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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妻子小说阅读网

发布时间: 2022-04-23 04:13:34

Ⅰ 我不想让一个人看我的话题,但我已经把他删了他还在里面瞎发怎么办

第一章暮色之花已开,里的灯火在一秒间从异世界归来,晦明不定。空气里荡漾着微凉的雾气,欧阳雨裹着天蓝色的羽绒服,丝裤配戎棕色的马靴,柔顺的马尾直直落下,透露一股令人生畏的雍容高贵的华美之气,已经入冬了,她在心底说者。可是没见下雪,强光映照在左侧的玻璃窗框上,里头展览着一副长达2米的水墨画,冬色下,那墨水晕晕的散开,阴暗交错,幽谷的山,凌乱的花,还有细雨,抚过莲的脸颊,一波波的水纹是细雨微风拨皱,阴郁的氛围被感染,欧阳雨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她不知自己的内心原如此忧郁,再看见这幅画时,她心底依然颤抖。算了,收回注目,欧阳雨疾步回了教室,只留下光影纵横依依的描摹那副画的落款:水面清圆雨荷图?欧阳雨。晚上是语文晚自习,刘春春早已经来了,欧阳雨没喊报告边直直走了进去,原因是因为没有打上课铃,不过其实是欧阳雨不喜欢这位年轻的女老师,刘春春看了欧阳雨一眼,对于她的蔑视她好象并不在意,欧阳雨冷冷的咧咧嘴,刘春春一直这样,若不是看在她爸欧阳毅的面子上,刘春春铁定让她先在外面站上三十分钟,再恭敬的喊一声报告进来,旁人的眼也不是瞎的,知道她父亲有权有钱,刘处女才对她特别优待,看欧阳雨不屑一顾的模样,他们冷言冷语的在刘处女的凌厉眼神下低下头去。不怪她,她本是个活泼外向的漂亮女孩,在初中时,人气关系极旺,可是年龄愈长,她那该死的气质就愈迷人,容颜被衬托的极冷,班里大多数是农村来得孩子,跟她格格不入,加上老师对她的特别和她的富贵,更没有人愿意与她来往。而且,她是多数少女的男友杀手,这样的女孩还是保持距离的好。不过欧阳雨习惯了,顺其自然,得过且过吧!回神回神,欧阳雨狠狠掐着大腿,痛的她两股战战,物理课不能睡,讲台上站着的风流倜傥的人儿,欧阳雨的眼皮依然很重,睡了,好困啊“欧阳雨”很有重量的男声抨击着她的耳膜,把她从睡与不睡的临界状态给拉了回来,那声音听不出责备,安老师对人一直都这样,对哪个学生都很温柔很怜惜,他本是清华的物理系教授,为了体验高中的教育体制,所以才来教课一年,学校里自然乐意之至,这样出色的教授来授课,给多少钱也愿意,更何况别人是体察学情的,不过这位安老师和蔼的性格就注定了他在班上的人气指数攀顶。欧阳雨揉揉惺忪的睡眼,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在他的课上出丑了,欧阳雨强作起精神,心里暗滩着不该弄通宵。安风见她大概清醒了,所以就继续,欧阳雨振作了少顷,而后又抵不住周公的邀请沉沉睡去,同桌那位黑皮肤戴眼镜的女孩翻了一个白眼,往里边让了让,好像多嫌弃她似的。“瞧,欧阳雨又打瞌睡哩!”“肯定又是夜里用功的,平常看着嘻嘻哈哈,吊儿郎当的,怎么会考到第一名的,肯定背着我们发狠呢。”“她知道她即使上课睡觉老师也不能把她怎样,且炫耀着呢!”“就是,哎,快看,安老师的这个表情……”“哇勒,帅呆了。”那“帅呆了”几个字被那女孩说的抑扬顿挫,好象一副要嫁给安风的模样。所以说,老师长的太帅就是祸害纯情少女的。在安老师的课上听到下课两个字对班上的女生好象是严重的打击,全体起立致敬,只有一个人仍然在与周公对决。安风暗自摇头,谁也没注意他嘴角微微一斜,他在笑。安风干咳了一声,便出门去了。欧阳雨被班长老大不爽的敲醒,还没太清楚自己是在哪儿,就听见班长说:“安老师让你去他办公室。”欧阳雨从睡意中挣扎出来,听懂了班长说的话,首先意识到自己是在教室,然后就起身往办公室走去。撩开办公室帘子,欧阳雨找到了安风的位置,走近了发现他在翻开作文本,有点惊奇,一般学理科的人是没有什么文学细胞的,像欧阳雨好象是个特例,理科生中第一名,而且还得过水墨画和书法的顶冠,也许这到没什么,只要从小练,基本都可能,问题是一高三理科班的女生,能够发表两本书,又会是怎样。其中一本是讲物理学的精密电子回路的,这本书被物理学界认为是精深之人得以创作的。对此,欧阳雨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年龄和智商,书的发表,连欧阳毅都不知道,欧阳雨也从未公开过,见报的都是关于神秘作者的新闻,狗仔队都没从编辑部挖出欧阳雨的底细,保密工作做的如此周密,看来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安风见她来了,放下作文,示意她坐下,欧阳雨这才瞄到那是她的作文。对上安风的眼神,欧阳雨有些不自在,她的心理年龄一向成熟,做事也稳重,可以说是临危不乱,可是,可能真是这位老师太有杀伤力了吧。安风先是为欧阳雨到了一杯水,蒸腾的雾气飘到她面前。“暖个手先,一觉睡起来应该冷。”一点点红晕泛上欧阳雨的颧骨上,毕竟被别人这样说她上课睡觉,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更何况是老师,欧阳雨故做高姿态的说:“老师,您找我有事?”“找你来聊聊天,平常一个人除了备课改作业也挺无趣的。”欧阳雨心中一震,第一次她听见有人说愿意与她聊天,好象这对她是一种奢侈似的。不过她到是觉得跟个老师没什么好聊的,有这时间还是把那个微型监视器给搞定比较好。这个老师,不,准确的说是个教授,清华物理系教授,看起来也不大,竟没有一点那种学者的架子,这到是令她感觉比较舒服。蓦然发现,对这位老师,除了知道他是从清华来的以外,什么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他的全名。老天!“一晚上没睡?”安风见她有些发呆,问道。欧阳雨神游的点点头,“是。”安风靠到椅背上,盯着她,欧阳雨被弄的愈发不自在,只好自己提出话题。“看我的作文?”她的眼神落到那本作文本上,安风也跟随着,然后那起那篇作文,说:“对,拜读。”“这两个字……”“我觉得不过分。”欧阳雨未完,安风便接着她的意思说下去,欧阳雨不禁看了他一眼,好象是挑衅和不解。“难道你觉得你的作文还配不上这两个字?”这两个人,一直玩者问题游戏,旁人好象觉得他门是在火拼内力。欧阳雨摇头,说不上这摇头是什么意思,是否定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感受到安风的弦外之音深不可测。及时的打破了这尴尬气氛,欧阳雨起身要往教室去,跟安风招呼了一声。安风点头,欧阳雨如释重负转身离开,却又听见安风说了一句:”下晚自习,我拿一本书给你。“欧阳雨再砖头,发现安风正安静的低头看什么,好象刚才那话并不是他说的一般。欧阳雨不出声,只是很冷静的将撕了一张给她的同桌秦蕾,秦蕾夺过,好像欧阳雨欠了她多少钱又死不认账似的。欧阳雨耸耸肩,继续往后发。真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么大的脾气,这个同桌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以前表现的到不太明显,而现如今,好像是从安老师来了以后,咦?这有什么关系吗?“你到底给不给我啊?&uot;欧阳雨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手里拿着一张,要给不给人的那样子,偏偏倒霉的又碰上一个女生,这个班里女生虽然只有是十几个,却是个个对她有意见,只有两三个学习拔尖的对她没那么横,但是也是爱答不理的,哎,世态炎凉,人情冷漠啊!”Ooo,对不起,给你。“她继续快速的往后发,不过却听见那女的小声跟同桌低估了一句:”神经病。“班里有六七个男生喜欢欧阳雨,有的胆大的当面表白过,有的只是逢年过节送些礼物以示爱意,不过欧阳雨一个也看不上,她似乎对男的没有什么兴趣,一天到晚不是作画就是做仪器。有些他班男生在欧阳雨这里碰了钉子就转爱为恨,四处传播谣言,骂她的话也不少,连走在路上都可能被人指指点点,这么被人冷落下去,她怕哪天真要被逼成神经病了。老实说,在这样的环境下欧阳雨度过了三年,竟然没有被憋成孤僻的性子已经是奇迹了,大多数受了挫折她都能自娱自乐,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她没有精力去管这些谩骂声。好不容易把卷子发完了,走读生都等不及跑回家去,住宿生则安安稳稳的写作业,欧阳雨也开始收拾书包。秦蕾拿眼角瞟了她一眼,继续若无其事的写作业,欧阳雨也不搭理,外教室外走去。出门之时,眼角的余光扫到门边有个人影,下意识的转头看,在的荧光中,她看见了安风,背靠在墙上,低头看着,他也发现了欧阳雨,将收进外衣口袋,另一只手上拿着的一本书递给了欧阳雨。欧阳雨有点呆呆的看着那本书,真没想到,他真的会拿书给她。也不知道多久没人对她这么好了,老爸一天到晚就是工作,妈在几年前就跟人走了,这么些年基本都是她一个人生活,最多的是老爸经常给钱给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那些老师,若不是收了老爸的礼和碍于他的职位,是不会这么假装亲切的,她以为她真的得不到别人的友善和爱了呢。接过那本书,欧阳雨抬头说了声:”谢谢。“”记得要看,我知道你忙,有空就看,不用还给我了。“”这怎么好意思。“”没事,我先走了。“说罢,安风就又掏出走了。安老师在这里等她,等了好久吧,这么看来,他真的一点架子都没有,真正的像个朋友,朋友?她有资格吗?他是老师。一路思东向西的回家,走过路灯下,欧阳雨脑子里还缠绕着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过却响了。看看来电显示,欧阳雨就不想接,算了,违背上头……她不是没那么大胆,只是她还要靠他吃饭呢,欧阳雨的向来是来自于她自己的能力,从来没依靠过她父亲,包括生活起居,从她十三岁起就没要过老爸一分钱了,自己供自己生活,省的给整天忙碌的老爸添麻烦,更何况她有这个能力。只是一路应承着,说尽快会弄好,里的那位年轻小姐虽然没生气,不过也是受了很大的压力,恐怕这几天还是得熬夜了,不能让游曼总是这么不辞辛苦的老来提醒她。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莫名其妙冒出这么一句话,欧阳雨也觉得奇怪,自己多大了。十七八岁了哦,真是的,自己总是把自己看的太高,太成熟,都要忘了自己的真实年龄了,可是她看起来的的确确就那么像二三十岁的女人,这个一点也不夸张。实验室里,她一边做着微型侦探仪,一边想着,旁边的工作人员都是各做各的没人注意欧阳雨在做什么。熬夜熬夜,加班赶工,将感应器安装上去以后,欧阳雨释然下来。终于弄好了,伸了个懒腰,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趁现在还能补个觉,把东西锁进柜子里,欧阳雨才抓紧时间爬上钢丝床,老天哪,四天没睡了,再不睡肯定翘,幸好课堂上有补觉,这床虽然有点不太舒服,比不上家里,但是,将就着吧,等放假了,再去从换一张席梦思到实验来,最好能在拐角放个电脑电视啥的了,然后放些吃的喝的,恩?那为啥不直接住在这里呢,想想欧阳雨就头一偏睡着了。###小说阅读网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小说阅读网!###第二章快要这个学期末了,天气越发的寒冷,幸好阳光还能尽它的能力将最后的热度穿越冰冷的寒气,散霰下来。