你,金河!是你让我感受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十岁,一个令人深思的十岁!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10

在十岁这一年,小女孩金河一家因为一场意料之外的旅行,人生轨迹就此翻天覆地。背井离乡的哀伤使熟悉的生活、热情的朋友还有那木瓜树都变成遥远的回忆。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中,金河还会重新变得聪明和自信、勇敢而有担当吗?

这本书是关于一场美丽而坚强的成长蜕变,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被诗歌描绘得鲜活无比。叙事诗歌打动人心之处就在于读者在短短的文字背后品出大大的味道。英俊,温柔却永远只在照片上的爸爸,坚强隐忍,美丽的妈妈,执着坚定,有担当的哥哥,乐观结实,洒脱的武哥哥。内敛聪明害羞魁哥哥,当然还有活泼善感体贴的我——金河。

这些主要任务形象连同性格大不同的房东夫妇,善良的家庭教师邻居,可爱的同班小伙伴,爱恶作剧的调皮同学,有点研究做派的学校老师。他们一起热热闹闹的在简短的诗行中丰富着小女孩的生活。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11

南国的盛夏,骄阳如火,浮瓜沉李,我独自一人沉浸在图书馆里。《十岁那年》安静地倚在白色书架上,恍若遗世。封面上遥遥无际的草地与天相吻,各型各状的云朵在天幕上缓缓游移,绿树上苍翠的树叶被有形的风儿吹落,在空中随风而舞,幻化成蝴蝶。一个稚嫩的小女孩伸出双手去拥抱未知的希望。

这不禁勾出我对十岁那年的童年回忆:依偎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索要着最新版本的变形金刚,牵着父母的手走在美丽的郊外,和同学们在操场上无拘无束的踢球……想必故事主人公也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我怀着期待,迫不及待的翻开书,但故事的情节却让我始料不及。

金河,故事的主人公,一个十岁未涉世的小女孩。她有一个英俊温柔却永远只在照片上的爸爸,一个坚强勇敢美丽的妈妈和三个性格各异的哥哥。她有熟悉的家乡,熟悉的生活和传统,熟悉的朋友,熟悉的木瓜树。

然而一场猝不及防的战争让着一切美好的事物由此画上了句号。金河和家人被迫离开了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南部,一切熟悉都被陌生替代: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语言,新的城市。但是新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和谐。因不同国度不同种族不同信仰,遭到邻居的排斥和攻击,在学校受到同学的嘲笑和欺负,甚至连吃饭躲在厕所里。可挫折与磨难并没有击退金河勇敢美好的心。金河回家后害怕父母会担心,对于学校的种种不平等遭遇只字不提,就像人们对小草的践踏换来的是小草更昂扬的斗志。金河刻苦学习英语同样以优异的成绩向那些嘲笑自己的同学证明自己,因而得到华盛顿小姐无偿的帮助和新的朋友。

“征途纵有百丈渊,劈手击浪三千尺!”金河十岁这年的经历,让我感到心痛。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经历了战乱、漂流、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当我还躲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中,金河却在忍受没有父亲,失去家园和被别人歧视的苦痛,战争是残忍的,一场战争的爆发会夺去无数鲜活的生命,摧毁美丽的家园,破坏人们幸福的生活。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古寒来。”接连的厄运并没有让金河低头。相反的,金河更加努力的学习,与命运抗争。形如一只逆流中的小舟,不能沉沦不振随无情的水流冲走,而应当克服一切的阻力,逆水行舟。金河正是这一叶逆流而上的小舟,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的面对挫折,无畏的前进着。或许过程甚是艰辛痛苦,但这仍催还不了金河那颗勇敢向上对坎坷不屈不挠的心。金河开始融入这个新的世界,从生活在家乡的幸福日子,到适应美国社会的艰辛经历,金河依然没有放弃,终于在亲朋好友的帮助和鼓励下变得自强、聪明、自信、阳光,像封面上的她一样伸出双手去拥抱未知的幸福与希望。

