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閱讀推薦 » 本案無法終結小說在線閱讀

本案無法終結小說在線閱讀

發布時間: 2022-07-15 07:24:17

A. 終本案件最後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終本案件,是法院執行過程中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簡稱,主要是針對在法定的執行期限內採取各種執行措施,都不無法將本案執行完畢,而暫時做的一個結案處理。以後發現有財產,還可以申請回復執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 第五百一十九條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B. 有什麼好看的末世小說要完本的

《狩魔手記》、《末世獵殺者》、《二零一三》、《仙風制葯》、《遠古侵襲》。

《狩魔手記》小說2009年首發於17K小說網,2010年由上海錦綉文章出版社出版,作者是煙雨江南。末日廢土流作品,講述戰爭之後人類掙扎求生和能力進化的故事。末日流經典之作。

內容簡介:

核戰過後,殺戮開始蔓延到整個世界。人間秩序完全瓦解,弱肉強食成為第一原則。

當慾望失去了枷鎖,就沒有了向前的路,只能轉左,或者向右。 左邊是地獄,右邊也是地獄。

戰爭毀滅了一個時代,戰爭也創造了新的世界。

這是一個因戰爭而毀滅的世界裡的故事,這也應是一個關於創造,關於新生的故事。

煙雨江南以他一貫精緻且犀利的筆,為人們描繪了一幅異塵餘生的末日景象,以及一群掙扎求生的人們。

C. 推薦幾本好看的現代小說

偶才寫的推薦帖子:推薦:
西西推薦第二波~~最新高人氣現代都市文+特別推薦文!附鏈接~13本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54255&u=89803鏈接:
《微笑路西法》作者:唯其
TXT格式
[完結][中篇][強烈推薦!JJVIP]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51739&u=89803
推薦理由:這幾天沒看到什麼好文,這本讓偶眼前一亮,女主城府很深,偶很喜歡,虐得我心痛。推薦指數:5顆星
鏈接:
《吾乃食色》作者:撒空空/撒如也 TXT格式
[完結][長篇][最新完結,強烈推薦!]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52870&u=89803
推薦理由:看完的感覺就是一個字:強!兩個字:彪悍!呵呵,小白們勿入推薦指數:5顆星
《飛向別人的床》作者:皈依
TXT格式
[完結][中篇][VIP完結~推薦~]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48781&u=89803
推薦理由:比較狗血的劇情,女主很早就懷了男主的孩子,後來相遇,不一樣的感覺,蠻喜歡
推薦指數:4顆星
《豈有此理》作者:居尼爾斯
TXT格式
[完結][中篇][JJvip正文完結]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48892&u=89803
推薦理由:看簡介就知道了,就是一個冰山男被融化的故事,偶對這種男主大愛呢,喜歡,推薦
推薦指數:5顆星
《腹黑房東撬房客(遠方.思華年)》作者:渤海漁夫
TXT格式
[完結][中篇][VIP正文完結+番外]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52314&u=89803
推薦理由:難得的高知識分子男主,大學教授哦,淡淡的感覺,蠻不錯,女主在他的潛移默化下慢慢的和他靠近,蠻難得的題材,寫得也不錯
推薦指數:5顆星
《獵頭》作者:諾言 TXT格式
[完結][長篇][強烈推薦!]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51368&u=89803
推薦理由:完美的男主,姐弟戀哦,但是男主蠻成熟
推薦指數:4顆星
《幸福門外》作者:暖風十里 TXT格式
[完結][中篇][JJVIP~推薦]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52799&u=89803
推薦理由:這位大大的書蠻有愛的,總是淡淡的,女主經歷了很多困難,好在感情上大大沒虐她,結局是好的。推薦指數:4顆星

D. 求一本小說,我只記得一些相關內容,還請知道的朋友告訴我書名。

還記得男女主角的名字嗎,現在有關穿越的太多了。

E. 求郭敬明抄襲案法院判決書

其實郭敬明吧精品區就有,還是給你復制過來了。
======================================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05)高民終字第539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庄羽,女,漢族,1979年8月1日出生,自由職業者,住北京市宣武區右安門內西大街。

委託代理人邢鳳華,廣東江山宏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郭敬明,男,漢族,1983年6月6日出生,上海大學學生,住四川省自貢市貢井區花園路。

委託代理人吳名有,北京市信達立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丁玎,北京市信達立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春風文藝出版社,住所地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十一緯路25號。

法定代表人韓忠良,社長。

委託代理人劉蕾,北京市藍石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陳光,遼寧昊星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7號。

法定代表人魯傑民,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李龍,男,漢族,1964年8月12日出生,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業務部副經理,住北京市海淀區馬甸電信局宿舍北樓5門402號。

