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活在晚明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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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分卷阅读】 第一章
活在明朝最新章节TXT----- 冷。刺骨的冷。寒风呼啸着刮在脸上,刀割一般地疼。放眼望去,一片银装素裹的白色世界。朱一刀双眼无神地望着天,内心充满了无语。他不过是一个医学专业的学生,在毕业聚会时喝的多了点,睡在了大马路上,谁知道一觉醒来怎么回跑到这荒山野岭的来?
想什么都是扯淡,现在得赶紧找户人家,不然死在这荒山野岭。这辈子恐怕都不能活着见到爸妈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万一再出现几头狼……
裹紧身上单薄的衣服,朱一刀蹒跚地一步一步往前漫无目标地走着,期望能有人看见他,或者听见他。但是很明显,谁会在这大雪纷飞的恶劣环境跑到这莫名其妙的大山上来???
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朱一刀又冷又饿,实在是块受不了了。在他失去意识前,隐隐约约听见有狗的叫声,或者是狼的叫声?完了,出现幻觉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爸妈。当年自己辛辛苦苦地考上军医学院,远离故乡与亲人,爸妈那憔悴的面容和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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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外国人写的,非常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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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怎么评价柯山梦的小说《晚明》
晚明的文笔以及结合历史脉络的手法来说,是明末穿越题材里面最好的。(目前来说)
还有就是写各种人物的描写都跟传神很出彩。
至于对农民军势力,柯大其实并没有显出什么倾向,一开始陈刘二人(当然以陈为主)以及到后来的登州镇的民族主义姿势,也没有涂抹怎样的狗血。那些人物,像朱国斌,陈瑛,陈廷栋,张东,马涛等等等等,对建奴的仇恨,有悲壮有慷慨有坚毅有热血,但拿《宋时归》《篡清》《窃明》这些做个对比,《晚明》更实在一些,空洞而宏大的口号要少,更多的是登州镇势力在明末历史大势中多个角度的表现。
《晚明》写农民军势力,或许是蝴蝶效应导致了农民军起义势力爆发的比真实历史上更早更大,登州镇甚至提前与后金决战,为的是登州镇通过屯堡的初级工业体系(纺织品)对江南大地主手中的财富进行掠夺,小说后期,登州只用粮食贸易就可以扼制辽镇,而通过棉花等产品倾销江南,进而占据明之最富庶的江南大片地区,再行王朝嬗代的态势非常明显(四海商社的扩张属性甚至真正卷有四海)。而农民起义军先期的流寇性质,会摧毁所经过富庶地区的一切现有生产资料生产关系,这是登州镇和农民军的最主要矛盾。这个矛盾的处理在彻底覆灭后金之后,应该是用屯堡模式对流民进行吸收改造,但柯大应该是无意再去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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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皇帝朱由校是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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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政全书》、《天工开物》、《武备志》都是他的著作
还有那王修微、杨宛如、林天素、李贞丽等秦淮前八艳红袖添香
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来到十七世纪,为了生存和生活种地、打铁、写书……
他喜好美食,种植新作物,开发新吃法,解决粮食问题;
他懒惰成性,总想着要用机械代替人力,开创机器时代;
他好为人师,不断提出匪夷所思的理论,科学的黄金岁月从此开始!
铁血大明
一个现代社*会的流氓穿越到了明末的崇祯十四年八月,成了大同总兵王朴,正好赶上了松山之战,王朴该怎么办?
像历史上一样逃跑,然后被崇祯凌迟处死?
还是不跑,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被建奴杀死?
不行,都不行,王朴得走另外一条路,一条活路,他既不想死,也不想给大明朝,给崇祯皇帝当烈士,他得从死路中闯出一条生路。
以后还要蹂躏满清鞑子,剿灭李自成和张献忠,把大汉奸吴三桂剥皮抽筋塞草做人皮灯笼,再把秦淮八艳,红娘子,大小玉儿,还有长平公主统统娶回家。
等天下太平的时候,每天在家里开几桌麻将,看着漂亮老婆们争奇斗妍,那日子才叫安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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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在明朝末年年,我出生贫寒,再加上种种原因,我牙一咬,好死不如赖活着,出门去做乞丐了。其实那年头兵荒马乱的,乞丐很正常,并不丢人,我还为自己这个高尚的职业津津乐道呢。我一不偷二不抢,见人走过伸个碗,鱼肉虽没有,残饭总是够!我每次美 孜孜的吃完那些骨头剩饭的,心里总升起一股莫大的自豪!