《十岁那年》给了我心灵一次强有力的震撼。也许金河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和英俊、温柔却永远只在照片上的爸爸,坚强勇敢美丽的妈妈,还有三个性格各异的哥哥住在一起,家乡有她所熟悉的生活和各种传统,她的热情的朋友,还有那些木瓜树。但是这一年,一场意料之外的战争却让她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金河和家人被迫离开了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南部。然而,适应新环境是那么难,新的语言、新的同学、新的老师,一个全新的城市……最终,金河会融入这个新的世界,重新变得聪明和自信。从生活在家乡的幸福日子,到适应美国社会的艰辛经历,金河依然没有放弃。最后终于在亲朋好友的帮助和鼓励下变得自强、聪明有自信,像封面上的她一样努力伸出双手去拥抱未知的幸福与希望。

阅读《十岁那年》像一阵春风吹过心脏,没有最深刻的震撼去给了我无尽的思考和领悟。在人生短暂而长久的道路上,难免遇到挫折,然而,只有勇敢面对,不屈不挠的人,才能是最后的强者!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12

我已经十岁了。十岁理应是快乐的,但我读了《十岁那年》,知道了有些人的艰辛。

《十岁那年》的作者是越裔美国人赖清河写的。与其说这是本书,还不如说是一集诗篇。它奇妙的格式令人好奇:这是现代诗的格式。而在赖清河的十岁,也经历了像书中的主人公河一样的故事。

这是一场成长蜕变:主人公河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家乡有她熟悉的生活与各种传统,有她热情的朋友,还有一课木瓜树。但是这一年,一场因战争而起的旅行却让她的生活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河与家人被迫离开了家园,搬往美国南部。然而适应新环境让河遇到了许多困难。最终,和融入了新世界,重新变得聪明和自信。

河还在自己战争家乡时,就经历了许多苦难。那时鸡蛋的价钱和大米一样贵,大米的价钱和汽油一样贵,汽油的价钱又和黄金一样贵。而河也被迫休学。

而河和家人坐船离开家乡,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时,尽管没有灯,也没有食物。水也只能特别需要时喝一小口。但她没有绝望,在船上度过了一个月后,终于到了安全地方。

虽然,河的十岁经历了许多困难,被新同学嘲笑,还失去了爸爸,但她没有绝望,没有万念俱灰。她开始学着勇敢起来,接受事实,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处理与同学的小纠纷,而不再总依赖妈妈。河逐渐成长为一个独立坚强的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放弃希望,因为一切一定会好起来的。

十岁那年读书笔记13

当我翻开《十岁那年》这本书时,顿时觉得这本书好特别。作者是以诗歌的形式讲述了自己——金河姑娘在十岁时经历的一场成长蜕变。

金河的爸爸在一次任务中不幸被敌军抓住,不知是死是活。从此以后,照顾金河和她的三个哥哥的任务就完全交给了金河的妈妈。可不久以后,日军又侵略祖国,金河一家不得不乘着海轮前往异国他乡。

在学校时,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被班里的同学欺负,一系列的事情使河原本开朗的性格受到了极大的改变。但在周围人的帮助下,河又重新变得自信何聪明。在河的成长过程中,时时刻刻穿插着愉快与忧伤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让人既想哭,又想开怀大笑。透过小女孩的视角,书中的一切都变得鲜活起来。哪怕在他们最艰难的时候,也能将嘴角微微上扬。

简单、明快的节奏,孩子纯净的语言,叙述着一个并不轻松却充满希望的故事,这就是《十岁那年》。

8. 御繁华小说结局是什么作文

一部小说需要有一个精彩的结局,我们可以一起看看下面的御繁华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哦!

御繁华小说结局是什么

因这一日的辞青意外寻到了帝国储君,御驾即刻回宫。

阿恒第一次见到皇宫城阙,很是新奇讶异,一路上看得眼请筹不泛。

皇帝目光却没有离开过这个孩子,见他虽然好奇,也仅仅止于目光而已,安安静静坐着,行为举止却极为从容大方。想来,这般仪礼都是他的娘亲教的。

“阿爹,这里的房子都这般大吗?”阿恒有些吃惊地问道。

江载初微笑着应了一声:“是,以后也是你的家了。”

“可娘亲说过,不能太过奢华。”阿恒一本正经道,“有小一点的房给阿恒住吗?”

江载初轻笑,问道:“阿恒,你和你娘亲,住在何处?”