上訴人庄羽、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簡稱春風出版社)因侵犯著作權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2005年3月23日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05年6月2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庄羽的委託代理人邢鳳華,上訴人郭敬明的原委託代理人馬曉剛、滕莉,上訴人春風出版社的委託代理人陳光、劉蕾,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圖書大廈公司)的委託代理人李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2002年8月14日,小說《圈裡圈外》(簡稱《圈》)在天涯社區網站發表。2003年2月,《圈》由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其版權頁署名作者庄羽。《圈》以主人公初曉與現男朋友高源及前男朋友張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初曉與高源之間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描寫了初曉與張小北之間的感情糾葛,同時還描寫了初曉的朋友李穹與張小北的婚姻生活以及張小北與情人張萌萌的婚外情,高源與張萌萌的兩性關系及合作拍戲等。2003年8月19日,郭敬明與春風出版社就出版郭敬明的《夢里花落知多少》(簡稱《夢》)一書訂立圖書出版合同。2003年11月,春風出版社出版了郭敬明的《夢》一書。《夢》以主人公林嵐與現男朋友陸敘及前男朋友顧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林嵐與陸敘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交替描寫了林嵐與顧小北的感情糾葛,顧小北與現女友姚姍姍的感情經歷,林嵐、聞婧、微微及火柴之間的友情以及她們和李茉莉的沖突等。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作品構思和語言風格不屬於作品的「表達」,庄羽關於郭敬明侵犯其作品獨創性構思和語言風格的主張於法無據,不予支持。庄羽指控郭敬明作品侵權的主要人物特徵描寫簡略,致使人物形象不夠鮮明。這種對人物特徵的一般性描寫,不能突出人物的特徵,不足以使該人物特徵本身成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形式。因此,庄羽關於郭敬明侵犯其作品主要人物特徵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從兩部小說的人物關系看,《夢》中姚姍姍與顧小北的關系是《圈》中張萌萌與高源關系的翻版,《夢》中林嵐與陸敘的關系是《圈》中初曉與高源關系的再現,《夢》中林嵐與顧小北的關系與《圈》中初曉與張小北的關系相似,此外,《夢》中的火柴與《圈》中的奔奔也非常相似。郭敬明在創作《夢》時,剽竊了庄羽作品《圈》中主要人物關系的描寫,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權。具有獨創性的故事情節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庄羽列舉的《夢》中侵權的12個主要情節,均與庄羽作品《圈》中相應的情節相同或者相似。由於《圈》發表在《夢》之前,應推定郭敬明接觸了庄羽的作品《圈》,在兩部作品存在12個主要情節相同或實質上相似的情況下,認定《夢》中的上述情節來源於《圈》,構成對庄羽著作權的侵犯。在庄羽列舉的《夢》中侵權的一般情節、語句中,共有57處相同或近似。郭敬明雖然辯稱上述情節、語句或不具有獨創性,或不相同或相近似,但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對其主張不予支持。故認定上述相同或相似的情節、語句系來自於庄羽的作品《圈》,構成對庄羽著作權的侵犯。庄羽所列舉的其它相同或相似的一般情節、語句,或不具有獨創性,或不相同和不相近似,或沒有相應的對比內容,或在列舉的主要情節侵權事實中已出現,故庄羽指控《夢》的該部分內容侵犯了《圈》的著作權,無事實依據,不予支持。庄羽雖然在起訴狀中主張《夢》侵犯了《圈》故事的主要線索,但其在訴訟中並未對此舉證,故不予支持。綜上所述,郭敬明未經庄羽許可,在其作品《夢》中剽竊了庄羽作品《圈》中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關系的內容及部分情節和語句,造成《夢》文與《圈》文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春風出版社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致使侵權作品《夢》得以出版,其行為存在過錯,除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外,還應當與郭敬明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圖書大廈公司銷售的侵權圖書是從正規的圖書批發市場購進的,進貨渠道合法,不存在過錯,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應承擔停止銷售侵權圖書的責任。

2 郭敬明抄襲一案終審判決書(轉貼)
關於賠償數額,由於庄羽未提交其經濟損失的證據,亦未提交郭敬明、春風出版社違法所得的證據,法院綜合考慮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過錯、郭敬明所獲稿酬及春風出版社因侵權可能獲得的利潤等因素酌情確定。因庄羽未舉證證明涉案侵權行為給其造成了精神損害及嚴重後果,故對其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關於庄羽要求賠償律師代理費2萬元的訴訟請求,因其未提供律師費支出的相關證據,故不予支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判決:一、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權,即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二、郭敬明、春風出版社共同賠償庄羽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三、郭敬明、春風出版社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向庄羽賠禮道歉;四、圖書大廈公司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五、駁回庄羽的其他訴訟請求。

庄羽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理由是:1、郭敬明和春風出版社侵權情節嚴重,作品發行量巨大,侵權行為持續時間很長,事發後又在全國主要媒體大肆炒作,在社會上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過錯程度很深,且因侵權行為獲得了巨額利潤,因此理應在法定賠償額上限確定賠償數額;2、上訴人及委託律師系按照風險代理方式收費,故不能當場提供律師費支出的有效憑證,如上訴人勝訴,該費用必然發生,一審判決以未提供律師費支出的相關證據為由不予支持有失公允;3、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侵權事實必然會導致上訴人嚴重的精神痛苦,如果將上訴人內心感受等方面的精神痛苦的舉證責任分配給上訴人,顯為其難,不符合證據規則;4、構思作為思維活動本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由於每部文學作品都有各自不同的構思活動,最終通過各自不同的情節作為載體,將這些構思結果展現、表達於作品當中,即作品的布局、框架。構思結果是從整體考察侵權與否,對文學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具有特殊意義,上訴人的相關主張應予支持。故請求變更一審判決第二項,判令郭敬明、春風出版社共同賠償上訴人經濟損失50萬元;判令郭敬明、春風出版社共同賠償上訴人精神損失費1萬元、律師代理費2萬元。

郭敬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理由是:《夢》是上訴人獨立創作的作品,《夢》與《圈》的主要人物、情節、語言上並無實質性的相似之處,一審判決據以認定事實的三個附表之證據不僅不能與一審判決認定結論相互印證,恰恰可以證明涉案兩部作品的表達方式是不同的。一審判決對普遍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的一般情節素材和流行語言,只因原被告作品中均有體現,就武斷的將這些公有領域中的素材作為原告創作的作品保護並認定被告剽竊,這違背了基本的客觀事實。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的表達形式,而非作品的思想內容,一審判決將著作權法的保護范疇延及作品的思想內容及公有領域,是對法律的錯誤理解和適用,將嚴重損害文學藝術作品的創作與傳播,違背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故請求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

