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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平原在线阅读

发布时间: 2025-05-25 18:29:25

1. 求《大卫·科波菲尔》梗概

魔术巨人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原名大卫·科特金,1956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一个俄罗斯移民的家庭,他从小就对魔术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个性格内向,容易腼腆的人发现自己的智慧赢得同伴们的赞赏,他信心倍增。12岁时,大卫已经能够熟练地进行魔术表演,可以与职业魔术师媲美。不久他参加了全美魔术家协会,成为这个世界著名魔术组织中最年轻的成员。1972年,年仅16岁的大卫便开始在纽约大学为艺术系的大学生讲授魔术课程。

1974年,大卫从新泽西州的麦森特高中毕业后,进入福特哈姆大学学习,这时芝加哥《魔术人》轻歌剧剧组邀请他领衔主演这部新型歌舞魔术剧。大卫中辍了短短三个星期的大学生活,全力投入了《魔术人》的创作。他不仅设计创作了剧中所需要的全部魔术,而且创造了载歌载舞表演魔术的风格,使这部音乐喜剧别具一格,成为芝加哥历史上连续上演时间最长的音乐喜剧。《魔术人》演出结束之后,大卫回到了纽约,他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自己的魔术风格,成为从他的同行中脱颖而出的魔术明星。在大卫20岁的时候,应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总裁弗富德·西尔弗曼的邀请,担当起ABC广播电视公司一个新的集锦式电视特别节目的主持人,这个节目命名为《ABC的魔术》,由大卫和来自ABC电视网的其他十四位明星联合演出,这个新颖的受到了各界欢迎,成为该公司收看率很高的节目。从此把大卫·科波菲尔非同凡响的魔术表演介绍给了美国各地观众。之后,大卫与哥伦比亚广播电视公司合作,拍摄《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世界》系列专题节目,他高超的魔术技巧使成千上万的电视观众目瞪口呆。

他的灵感来自哪里?用大卫·科波菲尔自己的话说,灵感“不仅来自于其他的魔术师前辈”,而且还受到一些娱乐界人士的影响,譬如摇滚乐队或视觉艺术家。大卫说:“我曾经想成为一名歌曲作者,而且我崇拜那些歌曲创作者,因为他们可以把自己对生命的体验创作成歌曲,在用歌曲打动听众的同时,他们也可以宣泄自我。我一直都想创作一首能够流芳百世的摇滚歌曲,但是现在,我创作的是魔术“故事”,我希望靠它们来打动观众。我能够通过自己现在创作的东西来表白自己。”

大卫·科波菲尔堪称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魔术大师,30多年来,他一次次超越人们的想象力,将一件件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为现实。凭着卓越的成就,大卫19次获得美国电视艺术艾美奖,其演出票房和收入连《狮子王》、《猫》和《歌剧院的幽灵》等经典节目也望尘莫及,他的大型表演《梦想与梦魇》至今还保持着百老汇的票房纪录。

1968年,12岁的大卫·科波菲尔在魔术界崭露头角,成为美国魔术师协会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会员。

1972年,年仅16岁的大卫在纽约大学教授《魔术艺术》课程。

1974年,大卫在音乐剧《魔术人》中出演主角,并开始创造自己的魔术。

1977年,大卫展开电视节目生涯,并使“大卫·科波菲尔”这个名字逐渐家喻户晓。

1979年,大卫在电影《恐怖列车》中扮演角色,展露了他的表演才能。

1980年,大卫成为有史以来被美国魔术艺术学会授予“年度魔术师”称号的最年轻艺术家。

1981年,大卫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一架7吨重的喷气式飞机消失。同年,美国艺术家联合协会向他颁发了“年度娱乐明星”大奖。

1982年,大卫开创了以魔术治疗疾病、提高身体灵敏度的“魔术计划”。

1983年,当着众多现场观众及5000万电视观众,纽约的自由女神像在大卫的魔杖下突然无影无踪。

1984年,大卫成为首位与举世闻名的拉斯维加斯CEASAR宫签定长期演艺合约的魔术家。

1985年,大卫当选为“全美十大杰出人物”。

1986年,大卫穿越“万夫莫开”的万里长城,大卫和组员是第一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作美国电视特别节目的美国制作群。

1987年,大卫从防范森严的美国阿尔卡特拉联邦监狱逃脱,成为历史上第一个逃出此监狱的人。

1988年,大卫代表美国在汉城奥运会上致辞。

1989年,大卫从一座正在爆破的大楼里顺利脱身。

1991年,大卫使一辆长85呎、70吨的东方快车瞬间消失。

1992年,大卫创造经典魔术“飞翔”,成为第一个不借助绳索和摄像技巧而飞翔的魔术师,同时,该节目还被评论界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项魔术表演。

1993年,在电视特别节目《激情之火》中,大卫脱出捆绑在身上正在燃烧的绳索,从几十米的高处逃离。然后,他当着一位著名曲棍球明星的面,撕毁并复原了一张价值100万美元的收藏卡。

1995年,大卫成为唯一一位在好莱坞星光大道上获得一颗闪亮之星的当代魔术家。

1996年,大卫名为《梦想与梦魇》的大型表演打破了百老汇的票房纪录。

2000年,大卫被评为世纪FISM魔术家,并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世纪传奇”。