“锦州城外,”阿恒道,“平日里只有我和娘亲两人,不过顾叔权会常来送些东西。”

顾飞……江载初心中记住了这个名字,面上却不动声色,继续道:“你娘亲如今在何处?”

阿恒茫然摇摇头,“娘亲说送我来找你,却没说自己会待在何处。”他顿了顿,祈盼一般望向父亲,“阿爹,你会找到她的,是吗?”

江载初沉吟片刻,却并未说话,良久,又听到阿恒道:“阿爹,你为什么不要我和娘亲呢?”

江载初只觉得胸口受了内伤,一口老血都要喷出来,却又没法对儿子说出实情,只能叹气苦笑道:“是阿爹不好,没有将你们找回来。”

他又极细致地问了他们母子过去四年的生活起居,听阿恒说起娘亲身体很好,不禁松了口气。厉先生是在前年走的,临死之前,却犹自不甘心道:“韩姑娘若还在,其实身上的蛊毒,却是有一个法子能解的。”

若是蛊主怀上中蛊之人的血肉,自然而然的,就能化去她身上排异了多年的血凝。

只是韩维桑她极难受孕,却是事实。

如今想起来,这样难得的一个机缘,她竟然得到了。

可见老天……终究还是眷顾着她。

只是函谷关下,她如何从那里逃脱,又是什么人在照顾她……生阿恒时吃了苦没有……

江载初思及这些事,真正是坐立难安,恨不得立时将她抓来问个清楚。

马车顿了顿停下来。

江载初亲自抱着阿恒下车,却见寝殿门口,阿庄早已等在那里,一见到皇帝就疾奔过来:“我姑姑还活着是吗?”

韩东澜如今已有十三岁,是一个挺拔俊秀的少年郎了。因皇帝疼爱,一直带在身侧当做儿子一般对待,在宫中也从不拘于礼数。

江载初含笑点头,另一只手牵过他,笑道:“这是你的表弟,江见恒。”顿了顿,又道,“阿恒,这便是你的阿庄哥哥。”

阿恒倒是很快叫了一声“阿庄哥哥”。

韩东澜看着这小家伙,有些难以置信道:“姑父,这真是你和姑姑的孩子吗?”

江载初点头之后,韩东澜才笑起来,亲热地牵过阿恒的手,又问道:“那姑姑人呢?”

江载初轻轻叹口气:“她终究是不愿踏入这里的吧。”

韩东澜“哦”了一声,失望黯然之色不言而喻,掌心忽然间凉凉的,是阿恒将一块玉塞在了他的手心,仰头憨憨看着他道:“这是娘亲让我给你的。”

韩东澜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手中的血玉,又抬头看看江载初。

“既然是你姑姑给你的,你便收下吧。”江载初轻抚他的头,遥遥望向西南,“阿庄,过不了多久,姑父也该送你回去了。”

大洛朝如今有了储君,朝廷上下便显得其乐融融许多。

自然还有一些书呆子、一根筋的史官孜孜不倦地上书,要求皇帝弄清储君生母的身份,不过皇帝因为心情甚好,恍若未见,他们自觉没趣,便也渐渐淡忘了。

同韩东澜一样,帝国赫赫有名的大儒被招至东宫,为储君授课。而景云和连秀等数名立下卓绝战功的将军们,则开始教给储君军事谋略。

江载初爱极了这独子,却不在面上表现出来,只是每日间必和他及韩东澜一道用膳,用膳后也不过淡淡地询问孩子们功课的进度。

如此过了一月有余,阿恒各种课业进展极快,江载初一直细细观察他的性子。这孩子每日勤快背书,又要操练基本的军法,间隙也缠着表兄玩闹一会儿,竟没有丝毫抑郁或不快。所有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只是好几次晚上,皇帝起身去看他睡得是否安稳,阿恒口中嘟嚷的却是“娘亲”。

江载初心下微微一酸,伸手给他掖了掖被角,未想他竟醒了。

阿恒迷迷糊糊看了江载初一眼,轻声喊了句“阿爹”。

“这些天,会不会觉得阿爹待你太严厉了?”江载初俯下身,摸了摸他的额角。

“不会啊。娘亲自小都这样对我呢。”阿恒蹬了蹬腿,“可我不怕娘亲,我知道她心里可疼我呢。”

“你娘亲自小这样对你?”