这天,我在郊野的路上走着,突然看到一个老乞丐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我心地比较善良,于是从怀里拿出个馒头,递给他。他吃完了,也不谢我,丢给我一本书,突然就不见了。我还以为遇到鬼了呢,吓的直哆嗦。过了好一阵子,才把书打开了,就看到封皮上写着“从不要脸”四个黑字,翻开来,连个P也没有。我想,靠,一个馒头就换了这本破书,刚准备扔了,想想又放到了怀里,心想可以做草纸擦屁股嘛。
晚上,我没事做,研究起那本书来,细细体味那四个字,还真有点感觉了。当乞丐嘛,要啥脸?!我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要脸了!见便宜就占!
我突然看到一个老头吃完饭从饭馆走了出来,估计受了风寒,在路边吐。吐的白花花的一片,估计鸡鸭鱼肉都给他吐出来了。然后晃着身子走了。我一看,嘿,好呀,正巧我晚饭还没吃呢,去匆匆的跑了过去,从他吐出来的食物里拣了些没消化完的鸡肉吃了起来。味道还不错,就是淡了点。我吃了些鸡肉,觉得真省事,连嚼都不要嚼了,直接就能咽下去,多么方便呀。我忽然吃的口渴了,一弯腰便趴了下来,把他吐的汤汤水水全喝了。真TM好吃,大饭馆就是大饭馆呀! 我正吃的带劲,一个小男孩牵着他妈妈的手从我旁边走过。那个小男孩不解的问他妈妈:“娘,那个人在干吗呀?”他妈妈转脸一见我这大吃大喝的模样,突然哇的一下子吐了出来,溅了我一身子的!忍着恶心拉着孩子跑了。我看看她的背影,愤愤的想,你有钱作遭啊!好好的东西吐出来干吗。不过不错,便宜我了,我当时就埋头大吃那女的吐物,吃了几跺稀烂的鱼,又翻了翻,居然发现个没消化完的葡萄,嘿,运气真好了哈,还有水果吃,我往嘴里一丢,酸酸甜甜的还真不错呢~我吃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我就这样混了半年,整天不愁吃不愁喝的,日子过的倒是快活。
但是之后发生了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终于有出头之日啦!!
那天我在路上闲逛,拣了两个人家点心店扔掉的馊馒头吃了个饱,忽然就看见一群乞丐都向北门的小庙跑去。我生性爱凑热闹,也跟着人家跑了去,跑到小庙,就见一群群乞丐,或大或小,或老或少,一个个都坐着讨论什么问题。我也凑过去坐下,一个年纪大点的乞丐跟我比较熟,我们经常一起讨饭,他低声告诉我,马上就要进行丐帮帮主大选了,真令人振奋啊!我看他激动的两手直搓,暗自好笑!
就见几个大乞丐头目走到前去,向大家宣布乞丐帮主大选现在开始!接着放屁声,口哨声,各种音乐响起了,又跑上来一群乞丐MM跳起了“赏吧舞”,我见那几个乞丐MM衣服破破烂烂的,肉都露出来了,正看的带劲。突然有个老头摆摆手,音乐停了,舞也散了,大选正式开始啦!
俗话说的好,拣运不如撞运,我还真撞上了好运气!
那老头子向大家宣布,丐帮要有不怕苦不怕脏的精神,要经得去风浪,受得起挫折,受得起考验,尤其是帮主,更需要有这样的精神!他拿来了一个饭盆,大家凑过去一看,是一盆馊稀饭,上面还有许多烂菜烂肉,用泡臭豆腐的黑水泡着,隐隐约约的里面还有死苍蝇和乱七八糟的动物内脏。那老头把拿盆子举起来,让大家看仔细了,然后放在地上,宣布谁能把这盆饭吃完谁就是新任帮主!