2001年,他又神通广大地准确预测了德国国家彩票的中奖号码……

2002年,大卫来到中国在广州、上海、北京三地演出,在国内掀起前所未有的魔术热潮。

小说《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被称为他“心中最宠爱的孩子”,于一八四九至一八五O年间,分二十个部分逐月发表全书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语气,其中融进了作者本人的许多生活经历。狄更斯出身社会底层,祖父、祖母都长期在克鲁勋爵府当佣人。父新约翰是海军军需处职员,在狄更斯十二岁那年,因负债无力偿还,带累妻子儿女和他一起住进了马夏尔西债务人监狱。当时狄更斯在泰晤士河畔的华伦黑鞋油作坊当童工,比他大两岁的姐姐范妮在皇家音乐学院学习,全家人中只有他俩没有在狱中居住。父亲出狱后,伙更斯曾一度进惠灵顿学校学习,不久又因家贫而永久辍学,十五岁时进律师事务所当学徒。后来,他学会速记,被伦敦民事律师议会聘为审案记录员。一八三一至一八三二年间,狄更斯先后担任《议会镜报》和《真阳报》派驻议会的记者。这些经历有助于他日后走上写作的道路。他一生所受学校教育不足四年,他的成功全靠自己的天才、勤奋以及艰苦生活的磨练。一八三六年,狄更斯终于以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而名满天下,当时他年仅二十四岁。

一八四八年,范妮因患肺结核早逝,她的死使狄更斯非常悲伤,因为在众多兄弟姐妹中,只有他俩在才能、志趣上十分接近。他俩都有杰出的表演才能,童年时曾随父亲到罗彻斯特的米特尔饭店,站在大餐桌上表演歌舞,赢得众人的赞叹。范妮死后,狄更斯写下一篇七千字的回忆文章,记录他俩一起度过的充满艰辛的童年。狄更斯身后,他的好友福斯特在《狄更斯传》中首次向公众披露了狄更斯的早年,小活,根据的正是这篇回忆。狄更斯写这篇回忆是为创作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做准备。他小说主人公取过许多名字,最后才想到“大卫·科波菲尔”。福斯特听了,立刻叫好,因为这个名字的缩写D.C.正是作者名字缩写的颠倒。于是小说主人公的名字便定了下来。

狄更斯早期作品大多是结构松散的“流浪汉传奇”,足凭借灵感信笔挥洒的即兴创作,而本书则是他的中期作品,更加注重结构技巧和艺术的分寸感。狄更斯在本书第十一章中,把他的创作方法概括为“经验想象,糅合为一”。他写小说,并不拘泥于临摹实际发生的事,而是充分发挥想象力,利用生活素材进行崭新的创造。尽管书中大卫幼年时跟母亲学字母的情景是他本人的亲身经历,大卫在母亲改嫁后,在极端孤寂的环境中阅读的正是他本人在那个年龄所读的书,母亲被折磨死后,大卫被送去当童工的年龄也正是狄更斯当童工时的年龄,然而,小说和实事完全不同:狄更斯不是孤儿,而他笔下的大卫却是“遗腹子”。同时,狄更斯又把自己父母的某些性格糅进了大卫的房东、推销商米考伯夫妇身上。

大卫早年生活的篇章以孩子的心理视角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早已被成年人淡忘的童年世界,写得十分真切感人。例如:大卫以儿童特殊的敏感对追求母亲的那个冷酷、残暴、贪婪的商人摩德斯通一开始就怀有敌意,当摩德斯通虚情假意地伸手拍拍大卫时,他发现那只手放肆地碰到母亲的手,便生气地把它推开。大卫向母亲复述摩德斯通带他出去玩时的情景,当他说到摩德斯通的一个朋友在谈话中老提起一位“漂亮的小寡妇”时,母亲一边笑着,一边要他把当时的情景讲了一遍又一遍。叙事完全从天真无邪的孩子的视角出发,幼儿并不知道人家讲的就是自己的母亲,而年轻寡妇要求再醮、对幸福生活的热烈憧憬已跃然纸上。又如:大卫跟保姆裴果提到她哥哥家去玩,她的哥哥裴果提先生是一位渔民。大卫看见他从海上作业后回来洗脸,觉得他与虾蟹具有某种相似之处,因为那张黑脸被热水一烫,立刻就发红了。这个奇特的联想,充满童趣和狄更斯特有的幽默。