“有时比阿爹还凶……”阿恒翻了身,又睡去了。

江载初却靠在孩子的床边,心中五味杂陈。

所谓严父慈母,他自然是见过韩维桑以前惯着阿庄的样子。直到世事大变,她意识到阿庄总有一日必得独当一面,才渐渐对他严厉起来。

可是如今对这唯一的儿子,韩维桑竟也能狠下心……可见她心中早就拿定了主意,迟早要将他送回到自己身边。

“可你自己呢?”江载初揉了揉额角,苦笑着站起来,负手在身后,望向窗外。

花窗外的白梅早已结下数串花蕾,淡淡幽香飘来,他忽然想到,这一生,看似是他君临天下,可原来,是她事事走在他之前,甚至从不给他回旋的余地。

“维桑……”他喃喃道,“你真的就这样把儿子扔给我,再不出现了吗?”

永维五年的上元节,帝国己经经过了五年的休养生息,轻徭薄陚,民力得到极大缓解;而匈奴经此一战,冒顿可汗在出关后病逝,部族内部四分五裂,再也无力在边界挑起战争。左屠耆王冒曼在内斗中被族人所杀,因新任可汗欲要和洛朝修好,将周景华送回了洛朝。只是在回国途中,周景华因忧思过重,暴毙而亡,倒是省了一番被千刀万剐的痛楚。

边界安宁,四海升平。

皇城外的朱雀大道,宽敞本可以容十二匹马并肩疾驰,此刻却熙熙搂攘挤满了人。

江载初敕令,取消这一晚宵禁,小贩们在大道两边便摆起小摊,贩卖各式首饰、面具或是吃食,有些精巧的玩意儿甚至不远千里来自关外,写着灯谜的灯笼一连串地展开,将人们的脸颊衬得容色温暖。

“看,看!陛下来了!”

人群忽然涌动起来。

按照往年的惯例,江载初皆会在朝阳门上观赏一年一度的烟火盛会,与民同乐。

城门足足高有数十丈,仰头望上去,其实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罢了。可人们还是一个个努力仰起头,去寻找那个高高在上的身影。

况且,今年与往时不同的是,储君也将出现在城门上,第一次接见臣民。

江载初倾身向臣民们挥了挥手,顿时朱雀大道上便如惊雷一般,响起了“吾皇万岁”的呼喊声。

更有眼尖的看到皇帝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圆滚滚的孩子,那自然是储君了,只可惜也只能远远看见而已。

忽然之间,远处轰的一声,皇城似乎静默了一瞬,旋即浓墨重彩的一笔在深蓝色的天空被画下,却又巧妙地婉转而起,如同牡丹一般瑰丽!

“开始了!”

所有人的目光终于从城楼上移开,望向远方,不时发出赞叹之声。

城楼之上,朔风更烈。

江载初肩上披着厚厚的白狐裘,手中抱着阿恒,微微眯着凤眸,亦望向那烟花绽放处。

他的身旁,是一个容貌俊秀的少年郎,瘦瘦的身子上穿着黑色大氅,见到极精彩的烟花,也偶尔轻轻击掌。

“姑父,我幼时在锦州城,似乎也见过烟花。只是,不如此处的盛大绚烂。”少年忽然开口,声音微凉。

江载初抿唇笑了笑,“你姑母曾经约我上元节去看锦州的烟花……”

他的声音略有些低沉,韩东澜不由得侧头看了他一眼。

他对父亲少有印象,自七岁时被姑父带在身边,便视他如父。在他心中,宁王也好,皇帝也罢,都只是他的姑父,深于谋略,勇于战场,是个无所不能的人物。

可他也知道,唯有提起姑姑,这个泰山崩于前不会变色的帝王,方才会短暂露出这般黯然之色。

果然,片刻后,江载初己经面容平静,笑道:“韩东澜,将来你真正成了君侯便会知道,再绚烂的烟火,也不及民生安稳,会令人觉得真正喜乐。”

“侄儿记下了。”

他们低声交谈时,帝国的储君正看着这漫天烟花,不敢眨一眨眼睛,生怕漏掉最精彩的一幕。

趁着一个间隙,阿恒转过头,认真地同皇帝道:“阿爹,我想和娘亲一道看烟花,你什么时候能把她找回来?”

