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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求生小说陈博阅读

发布时间: 2022-03-01 11:42:50

① 污哥哥作品和美女荒岛求生的日子陈姗姗怎么死的

我哥哥这片的美女放到求生的日子,陈珊珊怎么死的?它饿死了吧?对,他是饿死的

② 为何说《无主之城》秦奋在荒岛求生中将医生职业的无私展现得淋漓尽致

《无主之城》是对110位不同职业的人进行的一次关于人性的考验。在这场考验中,唯一的一名医生秦奋将自己职业的光辉和伟大展现得淋漓尽致。

身处绝境依然心系病人

在这114天的考验中陈立失去了侄子海涛、小鱼失去了姐妹谢颖、罗燃失去了兄弟宁羽,唯有一直用大爱救死扶伤的秦奋挽回了妻子还喜得贵子,这大概就是行善之人、必得福报吧。

③ 荒岛求生哪里弄水

雨水、露水是最直接的补给。如果没有可以煮海水,收集蒸汽等冷却后就成淡水了。

④ 有一个单机游戏开头是飞机坠毁了 然后在一个荒岛上求生 岛上还有野人什么的 请问叫什么

《森林》

⑤ 神洲狂澜的阅读信息

宇宙与时间之初是一个质量和密度无穷大的点,其本身便是无穷的能量,大爆发后原为一体的能量散布到宇宙中各个角落,其中吸纳较多能量的形体有了意志,便成了“神”。
神诞生后来到宇宙中的一个角落里,在这个被称为“五洲”的世界中开始创造。女神女婧依照神的形象取土造人,智慧神伏农将智慧分给人类,使之有了知识。
五洲:东海旦洲,南洋渊洲,西广俄洲,北极寒洲,中平神洲。其中东海旦洲与南洋渊洲都孤悬于海外,而俄洲、寒洲、神洲则有地峡或高山相连。每一洲都有若干国家,因为山高路远,很多国家之间甚至相互未曾听说过,故事主要发生在中平神洲。
五洲中的主要智慧种族:
类人种族:
常人:是所有智慧种族中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一个,五行属性极为均衡,虽然没有明显的长处,但也没有明显的短处,因此对所有五行法术都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抗性,而且对于所有五行法术又都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能量加成,各方面的平衡使得常人可以适合神洲的任何一种工作,但要想成为这工作的大宗师,则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并拥有足够的幸运。常人除了宗教信仰外,还信仰祖仙神灵,认为自己祖先的灵魂会注意自己。
越人:身高只有常人的五分之三左右,原本生活在丘陵地带,在“百万耳朵”战争中散布到了世界各地,据说除了中平神洲外其他大洲也有分布,但被称为“矮人”,他们对自己的身高极为自信和骄傲,认为女神女婧在造人时先是精雕细琢地造出了身高不高的越人,后来女神厌倦了,就随意搓捏出了其他人类种族,因此,在创造制作上他们拥有其他任何种族所没有的天分。但是越人分裂成了两支,一类是住在深深的窑洞里的洞居越人,五行属性上属金(金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是卓越的铸造大师;另一支在树上筑巢而居,五行属性属木(木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是绝佳的机关设计者。两类越人之间虽然相互看不起和不信任,但能维持表面上的尊重与宽容,他们除了宗教信仰外,还信仰传说中的工匠之神公输盘。
戎人:生活在草原中的人类,外型上与常人差别不大,身材略高,皮肤略黑,如果不是五行属性上属火的话(火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几乎很难将他们与常人分别开来。戎人是马上的种族,以游牧为生,居住在极易迁移的大帐篷中。由戎人组成的骑兵队伍一直是各国战争中最常用的突击部队。历史上戎人最有名的大王四海汗曾发动过“百万耳朵”的远征,几乎将整个中平神洲和西广俄洲的一半都纳入治下,因为在征战中以敌人的耳朵为杀敌的标志,所以这场远征被称为“百万耳朵”,除去宗教信仰,他们还信仰传说中击破了天空的战争之神破天。
羌人:身材最高的一个人类种群,身高平均要比常人高一半,身体也极为强壮,性格却温和甚至有些迟钝,五行属性属土(土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他们的力量与忠诚是他们最可靠的实力,虽然在反应上有些慢,但他们绝不是笨人,因为自己的身材往往会把其他种族的人当孩子看待,当他们与越人走在一起时,往往会沦为越人指挥的对象,他们对此并不以为意,因为帮助和照顾他人,是这个种族的天性。但是,由于他们的强大攻防能力,特别是在受强烈刺激后狂暴状态下惊人的攻击力,他们往往成为各国战争中步兵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由于朴实,羌人信仰万物之母神女婧。