书摘: 于是,在上床前,我坐在卧室里给她写信。我告诉她我已见过他了,他求我告诉她我在本书适当之处已写过的那番话。我忠实地复述,就算我有权利夸大,我也不需要夸大。那一番话那么真挚和善良,不需要我或任何人予以润色修饰。我把信放在外面,准备一早就送出;还附了一行给皮果提先生,请他把信转交给她;这以后我就去睡了,时值破晓。
可是我一直到太阳出来才睡着,所以一直很累很无力。第二天我一直躺到很迟,精神很差。我姨奶奶悄悄来到床前把我惊醒。我在睡着时也感觉到她在我身边,相信我们大家都会有这种感觉。
“特洛,我亲爱的,”我睁开眼时,她说道,“我正犹豫不决,是不是该把你叫醒。皮果提先生来了;要他上来吗?”
我答应说要,不一会儿他就上来了。
“卫少爷,”我们握过手后,他说道,“我把你的信交给了爱米丽,少爷,她就写了这个;并求我请你看看。如果你认为这中间没什么不妥的,就请你转交。”
“你看过了吗?”我说道。
他悲伤地点点头。我打开信,看到:
“我已得到你的口信。哦,我能怎么写才能感谢你对我的那仁慈而纯洁的善心呢?我把那些话牢记在心,至死不忘。那些话是些很锋利的刺,不过也是极度的安慰。
我为那些话祷告,哦,我祷告得很多。当我知道你是怎样,舅舅是怎样,我觉得上帝也是怎样的,我可以向他哭诉。永别了。现在,我亲爱的,我的朋友,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别了。在另一个世界上,如果我得到赦免,我可以成为一个小孩去你那里。无限感激。无限祝福。祝你永远平安。
这就是那封泪痕斑斑的信。
“我可以告诉她,说你认为没有不妥,答应替她转交吗,卫少爷?”我看完后,皮果提先生说道。
“没问题,”我说道,“不过,我想——”
“哦,卫少爷?”
“我想,”我说道,“我要再去雅茅斯。在你们船开以前,我还有足够的时间来回一趟。我一直挂念着怀着孤独寂寞之心的他;这一次我把她亲笔写的信交到他手上,然后你可以在出发前告诉她,他已收到信了,这会对他们双方都是一桩善举。我郑重地接受了他的委托,亲爱的好人,我要做得越周到越好。这段路于我不算什么。我心里很躁郁,活动活动要好些。今天晚上我就动身。”
虽然他一个劲想劝阻我,但我明白他也同意我那么做,我也知道,就算我的想法本来不坚定,现在也坚定了。他在我请求下,去售票处为我在邮车上定了个坐位。那天晚上,我坐上车,走上我曾怀着无限沉浮之感来往于其间的那条大路。
“你不觉得,”在离开伦敦后的第一个站上,我问那个车夫道,“天色很特别吗?我不记得我见过这种天色呢。”
“我也不记得——没像这样的。”他回答道,“那是风呀,先生,我想,海上就要出事了。”
那疾驰的云一片暗黑色,像是染上了从湿柴上冒出的烟的那种杂乱颜色一样,它在空中起伏翻腾成令人心惊的一堆,高得叫人以为那云堆的高度比从天上穿到地下最深的洞底还要大;月亮像发了疯一样,什么也不顾地要从那云堆钻过去,仿佛受于自然规律可惊的变化也让她迷了路,迷了心智。风已经刮了整整一天;而那时风声仍很大,仍在刮。又过了2小时后,风更猛更厉,天色更阴暗了。
到了夜色更深时,云密密聚合在一起,把已经很暗的天空又严严实实地铺了个满;风越来越猛了,风势仍在增大,直到我们的马也几乎不能顶风而行了。在那一晚上最黑的时候(时已值9月底,夜已不短了),车前的引路马几次转过身来或僵立不动;我们常常担心马车会被吹翻,一阵阵雨急急地像刀一样落下,在这种时候,只要有墙或树可以躲躲,我们就马上停下,因为我们再也不能坚持了。
破晓时,风更刮得猛了。过去,我在雅茅斯时,听船上的人说过飓风如大炮,可我还从没见过这种风,或任何与此相近的风。我们来到伊普斯维奇时已很晚了。自离开伦敦10英里后,我们就只好一寸一寸往前挪。我们发现集市上有一群人,这些人因为害怕烟囱被吹掉,夜里就起床了。我们换马时,聚集在旅店前的一些人告诉我们说,在一个很高的教堂顶上的铁皮都被掀掉了而落在一条横街上,把那条街也阻断了。另一些人告诉我们,说有几个从附近村子里来的人,曾见到一些大树被从土里拔出来而横倒在地上,还见到整个整个吹到田间和路上落下的干草垛。那暴风雨未见变弱,还势头更猛了。
我们挣扎着向前时,越临近海边(大风从海里全力向岸上吹),风势越强烈得可怕。早在我们望见海之前。我们的嘴唇上就溅上了海里的飞沫,我们身上就喷着了咸咸的海水。海水流出来,把雅茅斯附近好几里的平原淹没;每一个小水洼,每一条水沟,都使劲拍打着围岸,鼓足它们那小小浪花的力量向我们勇猛进攻。我们看到海时,地平线上时时有浪头从翻滚的深渊腾起,就像是对岸出现了忽隐忽现的高塔和高建筑一样。我们终于来到镇上时,东倒西歪的人们来到车门口,风把他们的头发吹得高高飘起,他们对在那样的晚上邮车还能赶到表示惊诧。
我在那家老旅店订下床位后,便沿着沙草横飞,海沫四溅的街去看海,一路上我得小心提防着吹坠的石板和瓦片,拉住被风吹得天旋地转的街角处过路人的衣角,艰难地往前行走。我来到海边时,看到在建筑物后躲着的不仅仅是船夫,镇上一半的人都来了;一些人不时顶着风去看海,然后被吹得踉踉跄跄回来。
我站到这些人群中,发现妇人们在哭泣,因为她们的丈夫乘着捕鱼的或捕蚝的船儿出海,而这样的船在到达安全地点后沉没的可能性太大了。人群中还有头发已灰白的老水手,他们看着水面上的天,一边摇头,一边相互小声说着什么;还有焦急紧张的船主们,有挤在一起看着大人脸色的小孩,有激动而不安的健壮船夫,后者从掩护着他们的物体后用望远镜观察大海,好像观察一个敌人一样。
在一阵阵吹得人睁不开眼的狂风中,在飞舞旋转的沙石和可怕的喧闹声中终于得到一个暂时的间歇而足以看看海时,我被那海吓得不知所措了。高高的水墙一堵接一堵冲过来,达到最高峰后跌下时,似乎连它们中最小的一堵也能吞没这个市镇。退却的海涛轰隆一声往后撤去,似乎要在海边挖一个深深的坑,要把地面毁坏。浪头白花花的巨浪轰轰然扑向海岸,在到达陆地前就撞击得粉碎,每一片碎浪都饱含了一切的愤怒力量,急急忙忙又重新组合成另一个怪物。起伏的高山变成了深谷,起伏的深谷(不时从那中间飞过孤零零的海燕)又变成了高山。大量大量的海水发出震耳的轰鸣声震动着、摇撼着海岸;随着每声轰鸣而来的海潮聚成一种形象,然后马上变幻并离去,在这同时又把另一股奔腾的潮水击退、驱开;在地平线那头像彼岸的高塔和建筑的浪影时起时落;乌云急急地厚厚罩下;我似乎看到天崩地裂。(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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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强弃少塞纳在哪里

《最强弃少》第五百一十九章再临塞纳无弹窗全文免费在线阅读,鹅是老五耗费无数心力才写出来的。
《最强弃少》之地理篇-洛月国/塞纳,转自灰格博客。将近两万平方公里,处于索马里半岛和贝纳迪。
塞纳半岛三面环海,有山有平原,但更多的是原始森林。有土著人居住,淡水资源丰富,四季分明,有时会有台风。没有归属,属于俄塞比亚和西尼肯亚的中间地带。