这般的童言无忌,韩东澜想要阻止表弟也已来不及,他只得抬眼,小心望了一眼皇帝。

江载初安静地抬起头,月光与烟花交杂着,明灭不定的光在他俊美的侧脸上留下闪烁的痕迹。他淡淡望向远方,却和普通人一样,带了些惆伥。

良久,江载初笑道:“三个月后我将她寻来,那时正是春日,咱们一起去踏春,好吗?”

阿恒笑着拍起了手,

韩东澜略带疑问地望向姑父,却见他依旧没什么表情。他心下顿时明了,那只是姑父想要安慰表弟罢了。

在城楼之下,所有人仰着脖子,为一朵朵绽开的烟花欢呼的时候,只有一个纤细的身影,立在城墙之下,安静地看着朝阳门上隐约的'身影,一瞬不瞬。

她兜着风帽,双手亦笼在裘衣中,也不知这样站了多久。

周围的喧哗声被阻隔在外,风帽柔软的绒毛间,她的脸隐隐透出白玉般的色泽,鼻尖微翘,嘴角的笑意柔和如同此刻皎然的月光。

丈夫,儿子,侄儿……

或许一年之中,也只有此刻,她才能见到最亲的人吧。

他们就在那里,她知道他们都很好。

女子嘴角的笑意更深,终于低下了头,正欲离开,忽被身边看烟花的人撞了一下。

她下意识抬起头,却见到是个寻常人家的少女,因被人群推搡了一下,便跌在她身上。那少女正欲道歉,却瞥见风帽下这女子一瞬容华,蓦然怔住。

待到回过神来,那道身影己经消失在人海中了。

上元节过后,宫廷内外却为了一件事担忧不已——好不容易皇帝有了储君,小太子却偏偏在上元节赏烟花时着了凉。

本以为是普通不过的伤风,太子虽年幼,身子却好,多吃几服药便能痊愈。未想到这病却越来越凶险,连治了十几日,反反复复的总是不见好。一月过后,竟转为沉疴,储君日日躺在床上昏睡,牙关紧闭,连一滴药都灌不进去。

江载初日日守在病床前,十余日不曾上早朝,更是一连罢黜了五名御医,储君却始终不得好转。

所谓病急乱投医,各地开始不断遣送珍稀药物和所谓名医入京,甚至不乏所谓“秘术”,却无法让这个幼小的身躯再获得新生的力量。

宫闱深处,烧得满脸通红的孩子勉力睁开眼睛,似是在找寻什么,最终却归于失望,喃喃说了句“娘亲”便又昏睡过去。

江载初陪了他一天,终于慢慢站起:“命钦天监选一个吉日,朕去天坛祭天,祈求上天怜佑吾儿平安。”

“陛下,有关殿下的病……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江载初眼中布满血丝,声音亦是哑涩:“朕连秘术都信了,还有什么不当讲?”

“京城外有个盲人,算命很是灵验,昨日臣遣人去算了一卦……那人说,说是殿下命格与这紫宸殿不合……若是能送出静养,当能疫愈。”

江载初仔细想了想,不由道:“宫外的数处别苑,那人可说哪个方位与太子合宜?”

“城西的天揽阁最为合宜。”

江载初嘴角带了一丝苦笑,长叹了口气:“也罢,命人将天揽阁收拾出来,明日便送太子过去。”

城西的天揽阁是皇家别院,每年中秋,皇家皆爱在此登高阁赏明月,往常却是没人住的。因要移为储君养病之所,顿时喧闹了许多。

储君在第二日便悄无声息地被送出宫。

江载初亲自抱着他,心急如焚,送至阁楼内,又是无眠无休地照看了一夜。

钦天监选的吉日是三月二十四,皇帝因要提早斋戒沐浴,便早早离开了天揽阁。

此处的守卫虽不比大内,却也极为森严。

入了夜,储君所在的暖阁内门窗紧闭,虽是初春,天气已不再严寒,却依然烧着暖炉,弥散淡淡一股药香。

侍女静静守在一旁,忽然宫中李女官走到门口,悄声吩咐道:“你们先出去。”

她是宫内品级最高的女官,侍女们闻言忙退了出去。

待到她们走后,女官带着随从进了屋内,那随从急步走向床边,低头望向的孩子,却见他满脸通红,用力闭着眼睛,几乎要将长长的睫毛夹断了。

她心中一痛,伸手探向孩子的额头,低声唤他:“阿恒……”

阿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恍惚间见到了娘亲,犹自不敢相信,摇头道:“是娘亲?”