春風出版社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理由是:1、本社出版《夢》一書嚴格依照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審查注意義務,沒有發現該作品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也沒有其他證據表明該作品存在侵權問題,符合出版條件。本社無過錯,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不應承擔責任;2、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應有法律的直接規定或合同約定。一審判決引用的法律條款,並無出版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規定。因此,一審判決本社承擔連帶責任於法無據,屬適用法律錯誤;3、賠禮道歉是指給他人的人格、精神造成損害後而承擔的民事責任。一審判決既然沒有認定給原審原告造成精神損害,則不應再由本社對其賠禮道歉;4、《夢》是郭敬明獨立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的獨創性,即使兩部作品相同或相似,只要是各自獨立創作的,也不能認定是剽竊。故請求依法撤銷原判。

3 郭敬明抄襲一案終審判決書(轉貼)

圖書大廈公司服從一審判決。

經審理查明:

2002年8月14日,庄羽以「許願的豬」為筆名將小說《圈》在天涯社區網站(網址:http://www.tianyaclub.com)舞文弄墨版發表。2003年2月,《圈》由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作品署名「庄羽」。《圈》以主人公初曉與現男朋友高源及前男朋友張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初曉與高源之間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描寫了初曉與張小北之間的感情糾葛,同時還描寫了初曉的朋友李穹與張小北的婚姻生活以及張小北與情人張萌萌的婚外情,高源與張萌萌的兩性關系及合作拍戲等。

2003年8月19日,郭敬明作為甲方與作為乙方的春風出版社就出版郭敬明的《夢》一書訂立圖書出版合同。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乙方以版稅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版稅的計算方式是:圖書定價×10%的版稅率×100 000冊印數。2003年11月,春風出版社出版了郭敬明的《夢》一書。該書版權頁有「郭敬明著、春風文藝出版社出版發行、2003年11月第1版、2003年11月第1次印刷」等字樣。《夢》以主人公林嵐與現男朋友陸敘及前男朋友顧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林嵐與陸敘的愛情生活及矛盾沖突的同時,交替描寫了林嵐與顧小北的感情糾葛,顧小北與現女友姚姍姍的感情經歷,林嵐、聞婧、微微及火柴之間的友情以及她們和李茉莉的沖突等。

2003年11月17日,庄羽在圖書大廈公司購買了兩本《夢》,每本價格20元。

2004年3月22日,圖書大廈公司從北京市新華書店批銷中心以6折購入《夢》共1040本,實際支付12 480元。

庄羽未向法院提交其律師費的支出憑證。

在一審訴訟中,庄羽指控小說《夢》抄襲了《圈》一書具有獨創性的構思、故事的主要線索、大部分情節、主要人物特徵、作品的語言風格等,甚至還照搬了《圈》的片斷以及能夠表達作品內容的部分語句等。同時,庄羽就其指控郭敬明侵權的事實分別列表予以明確,包括主要情節侵權事實12處(見附表1);一般情節、語句侵權事實98處(見附表2)及主要人物侵權事實8處(見附表3)。

在二審審理過程中,上訴人庄羽表示放棄關於保護作品《圈》的構思、語言風格以及一審法院未予認定抄襲的一般情節、語句的主張,具體包括:不具有獨創性的9處(即附表2中第2、5、7、8、11、12、48、51、70)、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21處(即附表2中第6、10、15、17、22、23、24、36、40、41、57、63、65、66、68、74、77-80、82)、無相應內容的1處(即附表2中第30)、在主要情節侵權指控中已出現的10處(即附表2中第20、21、25、62、83、85、86、89、93、95)。庄羽二審堅持指控抄襲的內容為:主要侵權事實12處,一般情節、語句侵權事實57處(即附表2中第1、3、4、9、13、14、16、18、19、26-29、31-35、37-39、42-47、49、50、52-56、58-61、64、67、69、71-73、75、76、81、84、87、88、90-92、94、96-98),主要人物的人物關系。

上述事實有小說《圈》及《夢》、海南天涯在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2月4日出具的證明、2003年郭敬明與春風出版社簽訂的圖書出版合同、圖書大廈公司購物小票及發票、北京市新華書店批銷中心發貨單及當事人陳述等證據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

對於郭敬明創作的小說《夢》是否抄襲了庄羽的作品《圈》,首先要結合庄羽的指控對涉案兩部作品的部分內容進行對比。

關於「主要情節侵權事實」部分,庄羽對兩部作品的相應內容進行的概括個別內容不完全准確:例如,庄羽認為《圈》中有「高源因與初曉口角,失手將初曉推倒,導致初曉骨折」的情節,《夢》中有「陸敘因為與林嵐口角,失手將林嵐推下樓梯,導致林嵐骨折」的情節(見附表1中第2)。但在《圈》中的實際描寫是:高源一甩胳膊,初曉被嚇了一跳,往後一退,踩在可樂瓶上,倒在地上,導致骨折。在《夢》中的實際描寫是:陸敘一甩手,林嵐順勢滾下樓梯,導致骨折。可見,兩部作品中女主人公骨折都並非因男主人公「推」後所導致,庄羽的概括不盡准確,存在一定的主觀色彩。但從整體而言,附表1中所列的12個主要情節的概括與原作中的描寫基本相符。參考附表1 的內容,將涉案兩部作品中的相應情節進行對比後可以認定,上述12個主要情節明顯雷同。以第一個情節為例,《圈》中描寫張小北請初曉為張萌萌幫忙,因最終沒有辦成,初曉被張小北誤認為沒有給錢而故意拖著不辦,初曉十分郁悶。與之相應,《夢》中的情節發展及結局均與《圈》中相同。本院對郭敬明關於上述情節沒有獨創性,且情節的表達形式完全不同的主張不予支持。