3. 求最好看小说,你认为最好看的网络小说,只发一本就可以了,太有名的不要

看了这么多年的书了~~最爱最爱“凤于九天”,我想大多数的人都已经看过了

最近看完的“异界兽医”,觉得写的满好的,没有虎头蛇尾,情节不错

4. 最近文荒 求言情 有没有那种兄弟都很深情的 但都喜欢上女主的 争女主的

1.看到现在感觉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孽债》。真的很好看,高干的很虐,少许有点H,男主男配是哥们,女主是男主从男配处抢来的,虽然是大好结局,但是女主也不是吃素的,比较倔强的类型,喜欢。。。

2.还有就是《偷爱》说的男配(弟)的女主被人陷害跑错房门上错床的,但感觉没《孽债》虐,淡淡的感觉,女主比较温顺吧。。。

3.还有一本忘记名字了,好像是蛋蛋的《双恋》。是说女主爱上了男配(哥)拿孩子逼着哥结婚,但是在结婚的时候男配(哥)假死(直升飞机撞山了啥的),然后女主受打击很大傻掉了,男主(弟)一直喜欢女主,在病床上强要了女主,而且知道女主有男配(哥)的孩子,就默默接受了孩子。女主一到啥纪念日会去男配(哥)墓前上香,晚上也会出去干啥干啥纪念男配。然后男主是黑帮的貌似,最后被仇人陷害和女主逃到了沙漠貌似,然后女主照顾男主,然后最后男主为救女主被抓,然后毁容了。女主最后良心发现寻到男主,男主身边已经有别人了(是姘头),最后貌似也是好的结局。文章最后说男配貌似木有死。。。大好结局。。。

4.刚搜到一本《是什么燃烧了她的青春》貌似也是兄弟同时爱上女主的。下了准备去看。。。

5.什么《折翼天使》就算了H过了,HOLD不住。《逃脱》听说也是没看过。

还是喜欢虐文啊!哈哈。。。

补充:最近看了一本《丹尼海格》也很好看。。。基本上晚上睡不着都会瞅两眼小言,看多了要说印象深刻好看的,也真是少呢!感觉越来越挑剔了呢!不过小言虽然很没营养,但是看完一本对味的(大好结局型)感觉心情会好唉!

5. 推荐几本好书呢谢谢

1.《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铜城除过河南人之外,从北方黄土高原和南方平原地区贫困县漫流来的乡民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有了煤炭业,这里就成了中国西部的阿拉斯加,吸引来无数寻找生活出路的人。在这个口音五花八门的“联合国”里,由于河南人最多,因此公众交际语言一般都用河南话。在铜城生活的各地人,都能操几句河南腔,哼几句嗯嗯啊啊的豫剧。 这城市四周全是山梁土峁。山上石多土薄,不宜耕作,农业人口远比不上黄土高原腹地稠密,更不要说和拥挤不堪的中部平原相比了。因为事农者甚微,加之此地又不缺乏燃料,这些山山峁峁竟然长起了茂密的柴草,甚至还有一些树木梢林,显得比黄土高原其它地方更有风光。每当入秋之时,有些山上红叶如火,花团锦簇般夺人眼目…… 山梁土峁间,由于地层深处挖掘过甚而形成空洞,地表时有下陷,令人触目惊心的大裂缝往往撕破了几架山梁,甚至大冒顶造成整座大山崩塌陷落,引起周围里氏三级左右的地震。大山以北一二百华里处就是黄河,它带着成千上万吨泥沙沉重地喘息着淌向东方…… 城市在这条狭长的山沟里只能摆下一条主街。那商店铺面,楼房街舍,就沿着这条蜿蜒曲折的街道,沿着铁路两侧,沿着那条平时流量不大的七水河,鳞次栉比,层层叠叠,密集如蜂房蚁巢,由南到北铺排了足有十华里长。 火车站位于城市中心。一幢长方形的候车室涂成黄色,在这座沾灰染黑的城市里显得富丽堂皇。除过南郊军民两用的飞机场,火车站不大的广场也许是市内最为开阔的地方了。 火车从这里向南,穿越绿色的中部平原,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抵达省城。而向西,向东,向北,都有公路伸出,一直可以通往邻近几个省份。这个火车站每天上下午分别和省城对开两趟快慢客车,其余就全都是运煤车了。 从陇海铁路岔出来的这条支线,它的最后一节铁轨并没有在这个车站终止。这钢铁阶梯又在这里岔出两股,一路爬坡穿洞,沿途串起了东西两面二十多个矿区。 外地人提起铜城,都知道这是个出煤的地方,因此想象这城市大概到处都堆满了煤。其实,铜城边上只有一两个产量很小的煤矿,其余的大矿都在东西两面那些山沟里。 当你沿着铁路支线拐进这些山沟,便会知道那里有着多么庞大的世界。这些相距只有十来里路的煤矿,每个矿区都有上万名工人,连同他们的家属,几乎都超过了一个山区县城的规模。密集的人口,密集的房屋,高耸的井架,隆隆的机声,喧嚣的声浪,简直使人难以置信这些小小的山沟山湾,怎么能承载了如此大的负荷?