偌大的校园热闹的安静,千千百百的人,除了整齐的读书声,再无其他。冬成了自然的夜,沉睡的季节。语文课上,半途从梦中惊醒,还好没流口水,做了一个噩梦,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白日梦,好像跟史实有点不太相符。算了,抬头看看,刘春春还在讲台上讲的唾沫横飞,语文课,没办法,下面睡到一大片,这要是在班主任的课上,看谁撒野。脑子里运转着各种电路图,然后猛然想起前几天安老师给的一本书,欧阳雨在书包里找了找,发现还在里头,边边角角还有点皱了。瞧瞧书包里那江山狼籍的样,跟这么高贵的容貌还真是不相符。平时欧阳毅也不管她,她整日里也都窝在研究室里,很少回家,根本就没有时间收拾。拿出那本书,欧阳雨有些恍神,为什么是这本呢?为什么偏偏是这本呢?为什么?不为什么,因为这本书很有地位。同桌秦蕾看见欧阳雨拿着一本书愣神,好奇的偏头去看。突然一声小小的惊呼,吓醒梦中人。“怎么了?”欧阳雨听见秦蕾的感叹,问她。“你看水墨的书?这本你能看的进去吗?”这可是秦蕾这么好脸色跟欧阳雨说话,欧阳雨有点受宠若惊,笑着问:“怎么,你知道水墨。”“当然,水墨可是近年物理学界杀出的一条,他的这本书是轰动物理学界的著作,人家现在是科学研究院的人了。”看看秦蕾眼里的敬慕之情,也知道她有多喜欢水墨了。“他还有一本小说,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叫《踏古韵寻你一世》,太美了。”秦蕾说的是滔滔不绝,没留意欧阳雨脸上涌上一抹尴尬的笑。“好有才啊,文理兼攻,奇才啊,可惜,可能是因为事业忙,所以这两年没写过书了,真想看啊。”说着说着,那神色又变成了哀婉,良久,秦蕾好像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有点讪笑。“这书……的确看的很朦胧,呵呵。”欧阳雨搭腔“我要不是因为太喜欢他,才不会耐心看完这本书,真不是我们这年龄看的东西,太深奥了。”“你耐心看完了?”欧阳雨惊叹竟然还有高中生能耐着性子将这本书看完的,钦佩。“怪不得你物理这么好。”欧阳雨感叹着说,秦蕾有点不好意思,然后回奉承了一句:“再念几年也没你的好啊。”“这本书我是在图书管里看的,很喜欢,可惜,一本要好几百,我不了。”欧阳雨看了她一眼,然后将手上那本递给她说:“你要不嫌弃这书边角有点卷了,就送给你。”秦蕾不可置信的看着欧阳雨,好像她在开玩笑似的,接过书还不相信。有那么夸张吗?“给我?”欧阳雨点点头,秦蕾捧着那本书像个宝一样,然后很感激的看了欧阳雨一眼。接着就将它收进了位肚子里。无所谓,虽然有点对不起安老师,不过家里还有一本呢?自己写的书,有啥好看的。刘春春讲课途中往这边看了几眼,不过好像不关她的事情似的,又继续讲课,也不管下面到底还有几个人支撑着眼皮在听。最令欧阳雨欣慰的是,从那天起,她跟秦蕾的关系近了许多。老天保佑,好人果然有好报。微型监视器在经过了几次试验之后,欧阳雨就把样品和电路图交上去了。这两天能轻松下来了,可以玩玩,上上网,再就是把秦蕾的生日礼物给加紧赶出来。这几天的语言接触,她发现秦蕾这个女孩果然很好,一只针对她,不为别的,就因为安老师对她太特别,因为秦蕾喜欢安老师。欧阳雨摇摇头,这女孩,当然了,更可能是因为这是自己的狂热粉丝,所以对她很有好感吧,毕竟人士不会对喜欢自己的产生厌恶的。下了楼梯,欧阳雨背着书包掐算着今天是星期六,老爸要回家,不能去研究室了,那就回家吧,家里卫生好几天没弄了,哎这么忙哪有功夫搞卫生啊,不过请个保姆她不习惯,她总习惯一个人独处,要不找临时清洁工,扫完就拿钱离开的那种。一天,总有几百种决定是这么暗暗在欧阳雨的心里实现的,亏得她的记性像电脑一样经过图书馆门口,安老师正从里面出来,看见欧阳雨,便叫住她,让她跟着自己又进了图书馆。欧阳雨很少来这里,大部分是因为没有时间。安老师带着欧阳雨在登记过后,领着她到了小说那一排,老天,这个老师,该不会……不会,人家是清华教授,不过欧阳雨的确不太明白他的意思。“看你这两天睡觉睡得特别频繁,晚上总是熬夜呢吧!学习不需要这么大压力,有时候更要掌握技巧,晚上弄得再晚不如白天多听听课。”欧阳雨的成绩在学校里可是稳夺桂冠的,常常第二名要跟她差三四十分,理科都是满分,从没出过差错,只是英语比较糟糕,语文也没问题,也许是对中国传统文字的热爱,所以心底里有对外来文化的抵触情绪,英语水平就一直只有一百一十几左右,常常七百五十分的总分,她能拿七百到七百一十左右,大部分全是英语扣得。他是在责备她的英语成绩吗,班上除了班主任,其他科的老师是不会管学生别科的,更何况眼前这位是暂时代课老师。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想,她根本就不用读书了,上头批准她可以直接保送进清华,但是她总想可以把高三坚决读完,能跟同龄人一样。“看看这些小说,能舒缓压力,有助于睡眠。”得了,欧阳雨可没听说过小说有这功能,她也写小说,不过她始终认为小说不能当成生活主流,只是业余消遣,丰富生活而已。但是对小说家自己来说,却是一种特别的感觉和锤炼。“放心,这些小说都是挑选出来的,很有文化底蕴,而且文笔都很漂亮,像你们这些90后,恐怕也不看鲁迅的小说了,看看这些当代作家的佳作也不错。我只知道你们这个年纪的女生很喜欢郭敬明和韩寒的,我也读过,不过……咳,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这里没有韩寒的,可是郭敬明的好像有一本。”欧阳雨心里泛苦水,这位老师……教授,有点啰嗦,平时看不出来呀。走过书架,欧阳雨注意到了那本书,《踏古韵寻你一世》,被秦蕾提了一次以后,平常不在意,现在反倒在意起来。欧阳雨不自觉将那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翻开扉页,安风见欧阳雨拿了一本,嘴角微笑,走过来问她:“喜欢这本?”欧阳雨不自觉的点点头,家里也有出版社的样本,可是不知道被她塞到哪个角落冬眠去了。“不知道自己看自己写的东西,是什么感觉。”反应了一小会儿,欧阳雨才昂起头看着安风,她的身份从没公开过,他怎么知道这本书是她作的。“你瞪着什么。”安风抽过欧阳雨手中的书,“这个水墨很有才啊,对了,上次给你了一本他的书,你看了没?对你学习物理有帮助,我想你应该能看懂。”他不知道,幸好不知道,他要是知道,那岂不是连那本也知道是她作的,安风无意的一句话倒是让欧阳雨惊寒半天。“其实你的文笔丝毫不差这里的作品,回头自己再欣赏一下自己的作文吧!很好。”心里稍安了,欧阳雨真是要被他打败了。安风修长的手指有节奏的敲着办公桌,水杯里的水微微荡起小涟漪。欧阳雨请假了,三天,爷爷生病了?这么多天,课会拖下来的,不过依她的智商应该不成问题,来这里教书三个多月了,最让安风关心的就是这个女孩,她的实力恐怕远不止这些,平常根本看不出来,而且她的造诣在各方面有展现,展览框里的画和书法,以及她的作文,酷似水墨的文笔和意境,甚至让安风有点怀疑,不过他还不相信,欧阳雨能著出物理著作,因为他觉得能把那本书看懂已经很卓越了。每次看见她的文章,他都很快乐,他很久没看过这样的文章了,清新典雅,有一种古典美,就如同她的画一样。这个女孩果真不是一般学生,安风对她的极大关注,让他对她的前景有无限的期望。欧阳雨坐上飞机,赶去了一趟上海。主要就是因为那个微型监视器,不过她也很惊讶,她没料到能成功完成这项艰巨几乎不可能的任务。那个东西成功了,那是一大创举,在微型电子产业,中国又迈进了一步。踏进会议场,全场皆惊。是怎样的一幕,创造出奇迹的竟然是一个女孩,身材高挑,面若白莲一般高贵的女子。欧阳雨若不是得到了组织的保证会为她的行程与身份保密,她是不会出席的。她所加入的组织是中国的一个秘密组织机构,名为另一研究机构 ,灵异事件机构是国家秘密培养的研究超自然事件的组织,但是对外是特等级保密,怕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与怀疑,所研究的事件必须最后交由国家审批,并且进行相映的避免政策。所有研究人员要坚守职责。机构里有各种不同的级别,分布最广的就是特务级,就是负责收集所有灵异事件,并且据实上报,再另有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研究,这个机构囊括了各个方面,是个庞大的科学网状系统。而组织正是看中了欧阳雨的电子才华,才用尽各种办法查到她的身份,要她加入,因为对于电子设备,本来就不先进,组织曾经有一个研究级的人员,他在出使任务的时候,不知何处购来国际上最先进的仪器,什么频率干扰器以及微型侦探器,自从他走后,都没有办法再搞到,所以才想多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自己。说来也奇怪,直到组织费尽了一个月才找到的那位人才,竟然让所有知情人士大跌眼镜,理由是那位作家是个女的,叫欧阳雨,而且只有十六岁,如今也只有十八岁而已,怪不得她要隐藏自己的身份了,她的父亲欧阳毅,是个刑警,也是组织里的人物,但是欧阳毅却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这么智力超。通过多番的轰击考验,终于才把那位女孩拿下,交换条件是可以提供任何她要研究所用的器材,而且说明她在加入以后,有很多的特权,在社会上可以行走自如,所以她才答应,在出了许多的仪器之后,欧阳雨从科学研究者的最底层助手研究直升到了中级科学研究,但是,前两天才成功的微型侦探器立马提升到了科学研究院的最高级,这次上海一趟,正为此事。老实说,欧阳雨本来就是个不爱崭露头角的人,这一次之行是迫不得已,各方面事情结束后,欧阳雨就立刻乘飞机回了。她最担心的是,不要因为这次出面,而导致她的身份暴露。幸好不是普通的组织,保密工作一流,但是组织的内部人员就瞒不过了,理所当然,那就意味着她的父亲将会知道她的女儿是个什么样的人。安风总是觉得心里有点空虚,不知道为什么有这样感觉,难道是不太适应高中的教学生活?可是都三个月了,说好是来教习一年。安风暗暗叹口气,眼光停留在左侧空的位置,今天是第三天了,欧阳雨该回来了。自己对欧阳雨是不是太关心了,可是那个女孩真的很不简单,人对聪明的人总是有莫名的好感,这样个学生,他从没见过。下了飞机,欧阳雨也没顾上休息,匆匆吃了一餐饭就赶去学校了,幸好,还能赶上物理晚自习,拖了这么些天的课。其实这种事她都没必要担心的,平常自己看看书,也能很好的融会贯通。欧阳雨一生最感谢的是天赐给她了这样一个天赋,虽然这样活得很累,但是却很充实,她并不排斥这样的生活,反倒很喜欢。###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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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老婆别玩了楚夜暮秋篇谁有

一年后,国际机场

熙熙攘攘的人潮里,一抹灵巧的身影左顾右盼,双手握得很紧,她的目光一直停在机场的出口,小脸上泛着红晕,显得局促不安。孽訫钺读读

大厅的摆钟,分针停在三十,慕秋抿唇,心里愈发不安。

仅是延迟了半个小时,对她来说如同煎熬,入口处,下一批汹涌的人潮再次出现,慕秋咬唇,眸光片刻也不肯松懈。

终于,一抹熟悉的身影映入脑海,纯色手工西装,那人单手插在口袋里,黑色墨镜在他身上,反而更加显眼,不论何时,他都是人群中的亮点,也能让她在第一时间找到他。

脸上挂着激动的笑靥,慕秋却怎么都不敢移步过去,就连身后的老管家都催促着她,“小姐,少爷回来了,您还不过去?”