4 郭敬明抄襲一案終審判決書(轉貼)

關於庄羽二審訴訟中堅持指控的57處「一般情節侵權和語句」中,部分內容明顯相似,例如:《圈》中有「怕什麼來什麼,怕什麼來什麼,真的是怕什麼來什麼」(見原作第153頁,附表2中第60),《夢》中有「怕什麼來什麼,怕什麼來什麼,真是怕什麼來什麼啊!!」(見原作第91頁,附表2中第60);部分內容比較相似,例如:《圈》中有「我特了解李穹,她其實是個紙老虎,充其量也就是個塑料的」(見原作第6頁,附表2中第31),《夢》中有「像我和聞婧這種看上去特二五八萬的,其實也就嘴上貧,絕對紙老虎,撐死一硬塑料的」(見原作第54頁,附表2中第31)。郭敬明雖然辯稱上述情節、語句是一般文學作品中的常見描寫,但未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本院對其主張不予支持。

小說是典型的敘事性文學體裁,長篇小說又是小說中敘事性最強、敘事最復雜的一種類型。同時,文學創作是一種獨立的智力創造過程,更離不開作者獨特的生命體驗。因此,即使以同一時代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題材、事件為創作對象,盡管兩部作品中也可能出現個別情節和一些語句上的巧合,不同的作者創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本案中,涉案兩部作品都是以現實生活中青年人的感情糾葛為題材的長篇小說,從以上本院認定的構成相似的主要情節和一般情節、語句的數量來看,已經遠遠超出了可以用「巧合」來解釋的程度,結合郭敬明在創作《夢》之前已經接觸過《圈》的事實,應當可以推定《夢》中的這些情節和語句並非郭敬明獨立創作的結果,其來源於庄羽的作品《圈》。

同時,對被控侵權的上述情節和語句是否構成抄襲,應進行整體認定和綜合判斷。對於一些不是明顯相似或者來源於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別獨立進行對比很難直接得出准確結論,但將這些情節和語句作為整體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體抄襲的體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抄襲可以相互之間得到印證。例如,《圈》中有主人公初曉的一段心理活動:「(高源)一共就那一套一萬多塊錢的好衣服還想穿出來顯擺,有本事你吃飯別往褲子上掉啊(見原作第79頁)」。這一情節取自生活中常見的往衣服上掉菜湯的素材,同時加上了往高檔服裝上掉菜湯的元素,因此使其原創性有所提高。而相應的,在《夢》中,也有主人公林嵐的一段心理活動:「我看見他那套幾萬塊的Armani心裡在笑,有種你等會兒別往上滴菜湯(見原作第38頁)」。顯然,如果單獨對這一情節和語句進行對比就認為構成剽竊,對被控侵權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兩部作品中相似的情節和語句普遍存在,則應當可以認定被控侵權的情節構成了抄襲。故本院認定《夢》中多處主要情節和數十處一般情節、語句系郭敬明抄襲庄羽《圈》中的相應內容。

在小說創作中,人物需要通過敘事來刻畫,敘事又要以人物為中心。無論是人物的特徵,還是人物關系,都是通過相關聯的故事情節塑造和體現的。單純的人物特徵,如人物的相貌、個性、品質等,或者單純的人物關系,如戀人關系、母女關系等,都屬於公有領域的素材,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但是一部具有獨創性的作品,以其相應的故事情節及語句,賦予了這些「人物」以獨特的內涵,則這些人物與故事情節和語句一起成為了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因此,所謂的人物特徵、人物關系,以及與之相應的故事情節都不能簡單割裂開來,人物和敘事應為有機融合的整體,在判斷抄襲時亦應綜合進行考慮。本案中,庄羽在《圈》中塑造了初曉、高源、張小北等眾多人物形象,圍繞這些人物描寫了一個個具體的故事情節,通過這些故事情節表現出了人物的特徵和人物關系。例如,在《圈》中,男主人公高源出車禍受傷昏迷,住進醫院,女主人公初曉來看望,高源蘇醒,兩人開玩笑,初曉推了高源腦袋一下,導致高源昏迷。這一情節既將人物的個性表現出來,同時也將二人的戀人關系以獨特的方式表現出來。而在《夢》中,在男女主人公之間也有幾乎相同的情節,只是結果稍有不同。將兩本作品整體上進行對比,《夢》中主要人物及其情節與《圈》中的主要人物及情節存在眾多雷同之處,這進一步證明了郭敬明創作的《夢》對庄羽的作品《圈》進行了抄襲。故本院對郭敬明和春風出版社關於《夢》系郭敬明完全獨立創作的作品的主張,不予支持。

因此,一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未經許可,在其作品《夢》中剽竊了庄羽作品《圈》中具有獨創性的人物關系的內容及部分情節和語句,造成《夢》文與《圈》文整體上構成實質性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是正確的。春風出版社作為專業的出版機構,應當對其出版的作品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進行嚴格審查,但其並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導致侵權作品《夢》得以出版,與郭敬明共同造成了對庄羽著作權侵害結果的發生,因此,春風出版社不僅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還應當與郭敬明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春風出版社的上訴請求和理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關於賠償數額,由於庄羽未提交其經濟損失的證據,一審法院綜合考慮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過錯、郭敬明所獲稿酬及春風出版社因侵權可能獲得的利潤等因素酌情確定20萬元的賠償數額於法有據、並無不當。庄羽關於應當賠償50萬元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庄羽請求賠償律師代理費2萬元,但並未提交任何支付律師費的相關證據,故對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持。侵犯著作人身權情節嚴重,適用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仍不足以撫慰權利人所受精神損害的,還應當判令侵權人支付著作權人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抄襲是一種既侵犯著作財產權,又侵犯著作人身權的侵權行為。本案中,郭敬明創作的《夢》在整體上對庄羽創作的《圈》構成了抄襲,其侵權主觀過錯、侵權情節及其後果均比較嚴重,因此需要通過判令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對庄羽所受精神損害予以彌補,同時,亦是對郭敬明抄襲行為的一種懲戒。故本院對庄羽有關判令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上訴請求予以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則根據侵權行為的嚴重程度予以酌定。