2.《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霍达。

内容简介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壁长于心计,次女冰玉娇小任性。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卖买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冰玉与亨特之子奥立佛相恋,可是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却不幸丧生。韩子奇与梁冰玉在海外相依为命十年,旷男怨女终于结合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收留新月为自己女儿,冰玉远走他乡。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可是红颜薄命,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3.《挪威的森林》 作者:村上春树

这当然要被算成是村上春树的代表作。许多人认识这位日本人就是从这本书开始。全书以回忆为线索,表达了青少年面对青春期的孤独困惑以及面对成长的无奈、无聊。村上通过年轻人在社会压力下无法摆脱的生存痛苦,第一次明明白白地强调了他在以后书中不断反复强调的主题:生命的悲哀与无力感。

这是一部伤感,又有痛苦,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小说主人公渡边展开他同两个女孩间的爱情纠葛。渡边的第一个恋人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后来木月自杀了。一年后渡边同直子不期而遇并开始交往。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美丽晶莹的眸子里不时掠过一丝难以捕捉的阴翳。两人只是日复一日地在落叶飘零的东京街头漫无目标地或前或后或并肩行走不止。直子20岁生日的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不料第二天直子便不知去向。几个月后直子来信说她住进一家远在深山里的精神疗养院。渡边前去探望时发现直子开始带有成熟女性的丰腴与娇美。晚间两人虽同处一室,但渡边约束了自己,分手前表示永远等待直子。返校不久,由于一次偶然相遇,渡边开始与低年级的绿子交往。绿子同内向的直子截然相反,“简直就像迎着春天的晨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头小鹿”。这期间,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不久传来直子自杀的噩耗,渡边失魂魄地四处徒步旅行。最后,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
我本人认为,内容错综复杂,不仔细看,容易弄不明白

4.《基督山伯爵》 作者:大仲马

1815年2月底,埃及王号远洋货船年轻的代理船长爱德蒙·邓蒂斯回到马塞港。老船长病死在途中,他曾托邓蒂斯把船开到一个小岛上去见囚禁中的拿破仑。拿破仑委托邓肯斯带一封密信给在巴黎的亲信。邓蒂斯这次回国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已经准备好要和相爱多年的女友结婚,然后一同前往巴黎。
但他没有想到,一场厄运正在等着他。在货船上当押运员的邓格拉斯一心要取代邓蒂斯的船长地位,邓蒂斯的情敌--弗南对他又嫉又恨。结果两个人勾结到一起,弗南把邓肯拉斯的一张告密条送到了当局的手中。

5月,正当邓蒂斯举行婚礼之际,他被捕了。审理这个案子的是代理检察官维尔弗,他发现密信的收信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他宣判邓蒂斯为极度危险的政治犯,将其投入了孤岛上的死牢。

邓蒂斯在死牢里度过了14年的时光。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出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

5.《教父》 作者:马里奥·普佐

《教父》是美国现代小说的代表性作品,自1969年问世至今全球发行已超过2000万册,成为当之无愧的超级畅销书。
普佐的祖辈是意大利移民,他则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曾参加二战,复员后......
教父》是美国现代小说的代表性作品,自1969年问世至今全球发行已超过2000万册,成为当之无愧的超级畅销书。黑手党家族起伏跌宕的故事令书迷们意犹未尽,一直期待能有续集出现。但也许是原著获得的声誉太高,作者马里奥·普佐生怕"再赴前缘"时会狗尾续貂,因此直到去世也未动笔。

1945年夏天,美国本部黑手党科莱昂家族首领,“教父”维托·唐·科莱昂为小女儿康妮举行了盛大的婚 礼。“教父”有三个儿子:好色的长子逊尼,懦弱的次子弗雷德和刚从二战战场回来的小儿子迈克。其中逊尼是“教父”的得力助手;而迈克虽然精明能干,却对家 族的“事业”没什么兴趣。
“教父”是黑手党首领,常干违法的构当。但同时他也是许多弱小平民的保护神,深得人们爱戴。他还有 一个准则就是决不贩毒害人。为此他拒绝了毒枭素洛佐的要求,并因此激化了与纽约其它几个黑手党家族的矛盾。 圣诞前夕,素洛佐劫持了“教父”的大女婿汤姆, 并派人暗杀“教父”。
“教父”中枪入院。素洛佐要汤姆设法使逊尼同意毒品买卖,重新谈判。逊尼有勇无谋,他发誓报仇,却无计可施。 迈克去医院探望父亲,他发现保镖已被收买,而警方亦和素洛佐串通一气。各家族间的火并一触即发。迈克制定了一个计策诱使素洛佐和警长前来谈判。在一家 小餐馆内,迈克用事先藏在厕所内的手枪击毙了素洛佐和警长。
迈克逃到了西西里,在那里他娶了美丽的阿波萝妮亚为妻,过着田园诗般的生活。而此时,纽约各个黑手 党家族间的仇杀却越来越激烈。逊尼也被康妮的丈夫卡洛出卖,被人打得千疮百孔。“教父”伤愈复出,安排各家族间的和解。听到噩耗的迈克也受到了袭击。被收 买的保镖法布里奇奥在迈克的车上装了炸弹。迈克虽幸免于难,却痛失爱妻。 迈克于1951年回到了纽约,并和前女友凯结了婚。
日益衰老的“教父”将家族首领的位置传给了迈克。在“教父”病故之后,迈克开始了酝酿已久的复仇。他派人刺杀了另两个敌对家族的首领,并亲自杀死了谋害他 前妻的法布里奇奥。同时他也命人杀死了卡洛,为逊尼报了仇。 仇敌尽数剪除。康妮因为丈夫被杀而冲进了家门,疯狂地撕打迈克。迈克冷峻地命人把康妮送进了疯人院。 他已经成了新一代的“教父”——唐·科莱昂。

6.《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塞林格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7.《万历十五年》 作者:黄仁宇

明万历十五年,即公元1587年,在中国历史上原本是极其普通的年份。作者以该年前后的史事件及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物为中心,抽丝剥茧,梳理了中国传统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现代中国应当涉取的经验和教训。作者以其“大历史”观而闻名于世,本书中这一观念初露头角,“叙事不妨细致,但是结论却要看远不顾近”。本书自80年代初在中国大陆出版以来,好评如潮,在学术界和文化界有广泛的影响。...
《万历十五年》由黄仁宇先生于1976年在美国所著,在国内直到近些年才引起大众的注意。其实这一年大明王朝并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所以不为一般研究者所注意,但在这一年发生的许多琐细小事,却如青萍之末成为帝国走向崩溃的前兆。