“我……我……”一年未见,她居然连走近他的勇气都没有,手指紧紧拽着裙摆,她红着脸,刚跨出一小步,感觉他的视线似乎往这边过来,慕秋呆愣住,就这么站在原地。

不是因为怕他发现,而是他的身后,多了一名空姐服装的女子,像是有什么要给他,而他扬唇一笑,没理会那空姐手里的东西,反而直接扣住女子的下颚,吻了过去,就在人潮汹涌的大厅里,就在慕秋面前……

先前的喜悦,仿佛被一盆冷水浇醒,慕秋脸上的红晕最终,被苍白填满,就连脚步也有些不稳。

老管家担忧地看了一眼楚夜,又看向慕秋,“小姐,也许少爷他……”

“管家,你去接他好吗?我,我可不可以先回去?”她转身背对着那人,双眸泛着红丝,仿佛一不注意,眼泪就会往下落。

老管家哪里舍得慕秋受委屈,吩咐司机拦了辆出租车,送她回去。

而机场里,楚夜松开怀里的空姐,眉眼微扬,眸光若有似无地滑过出口处的一道离开的身影,渐而变得深邃。

慕秋一路回到卧室,关了门,那双眸早已红肿得不像话,这一年,她一直都在这里等他回来,当时的诺言,即使明知他不愿意,她还是依旧坚持,无数次,她期待过再见面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千万种可能,却独独没有想过这一种,记忆里的楚夜,什么时候变得那般陌生?

那个只爱过随心的楚夜,也会吻那些陌生女人吗?

哀莫大于心死,楚夜,你的心,还在不在……

伏在床上,慕秋哭过之后,又不禁感到懊恼,这一天她期待了那么久,那个人她爱了那么多年,怎么可以因为他一个意料之外的举动,就转身离开?

也许,是因为他在外面呆久了,自然习惯了西方人打招呼的方式,变得随意了些,她为什么连解释的机会都没给,就掉头回来了呢?

他在机场没看到她,会不会觉得她很没礼貌?

正想着,门口响起阵阵敲门声,是回来的老管家,“小姐,少爷回来了,您要不要……”

老管家的话还未说完,似乎被谁打断,敲门声继续,再次传过来的,却是那人温和如初的浑厚嗓音,“慕秋,开门。”

简单一道命令声,出自他口,却又不令人反感,仿佛他说什么都是对。

跑到镜子面前,她擦去眼里的泪痕,扬起一抹笑意后,才走到门边,开了门。

他斜靠在门框上,淡淡的眸光移到她身上,透着几抹狭味,“怎么没去机场接我?”

即使原因心知肚明,他却隐藏的很好,眸里淌着笑意,也顺带,将她发红的眼眶收进眼底。

“我,我只是……”慕秋低下头,不敢看他太过漠然的视线,手停在裙摆处,犹豫了好久,才挤出只言片语,“身体不舒服,所以没去,对不起。”

“那现在身体好些了吗?”他走了进来,大掌触及到她的颊,彼此的距离近到,她可以感受到他的鼻息,若有似无地落在她身上,身体更加僵硬了……

“好,好多了。”她结结巴巴地回答,偷偷抬起眼眸看他,捕捉到的是更浓的笑意,却又似乎缺了些什么。

“不会是,那个来了吧?”在她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耳边,传来酥麻的感觉,他俯身过来,将她按在了墙壁上,呼吸散了一室。

首页 上一段 ... 她紧张地摇头,却听到他低低的笑意,“那就好,不然,接下来的事可怎么完成?”

这话里,似乎别有深意,慕秋痴痴看着他,不明所以。

楚夜一笑,反手将门关上,一手撑在她耳边的墙上,俯身贴上她的唇,开始了最原始的侵占。

而慕秋背靠着墙壁,丝毫不能反应过来,他吻了她,这是翻遍记忆也找不到的情形,一切来得太快,心底的不安,逐渐扩散,就在他的手撕开她的衣裙开始……

“楚夜,不要……”她吓得推开他,身体隐隐发颤,他变了,不该是这样的……

“我们即将是合法夫妻,有什么不可以的吗?”神色悠闲,楚夜扬眉,再次将她拖进怀里,淡淡一笑,“我说过,只要你不后悔,就结婚,至于手续,我让秦狼去办理。”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不想嫁给我?”他又静静开口,斜靠在墙上,那双深邃的黑眸微微眯起,透着几抹嘲讽,她看得真切。

他明知道,她想嫁给他,想呆在他身边一辈子,可这一刻,有什么似乎错位了,明明即将得到想要的,她却想退缩……

“我的确很想嫁给你,可是……”

“那就没有可是。”楚夜打断她未完的话,抱着她到床前,一把压在身下,“作为妻子,你是不是该履行义务了,嗯?”

“我不要!”意料之外,她开口拒绝,想起先前他给那个空姐的吻,她就该明白的,他不在乎了,什么都不在乎了,自从随心结了婚,他的世界就是一片黑暗,即使她想给他阳光,也没资格。

一年的等待在他心里,根本无足轻重,在他眼里,除了冷随心,其她女人都是一样。

“后悔了?”他依旧不痛不痒,眸色淡漠得仿佛不认识,这样的他,狠狠刺疼了她的心,她想哭又想笑,在他松开她之时,退得很远,“嗯,我后悔了,明天,我就离开这里,你保重。”

门,再次被合上,楚夜淡淡抬眸,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人。

也是这时,他才开始一点点打量这里的一切,墙壁上,是那次婚礼中他和她的合照,婚姻的仓促,他竟连一个婚纱照都没有陪她拍,而她似乎也从没抱怨过,就像真的不在乎一样。

可若是不在乎,为什么会将那张婚礼上的合照,看得那么重要?

床头柜上,泛着馨香的纸张在空中飞扬,属于她的秘密,顷刻间,暴露在他的眼前。

粉色纸页上,是她一天又一天的想念。

***

11月23号

他27号回来,五点的飞机,我一定要提前一个小时去等他,让他第一个看到我,也许这样,他就会多喜欢我一点了吧?

11月24号

刚刚他和管家打电话了,本来最先是我接的,可当他直接唤管家时,我便不敢出声了,一年来,我从未和他说过一句话,好想,却又不敢,说好一年期限的,我不能再去烦他,再等几天就好,还有三天,他就会回来了,楚夜,我会等你。

11月25号

提前做了他喜欢的菜,想在他回来之前,练一练手艺,不然到时候他不爱吃,我就惨了。

11月26号

彻夜,无眠,只要一闭眼,满脑子就是他,楚夜,你为什么不早一天回来?心思好乱,做什么都没法集中,打翻了三个碗,做菜又差点将厨房给烧了,管家都不让我做事,可越是闲着,就越紧张,怎么办?他还没回来,我就这样了,到时候会不会在他面前失态?

***

爱上了,所以很卑微,楚夜淡淡合上双眸,想象着她局促不安的模样,唇角居然带着笑意。

那个整天跟在他身后,大声叫着楚夜的女孩长大了,那时,他的眼里只有随心,当她说喜欢他的时候,他毫无留情地将她送出了国,送离了身边,仅是怕随心知道了不高兴。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当你喜欢一个人,其他人在你眼里,便什么都不是,而他,不想耽误慕秋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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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可那女人,似乎陷得太深了,真的,有这么爱他吗?

*……*

晚饭时间,慕秋才回到客厅,彼时,楚夜坐在饭桌前,看到她后,淡淡扬眉,“过来吃饭吧。”

平静的语气,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未曾发生过。

慕秋应了一声,刚在桌前坐下,就听老管家笑着打趣,“少爷您总算回来了,小姐天天惦记着您,昨天晚上一夜没睡,今天一到早就……”

“管家,我帮你。”慕秋倏尔出声打断,没有看那人,直接拉着管家进了厨房。

“管家,您别说了,我不想被他同情。”慕秋低低道,眼里有着倔强,更有委屈。

老管家为她拭去眼泪,温和一笑,“小姐,您不是爱着少爷吗?或许他现在还不能真正爱上您,可只要您有机会守在他身边,总有一天,少爷会发现您的好。”

“若是一辈子,他也没能爱上我呢?”

“知道为什么有的夫妻能相守一辈子,而有的,却只维持了一两年吗?”

慕秋呆愣着双眼,摇头。

“因为只有当爱情转化成了亲情,那份婚姻,才能维系。相爱的两个人,都是冲动的,经不起风浪,而只有当那份感情沉淀,成了亲情,就能长久。”

慕秋闻言,却仅是淡笑,十几年都没能培养出来的亲情,又岂是现在努力就能达到的?

再出去,楚夜还是坐在那里,秦狼也来了,对她点头,“慕秋小姐,好久不见。”

“嗯,秦狼哥哥还好吗?”此时的她,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眼睑下有青痕,却不影响那张俏丽的面容。

楚夜单手托着下巴,懒懒看着她,“怎么就从不见你叫我一声哥哥?”

三个人,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慕秋的父亲慕老大,刚开始抚养楚夜和秦狼,也注定了三个人的相遇,偏偏,命运弄人,自从慕老大去世之后,她便跟着他,之后,表白失败,她也就顺从地出了国,以为不见面,就不会想念,不会爱……

苦涩一笑,慕秋将饭递到他面前,状似玩笑开口,“因为我不想当你的妹妹。”

当了妹妹,就不能做恋人了,你不明白吗?

楚夜看向手里的瓷碗和筷子,思绪就这么停止,缠绕了很多年的情愫,最终一切归为平静,他却也依然爱着,哪怕那个人,已经有了幸福的结尾。

再抬头,她不知何时已经离开,安安静静的,倒有些不像她了。

记得很久前,随心跟他说过,喜欢一个人可以为了他而改变,去掉他不喜欢的坏习惯,逢迎他的喜欢。

这么多年,他为随心做到了,而慕秋,也在为他做,感觉像是恶性循环。

老管家一直呆在一旁,隔了好久,才迟疑着开口,“少爷……”

“别说了。”楚夜倏然起身,打断管家的话,眉心看向二楼处的时候,微微皱起。

老管家的话,他都明白,正如当年的他,慕秋所做的傻事,他岂能不了解?

明知不可能,却依然努力着,直到尝尽了绝望,才肯松手,痛苦,却会延续一生。

灯光,在她房间里亮了很久,轻声打开门,是她收拾衣物的场景,她就是这样,一旦下定决心,就不会动摇,就像六年前他要她离开一样,那时,她的眼里虽然有泪,却没有说半句拒绝的话。

这样的她,有时候也会让人心疼。

慕秋低着头,手里抱着那本笔记本,低着头,眼泪却是一颗一颗往下落。

舍得吗?