綜上,一審判決部分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不當,應予糾正。上訴人庄羽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上訴請求於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上訴人郭敬明、春風出版社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對其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三)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即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權,即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賠償庄羽經濟損失二十萬元;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向庄羽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核,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刊登本判決的主要內容,費用由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承擔);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銷售《夢里花落知多少》一書。

二、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第五項,即駁回庄羽的其他訴訟請求。

三、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賠償庄羽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元。

四、駁回庄羽的其他上訴請求。

五、駁回郭敬明的上訴請求。

六、駁回春風文藝出版社的上訴請求。

一審案件受理費10 310元,由庄羽負擔300元(已交納),由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共同負擔10 010元(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交納);二審案件受理費10 310元,由庄羽負擔300元(已交納),由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共同負擔10 010元(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陳錦川

代理審判員 張雪松

代理審判員 焦 彥

=========================================
順便附上證據對比

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0834b00100lbck.html
二 http://sl.iciba.com/viewthread-58-540286-1.shtml
三 http://dzh.mop.com/whbm/20081011/0/855z5lI1b84bd3z8.shtml
四 http://..com/link?url=3stm9oVERp_qmbd5O3zNCh1jS1mC8zuZec5D5t9-YDuF9O3157khVB_PWy5hI8pOiSz-F4-Ks9J6rs2i67JSJ_ 歡迎轉載