话音刚落,一个小个子的乞丐跑了过来,大概十八岁左右的样子,头发乱糟糟的。他对大家一抱拳,拿起筷子就吃。吃着吃着,才十秒钟不到,看到了一团苍蝇,哇的一声全吐了,连他肚子里的老本都吐了出来,清水黄水的盛了一盆。他吐的不行了,灰溜溜的跑走了。
这时,又跑过来一个乞丐,看样子三十岁年纪。也不拿筷子,操起手就抓着吃,他吃的很慢,几乎是拣着吃。我见他先吃了几片馊菜叶,忍住了恶心,又去拿一块鸡骨头啃,啃完了继续用手翻。这时好东西差不多都被他吃完了,他迫不得已,拿了条带血的猪肠子往嘴里送,刚到鼻子,又哇的一声全吐光了。又是把老本都吐了,盆子里的东西没见少,只见多。
就这样,陆续上来了七、八个人,有的吃刚吃一口就吐了,有的是吃了一般不行了。到最后,没一个能吃完的。那老年人仰天长叹一声:“丐帮后继无人矣!”
我很不服气,心想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才有所作为!况且现在又没饿你,又没打你,叫你吃点东西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我二话不说,跑了过去,拿去那个饭盆。我见里面的黑水和黄色的胆汁,吐沫都沉到了盆底,其他东西留在上面,高高的堆了近最初的三倍。我先把稀饭一股脑全喝了,味道还不错,因为拌了许多其他的菜,挺香的。然后我挑起了一团死苍蝇,嚼都不嚼,一口咽了下去,听说这玩意儿蛋白质还很高呢,大补!我再翻,盆里露出了一团血糊糊的猪肠子,半生不熟的,隐隐的看见许多血沫粘在上面。我看还蛮新鲜的,把那肠子含在嘴里,吮吸那鲜红的血沫,然后一截截的嚼起来,脆脆的挺好吃。旁边的人全看呆了,以为我是神,不然为什么一动不动呢?我心里美孜孜的。吃着吃着,盆里就剩下人家之前吐出来的吐沫、口水、胆汁和臭豆腐的黑水了,那味道呀,很杂,又臭有腥,说实话,蛮难闻的。我正好口渴了,烦不了,端起盆子一仰脖子,把那些个血水、黄水、吐沫的全喝了个精光。然后挥挥手向大家致意。 (能看到此处者已经很不容易了,继续努力吧~) 我居然当上了丐帮帮主!!!!
我居然当上了丐帮帮主!!!!
我居然当上了丐帮帮主!!!!
……
……
我心情澎湃而激动,手足高兴而乱舞。我难以抑制内心强烈的喜悦和兴奋。众乞丐一声欢呼把我高高的抛起,又接住我,然后把我扔到地上,开始往我身上吐吐沫和口水。我笑语盈盈的坐着不动,任由他们吐,我知道这是丐帮对新帮主的礼节。一个老乞丐一口浓痰居然那么的准确,吐到了我的嘴上。我不由的佩服他用嘴射暗器的精确,出于对他的滔滔崇拜与敬仰,我把那口绿油油的痰咽了下去,一股浓烈的腥臭味直冲我的口腔。我竖起大拇指,叫道,好痰!好痰!
我拿上了丐帮百年的镇帮之宝“无敌打狗棒”,穿上了“破烂帮主袈裟”,手握几十万人的大权,好不快活!没人再敢跟我抢地盘了,随便哪个大饭馆门口,我往那一蹲,其他乞丐远远的看见我的打狗棒就跑的更远了。时间久了,人在缺乏竞争力的情况下很容易堕落,没有和我争抢反倒寂寞难堪,每天吃的伙食都差不多是新鲜的,这让我很不适应,我苦苦思索着,怎么才能激发我的斗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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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来自远方的《清和》?