元辅张居正已去世五年,海瑞在这一年也故去了,一代名将戚继光也在年底殁了,时年29岁的努尔哈赤在东北崛起了:始建宫室,布教令于部中,禁暴乱,戢盗窃,立法制……然而朝廷却未予注意;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出征英吉利,揭开世界历史新的一页……

神宗朱翊钧在位前十年,励精图治,重用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使得社会经济很大的发展,是为“万历中兴”。但张居正死后,神宗逐渐暴露出其人性黑暗的一面,开始沉湎于酒色之中(一说是染上鸦片烟瘾)。后因立太子之事与内阁争执长达十余年,最后索性三十年不出宫门,不理朝政,以至于朝臣不知皇帝长相如何。朱翊钧的三十年“断头政治”,连“票拟”、“朱批”都完全停止,全国行政陷于长期瘫痪。《明史·神宗本纪》:“故论考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清高宗乾隆在《明长陵神功圣德碑》中则道:“明之亡非亡于流寇,而亡于神宗之荒唐,及天启时阉宦之专横,大臣志在禄位金钱,百官专务钻营阿谀。及思宗即位,逆阉虽诛,而天下之势,已如河决不可复塞,鱼烂不可复收矣。而又苛察太甚,人怀自免之心。小民疾苦而无告,故相聚为盗,闯贼乘之,而明社遂屋。呜呼!有天下者,可不知所戒惧哉?”


8.《美的历程》 作者:李泽厚

任何一个爱美的中国人,任何一个热爱中
国艺术的人,都应该读这部书。
《美的历程》是一部小书,篇幅不过十几万
字。《美的历程》又是一部大书,它考察了从
远古图腾到明清绘画、工艺的数千年华夏民族
的艺术发展。读之使人神驰千年,邀游于历史
的长河中,不断领略一个又一个时代的艺术精
神,捕捉到华夏民族美的足迹。本书夹叙夹
议,见解精到,文字简洁,明白晓畅。从历史
的角度理出中国美学思想发展的来龙去脉。本
书是对中国古典美提纲挈领式的概括介绍。中
华文明源远流长,从远古洪荒直到明清时代,
不同时期的艺术火花的积淀,形成中国文化美
的特点。从物质文明来说,原始图腾与原始歌
舞即已蕴含着美的萌芽,石器时代的陶器、玉
器,其造型与图案的抽象演化,正是美作为有
意味的形式的原始形成过程。夏商时代的青铜
器艺术,则呈现出一种神秘的威力和狞厉的
美,秦汉陶俑及石雕构成这一时期雄宏古朴的
基本美学风貌。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佛教石窟艺
术,使庄严肃穆的佛陀膜拜,成为世俗审美的
改造对象。宫殿、陵墓、寺庙等建筑,遵循严
格的结构对称,以展现严肃、方正的对称美,
园林艺术则强调整体布局,使建筑物与自然山
水的美融会贯通,形成自由开阔的有机整体的
美。从精神文明领域来说, 《诗经》中的
“赋、比、兴”美学原则,成为中国文学审美
基调的渊源,《楚辞》瑰丽神奇的浪漫想象,
则是中国抒情诗的真正光辉起点,极大夸扬铺
陈能事的汉赋,则是融神话、历史、现实于一
体的时代精神的体现。魏晋风度极力推崇华丽
好看的文采词章,则使六朝骈体韵文蔚然成
风。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学两颗璀璨的明珠,出
现了李白、杜甫、苏轼等文学巨擘。元代散
曲、杂剧具有雅俗共赏的美学特点,而明清小
说所描绘的却是世俗人情。这篇文章真的很好。

9.《围城》 作者:钱钟书

《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作者钱钟书1910—,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

作者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遭遇,《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内容简介:

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才情横溢,妙喻连篇,可谓家喻户晓。
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小姐,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会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到这串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10.《活着》 作者:余华

内容简介]]
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富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章运用的是传统小说的叙事方式,作者借一个叫“福贵”的主人公的叙述展开。农村里的人农村里的故事是那样的纯朴和憨厚。诚如余华所说“他的讲述像鸟爪抓住树枝那样紧紧抓住我。

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他前半生的回忆触动了我的心灵:他长大以后喜欢往城里跑,常以有钱人的身份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全输光了,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一去不复返了。一家人的幸福就断送在他的手中,终生与苦难相伴。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落魄,厄运的阴影也一直追随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生命死亡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女儿凤霞在他被抓壮丁的日子里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地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走过的脚印深深浅浅,四十年后,他依然活着,但生活逼迫得他毫无退路,成为一个深陷于孤独而无法自拔、只能与孤苦为伴,与自己的象征——那头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了度残年。

文章最开始的叙述是轻松活泼的,余华的文字是那么幽默,总是让阅读着的我忍俊不禁,乐笑不止。读着读着就悲从中来、泪盈于睫,生活是如此残酷,弱者的生命被无情的摧残和撕裂,最后一个个走向死亡。

11.《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12.《牛虻》 作者:伏尼契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
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也有另一场纠葛
她,吉达——一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她在对牛虻的疯狂爱情里找到了生存下去的理由。但牛虻并不把她放在眼里,她只是他在某些场合,某些需要时的陪衬。她怎么能甘心呢?她不仅要占有牛虻的肉体,还要争取他的灵魂。可是,牛虻的灵魂除了属于革命,属于自己的信仰,还属于暗恋的琼玛——他的同志和战友。这就注定了无论做什么,怎样做,吉达都是和悲剧连为一体的。但吉达就是愿意以这样的方式燃烧自己,直至化为灰烬。
牛虻:残酷“封锁”父爱
他,蒙坦里尼——曾是他的榜