F. 好看的懸疑小說推薦幾本

1 《必須犯規的游戲》 作者:寧航一
這是一場考驗智慧和勇氣的游戲,獲勝者將贏得巨大的利益和生存的權利,而違反游戲規則的人,將接受以死亡為代價的懲罰。 14個懸疑小說作家被離奇地「邀請」到一個神秘的場所,詭異莫名、恐怖駭人的事件接二連三地發生,身為懸疑推理小說作家的他們也無法解釋。死亡的威脅無時無刻不在籠罩著他們。當人數日趨減少的時候,人們終於發現了一個驚人的「規律」和秘密…… 「死亡游戲」已經開始,隱藏在他們身邊的「主辦者」是誰?他(她)究竟有何目的?14天之後,剩下的人能夠活著出去嗎?更加詭異的事件,欲罷不能的游戲!請記住,從翻開這本書的第一頁起,你,就是這個游戲的參與者!
2 :《地獄變》 作者:蔡駿
2012年4月1日,夜,疑似發生了強烈大地震,未來夢大廈沉入150米的地下。當晚還有不少人在大廈逗留: 未來夢大廈的主人羅浩然、電影女明星宮雪、推理小說家周旋、日本籍家庭主婦玉田洋子和她七歲的兒子玉田正太、卡爾福超市未來夢店員工陶冶、美資BCF公司職員莫星兒、四一中學高三(2)班學生丁紫和海美、大廈保安楊兵、富二代郭小軍、公司白領許鵬飛、洗頭妹阿香、清潔女工於萍鄉、地震專家吳寒雷、自稱殺手的少年小光等人…… 大廳正門被堵住,10樓到19樓全部坍塌,眾人被困在鋼鐵墳墓之中,逃生無門。大廈停電,只能被迫啟用備用的發電機,而只能局部輪流供電。
更糟糕的是地震專家吳寒雷給大家帶來了更加不幸的消息:據他估計,整個地球已經毀滅,被困在大樓中的人即是人類最後的希望。 絕望的眾人在泯滅人性的黑暗中堅持了七天七夜,直到復活節的夜晚,傳奇警探葉蕭歸來! 原來,世界並未毀滅,而是只有未來夢大廈自己沉入了地底。 葉蕭帶領救援隊深入地下,進入了大廈,救出了被困地下的6名倖存者:周旋、玉田洋子、玉田正太、陶冶、莫星兒和丁紫。他們被很快送去醫院救治。 然而葉蕭卻在地下發現了更驚人的秘密,在這七天七夜裡,一些人被謀殺了。
葉蕭就此對倖存者展開調查,但是他發現倖存者們對地下發生的事情諱莫如深,紛紛以謊言應對葉蕭,上演了一場羅生門般的大戲。 葉蕭將如何穿過謊言的迷霧,勘破真相? 地下的殘酷謀殺背後又有何隱情? 所有真相背後又有怎樣的人性善惡? 人性的世界末日真的來了嗎? 一切盡在《地獄變》!
3:《謀殺似水年華》 作者:蔡駿
讀這本小說只需一天,悲傷卻要延續多年。
[ 年華紛紛跌落,真凶逍遙法外,徒留無限悵惘和一絲最後的希望,一個十三歲女孩與她的少年,如何跨越十五年時間鴻溝,從記憶的墳墓中挖掘被埋葬的愛情,追尋謀殺似水年華的真正兇手?
中國社會派懸疑小說開山大作!
我不停地問自己「人生是什麼」?
「我們生下來,然後又死掉。」
我想,這才是真理。
4《終極密室殺人法則》 作者:普璞
幼年目睹姐姐受侵犯而心存陰影的女孩,一天收到匪夷所思的詛咒,被捲入到一場血淋淋的漩渦里。調查員王峰一路過關斬將,找到的卻是他最害怕遇到的真相。而更恐怖的是,所有的殺人行為都圍繞殺人法則而演變,生死只在博弈之間。在向姐姐求助後,女孩卻發現一同前來的男人,竟是當年的那個強奸犯,背後究竟掩藏著怎樣駭人的秘密,在死亡面前,那扇連鎖孔也沒有的逃生之門,你能打開嗎?
5《死亡通知單系列》(共三部) 作者:周浩暉
十八年前,一起離奇的爆炸案,兩個本可大有作為的年輕生命就此消亡,只留給死者的戀人和好友十八年的追念和自責。 十八年後,爆炸案兇手再次現身網路,以Eumenides(復仇女神)為名發出死亡徵集帖,由網民公投出他要殺死的對象。 接下來的一系列連環兇殺事件表明:這是一場由Eumenides一手導演的正義審判,也是一場他和警方的角逐游戲!而這場游戲,卻一次次地以Eumenides的勝利而告終。十八年後,作為當事人的羅飛終於再次介入此案,十八年前的隱秘案卷在他面前一層層解開了塵封…… 每個人都有著各自的秘密,每個人都在自己的道路上做出了選擇,他們毫無例外都在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前進方向。 第一輪交鋒的結果,多年的秘密逐漸露出真相,人性的弱點在極端的環境中掙扎,令人震驚的答案讓專案組的人不忍卒睹……而新一代死亡宣判者,年輕的Eumenides,他與羅飛的決戰,才剛拉開序幕! 一邊是對原則的捍衛,一邊是對正義的守護,而他必須從中做出唯一的選擇。 擁有廣闊退路的人總是能顯得很高尚……當你第一步走錯之後,就再也無法回頭。 ——最不忍的恨中藏有最深沉的愛,最殘酷的死亡源於最悲憫的審判
《死亡通知單之宿命》
這是一場由「受害者」導演的最卑劣的慘劇,
他們無可避免地由此開始了他們的宿命之路…… 時事推理小說創始人周浩暉 續《死亡通知單》之後,再創本土推理新巔峰!
用最凝練厚重的筆法,寫出最悲愴的宿命。
他們在追求同樣的正義,他們在維護各自的規則。 他們,無一例外地踏上了自己的宿命之路…… 我們都有著相同的目的,但我們又處於截然不同的生死陣營。 罪惡是我們共同的敵人,但我們卻無法因此成為朋友。 兩代Eumenides的人生歷程真相大白,用最凝練的筆法寫出最悲愴的宿命。
《死亡通知單之離別曲》
中國智商最高的社會犯罪小說
疑雲密布的重刑監區,勾心鬥角的黑道江湖。
無懈可擊的越獄計劃背後,暗藏著怎樣的致命陷阱?
挑戰邏輯推理極限之作 《死亡通知單》系列終結篇!
Eumenides將如何面對最終的人生宿命?百萬粉絲拭目以待!
6《凶畫》 作者:周浩暉
在大雪封山前夕,傳奇警探羅飛接到了一個報案。 三個美術學院的畫家上山寫生,夜宿枯木禪寺,出於好奇之心,他們打開了一幅封存許久的「凶畫」,自此,劇變突發。 觀畫的人或墜崖,或奇病突發,傳說中隱藏在凶畫里的「無頭鬼」的恐怖傳言不脛而走。
這時又恰逢天降大雪,小小的寺廟頓時成了一座信息孤島,作畫者自縊身亡、小和尚被活活嚇死、無名怪病如瘟疫蔓延……與世隔絕的寺廟里人人自危,誰也沒想到,凶畫的力量如此邪惡,這一切夾雜著「死亡谷」的傳說,形成一張巨大的恐怖之網,向著孤立無援的枯木寺襲來! 每一條線索都無法用常理推斷,每一次死亡都帶來恐慌,到最後同樣身染怪病的羅飛該如何撥開重重迷霧?
7《14號推理當鋪》 作者:多人
《14號推理當鋪》內容簡介:推理的力量,猶如無形的手,將人一步一步引向迷宮。彷徨、猶豫,然後堅定地走下去。富有魅力的文字,引人入勝,這本書將帶給你享受無與倫比。這是一本**了各個類型推理小說的精粹,《14號推理當鋪》里絕對有你意想不到的精彩。
8《廩君遺骨》 作者:快刀
獨自在大城市裡生活的巴鵬飛在過完20歲生日之後, 身上突然長滿了魚鱗狀的白斑,而這種病連大醫院的醫生也沒有見過。正當巴鵬飛准備住進醫院治療時,卻又接到爺爺託人從老家打來的電話,在電話里問起了他的病情,並讓他立即趕回老家後照村。 遠在千里之外的爺爺竟然知道自己會在20歲後得這種怪病,這種怪病是家族遺傳還是有什麼別的原因?為了解開心中的疑惑,巴鵬飛回到了闊別了十幾年的老家,而一段充滿著神秘、恐怖和驚險的旅程也就此展開……
9《鬼望坡》 作者:周浩暉
偏僻的明澤島,神秘的鬼望坡,一切充滿著無可名狀的詭譎氣息。每到月色明媚的深夜,鬼望坡無人可達的最陡峭處將出現一個神秘黑影,它懷抱嬰兒,一動不動地坐著,像在俯望夜幕中的村落,又像在詛咒活著的生靈。最讓人驚駭的是,這個黑影只在夜晚能遠遠望見,白天則消失無蹤。 失憶的少年,無數次同樣的夢境,一封令人不解的舊信,隨著羅飛和少年的明察暗訪,一切的一切都與十八年前島上發生的海嘯災難存在著某種聯系,鬼望坡與少年的身世之謎呈現出了奇妙的關聯,嬰兒夜啼,鬼影再現人間,明白真相的人卻又三緘其口。 慈悲的和尚、精乾的村長、最勇敢的富人、貌不驚人的雜貨店老闆、以酒度日的無賴……距離真相最接近的人,也是如此接近死亡。 在重重的懸疑和危難中,主人公羅飛步步推敲,與幕後的神秘真凶做著鬥智斗勇的較量,終於到了真相大白的一刻,卻發現所有的一切都源自於十八年前的一場令人無奈而心酸的人倫悲劇……
10《死神的右手》 作者:王稼駿
縝密推理有如《福爾摩斯探案》驚險詭異賽過《尼羅河慘案》一個殺人魔頭,一個私家偵探; 一個高校推理社團,一個貌合神離的調查組; 一個心懷鬼胎的**,一個復仇心切的外科醫生; 一組暗含玄機的密碼詩歌,N具斷掌的女屍…… 解謎者涉險重重殺機,步步為營;設局者機關算盡,十步一絕殺…… 內容簡介 二十年前一場離奇的銀行劫案,引發出二十年後怎樣的連環兇殺事件?捕獵者和獵物之間,誰在導演死亡游戲?誰是捕獵者?誰才是真正的獵物?
《人肉搜索》
第一本新聞懸疑小說,作者將大量的新聞事實關照進小說里,開創了新聞懸疑小說的新領域,用作者的話說,他是在用小說的形式寫新聞。
本書2008年11月由重慶出版社出版。
內容介紹:歌星在演唱會上當眾暴斃,是猝死還是他殺?股神一夜賺得數千萬,卻突然心臟病暴死,是湊巧還是必然?電視台副台長車禍身亡,車禍現場為什麼發現神秘的鐵條?門戶網站首席執行官被殺,屍體為什麼「置頂」在天花板上?動漫公司的經理、雜志社的美編也都相繼離奇死亡。

