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被寫進小說
1. 名字被寫到小說里了,可以投訴作者嗎
如果沒有特定的描述確定,是不可以的,單單只有一個名字,重名的太多了,算不上侵權
2. 寫小說把別人的名字寫進去,要徵求他的意見嗎
事先說好的 不過如果不是事先說清小說是根據現實改編 可以徵用一下 因為小說里的人物名字很多都是重復類似的 別人也不一定認為是你寫的 如果你真的打算寫 並且介紹給朋友看 建議事先問清楚 免得到時候出了不必要的麻煩
3. 別人用我的名字寫小說發到很多網上 我可以告他嗎
屬於侵權行為,當然可以起訴。但是需要你證明他用的名字確實是你的。
4. 如果有人用你的名字和照片寫小說怎麼辦
依照民事法律的規定這個侵害了你的姓名權和肖像權,你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等。
5. 用他人的名字寫小說(改成了相同發音的字)算不算侵犯姓名權姓名權的定義是什麼
法律上的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姓名權屬於具體人格權,指自然人享有的決定、變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權利。姓名包括登記於戶口簿的正式姓名、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
再接著來看什麼屬於侵犯姓名權,有幾種情況: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說自己是B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說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結合本題,侵犯姓名權,主要看是否為有意冒用或盜用別人的姓名來進行非法活動。就題中的情況來看,確實存在盜用或冒用的動機,但由於對那名字已做修改,新名字就不再是原名了。因而我認為並不會被界定為侵權。
6. 使用別人著作裡面的人名,寫進自己的小說違法嗎
當然不算違法,但你這就是同人小說了……
建議你,既然故事都不一樣還是原創的好。
話說,為什麼,為什麼要用別的小說的名字呢……很,很好聽嗎……
7. 寫小說用真人的名字算侵權嗎
如果用真名字,說別人不好的事情,當然會侵犯別人的名譽權.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8. 如果我寫本小說,裡面涉及現實中的人名,名稱,算不算侵權
這個問題我早已回答過了,如果只是姓名相同絕對不是侵權,現在那麼多的小說,書裡面人物的名字,現實中就沒有么?關鍵是名字可以用,但是你不能寫人家的事,比如,你寫張三,然後你還就寫現實中張三的事,這就構成侵權了。樓上的,你告訴我怎麼算侵權,我的真實的名字在海岩的小說里出現了,我就能去告海岩侵權么?那本書來著?忘了?
9. 有網友發現馬思純和張哲軒被寫進小說里,作者此舉合法嗎
馬思純和她的新男友張哲軒一直都不被廣大網友看好,很多網友更是直接了當在馬思純的微博評論區說,讓她不要在垃圾堆里找男友,馬思純對此並沒有做出過多的回應。有關有網友發現馬思純和張哲軒被寫進小說里,作者此舉合法嗎?我認為大致有以下的原因。
以現實作為創作藍本的小說,要徵得本人的同意。雖說這只是一種娛樂的方式,也沒有太過明顯的痕跡,但是還是被不少網友發現了。這是作者的創作自由,馬思純和她的男友本來就不是非常般配,網友們都勸馬思純早日分手。馬思純其實是一個戀愛腦,我認為她不會去追究作者的責任,倒是該作者需要提高警惕,不要再被有心之人利用了。如果上了熱搜事情鬧大的話,對作者是非常不利的。馬思純正在砸錢給男友鋪路,還想和男友結婚,坊間的傳聞或許是可信的。
1、以現實作為創作藍本的小說,要徵得本人的同意。
雖說這只是一種娛樂的方式,也沒有太過明顯的痕跡,但是還是被不少網友發現了。
有關有網友發現馬思純和張哲軒被寫進小說里,作者此舉合法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認可本篇文章,記得點贊加關注哦。
10. 在小說里無意寫到別人真名的算不算侵權
「姓名使用權是一種專有的使用權,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別人的姓名。在現實中有重名的現象,並不是侵權行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數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這樣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權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當行使權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具體情況如果你小說里僅僅是名字相同,就不屬於侵犯他人姓名權;如果小說里的角色不僅名字相同,周圍發生的事情一樣或針對性的映射,就觸犯了他人的姓名權。但實際上現在有好多網路小說都觸犯了他人的姓名權,但很多人都沒有意識到或認為不值當去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