夷人:原本居住在海洋边的种族,上古时曾经和常人争夺所有人类种族的主导权,失败后回到沿海,五行属水(水系攻防加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他们中流传着“每一个夷人生在水中长在水中死在水中葬在水中”的说法,其强大的水上能力使得所有水师都必须要有夷人参加才算具备战斗力,“百万耳朵”之后有部分夷人迁居内地但仍居住在江河湖泊之边。捕渔是他们的传统产业,但随着五洲交往的频繁,远洋商业使得他们内部产生了矛盾,是选择这种新兴的有着丰厚利润的行当还是选择古老的流传了千万年的生活往往成为两代人争论的焦点,有趣的是,夷人往往会选择年轻时远洋贸易年长后捕渔的这种中庸路线。在信仰上除去宗教外,他们对于海神共龙非常敬畏。
非人类种族:
妖精:也被叫作妖怪,是分布在五洲中各种各样有灵性的东西在漫长时间中吸取宇宙之初能量逐渐产生的生命体,拥有极强大的法力和力量,如果不是他们几乎没有生殖能力而只能靠自然产生的话,他们可以轻易夺取人类种族的主导地位。在性格上他们追求独立因此相互间保持着一种尊敬的疏远,所以妖精很难团结起来。他们绝大多数居住在人际难至的险峻之地,也有少数变成为人与人类居住在一起,他们与人可以通婚,所生的子女与普通人类子女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可能会有一些奇特的能力。一般来说,他们不会界入人类的争端,除非他们认为这种争端有可能导致整个世界失去控制。他们的五行属性并不绝对,一般地要看产生他们的本体的五行属性来判断。
恶魔:人类将所能想象得到的一切可怕的字眼来形容他们,这也表明人类对于这个强大种族的恐惧,不只是人类,妖精们也对恶魔避而远之。早在“百万耳朵”战争之前,恶魔就在神洲销声匿迹,据说是被神、妖与人类联手铲除了,为了对付他们神、妖、人还共同研制出超于五行之外的两种法术——空气与雷电,这两类强大的法术如今也只在恶魔的传说中还存在。在古老的传说中,恶魔的来历是个迷,有堕落的神或妖精产生了恶魔的说法,但缺乏真凭实据。对此,妖精与神也讳莫如深。他们的五行属性同他们的来历一样也成了迷。“噬杀”、“喜血”成了他们留给世间的印象,但事实上恶魔并非绝对邪恶,正如人类并非绝对善良一样。
神:宇宙之初能量的最大继承者,拥有难以想象的能力,但几乎不干涉世间的事物,除了神话时代中的英雄传说和恶魔的故事中往往可以找到他们外,几乎没有可以证明他们存在的证据。
神之世系:传说中宇宙之初诞生了古神般若,他使用巨斧将宇宙最初的浑沌状态破坏。但这大爆炸也使得他身躯碎成无数块,他之后过了六万年,他身体的一部分中诞生了女神女婧,女神来到大地上,因为觉得寂寞,就用泥土(也是般若身体中一部分变成的)捏出了人,此时的人同神一般长生不死,虽然关于究竟女神最初制造的是哪一个种族,各种族学者们引经据典争论不休,但无人否认女神女婧是所有人类共同的母亲。这时般若身躯其他部分也纷纷化作了神,有工匠之神公输盘、战争与火焰之神破天、海洋与水神共龙与及其他一些神灵,为了争夺神灵之长的地位和对女婧制造出的新生命的统治权,众神发生了战争,人类也介入了神的战争,为了惩罚人类敢于干涉神的事务,破天在失利后一怒之下将天空击破,从中放出了死亡之神幽冥,人类从此要忍受生老病死的痛苦。女婧不忍心自己的孩子们受到天外更可破的神灵的摧残,以自己的身躯阻住被破天击破的天空,化作了天上的星星。众神受到感动,定下“诸神之律”,从此不再直接插手人类的事务,人类得以自己掌握自己的未来。这些古神逐渐在人类记忆中消失之时,人类自身中一部分人意识到自己也是般若的一部分,发现自己拥有巨大的力量,这些人成为了新神,新神们按自己的理解向人类传授般若力量的真谛,从而产生了人类中众多的信仰。各信仰间关系有时会非常紧张,甚至引发不同信仰间的战争,新神也会帮助自己的信徒,为此在历史上爆发了三次“万神之战”,最后大多数残余的神同意签定第二次“诸神之律”,他们也不再直接介入人的事务。
信仰:人类的法力来自于自己的信仰,任何一个神洲的人类都可以选择一种信仰,也可以不要任何信仰,在这点上神洲是比较宽容的。甚至于有些信仰可以并存,例如在神洲中最流行也影响最大的三种信仰就都有“三教同源”之说。
儒教:是神洲影响最大的一个信仰,各国各朝的统治者们也往往信奉这一派。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一派的教旨不过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策略各求取功名的捷径,但对于真正掌握了这一派真谛的人来说,其中蕴含着强大无比的精神与心智系法力,而且掌握后使用起来相当方便。