與此同時,在一名政府公務員的婚禮上,突然播放了他嫖娼的視頻,隨後這段視頻被上傳到網路,「人肉搜索引擎」隨即啟動,暴躁的網民一定要把當事人揪出來。到底誰在陷害自己?公務員展開調查,沒想到卻走進了一個精心布下的謀殺迷局之中……

《致命搜索》
城管大隊隊長李天亮在一次執法行動後遇害,當警方把疑點轉向所有小商小販的時候,又相繼有四人遇害,相同的是,每具屍體旁都留下了一本《孟子》。
與此同時,網上有人連續發起了五道《網路通緝令》,「
人肉」腐敗的局長、出牆的女人、好色的銀行行長、跋扈的**和黑心女醫生。
五個人的生活隨之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們要尋求公道,要找出幕後黑手,當真相即將浮出水面的時候,他們開始陸續被殺,作案工具是一根滑鼠繩。
隨著案情進展,兩起連環謀殺案並案處理,
疑點集中在《人肉搜索1》中的**何少川,他失蹤已經一年了,這一年的時間里,他在干什麼?
本書是新聞懸疑小說的又一力作,文中關照了金融危機、國學熱、反貪腐以及多起人肉搜索事件,比如天價香煙周久耕、壞叔叔林嘉祥等,將「人肉搜索」的反腐利器性質展現得淋漓盡致。
比之《人肉搜索1》,2的故事更加緊湊、懸疑,思辨性更強,語言更加生動,行文風格更加靈活。
《詭案筆錄之末世紀》主要內容簡介:一個擁有億萬身價的香港富豪離奇失蹤了,他失蹤之前,在地球上留下了八個明顯的落腳點。他到底在這些地方做了什麼?異度俠和新認識的兩位神秘戰友——丹尼和凝雪,開始了這段奇異的尋找之旅。詭異莫測的百慕大三角、人跡罕至的撒哈拉沙漠、神秘區域神農架……三人的腳步幾乎踏遍了整個世界,最後他們終於找到了消失的富豪羅克,同時也發現了在人類歷史之外的一個驚人史實,一個隱藏了億萬年的絕世之秘!真的存在世界末日嗎?在末日到來之際,人類將何去何從?在一次次的驚人發現後,我們終於窺到了深埋地下的文明遺跡,還有它們留下的無數謎團。是誰把這些留給了我們?我們又要怎樣才能揭開這些謎團?這是人類自我救贖的諾亞方舟,還是需要我們破解的無字密碼?每一個文明都會走到末路。毀滅,才能重生!

作者簡介我姓異,叫異度俠,在我十八歲以後。總是會糾纏在一些神秘事件當中,很多和我絲毫無關的詭異事件總會自然或不自然的找上我,令我不厭其煩。 後來,雖然我有了其他工作,但使我揚名的卻是在解決神秘事件領域里的成就,再後來就有了這本書——用以記錄我的不同一般的人生經歷,揭示一些神秘事件的真相,這其中的事件雖然近乎怪力亂神,可是事實如此,我也只能如實敘述。 這其中多數是我以前所親身經歷的事件,不過也有正在發生的,在我碼完這行字的時候,也許電話鈴聲就會晌起來、所以我不知道這本書會以怎樣一種方式結束,也許直到我生命結束,也許以其他一種更為離奇的方式,我不敢肯定。

G. 終本案件是什麼意思,謝謝律師希望能夠詳細解

根據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金錢債權的執行案件大致可以分為無財產可供執行和有財產可供執行兩類。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具體是指經過人民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及相應的強制執行措施後,並沒有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僅發現部分財產並執行完畢後,申請執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債權不能得到實現的案件類型。對於這類案件,無論採取什麼執行措施都不可能執行到位,這是任何國家、任何時期都無法避免的客觀存在。本質上屬於當事人應當自己承擔的商業風險、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這類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就是所謂的終本案件,即需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
因此終本案件,主要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將暫時終結執行程序並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後繼續恢復執行的一項制度。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是程序性終結,暫時性終結,而非實體上的徹底終結,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具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法院經核查屬實的,我們會立即恢復執行。