6. 毕飞宇《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节选赏读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节选赏读

《新作文·中考在线》2015001

丁锋

[作者简介]

毕飞宇,1964年1月生于江苏泰州兴化市。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代表作品有《推拿》《哺乳期的女人》《青衣》《平原》等。作品《哺乳期的女人》曾获得首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2010年凭借《玉米》获英仕曼亚洲文学奖。2011年凭长篇小说《推拿》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非虚构作品《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获2013“年度华文最佳散文奖”。

[媒体推荐]

某种意义上,这本书是中年毕飞宇与少年毕飞宇的对话。

——《华夏时报》

毕飞宇以记叙性非虚构文体为孩子讲述作者在兴化街头长大的童年生活。以更多的篇幅和更加温馨的笔墨,津津有味地讲述着自己儿时的生活,红领巾泳裤、奶奶的蚕豆等情节感人至深。全文庄重与诙谐并具,情感与记忆交织,不可多得。

——新浪网

毕飞宇用灵动活泼的语言,挥洒出苏北大地变幻的色彩,生动的画面似乎能够触手可及,那些似曾相识的生活场景,更是恍若昨日。其中也不乏对社会诸多诟病的犀利笔锋,虽然点到为止,却不失酣畅,对农业文明逝去的怀念,也淡淡流淌在字里行间。

——《中华读书报》

[写在前面]

苏北少年的温暖与疼痛

1964年,他出生的村子,叫“杨家庄”;5岁时,做乡村教师的父母工作调动,他生活的村子变成了“陆王”村;1975年他11岁,父母再次调动工作,他生活的地方叫“中堡”,“少年的生活再一次被连根拔起,所有玩伴将杳无踪影”……彼时的毕飞宇,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他,甚至连姓氏都没有。在他的首部自传《苏北少年“堂吉诃德”》第六章《童年的情境》中,有两小节都在写“父亲的姓名”。“右派”的父亲,曾经是个养子,那户人家姓陆,由于“运动”,父亲被迫姓了“毕”。在他自己得子之时,还是忍不住打电话问父亲,孩子姓什么为好。

他就是毕飞宇。早在儿子5岁时,他就有为孩子写小说的冲动,但一直未能如愿。当然这也并不是他后来写作非虚构作品《苏北少年“堂吉诃德”》的初衷。事实上这本书只是“我们小时候”作家丛书中的一本,属于“命题作文”。

有一天,毕飞宇的儿子无意中翻到了父亲的一篇短文,看完之后不阴不阳地冲他来了一句:“嗯,你比我写得好。”这是一本写给孩子们的书。

在篇幅上,毕飞宇把每篇文章控制在15分钟内。在趣味性与逻辑性之间,更倾向于前者。

在内容上,毕宇飞讲了自己小时候的衣食住行、玩过的东西、身边的动物、村子里的手艺人和乡亲们,当然,还有大地,还有一些童年特别的场景以及生命中特殊的人。他希望孩子们通过读这本书能了解更多的知识,也能了解他们这辈人经历的生活和文化。

在文字上,毕飞宇更加注重对画面的描述。虽然据毕飞宇透露,《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还是被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批评“画面感不够”。

这是一本精致的书。正如作者自己坦言:“我可以负责任地讲,我的作品肯定有好有坏,但哪怕是篇小散文都不会是粗制滥造的。”与常见回忆性散文不同的是,作者没有写成讨巧的“编年体”,而是采用“意象截取法”,选取童年典型的意象、场景加以描述,引入入胜。

这也是一本投入了很多感情的书。

有对自然无以复加的迷恋。在少年毕飞宇的世界里,桑树是个大玩员,有云朵的天空就是一座动物园,蒲苇棒引爆孩子们的一场激烈混战,雨后的红蜻蜒孤独而优雅……大地是色彩,也是声音,还是气味。稻田、麦地铺展四季的底色,河里游泳,荒地放牛,听蛙呜,挖黄鳝,与燕子、麻雀、蝙蝠、蜜蜂、蜘蛛、蛐蛐、油葫芦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为了得到两只花翎鸟幼雏,跋山涉水耐心等待,在荒地的牛背上苏北少年化身“堂吉诃德”与那些高挑的芦苇大战三百回合……自然给予他的是自由的想象和快乐的尝试。

有对生活发自内心的热爱。那个自由的少年,在乡村游走观察,他发现给猪“接生”时巧妙的借力以及杀猪时特殊的捆绑方式,他发现木匠、瓦匠、耕地的、弹棉花的、做豆腐的诸多劳动的细节。他是社会生活的参与者,他是那个跑到磨房门前竖立起竹篙宣布“出豆腐啦”的少年,是万人大会上勇敢讲话的发言者,是独自—人把一条装满了稻谷的水泥船从很远的地方撑回打谷场的小英雄。

有对生命中重要人物的感激、同情或愧悔。比如对父母,毕飞宇说:“我很感谢我的母亲,虽然家里很穷,但是母亲把我们拾掇得很干净,所有的补丁都周周正正。我们从不邋遢。父亲说,做人最重要的是受人尊敬;母亲说,做人最重要的事情是体面。”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晨兢夕厉的要求,从某种程度上说成就了后来的毕飞宇。比如那位没有血缘关系依然爱他疼他的奶奶,烤黄鳝的香气似乎仍萦绕舌尖,想起当年临别路上没心没肺吃着奶奶炒的塞满两袖管本是做种子的蚕豆,作家毕飞宇仍难以释怀。比如对当年自己参与“批斗”同学黄德荣的行为,毕飞宇深感愧悔,并思考人性的本质问题:你想心安理得,你就得小心你自己。

毕飞宇说:“我内心特别想写卢梭的《忏悔录》式的作品。交待生平,也交待自己的想法,有些地方也尝试进行思辨。”每个时代,每个人的成长总是一趟悲欣交集的旅程。从这点看,本书就有点深刻了。作为少年读者,我们大可不必在意作者这些深沉的思索。将本书作为一本“好玩”的书来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原文亮相]