道教:这是最强调人与天地和谐统一从而借用天地之力的一个教派,对五行法术上研究极深,拥有极强攻击能力的五行法术。他们甚至能与鬼神勾通借助鬼神的力量。
释教:这一教派一方面强调修行者身体上的修练,另一方面更注重修行者内心的修炼,所有这一派的高手往往是肉搏或棍术的大师,同时又有极强的恢复和防御类的辅助法术,肢体法术、灵魂法术更是有独道之处。
其他:因为在本质上有着一种宽容,所以神洲还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其他信仰,而且有些信仰拥有奇异的能力,比如能召唤训养自然界中的各种低级妖精或野兽的灵教,再比如说崇拜死者亡灵的幽冥教派,只信仰一个神“昂”的昂教。 初冬的天气,暗夜之神早早地将他宽大的黑袍罩住大地,三两颗调皮的星星立刻爬在天上眨起了眼,也不管西方山顶还挂着一丝黄晕。几缕炊烟袅袅升起,好事的狗儿从山村的这一家窜到那一家,不时惊得归巢的鸡发出“咯咯”的抗议声,这反而将狗吓了一大跳,对着它们想象中的入侵者狂吠。 与其他山村在这个时侯会被呼唤小孩回来吃饭的声音充斥不同,这个处于中平神洲苏国边境...
序章 蔓延的火
第一章 少年佣兵的烦恼
第二章 海平奇赌
第三章 荒岛求生
第四章 无敌名将
第五章 雪原星落
第六章 赤血万里——新佣兵团的诞生
第七章 猛龙过江
第八章 风雨雷鸣城
第九章 日出余州
第十章 血海腾蛟 第01小节 太阳高高挂在天中,向大地四散着炽热的光线,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全然不象冬季已经来临的样子。陈国地理位置虽然靠南,冬季很少下雪,但象这么暖和的冬季,历史上也是很少见的,迷信的百姓开始想起一句谚语:“百年难遇冬如春,不死君来便死臣。”不安的气氛在民间传播,连朝庭也禁不住躁动起来。 也难人心惶惶。自十一年前裴矩继国王位以来,这几年...
第一章 通海危机
第二章 新城之誓
第三章 狂澜乍现
第四章 风起云涌
第五章 计中有计
第六章 北拒戎人
第七章 大局已定
第八章 大谷城之围
第九章 故人来访
第十章 情场战场
第十一章 攻克余阳
第十二章 曙光 第01小节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转眼间,秋天又来了。 对于陈国的百姓来说,这个秋天,是一个可怕的年成。春旱持继了许久,官府忙于战争,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水利工程,以致于夏秋两季粮食几近绝收。地方的豪绅则依旧歌舞升平,商人则囤积居奇。都城洛郢的米价已经涨到了三个金币一担,而在丰年三个金币足以让五口之家舒舒服服过上两个月。其余...
第一章 阴影
第二章 进军
第三章 破竹
第四章 潜流
第五章 激变
第六章 绝境
第七章 重创
第八章 归途
第九章 平叛
第十章 正道 第01小节 狂澜城中的酒馆,在彭远程围城之时生意却格外兴隆。战争令城中的行当大都停止,百无聊赖的百姓们便只有在酒馆里来打发时光。常人总是如此,喜欢流言蜚语要远胜于真知灼见,各家酒馆便成了街坊邻居间传播些小道消息谈论前方战事的场所。其中自然少不了对时局忧心忡忡如天欲坠的悲观者,也少不了慷慨激昂誓与城共存亡之人。 随着战事结束,荒废的生...
第一章 对策
第二章 风云
第三章 武威
第四章 夺城
第五章 大义
第六章 时机
第七章 初会
第八章 玄机
第九章 月落
第十章 时光 第01小节 “李统领已经击退柳光老贼,迫其订下城下之盟,我余州百姓又可安享太平日子了!” “李统领已经回军雷鸣城,不日将至狂澜城了,这喜酒,看来年前就可以吃上了!” 帐幕之外传来让墨蓉心跳耳热的窃窃私语,她禁不住将塞了鸭绒的枕头将头藏起,整个人都塞在软绵绵的被垫里。 “羞死人了……那个……那个傻瓜……”她的心不住地狂跳,似乎不愿...
第一章 文风
第二章 良宵
第三章 火海
第四章 反间(一)
第四章 反间(二)
第四章 反间(三)
第五章 新政(一)
第五章 新政(二)
第五章 新政(三)
第六章 轮回(一)
第六章 轮回(二)
第六章 轮回(三)
第七章 惊刺(一)
第七章 惊刺(二)
第七章 惊刺(三)
第八章 斩首(一)
第八章 斩首(二)
第八章 斩首(三)
第九章 浊流(一)
第九章 浊流(二)
第九章 浊流(三)
第十章 挟击(一)
第十章 挟击(二)
第十章 挟击(三)
第十一章 柳宁(一)
第十一章 柳宁(二)
第十一章 柳宁(三)
第十二章 红血(上)
第十二章 红雪(二)
第十二章 红雪(三)
第十三章 升龙(全)
开始新坑