不,很不舍得,可她真的努力了,随心姐能够给他的,她都在努力为他做,可他看不到,尽管她将一颗真心卑微地捧在他面前,他也是不屑一顾,用最恶劣的方式,伤害她。

倒不如,就这么散了吧……

慕秋捂着心口处,低低抽泣,泪水掉在了笔记本上,她却又努力拭去,一遍一遍。

直到门边,有些微的脚步声,慕秋吓得抬眸,却没有见到任何人,她

走到门口,本该紧闭的门,却敞开了一条缝,她探头望去,走廊里,空无一人。

幸好,没有被他看到。

慕秋回到房间内,落了锁,背抵着门,还未离开,就有点怅然若失了,从今天下午的雀跃,到现在的绝望,情绪来得太快,她甚至都没能力承担。

一年之约,又算什么?

关了灯,她静静坐在床上,等待午夜,所有人睡了之后,她便可以离开了。

经历了那么痛之后,她无法再平静地编织谎言,去告别,再见的话,以后再说吧……

月色来得似乎特别慢,当四周安静得仿佛不存在一般,慕秋轻轻提起行李箱,开了门,她带的东西不多,几件衣裳,一本笔记,还有,他和她在婚宴上的合照。

那时,婚礼很及时,他说只是一场戏,不需要的东西,就不该有。

可他一定不知道,她要的,其实不多,若是不能留住他的心,哪怕拥有片刻的记忆也好,幸好这些,她得到了。

回廊里,她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停在楼梯口,她转头看向那扇紧闭的房门,就这么看着,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

也许这次过后,再也不会见了吧?

淡淡一笑,慕秋擦去脸上的泪,提着行李箱,一步一步下了楼梯,她将步子放得很慢,像是想留住什么,沉默之际,却感受到了异样的鼻息。

“要我帮忙吗?”客厅的沙发上,他坐在那里,深夜里,漆黑如墨的眸紧紧盯着她,看不出情绪。

慕秋一愣,握着行李箱的手顿住,没回话,就感觉他起了身,温热的气息笼罩着她,让她不敢回视,“不,不必了。”

“嗯,那再见。”他淡淡道,便转身往二楼去。

慕秋心间一凉,不明为何,可当意识回笼之际,她唤住了他,面对他淡淡的视线,一时间,竟不知怎么开口。

“还有话对我说?”他面对着她,站在第二格阶梯上,一手插在口袋,眸里依然平静。

慕秋埋下头,又努力扯起嘴角,“祝你,幸福。”

“既然这么关心我,又为什么要离开?就因为我不爱你,所以你就放弃了是吗?看来,你的爱,也不过如此。”楚夜冷冷道,墨色的眸微微眯起。

慕秋握紧双手,情绪在此刻,濒临瓦解,“这个一年之约,不就为了让我放弃吗?楚夜,别把我当傻子,我知道的,你不想跟我结婚,即使你定下那个约定,也是因为你占有了我的身体,才会愧疚吧?”

楚夜扬眉一笑,来到她面前,俯下身,“你错了。第一,我占有的女人不少,要结婚也轮不到你,第二,”

他顿了顿,温热的气息掠过她的颊,“一年前,我没有占有你。”

药效,解决的方法,有很多种,若是他真的拥有了她的身体,就会直接娶了她,以免节外生枝。

慕秋茫然地看着他,眼里,有疼也有酸涩,“那就更好了,你不用勉强自己娶我,而我,也不想委屈自己嫁给你。”

她咬紧唇,握住行李箱,就往门口走去。

几步,仿佛用尽了力气,就连心口也隐隐作疼,离开,并不如她想象中的容易……

他在身后,淡淡望着她,终于,在门打开的那一刻,扣住了她的手腕,拖进怀里,指腹准确触到她眼睑上的泪,“既然这么不想离开,就别任性,没人赶你。”

“你放开我。”他的话反而让她觉得很可悲,狠狠甩开他的手,慕秋转身,不肯让脆弱泄露。

哭得够多了,她不想继续。

“不是很爱我吗?刚好,我缺一个妻子,不然以后我怎么跟她解释。”

在随心的婚宴上,她扮演着他的妻子,若是以后见面,他又怎么去圆那个谎?

慕秋凄然一笑,原来只娶她的原因,仅此而已,慕秋,你真可悲,期待了那么多,却没发现他的目的,仅是如此。

抹去眼底的泪,她回身,冲着他漠然一笑,“你可以跟她说,我死了,我发誓这辈子,都不会戳破你的谎言,或者,帮我办个葬礼也

... ……”

话未完,他就将她逼到墙壁上,唇狠狠封住她的。

这该死的女人,再敢胡说试试看!

惩罚的吻,毫无感情可言,只是粗鲁地掠夺,占有,甚至毁灭……

慕秋被他压在墙上,唇上泛着疼楚,混合着先前的委屈,终是抑制不住地哭出了声,断断续续,消失在他的吻里。

楚夜拧眉,移开之时,就听‘啪’的一声,她扬起右手,狠狠挥在他的左脸上。

“楚夜,别以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一再伤害我,不会了,我以后都不会爱你了,也不会再有任何期待了。”

楚夜抬眸,眼里是一闪而逝的阴霾,随即弯起唇角,冷眼看她,“既然不喜欢,为什么日记本里都是关于我的?慕秋,下次说谎之前,先把你的证据藏好。”

“你!”慕秋眼里尽是慌乱,想要躲避,下颚却被他钳住,委屈,苦涩,绝望……一根根紧紧缠绕的情丝,将她笼罩,压得她连喘气都无法。

瘫软在他怀里,慕秋落寞一笑,“满意了吗?我是喜欢你,喜欢了好久,可是你不喜欢我,连机会都不想给我,我还要继续赖着你吗?楚夜,我不想到头来,还被你厌烦。”

楚夜叹息,将她按进怀里,“我不会。”

慕秋小声抽泣着,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胡乱擦着脸颊,“抱歉,我……”

“慕秋,”他打断她的话,双手撑在她身侧,眸底淌着认真,“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会不会好一些?”

慕秋别开脸,当他露出这样的神色就说明,楚夜真的是在考虑,可她该回什么?

孩子,她也期待过,甚至在一年前,她以为他碰了她,事后两个月,她去买了验孕棒,祈祷着奇迹的发生,可他,竟什么都没给她……

“我不知道……”

“相信我吗?”他与她四目相交,也许之前他还在想着方法让她死心,毁了这个约定,却在看到她那么简单妥协之后,他后悔了……

心里涌现出难以言喻的不舍,说到底,他也是人,需要有一个扶持到老的伴侣,有一个家,能在他疲惫的时候,得到一份慰藉。

慕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也许不能爱你,但我会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低低保证道,将她抱在怀里,像是要确定什么一样。

是犹豫吧?

慕秋凄然笑了笑,抬起眸看他时,目光温柔,“不用了,楚夜,我会离开,不再打扰你的生活。”

“如果我希望你留下呢?”

她抿紧唇,不想看他太过认真的神色,这样的他,她会舍不得拒绝,也会深陷其中,他说的以后,她很期待,却也明白不可能,且不说他能不能做到,但若是她做不到呢?

以后,又有谁说得准?

“结婚证明天就可以拿到,你要是想要婚礼,我再为你办一个,慕秋,我不会让你走。”他说着,拦腰抱起她,往二楼走去,慕秋皱眉,就听他淡淡对着黑暗处出声,“秦狼,将行李箱送回她的房间。”

慕秋诧异地瞪大双眸,心间很乱,当他将她抱进卧室,吻住她的时候,她甚至连反抗都忘记了。

也许,根本就不想反抗吧,她也想要那样的未来,她爱他,想自私地爱他一次……

“楚夜……”轻声呢喃,慕秋咬紧唇,声音细如蚊蚋,“我,真的可以吗……”

“好好回应我,剩下的,交给我。”他低声回道,唇落在她身体的每一处,细细绵绵,温柔得仿佛她是他最珍惜的人。

呆呆看着天花板,慕秋有一刻的迷茫,先前坚定的心,因为他目光里的落寞,变得迟疑。

对于婚姻,他和她都是初学者,很多事,学了之后,才能熟练不是吗?

他和她,也会度过那个磨合期,幸福一辈子的……

沉浸在无边的思绪里,慕秋脸上露出笑容,却又在下一刻,感受到唇上一疼,她皱眉,眼眸埋怨着那人的粗鲁。

&nbs

... p;“专心点。”他沙哑道,不知何时,褪去了她的衣裙,大掌引起一片战栗。

慕秋忍住羞涩,仰起头,主动吻住他的唇,缱绻延续……

若说两个人之间有一百步的距离,那她情愿跨出九十九步,等待他的一步回应,很多时候,付出也是一种幸福,她会延续这种情愫,给他,给将来的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楚夜,我也会努力,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我们,都会幸福。

不知道是不这篇 我在伤城文章网上找到的

...

Ⅲ 有没有穿越玄幻(魔法+斗气)的男强女强的小说啊,女主一开始最好是废柴的,冷酷点,男主追女主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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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梦幻现实》,网游,故事讲述主角如何在游戏的影响下,从一个懦弱的,被人欺凌的人,变成一个纵横黑白两道,网游内外的超级霸主的,还可以

《大地武士》异世大陆,玄幻,穿越。简介:千招尽算独孤剑 兵锋百裂回马枪 神力开山挥斧钺 技断江河不绝刀 只身对阵疯魔棍 影惊四海双尖叉 ...=======简介看起来挺牛叉的,其实吧,云天空的最大缺点就是文笔一般,文章的故事性趋于 小白 化,不过拿来做消遣还是不错的。另注:此书连载中
《星辰变》,修仙书,文笔一般的快餐类文学,是西红柿的特点,也是他最大的缺点

《盘龙》,异世大陆,神,七星恶魔,主神,魔法,位面,连载中的新书,又一典型的快餐文学

《寸芒》,修仙,小李飞刀的后人,破碎虚空,西红柿的成名作,因为这本作品,西红柿被大量读者所知道

《星峰传说》,西红柿的早期作品,还可以
《无限恐怖》 无限流的开山之作 生化危机,异形,咒怨,猛鬼街,死神来了,其实还是感觉像变异的网游

《无限未来》都市, 没看过,据说还可以

《魔法纪元》 玄幻 没看过,据说此书一般,实在闲得无聊可以看看

《莲花宝鉴》,玄幻,异界,穿越。这是一个关于童子功的故事,一个可怜的男人,被人强迫学了一套阴毒的功法,神功大成之前不得近女色,不然《莲花宝鉴》便会‘咔嚓’一声帮他自宫!! 至于如何才算成功,这就要靠某位可怜的男人拼命去做善事,行善积德,积攒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仙家愿力。 于是,我们的主角誓要拼搏奋斗,做遍天下善事,助尽...此书不错,很值得一看

《异界兽医》,穿越,异界,玄幻,兽医。龙?算什么!比蒙巨兽?一边趴着去!所有魔兽都给我老实点!!惹火了老子有你们好看的! 国王?没听过!帝国首富?把钱留下!大陆第一高手?垃圾!没有金币美女,就等着你们的魔宠病死吧 靠!我是兽医我怕谁?! 一个兽医,在一个以魔兽为国家最终武力的大陆,会发生什么事情? ...此书不错,值得一看
《幻刃仙缘》――作者:游兮