下面是第一章节选,觉得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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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清和拨拉几下手指,托了托鼻梁上不存在的镜架,职业习惯使然,做任何事,他都喜欢提前做好规划。
当下,政府公务员属于高危职业。官位越高,脑袋和脖子搬家的可能性越大。洪武帝灭了丞相,又差点灭了六部。永乐帝更是创下灭人十族的记录。建文帝比较和善,他只打算向叔叔下手,结果武力值不够高,被叔叔夺了江山,死忠于他的一干官员没几个有好下场。
可见,科举做官之路,不通。
经商也不是好出路,具体可参考乐于助人,却被洪武帝发配云南体验军中生活的巨贾沈万三。
做一个合格的贫下中农无疑是相对安全的,前提是不要碰到灾年,也不要碰到背景太硬的土豪劣绅。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条路,从军。
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身后又传来一阵声响,孟清和回头看了一眼桌案上的老猫,嘴角一咧,呲出一口白牙。
披头散发,眼中似带着绿光,清瘦的面容分外狰狞。
喵!
老猫炸毛,瞬间从桌案窜上房梁。
孟清和很是风-骚的一甩头,完胜
胜利的快感维持不到两秒便被忧伤代替,望向在房梁上追逐老鼠的老猫,无尽伤感,做只猫都比他幸福。
至少猫能吃上肉,而他不能。
“十二郎。”正忧伤着,门外传来一声沙哑的轻唤。
孟清和没出声,过了一会,又是一声轻唤,夹杂着几声咳嗽。孟清和再铁石心肠也不能继续装作没听见。
站起身,抖抖手脚,不抖不成,冻僵了。
拉开门销,门外站着三位身着麻衣面容憔悴的女子。中间被扶着的是孟清和的母亲,其余两人是他的嫂子。
“娘,嫂子。”
孟清和依着脑子里的记忆躬身行礼,将三人让进屋内。他穿过来的时候,这个同样叫孟清和的少年已身染重病,一命呜呼。奇怪的是,前身的记忆却留在了孟清和的脑子里。
“十二郎,你大堂伯是诚心不让咱们孤儿寡母活啊!”
孟王氏说句话就要咳嗽两声,孟许氏和孟张氏站在她的两边,一个帮着抚背顺气,一个忙着劝慰,脸色苍白中带着怒气,怒气中又夹杂着无奈。
爹不在了,当家的也不在了,小叔才十四岁,又能有什么好办法?
听完孟王氏的哭诉,孟清和也是皱眉。
“说的好听,帮扶?图的不过是这点家当!”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手,声音沙哑,“为了置办你爹和你两个兄长的身后事,咱家早不剩什么,如今连这也要惦记……”
说着,孟王氏流下了眼泪,“你爹和你两个兄长在世时,族里但凡有事,咱家从没有一个不字。这人刚一走就翻脸不认,往死里逼迫咱们!咱家卖出去的田如今在谁手里?咱家的耕牛又是谁牵走的?学里的先生又为何要将你赶回?都是姓孟的,怎么就能做下这等事,也不怕天打雷劈!”
孟王氏越说越激动,苍白的脸上泛起了潮红,咳嗽得更加剧烈。
话音未落,门外突兀的响起一声咳嗽,孟清和抬眼望去,矮壮的身子,土灰色的盘领棉袄,面容憨厚,双眼中却带着一丝精明,正是他的大堂伯孟广孝。
“大堂伯。”
没等孟广孝开口,孟清和先向孟广孝行了礼,请孟广孝进屋。孟王氏见了礼便坐在一旁不出声,孟清和的两个嫂子站在孟王氏身后,略低着头,也没出声。
孟广孝示意孟清和不必多礼,语气和蔼,当真像是一个温厚的长者。
“你爹和两个兄长都没了,你娘和你嫂子都是妇道人家,你还年幼,堂伯能帮的绝不推辞。”
孟清和立刻长揖到地,“谢大堂伯。”
古人的礼仪,他做起来仍有些别扭,好在交流起来大多是白话,不是张口之乎闭口者也,否则换谁都要头大。
“不过,”孟广孝话音一转,“今年的年景,侄子你也看到了。几场大雪下来,春耕怕是要耽误了。”
孟清和没接话,孟广孝也不在意,自顾自的接着往下说,话说得不难听,意思却很明白,年景不好,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你家困难,别人也不富裕,前些日子借的钱粮该还了吧?