⑥ 高分悬赏!~急用!~~~~~~~~~~~!!!!!!!!

<格列佛游记>

(英国)斯威夫特 著
[故事梗概]
格列佛是英国一个酷爱航海旅行的人。他年青时学医,后来在海轮上担任外科医生,多次环游世界,到过许多地方,有过不少的奇遇。最值得称道的是他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四次游历。下面便是他的游历见闻。
一六九九年五月四日,格列佛应“羚羊号”船长的雇请,乘船到太平洋一带航海,因遇风暴,“羚羊号”触礁沉没了。他和五个水手跳入救生艇中逃生,可是半途那艇也翻了。格列佛只身被风浪刮到利立浦特岛上。上岸后,他由于过度疲乏,躺在草地上酣睡了一觉。待他醒来时,他觉得全身都动弹不得,他的四肢、身体被紧紧捆缚住了,连他的头发也一根根地被缚牢在地上。他只能仰天躺着,太阳晒得他睁不开眼睛。这是,他听到四周有一种轻微的嘈杂的响声。同时,他感到他的左腿上有生物在爬动。那东西渐渐爬上他的身体,走到他胸膛,又去到他的下颔边。格列佛略略把眼光朝下一看,只见一个不到六英寸的小人,两手执着弓箭,背着箭壶,神气傲然地领头走着,后面跟着四十几个小人,全是戎装打扮。格列佛大喊了一声,吓得他们拼命奔逃。有的从他身上滚落到地面,有的自相践踏负了伤。
过了一会儿,小人又围拢过来。格列佛感到不耐烦了,把左手略微一翻动,便有几百支箭向他射来,他觉得被针剌一般。格列佛只好躺着不动。小人在他右耳约三、四码的地方,搭起了一座高台,一位很体面的长官模样的人站在高台上,向他发布演说,意思是要他投降。格列佛别无出路,只好表示归顺。于是有五十个小人跑上前来,割断了绳索,给他松了绑。格列佛用手指了指口,表示他饿得要命了。小人便在他身体两侧,安放了几把梯子,上百个小人挑着篮子,把一篮一篮的食物轮流往他的口里倒下去。格列佛一口得吞食二、三篮的食物,小人应接不暇地倒。他们为格列佛食量之大,惊奇不已。
接着小人用了一万五千匹御马把他拉进京城。皇帝(他比他的臣民高一指甲)带领他的大臣们站在一座高塔上瞻仰格列佛的风采。小人国的居民也络绎不绝地跑来观看,因为这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巨人。皇帝召开大臣会议,讨论如何处置格列佛的问题。有人担心格列佛的食量太大,他一人的伙食,可供一千七百二十个小人的食用。光饮食一项,就有可能引起国内的饥荒;有人主张把格列佛弄死,但又担心他的庞大的尸体发臭后,会造成京城的瘟疫。最后,皇帝决定暂时让格列佛留着,派了五百人给他当差,还叫了三百个裁缝,按国内最时兴的样式,给他赶制了一件衣服。
一天,格列佛得到国王的允许,让他参观皇城和皇宫。那皇城四周是城墙,高二英尺半,阔十一寸,每十尺之间筑一雉堡。格列佛从西门跨进了城,他小心翼翼地在街上走着,生怕踩伤了市民。他身上穿着短衣,因为他怕衣襟挂坏了屋脊和房檐。街道两旁的房屋都是三层至五层,每幢房子窗口和阳台都挤满了看热闹的市民。两条主要街道有五尺开阔,那些巷子只能容纳格列佛的一只脚。皇宫在城市中央,有一带高二尺的御墙。国王希望格列佛参观他宏大的宫阙,但格列佛无法进去。后来,他想出一个妙法:在御园中选了最大的几棵树木,用小刀把它削制成三尺来高的两张椅子。一张放在外庭,一张放在内庭,他踩着椅子进入了宫殿,躺在宫内一块空地上,抬头仔细观看宫殿。在那儿,他看到了豪华的陈设和簇拥着婢仆的皇后和公主。
小人国的幅员并不辽阔。他们有着奇特的风俗。国王在选拔官吏时,让人们在绳上跳舞,谁跳得高便可以当大官。财政大臣被认为是全国跳得最高的人(超出别人一英寸)。在盛大的节日里,官员们还在皇帝执着的横杆上下表演特技。按表演技艺的高低,分别赏给不同颜色的丝带。这个国家有两个政党。他们的区别是一党穿的鞋跟高些,另一党的鞋跟低些。高跟党自认为是合乎古代制度的,而国王则偏向低跟党。因此,政府的官员都是低跟党的人担任。两党仇恨很深。皇太子则两边讨好。为此,他的鞋跟一只高,一只低。
这个国家常和邻近岛国不来夫斯古发生战争。战争起因是利立浦特岛国改变了吃鸡蛋的习惯,不先磕破大端,而是要人们先磕破小端。国内那些惯于遵循古制的人不服,分成在“大端派”和“小端派”。他们互相攻击对方是“异端邪说”。“大端派”在国内遭到镇压,他们便逃亡到不来夫斯古,引起两个帝国的战争。不久前,不来夫斯古新造了一批战舰,准备再度和利立浦特国开战。格列佛为了表示对利立浦特的忠心,他跨过海面,用绳子把敌方的战舰全部拉了过来。为此,国王赐给他尊贵的爵位。接着,国王又命令他把不来夫斯古灭掉,把它沦为自己的一个行省。格列佛不同意,他对皇帝说:“我永运不愿做人家的工具,使一个自由、勇敢的民族沦为奴隶。”国王和大臣便对他不满起来,要加害于他。
一次,皇宫失火。由于运水困难,格列佛撒了一泡尿浇灭了大火。这使皇后十分反感。加上海军大臣嫉妒他的功劳,财政大臣又怀疑他的妻子和格列佛私通,于是国王召开了一次密谋会,要给格列佛定叛国罪,并把他的双眼剌瞎。格列佛得知后,慌忙逃到不来夫斯古国。再从那儿找到了一只小船,便乘船离去。他在公海上遇到一只英国商船。他便搭乘这只商船,于一七○二年回到伦敦。从而结束了他的第一次游历。