淩乱秋本书的主角只因为生性贪玩任性,因玩游戏PK到了不应该PK的人,被真实中的人逮到被困又连累到家人脱困后又迫卷入争夺神器之战和寻找家人,又因为好运不断和美女不断如燕依依身世神秘,多重人格,与小秋情缘纠缠三界,修为深不可测。 梅若雨:仰华城首富梅龙岩之女,后掌管梅家遍及全大陆的资产,生性温柔可人,喜爱主角。连清寒:修真界第一阶美女,性格娇蛮,但心地善良,在淩乱秋无意的帮助之下,练成顶级绝技“绝对防御”。踏上不断晋级之路。

Ⅳ 包法利夫人 书评

《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 .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 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 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 最后 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 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 。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 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 。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那样你最后一无所有。从先在起我们的命运联系着所做的每一件事。我始终相信我不是奇迹但我可以创造奇迹。

Ⅳ 请问有人看过<洛丽塔>这本书吗

喝汤的汤勺朋友,你好。你在提问当中所说到的《洛丽塔》是著名美籍俄裔作家纳博科夫的代表作。
我在这里先给你推荐三个《洛丽塔》中文版本的在线阅读地址:
http://www.shulu.net/wg/llt/llt.htm
http://read.anhuinews.com/system/2004/04/26/000631284.shtml
http://book.peopledaily.com.cn/gb/paper40/1/class004000021/
下面我来回答关于你所提到的《洛丽塔》中译版本的问题,我个人推荐上译的2006年1月才刚刚推出的全译本。
(封面为黄色,衬有白色花纹图案。但这个译本目前在网络上还没有在线阅读的地址)理由如下:
2005年9月是《洛丽塔》出版五十周年,各国最有影响的文学出版机构,如美国的兰登书屋,英国的企鹅出版社,法国的伽理玛出版社,都相继推出了这本富有争议的名著的纪念收藏版。上海译文出版社经过多年努力,终于赢得独家中文授权,第一次在中国推出没有任何删节的完整译本。
在一九八三年中国加入世界版权保护公约组织以前,国内曾经有过浙江文艺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海天出版社和河北人民出版社等多个译本出版。此后,译林出版社等先后于九十年代中后期获得纳博科夫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但《洛丽塔》的译本并没有新的更替。因为社会时代环境限制,翻译者自身知识结构以及出版社编辑条件约束等因素,此前的《洛丽塔》译本跟原著存在着一定的出入,关于相关篇章文字的错漏和删节,不少专业读者通过对比英文原著,有着比较清楚的认识。
至于现在的《洛丽塔》,就全译本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是译者按照美国的权威版本,认真仔细地参照麦克米兰公司享誉世界的专家注释本,准确翻译出了中文本。这也就是说,新的《洛丽塔》译本不仅全面完整地再现了原著的风貌,而且在适当的篇章通过详细注释的方式,给读者提供了恰当理解一部严肃的世界名著的可能。读者通过阅读翻译家精心增添的数百条学术性脚注,可以看出一位著名的英语文学专家和翻译大家多年付出的心血。
《洛丽塔》这部小说描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汉勃特·汉勃特出生于巴黎的一个富裕家庭,自幼就死了母亲,在其父亲、姨妈及众多女性的宠爱下长大。少年时他遇到并爱上了其姨妈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安娜贝尔,在刚偷偷地品尝到爱情的甜蜜后,安娜贝尔却不幸死于伤寒。这刻骨铭心的初恋使他始终不能释怀,以致使他始终痴迷于九岁到十四岁的少女——他所谓的“宁芙”。汉勃特在伦敦和巴黎的大学生活始于对精神病学学位的向往,结束于闲适的英国文学。离开大学后他虽在不同的中学教过书,也在进行写作,但足够的遗产一直能使一表人才的他不为生活所迫地过着懒散的追花逐柳的日子。其后他与一个波兰医生姿色平庸的女儿瓦莱莉娅结了婚,随后又因妻子不愿离开情人跟他一起去美国定居继承姨夫遗产而分了手。到了美国后,汉勃特以写作和学术研究为职业,生活安定,但是对成年女性的厌恶和对“宁芙”们的强烈欲望却导致他精神崩溃而进了疗养院。出院后他来到一个小镇拉姆斯戴尔,寄住在海兹夫人的家里。海兹夫人时年三十五六岁,带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洛丽塔独自过活。汉勃特一眼就发现了他的“宁芙”——洛丽塔,不仅为此滞留在这个乏味的小镇,开始寻找一切机会观赏、接近这个小女孩,而且在其母亲向他求爱时,为了得到作为她母亲的丈夫所能施之于洛丽塔的那些不会被人非议的亲昵和爱抚,他还抑制内心的厌恶与海兹夫人结了婚。但是在他还仅是梦想着谋杀海兹夫人时,后者却已从他的日记上发现了他的隐秘,大为震怒的海兹夫人决心与之离婚,带着孩子避开这个魔鬼,可是愤激之下却在还未及把汉勃特的邪恶告诉任何人之前就不幸撞车身死。草率地料理了丧事之后,汉勃特就以继父的身份从寄宿学校带出了洛丽塔,并且以各种手段诱奸了这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从那以后,汉勃特就驾车带着洛丽培在全国各地漫游。为了能长久地占有洛丽塔,他施展各种手腕制服她,又限制她与同龄人和别的男性的交往;为了不使他的这种邪恶暴露,他费尽心机地避免引起旁人和警察的注意。最后,汉勃特在比尔兹利安顿下来,把洛丽塔送进了比尔兹利私立女子学校,相对安稳地享受着他那种罪恶的乐趣。然而好景不常,汉勃特发现他对洛丽塔的占有受到了威胁,于是匆匆地编造了一个借口又离开了比尔兹利,再度开始了公路上的漂泊生活。汉勃特异乎寻常的感觉和疯狂的想象力使他对每一个身边的男性都疑心忡忡,然而他的一切防范最后终究还是没能阻止洛丽塔乘他生病之际逃离了他。自此以后,他的生活就被追踪与试图报复主宰了。数年后,正当他茫无头绪时,已经结婚并即将临产的洛丽塔写信向他求援。见到已长大成人的昔日“宁芙”,他作了最后一次努力:要她跟他走。被拒绝后,已处于疯狂状态中的汉勃特找到并枪杀了当初带洛丽塔逃走的剧作家克赖尔·奎尔梯,而后自入囹圄,并因发病在审判前死于狱中。

Ⅵ 寻史铁生的一篇文章

秋天的怀念--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我与地坛

史铁生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座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撤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记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竟相生长弄出的响动,悉悉碎碎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

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的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限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现在我可以断定,以她的聪慧和坚忍,在那些空落的白天后的黑夜,在那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她思来想去最后准是对自己说:“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的要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在那段日子里——那是好几年长的一段日子,我想我一定使母亲作过了最坏的准备了,但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为我想想”。事实上我也真的没为她想过。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

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有一次与一个作家朋友聊天,我问他学写作的最初动机是什么?他想了一会说:“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心里一惊,良久无言。回想自己最初写小说的动机,虽不似这位朋友的那般单纯,但如他一样的愿望我也有,且一经细想,发现这愿望也在全部动机中占了很大比重。这位朋友说:“我的动机太低俗了吧?”我光是摇头,心想低俗并不见得低俗,只怕是这愿望过于天真了。他又说:“我那时真就是想出名,出了名让别人羡慕我母亲。”我想,他比我坦率。我想,他又比我幸福,因为他的母亲还活着。而且我想,他的母亲也比我的母亲运气好,他的母亲没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否则事情就不这么简单。

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我便又不能在家里呆了,又整天整天独自跑到地坛去,心里是没头没尾的沉郁和哀怨,走遍整个园子却怎么也想不通: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为什么在她儿子就快要碰撞开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莫非她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她匆匆离我去时才只有四十九呀!有那么一会,我甚至对世界对上帝充满了仇恨和厌恶。后来我在一篇题为“合欢树”的文章中写道:“我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闭上眼睛,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溯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小公园,指的也是地坛。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得深彻。上帝的考虑,也许是对的。

摇着轮椅在园中慢慢走,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我只想着一件事:母亲已经不在了。在老柏树旁停下,在草地上在颓墙边停下,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乌儿归巢的傍晚,我心里只默念着一句话:可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把椅背放倒,躺下,似睡非睡挨到日没,坐起来,心神恍惚,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

曾有过好多回,我在这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看见过几次她的背影。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镜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她没看见我时我已经看见她了,待我看见她也看见我了我就不去看她,过一会我再抬头看她就又看见她缓缓离去的背影。我单是无法知道有多少回她没有找到我。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但这倔只留给我痛侮,丝毫也没有骄傲。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是太真实了,以致使“想出名”这一声名狼藉的念头也多少改变了一点形象。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且不去管它了罢。随着小说获奖的激动逐日暗淡,我开始相信,至少有一点我是想错了: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万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扬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现在让我想想,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来的人都是谁呢?好像只剩了我和一对老人。

十五年前,这对老人还只能算是中年夫妇,我则货真价实还是个青年。他们总是在薄暮时分来园中散步,我不大弄得清他们是从哪边的园门进来,一般来说他们是逆时针绕这园子走。男人个子很高,肩宽腿长,走起路来目不斜视,胯以上直至脖颈挺直不动;他的妻子攀了他一条胳膊走,也不能使他的上身稍有松懈。女人个子却矮,也不算漂亮,我无端地相信她必出身于家道中衰的名门富族;她攀在丈夫胳膊上像个娇弱的孩子,她向四周观望似总含着恐惧,她轻声与丈夫谈话,见有人走近就立刻怯怯地收住话头。我有时因为他们而想起冉阿让与柯赛特,但这想法并不巩固,他们一望即知是老夫老妻。两个人的穿着都算得上考究,但由于时代的演进,他们的服饰又可以称为古朴了。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衣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曾有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这园中来,来唱歌,唱了好多年,后来不见了。他的年纪与我相仿,他多半是早晨来,唱半小时或整整唱一个上午,估计在另外的时间里他还得上班。我们经常在祭坛东侧的小路上相遇,我知道他是到东南角的高墙下去唱歌,他一定猜想我去东北角的树林里做什么。我找到我的地方,抽几口烟,便听见他谨慎地整理歌喉了。他反反复复唱那么几首歌。文化革命没过去的时侯,他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我老也记不住这歌的名字。文革后,他唱《货郎与小姐》中那首最为流传的咏叹调。“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我记得这开头的一句他唱得很有声势,在早晨清澈的空气中,货郎跑遍园中的每一个角落去恭维小姐。“我交了好运气,我交了好运气,我为幸福唱歌曲……”然后他就一遍一遍地唱,不让货郎的激情稍减。依我听来,他的技术不算精到,在关键的地方常出差错,但他的嗓子是相当不坏的,而且唱一个上午也听不出一点疲惫。太阳也不疲惫,把大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小路上,将近中午,我们又在祭坛东侧相遇,他看一看我,我看一看他,他往北去,我往南去。日子久了,我感到我们都有结识的愿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互相注视一下终又都移开目光擦身而过;这样的次数一多,便更不知如何开口了。终于有一天——一个丝毫没有特点的日子,我们互相点了一下头。他说:你好。”我说:“你好。”他说:“回去啦?”我说:“是,你呢?”他说:“我也该回去了。”我们都放慢脚步(其实我是放慢车速),想再多说几句,但仍然是不知从何说起,这样我们就都走过了对方,又都扭转身子面向对方。他说:“那就再见吧。”我说:“好,再见。”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但是我们没有再见,那以后,园中再没了他的歌声,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许是有意与我道别的,也许他考上了哪家专业文文工团或歌舞团了吧?真希望他如他歌里所唱的那样,交了好运气。