“别人暂且不说,你二堂伯家中刚添了丁口,他不好开口,只能我来做这个恶人。”孟广孝顿了顿,“堂伯也是没办法。”
“大堂伯说的是。”孟清和答应得很痛快,就像是当真不明白孟广孝在打什么主意。片刻之后,脸上又现出几许赧然,貌似才想起家中正揭不开锅,“现下小侄家中着实困难,能否请堂伯宽限几日?”
“哦?”
“三五日后,小侄必想办法凑些钱粮,绝不让大堂伯为难。”
孟广孝怀疑的看着孟清和,他知道这一家子的底细,孟清和自幼读书都读傻了,孟广智和两个儿子死了,家中再没主事人。三场丧事,家当差不多败落精光,留下一门孤儿寡妇守着一栋大屋和几亩田产。若不是惦记着那三亩上田和这栋房子,孟广孝也不会三天两头登门,平白添一身晦气。
孟氏父子出殡未过二十七日,孟广孝按理应为堂弟服小功,最不济也该服缌麻。嘴上说得再好听,一身灰布棉袄上门,也是没把这一门寡妇幼子放在眼里。
常言道,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
可以鄙视敌人,却绝不能轻视对手。
这两样孟广孝都犯了,说句不好听的,活该他要在孟清和手里栽跟头。
“大堂伯,小侄家中尚有几亩薄田,一栋土屋,待寻得中人作价出售,应能还上些许。”
斟字酌句说得牙酸,差点没咬着舌头。想挖坑给人跳总要“表现”得更具说服力,这样的事,他在行。
孟广孝勉强压下翘起来的嘴角,眼中的轻蔑却无法掩饰。大郎之前的顾虑实属多余,说什么十二郎大智若愚,莫要逼迫,伤了两家和气今后不好见面。如今看来,这就是一个傻子。
不过傻子好,傻子好啊!
送走了孟广孝,一直没出声的孟王氏拉着孟清和的衣摆,声音发颤,“儿啊,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就……”
孟王氏真正想说的是,儿子啊,你是糊涂了?明知道别人贪图咱家东西,还一根筋的自己往坑里踩?再者说,孟广孝和孟广顺几人借给他们的那点宝钞,早就在帮家里卖田时成倍收了回去,在置办丧礼时更是诸多克扣,如今竟还借此逼迫!
孟许氏和孟张氏神色中也带着不解和埋怨,房子和田产都卖了,他们一家人吃什么,住哪里?
“娘,不用担心。”孟清和却是一派轻松,扶着孟王氏起身,语气坚定的说道,“您放心,儿子自有计较。”
要他家的地,他给!
还要他家的房子?他也给!
笑他傻?就当他是傻子好了。
傻子好,傻子做事出格些,也没人能挑出理来吧?
孟清和弯了一下嘴角,孟王氏不觉,孟张氏和孟许氏对望一眼,神情中都带着同样的疑惑,小叔刚才在笑?还笑得相当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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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孟广智有个宽厚的名声又如何?置办下偌大的家业又怎样?人走茶凉,他一蹬腿,有谁出来为他家说话?他生前留下的田产和大屋,到头不还是落在自己手里?
想起当初孟广智成了甲首,硬生生压他一头,结果率领甲户应役的路上遇见了鞑子,和两个儿子一起死在北疆,孟广孝就觉得出了一口恶气。
当真是该着!