“是我。”韩维桑扮作了极不起眼的宫女,想尽了办法方才进来。

如今见到了儿子这副样子,既后悔不该让他离开自己身边,却又怨恨江载初不曾好好照顾他,只恨自己不能分担去孩子身上的痛苦。

“娘亲,我好难受……”阿恒轻声道,“好难受……”

韩维桑一开始得知孩子生病,还以为是江载初想了法子,总归是要骗自己出现。未想到阿恒这一病便足足病了一个多月,几乎惊动了整个帝国。她想方设法找人去询问了好几名御医,又苦心安排民间良医入宫,得到的消息确凿无误——太子真正是病重了。

她赶回京城,得知江载初在祭天的前一晚要离开此处,便想了法子来探视孩子。

“阿恒,娘亲在这里。”她心中焦灼,“如何难受了?”

“就是……就是……”阿恒不知哪来的力气,忽然踢开了被子,大口喘着气道,“热得难受!”

“你——”韩维桑一时不曾反应过来,还要替他盖上被子。

“娘亲,我装病也装得很难受!”阿恒跳起来,哈哈大笑,顺势抱住了她的脖子,“娘亲你终于回来了!阿爹没骗我!你回来了!”身后脚步声响起,韩维桑一颗心倏然间漏跳了一拍。

“阿爹,你看,娘亲回来了!”阿恒的声音欢天喜地。

韩维桑轻缓地掰开儿子的手臂,深吸一口气,缓缓转过身。

江载初就站在那里。

她眼中蓦然泛起水光,便看不清他的五官与表情,只能一步步走过去,微颤着伸出手去,用指尖描摹那在时光长河中变得越发清晰的眉眼。

手指刚刚触到他的脸颊,他忽然抓住了她的手,就放在自己脸颊边,用力握着,双眸深邃,仿佛要将她吸纳到无底的漩涡中去。

“韩维桑,你怎么敢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江载初一字一句地说。

明明是想做出威严的恐吓的样子,如同五年前在青州府一样,可他知道自己克制不了嘴角的笑意,因那是从心底泛起的喜悦,失而复得的喜悦,只怕这世上,再没一种情感,能强烈如此。

她被他握住了手,滚烫的泪落下来,烫得要灼伤他的手背。

可她只是扬了扬眉,声音清泠,又带着哽咽:“这些年,你好吗?”

江载初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忽然微微用力,轻而易举地将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薄唇贴着她的耳侧,闭上了眼睛:“承君深意无以报……韩维桑,你负我整整八年。”

她在他怀里用力点头,勉力控制着,不让自己哭出声。

此刻他不再是冷酷的帝王,只是和妻子久别重逢的丈夫,他轻柔至极地拍着她的背:

“望君此生御繁华……维桑,你可知道……你在何处,那处便是我的繁华!”

9. 好看的言情小说

我心中最爱的小说排名~~

NO.1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无论过了多久,仍然是心底最爱的一本书。小米为了找到心爱人捐出的心脏,在曜的身边付出着她曾经欠翌的一切。为他写论文,跑万米。是小米这个天使将坠落在地狱的曜拉进天堂。无论看多少遍,伴随着光良的《童话》仍旧能感觉到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
经典指数:★★★★★
文字指数:★★★
悲伤指数:★★★
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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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2 《夏至未至》
傅小司. 曾经是那样的王子,对于立夏而言,对于陆之昂而言,对于遇见而言.对于我而言.这样一个人呢,有着大雾弥漫的眼睛,偶尔北极星般的
亮光从这双眼睛里面划过.心里面认为是个很高的人,因为总感觉让人
喜欢的男生一定都有高高的个子和年少的少年独有的瘦削.可是没想
到看书的时候发现他竟然比陆之昂要矮一点,虽然不在原本的想象之
中,但小四的这个安排却让人感到倍感温馨,感觉上也暗暗的预示了陆
之昂之于傅小司而言的意义.这样一个白皙,瘦削,高个子,冷漠,沉默,
寡言,脆弱,天真,有些自闭的一个人,用立夏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神气的
物种、一个有白内障的混混.毫无疑问的会让人喜欢上他.就是因为这
样的喜欢,让他最后的所说的所做的,变得让人无法接受.不,应该是无
法忍受.
我最喜欢的还是陆之昂。喜欢他的天真,喜欢他的幽默,喜欢他为朋友付出一切。心中依稀的记得成了乞丐后还依然明亮的眼睛。