还有一些人,我还能想起一些常到这园子里来的人。有一个老头,算得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当然装满了酒,常来这园中消磨午后的时光。他在园中四处游逛,如果你不注意你会以为园中有好几个这样的老头,等你看过了他卓尔不群的饮酒情状,你就会相信这是个独一无二的老头。他的衣着过分随便,走路的姿态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解酒瓶的当儿迷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视角内的景物细细看一遭,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摇再挂向腰间,平心静气地想一会什么,便走下一个五六十米去。还有一个捕鸟的汉子,那岁月园中人少,鸟却多,他在西北角的树丛中拉一张网,鸟撞在上面,羽毛戗在网眼里便不能自拔。他单等一种过去很多面现在非常罕见的鸟,其它的鸟撞在网上他就把它们摘下来放掉,他说已经有好多年没等到那种罕见的鸟,他说他再等一年看看到底还有没有那种鸟,结果他又等了好多年。早晨和傍晚,在这园子里可以看见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早晨她从北向南穿过这园子去上班,傍晚她从南向北穿过这园子回家。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的职业或者学历,但我以为她必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别样的人很难有她那般的素朴并优雅。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拂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我没有见过她的丈夫,没有见过那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想象过却想象不出,后来忽然懂了想象不出才好,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她走出北门回家去。我竟有点担心,担心她会落入厨房,不过,也许她在厨房里劳作的情景更有另外的美吧,当然不能再是《献给艾丽丝》,是个什么曲子呢?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他因为在文革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好不容易找了个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平等,苦闷极了便练习长跑。那时他总来这园子里跑,我用手表为他计时。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下手,我就记下一个时间。每次他要环绕这园子跑二十圈,大约两万米。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已。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容群众场面的照片。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呆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现在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只在傍晚又来这园中找到我,把这事平静地向我叙说一遍。不见他已有好几年了,现在他和妻子和儿子住在很远的地方。

这些人现在都不到园子里来了,园子里差不多完全换了—批新人。十五年前的旧人,现在就剩我和那对老夫老妻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唯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悬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定,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孩子。“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具这两个意思的字。



我也没有忘记一个孩子——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到这园子里来就看见了她,那时她大约三岁,蹲在斋宫西边的小路上捡树上掉落的“小灯笼”。那儿有几棵大梨树,春天开一簇簇细小而稠密的黄花,花落了便结出无数如同三片叶子合抱的小灯笼,小灯笼先是绿色,继尔转白,再变黄,成熟了掉落得满地都是。小灯笼精巧得令人爱惜,成年人也不免捡了一个还要捡一个。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说着话,一边捡小灯笼;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所常有的那般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是厚重,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园子里太安静了。我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来这园子里?我问她住在哪儿?她随便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墙根一带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坏人便对他的妹妹说:“我在这儿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么虫子。他捉到螳螂,蚂蚱,知了和蜻蜒,来取悦他的妹妹。有那么两三年,我经常在那几棵大梨树下见到他们,兄妹俩总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渐渐长大了些。之后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们。我想他们都在学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必是告别了孩提时光,没有很多机会来这儿玩了。这事很正常,没理由太搁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园中见到他们,肯定就会慢慢把他们忘记。

那是个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时隔多年,我竟发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我摇着车到那几棵大栾树下去,恰又是遍地落满了小灯笼的季节;当时我正为一篇小说的结尾所苦,既不知为什么要给它那样一个结尾,又不知何以忽然不想让它有那样一个结尾,于是从家里跑出来,想依靠着园中的镇静,看看是否应该把那篇小说放弃。我刚刚把车停下,就见前面不远处有几个人在戏耍一个少女,作出怪样子来吓她,又喊又笑地追逐她拦截她,少女在几棵大树间惊惶地东跑西躲,却不松手揪卷在怀里的裙裾,两条腿袒露着也似毫无察觉。我看出少女的智力是有些缺陷,却还没看出她是谁。我正要驱车上前为少女解围,就见远处飞快地骑车来了个小伙子,于是那几个戏耍少女的家伙望风而逃。小伙子把自行车支在少女近旁,怒目望着那几个四散逃窜的家伙,一声不吭喘着粗气。脸色如暴雨前的天空一样一会比一会苍白。这时我认出了他们,小伙子和少女就是当年那对小兄妹。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世上的事常常使上帝的居心变得可疑。小伙子向他的妹妹走去。少女松开了手,裙裾随之垂落了下来,很多很多她捡的小灯笼便洒落了一地,铺散在她脚下。她仍然算得漂亮,但双眸迟滞没

Ⅶ 《飘》中两个女主人公的性格

(Gone with the Wind)
一、

《飘》(据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被中文译名为“乱世佳人”,而本书部分中文译本亦书名为“乱世佳人”)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内容简介: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佳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阿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莱尼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阿希礼的绅士风度,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莱尼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阿希礼和她一起私奔。

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佳丽始终没有找到和阿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阿希礼一直同梅莱尼在一起。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佳丽轻而易举地把梅莱尼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雷特·巴特勒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雷特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

下午,斯佳丽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阿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阿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阿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阿希礼一记耳光。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阿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

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以后,她的儿子韦德出生了。

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阿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莱尼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带着韦德离开了塔罗庄园,来到亚特兰大。

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值得欣慰的是,亡夫查尔斯给她留下了一个庄园和城里几家店铺的遗产。

随着战事越来吃越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斯佳丽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佳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塔罗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雷特。现在,雷特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雷特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雷特邀请斯佳丽作他的舞伴。斯佳丽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

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斯佳丽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阿希礼。

有一段时间,雷特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使人觉得讨厌。只有梅莱尼同意雷特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阿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

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斯佳丽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阿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佳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阿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但是,经过战争磨难的阿希礼已经丧失了过去的激情。第二年年初,梅莱尼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阿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雷特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阿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

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但因梅莱尼即将临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雷特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佳丽的拒绝。

八月底,攻城的炮声突然沉寂下来。传说邦联军己决定放弃这座城市。正在这个时候,梅莱尼的儿子降生了。此时,亚特兰大城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医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斯佳丽自己接生,保住了梅莱尼母子的生命。当天夜里,最后一批邦联军撤出了亚特兰大,北方军很快就要进城了,绝望中,斯佳丽只好求助于雷特。雷特用偷来的一辆破马车,设法把她和梅莱尼母子送出了城,趁夜赶往塔罗庄园。

沿途的情景使斯佳丽恐慌万分。许多熟悉的庄园都被烧成了废墟,只有一些断垣残壁矗立在那里。经过一天的颠簸,她们终于来到了塔罗庄园。出乎意料,塔罗的白色楼房却依然完好无损。但出来迎接她们的却只有老父杰拉尔德和一个黑奴管家;斯佳丽的两个妹妹重病在床,而她的母亲己在昨天离开了人世。年老的杰拉尔德几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

整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落到了斯佳丽这个只有19岁的寡妇主肩上。全家除了自己和孩子外,还有老父、两个妹妹、梅莱尼和她的新生儿,以及庄园上仅有的三个黑奴,总共需要维持10口人的生计。这时她想起了那些孩提时期从父亲那里听到的故事,那些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开创家业的爱尔兰父辈们。

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找到吃的东西。于是斯佳丽天天提着篮子到地里去挖,到废墟里去捡。她的两个妹妹都是五谷不分的娇小姐,是指望不上的,连三个黑奴也强调说他们从来只干家务而不会干田里的活。苦难的生活磨炼着斯佳丽,但也使她变得冷酷无情,家里的人都有些怕她。从这时候起,斯佳丽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决心恢复塔罗庄园昔日的风采:餐桌上摆满银质餐具、透亮的酒杯和丰盛的食品,马厩里拴着一匹匹骏马,车房里放着豪华的四轮马车,成群的黑奴在塔罗的田间采摘棉花……

一天,一个北军士兵骑马闯进了庄园,斯佳丽用手枪干掉了他,得到了一匹马和从这个士兵口袋里搜出来的一笔钱。这给她解了燃眉之急。

圣诞节前夕,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带着一个南方邦联的征粮小组来到庄园。斯佳丽当然不会把她们好不容易得来的粮食白送给他们。

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佳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罗庄园。

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罗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佳丽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罗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阿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罗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罗庄园赶走的管家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现在,他企图侵吞塔罗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佳丽和威尔一筹莫展,希望阿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阿希礼的胆小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佳丽突然想起了雷特。如果雷特肯拿出钱来保住塔罗庄园,斯佳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第二天,斯佳丽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雷特,这时才知道,雷特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佳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他现在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佳丽突然心生一计,谎称苏埃伦已经嫁人,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罗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雷特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佳丽一笔钱,斯佳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象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斯佳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佳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雷特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雷特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佳丽赶回塔罗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斯佳丽全家,包括阿希礼、梅莱尼、威尔等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梅莱尼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受尊重的人物。而阿希礼虽然受斯佳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167

斯佳丽生了一个女儿,几周后,她就又开始奔波于两个木材厂之间。此时亚特兰大的治安状况不断恶化。1867年3月的一个晚上,斯佳丽在驾车回家的路上受到了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袭击。由于一个黑奴的保护,她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当天夜里,三K党出击了,但他们却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在交火中,弗兰克被打死,阿希礼受了伤。由于雷特的出谋划策,才救了其他一批参加三K党行动的白人。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佳丽和雷特结了婚。他们的蜜月是在新奥尔良度过的,而由斯佳丽自己设计的新居很快也告落成,这是亚特兰大最豪华的住宅。对于斯佳丽来说,此时她似乎实现了她在塔罗庄园时的理想。她在物质上的任何要求,雷特都给予极大的满足,她真是应有尽有了。不久,他们的女儿邦妮出生了。在邦妮身上雷特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雷特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佳丽对阿希礼仍然旧情不忘。一天晚上,在木材厂,斯佳丽和阿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10年前的那个野外宴会。阿希礼承认他自己和雷特其实很相象,只不过是在人生的道路上选择了不同的方向而已。回忆过去使斯佳丽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她不由自主地倒在了阿希礼的怀里。这件事很快被雷特和梅莱尼知道了。几天以后,雷特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佳丽马上去找梅莱尼,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莱尼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佳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

不久,斯佳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雷特,盼望他早点回来。雷特到家的那一天,斯佳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佳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折断了肋骨。雷特悔恨不已,在梅莱尼面前,象孩子一样痛哭流涕,忏悔自己的过失。

自此之后,雷特似乎变了。他和过去军管政府中的”老朋友”彻底断了交,而且加入了民主党,准备和亚特兰大的一批南北战争时期的老战士一起把联邦政府任命的州长赶下台。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

黑人姆妈建议给四岁的邦妮买一匹小马,这样,她就不需要再和雷特同骑一匹马了。没想到好动的邦妮在骑马跨越篱笆墙时遇到不测。邦妮死后,雷特整日酗酒,对待斯佳丽如同路人。

梅莱尼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阿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佳丽。这时,斯佳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莱尼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