孟刘氏从灶房端出烫好的酒和两碟小菜,推门就见孟广孝翘腿靠坐在椅子上,手指在桌面上一下一下敲着,摇头晃脑,也不知道嘴里在嘀咕些什么。
“当家的,”孟刘氏将酒菜放到桌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神色间有些犹豫,却还是开口说道,“十二郎那边的事还是算了吧。前些日子卖田的时候就劝过你一回,都是亲戚,这样总是不好。撕扯开了以后怎么走动?你又是族长,被人传了闲话可不好听。再说他们也不容易……”
砰!
酒杯一下砸在桌上,孟广孝脸色阴沉,孟刘氏再不敢多言,说再多也改不了孟广孝的心思,反倒带累了自己。到头来只能叹气,家里也不差那一座大屋几亩地,当家的却像是钻进了牛角尖,怎么劝也不听。都是姓孟的,六堂弟和两个侄子出殡时就引来不少闲话,孟刘氏当时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如今又是这样,真把十二郎一家逼上了绝路,自己一家就能得着好吗?
这样的事,孟广顺,孟广明都能做,就是当家的不能做!旁的不说,大郎还在学中读书,长辈刻薄亲戚的名声传出去怎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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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
鲁迅生平
鲁迅(1881-1936),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原名周树人,字樟寿,号豫才;“鲁迅”是其投身五四五四运动后使用的一个笔名,因为影响日甚,所以人们习惯称之为鲁迅。
鲁迅,1882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都昌坊口一个封建士大夫家庭,7岁启蒙,12岁就读于三味书屋,勤学好问,博闻强记,课余喜读野史笔记及民间文学书籍,对绘画艺术产生浓厚兴趣,自此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他不囿于四书五经,多方寻求课外读物,努力掌握历史文化知识。绍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特别是众多越中先贤的道德文章,给鲁迅的思想以很大的熏陶和影响。鲁迅少年时代,祖父因科场案下狱,父亲病故,家道从此中落。鲁迅由一个封建士大夫大家庭的长房长孙,变成了一个破落户子弟。家庭所遭受的一系列重大变故,使少年鲁迅饱受人间冷暖,世态炎凉,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认识到封建社会的腐朽和没落。鲁迅母亲鲁瑞,农民的女儿,品格高尚,对鲁迅影响很大。
1898年春,鲁迅离开故乡,满怀人生新的希望,考入了南京江南水师学堂,翌年,因不满学堂的“乌烟瘴气”,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他广泛接触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阅《时务报》,看《天演论》,深受维新思潮和进化论学说的影响,初步形成“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的社会发
⑼ 找一篇小说主角死几年活一次经历过明朝在国外还有势力有城堡
不灭传说
【内容提要】
■不灭无敌之躯,古今最嚣张狂人■
一个经历多次生生死死的狂人,迎来了他的又一次重生,到了21世纪。
他觉得自己是别人的“祖宗”,而别人却都叫他“小鬼”,自己的后代把他当成小弟弟。
性格放荡、做事嚣张的他,如何面对崭新的人生?已经活得不耐烦的他,如何解开生命的奥秘?
⑽ 晚明到清前短篇小说发生了哪些变化
短篇小说方面,从晚明到清前期有一些明显的变化。晚明异常活跃的白话短篇小说到清初就开始衰退,同时文言短篇小说更受一般文人的重视。白话与文言短篇小说之间不只是语体上的差异,白话小说那种鲜活的气氛与文言小说的雅致笔调,在对读者的情感的作用上是有区别的,后者较为“隔”,也较为平静。但文言小说对前一时期的白话小说不是没有继承关系,以最著名的《聊斋志异》来看,作者所描绘的许多主动追求爱情幸福的女性形象,同“三言”、“二拍”中的女性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由于作者赋予她们以狐仙花精之类非人世的身份,这些形象因而与尖锐的现实矛盾构成一定距离,成为诗意的、幻想性的存在。而《聊斋志异》中凡是具有现实社会身份的女性,大抵贤惠温良而合于传统道德。以上两种特点,正是晚明文学精神在退化中又曲折地得到延续的表现。到了清中期,以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为代表,反对《聊斋志异》中的虚构情节与细致的描绘,而以平实的笔记体为中国小说的正宗,这又更向古雅的传统靠近了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