<鲁滨逊漂流记简介>

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⑦ 《无主之城》已经逃出荒岛的宁羽,为什么会选择自杀

《无主之城》众人在经过一百天荒岛求生之后终于活了下来,这一百天让他们多数人对生命有了更深的思考和感悟,经历了这件事情大家都应该很惜命,可是宁羽却选择了自杀,这是为何?

1、愧对妻子林静

如果再来一次我相信宁羽肯定会将不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领域的更彻底,可惜人生不能重来,有些错犯下了就再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就算他不自杀也将会有法律等着审判他。他不能面对自己、不能面对那些爱自己的人,所以选择自杀来忏悔。

⑧ 求书----求生存类小说

说几本冷僻的小说把
《乱世铜炉》,如果你能看下去的话
《尘劫录》很严肃的一本小说,当然,于现在的主流不符

⑨ 陈博算命小说

是《和空姐荒岛求生的日子》
作者:青衫隐

节选:
我指了指一旁,安琪扭头一看,萧宁儿和陈丹青也是抱在一起,我告诉安琪,夜里很冷,拥抱取暖是人类本能的反应。
男主叫陈博
女主叫萧宁儿 陈丹青

⑩ 求两篇500字的名著读后感!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说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先引入正文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
,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
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
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
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
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
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
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 “丹凤眼,卧蚕眉,
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
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
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
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诸葛亮的方法也极简单: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
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
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
很深的印象。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
值得我学习。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平凡的世界》名著读后感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路遥。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担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波折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邓小平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 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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