梅莱尼去世了,阿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他比斯佳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佳丽方才相信了雷特多年来一直对她讲的话,阿希礼确实不值得爱。而她自己其实也并不爱现实生活中的阿希礼,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佳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雷特,而她真心爱的就是雷特!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雷特已经决定弃家出走,永远地离开斯佳丽。此时此刻,对于斯佳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罗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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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因为思嘉与这次悲惨事件有关,城里的妇女本来对她恨之入骨。后来知道她丈夫已经死了,她也听说了,但又不能承认,不能收尸,从而得不到一点安慰,大家也就不象以前那么恨她了,天亮以后,尸体被人发现,当局通知了她,但在此之前,她必须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弗兰克和托米,冰凉的手攥着手枪,躺在空地上的枯草丛里,身体慢慢僵硬了。北方佬会说他们为了争夺贝尔的一个姑娘,酒后斗殴,互相射击而死的,这种事是司空见惯的,大家对托米的妻子范妮深表同情,她刚生完孩子,可是谁也没有办法趁着黑夜去看看,并安慰安慰她,因为她家周围有一了队北方佬,守在那里等着抓托米。还有一队守在皮蒂姑妈的房子附近,等着抓弗克兰。
天还没有亮,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军事法庭当早上就要进行调查。城里的人都一夜没睡,又等着心焦,眼皮都非常沉重。他们知道,城里几位名人的安全全寄托在三件事上----第一,艾希礼·威尔克斯要能在军事委员会面前站出来,表现出只感到酒后头痛得厉害,并没有什么更严重的痛苦。第二,贝尔·沃特琳保证这些人整个晚上都是待在她那里。第三,瑞德·巴特勒保证他一直和他们在一起。
对于最后这两点,大家都惴惴不安。贝尔·沃特琳!怎么能把自己男人的性命寄托在她身上呢?真让人受不了!过去有些太太们在街上看见她走过来,就赶紧神气活现地过马路,躲开她以显示出自己的高傲。现在不知她是否还记得这样的事,要是她还记得,那才真叫人害怕。男人们对于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贝尔身上,倒不像太太们那样感到难为情,因为他们之中有许多人认为贝尔这个人并不坏,使他们感到难受的是不得不把自己的性命和自由寄托在瑞德·巴特勒身上,他是一个投机商,又是一个投靠北方佬的人啊,一个贝尔,她是全城出名的浪荡女人,一个瑞德,他是全城最遭恨的人。怎么大家竟然要仰仗这样两个人呢?
还有一件事使得他们生闷气,他们知道北方佬和北方来的冒险家一定会耻笑他们。让那些人看笑话吧!全城12位最有名的公民现在全暴露了,原来都是贝尔·沃特琳赌场的常客!其中二人因为争夺一个下贱女子而开枪打死了。有的人也因为醉得一塌糊涂,连贝尔都忍受不了,把他们轰出来了,有几个人被逮捕了,因为明明大家都知道他们是在那里的,他们却不肯承认。
亚特兰大害怕北方佬会耻笑他们,是有道理的。许久以来,南方人对他们冷淡,鄙视,使他们感到很憋气,现在可以痛痛快快地大笑一阵了。军官们赶快把同事叫醒,把这件事向他们详详细细地述说一番。丈夫清早把太太叫醒,把能对女人说得出口的情节都告诉她们了。于是太太就赶紧穿好衣服,去敲邻居的门,向他们传播这个消息。北方佬的太太们一听这消息欣喜若狂,笑得满脸都是眼泪。你们南方人号称什么尊重女性,见义勇为,原来全都口事心非!那些女人过去两眼只往天上看,见人待答不理,现大就别那么势利眼了,谁不知道她们的丈夫说是去参加什么政治集会实际上却在这里穷泡,还说是政治集会呢!真可笑!
笑虽然笑了,她们还是对思嘉摊上这种悲惨的事而表示遗憾。不管怎么说,思嘉是个正派女人,在亚特兰大,有几个女人对北方佬还是不错的,她就是其中之一。她早就赢得了她们的同情,因为她丈夫不能或者说不愿好好地养活她,她非自己干活不可。虽然丈夫不好,可是又让可怜的思嘉发现他对她不忠,也实在太可怕了。还有,他死和发现他不忠这两件事同时发生,这就更加可怕。无论如何,有个不好的丈夫也比没有丈夫强啊,所以北方佬的太太们决定要对思嘉特别好。至于别的女人,米德太太,梅里韦瑟太太,埃尔辛太太,托米·韦尔伯恩的寡妇,尤其是艾希礼·威尔克斯太太,今后再见到她们,是要当面耻笑她们的。好让她们也懂得一点礼貌。
那天夜里,北城各家的漆黑的屋子里悄悄议论的大都是这个话题。太太们都激动地对丈夫说,北方佬怎么想,她们一点也不在意,但是在心里深处,她们觉得宁可挨印第安人的鞭子,也不愿忍受北方佬的耻笑,而且还不能说出自己丈夫的真实情况。
米德大夫因为瑞德硬把他和另外一些人推入这样的处境,冒犯了他的尊严,感到十分恼火,他对米德太太说,要不是怕牵连别人,他宁愿去自首,被他们绞死,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当时在贝尔那里。
“这是对你的侮辱啊,米德太太,"他气呼呼地说。
“反正大家都知道你并没在那里,因为----因为----"“北方佬就不知道。我们要想保住性命,就得让他们相信这是个事实。他们会耻笑。我一想到有人会信以为真,而且还要嘲笑,我就气得受不了,而且这也是对你是侮辱啊,因为----亲爱的,我对你一向是忠诚的。““这我知道,"米德太太在黑暗中微微一笑,把一只干瘦的手伸到大夫的手里。"但是我宁愿这都是真的,也不愿意让他们动你一根头发丝儿。"“米德太太,你知道你在胡说些什么吗?"米德大夫喊道,他对于妻子这样讲究实际,毫不怀疑,他感到非常惊讶。
“我当然知道,我失去了达西,我也失去了费尔,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只要不失去你,你疯了!你胡说些什么"“你这个老傻瓜,"米德太太温柔地说,同时把头靠在他的袖子上。
米德大夫妻呼呼地沉默了一会儿,摸了摸太太的脸,接着又发作起来。"让我接受巴特勒那个人的恩惠!那还不如被纹死的好,即使是他救了我的命。我对他也不能以礼相待,他傲慢到了极点,又投机倒把,是个十足的无耻之徒,想起来我就有气。让我去感谢他救命之恩吗,他又没有打过仗----""媚兰说,亚特兰大失陷以后,他也参加了军队。"“那是骗人的。无论哪个花言巧语的流氓说的话,媚兰小姐都会相信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费这么大的事,我不想这么说,不过----唉,人们一直在议论他和肯尼迪太太的关系。我看见他们一起赶着马车回来,这一年多,次数可就太多了。他一定是为她才这么做的。"”如果是为了思嘉他就根本不会帮忙了。把弗兰克·肯尼迪绞死,他还不高兴吗?我想他是为了媚兰----"“米德太太,你的意思不是说她们两个人之间还有什么名堂吧!““你别胡扯!但自从他在战争期间设法把艾希礼交换回来,她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他。我也为他说句公道话,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可从来不露出他那一副奸笑。他总是尽量显得和蔼、体贴,完全是另外一个人。从他对媚兰的态度可以看出,是想做一个规矩人,他也是能做到的。我想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她没有说下去。"大夫,你也许不喜欢我这个想法。"“关于这件事,我什么都不喜欢!"“我觉得他这样做,一面方是为了媚兰,但是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可以跟我们开一个大玩笑。我们过去那么恨他,而且毫不隐瞒这一点,现在他给咱们出了这个难题,你们这几个人要么承认是在那个叫沃特琳的女人那里,这样就使你们和自己的妻子都在北方佬面前丢尽面子,要么就得说实话,让他们绞死,而且他还知道。我们都得感谢他和他的----姘头,可是我几乎是宁愿被绞死,也不愿意感谢他们给我们的好处。
唉,我敢打赌,他正在那边高兴呢。”
大夫叹了一口气。"他带我们上楼的时候,看样子,他的确觉得挺好玩。”“大夫,"米德太太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里头什么样子?"“你在说什么呀,米德太太?"“她那个地方,里边是什么样子?有雕花玻璃吊灯吗?有红色长毛绒窗帘和十几面镀金的大镜子吗?那些姑娘们----她们是都不穿衣裳吗?"大夫一听这话,大吃一惊,喊道:“我的天哪!"因为他从来没想到一个贞洁的女人对那些不贞洁的女人会有这么强烈的好奇心。"你怎么好意思问这样的问题?你发疯了吧!我得给你来一服镇静剂。"“我不要镇静剂。我只想知道,唉,亲爱的,我只有这一个机会了解一下坏女人那里是个什么样子,你真可恶,不告诉我!”“我什么也没看见,你听我说,我当时觉得,到这种地方来,实在太难为情,没顾上看周围是个什么样子,"大夫郑重其事的说。他从没有怀疑过妻子的品德,而现在有所暴露,使他感到这件事比那天晚上发生的所有的事都更为不安。"如果你允许的话,我要去睡一会儿。”“那你就去睡吧,"她回答说,从她的语气里听得出,她是很失望的。大夫弯腰脱鞋的时候,她又在黑暗中用愉快的声调说:“我想多丽一定会从梅里韦瑟爷爷那里都问出来了,她会告诉我的。"“天哪!米德太太,你是说正经女人之间也谈这种事?----"“睡你的觉去吧”米德太太说。
第二天,雨雪交加,冬季里天黑得早。黄昏时分,雨雪停下,刮起了大风,媚兰裹着斗篷,莫名其妙地跟着一个陌生的黑人顺着房前的小路往外走,这黑人是个马车夫,他来找媚兰,显得很神秘的样子,有一辆拉着窗帘的马车等在外边,媚兰走到马车跟前,车门开了,模模糊糊看见里面坐着一个妇人。
媚兰又往前凑了凑,仔细看了看里面,问:“你是谁呀?
屋里来好吗?外面这么冷----”
“请你上来陪我坐一会儿吧,威尔克斯太太,"马车里传出了一种羞愧的声音,这声音似乎有些耳熟。
“唔,这不是沃特琳----小姐----太太吗?"媚兰说。"我也正想见您呢!快进屋里去吧。"“不行啊,威尔克斯太太,"贝尔·沃特琳说。听她的声音,她有些吃惊。"还是请您上来陪我坐一会吧。"于是媚兰上了车,车夫随即把门关上,她在贝尔身旁坐下,就伸手去拉贝尔的手。
“为了今天的事,我都不知道怎样感谢您才好!我们大家都得好好地谢谢您啊!““威尔克斯太太,您今天早上不该派人去给我送那封信,我倒不是不愿意收到您的信,是怕万一它落到北方佬手里。至3211AE畗_上发生的所有的事于说您想登门去谢我----威尔克斯太太,您怎么糊涂了?怎么想出这个主意?天一黑我就赶紧来告诉您,您可千万别来,我呀----你呀----唉,这样做可太不合适了。”“一位好心的女人救了我丈夫的命,我去登门道谢,什么不合适。"“得了,威尔克斯太太!您还不明白吗!"媚兰沉默了一会儿,她已领会了这句话的意义,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昏暗的马车里坐着的这个衣着朴素的漂亮女人,论仪表,论谈吐,都不大像她想象的坏女人,妓院鸨母的样子。她说话起来----虽然有些俗气,她却是个好心人,热心人。
“今天您在宪兵司令那里表现得真不错,沃特琳太太。您,还有那个----您的那些----年轻姑娘们,是你们救了我们各家男人的命。"“威尔克斯先生才真是表现得出色呢。我不知道他怎么能站得住,并且心平静平地说明情况。昨天晚上我看见他那血哗哗地流,他问题不大吧,威尔克斯太太?"“没什么问,谢谢您。大夫说只伤了点皮肉,血的确流了很多。今天早上,他----唉,他是全靠白兰地撑着呢,要不他也挺不了那么大工夫,不过还是您沃特琳太太救了我们的命。您发起疯来,让他们赔镜子的时候,听起来还真----真叫人信服呢。"“谢谢您,太太。不过我----我觉得巴特勒船长表现得也很不错,"贝尔说,声音里流露出得意的表情。
“啊,他好极了!"媚兰热情地说。"北方佬无法不相信他的证词。整个事情他都得处理得那么好。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怎么感谢您才好!你们可真是善良厚道的人啊!"“您太客气了,威尔克斯太太,这是很愉快的事,我----我希望我当时说威尔克斯先生经常到我这里来,没有使您感到难堪吧。您知道,他从来没有----"“这我知道。您这样说,没有使我感到难堪。我是一心感激您呢。"“我敢说其他几位太太可不感激我。"贝尔突然恶狠狠地说。"我敢说,她们也不感激巴特勒船长,我敢说,她们现在反倒更恨他了。我取说您会是唯一向我表示感谢的人。我敢说,她们要是在街上看到我,却不敢正眼看我。要是她们的丈夫全都被绞死,我也不管,可是威尔克斯先生,我不能不管。您知道,我根本没有忘记战争期间你们对我是多么好啊,替我拿钱交给了医院,全城没有谁家的太太像您对我这样好。(第46章)