H. 有哪些好看的書。沒看過的人慎重回答哦

本案無法終結,反恐暗戰:強權國家,秦始皇,福爾摩斯與鑽石女王,特戰先鋒,最寒冷的冬天,天使與魔鬼,達芬奇密碼

I. 請推薦幾部好看的黑道小說。。。。。高分!!!

《龍頭》從小母親就告訴他父親死了,他也一直以為父親在自己很小的時候就不幸死於一場車禍。十九歲那年他考大學,按照母親的意思進了那所大學,他卻不知道,自他走出這一步就奠定了整個黑道的百年神話,而整個黑道也註定在他之後孤寂百年! H市職業學院,洪門和青幫聯合成立的大學,主要是培訓黑社會人才,或者說是挑選黑社會人才。每年都有三千多人進入這所大學,可是每年只有三百多人從這里畢業!還有兩千七百多人究竟哪裡去了,沒有人會管,或者死了,或者逃跑了,任何人都不會過問!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所大學已經成為被認可的存在了,被政府認可的存在!無可否認,黑社會是一個國家的第二個保安機構,而洪門和青幫就是這個國家的黑暗警察,所以這所大學被認可了! 在這所學校里,沒有正義,沒有黑白,這里只有規矩,一個任何人都得遵守的規矩,那就是——活下去!沒有人敢忽視這條規矩,否則,他根本走不出這所學校!當然,能走出這所學校的都不是簡單的人物,而他們的未來更是不可限量。所以,盡管在這所學校里的學生往往都是九死一生,但仍有那麼多人想來這所學校,爭取那一絲絲機會! 那年他進了這所大學,為了生存下去,他讓自己扮演一個廢人的角色。可是,在這所學校里,只有兩種學生,一種是活著走出去的,而另一種則是未知的,只要是活著的學生就必然要遭受別人的挑戰!從小乖巧聽話的他在這里受盡屈辱,嘗遍冷暖。一切都在那一天爆發,母親的死訊、愛人的背叛、好友的受傷……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刺激了他,溫順的綿羊突然變成了兇猛的獅子!然而一切謎底也都在第二天揭開,母親的死因、父親的出現、自己的身世……誰對誰錯都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誰在流血!因為他,那一屆只有七個人畢業,也因為他,整個黑道風雲變幻!他離開之後,黑道為了紀念他,將那一天稱為龍出關,而隨他一起畢業的那六個人也被人們尊稱為六煞!

J. 公司終本案件最後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終本案件,是法院執行過程中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簡稱,主要是針對在法定的執行期限內(6個月)採取各種執行措施,都不無法將本案執行完畢,而暫時做的一個結案處理。執行程序的終結,不等於案件的實質性執行終結。執行程序終結後,如果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申請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一)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書面同意人民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二)因被執行人無財產而中止執行滿兩年,經查證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三)申請執行人明確表示提供不出被執行人的財產或財產線索,並在人民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之後,對人民法院認定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書面表示認可的;(四)被執行人的財產無法拍賣變賣,或者動產經兩次拍賣、不動產或其他財產權經三次拍賣仍然流拍,申請執行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經人民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被執行人確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五)經人民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雖有財產但不宜強制執行,當事人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且未履行完畢的;(六)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屬於特困群體,執行法院已經給予其適當救助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組成合議庭,就案件是否終結本次執行程序進行合議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應當製作裁定書,送達申請執行人。裁定應當載明案件的執行情況、申請執行人債權已受償和未受償的情況、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理由,以及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可以申請恢復執行等內依據本條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項規定的情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前,應當告知申請執行人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申請執行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組織當事人就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進行聽證;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人民法院應當就其提供的線索重新調查核實,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應當繼續執行;經聽證認定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亦不能提供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本條第一款第(三)(四)(五)項中規定的「人民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是指至少完成下列調查事項:(一)被執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查詢銀行存款,向有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房地產登記,向法人登記機關查詢股權,向有關車管部門查詢車輛等情況;(二)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向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及居住地周邊群眾調查了解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包括被執行人的經濟收入來源、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等。如果根據財產線索判斷被執行人有較高收入,應當按照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調查途徑進行調查;(三)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國法院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和執行法院所屬高級人民法院的「點對點」網路執行查控系統能夠完成的調查事項(四)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必須完成的調查事項。人民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的,可以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恢復執行。申請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的,不受申請執行期限的限制。

熱點內容
許一世傾寵小說免費閱讀 發布:2025-07-18 06:56:31 瀏覽:606
抖音推薦的穿越小說 發布:2025-07-18 06:51:24 瀏覽:977
顏值又高又好看的言情小說 發布:2025-07-18 06:50:38 瀏覽:192
古代完結小說百度雲 發布:2025-07-18 06:47:37 瀏覽:683
關於小說閱讀理論的書 發布:2025-07-18 06:29:50 瀏覽:742
災難荒島小說排行榜 發布:2025-07-18 06:05:54 瀏覽:843
關於同住的言情小小說 發布:2025-07-18 06:05:48 瀏覽:364
七貓免費小說推薦總裁寵女兒 發布:2025-07-18 06:04:20 瀏覽:232
校園言情排行榜小說前50名2020年 發布:2025-07-18 05:54:52 瀏覽:40
總裁用力愛言情小說吧 發布:2025-07-18 05:54:46 瀏覽:504