经典指数:★★★★★
文字指数:★★★★
悲伤指数:★★★★
幸福指数:★★★

贴吧阅读地址:http://post..com/f?kz=78260546

NO.3 《幻城》

喜欢幻城的文字,喜欢幻城里一切想象的成分。

喜欢樱空释,喜欢梨落,喜欢月神,喜欢迟墨和蝶澈。。喜欢曲折的情节和梦中一直出现的幻雪帝国。。

经典指数:★★★★
文字指数:★★★★★
悲伤指数:★★★★
幸福指数:★★

贴吧阅读地址:http://tieba..com/f?kz=107440269

NO.3 《镜系列》
沧月的文字要成熟的人才看的懂。
镜我看了很长很长的时间,长到中间一段时间我觉得像在写肥皂剧了。。可是还是把他看完。
结局让我流了很多眼泪。包括以前不喜欢的苏摩,都成了非常喜欢的人物,最后他最白璎说的那句我爱你,让我们心中积攒了千年的遗憾都挖了出来。最喜欢真岚,他的幽默,他的体贴,即使是爱白璎的,他还是选择给白璎幸福,让她自己去选择。
我想,这要越回味才更有感觉。

经典指数:★★★★★
文字指数:★★★★
悲伤指数:★★★
幸福指数:★★★

NO.4 《悲伤逆流成河》

最近刚看完的一本书,很心疼易遥在里面的每一个遭遇,她的世界,如同小巷的天空,只有白寥寥的光,从天空里僵硬地打下来。你冷眼观望着那样混杂的灰色,千沟万壑的心脏表面,穿针走线般地缝合进悲伤。除了齐铭干净明亮的笑容,能为你带来些许慰藉,你什么也没有了。

齐铭。易遥爱了一辈子的人,他看着易遥一路在夹缝里艰难地生存下来,在她哭泣挨打时为你心痛,在她需要帮助时变得义无反顾。可是,当她已经完全被黑色的旋涡吞噬时,他却想要远远地逃开,逃离这个你存在的空间。他是上天的宠儿,而易遥却是世界的弃儿啊!当他不顾你的请求,拉起他的湘湘毅然转身离去时,有没有听见,你琉璃般的心瞬间破碎,零落成灰?
森西。也许,他是真的爱你的。可是,他依旧不相信你。在你和姐姐面前,他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姐姐。他会刻毒地对你说,你连孩子都打过了,你还不贱?我就是恨不得你代替她去死!那时,你又是怎样想的呢?血淋淋的仇恨,铺天盖地的血红,就这样灼热地焚烧着你最后的信念。终于,什么都没有了。
一切都结束了。你如一片白羽从高楼落下,血肉,骨骼,头颅,一起粉碎,连同你对这个世界所有的爱与恨,连同你短暂到仓促的生命。
欲言又止的你,是想说“原谅我”,还是想说“救救我”?你是想要对这个冷冰冰的,从来没有珍惜过你的世界,说一声“对不起”,还是一声“我恨你”?没有人知道。世人只知道,又一个传奇破灭了。

经典指数:★★★★★
文字指数:★★★★★
悲伤指数:★★★★★
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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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明若晓溪》
经典指数:★★★
文字指数:★★
悲伤指数:★★
幸福指数:★★★★★

最早看的一本小说。。文字没什么内容。可是故事却很幸福。对于我来说还是喜欢风涧澈。
即使明若晓溪不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可是风涧澈仍旧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像神一样的人,对晓溪的温柔和体贴。
只要一看这本小说,幸福就会溢满全身的细胞。

阅读地址:http://post..com/f?kz=372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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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终于完了。。不选我是你吃亏哦。。这可是我看小说的时候从贴吧以点点搜集来到。。因为那里看速度很快不会卡。。 都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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