这部经久不息的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多次被翻拍成电影。电影又名《乱世佳人》

光看《乱世佳人》这部世界名片是不够的,必须读原著。郝思嘉可以做到的,你也可以做到。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如果你不能似郝思嘉那般美丽动人,请记住,你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你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郝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白瑞德那样,如果你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你还可以爱自己。

Ⅷ 《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简介。

【小说】 基本信息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书封书名: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文) 作者:(英)劳伦斯 译作:雍穆贝勒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4月 I S B N : 9787802228436 作者简介: 劳伦斯(1885-1930)英国小说家、诗人、戏剧家和画家,生于诺丁汉郡的伊斯特伍德村。1911年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白孔雀》,1921年发表长篇小说《虹》,1928年私人出版了最有争议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但英美等国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才解除对此书的禁令。劳伦斯是20世纪英国文光史上最独特、最有争议的作家。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劳伦斯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西方十大情爱经典小说之一。此时的劳伦斯对人物及情节的刻画已经炉火纯青,对他所探索的两性关系也有了更深思熟虑的答案。 译者简介: 雍穆贝勒。本名李浩,中文专业,做过教师,秘书、读书网编、记者,现供职电台。文字集中在《花溪》、《女报》、《青年文摘》、《家庭之友》、《知音女孩》、《中国青年》、《女人坊》、《情人坊》、《恋人》、《奇幻》、《人生与伴侣》、《少男少女》、《男友》、《文友》、《爱》、《勿忘我》、《妙语》、《晨报》、《榕树下系列丛书》等,曾获十六届全国青年大赛“未来作家奖”。出版物:《已婚》、《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译)。 内容介绍 本书是英国著名小说家、诗人劳伦斯最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本书讲的是,康妮(康斯坦斯的爱称)嫁给了贵族地主查泰莱为妻,但不久他便在战争中负伤,腰部以下终身瘫痪。在老家中,二人的生活虽无忧无虑,但却死气沉沉。庄园里的猎场守猎人重新燃起康妮的爱情之火及对生活的渴望,她经常悄悄来到他的小屋幽会,尽情享受原始的、充满激情的性生活。康妮怀孕了,为掩人耳目到威尼斯度假。这时守猎人尚未离婚的妻子突然回来,暴露了他们之间的私情。巨大的社会差距迫使康妮为生下孩子先下嫁他人,只能让守猎人默默地等待孩子的降生。 章节阅读: 我们身处一个悲剧性的时代,所以我们才不愿与它同台大话凄凉。浩荡灾难席卷而来,我们站在废墟上,开始重新建立小小的新容身之所,养育新的小小的希望。这是一项艰苦卓绝的工程,没有通向未来的平坦大道,可我们还是迂回前行,或者翻越高山峻岭坎坷崎岖。因为我们总得继续生活,不管天地如何变迁。 这或多或少就是康斯坦丝查太莱的现状。战争让她天塌一方,她由此明白一个人想要生存,就得学无止境。 …… 因此,这两个小姑娘,在小小年纪就已经对艺术和理想主义政治,习以为常。她们这种世界而乡村化的艺术理念和纯粹的社会理想融会贯通,并行不悖。 …… 显而易见,爱情,肉体之爱,已在她们的身体上留下烙印。这种爱,令这些男女的身体发生了细小却可以察觉的变化。女子变得愈发美艳愈发圆润,少女时代平淡无奇的生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时而忧愁时而欣喜的丰富神情。男子则变得安静和内敛了很多,肩膀和臀部的轮廓也不再有往日的硬朗,仿佛被忧心忡忡的素描家勾勒进来很多犹豫不决的线条。 在性的快感中,这对姐妹几乎要对男性奇异的力量俯首称臣。但很快她们就清醒了,把性快感仅仅只看作一种感觉,依然守卫着自己的自由。而她们的情郎,因为感激对方的性赏赐,便心甘情愿地把灵魂也交托出来。可时间一长,他们便发现得不偿失。康妮的男人开始赌气,希尔达的则显得心不在焉了。这就是男人,薄情寡义贪得无厌。你对他冷淡了他恨你,热情了他又会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嫌你烦,或者什么也原因也没有,只因为他们是不知足的孩子,无论女人怎样做,都不会懂得满足。 …… 因此,男人们尤其是有些年纪的男人对她倒大献殷勤起来。可康妮知道,如果自己稍微有所暧昧,那么可怜的克利福德就会无比难过。所以,她从不给这些人留有空隙,只是保持着淡定娴静的内涵,不过多接触,不透出进一步接触的外延。对此,克利福德简直得意极了。 分秒就这样辜负着韶光。不管发生了什么,也都似没有发生,因为她对这种敷衍的接触已经驾轻就熟。她和克利福德生活在他们的想象中,生活在他的书中。她招呼着客人……客人也常来,时间王国里,不过是在上演王朝更替,七点半让位给了八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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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谁是Benjamin Frankiln

本杰明·富兰克林(Dr. Benjamin Franklin,1706年1月17日-1790年4月17日)美国著名的政治家与科学家。他同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他在法国筹集军火,战争资金,深受法国人民支持,就连香烟盒上都有他的头像。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并且发明了避雷针。其他由他发明的事物包括有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富兰克林是共济会的成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亦是美国首任邮政总长(Postmaster General)。 本杰明是他父亲十七名子女中最小的儿子。他上学至十岁,十二岁时在他兄长的出版社当学徒。十七岁时出走到费城,数月后到伦敦,在一家印刷厂内工作。后来在一名商人帮助下回到费城,成立了他自己的印刷公司,出版报纸,并且发表自己的文章,在当地的社会中得到相当的尊重。之后他出版的一本箴言书籍,令他大受欢迎。

Ⅹ 莫泊桑的 项链 中的玛蒂尔德的形象

她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而导致青春丧失的悲剧形象

玛蒂尔德的“梦想”,两个词典义兼而有之。首先,她是在“妄想”、“空想”,想象的事情不太可能实现;其次,她虽然是“空想”,可却又“渴望”实现。这就表明了她的自不量力,预示了悲剧的必然发生。
动作描写方面则重点赏析玛蒂尔德“借项链”一节(从“第二天,她到她的朋友家里,说起自己的烦恼”到“她跳起来,搂住朋友的脖子,狂热地亲她,接着就带着这件宝物跑了”)。“莫泊桑的老师福楼拜在指导莫泊桑写作时说:‘无论你所要讲的是什么,真正能够表达它的句子只有一句,真正适用的动词和形容词也只有一个,就是那最准确的一句,最准确的一个动词和形容词。’‘借项链’一节是作者描写得非常精彩的片断,其中有很多‘最准确’的句子,‘最准确’的动词和形容词。请各位好好欣赏,细细品味,并向同学介绍你的感受,让大家共享。”玛蒂尔德在试这些首饰的时候,“不知道该拿起哪件,放下哪件”,而且还不断地问着:“再没有别的了吗?”让读者充分感受到一个贫穷却又对珠宝情有独钟的妇女见到日思夜想的珠宝首饰时特有的激动、惊喜。这种激动与惊喜绝不亚于一个在沙漠中行走多日快要渴死的人突然见到一泓清泉时的心情。当她忽然发现青缎盒子里的一挂精美钻石项链时,高兴得“心也跳起来了”,双手拿着那挂项链“发抖”。她真是又激动又紧张。激动,是因为她发现这里竟有如此精美的项链;紧张,是她很想借到却又担心对方不借给她。她把这串项链挂在脖子上,对着镜子“出神好半天”——她发现自己配上这副项链太美了,美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镜中这位高雅迷人的贵妇人竟然就是自己,这不正是自己日夜梦想中的富贵形象吗?现在竟然变成现实了!可是要开口借了,却又显得“迟疑而焦急”——担心借不到,所以“迟疑”;可又很想借到,所以又“焦急”。这种心情只有玛蒂尔德自己才能真切地体会到。她的问话也特别讲究:“你能借我这件吗?我只借这一件。”这里“这件”、“只”、“这”,三个词必须重读,才能体现她此时的心情。“这件”、“这”,强调自己对这串项链情有独钟;“只”,表明自己要求不高,别无他求。她问得如此迟疑而焦急,如此讲究问话“艺术”,是担心对方不借给她。可没想到对方却爽爽快快四个字:“当然可以!”这可太意外了,她兴奋得简直要发疯了,“跳起来”,“搂住”朋友的脖子,“狂热”地亲她,接着就带着这件宝物“跑”了。莫泊桑真不愧是得到老师真传的语言高手,场景不大,着墨不多,却把一个爱慕虚荣的小资产阶级妇女描绘得栩栩如生,把她的性格刻画得入木三分。上面赏析了玛蒂尔德的心理描写和动作描写,了解了她的性格,然后就可引导学生对玛蒂尔德的悲剧根源展开讨论:玛蒂尔德为了一夜的狂欢,换来的却是十年的辛辣,最后又得知项链是假的。那么,造成主人公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呢?请用层层挖掘的方法找出一连串的根源,并依次排列。注意用文中的语句来印证自己的观点。
造成玛蒂尔德悲剧的根源是“极细小的一件事”;这“极细小的一件事”又源于她强烈的虚荣心;强烈的虚荣心又源于她错误的人生观——“她觉得她生来就是为着过高雅和奢华的生活”、“她觉得自己生在世上就是为了这些”;而错误的人生观又源于她生活的社会环境。在那个社会里,人们崇尚金钱,贪慕富贵(“我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弄到手……你在那儿可以看到所有的官员”);而且女子是男子的附属品——“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好像由于命运的差错,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言外之意,美丽动人就应该有好命运,就应该嫁个好丈夫。在晚会上,“所有的男宾都注视她,打听她的姓名,求人给介绍;部里机要处的人员都想跟她跳舞,部长也注意她了”。受到男人赏识,她就觉得是最大的幸福。所以鲁迅先生曾一针见血地说:“在女子充当男子附属品的社会里,娘儿们的颈项上、耳朵上的链儿、环儿都是古代奴隶身上的链铐演化来的。它们好像是富贵的象征,其实是苦难的标记。”可以说,主人公玛蒂尔德个人的悲剧就是法国当时社会的悲剧。
其实,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者总会在阅读时进行再思考、再创造,形成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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