荒地

我说过,我的老家是苏北的兴化,在地质历史上说,这里曾经靠海,是黄海的滩涂。随着地质历史的变迁,我的老家成了沼泽地。是一代又一代的兴化人用他们的双手把我的故乡变成了“熟田”。荒地变成熟田,说起来是多么轻巧,可这里头有十几代、几十代人的血汗。

即便如此,在我的老家,大地上依然有少许的荒滩。它们是盐碱地。庄稼人在行政命令的压力下改造过它们,没用。最终只能放弃,一直都抛在那儿。关于荒地,我觉得“抛”这个词特别有意思,就好像荒地是一个臭鸡蛋,一直在口袋里,一“抛”,炸了,蛋黄和蛋清都洒了一地。

在秋冬,从远处望过去,盐碱地白花花的,那不是积雪,是盐。到了春夏,尤其在盛夏,盐碱地一片葱郁。千万不要以为盐碱地就是不毛之地,不是。盐碱地不长庄稼,却是某些植物的福地,比方说茅草,比方说芦苇。荒地上的芦苇和淡水边的芦苇是有区别的,因为植物学上的无知,我不能细分,但是,荒地上的芦苇要高大得多、挺拔得多。茅草也是,叶子特别地修长,韧性极佳,用它们做草房的屋顶,绝对是上好材料。

那时候我们常听到大人说“下海”,那不是唱戏的意思,也不是经商的意思,而是到海边去割茅草。一个人开始盘算着“下海”了,意思只有一个,他们家要盖新房子了。

夏季的农忙之间也有一个短暂的间隙,一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来到生产队的牛棚,要求放牛。为此,我得到过许多赞美:“这孩子多好”,“到底是老师的儿子”。诸如此类。

我很惭愧。在今天我要老老实实地承认,我要求放牛完全不是因为我有一颗红心,我是贪玩。我说过,我渴望做骑兵,这个心思已经到了疯魔的边缘。做骑兵是需要战马的,先让它们吃点草,然后,拿起一枝芦苇,爬上去了。

爬牛是一个技术活,硬爬你是爬不上去的。它太高了,肚子太大了,这些都是需要克服的难点。第一步,你要站在牛的侧面,趴在它的身上,用手找到牛背上的脊椎,抠稳了;第二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你要找它前腿的胯骨,用脚找。一旦找到了,你的光脚丫子要踩进去,这一踩,一蹬,再借助于手上的力量,你就上去了。

现在,手握缰绳变得极为重要——我已经是一个骑兵战士啦。我唯一的欠缺就是速度。牛的速度不取决于牛,取决于手里的鞭子。打呀。现在想起来真是难以启齿了,我在当年怎么就那么残酷呢?我从来没有意识到牛是生命,它只是速度,一种让我永不满足也无法满足的速度。

牛的奔跑是蠢笨的,它怎么也做不到“风驰电掣”。它不昂扬,它不能嘶呜,它的两条前腿不能腾空,它还不怎么能够拐弯,这些都是遗憾。

我想我过于残暴了,终于也得到了报应。牛并不干净,不少牛有皮肤病。我至今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病,我能记得的是,得了这种病会很痒。屁股,大腿的内侧,还有小腿的内侧,一起痒。痒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感受,一种离奇的、古怪的疼。事实上,它比疼还难忍。报应,这是我应得的。

荒地从来不受庄稼人待见,可谁能想到呢,它居然做过我的战场。在我私密的记忆里,荒地一直是我最为酣畅的那个部分。一个黑色的、皮包骨头的、壮怀激烈的少年,他是年少的、远东的堂吉诃德,他的敌人是那些高挑的芦苇,他的心中充满了没有来路的正义。可怜的水牛一无所知,它气喘吁吁,尽力了。它困厄的表情说明它无法了解它的主人。

我想说,塞万提斯是伟大的,他跨越了时空,跨越了种族,他了解人类的基本性格,他了解生活的基本局面,他预言了他没有见过的那个世界,他预言了他没有见过的那些人。他一直生活在亘古的时间里,他一直活在无垠的空间里。塞万提斯预言到了我,我叫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将永垂不朽——我活一天就可以证明一天。

[阅读感受]

《荒地》选自全书第五章“大地”,与《麦地》《稻田》《棉花田》《自留地》共同构筑了毕飞宇记忆中的大地形象。同时这部分又是最切书名“苏北少年‘堂吉诃德’”的一节,从中我们可以窥见毕飞宇写作的诸多特色。

“荒地”是不被庄稼人待见的盐碱地,却又是少年毕飞宇的秘境空间。那里是他骑牛驰骋,大战芦苇的伟大战场。“他的心中充满了没有来路的正义”,他与“堂吉诃德”有着人类共同的勇敢、无畏。跨越时空、种族,一个少年自觉抵达了人性中最魁伟的那一面。

对语言的敏感,对语言背后内涵的敏锐洞悉,几乎贯穿了毕飞宇所有的写作。优秀作家当然需要发现语言、创造言语。例如选段中对“抛”字的理解。类似的情形在本书中还有“耕”“耘”“青黄不接”等等。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把这些片段——找出来品读一番。

对记忆内容细致入微的还原,是作家最独特的写作品质之一。通过“爬牛背”一节,我们可以领略—二。其实书中还有很多类似的描写片段,阅读它们,你才能知道什么是生活、什么是写作。

叙述的诚恳,同样是这本书最有价值的一个方面。写作时的毕飞宇并没有拔高记忆中自己的形象,而是坦诚自己的“贪玩”。对曾被自己“躁躏”的那头牛,毕飞宇在字里行间报以十二分的“歉意”。

每一个优秀作家都是最真诚的,真诚地面对过往,真诚地面对自我,正所谓“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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